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监理报告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在全区上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区x届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五年奋斗目标而努力的大好形势下,我被区人民政府xxx区长提名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候选人。为此,我深感荣幸,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全区安全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成为摆在我面前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如果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审议批准我任职,我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做一个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的好公仆。
一、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进一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髓和实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正确的思想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保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党员本色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时刻牢记这一宗旨。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民办事落实到行动中,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敢于承担责任。
——坚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我深深懂得,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人大依法赋予的,是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勇于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意识;要树立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讲奉献,顾大局,保持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公仆本色。
三、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依法行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事务必须依法办理。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仅要注重对法律实体的熟悉掌握,更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到依法行政。就本职工作而言,我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炭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现象的发生,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通过推进依法治区,优化发展软环境,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做贡献。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oncept of safety supervision, analyzes the main work, procedures and features of th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work methods of safety supervision activities, to improve the execution of safety supervision of supervision enterprise in the actual work.
关键词:安全监理;存在问题;特点;执行力
Key words: safety supervision;problems;characteristics;execution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3-0091-01
1 认识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安全监理是在原工程监理构架的“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基础之上,再加上一项安全控制。相当于在安全管理链中又增加一个制约机制,制约、协调并触动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安全行为,给安全工作又增加了一层保险。这种管理形式发挥了监理管理模式的科学和人才优势,既有助于政府对建设市场的治理,又保障了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建筑施工现场的本质安全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目前,安全监理已经多次以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确定下来了。05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再次明确了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总的提法是:“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 对安全监理的理解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性和工程的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评价、监控和督察,降低风险度。
安全监理同工程监理一样具有第三方的客观公正性。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只能在管理环节中督导,而不能决定安全控制措施的投入。风险可以适度规避,但是不能杜绝监理风险。
2.1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总结起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两个环节,一是技术审核;二是作业控制。技术审核主要指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技术审核的具体范围见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第建市[2006]248号。作业控制的环节是“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警戒、指令、暂停、报告”。作业控制的起点是“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只要“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就必须按“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警戒、指令、暂停、报告”的环节走到底。
2.2 监理企业做好安全监理要落实的工作 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于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审查核验制度以及督促整改制度,使得工地例会制度和资料归档制度得到完善。在特定的时间内,对于一些薄弱环节,采取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去解决。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监理单位中,只用经过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安全监理人员才能够上岗,同时他们的教育培训状况要记录在个人的继续教育档案之中。
2.3 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图1)
3 安全监理的实质、特点及方式方法
3.1 安全监理的实质:安全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符合性监督检查。安全监理活动充满专业性、参与性,外部性三大特点。只有为全面贯彻法律和标准,足够深入地参与活动,渐次用尽各种手段,才能算是尽职尽责。符合性的尺度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和标准。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掌握法律和标准的体系,达到专业化的程度,符合下列要求:明白自身应符合什么;明白别人应符合什么;明白应怎样让别人符合。――即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能力,并有处理的能力,有处理的方法和步骤。安全监理从时间上讲是一种“参与性”的控制。参与到对象活动中去,才能实现对其的有效控制。参与深度大致分为:巡视(着眼于作业活动的全面范围)、旁站(旁观作业活动是不是依据特定的程序去实施的)、见证(观察作业活动是否和规范要求相一致)、验证(验证系统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同时形成文件)。目的是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2 安全监理的手段:也就是外部性的体现 ①会商:安排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一起协商,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面达成一致意见。②告知:项目监理机构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义务和有关方面的事情。③许可:对一些关键性的因素或者是主要环节,例如:技术、投资以及场地,我们要采取许可的方式进行控制。④警戒:其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点:1)批评2)训诫3)警告4)通报。项目监理机构若发现存在轻微的安全隐患,可以马上消除的,安全监理机构的相关人员要想施工单位做出警戒,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记录在自己的监理日记之中。⑤指令:如果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的时候,要采取书面的形式指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⑥暂停:《工程暂停令》主要使用以下几方面:1)没有经过许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2)施工单位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一定要进行安全应急;4)在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⑦报告:有以下两种:1)专题报告(自选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根据需要,主持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然后送给建设单位等,也可以抄送给施工单位。2)个案报告(法定的)。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要要及时地报告给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4 结束语
建筑施工行业一直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安全监理工作在曲折中缓慢前进。国家一直在强化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职责。而在当前建筑市场的复杂条件下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必然要经历一个艰苦的过程,注意实际监理工作的“有理有利有节”,善于调动建设单位的积极因素,化解施工单位的消极因素。总监理工程师任重道远。安全监理工作万不可掉以轻心,以致丧失原则,授人以柄,陷于被动。
参考文献:
[1]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如下意见: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关键词:房屋建筑;质量监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由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连,建成后的项目投入使用是否安全可靠,直接关系到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施工阶段是形成房屋建筑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所以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就显得至关重要。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理的核心,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质量能否达到国家规范和项目业主投资的要求,决定着建设产品的使用功能、寿命和经济效益,因此加强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意义出发,分析了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意义现代的房屋建筑同过去相比无论是在建筑规模、楼层高度、复杂程度还是在安全性能上都有所提高。伴随着社会人口的增多,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和稀缺,房屋建筑的高层化和大型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同时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也越来越严格,对房屋建筑的施工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此环境要求下,只有对整个房屋建筑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理和管控,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建筑的质量安全。由于房屋的性质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房屋建筑在满足一般的使用功能的基础上,还要兼顾安全性和舒适性,在面对自然灾害的危害时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各类标准和要求集中于房屋建筑功能需求上,原有的工程施工规范根本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工程质量监督,通过落实施工规范,检验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督促工程质量,并作出相关检测检验,通过预防措施,来减少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了建筑的安全系数和质量要求,无论是对业主还是工程施工人员,都具有较好作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场地勘探、设计图纸、施工和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监理质量监理。作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核心内容,工程的质量监理直接决定着房屋建筑的使用寿命,决定着工程的经济效益。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存在的问题
1、监理制度不完善在质量监理过程中检测手段缺失,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建设监理发展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理体制和制度。当前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集中体现为现场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现场监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其中又以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不完善问题最为突出,致使监理责任不明、技术管理体系不严、施工过程技术控制不足,出现了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现象,进而造成了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监理人员素质不够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良好的监理队伍素质,强有力的执法能力是搞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基础。监理人员的素质应该涵盖参与施工活动的人群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控制能力、作业能力及道德品质等诸多方面。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因此,控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从严格监理人员准入和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抓起。当前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过程存在监理人员素质严重不足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监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往往表现于形式,在施工质量监理过程中临理队伍缺少,人员素质严重降低,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泛滥,没有强硬的责任感等。
3、监理制度不完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主要是我国建设监理发展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理体制和制度。当前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集中体现为现场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现场监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三、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措施
1、完善监理制度要完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制度,首先就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质量监督处罚的可操作性。同时在质量监理过程中强化检测手段,保障质量评定的权威性。要建立一套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在内的完整的现场监理制度,明确监理责任、严格技术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技术的控制,避免和杜绝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现象的产生,从根源上消灭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隐患。
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良好的监理队伍素质,强有力的执法能力是搞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基础。因此,控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从严格监理人员准入和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抓起。要提高监理人员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控制能力和作业能力等专业素质,加强对监理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也要加强监理人员道德品质的培养,提高其职业道德,保障监理的公正性。
3、加大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明确质量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强化对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监督,采取自身质量监理与外部独立监理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质量监理体制,在工程招投标过程就开始发挥出立体监督的作用,防治暗箱操作和不规范行为,对整个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以及出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要高度重视,不仅抓好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理,还要发挥好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理作用,为整个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系上安全带。
4、强化竣工验收监理
在房屋建筑施工工作中,监理工作对于房屋建筑质量具有把关和保障作用,竣工验收监理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建立企业应当提交房屋建筑质量评估材料,对房屋建筑的质量进行正确评估。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之后,监理企业应当对建筑的每一个工序以及环节、部位进行严格把关,并通过调阅档案材料、实施现场审查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建筑整体质量,初步起草工程验收意见,并出具验收报告,实事求是地报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过强化竣工验收管理的方式,对投资方、施工方以及消费者负责,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结束语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检验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安全方面: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①审查核验制度;②检查验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会制度;⑤报告制度;⑥教育培训制度;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