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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二条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以下简称逐套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所称逐套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套房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逐套验收合格后出具《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表》。
第三条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代建)单位应当先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逐套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逐套验收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实行逐套验收,不能代替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的建设(代建)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逐套验收应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应以检验批检查内容为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六条逐套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广西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七条逐套验收应当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室内空间尺寸;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六)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七)护栏、排烟(气)道安装质量;
(八)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逐套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工程主体结构竣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逐套验收方案。方案中须包含逐套验收的依据、内容、人员组织、验收程序、抽查项目的部位及数量、合格判定标准、验收时间安排等内容,其中验收内容必须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要求。逐套验收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建设或代建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二)在逐套验收各项具体工作实施前,建设(代建)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组成逐套验收组,按照逐套验收方案在建筑物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精装修房可附图标识)后予以实施。
(三)逐套验收组按本暂行规定要求的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对验收过程中抽查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合格部位,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逐套验收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记录。
(四)工程所有各套均验收合格后,逐套验收组按套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加盖各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表》(以下简称《验收表》),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予住户。
(五)逐套验收合格后,建设(代建)单位应及时将逐套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单位工程逐套验收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在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对《汇总表》、《验收表》全数检查,并按总套数的10%抽查工程实体质量以验证《验收表》是否与实际相符。
第九条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代建)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代建)单位在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时,应将《汇总表》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第十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二)建设(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三)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姓名。
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三)物业公司名称、保修监督电话;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五)建设(代建)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二条本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事项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应检查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竣工住宅工程进行了逐套验收,并对照《验收表》和逐套验收记录表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查,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责令建设(代建)单位重新组织逐套验收,并记录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
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明确提出有关住宅工程逐套验收专项监督意见。
第十四条本暂行规定所附的表格为基本表格,各市、县(开发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增加逐套验收内容。
第十五条本暂行规定自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
暂行规定》编制说明
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住宅工程质量已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百姓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质量投诉不断增加,甚至群诉群访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加强住宅工程的质量管理,有效抑制质量问题的出现,减少投诉事件的发生,全国各地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其中,北京首推的“一户一验”制取得了显著效果,起到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住宅工程参建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因此,建设部要求各省市逐步建立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以减少质量投诉事件的发生。
经对全国已实施分户验收制度的10余个省、市的调研,我厅根据广西实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其有如下特点:
一、《暂行规定》针对性强,主要对广西常见的渗漏、开裂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问题进行逐套专项验收。
二、《暂行规定》强调责任,落实参建单位和个人的质量行为。所有表格填写均落实责任,要求相关资格的人员必须签名,在汇总表中还要求参建单位盖章对验收资料负责。
三、《暂行规定》表格简练,便于现场操作和填写复核,能提高现场工作效率,达到减轻工作量的目的。
(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新疆昌吉831100)
摘要房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受到各方的重视,因此政府部门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章程,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对施工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及时地反应出现的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予以解决,保证损失降低到最小并且问题得到彻底地解决。
关键词 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 监督管理 管理关键
建筑的结构是否合理,建筑的质量是否过关,以及日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出现问题,这些都取决于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是否发挥了效力。笔者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施工工期过长,采用的材料批次就不尽相同,并且施工的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这使得工程出现的问题解决起来较棘手;二是市场的管理不规范,造成了一些缩短工期,偷工减料,监管不严,粗制滥造等不规范的行为出现。
为了杜绝上述问题的产生,政府监督部门务必加强质量监督的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一、规范建筑市场,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
凡是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严格审查参建单位的企业资质,查明该企业有无不良记录,是否在建设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彻底禁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活动。建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参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在工程竣工时一并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安全、稳定、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
(1)建设单位处于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在建设单位办理监督手续时,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不予办理;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以及建筑节能的重大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处理方案,必须重新报审。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可使勘察、设计质量有保证,确保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
(2)为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为每项工程施工现场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资料员,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应按项目类型和规模,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平配备上述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进场原材料是否先试后用,实体检测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标准,施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逃避质量管理工作,未严格按照质量施工规范施工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
(3)对于监理单位,同样要求其按项目类型和规模,配备相应的总监、专业监理及监理员。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分包单位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批,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及构配件进行严格的报验审批。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及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审查,并完善自身的监理资料。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监理资料及监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对监理资料缺失、没有履职到位的监理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
(4)对于设计单位及勘察单位,首先应审查单位资质有无超范围经营。其次,要求其对每项工程项目配备固定的设计人员及勘察人员,避免因人员流动性过大,而造成验收签字流于形式。
(5)对于检测单位,除对其资质及经营范围审查外,还要检查其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检测报告作假的情况,应对其严肃查处。
三、规范见证取样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保证试样真实可靠,材料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检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有关资料。不定期抽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执行情况,核查见证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见证取样检测有关规定的要下发问题处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测
监督检查中要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科学定量分析其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配置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特点是快速、准确、智能、便携,非常适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科学数据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判定,实现由人工定性判断向仪器定量检测的转化,维护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强监督检测,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控制。
五、严格竣工验收监督管理,把好备案关和交付使用关
(1)严格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审阅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验收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抽样中所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整改报告。
(2)严格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参加人员是否到位,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工程质量,查验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监督,可确保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六、结束语
总之,房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受到各方的重视,因此政府部门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章程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对施工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及时地反应出现的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予以解决,保证损失降低到最小并且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
关键词:项目;造价控制;定额;合同;费用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研究背景
1.1项目简介
石家庄市某商业项目,地下4层,地上32层,3座塔楼分别为A、B、C座,裙楼5层,建筑总高度99.8米。自2006年12月至2011年11月全部投入运营,总投资约1亿美元。本文结合此项目展开介绍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造价的构成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等。其中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等。对以上费用的计价和控制即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内容。看下图1-1。
图1-1
2 项目各个阶段分析
2.1 决策阶段分析
(1)决策阶段的含义;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经过比较做出判断的过程,同时也是项目定位、资源利用、投资收益等综合考虑的决定。正确的决策是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某商业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成熟的消费商圈等都是商业项目决定了其商业项目定位。
(2)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1、项目建设规模:合理经济的规模能使得资金、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并获得较优的经济效益。影响规模的因素很多例如:市场、技术、环境等。2、建设地区及厂址定位: 靠近原料提供地或消费地、工业项目适当聚集。3、技术方案: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4、设备方案:尽量选国产设备、注意设备之间的配套和衔接问题、注意设备与原料、备件之间的配套问题。5、工程方案:满足生产功能、符合工程标准规范、经济合理。6、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环境治理措施方案、环境治理方案的比选。各项因素,对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规模的确定、建设地址的选择、技术方案的评选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最大,达到75%-90%。因此,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是否科学。
(3)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1、含义:是依据现有资料和特定方法,对建设投资额进行估计,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2、作用: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对工程的设计概算起到控制作用;可以作为资金筹措和建设贷款计划的依据。3、内容: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估算。4、估算方法: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等。
(4)决策阶段的财务评价方法:1、财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生存能力等。2、财务评价方法;财务净现值法、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
(5)决策阶段的经济评价: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经济费用效益,按照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将其结论作为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
2.2 设计阶段分析
(1)工程设计的含义:指工程开工前,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具体实现项目的技术、经济要求等所需要的规划、图纸、数据等技术文件。
(2)设计阶段造价计价与控制的重要意义:1、能提高资金的利用率。2、便于技术与经济的结合。3、在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效果最为显著,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为40%,施工图设计准备阶段约为25%。显然控制造价的关键是在设计阶段。目前很多公司都建立有标准化的图库,一来可以缩短设计时间,二来成熟的设计文件更加合理、经济。
(3)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1、含义:根据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国家颁布的概算指标、定额或综合指标、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概算厨建筑物造价的文件。2、内容: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3、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
(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查:1、含义:根据批准的图纸、现行的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地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资源价格,在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大致确定的前提下,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2、预算编制模式: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
(5)考虑项目今后的维护费用及效益。本商业项目的幕墙、飘板的清洗费用为20万/次,每年2次左右。
2.3 招标阶段与合同价的签订
(1)含义:招标人在法宝建设项目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2)施工招标的一般流程:1、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招标前的基本条件、确定的招标方式、标段的划分。2、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资格预审的内容、招标公告的内容等。3、资格审查: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投标人的审查和评定、发出通知与申请人确定。4、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5、踏勘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3)招标控制价:1、含义: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最高报价。2、应用中注意的问题:国有资金投资的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价。3、招标控制价的内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4)建设施工合同:1、含义: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特定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确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2、合同类型的选择:考虑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项目的竞争情况、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等。
2.4 施工阶段分析
(1)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的调整:1、含义: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会发生一些变化。2、变更的估价:已经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应当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还可以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的子目的单价、还可以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有承发包双方确定单价。
(2)工程索赔:1、含义: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行为。2、索赔应注意的问题: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被延误的工作应处于施工进度的关键线路上。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分段结算与支付、竣工一次结算。2、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及计算、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4)对于特殊的分项工程,例如玻璃幕墙、飘板造型等,要做到重点控制其造价和工程量,通常采用综合单价结算,避免双方扯皮。
(5)二次结构阶段要和招商工作紧密结合,在为商户服务的前提下开展。
2.5 竣工阶段分析
(1)竣工验收:1、含义:指由发包人、承包人、项目验收委员会,以 项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及国家、部门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手续对项目总体进行检验和认证的活动。
(2)竣工验收的方式与程序:1、验收方式: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2、程序:承包人申请交工验收、监理人现场初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3)竣工决算:1、含义: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费用、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3 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方面
3.1 建筑工程的材料控制
(1)材料价格:1、含义:指建设工程材料由提货地点到达施工工地仓库后的出库价格。具体包括材料原价、供销部门综合费、包装费、运输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2、为便于工程计价,建设主管部门编制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中,往往装入基准材料价格(预算价格),该价格为指定地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材料的价格在甲、乙双方结算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3、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整理、为材料的调整提供了依据。手续对项目总体进行检验和认证的活动。
(2)材料用量的控制:通常采用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方式,竣工后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核对材料的用量,节约奖励、浪费罚款的办法。
(3)建安工程费用标准:1、本质是一种规定的额度和计取方法。 2、费用便准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3.2 结算价款的控制
(1)结合现场测算可以对现场采用的材料、做法、工艺等落实。更加合理的确认结算价款。对现场的工程量进行复测从而调整工程的结算价款。
(2)引入第三方审计是目前很多地产公司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
(3)精装修阶段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的控制也是至关重要的,它取决于项目的定位,例如下图3-2定位为“假日酒店”。
图3-2
4 结论和建议
(1)项目的造价控制一定是贯穿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的,在考虑今天的投资成本时要计算今后的投资收益,包括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
(2)技术与经济辨证统一的分析,控制造价不是一味的降低价格,而是技术与经济的辨证统一,以技术为先导,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同时考虑项目的适用性,才能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概预算人员工作手册,窦爱明、周建国,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5年8月 11页外加剂
[2]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黄 ,2012年5月,第14期 ,第54页
[3]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柯洪,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9
[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马楠,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0.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在蓬勃发展的建筑业中,建筑工程的质量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怎样保证并不断提高建筑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位工程项目管理者应不断探究的课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因素,并对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进行了论述,以供同仁参考。
1.当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因素分析
1.1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法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市场行为不规范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突出表现在:无证或越级设计与承建;施工单位将承建的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肆意压价,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企业施工,管理混乱、各自为政,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
1.2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尤其是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措施得不到落实
①当前,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重视不足,对质量的管理过分依赖于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理单位,从而忽视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和人员安排,企业内部质量管理队伍不断萎缩、大量流失,导致施工企业内部质量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验收、自我保证、自我管理出现大幅度滑坡,从而致使工程质量无法保障。②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忽视施工规律、盲目赶进度抢时间、压缩工期、压价垫资等。导致施工单位为保证企业利润暗地里偷工减料,从而产生质量隐患。③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审查把关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和对隐患建立整改机制,没有发挥监理单位应有的作用。
1.3政府质量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有些建筑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分包工程,其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分包合同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即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材料使用方面以次充好、偷梁换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降低成本,给建筑工程留下很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2.1规范建筑市场,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凡是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严格审查参建单位的企业资质,查明该企业有无不良记录,是否在建设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彻底禁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活动。建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参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在工程竣工时一并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安全、稳定、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2.2加强对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检测单位的监管
①建设单位处于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在建设单位办理监督手续时,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不予办理;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以及建筑节能的重大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处理方案,必须重新报审。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可使勘察、设计质量有保证,确保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②为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为每项工程施工现场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资料员,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应按项目类型和规模,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平配备上述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进场原材料是否先试后用,实体检测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标准,施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逃避质量管理工作,未严格按照质量施工规范施工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③对于监理单位,同样要求其按项目类型和规模,配备相应的总监、专业监理及监理员。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分包单位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批,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及构配件进行严格的报验审批。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及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审查,并完善自身的监理资料。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监理资料及监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对监理资料缺失、没有履职到位的监理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④对于设计单位及勘察单位,首先应审查单位资质有无超范围经营。其次,要求其对每项工程项目配备固定的设计人员及勘察人员,避免因人员流动性过大,而造成验收签字流于形式。⑤对于检测单位,除对其资质及经营范围审查外,还要检查其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检测报告作假的情况,应对其严肃查处。
2.3规范见证取样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保证试样真实可靠,材料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检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有关资料。不定期抽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执行情况,核查见证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见证取样检测有关规定的要下发问题处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4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测
监督检查中要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科学定量分析其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配置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特点是快速、准确、智能、便携,非常适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科学数据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判定,实现由人工定性判断向仪器定量检测的转化,维护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强监督检测,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控制。
2.5严格竣工验收监督,把好备案关和交付使用关
(1)严格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审阅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验收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抽样中所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整改报告;(2)严格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参加人员是否到位,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工程质量,查验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监督,可确保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3.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一个繁琐的工作过程,涉及在其中的人员和设备,材料很多,这就要求在我们在每一个环节中进行质量管理,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才能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