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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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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维护管理制度

监控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该同志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落实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企业各项节能减排指标的实现。该同志致力于节能减排的技术研究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该同志结合企业节能减排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节能减排基础管理。近年来,该同志起草、修订了《营运车辆驾驶员燃油定额管理办法》、《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管理制度》、《爱车例保管理制度》、《机械故障处理办法》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为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制度保障,有效地强化了车辆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车辆运行质量,节能减排的基础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2、主要参与了开展营运客车机务管理系统的开发,负责组织开展该安装使用,规范安全技术的源头管理

为规范运输企业的安全要机务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的整体部署,该同志主要参与了《营运客车机务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在该系统开发过程中,在积累了10多年的机务技术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了专业技术知识,整理、细分出了该功能模块涉及到车辆的制动系统、操纵系统、传动系统等38个检验项目及检验过程中会出361个检验结果。经过与软件技术开发人员的共同努力,营运客车机务管理系统经过调试,该系统的运行已逐步趋于正常。

3、主要参与了《GPS车辆监控系统技改项目》的实施。该同志根据集团公司的整体部署,积极参与GPS车辆监控系统的技术改造,负责组织收集、分析GPS和行驶记录仪的数据,针对数据反馈规律性的营运车辆的故障表现,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的运行检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机务管理工作。根据GPS和行车记录仪反馈的每位驾驶员的行车速度和操作状态,及时汇总分析,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心理辅导等多种方式,采取奖优罚劣等措施,有针对性地纠正驾驶员的不良习惯,培养驾驶员节油意识,提高节油技能。

监控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安全监测系统的功能不全。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系统中储存的数据在查询时不能进行调阅、在系统设备上没有布置图显示功能。没有馈电监测。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状态不能呈现连续性,在安全监控系统中经常出现长时间的监测却没有显示数据,传感器在传输信息的过程中有很大的误差,而且不稳定,传感器的种类不全,在部分开采中对自燃煤层的矿井没有配置温度、CO传感器等。除上述问题外,监控系统的软件相对落后、监控人员的操作技术不高、系统在运行中产生故障等,都是在煤矿生产中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煤矿的安全生产,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为煤矿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的措施

1、建立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的意识

煤矿安全管理单位,要求煤矿生产单位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方法,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约束,引起煤矿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视,建立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方法,并加大宣传,提高煤矿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监控系统的认识。比如说可以建立领导值班制度,让领导参与到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中,对出现的问题可以及时的处理。在煤矿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并成立相关的机构或者组织,配合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当煤矿开采中出现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有害气体或者这些有害气体超出限制时,要停止通风机的工作,向值班的领导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

对煤矿生产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是为了满足当前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工作的需求,要保证监测人员和维护人员有高中以上的学历、有专业技术水平,在煤矿安全培训通过后,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才可以上岗工作。在组织安全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培训的过程中,要根据他们所负责的监测系统型号进行分组培训,不仅培训他们的理论知识,还要对他们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同时让他们到维修中心进行相关维修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可以每个月组织一次技术和理论知识培训,要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作用,让其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要尽最大的努力保证系统可以在安全的状态下正常运行。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知监控系统的性能,只有熟练地掌握维修技术、知识,以及安全监控系统的性能才可以上岗工作。完善煤矿生产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可以正常工作。

3、建立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台账以及维护中心

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的各种设备和装置建档,这些档案信息要详细、完整,可以将设备的性能、使用以及运行状态进行全面的反映。在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之前,对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技术培训,在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也要定期进行。要和监控系统的提供厂商保持联系,发现问题时及时向他们反馈。在煤矿生产地区建设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中心,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保证监控系统可以正常的运行和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在进行维修的过程中要将维修的时间、故障产生的原因等进行记录。

三、结语

监控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检察机关局域网信息系统是检察系统内部工作的应用和管理平台,信息系统的建设遵循“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设计原则,为检察干警提供一个既集中又分散的信息交互平台,接收来自各个层面的信息,实现系统内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互连互通。

随着检察业务各个条线应用软件系统的推广应用,检察数据量日积月累,这些数据为各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分析决策的同时,也对保密性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建设原则

物理隔离。所谓物理隔离技术是指内部信息网络不和Internet等外部信息网络相连,从物理上断开的技术。这种方法基本杜绝了因为网络互通互连所造成的外部攻击或内部泄密的可能。物理隔离技术是近年来出现的安全保密手段,它解决了重要单位及要害部门对信息安全保密的突出需求。日趋完善的物理隔离技术和产品已成为网络安全保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检察业务网络属于对信息安全保密要求较高的信息系统,物理隔离技术是检察业务网络最佳的防护方式。

防护级别。在一个信息系统网络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文件存在,有非密的也有属于秘密的,甚至更高级别的文件。对不同文件的防护要求也是不同的,密级越高保护的要求就越严格。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时,首先应该以信息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高密级为标准来进行安全设计。作为一个整网安全建设,对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存储、共享、输入输出时,也应按照信息系统中处理最高级别密级的相应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防护范围。从技术角度讲,网络安全是由安全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防火墙、网络监控、信息审计、信息加密、灾难恢复、安全扫描等来保证的。任何一个单独的安全防护都无法完成整个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护范围是信息系统中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措施,因此在规划网络安全建设时,应详细梳理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各类应用系统、软件资源,明确各自保护级别和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度。

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单元结构是不断变化的,用户、信息、网络规模等都会不断变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具有动态性,黑客对网络的不断攻击,病毒的新变种演变等,这就使得网络安全防范策略也必须随着网络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必须形成动态化管理机制,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结构。

防范措施

依据网络安全建设原则,检察信息系统采用的是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的方式,在网络的边界通过托管系统、中转设备等实现与其他系统进行信息交互。边界区域的安全应满足网络安全中的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人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等的要求。作为边界信息接入点和输出点,通过部署接入设备和抗攻击、网络防火墙、防毒网关、流量控制、入侵检测和网络安全审计系统等设备,保障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实时监控网络安全状况。

通过网络防火墙对网络边界进行检查,确定应用数据包是否符合策略配置,能否进出该区域边界,实现与其他检察网络、不同安全区域的逻辑隔离和边界包过滤。网络内部署防病毒系统,对木马、病毒和恶意代码等实时进行监控扫描。流量控制对内部用户的网络行为和网络流量进行严格管理,并按照业务服务重要次序指定带宽分配优先级别和安全策略,确保网络为主要业务系统提供足够的网络带宽。部署入侵检测和抗攻击系统,实时检测和防范拒绝服务攻击和网络入侵行为。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对内部人员的网络访问、信息输入输出等,以及维护操作人员对业务数据库、系统的操作行为进行实时记录,并提供审计记录的查询和统计功能。

此外,作为网络核心部位的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和冗余部署,彻底排除单点故障隐患,确保信息系统的连续性和高可用性,才能保障对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权限管理

使用者作为网络应用的主体,是接触信息系统最频繁的人员,不同的岗位、级别等都有不同的权限。作为网络安全建设的一部分,使用者和信息系统权限的管理和分配是网络信息安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使用者一般分为操作员、维护员、管理员、审计员等,根据各自业务系统的不同,可能会划分出更多的人员类别。操作员一般为具体的软件使用者,负责使用各类应用软件,填写各种数据、制作各类报表、信息等,细化每个软件的权限类别,才能使得网络信息更安全。检察业务网络中存储的数据信息,可能一个案件就要分好几个权限,如果仅简单地进行权限分类,可能会造成本不该了解这个案情的人员有权了解案情,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详细梳理清楚每个人员的具体权限,严格控制信息的安全访问。

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安全设备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人员权限梳理,如哪些人可以进入机房、可以审计信息、可以操作服务器、可以操作数据库等。维护员、管理员、审计员都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权限分配,划分清楚权限范围,严禁越界访问信息资源。

制度规范

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不仅需要硬件保障,而且需要制定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来保障设备、数据等的安全运行。

首先是机房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计算机机房不仅可以为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而且可以防止各种非法人员进入机房,保护机房内的设备、机器内的程序和数据的安全。机房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有权进入机房人员的资格审查。经过批准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可以单独进入,其他人员不能单独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必须有授权人员陪同方可,人员进出机房需登记记录;机房中禁止的活动或行为,如严禁吸烟、喝水等:机房的各种环境要求,包括温湿度要求、卫生要求、防水、防雷要求等;机房内的各种环境设备的管理要求,如空调的维护保养、温湿度的日常监控等:设备和材料进出机房的管理要求等等。

其次是信息系统的其他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的运行制度,还表现为软件、数据、信息等其他要素必须处于监控之中。其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权限管理制度,做到密码专管专用,定期更改并在失控后立即报告;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制度;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及时检查、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人员的审核制度;系统的维护、管理:终端接入设备的使用管理:信息资源的输入输出制度等。这一系列制度构成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

监控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1机电设备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我国煤矿企业大多是经营数十年的老企业,很多机电设备存在老、旧、杂、带病运行等情况,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设备、配件采购混杂,很多设备还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直接影响机电设备的正常功效。不合格的机电设备长期带病运作,不仅影响煤矿生产效率,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2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尽快机电设备在煤矿生产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不少煤矿企业的领导仍然忽视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大量压缩机电人员,造成机电管理人员不足。一些企业虽然设置了机电管理部门,却淡化安全管理职责,视为配套生产的辅机构。领导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检修不重视,则导致对机电设备的定期检修得不到有效落实,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浮于表面。

1.3管理制度不完善

很多煤矿企业重生产而轻管理,尚未建立完整的机电安全管理体系和健全的机电专业管理组织,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仅靠电工负责,机电设备的性能也没有按要求进行测试。机电设备从选型、采购、验收、试验、安装、维护、修理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还存在一些疏漏的环节,设备验收、使用制度执行不严,不合格产品仍能入库和使用,在用设备没有使用编码管理,机电设备管理运行还存在很大提升和改进空间。

1.4操作人员技能缺乏

由于煤矿行业工作环境恶劣、风险系数高、工资待遇低,如果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很难吸引到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随着机电设备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对操作人员的技能要求也日趋严格。而大多数煤矿企业由于专业人员的匮乏,多数情况下操作人员仅凭经验对设备进行原始操作,遇到设备故障不能有效排除,90%以上的机电事故都是由于管理上的疏漏而引起。机电设备操作环节带来的安全隐患,给后期的煤矿开采作业也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2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运行维护的主要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应遵循全面规划、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注重细节等原则,笔者建议从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提高机电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机电设备信息化管理等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煤矿企业的机电装备水平,确保机电设备发挥最大效益和功能。

2.1健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以及事故追究责任制等,重点建立健全机电设备使用与操作规程、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制度及机电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等具体的规章,同时配套相应考核措施,真正让管理制度起到一定的约束力,规范各项管理行为。

2.2建立质量监控体系

坚持标准化设计,做到全面系统规范,在设计环节上杜绝隐患。在设备购置过程中辨别真伪,严把采购质量关。设备到货把好验收关,必要时应进行拆机检查,性能测试后方能下井使用。安装方面,把好分阶段验收安装质量关。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机电设备停产检修前,制订严格详细的停产检修计划,编写作业规程,重点项目坚持分管矿领导、机电副总进行现场跟班,不合格的不能进行验收、签字。

2.3加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

为了确保机电设备切实满足煤矿安全生产所需,应在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基础上,做到修理、改造和更新结合。结合设备的大修与中修,积极运用新技术来改造老设备,不断提高设备性能。对于保护装置不齐全的机电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进行完善或者是更换。比如在主提升机上运用动态智能监测系统、故障诊断技术,更新空压机断水保护装置技术、运用真空磁力启动器与真空开关等。

2.4提高机电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机电管理的决策层应树立超前和创新的思维观念,把握大局,敢于前瞻,用新思维去分析研判煤矿企业机电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机电理论和设备操作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技能大赛,在学习和培训中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实际操作技能,在实践操作中灵活运用,有效防止机电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2.5加强机电设备信息化管理

逐步建立起设备的检修保养制度、完善机电设备的跟踪管理、细化设备的保养工作记录、落实好包机责任制、建立健全设备的运行档案,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通过查询机电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档案来了解设备是否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煤矿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和生产。

3结语

监控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要求,现就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在自查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工矿商贸企业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

1.国有煤矿

(1)瓦斯治理情况。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标校情况和各种闭锁装置安设情况;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执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有动力现象及邻近高突矿井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问题;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的规定;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及运行情况。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规定的执行情况。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5)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建设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施工队伍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等现象。

2.小煤矿

(1)煤矿"六证"有效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防止"三超"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员是否超过地方政府的规定。

(3)劳动组织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问题;是否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规定的保险;作业人员是否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严格的入井登记检身制度。

(4)依法依规开采情况。是否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是否有规范真实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5)"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炮泥、水炮泥使用情况。

(6)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相邻小煤矿井下相互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矿井井口标高是否低于标准的规定。

(7)机电管理情况。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情况;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备用发电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启动。

(8)火工品管理情况。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

(9)整顿关闭情况。已决定停产整顿、停产整合和责令关闭的矿井,是否落实了停产期间的安全规定,是否规范严格进入了整顿、整合或关闭程序;批准恢复生产后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施工情况。

(10)新建技改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1.矿山生产企业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况。

(4)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5)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

(6)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处理方案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区、已关闭废弃矿井的措施落实情况。

(7)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

(8)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的情况;制订防洪、防透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2)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的资料等情况。

(3)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情况。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尾矿筑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情况。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情况。

(7)尾矿再利用情况。对于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情况。

(8)尾矿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三)冶金、有色企业

1.《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有色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检查情况。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环节防止煤气泄漏、中毒、应急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8.涂层生产线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9.冶炼铸造车间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设计,按照设计布置生产设施,设计、施工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10.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四)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的落实情况。井场布局,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起、下钻操作,泥浆密度监控,压井材料储备,人员井控培训等情况。

2.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硫化氢防护标准的宣传贯彻,地质、钻井工程的设计,井控装置、井下工具、地面设施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防护设备和点火器材的配备,作业人员防硫化氢培训等情况。

3.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站场位置、管道路由、防火间距的设定,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管道的定期监测等情况。

4.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舷外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平台起浮拖航作业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包括作业许可、安全防范、现场监控等情况。

5.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井场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打孔盗油的防范、占压管道的治理情况;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情况;人工岛、通井路高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海上石油设施的建造和运行管理情况。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选择,设计审查的备案,建造过程的监理,设施结构、钻井、采油和消防、救生等专业设备的检验等情况。

7.海上石油设施劳动定员的设置与管理情况。设施岗位的设定,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监控,劳动定员逐步减少的措施等情况。

8.防井喷、防硫化氢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落实,物资储备,企地联合培训演练的情况;海上石油消防、救生和逃生定期演练,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五)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2.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烟花爆竹企业

1.生产企业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生产作业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产品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的情况;重点检查"四超一改"(超品种范围、超能力、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问题。

3.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购买和使用氯酸钾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4.生产企业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的情况。

5.在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大雷暴雨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停止生产规定的情况。

6.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7.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七)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情况,对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的控制情况。

2.企业基础管理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的检查合格情况。

3.对2006年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指出的不合项整改落实情况。

4.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要求,工业炸药生产线仪表装置自动监控和安全连锁、人机视频控制和电子监控系统落实情况。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清理危险品存放情况,不同品种不应同库存放的必须分开储存、完善监管及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6.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情况;企业工房、库房定员定量标识及控制落实情况;生产线电气设备接地和工房防雷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7.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九)电力企业

1.发电企业

(1)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等情况。

(2)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情况。

(3)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4)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5)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

2.电网企业

(1)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