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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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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考核范围,全县参与考核的单位划分为三个系列,分别为乡镇(街道)系列,县直单位系列(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管理归口到相应的主管部门考核)和主要职能部门系列(职能部门为*局、安监局、交通局、公路局、教育局、农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

第二条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评定,由县交安委组织实施,坚持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每年检查二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三条乡镇(街道)系列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内容(100分)。

一、组织机构落实情况(15分)

各乡镇(街道)应行文成立以安监站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明确专抓人员,明确一名安全管理信息员,并做到职责具体清楚。

每年7月30日前向县交安委办公室报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书面文件或电子文档的记15分,否则扣15分。文件中人员或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3分。

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30分)

1、辖区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含3人)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30分;

2、辖区内发生一起死亡2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20分;

3、辖区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0分;

4、辖区内发生一起损失1000元以上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基础工作落实情况(45分)

㈠切实搞好“一个站”建设(5分)。

1、各乡镇(街道)安监站有站长、交警协管员和农机管理员等3人以上专抓人员的记1.5分,每缺少一个岗位人员扣0.5分;

2、安监站有办公场地的记1分,否则扣1分;

3、对辖区内道路、机动车和驾驶人实行电脑化管理的记2.5分,否则扣2.5分;

㈡搞好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一张表”管理工作(25分)。

各乡镇(街道)应将辖区内机关单位及常住人口拥有的机动车辆车主和驾驶人信息纳入一张表格管理(表格由交警部门提供),按季更新表内信息,并及时送交警部门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一辆机动车或一名驾驶人,扣0.1分;

2、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摩托车除外)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2分;

3、一次无证驾驶机动车,扣0.5分;

4、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2分;

5、表格缺少一季更新信息,扣1分。

㈢搞好道路“一张图”管理工作(10分)。

各乡镇(街道)应将辖区内的道路绘制成管理示意图,图上要标明国、省、县、乡、村、组道路的分布情况以及危险路段、事故黑点的位置(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还应另外制作管理档案),并按季更新图内信息,然后将更新信息资料按季及时报送交警部门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一条道路,扣1分;

2、每漏登一处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判定标准由交警或交通、公路部门提供),扣1分;

3、每缺少一份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档案(档案式样由交警部门提供),扣0.5分;

4、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两端缺少警示标牌的,扣0.5分;

5、对不能通行道路没有采取封路措施的,扣1分;

6、每缺少一季更新图内信息资料的,扣1分。

㈣搞好“一本监管记录”工作(5分)。

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辖区道路的路面监管,特别是遇乡镇(街道)逢场日(华塘和新城街道办事处以民安街道办事处逢场日为逢场日)、特别防护期及冰雪恶劣天气应加大落实道路监管工作力度,并作好记录备查。

各乡镇(街道)应按季将监管记录送交警部门备查,每缺送一次扣1分,每发现一次应落实道路监管而缺少记录,扣0.1分。

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情况(10分)

㈠有两处以上固定宣传标语的记2分,每缺少一处扣1分;

㈡“十一”黄金周和春运期间分别有两条以上宣传横幅的记2分,每缺少一条扣0.5分;

㈢全年集中驾驶人开展1次以上安全教育活动的记5分,未开展的扣5分;

㈣年内发送1次宣传资料的记1分,没有发送的扣1分。

第四条县直单位系列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内容(100分)

一、组织机构落实情况(10分)。

7月30日前向县交安委办公室报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书面文件或电子文档的记10分,否则扣10分。

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30分)。

㈠发生一起死亡3人(含3人)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30分;

㈡发生一起死亡2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20分;

㈢发生一起死亡1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0分;

㈣发生一起损失1000元以上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三、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落实情况(50分)。

县直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及干部职工、聘用人员拥有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纳入一张表格管理(表格由交警部门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报交警部门备案。如发现:

㈠每漏登一辆机动车或一名驾驶人,扣1分;

㈡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摩托车除外)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5分;

㈢一次无证驾驶机动车,扣1分;

㈣一次在城区违法停车、闯红灯、闯单行道,扣0.5分;

㈤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㈥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1分。

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情况(10分)。

全年集中驾驶人开展1次以上安全教育活动的记10分,未开展的扣10分。

第五条职能部门系列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内容(120分)

职能部门除参与县直单位系列考核(100分)外,还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进行考核(20分)。

一、公安局职能考核(20分)

㈠服从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度,确保及时派出警力和车辆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的记10分,因延误时机造成事故人员伤亡和损失增加的扣10分;

㈡及时调集警力处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堵塞国省道等或涉车涉路违法犯罪的记10分,因延误时机或打击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的扣10分;

二、安监局职能考核(20分)

㈠组织协调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的记10分,因组织协调不力或失误造成事故人员伤亡和损失增加的扣10分;

㈡全年组织一次以上乡镇(街道)及县直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的记10分,未开展扣10分。

三、交警大队职能考核(20分)

㈠搞好“五个一”道路安全管理指导及汇总和上报工作的记10分:

1、按季汇总和更新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表格的记2分,每缺少一次汇总更新扣0.5分;

2、按季汇总更新全县道路管理示意图并及时上报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的记1分,每缺少一次汇总更新或上报扣0.5分;

3、每月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驾驶人发送两条以上安全服务及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手机短信息的记2分,缺少一条扣0.2分。

㈡搞好过境车辆管理的记5分,发生一起过境车辆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㈢搞好全县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记5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㈣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记5分:

1、有2处以上固定宣传标语的记1分,每缺一处扣0.5分;

2、“十一”黄金周和春运期间分别有2条以上宣传横幅的记1分,每缺少一条扣0.25分;

3、全年开展1次以上安全培训活动的记1分,未开展的扣1分;

4、全年在电视台对交通安全进行4次以上宣传的记1分,每缺少1次扣0.5分;

5、年内发送4次以上宣传资料的记1分,每缺少1次扣0.5分。

四、交通局职能考核(20分)

㈠将全县客运车辆(以发放线路牌为准)和驾驶人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记5分(表格由交警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然后送交安委办公室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记一辆客运车辆或一名客运车辆驾驶人,扣0.5分;

2、一次未保险或未年检客运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3、一次无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扣1分;

4、客运车辆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5、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0.5分;

㈡搞好路权内公路危险段点和桥梁排查治理及对非法占用公路行为查处工作的记10分,因未落实排查治理或未发现及查处非法占道不力而造成1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特大交通事故的扣5分,造成1次两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2分,造成1次1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1分。

㈢年内启动不少于3个乡镇开通乡至村组的农村客运线路试点工作的记5分,否则扣5分。

五、公路局职能考核(20分)

搞好路权内公路危险段点和桥梁排查治理及非法占用公路行为查处工作的记20分,因未落实排查治理或未发现及查处非法占道不力而造成1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特大交通事故的扣10分,造成1次两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5分,造成1次1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2分。

六、教育局职能考核(20分)。

㈠将全县校车、接送幼儿车辆和驾驶人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记10分(表格由交警部门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然后报交安委办公室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一辆校车、接送幼儿车辆或驾驶人,扣0.5分;

2、一次未贴有校车或接送幼儿专用车辆标记、未保险或未年检校车、接送幼儿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3、一次无证驾驶校车或接送幼儿车辆,扣1分;

4、校车或接送幼儿车辆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5、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0.5分;

㈡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每学期中小学教学内容的记5分,缺少一学期扣2.5分;

㈢全年在中小学开展一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记5分,未开展扣5分。

七、农机局职能考核(20分)

将全县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记20分(表格由交警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报交安委办公室备案。如发现:

㈠每漏登一辆拖拉机或驾驶人,扣0.5分;

㈡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拖拉机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㈢一次无证驾驶拖拉机,扣0.1分;

㈣拖拉机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㈤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1分。

八、城管局职能考核(20分)

㈠将城区出租车和驾驶人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表格由交警提供)记10分,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然后交交安委办公室管理。如发现:

1、每漏登一辆城区出租车或驾驶人,扣0.5分;

2、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出租车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3、一次无证驾驶出租车,扣1分;

4、出租车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5、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1分。

㈡搞好城区出租车稳定工作的记5分,因管理或服务问题造成1次出租车驾驶人到州以上集体上访的扣2分。

㈢确保城区长沙路、民族路、新建路、朝阳路和城东路无占道(含非机动车道)经营的记5分,发现有连续超过一月以上占道经营行为的,按每条街道分别扣1分。

第六条奖惩

一、考核分为三等,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为一类单位,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二类单位,60分以下为三类单位。

二、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得分前五名的,对主要职能部门得分前三名的进行通报表彰,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2篇

一、组织领导和适用范围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村、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组织,增强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各单位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

三、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一)驻镇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1.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建立和落实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所属人员私车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所属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接受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改正。

(二)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专业运输单位和其他拥有专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接受专业(行业)安委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同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确立责任部门,设置至名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并向专业(行业)安委会备案。

2.建立健全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机动车行驶信息档案,定期对车辆行驶记录仪所记载的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和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单位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

3.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核制度,对录用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录用的持有非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除进行驾驶资质审核外,还需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并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凡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年内不得安排其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凡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3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对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单位有责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

4.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责任

健全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制定本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履行校车监管责任,接受市教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对教职员工的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确立责任部门,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内容。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主题班会、大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适时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应纳入学生的综合评定。

3.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管理,应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对接送学生的各类校车建立监管档案,并根据校车使用性质,逐车落实监管责任。遇重大活动时,要及时充实监管档案内容。要确保校车安全性能良好,每季度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验。要确保驾驶人员资质符合国家标准,做到驾驶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把好交通安全第一关。

四、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计管理,认真落实专家论证制度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计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后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必须按国标和规范同步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地下管线部分(含立杆基础和手井)等交通安全设施;公路项目必须按国标和规范同步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要严格实行专家论证制度。今后市政道路、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要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国省道的新、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提前书面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吸纳合理内容后,再上报省级部门审批;地方公路新、改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论证会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经过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主城区快速路、主次干道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论证会由建设单位组织,市规划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加。主城区支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应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快速路、主次干道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论证会由建设单位组织,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加。各县(市、区)支路的交通安全设计方案应征求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市政道路和县乡公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应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

建立健全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应当一并纳入道路工程总概算;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应当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参加。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前,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精神,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决定从4月15日起,在全乡广泛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四进”宣传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主题,以交通安全宣传“四进”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使车辆驾驶人、中小学生、运输业业主、务工人员、公路沿线居民等广大交通参与者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乡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组织领导

为加强交通安全“四进”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乡交通安全宣传“四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严在堂任组长,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虎岗车队),具体负责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四进”宣传的协调工作同志(车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公路工作站站长)任副主任。各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四进”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宣传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工作措施

各村、各单位要把“四进”宣传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原来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和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少死人”的中心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各村、各部门要投入足够的专项宣传经费,用于开展“四进”活动,使每一个机动力驾驶人,每一个中小学生、每一个运输企业主、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每一个城乡居民及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受到每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人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根据农村交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要出一到二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要张贴宣传标语,有线电视站要开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节目,定期宣传;派出所民警要深入到责任道路辖区农村,向村民宣讲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寓教于乐,积极开展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艺)活动;利用赶集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巡回展览,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确保2012年度农村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达80%,抽查合格率达70%。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乡直乡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要建立本单位、职工车辆和驾驶员的档案资料,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组织本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物家属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光盘,有条件的要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不断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的交通文明意识。派出所要深入到各单位(部门)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虎岗车队要强化客运个体车主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对客运车主实行定人、定责的宣传,督促运输车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客运车主要强化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驾驶员行车记录制度,将安全行车情况与驾驶员经济利益密切挂钩,奖优罚劣。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要以创建“道路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以中小学校为重点,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派出所要深入学校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各小学校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为学校社会活动物法制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选择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板;要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标语);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编印成适合不同年级学生的小画册、小教材,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道路交通安全夏令营活动,实行派出所民警担任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制度,定期到学校宣传、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学校要定期认真检测运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性能,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交通安全。2012年度,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普及率应达成100%,抽查合格率达90%。

(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派出所要加强群众特别是有车家庭和有职业驾驶员家庭的宣传工作。结合全县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动,增强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派出所配合交警大队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编印成的小读本、小挂图、小画册,发放给广大群众;乡有线电视站要加大交通安全“四进”宣传力度,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5篇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要求街道和村二级干部要高度重视,防患未然,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派出所、卫生院、学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安排,明确了目标管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

二、营造道路交通安全舆论氛围

一是街道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放给各社区、各村村干部,由各村村干部再一一发放到各村群众手中,强化辖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街道成立了由应急办牵头,街道综合执法队和派出所干警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服务队,利用辖区赶大集的日子开展集中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高辖区群众自身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三是统筹兼顾,要求富源派出所执勤民警要落实好交通宣传责任,在每纠正或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都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坚持处罚与教育的双结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素质。

三、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措施

一是成立了由街道应急办牵头,街道综合执法办、富源派出所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小分队。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地毯式的摸排,共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问题20余处。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研判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二是按照方案要求,在各学校路口铺设减速带共计400多米,安装隔离墩120多个,在各村路口、交通要道和企业树立了警示标志牌60余处。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的出行安全。

四、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