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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析了2016年度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主要内容,作为我国政府食品主管部门管理出口食品的依据、企业规避贸易风险的重要参考。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内容
1.监控指导计划的依据和适用期限。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每年3月底在厚生劳动省网址上公布该计划。通常日本根据上一年度的监控检查中期报告的内容,进口申请件数、进口重量、检查件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件数、各国食品卫生信息及进口动向或管理水平调整监控计划。
2.实施监控检查的基本思路。为确保食品安全,2016年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条,监控范围从出口国家的生产阶段到进口后日本国内流通的各个阶段,并推进或实施安全对策。
3.关于中日食品安全合作。计划中继续提及推进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按照计划说法:“根据2010年5月中日两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长签署的中日推进食品安全倡议的备忘录,为提高中日食品安全性及合作水平,举行部长级会议,为促进中日两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制定行动计划,赴当地考察并举行(事务级)专家层面磋商”。
4.计划中首次提到收集环太平洋国家食品信息。根据TPP协定,日本将收集环太平洋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口食品及食品卫生管理信息。这显现出日本欲开展与环太平洋国家食品贸易的动向。
5.监控指导计划的推进和监控套路。通过仔细阅读计划原文,发现计划是从政策宣传、制度执行、政策措施整改、技术合作和完善体系、两国间政策磋商等层面加以推进。
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通过检疫所对各类食品有计划实施监控检查,确认食品是否符合标准或规格,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要进行公布。引导生产业者进行自主检查。按照第26条的规定,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依法实施“命令检查”。当食品的违规率超过比例时(5%),有可能实施“停止进口”或“禁止进口”措施。
日本对违规食品建立召回制度,由都、道、府县所属保健所负责实施。对于问题食品要求相关方调查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赴当地考察确认。同时赴现地考查食品监管体系、推动技术合作、促进相关国家的食品监管措施适用输日食品需求。对于食品安全合作和出现的问题,通过“举行政府间磋商”加以解决。如此监控套路清晰可见。
日本依法对食品实施的三类检查
日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依据《食品卫生法》28条、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监控检查、命令检查等。2016年依然延续了这一方法。
在制定监控检查等的频度时,日本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统计学方法,以可检出的具有一定可信度的违规件数为基础,考虑各种食品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概率、违反重量、违反件数、违反内容以及对健康的影响程度等,确定监控检查件数和检查项目。日本也会根据对出口国家管理制度的调查结果、食品安全问题及召回问题食品的情况,调整监控检查项目和件数。
日本检疫所会根据上述2016年度监控检查计划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查。监控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并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检验检疫,监控检查抽查率一般为10%左右,费用由国家承担。
行政检查是指监控检查以外的检查,通常针对初次出口日本的食品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的食品进行行政检查。
日本厚生劳动省可以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命令检查。命令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及对象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规定,以命令形式指定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对确定为命令检查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100%),费用转为企业负担。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货物被停留在港口不允许办理入关手续。
推动出口国家的安全对策
通常日本通过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食品管理规定、命令检查对象产品、强化监控检查产品以及该监控计划涉及的监控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提供英文版。2016年也沿袭了这一做法。
如果有法规和标准的修改,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向外国驻日使馆提供信息,在出口国家举办说明会,或委托国际协力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管理研修会等方式,请出口国食品管理机构管理者或生产者熟知上述的日本食品安全政策。
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高的食品,如接受命令检查的食品,日本要求出口国政府查明原因,调整管理措施,再次防控对策,并通过举行双方政府间磋商,强化生产阶段的监控和出口前的检查。
对于对日食品出口量大的国家或发生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较多的国家,也为了确保进口牛肉安全,为了确认出口国生产阶段安全对策的有效性,在必要时日本会派出专家赴当地考察。
指导进口业者自主管理
该计划明确要求,按照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第8条规定,食品相关业者须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在食品供给链的各个阶段实施自主检查安全管理,努力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管理技术,确保原材料安全,实施自主检查。这些工作具体由检疫所面向进口业者监督实施。具体则通过面见指导,举办讲习会、说明会,甚至驻厂指导。
一是进口业者必须熟知进口食品手续、检验检疫制度、规格标准、递交相关卫生证明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的业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进口前要进行注意事项的指导。三是事先指导进口时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时如何应对。四是指导进口业者如何实施自主检查。五是进口食品要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六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进口业者以及通关和保管业者的食品安全业务水平。
日本对违规食品的处理措施包括:一、在口岸发现违法案例时,检疫所会作废弃或退货处理,通报违反内容、重量、批次、进口业者、生产商等内容。二、食品在国内流通时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时,日本厚生劳动省及检疫所会同都、道、府、县保健所实施召回。三、指导进口业者防控对策,调查违法原因并报告;重新进口时要求报告改进结果,是否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进口业者需赴当地调查确认出口国家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报告。四、多次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例,或者该食品的违规概率超过5%时,可能被列入停止或禁止出口对象。五、被举报进行虚假申报或者有不正当进口行为时,日方将及时通报。六、将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违法《食品卫生法》的案例,包括进口业者名称、产品名称、违反原因、措施状况、批次和重量等。
向国民提供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一、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搞好该宣传工作,我局成立活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月工作,为食品安全宣传月工作的宣传提供组织保障。
二、扎实开展**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1.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县卫生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在**县街天重要路段现场散发食品卫生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法律常识。效果良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2.利用我局特殊的广播电视传媒优势,在电视台和电台播放安全知识公益宣传片,在黄金时段插播食品安全知识。以方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如: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餐饮服务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等方面的知识等。
3.配合相关部门制作宣传标语和展版开展宣传。把制作的标语悬挂在县重点场所,宣传效果好。
三、建立食品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
为使我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长期开展,我局准备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宣传队伍,积极培养宣传骨干。以保证长期宣传的人力。
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动员全体师生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组织好相关宣传活动,制定了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坚持“健康第一、学生为本”的思想,按照“贴近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原则,以宣传教育进学校为要求,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我校全体师生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非常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各班班主任
三、宣传周活动时间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时间:为20xx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四、宣传周活动主题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校园奠定扎实的基础。
五、宣传重点内容
1、以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给全体学生上好健康教育课,增强学生卫生防病意识。
2、充分利用校内的板报、墙报、广播等宣传方式,重点宣传食物中毒预防、身体发育所需营养的有关常识。
3、给全体学生家长发一封公开信,向广大家长宣传食品卫生等相关知识及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4、上一节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专项教育课,要求学生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5、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宣传为主题的班会,要求学生讲究个人卫生,不吃来历不明的食品、禁食路边小卖店、小吃部食物,确保集体活动的安全。
六、主要宣传形式
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我校结合实际,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生动的宣传。
1、校园内张贴了“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校园”、“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等宣传标语。
2、通过国旗下讲话的形式,组织启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仪式,向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讲座。
3、在宣传活动期间,利用校内的板报、墙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4、给全体学生家长送发了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了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和要求。
5、为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各班主任老师利用班会课时间,召开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班队会。提高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还增强了学生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认知能力和维权意识。
6、校园内组织开展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竞赛活动。
7、校园开展3年级学生关于食品安全知识的征文活动。
8、组织学生收集、处理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资料、图片,开办一次资料、图片展,同时,组织学生自主完成以“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手抄报活动,并进行全校的展览和评比。
七、活动要求
战后初期,日本粮食短缺,流通管理混乱,导致大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上市,这些劣质食品导致多次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所以如何防止食物中毒成为日本政府食品监管的第一要务。基于这一理念,日本在1947年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该法是日本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的重要法典。
自2001年以来,日本国内相继发生了雪印牛乳事件、0157中毒事件、BSE(疯牛病)和禽流感等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任危机。鉴于此,日本不得不重新思考和反省其食品监管理念。
通过制定新法律确立其食品管理理念
战后初期,日本食品管理理念侧重于防止食物中毒,但随着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日本感到以往的立法宗旨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国民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本决定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新的食品管理理念。
2003年5月,日本《食品安全法基本法》诞生了。该法的立法宗旨是确保食品安全与维护国民身体健康,确立了通过风险分析判断食品是否安全的理念,强调对食品安全的风险预测能力,然后根据科学分析和风险预测结果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对食品风险管理机构提出政策建议。同时确立了风险交流机制(风险评估机构、风险管理机构、业者、消费者),并评价风险管理机构及其管理政策的效果,提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应对措施。废止了以往依靠最终产品确认食品安全的方法。
不断完善其食品法律法规体系
如果说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了新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那么食品卫生法则从法律层面制定了食品相关业者应遵循的规则,规定了国家风险管理部门应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
在经历了多次食品安全事件后,日本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多次修改。2003年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倡导以人为本、维护公众健康的理念。该法针对食品从种植、生产、加工、储存、容器包装规格、流通到销售的全过程的管理制定规格标准,禁止生产、使用、进口和销售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规定业者不得违反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和添加剂进行虚假标识,厚生劳动大臣有权派遣食品卫生监视员对食品业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日本对食品卫生的监控从源头抓起,首先通过对化学物质生产和进口的控制,防止其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1968年日本发生食用油中毒事件后,日本通过制定《化审法》以及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毒物以及剧物取缔法等法律加强对化学物质的管理。
为了完善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日本又相继制定了食品安全的配套法律、监管特定用途的化学物质的法律以及监管流通和销售等的法律。如果说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生产和标准、有毒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污染,添加剂的使用以及容器包装以及业者应遵循的食品规则等作出规定,那么日本的《农药取缔法》、《肥料取缔法》、《饲料安全法》则是监督特定用途的化学物质的法律。这些法律规范了农业化学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的基本规则。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能
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省和农水省,食品监管机构呈三角形特征,三角形的顶点是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两翼是厚生省和农水省,应该说这三个部门分工明确,职能既有交叉也有区别,形成了日本管理食品安全的三驾马车。
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风险分析和劝告,提出应对重大食品事件的措施。厚生劳动省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和分配,包括制定食品法律和标准、食品标签标识、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的标准以及广告宣传的规定,每年制定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和实施卫生检疫、要求企业注册以及对业者进行业务指导检查,也可根据食品卫生法对业者作出处罚。管理法律依据是食品卫生法和植物防疫法等。
日本厚生省是一个拥有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卫生、就业、青少年管理、食品卫生等管理职能的一个庞大机构。其下设有地方厚生劳动局、研究机构和审议机构以及检疫所。该省设有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输入食品安全对策室、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报课。输入食品安全对策室全面负责进口食品安全,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报课负责标准的制定审查,包括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近年来,该省向国外使馆派遣常驻食品安全担当官。
1978年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式挂牌。近年来,日本中央省厅再编后,农水省原有制定标准的职能划归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则全面负责农产品的生产和控制质量,制定农林水产品的规格、管理政策和振兴农林水产品的生产,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管理农产品的消费和流通,保证粮食供应,促进国际合作和农产品出口,通过振兴农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进口加热禽肉食品以及进口动物和活鱼等需要通过农水省的许可、注册和检查指导。其内部设有综合食料局、生产局、经营局、农村振兴局。建立了农林水产技术会议,下属有各种实验室、研修教育机关等25个,食料、农业、农林水产政策审议会、物资规格调查会等8个。设有地方分支局等机构,食粮厅、林业厅和水产厅也属于农水省管理。
管理方式和检验检疫机构
日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需要中央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业者、民间机构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形成了政府风险管理机构、地方、业者、公众“四位一体”的管理协调机制。
日本对食品安全管理强调“事前风险预测和预防”与“事后追查和防控”。强调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包括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等必须遵守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不得使用指定外添加剂和进行虚假标识,必须遵守JAS法。2006年,日本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原产地标识,对食品原料的使用、生产、农兽药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及储存运输等,必须进行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确立了食品生产流通的履历制度。日本政府要求企业引进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对建立了HACCP管理制度的企业确认其资质,资质每3年需要重新认定。
日本农水省检验检疫的具体执行机构为植物防疫所和动物检疫所。在横滨、名古屋、神户、门司、那霸设有植物防疫所,在成田机场和东京设有支所,在18个城市有派出机构。动物检疫所总部设在横滨,除横滨外,在中部机场、成田机场、关西机场、神户、门司和冲绳设有支所。
日本的卫生检疫分为四个层面,首先是中央部门所属检测机构可以检测。通常地方都、道、府、县保健所也可以实施检测并对食品安全进行监控。一般来说,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由厚生省负责,日本也允许经过政府注册的民间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事实上形成了国家、地方保健所、民间机构和企业四个层面的卫生检测机制,为确保食品安全夯实了检查基础。
日本农林水产省设有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对违法业者,根据食品卫生法日本农林水产大臣有权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并依据法律对业者进行处罚,涉嫌违法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日本虽然实施了新的农药管理制度“肯定列表制度”,但日本国内对农药的检测相对比较宽松。
日本进口食品监管体系
日本在1994年制定了其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该制度已经在监控进口食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对进口食品进行监控,其具体执行机构是厚生省所属检疫所。日本基本的检验检疫制度有两种:一为监控检查;二为命令检查,监控检查的费用由日本政府承担,命令检查的费用由企业承担。监控检查的频率被提高至30%,如第二次违规就进入命令检查程序,产品接受批批检测。日本解除命令检查程序要求苛刻,即两年内检查300件以上无违反事例发生,出口国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得以确认,需经过两国政府谈判协商以及考察生产企业确认达标后方可临时解除命令检查。但在临时解除期内再次发现违规事例,则要再次接受两年的命令检查。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处罚也有具体措施,一般在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之后,对仍然被多次发现违规的产品,所采取的措施表面看来是具有劝告性质,但实际上是一种暂时的禁止进口措施,即所谓进口自肃。进口自肃中文意思为进口自律或进口克制。日本很少使用禁止进口措施,除非对重大疫区或对恐怖国际实施经济制裁时才会启动该程序。
通常日本厚生省通过其管理的31个检疫所进行监控检查。一般情况下,日本允许报检货物办理通关手续进入日本国内市场。如货物进入日本市场后通过抽查发现问题,日本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召回、退货或废弃处理。日本厚生省根据其检疫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事例通过其官方网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违法内容、厂家名称和处罚措施等。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得到巨大提升
通过上述考察可知,日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了食品的全过程管理理念,使其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得到巨大提升。并根据该法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三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理顺了三部门的职责和关系。
重视队伍建设,狠抓稽查考核
作为全省全市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试点单位,我所结合桥东区地域特点,以九办一镇行政区域为基础,合理安置五个监督分所,极大的方便了辖区居民和经营者,得到了市、区各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并以此为标准在全市进行了推广。我所还积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的考核和教育工作,增强中层干部的工作责任感,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例会,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工作,了解进展,掌握动态,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全年目标和要求,并按季度对分所进行抽查,内容包括出勤、着装、持证上岗率、监督覆盖率、AB级量化情况、案件、食品卫生安全“十统一”公示等:对各分所立案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数量、质量、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考核情况将在大会公布,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各分所展开竞争,形成良好氛围。
推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人民
全年工作紧紧围绕卫生监督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围绕“迎、保、促”、“双创双树”活动,按照省、市、区三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了节供食品卫生大检查,保障省、市“两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3.15卫生监督“春雷行动”、“洁餐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迎奥运保安全”卫生监督“蓝盾行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餐饮业食品安全集中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对中小餐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共计516家餐饮业单位进行了量化等级评定,其中A级单位78家、B级单位311家、C级单位127家,AB级率达75.4%。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对南三条、佳农市场、柳辛庄、塔谈等重点地区,提供现场办理卫生许可证服务,并及时将许可证送到商户手中,受到经营商户的好评,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以区委、区政府“三带下访解难活动”为载体和抓手,以办理群众投诉为主要内容的柳阳街市场整治活动,不仅改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作风,还进一步密切了政府部门与群众的联系,而且缩短了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距离,所长潘建生、副所长顾文军带领监督人员深入一线,摸情况、查问题,挨门逐户进行指导,一户一策,积极服务,为经营者节约改造投资5万余元,使其达到卫生许可条件,办证经营。达到了让投诉人满意,经营户高兴,群众放心,饮食卫生安全,社会稳定、和谐的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广泛一致的好评。此外,为深化和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餐饮业整治工作力度,我所组织开展多部门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餐饮业单位联合取缔行动,四次对24户屡教不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无法改造的无证餐饮单位进行了取缔,有力的维护了执法工作权威性,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了在场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组织培训,增强人员素质
在卫生监督员队伍管理方面,我所特别注重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先后8次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市所举办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还组织实施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内容包括:法律法规、量化分级管理知识、快速检测知识、食物中毒的接报、流行病学调查、个案调查、食物中毒报告的撰写等方面。
为深化餐饮单位食品索证管理工作,我所还专门组织全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单位食堂、餐饮单位等83个单位召开动员会,并召集相关单位对食品电子台帐系统进行了推广培训会议,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操作使用方法的培训。第一批使用食品电子台帐系统单位正在进行装机调试。
默默奉献,做好本职工作
桥东区身处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商贸服务和物流业发达,在“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中作为辖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重要单位之一,承担着“迎、保、促”工作中对3140户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其他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