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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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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内容范文第1篇

通知提出,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巩固年初以来全省“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内容、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严格检查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等,强化过程控制,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一旦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要依法从严惩处。

卫计委公开征集食品安全国标立项建议

本刊讯(记者 王翠竹)1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明确拟立项的领域为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建议新制定的标准等4个方面。

公告指出,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等要求。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公告明确,拟立项的领域为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建议新制定的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中认为需要新制定的标准;已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议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他已有国际标准,我国尚未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视频培训教材制作完成

本刊讯(记者 王时)近日,由上海检验检疫局牵头,泛长三角十局(江苏、安徽、湖北、上海、浙江、宁波、江西、湖南、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及光明食品(集团)共同拍摄制作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视频培训教材已经完成,合作方分享了成果及素材。

该视频教学片以国家认监委《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13方面内容为基础,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卫生通则》、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欧盟、日本等主要进口国的相关法规和要求纳入其中;该视频教学片对条款进行释义,拓展知识点并举例解释,内容详实,题材广泛,形式生动,通俗易懂。

该视频教学片为卫生注册评审员、出口食品企业人员、第三方审核人员对学习和理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及国外相关法规要求,提供了标准化的培训教材。

食品添加剂新国标将于5月24日起执行

本刊讯(记者 孟雯)2 0 14年12月,国家卫计委了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这份新标准将在今年5月24日正式实施。新国标中,对于食品添加剂的范围有删减,对某些添加剂有更严格的要求,但也放宽了部分添加剂的适用范围。比如,曾经非法的双氧水成功翻身,将成为合法的食品加工助剂。

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内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县域 食品 安全 监管 思考

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食品工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由于县域食品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企业或小作坊,在这些中小企业或小作坊当中,存在着环境条件较差、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意识淡薄的现象,难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如何加强对这些县域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县域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食品企业法律意识淡漠

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加工食品手段不断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二)配套制度相对滞后

一些监管工作需要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还存在空白。从地方层面看,应由地方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目前仅有个别省(区、市)出台。此外,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国家出台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不能及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有的食品还没有安全标准,有的同一种食品不同监管部门的标准不尽一致。

(三)检验检测资源共享较差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多,大部分又单独设立自己的检测机构,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共享差,发挥效能不够。与此同时,由于经费有限,必需的高端设备无力投入,现场快速检验能力也不适应实际需要,导致我国总体检验检测能力不强。此外,各监管部门同时抽检,造成了重复检查,浪费资源,也增加了企业负担。

(四)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普遍不熟悉

检查发现,县里某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至今未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全面、有效宣传,特别是缺乏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宜君县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一直保持较好水平。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二、"五项举措"强监管,助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一)抓源头,将食品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筑牢筑实。

1、以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涉及食品生产的企业每年都向县质监部门签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和质量保证承诺书,公开承诺的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同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并要求所有涉及食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持证经营,实行严格的年审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

2、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一是严格做好发证的服务工作。要坚持不随意降低标准,不搞地方保护,不照顾人情,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绝不允许准入,确保发证质量,确保市场准入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二是严格强制检验,落实企业责任。凡是获得市场准入的企业,出厂食品必须强制检验,检验合格的才能加贴QS标识;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不执行强制检验的,要作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停产整顿、强制召回、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手段予以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三是严格后续监管。后续监管是食品监管工作中需要特别加强的一个关键环节。

(二)抓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整个流程。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整治检查查处工作。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

3. 大力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小作坊监管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难点和重点,根据质检总局有关对小作坊状况再统计、再摸底,全面排查,将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服务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三)抓龙头,发挥食品企业质量示范作用

为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走机关、进社区、下企业、搞调研,摸索出了一条"树龙头、建样板、创名优"的必由之路。先后帮助4家豆腐小作坊组成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宜君豆腐、核桃、米醋、等3大类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积极强化龙头作用,高度重视基地建设。

(四)抓宣传,将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近三年来,我局免费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6起;定期向企业、群众发放《购买食品认准QS标志》、《生活小常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数千份;定期设立食品安全咨询台和投诉台,为百姓排忧解难;定期在人员密集的政府广场展览、悬挂宣传牌,对群众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与此同时,在县电视台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宣传政策、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形成了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诚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我局积极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即企业基本资质、标准建设、质量状况、主体责任落实、食品添加剂(添加物质、加工助剂)管理、日常监管情况六个部分。质量信用档案的建立,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质量控制水平,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原辅料的进货检验和按标准规定使用,纳入了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不仅加强了企业食品安全的责任,而且增加了监管的有效性。

加强县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县级政府、质监部门都需要从长远着手,高瞻远瞩、砥砺风行,多措并举,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确保食品高质量、高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凤田: 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的安全监管的几点思考《魅力中国》2011年 第4期

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内容范文第3篇

近年由于疯牛病、禽流感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加之日本国内农业保护主义的兴起,日本政府出台了一些新的检查措施、检查法规、检查制度和检查标准,对农产品进口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致使作为日本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原产地的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面临新的挑战。

一、农产品卫生安全检查的核心管理机构新近出台的举措

日本对进口农产品、畜产品以及食品类的检验检疫制度非常严格,对于入境农产品检查程序一般是首先由农林水产省下属的动物检疫所和植物检疫所从动植物病虫害角度进行检疫。同时,由于农产品很大部分用作食品,在接受动植物检疫之后,还要由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的检疫所对具有食品性质的农产品从食品角度进行卫生防疫检查,另外,对出口国的农产品产地也有严格规定,如发生传染病地区的动物质品以及农药、化肥使用各类和用量超出规定标准产区的农产品都禁止进口。

日本农产品卫生安全检查主要由厚生劳动省(一般简称厚生省)和农林水产省(一般简称农林省)管理,负责制定和修改农产品进口的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措施。两省在管理领域各有侧重和分工,厚生省主要对具有食品性农产品从食品角度进行安全卫生管理为主,农林省主要从动植物病虫害角度,特别是对动物类农产品进行安全卫生管理为核心。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协调两省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于2002年成立了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助下,两省从2002年开始大幅度频繁修改和提高安全检查标准,出台了许多新举措。

(一)厚生劳动省的新举措

1,不断修改和增加食品中农药残留物检查的种类、剂量和标准 2003年5月修改后的《食品卫生法》计划在3年时间内逐步引入《食品中农药、动物用药及添加剂暂定标准制度》,除制度规定的残留标准外,还对虽然没有设定残留标准,但残留物质达到了一定含量的食品,仍可采取禁止进口、流通的措施。

2006年厚生省再次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于2006年5月29日开始宣布正式施行《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涉及对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可谓广泛之极。

2007年又先后两次修订《食品卫生法》中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范,即兽药残留量的补充规定。增订食品内兽药吡喹酮(Praziquantei)和二氧沙星(dif-loxacin)的最大残留量涉及的产品有陆生哺乳动物(瘦肉、肥肉、肝脏、肾脏及可食部分)及棘鳍目类。

2.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进口检测物的检查,几乎每年都有所变化

2004年厚生省规定各检疫机构对三大类食品残留物进行重点检查:①农药残留中除作常规检查外,重点对灭百可、毒死蜱等常用农药残留超标进行检查。②抗菌素残留中重点对恩诺沙星、四环素等改进型药物和传统性药物进行检查。③食品添加剂重点对甜蜜素的使用量进行检测。

2006年12月25日,厚生省宣布对2007年进口食品监控检查计划进行修改,在检查项目中追加对水产品残留的检查。新增检查的农药有禾草丹、溴氰菊脂、呋喃硫咸3种。

2007年3月30日,日本厚生省两次向各检疫所下述了“2007年度(2007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进日食品监测计划”,确定了2007度对进口农产品,重点是水产品检验检疫中的种类、项目及检测方法。

3.急速扩大命令检查范围

日本厚生省代表日本政府对进口农产品的“命令检查”,带有浓厚的贸易保护色彩和歧视性。在技术和绿色的外衣下使壁垒变的合法化是日本政府限制进口最为有效的措施。由于“命令检查”是逐批检查,所需时间长、费用高,常常会使商务供货期延误。2004年厚生省先后对我国产荔枝、粉丝、小油菜、甲鱼实施了命令检查,致使出口的荔枝到日本后霉变溃烂损失巨大。2005年、2006年又对我国出口的水产品鳗鱼等进行命令检查,定向检测抗生素残留、农药残留、疾病性毒素、重金属残留等。

(二)农林水产省的新举措

1.全面修改肉类进口卫生标准

2004年1月起农林省消费安全局对进口家禽及家畜肉类卫生条件进行了全面修改,首先修改了《加热处理家禽肉进口卫生条件》,其中大量增加了对加工设施卫生条件和生产工序管理的要求,此后,相继对《偶蹄类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条件》和《家禽(生鲜)进口卫生条件》进行修改,附加了产地环境标识要求。

2.再次增定肠衣肉制品附加工卫生条件

2004年4月农林消费安全局对使用肠衣的肉制品附加了新的卫生条件,要求出口国对使用肠衣的工厂进行各种认证管理,即:质量管理认证(ISO9000)、环境管理认证(ISO14000)、劳动安全认证(ISO18000)、危害关键点控制认证(HACCP),并在认证和出口前通知日方,以便核检。

3.进一步扩大JAS标识范围

2004年4月农林省消费安全局进一步修定了JAS规定的标识范围,由初级农产品扩大到加工食品,并要求对加工食品的原料、原产地和畜产品的原产地,加工地进行全面标识,超过标识范围的产品将进行限制。2006年对标识地又提出了提供基本环境条件及评价的说明要求。

二、农产品安全卫生检查的新标准

在日本新近修改和出台的各类检查标准中,以2006年5月29日正式颁布的《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肯定列表制度》(以下简称“肯定列表制度”)最具代表性、权威性和限制性,“肯定列表制度”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量限制,几乎函盖了所有涉农的化学用品和药品,将所有用于农林牧水产业生产的农业化学品引入的危及食品安全因素置于控制之下,由原来的农业化学药品扩展到了整个农业化学品,可谓涉及面最广、函盖内容最多、限量要求最为严格的新标准,也成为日本近期农产品进口安全卫生检查最核心的依据,是限制进口最有效的技术壁垒。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大致可分为4类,环环相扣,形成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

1.“暂定标准”

“暂定标准”涉及的农药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日本制定了“暂定标准”,而出口国无任何限量标准的农药;另一类是双方均制定了限量标准的农药。肯定列表制度对734种农业化学品制定了51392个暂定限量标准,涉及264种食

品。734种农业化学品中涉及农药种类达498种,兼作农药兽药34种,兼作农药和饲料添加剂的1种。

2.“一律标准”

是对未函盖在“暂定标准”中的所有其它农业化学品或其它农产品制的统一限量标准,即日本政府确定的对身体健康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标准。该限值是以1.5ug/人/天的毒理学阈值作为计算基准,确定了0.0ling/Kg的统一限量水平。该标准应用于含有肯定列表制度中未制定最大残留是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的食品。

3.豁免物质

豁免物质是指那些在一定残留量水平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农业化学品,主要有了其农药豁免物质:1)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1款规定不需要对可摄入量进行风险评估的农药;2)《农药取缔法》指定的农药;3)除上述情况外其它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农药,日本豁免物质最终草案包括:指定的杀虫剂碳酸氢钠,其它杀虫剂铜、硫等。

4.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指定限量标准

在肯定列表制度中未制定临时限量标准但日前已有的限量标准,涉及农产品食品175种,残留量限量标准2470条,这些标准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后仍然有效。

此外,还有15种农业化学品不得在任何食品中检出,有8种农业化学品在部分食品中不得检出,涉及84种食品和166个限量标准。

三、日本农产品卫生安全检查变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一)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是我国主要农产品出口市场,年出口数量和金额均占我国总出口量的1/3,出口的主要农产品及食品有: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类、蔬菜及其制品类、畜禽及基制品类、水果、坚果及其制品类等。自2006年5月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日本加大了对进口农产品及食品的监测检查力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对日出口的速度和额度,特别是对我国蔬菜、食用菌、茶叶、鳗鱼等大宗出口产品影响巨大,主要表现在:

1.产品检出数量急剧增加

2006年6月日本进口食品检出不合格产品类114批次,其中我国45批次、占39%,与肯定列表制度相关的不合格为19批次、占16.7%;7月份检出149批次,其中我国47批次、占32%,与肯定列表制度相关的不合格为27批次、占52%;2006年共计检扣我农产品共计达481批次之多。特别是2006年8月8-16日不到10天的时间里,相继对我国5个品种的出口产品作出加强检查的决定,数量之多、密度之大较为罕见。

2.出口贸易受到严重限制

由于新的检查标准限量项目多、数量大、范围广、标限严,且对没有限量标准的执行“一律标准”,加之我国自身农兽药管理尚不规范,日本很容易检出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问题,从而使其通过加强检测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贸易的目的。

3.出口生产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直线上升

面对大量的限量标准和不断增加的附加条件,致使生产基地、经营企业承受了巨大压力,基地生产者对用品、用药慎之又慎,经营企业则不得不使用各类标识和认证,扩大样品采集量和检测项目范围,增加经营成本,并接受“命令检查”带来的巨大延期损失,导致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下降。

(二)应对策略

针对目前我国农产品输日现状,要积极寻求跨越日本前所未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建立完善的应对体系。

1.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加工运输安全

从源头对出口农产品、食品实施有效管理控制,是保障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也是应对肯定列表制度最关健的措施之一。在国内实施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GAP),提倡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IPM),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提升生产安全系数。同时,食品加工企业要实施良好的生产规范(GMP),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加工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将生产者、加工者有机的联接起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产业化质量安全保障,整体提升我国出口农产品水准。

2.积极推进我国农业标准化发展

针对我国输日农产品屡遭技术壁垒的现状,快速实行农业标准化、认证化、基地化、品牌化、产业化生产,大力开展有机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与国际农产品检测标准接轨的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品位,树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象。

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内容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类学校食堂1213户,其中大学食堂221户、高职高专食堂90户、中小学食堂472户、幼儿园食堂430户,均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持证率100%。学校自办食堂的共821户,占总数的67.7%,承包经营的有392户,占总数的32.3%。有33家中小学由于学校食堂规模的限制,仅能解决部分师生的就餐问题,还需外购盒饭来解决师生的用餐。

二、自查情况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进行自查打分,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主要问题集中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这几个环节上。部分学校存在食品原料加工清洗池与餐具清洗消毒池混用、食品原料采购登记不完整、食品留样的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未能做到使用登记、专人负责,专柜保存。

三、整改情况

所有学校食堂通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提高。如某学校自查中发现的食堂环境卫生差、采购登记不全、餐具消毒不到位等问题通知承包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否则取消该单位的承包经营资格,督促承包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要求。部分学校将利用暑假对食堂进行改造,更换和增加设施,在硬件上保障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1月16日至18日学校董事会,对照标准逐一检查学校集体食堂的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 真正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

从20xx年秋季开始,校长焦安勋同志主管食堂工作,并具体规定校长把关内容如下:

① 、定期检查督促水池、洗刷池,专用餐具消毒情况。

② 、定期检查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工作间,库房卫生。

③ 、定期检查购置蔬菜、副食品、肉类合格证化验单。

④ 、不定时抽查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加工。

⑤ 、定期检查每餐是否留有样品。

⑥ 、定期召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主管校长要坚持经常深入食堂不放过不利于健康的任何蛛丝马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 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每周学校都会利用2个小时的时间对食堂持健康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内容:

① 、食堂工作主要意义。

② 、食堂工作人员的有关卫生知识。

③ 、按加工规程操作的实习活动。

通过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从思想上明确自己的一切工作都牵涉到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而养成自觉的卫生习惯和按卫生要求操作的规程。

三、 增添设施设备,明显标志,合理布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的力度,学校对于购置的专用消毒柜、电冰箱,并对原有洗刷池进行改造使蔬菜与肉食洗涤分池进行。食堂废弃物、容器加盖并及时清洗消毒,同时对加工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有效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现象。厨房炒菜处增设排烟排气斗,各种器具,注明标记。

四、 坚持购买商品(肉食、副食品)索要检验合格证及化验单制度,尤其对肉食、食油每次都要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从源头截断,伪劣和不合格物品进入工作间。

五、 设立专业人员更衣室、柜,坚持每日消毒,隔一天清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着工作服进入加工间。

以上工作有后勤主任xxx同志制定详细计划,分期实施1月20日全部完成,由学校食堂临时检查小组检查验收

学生饭堂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食堂卫生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事务、教务为副组长,各位教师为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确保了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每学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杜绝放毒现象发生。

五、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按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

六、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七、存在问题 :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内容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冷藏设施 隐患性 加工场所 进货渠道 卫生意识 交叉感染 宣传 培训 制度 落实责任

中图分类号:R15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4-0030-02

农村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而农村因红白喜事自办的家庭宴席更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由于这种群体性聚餐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往往被忽视,导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加强监管,强化宣传,规范行为,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杜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尤为重要。

蒙城是农村城市,有着厚亲重友的传统习俗,全县130万人口中70%居住在农村,致使农村有一个庞大的自办宴席的需求。同时,随着蒙城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家自办宴席的人也在不断增加。针对蒙城县农村自办宴席的现状和问题,笔者做了社会调研,总结出了:

1 蒙城县农村自办宴席现状与问题:

家庭自办宴席的现象在我们蒙城农村由来已久,这样的聚餐活动具有与红白事紧密结合、邻里相聚热闹、家人帮忙方便、自家畜禽随可宰杀、剩菜剩饭利用率高等特点,所以深得老百姓的喜爱。但这种自发兴起的办家庭宴席的活动,也存在着不少食品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能力不足将会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由于蒙城农村家庭办酒席一般桌数都较多,而且都是几天连办,办事当天往往要办上几十桌,客人分为两三轮就餐,由于时间紧张,剩菜的再利用、炊具的洗刷质量等,都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由于客人较多,临时烹饪显然不能保证用餐速度,得提前将食品制成成品或半成品,半成品、熟食、原料长时间混放,容易引起食物中各种微生物的大量繁殖。特别是高温、蚊蝇乱飞的夏季,更是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隐患性。

(2)食品加工卫生条件简陋、不完备将带来食品安全隐患。自办宴席场所大都选择在家里,条件十分简陋。炉灶采用地锅,燃料使用煤球或木柴,灰尘较多。食品加工用具一般都是临时租借,没有消毒设备。生产、加工场所不分,加工工具也是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猫、狗、鸡、鸭、鹅等家禽家畜可长躯直入加工场所,极易污染,成为肠道传染病滋生之源。

(3)食品原料进货的渠道非常复杂。由于考农村卫生意识差,蒙城农村自办宴席在原料进货上本着节约的目的,大部分是从集贸市场上购买的,进货渠道比较混乱,肉制品常常未经有关部门检疫,特别是熟食,就近购买一些无证经营的,导致一些假冒伪劣食品成了农村宴席餐桌上的常客。

(4)健康安全意识淡薄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由于农村宴席所请的厨师均是临时雇用,这些人未经过健康体检,没参加过卫生知识培训,没有领取健康证;由于缺乏卫生意识,其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和加工方式不规范,如个人卫生状况不佳、烹饪菜肴过程中随手擦汗、用锅铲品尝菜味等,都为宴席的食品安全埋下卫生隐患。

(5)聚餐人员复杂容易带来疾病交叉传播。农村宴席,邀请的人员较多,除亲戚朋友外,还有同事、领导和本村居民,难免有个别人患有肝炎、伤寒、痢疾等传染病,或携带病源菌,增加了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机率,传播疾病的可能性极大。

2 蒙城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笔者认为:作为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形式,杜绝农村自办宴席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只要我们加强宣传,因势利导,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就能不断改进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1)加强宣传,提高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要把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列入政府年度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点。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食品安全宣传当作大事、要事,创新形式,采用小品、戏曲、广播、电视等群众最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细化分解食品安全的各项内容,从广大农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联系最为密切的肉、菜、粮、油、米、面、豆制品等入手,介绍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切实将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延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触角,建立组织。县、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项工作机构,乡镇一级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工商、公安等各级派出机构负责人参加。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细则,依托乡镇卫生院这个平台,明确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加大对农村流动厨师的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工作。凡从事农村家宴的厨师,必须到所在乡镇食品办登记备案,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以增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完善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农村宴席所需食品及原材料、佐料检查制度。大实行对农村自办家庭宴席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的全程监管。村食品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办宴席前一天派相关人员到主办户实地察看,包括对家宴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采购、厨师健康状况、原佐料、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凡在自家举办5桌以上宴席的,要提前三天报告;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填好本辖区家宴情况的当月报告备案表,并及时上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分季度将本辖区内家宴举办的整体情况书面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