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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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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使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水电局、县财政局<关于绍兴县新时期治水工程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全县“新时期治水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任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河道清淤清障、河道砌坎、河道(溪流)清草保洁、农田水利建设、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农村饮用水工程、农村小水电、水库小流域清淤清障、水土保持、塘闸岁修加固、水文设施维护等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参照部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

第三条全县面上小型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县水利水电局、县财政局联合组织。经县发改局立项的,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水利水电局、县财政局按照部颁验收规程联合组织验收。

第四条县水利水电局、县财政局联合组建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由县水利水电局徐世红副局长任组长,县水电局纪工委书记韩德利、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毛国森任副组长,县水利水电局各科室长为成员。

第五条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重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局纪工委派员参加,各项目负责人为协调员;小型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小组相关成员主持,各项目联系科室负责协调。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或下达项目计划全部完成;

2、各专项验收、阶段性验收已经通过;

3、质量监督等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4、工程竣工决算已编制完成;

5、镇(街道)或工程管理单位已通过工程竣工自验收,并签署自验意见;

6、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已提交;

第七条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各有关镇(街道)或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县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县水利水电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相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设计(含变更)范围内或下达计划任务的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2、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

3、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4、实地丈量复核实际完成工程量,复核工程结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审核工程造价及竣工决算;

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形成书面竣工验收意见书。

第九条河道(溪流)清草保洁、山塘水库安全管理、标准海塘管护等常年性管理项目考核验收时,尚需结合平时定期或不定期考核、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考核验收。

第十条河道、小流域和山塘水库清淤清障项目竣工验收时,应现场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现场踏看清淤土方的堆放场,符合弃渣处理要求。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经县发改局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由竣工验收小组组织,以单个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单独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全县面上小型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竣工验收小组组织,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各分项工程汇总分批验收。

第十三条全县面上小型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分季度组织,视各镇(街道)项目完成情况适时组织验收。河道、小流域和山塘水库清淤工程竣工验收随工程完工随时验收。

第六章附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交通、水利、铁路、通信、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并直接负责对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除重大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七条接受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必须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在规定范围内实施质量监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到质监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施工图纸及其审批文件;

(二)施工合同,依法应当实施监理的,还应当提供监理合同;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情况;

(四)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监理单位监理规划;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质监机构收到规定的文件和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质量监督书。

第九条质监机构应当在发出质量监督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确定监督组人员名单,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发送至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第十条质监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包括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工程验收的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

第十一条质监机构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齐全;

(二)实行总包的建设工程项目未肢解发包或违法分包;

(三)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依法可以不实施监理的,应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五)按规定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

(六)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质监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

(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与其资质等级范围相符,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注册执业资格要求;

(二)勘察报告、资料及设计文件完整、规范、真实、准确,签发(含变更)手续合法、齐全;

(三)负责在施工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并参加有关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不得强行指定建筑材料、专用设备的生产、供应厂商;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规定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六)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质监机构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

(一)承揽的施工业务与其资质等级相符;

(二)有职责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工程要求配备并持证上岗;

(三)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编制合理、完备的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施工;

(四)使用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

(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六)有健全的施工质量检验和严格的工序管理制度,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七)有严格的质量整改措施和事故处理程序;

(八)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质监机构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

(一)有健全的监理质量制度和监理计划;

(二)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三)有职责明确的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监理;

(四)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定,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分阶段提出监理结论;

(五)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联合验收制度;

(六)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和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及时组织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七)监理日记、监理档案真实、完整;

(八)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质监机构对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

(一)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二)有健全完备的质量检测体系和质量检测档案;

(三)检测内容和方法合法、规范;

(四)在检测中发现有涉及影响结构安全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监机构报告;

(五)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规范、准确、真实;

(六)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条质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采取定点抽查、随机巡查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

(一)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实体质量进行现场实物抽查;

(三)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

(四)对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拌和料质量进行抽查;

(五)对见证取样送检及结构实体检验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六)监督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十七条质监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重点对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情况、验评结果及竣工资料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质监机构发现建设单位有违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或实体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实际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并记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机构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和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包括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检查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内容和质量验收评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由负责该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编写,有关专业监督人员签认,质监机构负责人审签,并加盖质监机构的公章。第二十条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投诉和处理,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抢险救灾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范文第3篇

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立>!

①、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改为浆砌块石,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换弧形工作门及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

④、加固改造上坝及进库公路;

⑤、增设大坝观测设施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工程于2001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02年6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3个月,除险加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坝前坝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坝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护坡及3.2公里的沥青路面铺设,以及公路桥1座,过洪涵洞6座;完成输水泄洪洞事故门、工作门、启闭设备制安工程;完成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其它工程等,目前,由于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大坝砼防渗墙工程未能完成和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未安装,其余主体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完成。 该工程共完成投资额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8.39万m3 ,土石方回填2.02万m3,浆砌石1.16万m3,砼0.15万m3,耗用水泥1782T,钢筋(钢材)40.54T,木材11.26 m3,沥青93.70 m3,劳动工日5.69个工日。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虽然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使个别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用。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试运行中,工程能正常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报告”。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04年 月 日进行,验收地点在

,参加单位有省水利厅、**市水电局、财政局、计划局、**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及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范文第4篇

高河矿井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参建单位多,建设周期长,形成项目文件归档不齐全。一是高河矿井项目正式开工以后,建设单位,多个施工和监理单位进场,档案管理主体因建设主体,参建单位的不同,呈现多元态势,造成档案来源复杂,管理难度大。二是建设项目周期长,高河项目从2003年开始筹备建设,2006年正式开工,2011年进合试运转阶段,从勘查、申报、审批到竣工验收前后近10年时间,文件收集跨度时间长,中间多有变更,给档案收集造成很大困难。三是档案工作没有与项目建设同步管理,建设单位建设期间各项批复文件和各专业技术资料,大多集中在各个责任部门;各施工单位只重视工程进度,平时不注重整理工程资料,验收前突击收集整理,缺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把关。(2)矿井工程项目档案整理规范不统一,部分规范陈旧,在实际运用中指导性有限。高河矿井项目竣工资料存在遵循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档案行业标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两个标准,管理规范的不统一这就给项目审计、质量评定、竣工验收带来隐患。在这两个标准的基础上,同时依据高河项目合同文件要求,采用以下煤炭行业及山西省标准:①矿建工程高河矿井项目矿建单位工程施工文件依照《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煤规字1999第34号文)、《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编制。②土建工程高河矿井项目土建单位工程施工文件依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214-2004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214-2003编制。③安装工程高河矿井项目矿井设备安装文件按照《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编制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其他设备安装文件依据其行业标准规范编制。有的规范都已经执行将近20年了,早已经不适应现在的煤矿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了,矿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规范中就缺少监理单位整理项目档案的规范,必定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整理项目档案资料时造成文件材料不齐全和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3)档案工作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人员流动性大。在高河矿井项目档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合作公司总工办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公司相关工程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高河矿井项目属新建项目,各相关人员没有经验可借鉴,在项目档案工作中走过不少弯路。很多档案管理人员是临时抽调人员,这些人没有参加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对档案管理规范不熟悉,不能做到科学整理,归档和立卷,这就造成单位工程竣工资料质量低,影响了项目档案的整理验收。高河矿井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由于各自单位的原因,很多档案管理人员流动性很大,很多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对档案各项业务相对熟悉之后都被调离高河项目,新换的人员又得重新开始熟悉档案各方面的专业知识,这给档案工作带来很大的不稳定性。

针对高河矿井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超前介入。为保证工程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档案人员自始至终参加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努力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控制。在项目前期文件的管理上,档案室与各工程管理部门共同梳理工作线索,划定相关部门归档责任,归档范围,各类文件归档的时间,使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能够紧密结合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实际,准确反映管理工作流程,在前期文件的收集上,坚持“早介入”、“早检查”、“早动手”,紧紧跟踪前期工作的进展,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归档,同时做到随时归档随时整理,具备成卷条件的马上归档组卷,并随时根据后续资料补充调整,保证工程竣工时前期文件的齐全、完整。(2)纳入合同管理。我公司在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列入了档案工作的内容,采取预留5%相应工程款对其进行约束,采取工程完工档案移交不及时或未移交按相应条款进行处罚。并对工程档案的移交时间、整理质量和项目竣工图的编制责任、编制质量和移交套数等,作了具体规定。(3)纳入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及质量监督全程控制。公司要求项目竣工图需经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审核,履行签字手续;项目验收前,监理单位需出具书面意见,要对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评价,质监站要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认证。通过各方人员的严格把关和审查,确保了归档资料符合程序标准和要求。(4)纳入经济责任制管理。按照每一实体工程造价5%的比例,预留档案资料保证金,规定凡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扣除保证金;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不同步的,不组织工程中间验收、不进行月度工程结算;竣工工程资料不按要求归档或归档不符合要求的,停止该单位在矿井所有工程款的支付。经济手段的制约,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从而有效地保障归档文件资料及时性。(5)实行动态跟踪监管。在矿井建设过程中,公司专职档案人员经常到各责任部门和施工现场检查工程档案,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现场进行答疑解惑,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公司档案人员参加月末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资料例会,积极监督项目档案工作,确保工程档案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6)严格验收程序。在单位工程竣工后,本公司严格执行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安全性。在组织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均由潞安集团验收组和我单位工程部门、计划、财务等成员,以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成员一同参加、一同把关,不论工程还是档案实行“一票否决”制,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档案人员签字,就不能通过验收、结算,直至工程和档案均符合标准要求才能通过验收。施工单位移交档案均要经过监理、分管部门、质检站、档案人员进行多方审查,确保归档档案符合程序和要求。(7)严把档案移交关。本项目工程在严格执行竣工验收程序和规定的同时,档案人员严把工程档案移交关。专业档案人员系统地对每个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逐项进行认真检查。检查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的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资料;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设备、购配件等材料质量出厂证明文件等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工程施工中测量、隐蔽、焊接等施工记录资料;检查分部分项检验批等工程验收资料;检查各类安全和主要功能各类检验、测试、系统运转等核检资料;检查工程验收质量评定等竣工验收资料;检查监理公司规则、细则、制度、报验、造价控制等监理资料;检查竣工图是否符合程序和归档要求等。档案人员严格的把关,保证了项目档案的归案质量。

本文作者:郑超徐苏云工作单位:潞安集团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资料;质量监督管理;具体方法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与工程质量的关系分析

1.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00 年由国务院颁布施行,把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围,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提升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同等高度,赋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质量以新的内涵。

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缩影,工程建设期间各个环节都会形成大量的文件、图纸和资料,它们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体现规范标准的载体;是项目成果的重要展示形式;是工程建设及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也是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交接、维护、管理、使用、改扩建、项目后评价和质量事故调查的重要原始凭证。

由于档案具有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以及可追溯性的本质属性和职能,同步收集积累和整理编制好建设全过程产生的图纸、文件资料,对工程建设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1.2 工程资料管理与工程质量的关系

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的依据,工程质量离不开工程资料,二者相互依存。工程质量管理包含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对包含工程资料在内的监督管理。工程记录、竣工图等经过整理、立卷、归档、形成建设工程资料,工程资料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依据,所以工程资料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同等重要。

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现状分析

2.1 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资料作用认识不够

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建设工程资料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工程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并存在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管理混乱等现象。

2.2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建筑工程基层施工组织中的资料员肩负着重要的职责,资料员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能否有序、高效、高质量的按期完成任务。资料员对现行标准规范的了解程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工程资料管理经验;对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来源广泛、用途不一的工程资料无法科学的分类整理等,使施工技术资料的检索和利用增加了难度。

2.3 地方性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缺失

虽然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不断推陈出新,但结合建设工程中施工资料整理的标准或规范目前尚属空白,许多建设单位或施工、监理单位都只能按照对国家规范规程的个人理解来开展工作。施工现场容易造成施工资料收集不全、归类不清的现象,难以保证施工资料的规范完整。工程竣工验收时,对竣工资料整理进行重复性、繁琐性的拆卷、组卷工作,资料返工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的浪费,也破坏了施工过程的原始性并降低了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利于将来的检索使用,也不利于保证工程档案质量。

3 某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经验分析

某特大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分部、分项和专业工程较为齐全,工程资料种类齐全,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该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标准,该项目档案共分为:设备档案、会计档案、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和工程档案。

2)项目建设指挥部领导高度重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自指挥部成立以来,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管理范畴,力求工程资料的形成和归档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3)全员参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有专人参与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全面、完整。

4)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和数字化管理,工程建设伊始便制定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拨付专款,组织经验丰富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技术力量过硬的软件企业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

5)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同步参与督促检查、指导培训和参与竣工验收,保证了工程档案资料质量。按照工程资料形成、收集整理、编目移交等阶段进行操作,实现了从“三同步”到“全过程”严格管理。

4 加强工程资料管理的具体方法分析

4.1 提高认识,加强前端控制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资料管理重要作用的认识,明确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工程资料内容,掌握工程资料分类标准。从建设前期就对施工资料整理,分类设置归类,保障将来收集施工资料的完整性,按照“三同步”的管理原则,保证施工资料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竣工”,提高各参建单位资料员的工作效率和竣工资料整理的进度,避免因竣工资料整理不及时而影响工程竣工的现象。

4.2 实现“工程项目文档一体化”的工程资料管理模式

这是近年来国际先进工程公司普遍采用的项目文件控制理念。其核心思想是加强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的前端控制,通过“资料形成、收集整理、编目归档”的三个阶段管理,从“三同步”到“全过程”,加强资料员的工程技术知识和档案管理知识,通过各种层次的检查整改后,最后达到竣工资料直接归档入库的标准。这样,可以实现对工程质量的实时控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1)配备高素质的资料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