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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排水设施 现状 改造方案
中图分类号:TU9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6-009-02
1 引言
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了61年来难遇的大暴雨,由此引发了城市内部大规模的洪涝灾害,引起了人们对于北京排水系统的灾害处理能力的质疑。事实上,不仅是在北京,在全国范围内许多大城市的排水系统均存在相同的问题。我国许多城市排水系统的设计存在着巨大的缺陷。有关专家指出,北京的城市排水系统的相关设施在全国范围内高于70%以上城市,但其抵御能力最高仅仅能达到3到5年一遇。按照我国现行城镇排水设施建设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0.5-3年,即抵御0.5-3年一遇的暴雨,重要地区也只有3-5年,而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城市普遍采取标准规范的下限。
事实上,近两年众多城市频遭暴雨袭击,这些教训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各地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不同应对措施。针对我国城市排水系统与国外相比存在的巨大差距的这一问题,未来必将试图在全国各地加快城市排水系统升级改造的步伐。
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市政排水设施中的问题进行阐述,并试图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手段。
2 我国市政排水设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排水设施是保持城市环境,维护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使大量的生活和工业污水不断对城市的环境造成影响。城市排水设施是汇集污水和雨水排放的重要渠道。在我国城市市政排水设施主要有以下特点:
2.1 旧城、城中村等缺少排水管道
在我国许多城市,特别是历史较悠久的城市,老城区中基本无排水管道或为多为年久失修的排水管道。污水直接排放在路面或者流入河流中。如北京的部分老城区有些排水管道为明清时代所修,其功能的缺少无法满足目前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但是这些老城区地上建筑物分布较为密集且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因此这些地区的排水设施很难得到改造或重修。此外,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产物。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中,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极差,基本无任何排水设施。
2.2 排水设施体系不完整
在我国,市政排水管道一般采用分段修建的方式进行,由于预算或市政排水设施在城市内部并未连接起来,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以贵阳市为例,市区内有些新修建的排水管道由于种种原因被堵,因为没有与其他排水管道连接,因此许多街道只能使用原来废弃的排水沟。市区内还有一些地区特别是居住区,其排水管道没有实现污水、雨水分流,致使其排出的污水直接流入雨水管道中,加大了水资源再利用的成本。
2.3 配套设施不完善,维护不当
一般情况下,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不同步,城市道路规划往往先于排水规划。致使许多地区道路下游无排水出路,造成道路积水。如北京的朝阳区安立路、小红门路等道路,雨天道路积水十分严重,主要原因就是因规划管线未修建。此外,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排水设施管理和维护能力相对较差。实际上,我国许多城市每年均会对排水管道进行检查和维修,但是由于排水管道破裂或堵塞引起的污水淤积现象仍时有发生,仍有待进一步改进。
2.4 雨污分流设计不合理引发管网排水不畅
过去的排水系统基本都采用雨污合流管网,近年来,各地实证部门为了保护水环境,开始实行雨污分流制。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多采用在原有的合流排水管末端进行安装截污管进行截流。虽然目前的雨污分流模式是在国内外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但是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致使道路等不透水面积急剧上升,使城市雨水呈现出洪峰流量高、时间短、速度快的特征。有些城市安装的截污管口径较小,加上溢流口高程设置不当,导致污水排水不畅,区域大面积积水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当天气原因引起的暴雨,雨水充满管线却得不到排放,极易引起污水回流,管道破裂。
2.5 排水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排水工程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排水设施施工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地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排水设施建设时,有时并不按照施工规划进行。(2)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监理缺位。工程监理在排水系统施工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但是有些企业却拒绝接受监理管理,无法保证排水设施的质量。(3)排水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在我国,有些施工企业实行内部项目承包制,即:由于这些施工单位本身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公司,承包的公司只需要向施工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而承包公司为了削减成本,很可能降低工程质量。这种经营模式使施工企业本身无法很好的控制工程质量。特别是近年来,排水施工行业的许多分包企业逐渐变为总包企业,但是其施工的质量及其管理仍按照原有的套路实行。总体上讲,排水工程整个链条,从规范化标准的制定、实行,到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施工工程监理管理缺一不可。
3 市政排水设施的解决方案
3.1 积极开展市政排水设施的现状普查
现状普查是进行市政排水设施规划,改造的基础条件。而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住区和道路不断的增加,市区的排水设施也在不断发生着改变,原有的排水现状资料已不能满足当前发展的需求,开展现状普查并建立相关的市政排水设施数据库势在必行。
开展现状普查主要是对市区内现有的排水管道及配套设施进行调查、测量,确定每个区域有无排水管道、排水管道的主要作用以及排水管道本身的特性(如管径、流向、高度),并形成图件,建立数据库,便于统一查阅与管理。
3.2 积极制定市政排水专业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规划同步实施
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确定出市区内目前市政排水管道的缺失范围以及急需改造的区域,依据不同区域排水管道存在的问题制定城市市政排水设施规划。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排水设施的建设应与道路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以降低排水设施的修建难度和成本。
在制定市政排水建设专业规划时,对于生态敏感区如河流的上游地区,必须配套相应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禁止污水直接流入河流,避免造成河流水质降低,生态环境恶化。此外,市政排水建设的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显的尤为重要,在规划中重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区域水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3.3 积极采用新型技术
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市政排水管网的建设提供了许多新的技术和材料。过去,许多城市采用以钢筋混凝土为主要材质的排水管道,这种材质价格较低,降低了市政成本,但是其接口的密封性较差,管道内壁较为粗糙且耐腐蚀较差,使排水管道常常出现问题造成积水。为了满足排水管道发展的需求,出现了如HDPE 双壁波纹、管塑料缠绕管、夹砂玻璃钢管等多种新型管材。其管材性能及优劣见表1。
3.4 加强市政排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
市政排水施工的质量作为整个排水体系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只有在前期工作中准备充分,设计的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得力,才能保证排水管道设施长期高质量的使用。一般来讲,市政排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市政排水工程的设计。工程设计应涉及到管道系统的排水流向、污水的排放量标准、管道安放的坡度和埋深根部。这些设计的合理与否对城市排水系统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2)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主要包括编制施工与质量技术、道路的拆除施工和管道施工等。特别是在管道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监控。如在铺设管道前,要检查管道是否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特别是管材、口径等对排水设施起重要作用的条件,负责会影响管道接口的质量。同时在安装管道时一定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管道的顺直度和坡度。此外在管道铺设完成后,管槽回填也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对于管槽较窄的部分需要采用微型压路机填压,且填料应严格把关,防止造成结构破坏或者影响压实效果。
4 结语
市政排水设施作为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于城市及其周边人们的生活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总体水平较低,多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缺少完整的排水设施体系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不健全如缺少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等成为影响排水设施正常工作的重要原因。此外,在我国许多大城市,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区排水系统改造难度十分大,加上改造的技术、方案设计不合理,导致区域排水设施无法工作,或者一旦遇到问题立马罢工的局面时有发生。同时,市政排水施工前后由于机制原因,质量无法保证,监督系统不完善也是引起目前我国市政排水系统反复修建,反复出问题的原因之一。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要想建立完善的排水体系,必须首先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排水系统普查并建立相关的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找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合理设计进行改造。改造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都应备案,建立问责制度。积极采用目前已有的新型管材,提高排水设施的使用寿命。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实行公开透明的施工方式,为管道设施质量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章珍,卜娜蕊.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7 (3):89-90.
[2] 朱翔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效果分析方法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8.
[3] 黄金刚,华向阳.浅析如何进行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06).
一、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完善、报批及控详规编制工作。规划局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做好衔接等工作,全力配合中规院工作,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完善和报批工作。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规划局初步计划用3-5年实现城区规划建设用地54平方公里控详规全覆盖。明年重点安排江南新区西片区、金厂片区等控
详规编制工作。
二、专项规划。包括城市景观规划、城区绿化系统规划、城区道路规划和“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三、棚户区改造工作。明年将二道沟、三道沟作为棚户区改造重点。
四、老旧楼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旧城区780栋,400万平方米住宅的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做好二道河沿河和建设大街两侧建筑界面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提供形象设计依据。
五、城区地下管网普查准备工作。2002年以来,我市再也没有进行大面积补测改、扩建和新建的各种管线,地下管网实时动态数据收集库工作已中断七年,管网普查失去了连续性,普查成果应用失去了实时依据,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地下管网普查工作需要多个相同部门协调进行。为此,建议市政府加大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力度,夯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规划局于明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启动我市地下管网普查,使地下管网普查数据库正常地发挥效用,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数字城市建设。按照“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的要求,明年重点完成城市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和基础测绘工作。
七、建立gps卫星服务站。推进××市城市化信息建设工作,建立4个gps连续运行卫星参考服务站。
八、建设规划展览馆。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要向社会公示,扩大公众参与规划的透明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推进规划行政公开,做好批前公示,规划成果公示和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规划”。同时,也可以充分展示××城市形象和良好风貌。为此,建设规划展览馆势在必行。建设规划展览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和沙盘模型,向社会展示城市规划。作为“数字城市”试点城市,需建设信息平台办公面积1800平方米,与规划展馆捆绑联建。
九、几条城市道路的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完善绕越线西昌立交与滨江西路、新华大街的连接。提出绕越线与城市干道的连接规划方案。福明路、文明路、光复路道路性质做相应调整,重新确定道路红线宽度。滨江西路性质做相应调整,货运车辆及其配货站调整到城市出入口及绕越线上。延伸滨江东路(佐安河口至二道江桥)规划。
二、专项规划。包括乡村景观规划、城区绿化系统规划、城区道路规划和“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三、棚户区改造工作。明年将二道沟、三道沟作为棚户区改造重点。
四、老旧楼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旧城区780栋。做好二道河沿河和建设大街两侧建筑界面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提供形象设计依据。
五、城区地下管网普查准备工作。2002年以来。地下管网实时动态数据收集库工作已中断七年,管网普查失去了连续性,普查效果应用失去了实时依据,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建议市政府加大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力度,地下管网普查工作需要多个相同部门协调进行。为此。夯实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规划局于明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启动我市地下管网普查,使地下管网普查数据库正常地发挥效用,为乡村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数字乡村建设。依照“数字通化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要求。
七、建立GPS卫星服务站。推进通化市乡村化信息建设工作。
八、建设规划展览馆。依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扩大公众参与规划的透明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推进规划行政公开,做好批前公示,规划效果公示和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规划”同时,也可以充分展示通化乡村形象和良好风貌。为此,建设规划展览馆势在必行。建设规划展览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和沙盘模型,向社会展示乡村规划。作为“数字乡村”试点乡村,需建设信息平台办公面积1800平方米,与规划展馆捆绑联建。
九、几条城市道路的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完善绕越线西昌立交与滨江西路、新华大街的连接。提出绕越线与城市干道的连接规划方案路道路性质做相应调整。货运车辆及其配货站调整到乡村出入口及绕越线上。延伸滨江东路(佐安河口至二道江桥)规划。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结合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秋季行动,以“三合一”为重点,彻底清查和整治“三合一”场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194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和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75号),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三合一”违法现象。“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标准厂房和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二)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三)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四)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近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初至11月下旬)。
市安委办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及其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切实抓好本地和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各地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级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年11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宣传普查整治的意义、重点和存在问题。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下旬至*年3月中旬)。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公安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普查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对本地的情况进行检查。
县级政府负责组织直属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机关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凡是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设置家庭住所的,全部按规定列入整治范围进行整治。整治后的企业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完全分离。对确实不具备消防安全的“三合一”企业,在“关、停、改、防、搬”的基础上,采取“拆、封”等措施,落实联合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将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库分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安全场所;必须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安装点式烟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并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必须保证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员工集体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保证在事故状态下,人员能够安全、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对于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场所要一律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消防条件、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做到整改一家,复工一家,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复工,凡是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普查整治的进展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稽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场所,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总结阶段(*年4月上旬)。
*年3月下旬,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上报总体工作情况。市安委会在对各地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并由各级政府负责督促落实。*年4月上旬,由市安委会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和查处普查整治措施不落实的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制订的本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我区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力度,保障消防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我国《消防法》和本市《消防条例》规定,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以及“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组织集中普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全区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隐患存量,并有效制订整治对策,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实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新一轮“三年翻番”,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保证普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监察委、建设交通委、经委、教育局、农委、国资委、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民政局、文广局、卫生局、体育局、旅游局、民防办、文管委,各镇、石化街道、工业区,烟糖公司、工业总公司、供销社、粮油总公司、市场公司、实业公司、创列公司、人和公司以及石化股份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区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区的普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区以及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推进小组,认真制订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逐级负责制,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三、明确普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全区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被查单位)。根据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摘自公消)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四)区域方面:“老街”、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普查整治工作从年11月中旬起至年3月底结束,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阶段(年11月30日前)。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查整治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并通过电视、报刊、公告、宣传栏、黑板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力量,提高群众对火灾隐患的认识,明确其危害性。公安消防支队要组织力量对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25日)。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督促被查单位对照普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对在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被查单位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于12月25日前报送区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有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的单位要同时报本行业或系统的主管部门。
(三)集中治理阶段(年12月26日至年3月5日)。区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将组织有关力量,对各单位普查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各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区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将对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的复查情况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未能有效整改的火灾隐患,将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将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等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照市政府《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取缔。
在工作开展中,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核查和督导。各公安派出所、镇安全办等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辖区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核查和督导。发现火灾隐患,应依法作出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及时报告政府,建议启动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应报告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和各公安派出所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实现普查整治工作信息化。
年3月5日前,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将本辖区内的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区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四)督查验收阶段)。区普查整治工作小组将组织对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的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迎接市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对我区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逐级负责制。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督查,确保普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努力提升各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督促被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普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在工作中,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配合,齐抓共管。此次普查整治涉及全区除农业以外的各行各业,面广量大,任务非常繁重。面对繁重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相互间的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同时布置,同时开展,做到事半功倍。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通过这次普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奖励、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信息交流等制度,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做好“冬防”和“二节二会”消防安全工作。当前,已经进入秋冬季节,气候逐渐干燥,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火灾到了多发期。同时,元旦、春节和人大、政协会议也日益临近,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和“二节二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利用各种广播、电视和报刊等进行火灾隐患普查和冬季防火宣传工作,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火灾的发生,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