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食品摊贩的管理,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摊贩,是指在街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或者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户(含集中交易的食品摊贩,不包括销售初级农产品的农民个人)。

第三条市及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市容管理、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食品摊贩监管工作。

第二章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设置

第五条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的建设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企业经营的模式进行,经营企业负责进场交易食品摊贩经营行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的设置应当遵循方便群众、不妨碍城市交通、不扰民、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原则。

设置场地应当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城市主干道两侧、校园周边100米内、新建小区、超市、农贸市场内不得设置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

第七条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设置、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同时征求食品药品监管、环保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设置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应当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卫生设施、统一的经营设施。

第九条集中交易的食品摊贩应当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类别经营,未经许可不得变更。

第十条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应设置标志牌,公示市场区域、开闭市时间、经营范围、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等。

第十一条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外禁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章食品摊贩经营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摊贩应当按其经营项目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食品摊贩凭备案登记文件向市容管理部门申请摊位证,取得摊位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区域内持证经营。

第十三条食品摊贩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保持经营用具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不得超出设定区域经营。

第十四条食品摊贩不得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禁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五条食品摊贩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验收和票证台帐记录留存备查一年。

第十六条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依法取得健康证明。

第十七条食品摊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备防晒、防雨、防尘设施;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进柜销售。

(二)有食品存放货架、食品应隔墙离地存放,不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三)保持食品外包装的整洁,不得破损。

第十八条食品摊贩从事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持上下水通畅,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餐饮具应全部使用消毒餐具;

(三)经营场所应当放置垃圾容器,并做到密封;

(四)禁止随意倾倒污水、污物等餐余垃圾;

(五)控制噪声、油烟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使用气、电等清洁型灶具,禁止使用煤炉等灶具;

(六)从事炸、煎、炒等可能造成地面污染的,要铺设隔离层;

(七)经营烧烤的,配备消烟除尘设施;

(八)配备必要的防蝇、防虫、食品保鲜等设备。

第四章食品摊贩监管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市容、工商、食品药品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履行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除餐饮类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四)各级市容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场所的环境卫生,并负责未经许可的食品摊贩的取缔工作;

(五)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食品摊贩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为的,各监管部门要依据相应条款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范文第2篇

一、成立高考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关耀忠

副组长:包春光

成员:董永奇、姜杰、田晓辉、于德江、王永成、赵颖、邵歧志、刘晓光、高三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召开高考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门部署高考就餐安排和食品安全工作。

2、要求食堂各经营组按照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制度和规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学校将在高考期间组织专门检查和指导。

3、要求学校餐务办公室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监管并具体落实相关规定,责任到人。

4、审核高考就餐方案,严格监督落实。

5、制定学校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6、做好其他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具体要求;

1、食堂和超市的环境卫生:要求各经营组于6月5日前认真清理内外环境卫生,注重细节,不留死角。

2、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原材料检验制度,把好原材料入口关;严格执行库房保管制度;严格按照夏季卫生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贮存。

3、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所有员工必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一律不得上岗。

4、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粗加工、初加工、烹饪、面点制作等加工环节严格执行岗位要求与操作规范。

5、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强对餐厨具清洗消毒、备餐间消毒的检查,确保餐具厨具清洗消毒质量。

6、食品留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按规定及操作规程留样。

7、坚决禁用高危食品,严禁制作和销售凉菜(包括咸菜),早餐不得制作使用隔夜米饭加工的炒饭,不得制作使用豆角等作为原材料的菜肴,豆浆、牛奶等必须煮透方可销售;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保证食品质量。

8、监督食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9、严格执行学校关于食堂安全的各项规定,确保就餐秩序安全有序,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10、餐务办工作人员、各经营组负责人要全程在岗监督,切实保障考生饮食健康安全。

四、考生及工作人员就餐具体安排:

1、就餐地点:早餐:考生自主选择一楼或二楼食堂就餐;午餐、晚餐考生集中在三楼教工食堂就餐。跟车和保障人员在三楼食堂西侧餐室就餐。

2、就餐时间:

早餐:7:00---7:30 午餐:12:15---12:40 晚餐:17:40―18:20

3、高考学生食谱菜价:(附) 高考期间所有菜品均为小灶烹饪。

4、跟车工作人员就餐方式: 工作自助餐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范文第3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餐饮服务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石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XXXXXXX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健康合格的食品。严格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原料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要定期进行清查,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四、采购的畜禽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鲜肉或肉制品(瘦弱精)、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加工制作凉菜必须在凉菜间内进行,并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冰箱、专用空调、专用工具和容器。五专实施率达100%。

九、随时维护维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餐饮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石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责任单位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二)

餐饮单位负责人(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义务组织全体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条款。

一、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

四、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食品和调味剂及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予以销毁,不得使用。

五、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六、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七、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按期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九、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上墙公示;五专实施率达100%。

十、随时维护维修食品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及符合卫生标准。

十一、强化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及食品安全职能监督部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四、餐饮服务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提够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

十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符合餐饮服务规定及要求的,应立即自行按期整改,执意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勒令停止其经营活动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照。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健康”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消费市场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为宗旨,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监管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集中执法力量,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依法对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货居奇、商业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切实抓好重点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酒店、饭店、学校、餐馆、小饭桌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检查,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情况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二是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整治,全面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使用添加剂重点餐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全面查处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四是充分利用现有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网点,切实加强对各类农副产品、肉类、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产销环节的检疫监管,严禁问题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

(二)大力开展商品价格专项整治。一是以大型商场、主要商业区为主,重点检查明码标价和商业促销行为,大力查处虚假优惠折扣、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为群众购物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以大型超市、粮油市场为主,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与检查,及时掌握重要民生商品的供求状况和价格动态,坚决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三是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的价格监管,根据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组织力量对客运站点、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休闲娱乐场所的服务项目定价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三)大力开展肉菜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围绕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经营资质、硬件设施、规范管理等方面,对辖区范围内的20个标准化菜市场、6个大棚式菜市场、26个马路市场和70个便民菜店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二是要按照“划行规市、划线定位”的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占道经营、店外店、乱摆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市场经营种类设区分段,经营摊位摆放整齐。三是加强市场的卫生监督管理,对食品卫生和经营环境卫生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食品污染、卫生保洁不及时、垃圾清运不彻底等行为,保持定期开展消毒杀菌,保持市场卫生环境整洁。四是重点针对马路市场和夜市经营中普遍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对永昌路、皋兰路、正宁路等马路市场和夜市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全面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四)大力开展消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一是结合两节期间“消费旺盛,投诉较多”的特点,充分发挥“12315”调度指挥平台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行为,努力营造和谐诚信、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二是以保护商标权和打击商业欺诈为重点内容,以商品批发市场、各类展会、标牌加工为重点领域,着力加强对广告、商标、合同等的行政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大力整治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等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三是深入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民用四表”等领域对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规范计量行为,保证公平交易。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范文第5篇

【关键词】食品处理和加工 学生保健服务 结果评价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392-0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学生集体用餐食堂的食品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体系中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了评价5年来我市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效果,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我们在接管食品安全职能后,对全市21家学生集体用餐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前后比较,现将评价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21户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学生集体用餐食堂作为调查对象,职业中专食堂2户,城市中学食堂2户,农村中学食堂17户。其中A级4家,B级14家,C级3家。

1.2 方法 使用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中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制作调查表,选取2个量化评分表中具有代表性的指标8项,包括:卫生管理、建筑与布局、原料采购与储存、卫生设施、专间要求、环境卫生、加工过程卫生、餐饮具及消毒;量化前分值来自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资料,量化后分值来自现场监督检查量化调查资料。其中评分85分以上为A级,75~85分为B级,60~75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2 结果与分析

经过对学校集体用餐食堂量化管理前后各项指标均值进行比较,数据表明,学校集体用餐食堂实施量化管理后,餐饮服务控制系统明显完善,信誉度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2.1 通过此次调查,参照学校食堂等级评定标准,有1家B级单位达到了A级标准,3家C级单位全部达到了B级标准。表明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B级以上食堂增多,C级食堂显著减少,学校食堂信誉度得到了上升。

2.2 学校食堂量化管理前后各项指标评分均值情况

2.2.1 A级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前卫生管理均值为20.64,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为25.83,增值5.19;设施和布局实施前为63.25,实施后为70.12,增值6.87;环境卫生实施前为11.46,实施后为12.75,增值1.29;餐具消毒实施前为12.83,实施后为13.97,增值1.14;原料采购管理和加工实施前为71.36,实施后为89.58,增值18.22;专间要求实施前为15.28,实施后为19.32,增值4.40。各项指标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2.2.2 B级单位实施前卫生管理均值为17.38,实施后为20.12,增值2.29;设施和布局实施前为58.27,实施后为62.02,增值3.75;环境卫生实施前为10.12,实施后为11.36,增值1.24;餐具消毒实施前为9.89,实施后为10.79,增值0.90;原料采购管理和加工实施前为58.88,实施后为65.31,增值6.43;专间要求实施前为9.18,实施后为12.32,增值3.14。各项指标也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个别学校已接近A级水平。

2.2.3 C级单位实施前卫生管理均值为6.00,实施后为19.35,增值13.35;设施和布局实施前为45.54,实施后为60.22,增值14.68;环境卫生实施前为8.59,实施后为10.04,增值1.45;餐具消毒实施前为7.23,实施后为9.33,增值2.1;原料采购管理和加工实施前为43.84,实施后为57.69,增值13.85;专间要求实施前为5.21,实施后为6.43,增值1.22。各项指标大幅度提高,基本都达到了B级水平。

3 讨论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引起了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了领导组织,配备了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并逐步加大了对食堂基础设施的投入,对食堂进行改建和扩建,增设较先进的卫生设施,能够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登记制度,不明来源、“三无”、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得到有效控制,促使了学校餐饮服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总的看,建筑布局和卫生设施分值的增值较大,说明通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有力地促进各投资进行布局改造,重点是增设了加工操作的区域面积,并调整了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分值增值不大,消毒设施虽然不断得到完善,但消毒制度执行的不好,这也是今后要加强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把卫生监督指标化、数量化和具体化,使监督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便于监督、检查和考评,达到了科学监管的目的,提高了餐饮服务监管水平和效能。调查结果表明,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对提高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整体管理水平效果显著,对加强高校学生食堂自身建设、自身管理,提高学校对卫生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餐饮服务安全意识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监管职能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此次综合评价表明,无论职能怎样划转,对学校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都应继续推广。

4 建议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看出,各级学校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食品安全工作有了明显提高,但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学校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安全隐患。因此,我们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学校集体用餐食堂的管理:

4.1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餐饮服务工作的认识,加大对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特别是农村学校。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2 严格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4.3 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4.4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各级学校食堂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严格按照准入要求,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4.5 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各级学校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 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堂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要重视和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