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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一直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抓紧抓实,特别是在道路交通领域,认真对照“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职责,深刻汲取今年福建“4.13”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与交管大队、交通局等兄弟单位密切配合,“减量控大”,认真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一,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加强和规范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今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其中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区公安交管大队)、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区交通运输局)3个专项和部门预案进行了明确和分工。5月份专门印发了应急预案演练三年规划的通知,根据我区实际将上述3个预案分别列入全区第二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第三批演练计划(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交通类应急演练工作明确了时间表。
第二,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4月份根据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印发了《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会同交通、住建、商务局等单位,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大型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交通领域,我们与交通局抽调11人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现场“看、问、查”方式,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台账、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双十五”落实情况、疫情防控以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检查企业39家,其中企业自查并整改隐患21个,工作组排查并整改隐患4个,约谈企业负责人1名。
第三,坚持协同推进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针对今年特殊形势,在“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都会与交警大队、交通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特别是客运有关企业以及值班值守情况调度检查,确保了上半年全区安全稳定。
为做好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局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一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好一项宣教活动。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质量万里行”宣传教育活动,配合交警、交通等单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交通总体目标:
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
制订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巩固深化各项工作,并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和2016年“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以会议、公开栏、标语、短信、大喇叭、QQ群、微信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手册和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等宣传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上报相关图片资料);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定期与机动车业主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或个别驾驶员谈话全年不少于一次;以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杜绝违法违章驾驶和违法经营行为,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提高驾驶员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二)健全台账,创新管护。
1、健全台账,各村建立健全机动车10个台账(驾驶员台账、道路基本情况台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交通事故登记台帐、勤务台帐、工作日志台账、交通违法劝导、查纠台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台账、道路交通安全信誉台账)。
2、创新管护,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开招聘公路养护人员,签订公路养护合同;负责辖区内公路的养护和巡查,对公路沿线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柴草的乱堆乱放、乱晒粮等行为进行劝导,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同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村做好对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考核工作,督促落实了养护任务,确保道路畅通,保证行车安全。
(三)增添农村道路安保设施。
交管办和各村社区于2016年月底前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特别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提出需安装警示、警告标志,设置波形护栏、防护墩、防护墙、警示墩、警示桩建议。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的危险路段,落实专人严格值守。
(四)优化机制,形成合力。
各村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定期会议制度(每月一次)、值班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文明劝导制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意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分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交通安全日常巡查、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文明劝导、公路养护等运行机制。
(五)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1、在全面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各类节假日、逢场天、车辆流量较大、群众集中活动、学生上学和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劝导和监管。
2、加强对农村公路客运、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全力配合街道交管办、安办组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年初邀请农机监理站、交管大队、派出所、司法所召开专题培训会,以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重于泰山。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欢迎大家阅读。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10月27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分析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10个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回顾
今年前10个月,我县牢牢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深入贯彻各项交通安全法规,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治理的力度,为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全县主干线公路安全畅通,乡镇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今年前10个月,全县共发生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4 起, 死亡29 人,11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9.40万元。前阶段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增强。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也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地加强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交通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强化路面巡查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促进了全县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协同能力增强。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协作,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开展驾驶人集中教育活动,不仅在驾驶人中掀起了学交规、守法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使驾驶员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而且示范和带动家人、带动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管理能力增强。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施“畅通工程”为载体,加大了道路巡逻密度,强化了路面治理。根据不通路段畅通状况,新增设了各种交通安全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在全省旅发大会、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发挥了积极地作用,有效地维护了交通秩序。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为主线,先后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和机动车无牌上路以及私自改装改型、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公路查控力度,及时纠正了交通违章,保证了道路安全畅通。
二、当前我县的交通安全形势
当前,我县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从历年来我县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上来看,冬季和初春是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最多的时间,因为这期间,受天气和人流、车流量增多等因素的影响,极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一是个别单位对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有些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没有把交通安全工作提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稳定与生产经济的关系,交通安全工作分工不具体,责任不明确,满足于一般性号召,缺乏针对性措施。
二是摩托车违法行驶引发交通事故飞速增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生活节奏逐步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购买摩托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大部分驾驶员不懂技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违章行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我县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点。现在流行一句话:“不想活骑摩托”!这和我们工作有很大的关系,治理摩托车违法行为力度还不够强,措施还有待提高。
三是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素质较低,违章驾驶现象严重。当前,部分驾驶员素质不高,不遵守职业道德,不注重业务学习,只知道开车挣钱,不顾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屡屡发生;还有的置交通安全于不顾,开“病车”、开报废和私自改型的车;有的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开“飞”车等违法行为比较严重,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三是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还不够强。非机动车辆和行人违反交通法的现象屡禁不止,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有的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驶;有的行人随便横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还有的在公路上违章占道,以致引发交通事故。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市的交通安全,必须在冬季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认真加以解决。
三、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坚决将道路交通事故压制在萌芽状态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结合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结合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特点,抓住工作重点,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狠抓源头整治。源头管理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严管,要直接管到驾驶人,管不到驾驶人就是无效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在源头管理上要认真抓好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送子车辆的临时检验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行业的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道路养护部门要维护路面状况良好,及时清除冰雪和影响通行障碍物,确保冬季冰雪天气的交通安全。其他各成员单位也要各司其职,抓好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黑点治理。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和严重拥堵路段的排查整改工作,坚决改变只排查不治理或排查多治理少的现象。对**道路要同步完善安全设施,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特别要针对冬季行车安全的特点,把近3年冬季发生死亡事故的路口、路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加强巡逻管控,防止因雪大、路滑、坡长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安、交通、气象、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预案,遇到恶劣天气影响行车安全时,要及时启动防范预案,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恶劣天气交通安全。
(三)狠抓严格执法。要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违法停车,驾车不系安全带,机动车超速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对以上重点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扣车的扣车,该吊扣、吊销驾驶执照的要坚决吊扣、吊销。对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纵容姑息。通过严管严治严罚,起到强有力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四)狠抓摩托车违法行驶。一是要根据各个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措施,重点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打击力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执勤交警灵活机动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根据所处路段的交通环境,在不危及安全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拦截,设法减少违法车辆的逃离机会。二是要在城乡道路上形成巡逻监控布局,特别是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力度。采取流动检查与定点检查、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重点路段不失控,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形成严管态势。要继续深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事故预防的基础,一方面要对交通违法驾驶员起到教育、震慑效果;另一方面要显示交警部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拦而不停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
(五)狠抓乡村公路安全。要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质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田坪镇实施“建、管、养、运”后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客运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扶持农村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市场的发展。二是农机部门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农用车辆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情况,确保农村农用车辆反光标识粘贴率达到100%。三是要积极实施乡镇派出所与安监站、交管站、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办公的工作模式,切实解决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漏管失控的问题。四是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局配合,各乡镇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组织各村民委、村小组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无牌、无证及脱检机动车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严防此类车辆上路行驶。
(六)狠抓交通管理社会化。我县开展交通管理社会化以来,效果不是很明显,特别是乡镇一级在工作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争取人人成为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者、参与者。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好自己的人,管理好自己的车,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
(七)狠抓交通安全宣传责任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口或板报。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在媒体报道的内容上,把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结合起来,既要客观准确地报道重大交通事故,教育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又要大力宣传遵章驾驶、安全行车的典型。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方位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声势和震慑力。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安定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二、认真开展全区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
国庆期间,区各部门、各街道要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由领导亲自带队,深入辖区范围和各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单位的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实行跟踪监控,确保节日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全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力度
区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消防安全整治,特别是辖区“三合一”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应确保做到发现一起,整治到位一起。各街道、社区应深入木屋毗连区、新村楼院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整改电线老化破损、乱拉乱搭、电表超负荷等火险隐患,确保居民住宅和人口密集场所等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今年以来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区公安、交通、交巡警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加大对我区路面交通的巡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安全监控,组织精干警力,上路严查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载运输,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三超”违章行为,对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要给予严肃查处,努力确保下半年道路交通事故率的不断下降。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指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
一、整顿驾驶员队伍
(一)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监管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联合制定机动车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3年以内(含3年,下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交换信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半年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供一次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在3年以内的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等材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每半年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半年考试总合格率低于60%的驾校和连续两次排序最后一名的驾校进行整顿。
2、市农业局要制定拖拉机驾校考试合格率的通报制度,会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制定拖拉机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处罚或记分处理、肇事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驾驶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考试合格率低于60%的拖拉机驾校进行整顿。
3、市交通局、农业局农机管理部门对驾校培训情况要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低、只收费不培训等问题的驾校进行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和教练员准教资格。改进驾驶员培训工作,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内容,推广学时制和驾驶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严禁随意随地进行驾驶训练,实际道路驾驶训练须在公安交巡警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其他项目的训练须在驾校自有训练场地内进行。
(二)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农业局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考试员等级管理、考试员考试权限等规定,加强考试监管,规范考试员考试行为,对违反规定或降低考试标准的,应组织整顿,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考试员资格。
2、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第71号令规定的车型进行考试,对报考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要增加实际路考内容。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考试系统,计算机考试系统及设施应当进行标定,未达标的不能作为考试合格依据。
3、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半年将驾龄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名单进行汇总通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农业局农机部门要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与整顿。
4、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对驾校培训和驾管所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年内事故率超过 10%的,交通、农机部门对驾校进行整顿,驾管所不得评为二等以上;事故率超过20%的,对驾校停业整顿,驾管所评为等外。
(三)发挥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1、在全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颁布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同时加大对客运车辆乘客人身伤害商业保险额度。
2、保险、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客运经营者、危险品运输经营者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整顿路面行车秩序
(一)公安、交通等部门重点治理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1、各级交通、公路、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成立普查组,对一、二级国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设置空缺和合理情况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年内要完善324、104、316国道及省道的限速标志、路口让行标志、标线和减速设施的建设。公安、建设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普查组,对城市中心建成区道路的指路、限速、让行及事故多发点段标志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告市政府,制定完善规划,年内要完成主、次干道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
2、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每辆交通巡逻车装备一台使用功能完备的测速仪。市公安局要规划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在国省道、县道干线公路及其市际交界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超速的公路电子监控设施。县(市)公安机关要将县(市)际道路电子卡口监控设施建设列入规划。
3、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机动车超速、超载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安、农机部门要加大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拖拉机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传递制度,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二)综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1、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的规定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力度,强化货主和厂矿企业、货场、码头、建设工地等有关单位的责任,制定必要的制约措施,确保源头装载符合要求。落实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日常检验(日趟检)制度。
2、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并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处罚。
3、市经委、质监局、贸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机动车行业标准,督促我市车辆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产品进行整改。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交通、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并分析我市危险品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交通部门要监督危险品运输车辆悬挂符合标准的标志。公安部门划定禁止危险品车辆行驶的区域和线路,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质监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罐车进行罐体容器常压检测,并会同公安部门取缔“大罐小车”现象。安监部门要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福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危急救援预案》。
(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险机制
1、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紧急抢险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交通事故抢险急救网络,尽快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及时救死扶伤。
2、卫生、公安部门要会同保险机构加强对交通事故定点医院的管理,建立紧急抢险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伤员死亡。
三、整顿交通运输企业
(一)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课题组,研究制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及安全认证办法及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
2、交通部门应加快道路运输业的组织结构、运力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清理车辆挂集经营。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
3、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监管,监督运输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公路部门负责做好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夜间禁止通行客运车辆标志的设置。
(二)加强对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督
1、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协商制定对运输企业驾驶员严重违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办法,组织通报和加强管理。公安部门要定期公布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推广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户籍化管理的做法,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交通、公安部门要协商制定发动旅客举报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对多次交通违法的驾驶员,交通运管部门要责成所在单位予以处理。
3、交通部门要组织引导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GPS等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经委、贸发、质监等部门要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在新生产的旅游客车和车长大于9米的长途客车上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以及在总质量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3.5吨以上的挂车上设置反光标识。
四、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
(一)经委、贸发、公安、农机、质监部门要对辖区内机动车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检查,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建议撤销其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目录。公安、农机部门要严把车辆报牌关。质监部门对已报牌的违规产品要监督企业实施召回,并严格依法查处。
(二)经委、贸发、交通、公安、工商、农机、质监等部门要清理整顿机动车辆的非法改装,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超范围擅自改装车辆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对在用的私自改装的机动车要实行倒查,查找源头,并责成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理。
(三)质监部门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实施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综合治理和资格管理。组织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按《计量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定期检验,对违规的检测站要严格依法查处,直至撤销检测资格。检测机构要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实际联网,对上线检测车辆信息实时监督管理。
(四)加强对二手车的流通管理和报废车辆的整顿。经委、贸发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依照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二手车流通、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办法,实行资质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要依法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监管,督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管理,尽快建立全市报废汽车回收信息网络,并与公安交巡警、公路稽征等部门共享资源;积极牵头并密切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行为。
(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组织建立完善报废车辆信息库,对达到报废期的车辆,要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要将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进行销毁,杜绝重新上路。
五、整顿危险路段
(一)公安部门要根据事故分析排查事故多发点段,供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整改路段和整改方案,由交通、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二)交通部门要根据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总体安排,制定我市国省县道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参照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解决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问题的方案,努力改变我市农村道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状况。
六、加强责任制?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县(市)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实施方案,要在7 月15日前报送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各级政府要着手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优先研究制定今后三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工作规划,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重点解决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别注重抓好国省道交通干线,县、乡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和客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的管理工作。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通过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政策和公路客运企业对客运班线进行改造及运营班线向乡村延伸等方式,解决非客运车辆载客问题,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安全出行。
(四)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五)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评价。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价办法,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
(六)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报告;凡一年内发生3次-次死亡3-5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县(市)区政府在第3起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报告。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家,成立调查组,对发生上述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领导、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适时组织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七)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力度,落实办公室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完善日常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宣传、司法、教育、公安等部门、专业运输企业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教育部门要建立大、中、小学交通法律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学课程,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公安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交通肇事、违法人员的法规教育;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交通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安监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通过播放、展示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挂图教育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公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与表彰。
八、加强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