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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秩序,强化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县政府确定改革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营。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运营秩序,杜绝校车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营”的运行模式,全面实现校车规范化管理,杜绝超载超员、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
三、运营方式
(一)经营主体。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公司(以下简称慧恩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我县校车。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统一标识、统一培训教育、统一检验。
(二)车辆流转。X县域内现在运营的所有接送学生符合条件的校车可转入慧恩公司名下,接受慧恩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校车服务需求,校车使用单位与慧恩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运营路线。县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安监等部门及慧恩公司规划科学合理的接送路线。慧恩公司管理校车要按定时、定线、定点、定车、定员、定座的原则,确定每车每天往返接送学生的次数,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四)学生乘车。学生乘车采取“实名制”。乘车学生信息由各学校、幼儿园提前向慧恩公司提供,学校确定专人负责配合慧恩公司组织学生乘车,并为校车划出专用停车位。
四、责任分工
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教育局
1.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
3.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等工作;
4.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
(三)县交警大队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
3.依法发放校车标牌;
4.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
6.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四)县交通运输局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径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3.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4.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五)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协助做好校车站点规划定点和建设审批等事宜。
(六)校车公司
1.按照《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实行公司化管理,建立校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科学规划和布局校车总量。
2.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录入校车、驾驶人、学生乘坐情况等基础信息。
3.加强对校车运行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校车要安装卫星定位及3G视频监控系统,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确保有效实用。
4.加强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确保在运营过程中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方便的乘车氛围;
5.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校车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达到学生及家长、学校、企业、政府四方满意的目的。如若校车运营管理当中出现安全事故,善后事宜由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全权处理,与X县教育局无关。
6.接受物价部门校车服务价格监管指导,对服务价格进行公示。
7.驾驶员资质、校车质量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令617号)。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开展校车公司化运营研究,制定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动员现有接送学生车辆拥有者主动支持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
(二)组织过户阶段(3月27日至4月27日)。教育部门做好现有校车的统计,各乡镇(街道)做好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协调、联系工作,交警部门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结合慧恩公司做好车辆过户。慧恩公司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纳入公司化运营。
(三)实施运营阶段(长期)。县安监、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慧恩公司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职责,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安全、有序,确保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X县规范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车在公司化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体制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行校车管理职责,加强监管,保障所有校车安全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县领导小组指导下,完善管理机制,增派人员力量,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车监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这是一张多部门织就的“安全网”。环翠区教育局协同交运、交警、安监等部门,实行校车管理公司专业化运营,建立了信息化管理与绩效考核结合的体系,为新模式推行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
这也是一张温暖千万环翠百姓的“惠民网”。再也不用让孩子们起早贪黑地赶校车了,再也不用担心孩子坐着“高龄”校车不安全了,这是环翠百姓得知新校车即将上路后最直白的表达,也是他们内心最温暖的感动。
一、新模式,破解校车管理难题
2004年8月,19座的老式校车登陆环翠区羊亭学校,校车工程启动,到今年2月首批15辆黄色国标校车上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营”的校车运营新模式正式运行,前后经历了八年。这八年,“校车”承载了环翠百姓太多的欢喜、忧虑和期盼,也包含了环翠教育人太多的努力与艰辛。
在“政府补贴、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校车运作旧模式下,校车多属于个人经营或属村集体车辆,营运车主和驾驶员人数多、成分杂,车辆状况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抗风险能力低。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燃油价格上涨、校车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增加,校车经营者的积极性更是受到严重影响,超员、超速现象时有发生。
“校车工程关乎千家万户,关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承载着环翠百姓太多的希望。做好校车管理,安全无疑是第一标准,而高效则是其内在要求”。在环翠区主要领导看来,要彻底改变校车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在机制上做文章,让校车管理在资金上有保障,运营上更“专业”,监管上有载体,进而结成一张密实的“安全网”。
为了能早日让校车安全再启程,2011年初,结合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在环翠区政府统一调度下,环翠区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正式启动校车运行管理模式研究工作,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前往校车管理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因地制宜反复论证优化,最终形成了校车管理模式草案提交区政府审议并通过试行。2012年新学期,新购置的首批15辆国标新校车,开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营”的新模式运行,随着运营机制的不断完善,原有校车将分期分批置换成国标校车。
区政府在资金上的扶持,为校车运营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城郊公交公司负责校车整体运营,则有利于提升管理效能。与此同时,信息化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将有效提高校车监管水平,而这些结构性调整很好地解决了旧模式下校车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对有效提升校车运行质量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千里眼”,为安全保驾护航
新学期一开始,威海市环翠区的孩子上车时就发现了一个新情况,每辆校车上都多了一个黑匣子和三个摄像头。这是环翠区为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每辆车都安装“车载GPS监控系统”。这个系统的终端设在教育局校车监管中心,并有专人值守看护。任何校车一旦在运行路线、速度方面出现与预设安全参数不同的情况,车辆将自动预警,后台也会将驾驶员情况、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同时自动生成相关记录。有了“千里眼”后,校车司机的安全和服务意识大大提升。
在这之前,虽然校车上派有随车教师,但这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是部分校车司机素质尚待提高,而随车教师又对其缺乏足够的约束力。二是车内人员众多,随车教师的精力有限,常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有了这一系统,监控中心能够清晰完整地掌控全区校车运行实况,出现问题能够予以及时纠正。校车内的三个摄像头,覆盖车内95%的视域及车前路况。更为重要的是,监控系统用数据说话,监管得力。如,规定在雨雪天气及路况不佳的情况下,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每小时,这一点光凭人的感觉难以奏效。现在,每辆车速度如何、车况如何,全部都可以进行数据化管理,一目了然。
开学以来,环翠区的“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良好,反响不错。但局领导也清醒地认识到,任何先进科技都不是万能的,校车安全必须以爱心责任为基础,以硬件设备为保障。全局及各学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大家切勿滋生懈怠麻痹思想,产生“技术依赖症”。
三、多方联动,织就校车“安全网”
寒假期间,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安全员培训课在市城郊公交公司拉开帷幕,接受培训的26名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安全员经考试合格后将服务于环翠区的首批国标新校车。
每辆国标新校车都分别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名随车照管安全员,他们均经严格资格审查和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他们用最专业的管理打造最安全的校车。为从源头上杜绝校车安全隐患,市城郊公交公司将落实校车一日三检、人员标准作业、责任追究、车辆应急调度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校车运行质量。
新模式下的校车管理责任单位除校车运营单位外,还包括教育部门、交警部门、学校等多个单位。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负责落实监督考核机制等;交警部门负责审查校车驾驶员资格,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对校车运行路线实地考察,设立相关标志,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等;学校则负责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守则,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乘车秩序维持,学校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今后,环翠区还将通过各种手段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素养。如,定期举办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遵守交通法规情况、校车运营情况等纳入年终考核,对驾驶员及随车看护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环翠区教育局将会一如既往地重视校车安全工作,把校车管理好、使用好,使其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新校车运行后,经过专业培训的随车照管安全员将替代跟车教师,对学生乘车进行全程照管,具体照管职责都已进行了细化。同时,环翠区教育局在制定校车管理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恶劣天气下校车管理应急预案,牢筑校车安全“防火墙”。
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校车(School Bus)管理水平居于领先地位的国家之一,无论是在校车管理立法、建立安全标准,还是在制定、实施校车管理措施等方面,都已形成了非常完备的体系,事故率、人员伤亡率非常低,所取得的管理成效有目共睹。当前,往返于美国各社区和中小学校之间的校车已普遍被认为是安全性能最高的车辆,为美国家庭提供最为安全的运输服务。美国目前有校车约45万辆,每年出车约88亿次,其安全记录显示,校车比家庭私车接送学生安全近8倍①。通过对国外校车运营和管理状况的研究,校车制度建设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制定完备的法律法规。美国和法国都有明确的校车相关立法。美国联邦政府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校车的生产与运营,多方参与管理,形成良性的校车管理机制,保证校车的运营安全。一是政府通过立法对校车运营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明确规范。早在1974年,国会就在《国家交通安全法》(National Traffic and Motor Vehicle Safety Act)的基础上通过了专门的《校车安全修正案》(School Bus Safety Amendment)。目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出台有相应的法规,联邦政府关于校车的各种法规达60多项。《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s)中有36项用于校车,强制规范校车的安全管理与使用,包括专门针对校车的《学童客车行人安全装置》(FMVSS131)、《学童客车翻滚保护》(FMVSS220)、《学童客车乘员座椅和碰撞保护》(FMVSS222)等联邦标准。二是各个学区的公立校车和私立校车共同运营,在共同遵守法规的情况下,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三是各种非政府的民间组织积极参与运营和管理,对校车的安全运营有很大促进作用。在就近入学原则的指导下,法国和日本偏远乡村与大都市的校车运营状况有很大的差异,大都是在偏远乡村地区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
2.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目前,美国已形成了联邦、州以及地方政府三级共同管理的校车服务机制。联邦政府负责规章并制订校车安全标准,州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包括拨款、执法、监督),地方政府负责政策实施,学区是管理校车运行的最小单位,校车公司按学区要求统一调度和管理校车。作为公共服务,学区每年都有义务校车标准、财务状况和线路信息。在美国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类车辆中,校车是比较有权威的,相关交通法规也赋予它一系列特有的通行“特权”:校车停在路边等候学生上下车,要亮起红灯同时竖起停车牌,它后面、侧面甚至相向车道上的车辆必须停驶,而且保持一定距离,校车不动,其他所有车辆就不能移动。在加拿大的很多州,超校车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必须要被罚款、扣分。在法国,交通法明确规定挂有校车标志的车辆享有交通优先权,很多路口有校车先行标识。社会车辆对挂有校车标志的车大多会自觉礼让。校车司机必须通过严格的驾驶考试,拥有省一级的校车驾驶执照。在韩国,机动车申请校车手续非常严格,规定了一套申报程序。
3.确定严格的校车标准。美国联邦政府有37项针对校车的安全标准,这些标准成为校车安全运营的可靠保证。美国校车在安全性能方面堪称客车中的“佼佼者”,素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之称。美国联邦法律对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刹车装置等34个方面作了严格要求,比如规定了紧急出口的数量和位置,提出车窗保持力和开启力的最低要求,有校车制动距离的特殊规定,要求在障碍物碰撞时保证燃油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等。在这种高标准下,美国校车由专业厂商制造,质量高,造价昂贵。校车外观统一为醒目的黄颜色,便于识别,车头统一设计,分4种车型,承载能力多为10人以上。
4.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美国中小学生的运输费用被列入教育预算,由各州下拨到市(县),再由市(县)下拨到学校,由学校集中统一购买校车,管理和聘用司机,学生免费乘坐校车。各级政府财政对校车管理予以资金补助,每年每个学生的校车补贴为400美元。俄罗斯农村中小学都有校车,校车由政府配发,其出行的开支则具体看各个村庄的不同财政情况而定。德国的校车都是免费的,有权乘车的学生每人都有一个乘车卡,校车接送学生不分学校。日本现有校车既有学校或地方政府自有的,也有向运输企业租用的。前一种校车由学校或政府所有和管理,驾驶员也由学校或政府雇用。后一种车辆由运输公司所有。费用方面,日本各地的解决方法并不相同。一般公立学校的校车由政府出资,学生免费乘坐。私立学校的校车则有的免费,有的收取车费。
二、在我国实行校车安全工程的可行性
校车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特种车辆。校车的特殊性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高安全性。由于校车的服务对象是极易受到意外伤害、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所以它应具有高安全性能。二是公益性。校车主要用于接送儿童上下学,为远距离儿童求学提供便利,它是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的重要支撑条件。伴随义务教育的发展,校车需求成为一种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是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三是高成本性。由于校车营运时间随学生作息和教学安排而定,运营时间和路线的固定性使校车空载率较高,成本耗费大。基于校车属性、利益补偿原则及社会影响,政府应承担起校车发展的主要责任。实行校车安全工程是事关政府责任和形象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三、在我国实行校车安全工程的问题和难点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探索了多样化校车运行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完全市场化模式。其主要特点是靠私人缔结合约租车上学。在广大农村地区,此类模式相当普遍,比如邻近学生结伴包车、共摊费用。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车辆超载、“黑校车”非法营运现象严重,导致交通安全隐患大,儿童安全得不到保障。二是半市场化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学生家长与运输公司签订合约,按市场方式运作。此模式的最大问题是财政对校车没有补贴,高额的校车成本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或者因有效需求不足而导致校车公司不堪重负,自行关门。三是政府主导模式。政府在政策和财力上对校车给予重点保障,将校车纳入公共服务系统。这种模式覆盖面少,仅在我国少数地区试点,其可持续性发展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目前,限制校车产业 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两点。
1.高成本低收益。校车服务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校车主要收入来源有两块,即运营收入和广告收入。成本支出包括车辆购置费用以及运营中产生的人员工资、油耗、保险、维修、折旧以及管理费用等。2011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在9所学校启动校车试点,据测算,受到油价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校车运营成本将逐年增高,目前乘坐校车的学生每月费用已达400元至600元,有的甚至更高。以每辆校车乘坐30人进行成本核算,投资回报期十年左右②。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从2008年开始由县财政拨专款,花费240万元统一购置12辆校车。而且每年还要投入200万元用于车辆的维护和人员的开销,这些开支占了当年县财政收入的0.5%。由于县本级财政已无力承担,运营仅仅两年多,宽甸校车遇到了诸多困难,甚至到了“停运”边缘。这表明校车是一项高投入低回报项目。另外,校车服务主体是学生,运营安全工作是其首要职责,如果出现乘员安全问题,单车的经济承受能力十分有限,风险巨大,更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所以,虽然客户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但很多规模企业、专业客运单位望而却步。目前,市场需求、企业盈利模式、政府政策法规、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因素造成“校车行业”大企业不愿做、小企业无力做、个体勉强做的无序局面,按目前参与者能力状况,短期内无法形成规模性经营行业。
2.运营管理制度缺位。校车安全管理对保障校车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校车的安全与否。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校车管理水平居于领先地位的国家之一,百万公里事故发生率校车仅为0.01,其他公路车辆为0.96,校车事故发生率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低的,校车的安全性是其他公路车辆的9倍③。由于我国的校车真正发展的时间较短,校车安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摸索阶段。一是校车安全问题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我国已颁布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但中央政府尚未就校车安全问题进行专门立法。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没有专门涉及校车管理具体事宜。在省级政府中,专门就校车安全问题立法的也很少。各级地方政府虽然了许多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非立法性的规范性文件,但大多简单粗糙,很多问题未能得到规范。二是尚未建立合理高效的管理体制。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校车安全涉及公安、教育、交通、质检、安监等众多管理部门,形成多头平行管理的局面。由于责任划分不清晰,缺乏健全的工作机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推诿扯皮、责任不落实的情形,难以发挥综合管理的作用。三是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在安全技术管理上,尚缺少对校车交易、检验、使用和维护、退出、报废等的专门管理。对校车及其驾驶员的准入管理,国家尚无统一的制度安排。对专业校车运营企业的准入管理和对校车运营活动的管理,当前的管理内容还相对简单,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对校车的路面交通管理,缺少对校车行驶优先权的设置。对校车交通安全教育,尚未形成制度。四是缺少政府财政支持。在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是校车经费的主要承担主体,各州在公用经费中将“学生运输”专项列支。而当前在我国,除少数省、县(市、区)政府对农村校车提供财政补贴外,大部分地区缺乏对校车产业的财政支持,把校车简单地推向市场,实行“社会运营”,从而引发了很多问题。
四、对策建议
在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教育部在浙江德清县、山东威海市、滨州市无棣县、辽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鸡西市、陕西西安市阎良区6个地方启动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为确保校车安全工程切实取得成效,必须积极探索校车运营管理有效的政策措施、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有保障的安全管理,构建校车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外校车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国应将校车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明晰政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责任共担的校车运行机制,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中央政府负责制订校车交通安全法规,出台校车运营管理指导意见,在2010年7月1日颁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基础上,制订校车技术标准和安全法规,明确校车优先地位,并对政府责任、安全监管、技术标准、财政支持和违法惩戒等予以明确规定。省级政府负责制订本省中小学校车管理与实施办法,并在财政和督导等方面强化统筹力度,推进辖区内各县(市、区)校车发展。县(市、区)政府是校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校车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不断提高拨付标准。要加大统筹力度,建立教育、公安、财政、工商、质检等部门通力合作的校车运行机制,强调相关责任追究,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成效。要统一校车标识。校车作为一种专用车辆,必须以统一的颜色、醒目的标识与其他车辆相区别,而且全国范围都应逐步实现一致,代表着国家的教育形象。
2.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运营模式。由于校车的低赢利性,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对校车市场的发展促进作用非常有限。发挥市场化、专业化优势,采取服务外包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欧美等国校车发展的普遍做法。在完备的法律、规范的管理和财政分担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具有“黄色特权”的美国校车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所以,借鉴国外经验,考虑我国实际,应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运营模式。一是需要政府切实承担责任,制定出可行目标和计划,向社会公开招标。二是具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管理、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有优势的专业化运输公司通过竞标获得政府合约,提供校车服务。三是政府对承担营运的企业提供一些法规、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倾斜,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实行政府补贴等,并履行监管责任。政府监管下的商业化运营有助于实现政府与市场优势互补,发挥专业化分工优势,推动校车安全管理迈上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山东威海市自2002年以来,发展校车600多辆, 将校车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区政府作为辖区校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校车的配备、管理和运营,并建立了“政府采购、统一配置,财政补贴、费用减免,统筹兼顾、多方受益”的运行机制,创新了校车发展模式。
3.完善校车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推行校车制度的重要“瓶颈”,是损害赔偿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将校车纳入社会保险。以往学校班车保险费均由车主个人缴纳,班车参保的险种普遍较少。为进一步保证学生乘车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可以通过财政统筹方式为学校班车缴纳保险,车主先投保,经审核后由财政报销。校车主要投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7个险种。山东乳山市采取财政统筹方式,为全市所有53辆乡镇学校班车报销了共计63万余元保险费。该政策规定,班车车主须在三家指定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周期为一年一保,统筹限额为每车每年1.2万元。这种探索为校车制度的实施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4.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日本、法国、俄罗斯等国的中小学校车运营和管理呈现出显著的城乡差异和公私差别。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发展差距大,发展农村校车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采取同一模式。按照国家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390万公里,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班车,90%的建制村通班车。这为实施校车制度提供了基础条件。当前我国在实施农村校车工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校车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和校车超载现象。二是在平原、丘陵、草原等交通相对便利地区,开展“农村校车试点”工作。在实施对象上,考虑到先义务教育后非义务教育的因素,可按照先小学生和中学生,然后是学前教育(幼儿园等)来分步实施。条件成熟的地方,也可同时将小学生、中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一并纳入。三是对于交通不便和财力薄弱地区,应逐步扩大公交系统覆盖面,解决远距离儿童上下学难的问题。在国家级贫困县设立交通补助专项资金,预算单列。四是进一步提高寄宿制学校保障水平、扩大寄宿容量,优先满足远距离儿童寄宿需求。五是实施交通补偿政策,对学校布局调整力度较大区域实施财政补偿,提高远距离求学儿童及其家庭的交通补贴标准。结合中国财税体制的实际情况,可以借鉴法国的管理模式,按照行政区划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进行组织和管理,由省级政府统筹,制定规划,选择试点地区,对校车进行预算和管理。中央财政可以考虑设立专项基金,按照1∶1配套,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完善校车制度,实行校车安全工程。目前,部分县市已进行探索,如吉林省大安市由政法委牵头,政府投资1000万元,购置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新校车40台,交给学校进行管理使用。不仅为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提供了方便,同时更为学生安全提供了保障。辽宁省彰武县组建了校车管理公司,80多辆校车担负起接送1.5万农村中小学生的任务。县政府规定收费标准,并给家长50%的补贴,家长每月花费几十元钱,这些都是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注释:
①数据来源: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和 US Census Bureau
关键词:农村校车安全;问题;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054-02
1 目前我国农村校车安全的现状
从2008年开始,全国很多地方都开始实施教育资源调整,明确提出“中学向城区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幼儿园联片集中办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市和乡镇中心集中”,实行这样的资源调整目的是集中优势办学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在农村,村上的很多学校开始合并,由原来的“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幼儿园几乎都是在镇上集中办理,而目前农村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看护这些儿童的责任多由家里的老人或者亲戚承担,上学采用走读制较多,因此需要校车承担接送学生上学,这就使得在校车事故中农村校车的安全隐患比城市更多。近一段时间,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频发,伤亡惨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三无校车”和“黑校车”大量存在,农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学生安全。尤其是2011年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中,实载9人,超载64人,19名儿童遇难,43名幼童不同程度受伤,超载率600%,这一重大的校车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震惊整个社会。
如何有效地防止这样悲剧的发生,本文主要从围绕农村校车安全“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就此展开论证分析导致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 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校车安全立法滞后
首先,我国早在1999年3月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校园安全的有关议案,而时至今日《校园安全法》也没有启动,可见校车立法严重滞后。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导致每次校车事故之后,相关部门仅是“一阵风”的专项整顿。
其次,在现行法律中有关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仅有很少涉及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规定既不具体也不明确,又存在着一定法律空白,既不集中规范,也不成系统配套。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将校园安全纳入常态法律管理之中,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
2.2 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
这几年虽然政府制定并实施一些积极有效的民生政策比如减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但是农村学校由“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导致很多农村孩子被迫上学和放学都要乘车,这就使得校车应运而生。由于校车运营只能在早晚接送孩子,成本高,利润少,市场运作率低,许多厂家都不愿意投入校车生产制造,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养不起”校车更无力购买校车,这个“缺口”就需要政府“买单”,可是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财政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这4500亿元需要由政府承担。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瓶颈问题。另外,加上校车具有外部性,因此需要政府起主导作用,进行扶持,但是目前政府未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体系。校车的购买和维护不能紧靠市场单方面的运作,社会参与和准入门槛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2.3 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
对于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历来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
第一,教育部门虽然整合校园资源,撤并学校,使得大多孩子被迫坐车去学校,孩子的出行安全没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再加上并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在校车问题上并没有获得明确的事权以及管理权,很难协调相关部门;
第二,交警部门主要致力于对路面的掌控,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集中整治后很难起到真正的杀一儆百的作用,难以从学校源头上加以控制,尤其驾驶司机往往都是打“游击战”,所以仅仅从路面掌握难以处罚到本质上的超载运营;
第三,由于学校资金薄弱无力购买校车,而孩子上学又必须坐车,这就催生黑车市场的存在,这些车辆大多都是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有的是虽然学校租用社会车辆,但是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也未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不明确,并且有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俗称“三无校车”,这些车辆的安全使用状况达不到使用标准。更有甚者,有些车辆都是报废车或者是改装车,只是图了个颜色就冠冕堂皇的标明“校车”二字。这就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人为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2.4 相关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高
一方面,有些车辆基本上没有去安监部门登记车辆运营,校车司机也没有经过正规的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非常单薄,司机除了自己基本工资以外,校车运营的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加起来一个月的开支需要七八千元,成本高,利润低。所以,为了多拉学生,多赚钱,根本不会考虑是否超载,不遵守交通纪律违规行驶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由于学校比较远,孩子上学放学都必须坐车,再加上一般都是留守儿童,家长们或者是监护人往往为了省钱、省事方便,就会让这些孩子坐车。加上目前校车严重缺乏,大部分都是黑车或者私人车辆,家长们又不得不让这些孩子坐车上学。可见,大多家长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有问题,而学生自己安全意识非常单薄,为了能够按时上学和放学又必须坐这种车辆,有时候遇见交警检查校车孩子们都处于不理解的心态,觉得根本没有必要。
3 完善农村校车安全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校车安全
将法律责任、事故救援、应急处理、国家赔偿等等进行全面有序地规范和明确,政府、学校和家庭不管是那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同时立法也能理顺教育、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根源上推动校车安全上路。健全的法律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以制度保障。目前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说,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校车安全条例》,这项法律条例的颁布对于保障校车安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给校车运营有坚强的制度予以保障。
3.2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应该加大校车购置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校车的投入,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引导学校(幼儿园)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政府应加强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赋予校车优先同行的权利。同时,校车要纳入学校后勤保障系统,要尽快制定《校车运营条例和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
3.3 明确划分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权力
首先,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教育部门要承担责任主体地位,有权协调公安、运营公司等部门。校车运营体制则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将运营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审核有资质的公司和政府配合运作,并在整个过程中起引导、管理、监督与检查的作用。
其次,交通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无办学资质学校或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同时,严格校车查验,坚决杜绝为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校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一经发现就要加大处理,对有些超载司机要从严打非,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驾驶照,对情节恶劣的,该拘留的就拘留,要毫不手软。
最后,在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上,国家安监局部门表示,目前国内校车分为自购车辆和租用车辆两大类,责任认定上要区别对待。对于学校自购车辆,责任主体归学校;如果是校方租赁的车辆,租用正规的客运公司车辆,由校方和运输公司签署协议,那么车辆责任主体就是客运公司,交通运管部门对车辆资质等负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则要对学校进行监管;如果校方是私自租赁私人车辆,那么责任主体依然是校方,监管责任在交警部门,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真正建立“政府扶持、管理到位、部门负责”的良性体系。
3.4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按照规定对司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校车安全乘行手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对家长和学生要普及安全知识力度,对那些超载的校车坚决不坐,对学校的“三无校车”、“黑车”一定要坚决予以举报,防止这些“校车”横行,加大对这些校车司机的专业培训,提高司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违规行驶,严格按照道路规则行驶。同时也要对全社会的公众进行普及知识教育,尊敬校车,爱护校车,养成让校车先行,让“校车”地位能够真正的驻进每个人心目中,给予校车“优先权”。
4 结语
校车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使得这项系统工程健康有效的运转下去,不仅“软件”需要上政府引导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校车准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和普法知识,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模式,而且也需要强化“硬件”,如政府投入资金进行补贴,改善政府各部门服务职能等,把校车安全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同时也需要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要积极的行动起来,建立起坚强的防护墙,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长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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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颍懿.堵住校车安全管理漏洞[J].安全与法治,2011.
在展会期间,两台靓丽的海格校车吸引了不少参观者的目光,原来这就是《天声一队》节目选中的快乐校车!据悉,湖南卫视《天声一队》栏目成功为贫困地区56所学校捐助了海格校车。
海格本次展出的是6米和7.5米系列长头专用校车,座位数分别是“38+1(监护人员)+1”“23+1(监护人员)+1”,都是符合国家最新校车标准的专业校车。
据了解,作为参与了国家校车标准GB24315-2009《校车标识》、GB24407《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起草的行业领先企业,海格一直秉承“有智慧,更安全”的校车产品理念,无论是车身结构的设计还是安全系统的研发,均体现出海格对驾乘人员安全性及人性化的考虑:鸟笼式车身结构、全冲压金属前后围及全金属车身、整车安全带设计,大大提高了安全性能;行业领先的整车阴极电泳工艺,可以保障校车十年不生锈,有效提高车辆使用寿命……更吸引人的是海格校车都搭载了行业首创的海格G-BOS智慧运营系统校车版,并可以帮助校车管理单位建设校车安全监控管理中心,提供“安全校车+智慧运营+完善服务”的全方位校车智慧运营解决方案,让校车安全得以实时掌控,让管理变得高效轻松。
活动现场,长沙市雨花区某幼儿园的张园长正在一台海格校车前仔细查看,还蹲在地上用手比划上车踏步的高度。
“我们考虑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前添置一辆校车,作为孩子们的节日礼物,我们幼儿园一共有120多名小朋友,为了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安全,还是选择专业的校车更好。”
张园长说:“这个校车就是去年
《天声一队》栏目选用的校车,质量肯定是有保障的。我们不是专业的校车运营公司,如果我们购买了海格校车,后期的保养、服务就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