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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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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建议

农村环境治理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农村生态环境;现状;问题;治理建议;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图分类号 X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228-01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飞速发展,“十一五”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 643亿元,年平均增速12.7%;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 509元增加到了4 675元。同时,给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探讨走科学发展之路迫切而有必要。宁夏实施的各类工程措施,如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水保生态、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初步取得成效,新增湿地面积4万h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 000 km2,完成造林合格面积32.53万hm2,实现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1.4%。全区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大成绩,赢得了“塞上江南”美誉。但是由于宁夏地处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毛乌素沙漠三大沙漠包围当中,属于大陆性气候,降水量少,全区平均不足300 mm。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畜禽养殖厂和居民生活废弃物等,导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加之工业化步伐加快,城镇化进程也日趋迅速,环境污染的防治成为全区工作的当务之急[1-4]。现拟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的问题为基点,探讨下一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和建议。

1 农村环境保护现状

1.1 农村环保设施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区政府围绕提升农村环保水平,以沿黄区域和生态移民庄点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建设,仅2011年就累计投入达3.5亿元,受益农民达126万人。2011年全区投入3.5亿元对71个乡镇、430个村庄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成垃圾中转站84座、垃圾填埋场25个、污水处理设施72处、集污管网195 km,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9处,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70万t/年、垃圾处理能力36万t/年,农村环保设施得到极大增强。

1.2 农村环保项目管理逐步规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先后制定出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管理等9个暂行办法。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以及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技术规范等6个技术规范标准,为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高质量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统一设计了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4种标志。目前,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3个重点区域的各示范项目区已制作完成一级标志牌15个、二级标志牌70个、三级标志牌110个、四级标志牌1 200个。

2011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了“中意环保合作—宁夏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使广大农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全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2 存在的问题

2.1 动物粪便污染

目前,全区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10 077个,全区畜禽存栏数1 827万头(只),产生畜禽粪便1 790.72万t,缺乏有效的综合利用和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造成水体和空气污染,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不仅危害农田生态,还传播病菌,给居民健康造成威胁。有关数据显示,全区畜禽粪便是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的2.77倍,养殖场排放污水中固体悬浮物超标10~20倍,生化需氧量超标70~80倍,化学需氧量超标50~60倍,一旦进入地下水中将会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且极难治理和恢复,使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

2.2 农村水污染

一方面,宁夏自治区农村缺乏系统的污水和垃圾处理,乡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93万t、人粪尿300万t、生活污水8 051万t,直接进入农田和排水沟,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水质不断恶化。另一方面,全区农业生产中施肥不合理,化肥的平均施用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而有机肥施用较少。同时,施肥方法不当,造成肥料利用率偏低,氮肥、磷肥的利用率分别仅为30%~40%和15%~20%。由此估算,全

区每年有逾90 t纯氮由农田进入黄河,造成巨大污染。

3 建议

3.1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继续开展“环保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丰富农村环境文化建设,大力推广“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乡)处理”的统筹垃圾处理模式,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常态化。此外,通过中国环境报、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3.2 发展生态高效农业

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和先进的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集约化养殖,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畜禽粪便的减量化、无害化、循环化处理利用,大力推广生态高效农业。

3.3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力度

开展全区范围内农业重大污染源调查和定点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对策。当前重点对全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

3.4 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整治农村环境

2010年宁夏被列为首批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为此,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与填埋场,建设垃圾池(箱),购买垃圾专运车,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的比率,合理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等。

3.5 加大破坏农村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根据农村环境执法特点,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的执法工作力度,重点打击对自然资源的滥开滥采、对农村居民集中饮用水源配方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等,切实保护宁夏农村生态环境。

4 参考文献

[1] 李更虎,崔万杰,刘军.宁夏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工作[N].中国环境报,2012-02-22(7).

[2] 李军,胡志冠.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N].宁夏日报,2007-02-12.

农村环境治理建议范文第2篇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和住房重建的重要途径,是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村社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省建设厅将我县柳树镇竹林村、金华镇上方村、瞿河乡金龟寺村、明星镇五通桥村、金鹤乡才子村列入省级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切实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农村环境治理建议范文第3篇

近年来,**镇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方面狠抓村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服装加工特色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围绕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狠抓基层基础设施改造,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据统计,2006年全镇共整修硬化村级道路13300平方米,清理修筑河道4800米,改造开放式垃圾箱22处,向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清运生活垃圾30154吨。2006年区镇、村两级卫生投入236.11万元,其中村级投入150.5万元,村级投入85.61万元,区补助16.27万元,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总体来说我镇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镇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治理的问题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道两侧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的情况比较严重。以乔井路沿线五星村和葛家车村为例,部分沿街农户挤占村道随意搭建简易棚用于出租获利;部分建房户占用村道,随意堆放建筑,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同时,农户建房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缺乏统一的消纳场地,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河岸和路边,不仅影响到村容村貌的改观,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对道路基础设施的反复投入。

2、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三角村、胜稼村和五星村是我镇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密集区域,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往往是人口居住密度大、空间小,人员环保意识淡薄,受传统生活陋习影响深,加上原有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的滞后,专职保洁员和清运设备的不足,众多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出租房周边的“脏、乱、差”,直接制约了出租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成效的提升。

3、河道水体污染严重。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区块,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在北沙河、和睦港和月牙河等河道、池塘的垃圾成堆,工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河道淤泥和水体污染。比较典型的象五星村,位于五星村的华东家禽交易市场,一方面给当地的家禽加工和生猪养殖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大量的动物内脏和粪水混合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八字港,加大了河道治理工作的难度。

4、农贸市场周边基础设施薄弱,垃圾箱设置不科学。在对五星村、良熟村和乔司镇三处农贸市场的调查中发现,农贸市场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腐烂菜叶和白色垃圾,但是市场周边配套的垃圾箱数量严重不足,基本维持在2~4个,位置分布也不科学,加上每天垃圾清运的滞后直接造成市场经营环境差。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缺口大。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中小企业主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环境治理工作缺乏长效管理。同时,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又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公益工作,经济效益的相对较低和奖励机制的欠缺,直接造成治理资金投入的不足,制约了治理工作的开展。如去年整修乔井路村道的投入就达30余万元,资金缺口比较大。

2、基层组织实力不强,农村环境治理普遍存在人员、设备、资金、制度的欠缺,治理工作走上“边治理边污染”的恶性循环。目前除集镇范围由镇政府投资治理外,12个行政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按照“以各村自主投入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模式,在基层组织经济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农村环境治理中人员、设备、资金、制度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镇12个行政村中配有5名专职保洁员的仅有5个村,配有4辆以上保洁车的仅有3个村,有长期保洁队伍且制定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制度的仅永和村一个村(长期保洁员11人)。据调查,全镇环境治理投入没有向社会或村民收取一分卫生费,全部由镇、村两级财政全额投入。与此同时,由于资金投入上的严重,专职保洁员队伍和长效管理难以落实到位,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治理后又出现反弹,部分村道和居民生活区“脏、乱、差”的情况再次出现。

3、部分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环境污染呈多元化。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极大的冲击了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部分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和传统陋习的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另一方面,农村环境污染呈多元化特点,由过去单一的生活垃圾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转变。

三、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几点意见与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长效保洁队伍,营造农村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一方面,各村要高度环境治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长效保洁队伍,确保村道、河道清理保洁日常化、制度化。由专职保洁队员加强村道、河道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垃圾和打捞河道漂浮物;另一方面,推行基层干部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基层领导环保责任意识。

2、坚持发展,加大投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针对目前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现状,要始终坚持发展经济这个中心。一方面要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环境保护治理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努力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在全体村民中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加快农居点体育、文化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农村环境治理建议范文第4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tatus of the rural environmental and eco-agricultural park construction,a series of strategies about the rural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were offered reasonably: the combination of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and ecological park construction.

关键词:农村环境;生态园区;环境治理

Key words: rural environment;eco-agricultural park;environmental treatment

中图分类号:X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2-0015-01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环境污染依然严重。建设农村生态园区既能改善环境质量,又能促进经济发展,获取“双赢”的效益。因此,农村生态园区建设是当今必须选择的道路。

1农村环境

1.1 农村环境现状为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农村不惜付出污染环境的代价。当今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农业、工业、生活以及养殖业。

1.1.1 农业污染新型的产业模式给农村带来新的活力和新的风貌,但是由此引发的资源缺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严峻。乱用、滥用农药和化肥不仅使农产品产量降低,减少农民收入,而且使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富含农药),农药的残留通过食物链富集作用进入人体,威胁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另外随着大棚种植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

1.1.2 工业污染工业“三废”未经适当处理而排放,造成了空气中氮、硫含量超标及酸雨形成;造成了水域中重金属超标、有毒有害物质大量存在,引起水生生物死亡,严重减弱了水域的自净能力。铜矿、金矿、银矿等矿产的开采,使山体松垮。香菇栽培砍伐树木,致使土壤蓄水能力降低,也增加了山体滑坡现象发生的概率。

1.1.3 日常生活污染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厨房浴室里煤气、烹调油烟以及车船等都会产生大量CO2、SO2和NO2等有毒气体,也是日常生活污染的主要罪魁祸首;加之环卫基础设施、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全,生活垃圾未能实现无公害及时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不健全,废水仍随意排放,也加重了生活环境的污染。

1.1.4 养殖业污染畜禽养殖场排出的污水含有大量有机物、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及虫卵和重金属等,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后会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河流、池塘。有机物在水中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得厌氧菌大量繁殖。含有大量有机物质的污水是病原微生物很好的营养基。水产养殖产业投放的精饲料中含大量激素,其流失率高,造成水域污染,对水生植物的生长起着很大的负面作用,从而破坏了水体的自然生态环境。

1.2 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现今,农村生产水平及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如下。①农民环保意识缺乏、环保观念淡薄,环境保护主体缺位。②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不足,环境保护硬件建设滞后。

2农村生态园区建设的现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为农村生态园区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内很多地方政府已经走农村生态园区建设的发展道路。有些地方建设了集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高标准农村生态园区。有些地方实行五抓政策:抓生产发展,抓基础设施建设,抓环境卫生,抓生态养殖,抓旅游发展。然而建设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①缺乏创新意识。大部分生态园区仅是各种产业结构的简单叠加;②位置选取不合理,投资较大,经济收入不容乐观;③缺乏科学的专业指导。有些地区目光短浅,为眼前丰厚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乱用甚至透支现有资源;④生态园区建设与环境治理没有有机结合。虽然环境保护是重点,实际上部分地区仍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生态效益,农民对农村生态园区建设认识不足,忽视“生态与生产相辅相成”这一观念。

3对策及建议

推行环境治理和农村生态园区建设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重大积极措施,是集中农村优势资源,创造高效率综合价值的科学定位。环境治理和农村生态园区建设相结合是当今农村发展建设必须选择的道路。据此并结合以上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分析,笔者拟从以下方面提出相关对策。

3.1 政府要加强规划、引导和宣传政府部门需制定长远策略,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农村生态园区建设。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上级科技及资金支持,鼓励谋求长期发展的创新精神,认真规划,实行生态与生产并存,如居地集中,减少建筑占据耕地面积;将粪便、秸秆转化为可利用资源沼气;合理增设健身设备、娱乐场所;绿化、美化农村;积极倡导低碳生活等。

3.2 提高村民环保意识、规范农民生活习惯鼓励村民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不在政府规划范围外私自开发耕地、矿产,提倡村民为建设农村生态园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等。

3.3 借鉴他山之石现今很多国家都在提倡都市农业或市民农园,这为我们推行城乡一体化政策及建设农村生态园区和治理环境等方面都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如美国以农场与社区互助的组织形式来发展都市农业,既促进了园区建设也加强了环境治理;巴黎农业生态区利用农业限制城市扩据,利用农业将公路、工厂等污染区与居住区分隔;我国各地须以自身情况为基点,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开拓创新意识,制定科学方案,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而逐步实现农村生态园区的建设。

4小结

面对农村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以及日趋严峻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如何有效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协调,从而实现新跨越,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紧迫而重要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走农村生态园区建设与环境治理相结合的道路,从而实现农村生态与生产和谐共存。

参考文献:

农村环境治理建议范文第5篇

一、农村非政府组织介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独特优势

在整个社会非政府组织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近年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为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选择提供了新的途径。学界一般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党派性质的,并且具有一定志愿性质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的社会组织”。农村非政府组织主要是指以维护农村社会公益为目的、萌发成长于农村社会的自治性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等特征。

(一)农村非政府组织能够有效弥补农村环境治理的制度设计不足农村非政府组织除了具备非政府组织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地域性特征。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农村的情况各有不同,基于不同的村情社情基础上成立起来的农村非政府组织必定不会像一般非政府组织那样,而是和不同农村特殊的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等相适应的,其组织架构、人员构成、运作方式也就必然具备一定的地域特征。这种地域性就使得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污染治理上非常接地气,它们能够深切地体会到环境污染给农村带来的危害,也非常清楚造成污染的原因,能够提出并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当前国家环境保护立法层面上相对忽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这一制度设计不足的现实下,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上的意愿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因制度设计缺陷所造成的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忽视。

(二)农村非政府组织能够填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缺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我国目前针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出现了主体缺位,即没有特定的组织或团体真正有意识、有担当地承担起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另外,由于农村污染具有随机性、分散性、隐蔽性的特点,而且大部分农户经济水平还很低,单个农户也很难成为有效的责任主体。因此,迫切需要寻找一个新的责任主体,而农村非政府组织就是一个恰当的选择。农村非政府组织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常设性机构,有自身的领导机构和组织原则,实行自我约束和管理,其成立带有志愿性质,其成员大部分是志愿者,参加者都致力于该组织所关注的特定的社会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即是其一。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环境污染中起到非常重要的新的责任主体作用。一方面,该组织可以通过培训强化农民的环保意识,也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改变现有的种植养殖方式,使其变得更加环保;另一方面,通过该组织可以在农户和政府之间架起桥梁,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和农户的各自职能,促进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

(三)农村非政府组织能够有效缓解农村环境治理的投入不足问题在整个国家尤其是城市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指望政府在农村污染治理上投入大量资金是不现实的,即便是政府有所投入,也只是杯水车薪。因此,必须为治理污染找到新的筹集资金的渠道,而通过农村非政府组织中的各个团体的积极参与,能够最大限度地筹集到治理污染所需的资金。把这些捐赠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不足。同时,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治理环境污染中对资金的使用采取民主开放的公众参与机制,直接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相当程度上避免了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农村非政府组织介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现实困境

农村非政府组织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存在也制约着其发展,致使其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面临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农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保障相对缺位现代化的治理体系是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突破。农村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村治理,需要以一定的公共权威为基础,但现实中其权威的认同面临挑战。一些乡镇政府,虽然支持发展农村非政府组织,但是把它们当成自己的附属机构,“对非政府组织采取了一种既鼓励发展又强化行政管理和政治限制的谨慎态度”[2]。一旦二者发生冲突,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便荡然无存。一些村民对非政府组织也并不认同,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农村非政府组织自身公信力不足。由于合法性问题的存在,农村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目前其所面临的一大困境。另外,从立法层面上讲,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相对完整的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文本。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制定了几部关于非政府组织参与行政活动的法律规章,这些法律规章虽然弥补了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空白,但是都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且少见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尤其是在实践中,过于强调登记注册程序,实际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地位、性质、具体活动原则等规定。这就使得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污染治理中的地位显得尴尬,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直接影响了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优势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会导致政府对农村非政府组织的随意化管理。

(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农村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有待于加强农村非政府组织要想有成效地致力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就必须在其所服务的对象、当地政府以及捐助者面前具有公信力,有作出承诺并实现承诺的能力。我国的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尚不成熟,广大民众对其了解和认识比较有限,甚至存在部分认识误区,这就使其发展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民意认可,不利于农村非政府组织的正常运行以及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相当一部分农村非政府组织是从政府机构中演化而来的,独立开展活动比较困难。其独立性的弱化很容易导致其公益活动具有浓厚的官僚化和商业化色彩,有的甚至开展经营性活动,这就背离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基本特征,无形中就使得农村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大打折扣,也会使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丧失民众基础和人才支持。

(三)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资金、人才相对缺乏经费短缺一直是制约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瓶颈”,而人才尤其是专业人才的相对缺乏也限制了其工作的开展。从理论上说,非政府组织的经费来源十分广泛,既有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又有会费和各种附加收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当前,我国‘内生型’非政府组织和‘外生型’非政府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经费短缺的情况,约有半数左右的非政府组织活动经费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补贴以及项目经费,而会费仅占20%”[3]。由于经费短缺,农村非政府组织无法吸纳优秀的专业人才,在开展公益活动时总是受到人才的限制。在环境污染治理实践中,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农村非政府组织很少对治理活动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非政府组织介入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效,使得政府和民众对其治理能力产生怀疑,进一步影响了其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农村非政府组织有效介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路径选择

农村非政府组织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制约着其作用的发挥,但这些困境亦是我们解决的方向和突破口。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通过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赋予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污染治理中的合法性要大力推进非政府组织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关于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与实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方面,在对现行与非政府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要尽快出台《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对设立非政府组织的相关细则予以规定,使非政府组织建立过程合法化,日常运行公开透明化、公益活动民主规范化,从根本上改变把农村非政府组织当作一般机关事业单位来管理的传统做法,使非政府组织在法制化的道路上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充分保证农村非政府组织介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合法性,对其从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为其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通过大力宣传增强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污染治理中的社会公信力农村非政府组织要想赢得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主要途径就是加大对自身的宣传力度,使民众真正了解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宗旨、地位和功能。一方面,农村非政府组织自身与政府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支持和鼓励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并积极介绍其他地方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经验,让农民打消对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思想顾虑,形成准确的思想定位,从而提高广大农民建立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自觉性,促进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在农村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也要加强宣传力度,邀请农民参与进来,让他们在治理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能起到过程监督、流程观摩、结果反馈的作用,农民能够切身体会到农村非政府组织对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必然会积极支持,甚至投入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中。这样,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不但提升了自己的能力,也会得到社会民众的认可和支持,有利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通过加强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来提高其募集资金和储备人才的能力农村非政府组织自身建设应该着力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提高募集资金的能力,二是储备人才的能力。一方面,充足的资金是农村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取得实效的基本保障,因此,从各个途径募集其运行与发展所需的资金是当务之急。当前,农村非政府组织还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来维持支出,但是这些资金还不足以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必须拓宽募集资金的渠道,除了要通过各种方式吸引民间的捐助外,还要努力争取各种形式的资助与帮扶。另一方面,农村非政府组织人才匮乏尤其是专业人才匮乏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当前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规模普遍偏小,且局限于在特定的区域开展活动,这就使得其在进行工作人员选拔时受到很大的局限。因此,除了尽可能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对现有的工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通过培训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