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 引言

随着近年来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入的不断增长,建筑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但是建设工程面临的地质条件日趋复杂、创造性的设计造成的建设难度的增加以及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的质量影响因素也更加复杂。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新的形势和环境下,如何有效的加强和改善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2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研究

2.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框架

目前我国是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分阶段进行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在工程的立项论证阶段,工程质量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由政府计划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工程勘测设计阶段质量主要是勘测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审查和监管部门负责勘测设计质量的审查监督;项目的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主要由施工部门负责,由第三方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具体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控制。对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所涉及的所有对象工程建设活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其中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2.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主体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构成建设工程质量的五大责任主体。其中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直接主体,分别对勘察质量、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间接主体。间接主体根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工程合同对相关直接主体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管主要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实施。

2.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配套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分别为: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政府监督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开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监理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4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长,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面对新的建设和管理形势,在施工手段、组织能力、管理费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做出完善和改进。总体上,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不够全面,无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对施工期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较大,对勘察设计阶段工程质量的监督手段和重视程度不够;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大多为受政府委托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使得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部分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体制不健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施工图审查工作力度不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质量监督模式有待健全。

3 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思路和措施

3.1 完善我国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的总体思路

新形势下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总体思路是: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宏观和间接监督管理,中介组织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微观和直接监督管理。

政府需要建立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施工许可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质量巡查制度以及工程竣工备案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核心人的工作质量,因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实施全面得质量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监督出工程主体外,还应该注重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对参与工程建设各个行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以保证现代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同时需要与世界接轨,引入国外先进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技术、和质量检验检测方法和设备,依照国外质量检测管理标准完善国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正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最重要的是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需要依法监督,依照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3.2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具体措施

按照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模式总体思路,可以制定相应的措施,在实际的管理和监督中实现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具体措施包括:

3.2.1 监管主体需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和中介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不直接指挥生产、调控建设企业生产经营但不插手企业内部管理,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控,是企业树立质量立市经营管理模式。对于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中介机构,政府需要一视同仁,保护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中介机构创造一个宽松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3.2.2 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职能

在政府管理体系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属于政府管理及专业执法范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涉及到的行政收费要全部上缴国库,同时,改革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中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渐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现权利和利益的完全脱钩,对政府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工程质量需要的费用应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质量监管的公平、公正性。

3.2.3 由无区别监督向差别化监督转变

改变传统的对不同企业、不同工程采用单一的、无区别的监督管理的模式,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一是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二是对市政工程、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学校校舍工程等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要重点监督管理,同时提升质量管理等级。三是加强对技术风险大的高切坡、深基坑、大跨度结构、、大型幕墙、抗震结构、异型结构等部位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现场的监督检查。

3.2.4 大力发展工程咨询业

为了有效的解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政府监督资源的供需矛盾,就决定了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必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控制体系的作用,大力发展工程咨询业,以适应各层次投资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

4 结论

建设工程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研究,提出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新思路和具体措施,对规范和引导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向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合理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郭汉丁,刘应宗,论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改革.建筑,2002.

[2]工程质量监督概论.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2:25-2.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管理措施

一、 控制工程质量的施工组织措施 1 班组操作尽量专业化砖混结构建筑是劳动密集型工程。为了使以农民工为主的施工队伍能按质量要求进行操作,在组织施工、划分施工段时应尽量均衡,尽量使每一班组人员自始至终做同样工作,以提高操作工人的熟悉程度及劳动生产率。砖混结构施工时,瓦工、钢筋工、砼工、木工、油漆工、防水工、安装工等应分成若干专业班组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 2 施工段划分尽量同班组数相对应。在主体施工阶段有砌墙、模板安装、钢筋绑扎、现浇砼、构件安装等为主导的工种,施工段数应按班组数划分,尽量组织全等节拍均衡施工,使各流水段工程量基本相等,保证专业化班组施工能顺利开展。在时间上统筹安排每天24小时各工序的作业起止时间。为了形成全等节拍流水,一是各班组人数要安排适当,二是各班组不仅要按期完成自身的工作量,而且在施工过程中还要为下道工序的尽早展开提供工作面,为组织全等节拍均衡施工提供可靠保证。

二、在现场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在经济社会,质量管理理所当然地要和经济挂钩,但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千万不能本末倒置。质量管理措施要强硬有力,不能讲人情,不能拖泥带水,该一票否决就一票否决。质量管理搞不下去的原因,往往就是已形成的指令被浩瀚的人情海洋所溶解了。质量管理不得力的人该换的要换,不得力的施工队该清退的要清退,决不能心慈手软,否则会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现在的质量管理体制有一个弊病,就是管理质量的人没有真正的否决权,技术和行政相对来讲还是分家的。 质量管理措施要有可操作性,过高过低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现在,指挥部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都有了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状,光有这些大目标还不够,还要具体细化,并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质量管理小目标。 三、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资料应充分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它是单位工程综合评定质量等级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工程施工中,往往资料与实际情况脱节。原材料的合格证、试(检)验单、验收单与原材料的实际情况不符,材料试验的试样缺乏代表性,取样频率不足,代表数量不确切。在隐蔽工程验收时,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并未全部到位验收,事后为了应付竣工验收再进行补签。至于技术复核资料,有的与工程实际质量状况相差甚远。有的砂浆、砼试块取样制作、养护、试验龄期控制不规范,使试验可比性差。改进措施:原材料必须按标准规定取样,保证取样频率,使其具有代表性。原材料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反映材料的材质、材性。控制各工序质量的技术复核资料,必须是质检员现场检查的记录,是现场真实情况的反映,同时应是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依据,作为各工种互相制约质量的手段,真正起到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作用。

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上水平 1 认真按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结果准确性,对分项工程按标准进行“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三项检查不能少于(住宅楼每层)分项总数的50%,由其基础、主体分布的各项要多检查,勤测量时要充分掌握结构工程总质量水平达到优良水准 .2 严把按规范施工关。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决不迁就,有问题就要督促施工单位返工重做,达到一经发现哪里没有按设计规定施工就能得到及时消除或随时就能得到整改。3 统一归口材料检测和施工试验。所有需要检测和施工试验的建材都应由当地质量部门检测中心统一检测和试验,消除个别施工单位买报告和做假行为。对某些重要施工部位还要进行取样抽查,看实际施工质量与试验结果是否相符,这样,不仅能使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还能进一步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有效控制,并且自觉地认真按规范按图纸施工。4 设专人跟踪监督、检查质量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是否同步、齐全、可靠,以此促进施工企业加强技术管理,防止后补乱填和造假资料的弊病。5 严把材料(产品)的进场关。最好的办法就是:(1)设立施工现场样品间,对已检验合格的材料封样陈列到样品间,作为以后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的“样本”。(2)由当地质监站检测中心按批分组实地封样试验。(3)对无合格证、无准用证及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工地或使用。采取“样板”引路。促进施工企业搞好工程质量。坚持在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项都必须做样板,不做样板或样板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大面积展开施工。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充分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统计方法,对工程质量状况随时进行综合统计与分析。事前要逐项分析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各种因素,加以分类排队,找出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五、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制度

1.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2.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7.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用;不足;改进措施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

1.1 监督执法

最近几年,随着政府依法执政理念的转变以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监管视角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从“行业监督”调整到“监督执法”的理念上来,政府监管由微观控制向宏观监督转变,也就是说不再停留在过去仅仅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理念上,而必须调整到依据法律法规对参建单位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或程序实施监管和处罚的理念上来,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只是判断工程质量好坏、主体行为对错的依据( 实施处罚的间接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则是实施处罚的直接法律依据。工程建设监督机构履行政府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2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由于国家推行住宅商品化,房地产不断发展,商品房逐渐成为人民群众住宅的一种特殊商品,特别是随着商品房价格的飙升,有的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积蓄才能购买一套,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被提高”。同时,由于当前法制还不是很健全,原告与被告财力又极不对称的情况下,依据合同到法院去不是原告的首选,而到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监督机构投诉成为“物美价廉”的一种渠道。据初步统计,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案件占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投诉案件的75%以上,而这些投诉案件主要依靠工程建设监督机构来受理和协调,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由于业务精通、工作尽职,政治敏感性强,极力协调处理质量投诉案件,在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3 节约建设资源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人民生活品质提高需要,今后若干年工程建设势必迎来更大的建设,尤其政府投资的重点、大型项目增多,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更高; 另外,开发商主导工程建设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建设质量主要由开发商主导,难以确保因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因追求最大利益而牺牲工程质量; 同时,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质量维权意识更高,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执法监督的要求更高。因此,严格把握建设工程质量既是监督机构发挥更大的政府监督执法作用的职责需要,又是节约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

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主要有“四个不相适应”:一是工程质量监督的指导思想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监督的手段和方式与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不相适应;三是部分质监人员的素质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四是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与监督效率的提升不相适应。

3 质量监督管理改进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宗旨是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生产,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这一宗旨,监督站的质量监督工作方针应该是“监、帮、促”。监——按质量法律、规范要求,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建筑质量生产进行严格监督。帮——利用监督站的质量技术管理优势帮助各责任单位(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理顺关系,提供质量技术信息与服务。促——通过监帮结合,敦促各责任单位全面提高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程序和质量生产保证体系,规范质量生产行为,促进质量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质量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监、帮、促”的监督方针,监督机构在监督工作中,首先应对各责任方应该依法、公正的严格监督,找出存在的质量隐患和质量管理漏洞。然后帮助存在质量隐患的单位,提供质量技术信息和服务,消除质量隐患或者质量管理漏洞。最后就是通过前面两步的工作,促进责任单位提高质量意识,建立防止不安全事故的管理制度,最终建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这类型的事故再次出现。

3.1 通过监督对象差别化、工程类型差别化和监督过程差别化,较好地提高了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高效性

3.1.1 监督对象差别化

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资质、资格、诚信度不同区别对待。诚信获利,失信惩戒。诚信企业可以评优评奖倾斜、检查频率减少、年检进入绿色通道。失信企业就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检查频率增加、年检进入红色暂停通道。

3.1.2 工程对象差别化

重大工程,标志性工程,住宅工程,大型公建工程与一般工程区别对待,运用不同的质量监管方式、方法。

3.1.3 投资主体差别化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与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两种不同的监督体制与过程控制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组织机构。组织构成的三大要素为:管理成员、管理制度以及构成管理组织的环境。无论是哪个要素,都离不开“人”这个关键因素。提高质量管理监督水平,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更需要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队伍。因此,必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队伍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使他们能安心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人员管理体现“自我实现”的管理思想。

3.1.4 集中管理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国际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全部政府管理、部分政府管理、全部委托管理等几种形式。在德国,凡是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均由联邦、州建设部或地方建设局发挥主导作用,进行统一筹建,而不是由最终用户担任主要角色。新加坡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主要由新加坡公共工程局、陆路交通管理局、电信管理局、海事港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性质负责组织实施。在我国,一方面,现阶段的建筑工程绝大多数仍属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管好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十分重要; 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建设单位并不真正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导致建筑市场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应由国家建设部和各级地方建设部门设置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从可行性研究、设计委托、施工发包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的集中管理,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不能直接参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这些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属于非盈利性常设组织,既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权,又在工程项目上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其行为接受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这种做法可以先行组织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再推广应用。除此之外,对于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政府应该坚持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强化政府对于重大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3.2 根据自我实现需求,为调动监督站内部监督员的潜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3.2.1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都很强的知识型管理工作,工程技术不断创新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也在逐步建立完善。因此,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需要不断更新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有效地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可以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制度,更新知识结构,同时鼓励监督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标准培训、职称评定等。

3.2.2 建立监督人员考核制度

建立实施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年度考核制度,通过培训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以实现对监督人员工作能力和绩效的评价,通过以考促管、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同时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3.2.3 建立监督人员的激励制度

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实施有效的激励制度,才能充分调动质量监督人员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提高人才资源优势,才能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正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队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监督管理工作。基本程序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依法向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及附件内容,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经现场审核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监督计划》。对于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或未经受力进行监督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只有严格执行监督审核程序,才能从源头上有效的遏制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

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质量监督通知及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对各参建单位在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引进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工程三个关键阶段进行监督检测:第一关键阶段路基、结构物下部;第二关键阶段路面底基层、基层、结构物上部;第三个关键阶段路面面层、交通安全设施。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河南省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河南省交通厅下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各类规定,规范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的工作程序、方式。

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机构通过建立各项施工应急反应机制,按照对质量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和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及时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后期处理。

监督工作执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为中心,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努力使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抓好行业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如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抓关键、差重点,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继续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在不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基础上,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效果着手,以抓质量管理为中心,查质量行为为切入点,检验实体质量为突破口,对工程实体、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方面的质量通病逐项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发挥业主主导责任作用。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良好运转,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覆盖率。

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对参建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看看体系是否完整和健全。加强工程现场基本管理,加大对监理、施工及实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现场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部省级要求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信誉档案,对从业人员的无序流动进行有序管理。

要严把工程监理工作关,抓好监理工程师及驻地旁站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管理工作的控制能力,监理人员的工作做得到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与坏,因此监督监理工作是监督工作最首要的任务。

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为重点,有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实体、工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通病问题,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项及监督抽查活动。

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哥哥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实行“三检”制。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施工单位质监部门专项质检员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监人员没有签字,监理人员要拒绝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为了适应现代科技信息化的发展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应努力学会并掌握利用现代计算机科学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步实现工程监督管理方法科学化。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总的说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以工程主体结构的验收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管理,还要将环境质量的监督贯穿于各个监督的全过程,环境质量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以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使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后对于质量的监管则是该工程能是否顺利投入使用并发挥其使用价值的最后阶段,其实也是整体检验质量安全最完整的阶段。是质量监督部门至关重要的一箱工作。为了能使监管工作顺利合格的完整,在过程中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秉公办理,依照事实说话,以数据监测为手段,确保质量鉴定结果的真实有效。首先,要对应按照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对已完成的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不投入使用。其次,要及时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监督。第三,要对责任期内遗留的问题进行整改的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程质量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增大,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然而,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且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论述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创新发展工作思路来应对新形势挑战的想法,以供同行们商榷。

2 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至1957年,当时没有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主要由施工单位自行控制;第二阶段从1958年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施工单位逐步建立了自检和互检制度,建设单位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中;第三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形成了工程质量政府强制监督的局面。国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0 多年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多重因素相互影响,监管体制中仍存在待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一是监督管理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缺乏适度可行的处罚依据。二是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还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三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设和施工企业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缺乏有效措施,质量责任难以追究。

2.2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机构究竟是行政执法单位还是专业技术部门,监督人员是政府雇员或者是专业技术执业人员。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时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无威慑力。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性质与地位不能准确定位,造成了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不统一,监管效率不高。

2.3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没有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的单一模式。特别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没有完全建立和运用,造成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4 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高级职称人员偏少,新进人员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3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完善措施

当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也发生深刻的变化,针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和发展,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建立一套“建设主体自控,经济手段制约,政府加强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体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3.1 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执法的依据。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代表政府依法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二是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三是明确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

3.2 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需要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企业的行为,有利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职能,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确保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3 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

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完善,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是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措施。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进行调整,改变过去单纯用抽查和处罚的办法,更多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引导,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制约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需要综合治理。我们注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协调监理单位、检测部门、行业协会,质量认证、质量服务等有关单位参与工程质量监督,不断改进质量监督模式和运行机制。

3.4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要重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建设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廉洁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监督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公正、权威。二是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牢固树立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三是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过去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3.5 推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化管理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现代化的质量监督,需要现代化的监督手段,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效率和透明度、实施工程质量动态管理提供重要手段。要积极推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便于实施工程质量行为全过程的监督。首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站,实现市联网制度,监督任务网上下载,监督档案电脑贮存,整改指令全部联网,规范标准随时查阅,采用网上报监、投诉、备案等办公手段,提高了办事效率。其次,试点数字化工地,取代了部分现场监督工作,通过摄像头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质量监督远程监控,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4 结语

展望未来,我国工程建设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质量监管模式也将产生深刻变化,质量监督和管理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这就要求质量监督人员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断地创新和发展监管机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宋延涛. 质量监督人员工作手册[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