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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院项目资金 管理与监督 问题与对策
目资金是指中央、省、市通过专项支付方式补助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如:公立医院改革补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金、全科医生培训资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公共卫生资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资金、设备购置、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各类项目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支持医院发展的项目资金等。其特点是点多面广、来源渠道多、实效性强、款项特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单独报账结算。
一、公立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决策,凸显党和国家对保障国民健康和家庭幸福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加强公立医院项目管理与监督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创新资金监管工作方式,提升监管队伍能力。近几年来,随着公立医院的改革,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的项目资金越来越多,资金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多个医院及医院的多个部门,专业化程度高,内容复杂,管理与监督实施难度大;公立医院对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药品加成收入取消后,公立医院的补偿由原来的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变为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偿两种渠道。财政补偿已成为公立医院发展所需资金的重要量来源之一,而项目资金又是财政补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项目资金量大、点多面广,内容复杂,随着中央、省、市对公立医院的项目资金投入逐年的增加,资金使用的安全风险不断加大,如何更好地使项目资金的执行和实施更加规范,在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既关注项目资金的安全,又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其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的质量和效益,显得十分必要。
二、公立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体系。由于目前大多数公立医院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或机构未分设)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致使项目资金拨入单位后无人问津,长期挂在财务账上,形成资金沉淀。即使一些医院建立了专门的机构,但由于人员有限、能力有限、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而造成项目管理与监督工作难以落实。
(二)制度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由于没有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再加上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一些具体办事人员对政策法规不熟,造成对项目资金用途不明,操作困难,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相互推诿,卫生项目资金结余较多。
(三)预算管理比较粗放,缺乏统筹考虑。由于单位经费不足或资金短缺,一些单位擅自扩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改变资金支出用途,挪用、截留和滞留项目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项目资金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项目资金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及时跟进,使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无法进行实时监测,部门之间、科室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不能相互支持,无法形成合力,受益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或完成后也不能及时得到验收。
(五)项目资金分配程序、使用不够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由于没有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和使用原则,致使项目资金工作计划和资金分配使用脱节,形成国有资产的也不能及时办理验收和财务决算手续,造成项目资金分配程序、使用的不规范。
(六)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规范。财务部门在审核专项资金支出时往往只能从票据本身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核,而对资金使用或业务本身的真实性无从判断,一些使用者将项目以外的合法票据挪到项目中报销,从而形成隐性挪用、挤占项目专款的情况。此外,财务人员在核算项目资金上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随意性强,专项支出、业务支出相互混搭,无法准确区分项目与非项目,项目资金结余不明。另外在项目资金的支出中,由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不够明确,财务人员缺乏明确的文件依据和审核标准,造成项目资金结余,没有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应有的民生效益。
(七)监管力度不足,外部监管缺失。资金监管是项目执行和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大多数医院内部由于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造成公立医院对项目资金监督力度不足,外部监管缺失。这种监督的不足和缺失不仅逃避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也导致了使用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心中无数,也造成项目资金长期闲置,不能及时发挥项目资金应有的使用效益,时间长了就会变成“自留地”,什么费用都往里面列支,形成新的违纪。
(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缺失。由于公立医院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时间较晚,在观念、理念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上也较差。201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大部分公立医院仅按照财政部文件完成规定动作,探索完成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尚未广泛开展财政目外的内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由于缺乏有效的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使项目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大打折扣。
三、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的对策
(一)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体系监管、统筹规划、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明确范围、突出重点、规范程序、追踪问效的原则。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与监督检查委员会。实行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医务、护理、科教、质管、公共卫生、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各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医院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加大对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与监督力度。
(三)项目资金要纳入单位项目预算管理。公立医院项目资金要全部纳入本单位项目预算管理,由医院相关业务部门或科室全程参与,充分征求意见后,经本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或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执行。
(四)加强项目资金信息化建设。公立医院应建立自己的项目资金数据收集信息系统,实现对项目资金的自动收集、统计分析、项目资金监测的动态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或科室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五)建立严格的资金分配程序。医院财务部门收到项目资金后,根据项目资金预算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科室,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科室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规定,提出专项资金初步使用意见、拟订项目实施方案,按定用途和开支标准提出用款申请,各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分管财务院长、院长审核签发;财务科审核、发放专项核算。预算执行中如确需调整用途的重大事项需提交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按程序报批,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
(六)严格分配使用项目资金。
1.严格按相关财经法规和相关具体管理办法分配使用,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业务归口、上下对口”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
2.坚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三位一体,先定办法、再分资金”的原则。涉及补助个人的专项资金,应建立健全发放手续,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3.项目资金工作计划要根据上年度监管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在征求各职能部门或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确保项目资金计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4.项目资金按规定形成国有资产的,应及时办理验收和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七)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拨入的项目资金要一项一户全部纳入专用账户管理。医院财务部门要配备具有一定资质的财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八)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实施及绩效评价。
1.医院财务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医院审计、纪检、检察部门要切实发挥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履行内部监督职责,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监督落实和绩效评价。把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纳入部门或科室的目标管理,直接与部门或科室绩效相结合,审计部门负责提交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绩效报告。同时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也要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外部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合规、合法、高效。
2.对项目资金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厘清责任,责令相关部门或业务科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项目资金监管结果将作为安排下年度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虚报、瞒报、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执行效果差的各业务科室,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停止或暂停安排新的补助项目资金。J
参考文献:
[1]龚文荣,文英.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的建议[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9,(1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