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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扬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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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扬尘管理办法

道路扬尘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干散货码头;扬尘;抑尘;防尘

0 引 言

扬尘是由于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人为及其他因素带动下飞扬而进入大气的开放性污染源,是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它主要来源于地表、建筑工地、货物堆场等。干散货码头大多地面平坦,地表,加之港区风力大,以及装卸、搬运、包装、堆垛等操作频繁。因此,扬尘污染范围大、时间长,给防控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扬尘会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港区环境、装卸车辆等造成较大损害,并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近年来,我国港口干散货装卸码头通过实施一系列防尘、抑尘措施,扬尘污染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干散货吞吐量持续增加,码头扬尘污染防控已成为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

目前,我国港口在扬尘污染防控技术方法和管理层面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为更好地落实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控制港口大气环境污染,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推进码头扬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1 扬尘量估算及来源分析

1.1 扬尘起尘方式

扬尘起尘方式可分为静态起尘和动态起尘。

静态起尘主要与堆放材料粒径及其表面含水率、粗糙程度和风速等关系密切,其堆场风蚀起尘系数与风速、堆场表面湿度的关系如下:

Q1=%ZU 2.56e-0.47%r

式中:Q1为堆场静态起尘系数,kg/t; %Z为试验系数,与材料及粗糙度等有关;U为平均风速,m/s; %r为堆场表面湿度,%。动态起尘与材料粒径、环境风速、装卸方式、车辆速度及其重量等密切相关,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较大。其动态起尘规律表征为:

Q2=1.35?0-5U 2.05H1.23%[式中:Q2为堆场动态起尘系数,kg/t;H为装卸落差,m; %[为试验系数,与装卸方式、车辆速度等有关。

1.2 港口扬尘来源及扬尘量计算

港口码头扬尘的主要来源有3个方面:(1)装卸过程中引起的扬尘;(2)在货物堆放过程的风蚀扬尘;(3)运输车辆行驶在堆场内未铺设道路上产生的扬尘。对此,可分别从装卸扬尘、风蚀扬尘和场区内道路扬尘这3个方面进行扬尘量的估算。

(1)装卸扬尘量的计算如下:

Ep=FpAp

Fp= ?k ?式中:Ep为堆场的装卸扬尘量,kg;Fp为堆场装卸扬尘排放系数,kg/t; Ap为一年中堆场堆放的物质总量,以年吞吐量计,t; k为堆场装卸扬尘的粒度系数;M为堆放物质的湿度,%。(2)堆场扬尘量计算如下:

Ee=FeSe

Fe=k ?Pi 其中:当u*>ut*, Pi=58(u*-ut*)2 + 25(u*-ut*);

当u*≤ut*, Pi=0;

u*=0.1? ?。

式中:Ee为堆场的风蚀扬尘量,g; Fe为堆场风蚀扬尘的排放系数,g/m2; Se为引起风蚀扬尘的堆场的表面积,m2;Pi为堆场的侵蚀潜力,g/m2; N为一年的天数,取365; u*为摩擦速度,m/s;ut*为极限摩擦速度,m/s,根据国际标准AP-42《空气污染物排放因子手册》提供的参考值,煤堆为1.12 m/s; 为10 m高度风速,m/s; us为堆场风速,m/s; ur为陆面风速,m/s;为堆场归一化表面风速。

(3)未铺设道路的扬尘量计算如下:

E=FA

F=k ? ?281.9

A=FLT式中: E为未铺设道路的扬尘排放量,g; F为未铺设道路的排放系数,g/(km烦荡危?A为车公里数,km烦荡危?k,a,b为经验常数; s为表面物质的泥沙含量,%,根据AP-42,港口码头取4.8%;W为车辆的平均重量,t; P为研究期间可见降水的天数,取122(2007年);F为车流量(辆/年),需现场实测或提供;L为未铺装道路长度,km,需现场调研;T为时间长度(取1年)。

2 扬尘污染防控主要技术

2.1 防控原则

(1)坚持涵盖所有扬尘途径。凡是排放至室外且含尘浓度超过国家或当地排放标准时,均应设除尘装置;凡产生污染的工艺过程和生产设备,均需设防尘设施。

(2)坚持防控内容明确、具体。对各单位的各类扬尘防控设施、操作工艺和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等情况逐项明确要求,便于各单位对照不足和提出改进措施。

(3)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现状,针对其实际特点,贯彻实用、可行的方针,确定适用的技术和设备。

(4)坚持技术先进性。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充分考虑适应相关技术的发展,积极研究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港口的防尘技术和经验,保证技术方法的先进性。

道路扬尘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严管重罚为手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目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以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为主题,突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特色,展现行业新形象。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理顺管理体系,强化长效管理,着力解决文明施工管理深层次问题,力争用3个月的时间,达到整治效果,使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施工环境更加整洁、施工形象更加文明,树立建筑行业文明新形象。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区在建建设工程。

(二)整治内容

1.建设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严格和规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行为。

2.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的在岗考勤管理,强化“两场”联动。

3.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整顿建筑市场承发包秩序。

4.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情况。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各项台帐资料、执行我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

5.脚手架及临边防护专项整治。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开展对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规范脚手架搭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提高对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建筑施工渣土的整治,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土方开挖的扬尘控制、现场道路硬化、现场沙石回填土覆盖、车辆清运渣土、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刷设施等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大门、施工围挡搭设情况;建筑工地进出口设置及进出口道路硬化情况,场内车辆转运道路硬化情况,进出口、场内冲洗设施配备情况及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情况;建筑物外整体脚手架使用全封闭安全密目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扬尘情况,脚手架钢管检测备案和漆成统一颜色及安全密目网保洁情况;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标志牌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构配件等物料堆放情况;施工现场防止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现场临建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等搭设情况;市政工程便民安全通道、安全导向标志设置等交通组织情况等。

四、整治标准

(一)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应当预付不少于基本费60%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二)严格项目负责人到岗制度。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约定的一致,并到岗到位。项目部人员应佩戴企业统一的安全帽和胸牌;监理部人员应佩戴省住建厅统一的带有监理标识的安全帽和胸牌。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认真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安置房、保障房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总监及项目监理部成员均不得承担其他建设任务,并不得中途更换。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发生。

(四)严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推广使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行为指南》,规范和统一文明施工标准。

1.施工作业区封闭管理

(1)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砖围墙应做到定期粉刷维护,保证美观。不得使用彩条布或以房带墙的形式进行封闭。

(2)结构主体±0.00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3)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临边防护钢管、扣件必须经过检测备案。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11),钢管、扣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统一涂黄色,剪刀撑杆、防护栏杆应涂上红白(或黄黑)相间的标志色。

2.施工道路及材料堆放

(1)工地进出通道、场内加工区和生活区道路应使用混凝土硬化覆盖,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地方应绿化或覆盖,防止产生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平台式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排水沟,并派专人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施工场地内应设置排水沟并连通至沉淀池,经沉淀净化后统一回收再利用。

(3)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物料堆放整齐。无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地清。

3.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运输材料、预拌混凝土、渣土、垃圾等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必须定期检测合格,并安装符合省颁标准的GPS定位系统,加装转弯、倒车蜂鸣提示器及车辆尾部喷涂放大号牌。

4.办公区、生活区管理

(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明显。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2)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临时厕所等),有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工作人员。设置的临时厕所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五、整治措施

1.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制度。建设局在受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时,应严格审查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是否按规定单独开列,未单独开列或费率不符规定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在受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核查建设单位预付60%基本费的支付凭证,未足额支付的,不予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2.严格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工程开工前,建设局要严格审查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情况、安全投入及费用落实情况、现场办公及生活条件等在内的工程开工安全条件,特别是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车辆冲洗设施到位情况。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作为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之一。

3.推广实施LBS无线定位系统。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纳入LBS无线定位系统,通过工地现场区域无线定位,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人员在岗和离岗信息,从而实现动态考核。

4.严管重罚,切实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特别是对于施工围挡不全、场地未硬化、扬尘污染、冲洗保洁措施不到位等不文明施工行为,以及拒不执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工程类别,立即实施处罚;二是建立信用考评体系,加快出台信用记分办法,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动态考核,并将信用评价与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从业资格等挂钩,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坚决列入黑名单,甚至清出市场。

5.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是上下联动。各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建管所加强协调,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打击;二是部门联动。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解决整治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三是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各工地实施随机、不间断巡查检查,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在督办整改的同时可直接进行处罚。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25日)。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措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各项目部,营造社会重视、参建各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为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各镇(街道)建管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在建工程实际情况,研究和部署具体对策和措施。各企业应于10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各自确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分阶段实施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项目部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查自纠。各监理企业督促各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及时制止不符合文明施工的行为。一查思想认识,对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制度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三查人员到位,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总监、项目监理部人员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到位;四查市场行为,是否存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五查培训教育,民工业余学校是否建立,教学计划是否得到实施;六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是否按规范和已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查扬尘控制、场地道路硬化、围挡,是否编制专项方案,是否落实到位;八查措施费落实,是否专款专用。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深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在11月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5日—12月15日)。市、镇两级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分轻重缓急,按照“重要区域重点抓,重点工程严格抓,难点工程下力抓”的原则,以城区建筑工地和土方开挖工地为突破口,实施重点整治,形成以点带面、以线带片的整治局面,推进全市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展开。

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人员到岗、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人员缺位、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整改,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和实施信用扣分,整改不力的,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此次整治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迅速督办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对在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督办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工地加大跟踪复查力度,确保不反弹。同时,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和成果,结合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查找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完善文明施工管理长效工作机制。12月25日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并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重要标志之一。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对于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实现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成立由建设局牵头,由交通运输局、水利农机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住保房管局、园林旅游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求变的高度进行专项整治,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及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道路扬尘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树立清洁发展理念,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人本管理,健全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清洁化生产工作,降低职业健康危害。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无尘化”矿井建设活动,达到地面无浮尘,井下作业场所无积尘的标准,地面治理细节拓展到车辆、道路,保持工广区和生活区的清洁有序,井下工作区域达到“眼看无尘,手摸无灰,检测达标,管理到位”的标准,并延伸到各作业场所的每台设备、每条电缆、管线、各种材料及物品等,全部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

三、地面”无尘化”建设要求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十四项制度,在地面工业广场、井口及其他重点作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粉尘检测报告及粉尘危害程度评估报告。对煤炭运输车辆、物料运输车辆、人员运输车辆等所有进矿车辆进行冲洗除尘,确保物流尘源有效控制,对工业广场、煤厂、洗煤厂、矸石山、砂石存放场等地点采用地面硬化、绿化、洒水等措施,有效降低产尘量,对装载松散材料的所有车辆,采取覆盖防尘罩、限制装车高度和装载量等方式,确保运输过程无扬尘、无抛洒。

四、井下作业场所“无尘化”建设要求

1、矿井必须有完善防尘管路系统,供水管路必须覆盖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等地点,供水管路每隔100m、皮带巷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每条巷道内配备冲尘软管。地面设有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分析化验。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至少要冲冼一次过滤装置。

2、矿井必须建立巷道冲洗制度,实行定期冲洗,确保巷道不干燥、无粉尘堆积。井底车场、水平大巷等主要巷道每年应刷白一次。

3、转载及运输防尘:煤仓上口和翻罐笼必须安装使用防尘罩和喷雾装置,矿车运输沙石、水泥等产尘物品必须采取覆盖或其它防护措施阻止粉尘飞扬。

4、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必须安装主要隔爆水棚。安装位置、数量、水量、水质、棚区长度符合规定,水棚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交叉口、转弯处和变坡处的距离不小于50m。水袋外边缘距巷顶、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水袋底部至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8m,单排水袋高度一致,相邻两排水袋间距1.2m~3m,每棚水袋间距相同,水袋纵向间距保持一致(受现场条件限制可适当调整),主要隔爆棚区的长度不得小于30m,水量不得少于400L/m2,水袋底边距架空线不小于200mm。

5、综采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自动喷雾和移架、放煤自动喷雾。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安装一组风流净化水幕;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0m和50m范围内各安装一组风流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并应实现自动化。

6、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在爆破前、后应冲洗工作面。爆破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工作面内每20m至少安设一组喷雾装置,喷雾能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好并正常使用。

7、综掘工作面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小于1.5MPa,并安装使用除尘风机,未安装除尘风机或除尘风机发生故障,综掘机停止作业。

8、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必须安装净化水幕。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水幕要求能封闭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并使用正常。

9、普掘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在爆破前、后应冲洗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岩壁,爆破时,使用距离工作面10m~15m的爆破自动喷雾,爆破喷雾实现自动化。装岩前必须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岩堆洒水。在装岩过程中,边装边洒水。

10、采掘工作面所有的转载点、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装自动喷雾装置,做到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并能正常使用。落差超过0.5m的转载点应设置导煤板或安装防尘罩,煤仓和溜煤眼上口应安装防尘罩。

11、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隔爆水棚,安装位置、数量、水量、水质、棚区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12、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水压表,防尘用水压力不低于1.5Mpa,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实现水电闭锁功能。

13、采掘工作面回风必须安装粉尘浓度传感器一台,在工作面回风流安装能够覆盖全断面的捕尘网,并在捕尘装置上风侧2米范围内安装喷雾装置。

14、煤层内在水分低于4%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煤与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短壁快速注水技术。

15、推广应用湿式喷浆技术,有效降低粉尘浓度,喷浆工、综掘机司机要佩戴正压呼吸面罩,其他接尘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

16、矿井要建立独立的粉尘化验室,配有足够的数量的测尘仪器和设备,各矿测尘部门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情况配备足够数量且经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每个采区至少1人,测尘仪器不少于8台。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粉尘测定时间和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 1020-20__)要求。

五、实施步骤

此项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学习阶段,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前。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培训、“一三五”学习等时间,组织全员学习,掌握活动内容、标准,便于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13年2月10日前。在此阶段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一是明确分工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分工负责范围、内容。二是完善规程措施,准备好开展无尘化矿井建设活动所需的设备、设施。三是对本单位范围内所有需要安设防尘、降尘设施的地点及防尘、降尘设施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不符合规定及防尘、降尘效果差的设施进行优化改造,确保所有防尘、降尘实施达到安设齐全雾化效果好。四是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无尘化建设延伸到井下生产的各个环节,实现全面清洁生产。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通过“无尘化”矿井的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适用技术、装备和经验,研究制定适合本矿井特点的综合防尘技术方案,推广一批综合防尘治理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各单位先按照活动制定的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集团公司申请验收,2013年2月10日后由集团公司通风防尘处组织验收。

六、验收办法

经检查验收,矿井“无尘化”矿井建设验收标准三个项目平均得分不低于90分且大项最低得分不低于85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为保证活动的连续性,今后在每年2、5、8、11月份通风防尘处组织对各生产矿井进行“无尘化”矿井建设专项验收,验收结果排名进行通报,并对取得前三名的矿井进行适当奖励。

七、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各单位要成立由矿长(总经理)任组长的无尘化矿井建设领导小组,并制订详细的活动意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具体职责,并建立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2、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建设,提高劳动保障水平。牢固树立“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意识;依靠科技进步,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3、要健全完善矿井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根据责任划分范围,由各单位分管领导按照分管内容对分工范围进行治/,!/理整顿,各单位驻矿(公司)安监处负责对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