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基本情况
检查期间,全局人员编为三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都挂钩联系一个科室,并有一名局领导把关。共出动检查人员597人次(第一组276人次,第二组171人次,第三组150人次),检查人防工程173个(第一组66个,第二组57个,第三组50个),发整改通知单50份(第一组21份,第二组13份,第三组16份),发放用于办证和年检的现场踏勘表89份(第一组43份,第二组26份,第三组20份)。
检查采取联合普查、重点巡查、隐患复查等形式,从防汛设施是否完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水电系统是否正常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照我局去年《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民防工程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二月份印发的《关于做好人防工程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使用证办理和年检工作,通过细化检查项目,规范检查记录,明确检查分工等,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进一步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将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暨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从检查情况看,使用管理单位对人防工程的重视程度呈明显上升趋势,安全意识有了显著提高。绝大多数单位对安全生产和防汛问题较为重视,接到通知后加大了人防工程检修和整改力度,个别单位因还存在防汛设施缺损、消防设施配备不足、防护设施未维护等问题和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防工程安全现状有较大改善,绝大多数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现状较好,人防工程的利用率较高,但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维护保养不及时、日常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使用和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界定不清晰,有证不检问题较为突出,无证使用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单位重建设轻管理,对日常所用的设备维护检修较多,对平时不用的防护设施不注重维护保养;三是对人防工程认识不到位,把人防工程等同于一般民用设施乱改乱用。
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无证使用有证不检。到目前为止,已办证121个,占69.9%,其中2012年新办证9个,新年检23个;未办证的52个,占30.1%,其中能通过现场整改符合办证条件有42个,不符合办证条件有10个;有证未年检的89个,占已办证的73.6%。其中能通过现场整改符合年检条件有64个,不符合条件年检的有25个。
(二)违规改造违规使用(9个):。
(三)存放易燃物品(7个):。
(四)防汛设施严重不足(8个)。
(五)年度维护未按计划完成。2012年计划维护工程项目37个,计140093平方米。目前已维护的工程11个,仅占。
(六)防护功能严重降低(4个):。
(七)其它问题。
1.三期:地面相邻的长海医院将废水排入人防工程,危及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需要协调街道、社区及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2.青春驿站:有部分车库为私人购买,处理比较复杂。
3.:使用单位尚未交至管理单位,存在争议,无人管理。
三、综合评价
通过我们的积极宣传教育,人防工程使用和管理单位重建轻管观念有了较大转变,进一步认识到人防工程防护功能的实现,一靠建设,二靠维护,逐步树立起人防工程的使用与管理这项长期性、基础性的战备工作理念。
(一)使用现状较好的单位56个。。
(二)进步较大的单位12个。针对去年今冬明春安全管理检查问题,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现场整改,逐一完成问题纠正,整改前后对比明显,效果突出。
(三)使用管理基本正常的单位85个(略)。
(四)现况较差的单位20个。主要表现在防汛设施缺损、消防设施不足、防护设施锈蚀、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功能、存放易燃物品、渗积水严重等方面。
四、整改措施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下一步要加大复查力度,继续落实整改,并督促指导维护保养工作。
(一)加大复查,落实整改。对防汛设施不足、未按计划维护、未办证和未年检等日常管理的项目,限期整改,现场复查,跟踪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结合办证和年检,协调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签订人防工程管理协议,界定维护责任。
[关键词]民防工程维护;GIS(地理信息)系统;系统总体设计
1、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各行各业各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应用信息化手段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1]。根据目前国家对于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充分的开发利用各种有用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的共享与沟通。另外一方面,信息化能够节约社会资源,有效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1]。
民防工程的建设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的重要建筑的设施,在系统建设的内部的相关系统是保证工程功能正常运行以及使用的非常重要的基础。目前很多的工程内部的监控维护管理功能都不是很完善,信息化建设的程度不高,在进行过程维护的过程中很多的维护数据需要到设备的现场进行抄写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相关数据,这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工作的效率也会比较的低下,各种维护数据出现“信息孤岛”的现象,无法利用大量的数据进行相关的数据挖掘分析,为领导的辅助决策增加了很多的困难。多个设备间存在控制连锁问题时,一般采用一对一硬接线方式,不仅布线复杂,出现问题时不容易确定故障原因,且不易排除故障。
2、系统构建思想
(1)系统平台无关性
由于本系统是采用现在流行的B/S开发模式,因此就要充分利用这种架构的优势,做到与平台无关。系统采用流行的可以当今任何系统上进行运行的Java语言进行开发,其特点是只要编译一次,在不过修改的情况下,可以在其他的地方运行而不需要重新进行编译。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系统采用的Web服务器是目前流行的开源服务器Apache旗下的开源Tomcat服务器。因此不管软件运行哪一种操作系统(或Windows操作或Linux操作系统)上,只需要安装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和运行的环境即可,系统不用做任何的更改。并且如果考虑到服务器的硬件成本问题,由于本系统的特殊的架构模式,只需要为系统配置一台服务器即可,其他的客户端可以直接通过浏览器进行访问和操作,节约安装硬件和其他软件带来的工作量和成本。
3、系统总体结构
3.1总体架构
本系统的总体功能是建立在满足多级用户在网络上对相关民防单位的信息进行访问和管理,为民防工程维护管理提供一个高效安全的管理软件,从而提高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利用率等,能很好的规范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并且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
民防工程维护管理功能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主要有八个子系统构成:民防工程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子系统、民防工程维护管理子系统、民防工程维护专业知识培训考试系统、民防工程监控管理子系统、预警子系统、领导决策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民防工程维护对外辅助子系统。
3.2系统网络拓扑架构设计
在系统设计中,笔者使用的设计模式是多层架构,使用了两台服务器,一台专门负责数据库访问,另一台作为Web部署服务器,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服务器端的负载量,减缓了服务器端的压力。整个操作系统使用专门的服务器端。如图2所示,即为系统的架构图设想。
图1 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图
图2 系统网络拓扑图
4、系统主要功能模块
4.1民防工程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是民防工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关民防工程的设备维护、保养措施,有关民防工程的各种制度规范规定以及要求等进行管理,相关人员可以通过该子系统了解民防工程相关的目前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行业的水平与业务水平,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民防工程管理库。
4.2民防工程维护专业知识培训考试系统
为了提高民防工程整体维护的效率,除了需要较好的维护设备设施以及现代化的管理等基础设施之外,还需要较好的管理制定以及高效的工作流程。因此建立民防工程维护专业知识培训考试系统,实现对工作人员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及考核,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方便的学习、方便的积累自己的专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钟凯文.基于GIS的城市人防工程空间分析模型的建立与实现[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5,29:71-73.DOI:doi:10.3969/j.issn.1672-5867.2006.01.023.
[2]王凤山,周先华,朱万红,等.基于GIS的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5(5):74-78.DOI:doi:10.3969/j.issn.1009-3443.2004.05.019.
[3]林枫,杨林德.现代战争条件下城市人防工程的功能[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4,24(2):229-231.DOI:10.3969/j.issn.1673-0836.2004.02.020.
[4]钟凯文,黄建明,梅其岳,等.基于WebGIS的广州市人防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研制[J].热带地理,2003,23(2):130-133.DOI:doi:10.3969/j.issn.1001-5221.2003.02.009.
[5]刘建忠,张晶,吴功和,等.城市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测绘学院学报,2001,18(3):232-234.DOI:doi:10.3969/j.issn.1673-6338.2001.03.025.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其他兼顾人民防空需求而建设的地下工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公安、国土资源、房管、物价、工商、税务、市政公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防主管部门做好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防工程建设是国防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将人防工程人均掩蔽面积纳入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章人防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规划、人防等部门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征求人防主管部门的意见,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时,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参与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关键部位和重点设施,须符合人民防空防护标准,其防护设计审查须有人防主管部门参加。
规划建设城市广场、绿地、交通枢纽及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当注重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同时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需求的其他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不纳入人防工程应建面积指标核算,但享受人防工程建设的规费优惠政策。
第七条人防工程及其配套的出入口、孔口、口部伪装房等设施的建设用地,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在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附近规划修建地面建筑时,应留出安全距离。
第八条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与其他地下工程的连接通道或预留连通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连通。
第九条规划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须充分考虑人防需要。对适合地下工作环境的关键部位、重要设施,应当尽可能建在地下,并为战时坚持工作和生产的人员修建掩蔽工程。
第十条人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建设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
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单位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建设经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
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织建设,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十一条地面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当规划建设防空专业队或医疗救护等专用工程;地面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防空专业队和医疗救护等专用工程。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各类人防专用工程,可享受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75%的比例配建的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当按下列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建筑面积的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居住小区在一次性规划建设的范围内,已按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要求修建人防工程以外的地下工程,除设备用房外,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第十三条确因地质、地形、结构或者其他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须按规定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
人防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收取,交同级政府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人防工程建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平调、挤占、截留或挪用。
第十四条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未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或者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人防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免收基础设施配套、墙改发展基金、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各项规费。
第三章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管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人防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者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承担人防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防护设备生产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首次进入须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单建式人防工程、人防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等的设计应由具备人防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可承担防护等级5、6级防空地下室的设计。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应由具有相应审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政策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市人防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已批准的,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须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齐全部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下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未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和未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督促建设单位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现场验收。施工结束后,须提供工程质量保证和保修文书。
第二十二条人防工程建设实行专业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终生负责。
第二十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安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要求。
第二十四条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不宜进行公开招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同地面工程同步进行。初步验收合格的,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应当按照应建面积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第二十六条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平战转换方案,备好器材、构件,与工程同步接受验收;也可备足平战转换所需经费,委托人防主管部门战前统一转换。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十五日内持以下资料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一)人防工程竣工报告;
(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
(四)人防工程委托管理协议;
(五)其它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人防主管部门自收齐资料七个工作日内,对手续齐全的人防工程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
第二十八条未提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规划、建设、房产等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备案与房产发证等相关手续。
人防工程档案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人防主管部门。
第四章人防工程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九条国家投资(包括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人防经费和人防主管部门依法向社会筹集的资金)建设的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
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法按规定比例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所有权属于国家。
除上述规定以外建设的各类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投资者。
所有权人对人防工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可以行使转让、拍卖、申请抵押贷款等权利。
第三十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平时开发利用除重要的指挥、通信等工程以外的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战时人防工程由政府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坚持依法登记、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有关部门应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须报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
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或者变相出售。
第三十一条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须提出申请,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依法结建的防空地下室平时开发利用,使用单位须与人防主管部门签订《人防工程委托管理协议》后,方可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使用单位申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使用申请登记表;
(二)使用人的合法证件;
(三)人防工程登记文书(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
(四)人防工程保护、安全和维护管理责任书;
(五)租赁使用人防工程的,提交人防工程租赁合同;
(六)其他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权使用人防工程。禁止无证使用人防工程或转让《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人防工程使用人变更时,须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改变平时使用用途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应当在该人防工程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二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特殊情况下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基金,实行专户储存,政府监管,专项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资金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中列支。各级人防指挥工程的维护管理资金由本级财政列入人防部门年度预算。
单位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资金由本单位财务列支。
住宅小区依法结建的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由受委托的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基金由受委托的使用单位从收取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费中提取,具体标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其他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所属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资金由本单位财务列支。
第三十四条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并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后,其维护管理责任随之转移。
第三十五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保持人防工程良好的使用状态和防护能力。人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维护管理的任务和内容,定期组织对人防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影响人防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
(一)向人防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防工程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堵塞通往人防工程口部的道路,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三)擅自占用和毁坏人防工程;
(四)擅自损坏、改造、挪用、拆除人防工程内部的设备设施;
(五)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
(六)其他危害人防工程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禁止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确需拆除的,应当按管理权限报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拆除的人防工程面积、等级补建人防工程或者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补建的人防工程不得低于原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不得少于原人防工程拆除面积,不得冲抵按照配建标准的应建人防工程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按照原有人防工程等级的现行重置价标准缴纳。
第三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防工程,按照管理权限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废:
(一)工程质量低劣,直接威胁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且加固改造困难的;
(二)工程渗、漏水严重,坍塌或者有坍塌危险,没有使用价值的;
(三)由于地质条件差,工程基础下沉,结构断裂、变形,已无法使用的。
经批准报废的人防工程,由报请人予以回填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主体工程完工无法补建的,应当缴纳易地建设费,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人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当事人逾期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防工程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的;
(三)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或者拒不补偿的;
(四)人防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五)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使用人防工程的;
(六)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当,影响防护效能的。
第四十一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从事相关活动的,由建设、人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的;
(二)违反规定批准减少应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的;
(一)完善权利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在建立健全办纪检组、监察室组织机构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及工作、办事规则、方法。围绕我办中心工作,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把治理机关“中梗阻”与治理“慵懒散奢”问题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群众路线工作制度,不断改进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扎实有效的开展执法执纪案卷评查活动,针对典型行政处罚案卷样本进行剖析借鉴,提高我办依法行政水平,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二)完善阳光工程建设,促进“两务”公开。以党务、政务公开为基础,以党内外民主建设为出发点,以完善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运用“人防”微信、“人防清风”微博以及人防门户网站等现代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公示、网络互动、实施监察”三大平台,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确保“两务”公开落到实处、发挥功效,真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实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推动精文简会、“三公经费”管理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制度落到实处,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产生。牢固树立人防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的良好形象,不断将机关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前移纪检(监察)工作中“执纪、问责、整改”三个关口,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环节,通过“群众评、相互讲、领导点”的方式,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服务中心、注重监管,持之以恒“促实效”
(一)以人防中心工作为抓手,促进纪检工作高效发展。按照市委提出的“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扎实推进和完成年度人防重点工作为抓手,以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牵引,以开展纪检(监察)廉政监督为重点,突出人防纪检工作在人防工程、指挥救援、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机关人事、财务制度落实中的监督与检查,牢固树立“无为即是错、无功便是过”的行为导向,促进纪检工作高效发展。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根本,助推纪检工作稳步发展。积极协助办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利用党课教育、形势分析、现实教育等有利时机,时时事事处处讲廉政建设,不厌其烦谈反腐倡廉,做到警钟长鸣,促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而形成人防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形成以追究责任为指向、以落实责任为导向的人防纪检工作方针,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不迁就照顾,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助推纪检工作稳步发展。
(三)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基础,实现纪检工作持续发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三型五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五带头”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提出的“三远三近三合一”要求,努力克服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现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提升清廉、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打造一支基层需要、机关适用、领导放心的人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人防核心能力建设和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实现纪检工作持续发展。
三、清廉为民、秉公执纪,持之以恒“抓队伍”
(一)走基层、结民亲,服务群众“表真心”。根据市委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总要求,以服务民生、狠抓落实为切入点,以接地气、练内功、解民困、暖民心为目的,塑造新形势下人防干部良好形象。按照我办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四联四强”走访服务和包村(社区)网格联系”活动安排以及“点亮微心愿·实现中国梦”当一天社区干部活动要求,办每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村(社区)、进入一个维稳网格、结对一个困难户、点亮不少于1个“微心愿”和争当“红色义工”,其他干部采取“联合结对”、“组团结对”等方式开展活动,确保每村(社区)、每网、每户有领导干部和联系人。同时严格践行“红船精神”,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调查研究,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解难题。把工作在一线做实、在基层做实、在群众中做实,真正和群众工作打成一片,行动心贴心。
(1?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2?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第一作者简介:宋丽(1970-),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副教授,主要从事人防工程应急管理。
摘要:通过对城市公用人防工程的建筑布局、设备实施及现场人员活动情况等现状进行调查,归纳总结人防工程和平年代的功能特点,分析人防工程的危险性类型和具体内容,进而提出城市公用人防工程的应急管理模式、具体实施要求,同时采取应急演练、应急维护等必要措施确保人防工程能够有效利用。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模式的确立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研究意义。
关键词 :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X 9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91(2015)02-0006-06
收稿日期:2015-03-16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这些以满足人民防空指挥、通讯和掩蔽需要的人防工程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了很大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第三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提出了“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80年代中期,国家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工程和平时期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主要方向,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时至今日,大量涌现的城市公用人防工程已成为以解决城市交通阻塞和缓解城市服务设施紧缺为目的的城市地下空间与开发利用的主体,个别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城市建设相结合已连成一片,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地下城。
随着对地下空间的深度开发和广泛利用,进出人防工程的人流、物流强度和时空广度极大增加,使其成为大范围的人员高密集公共场所,一旦发生事故,人员伤亡后果极其严重,对地面建筑、交通运行安全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2]。
1城市公用人防工程构成及使用情况
1?1建构筑物及其总图布置
人防工程自身主要分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两部分,人防工程立体周边布置的建构筑物或分布在土层中、或分布在地面空间,与人防工程相邻共存或提供配套服务。
(1)地上设施。主要为人防工程出入口地面建筑、采光窗竖井、进排风和排烟竖井、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地面检查井排水管接口等。人防工程地上设施周围多布置有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以及甲、乙、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2)地下设施。主要为连接地面安全出口的避难走道、防火分区及其相互连通的疏散走道。其中,防火分区根据不同功能包括商业营业区、餐饮食品加工和营业区、地铁列车行走区、停车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区、人员通行区、仓储区及其附属设施。
(3)人防工程能源资源接入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通气管、应急发电供油管、餐饮燃气管、供电和通信线路等。
(4)地下设施上部土层空间布置有市政给排水设施、埋地电缆、埋地燃气管道和供油管道、采暖管道等;人防工程底部空间主要布置自身使用的排水管道、污水池等。
1?2设备设施布置和用途
城市公用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内部设备主要布置在附属设施内,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灭火剂储瓶室、排烟机房、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丙丁戊类库房、污水泵房、污水池、卫生间、柴油发电机房、电梯、扶梯等。对于地铁工程,包括地铁机车、行走轨道、进出站信号设备;对于餐饮区主要为用电、用气烹饪设备和抽油烟机;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主要为游戏机、放映设备;对于停车场,包括车辆通行管理设备和车辆;对于仓储区,包括叉车、货车等。
1?3现场人员类型、数量及活动
(1)运行维护人员。主要为物业性质的作业人员,包括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涉及的岗位有电工、保洁工、焊工、消防安全员、保卫人员、给排水技术员、暖通技术员、电梯维修工等。这类人员数量相对稳定且人数较少,涉及的活动为电气作业、保洁作业、临时焊接作业、电梯维护维修作业等,活动场所火灾危险性多为丁、戊类,其中,临时焊接作业场所为甲类。
(2)经营人员。主要包括商业街商户营业员,餐饮区厨师和服务员,停车场收费和管理人员,仓储区货运车辆司机、装卸人员和保卫人员,轨道机车驾驶员、售票员、安检人员和维修人员等。这类人员数量相对稳定且人数较多,涉及的活动为日用品和餐饮经营、停车场车辆进出、仓储区装卸作业和车辆进出、地铁客运和线路及设施检修等,活动场所火灾危险性多为丙类。
(3)被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就餐人员、购物人员、地铁乘客、存放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存放货物货主及其聘用工作人员等。这类人员数量极多且数量变化大,具有交通高峰期人数多、节假日人数多、旅游旺季人数多、寒暑假人数多、大型推广活动期人数多等特点,涉及的活动为就餐、购物、人力物流、驾驶,检票通行和上下地铁、电动扶梯、楼梯、平面道路通行等,活动场所火灾危险性多为丙类。
1?4人防工程和平年代的功能特点
主要体现在人防工程的自身特点以及对其的利用形式、利用重点等方面。
在利用形式上,从建筑物地下室到简单的地下街(过街道),再到复杂的地下综合体,最终为地下城(与地下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相结合的地下街系统)[3]。
在利用重点上,一般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结构与地上空间的规划结构相适应,其开发利用重点均与城市空间规划相匹配,地下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一般均位于城市地上交通矛盾较大的地区,地下空间综合体的利用一般均位于城市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地区。
2人防工程危险性分析和评估
良好的人防工程应急安全管理应首先识别和分析外来风险、内部风险及紧急疏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并对这些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处理措施。
2?1一般危险性分析
人防工程的建筑主于地下,处于岩土体中的地下建筑具有较好的防护性能,能抵御或减轻包括核武器在内的空袭、爆炸,以及地震、飓风的破坏,同时还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和密闭性,可提供恒温、恒湿、超净、安静的空间。
人防工程在防治外部危险方面具有良好效果,但仍存在安全漏洞,在防治内部危险方面问题较多。人防工程存在的事故类型主要为来自外部的涌水事故,来自内部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塌陷事故、轨道交通事故、车辆交通事故、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等。这些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对设备设施等硬件管理不善、维护维修不到位、物业管理人员违章、安全投入不足和无事故预案、相关安全管理缺陷,使人防工程产生安全隐患,使“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不能有效落实。
(2)经营人员、运营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水平有限,不能实施科学的安全管理。
(3)被服务人员违反安全警告、缺少安全常识、自救能力不足等。
(4)包括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公司在内的各人防工程管理单位缺少统一沟通和综合协调的管理部门。
(5)一些使用单位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使用用途、破坏人防工程设备设施、降低工程的防护功能。
(6)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包括应急准备不足、应急演练工作缺乏。
(7)其他原因,如人为破坏、意外风险。
2?2特定危险性分析
在人防工程使用过程发生的事故中,火灾、涌水事故、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等均具有极强的过程性,有现场应急处理的时间,可以降低甚至避免危害后果,成为未遂事件,因此应将其作为事故应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2?2?1火灾
(1)一般人防工程火灾。人防工程管理要求禁止易燃易爆品进入地下空间,使火灾事故在人防工程发生的概率低于地面民用建筑,但由于人防工程的空间相对封闭,易燃气体不易分散,阴火产生的热量不易扩散,人防工程内违规用火或疏于管理就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后果相对于地上建筑也更严重。现实中人防工程火灾并不鲜见,如1988年9月15日发生的南昌市福山地下贸易中心大火,淄博博山地下商场餐厅部厨房也曾因排油烟管道油污过多引起火灾。一般来说,人防工程火灾危险呈现出火场温度高、有毒气体多,内部格局复杂、疏散难度大,储存物品多、火灾荷载大,内部纵深长,灭火战斗困难的特点。可能的点火源包括电气火花、炊具明火、焊接火花、吸烟明火等;可燃物质包括纺织品、装修材料、仓储物品、厨用天然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临时焊接气瓶等[4]。
(2)地铁火灾。地铁建筑结构特殊,其站台、站厅和通行路线处于地面以下,运营线路长,客流量大,是人流高度集中的场所,具有空间小、人员密度和流量大,用电设施、设备繁多,动态火灾隐患多的特点,而且地铁火灾火情探测和扑救困难,发生火灾时空气氧含量急剧下降,并产生有毒烟气,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扑救困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表1所示是近几十年来发生在国内外的几起较大的地铁火灾事故[5]。
2?2?2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
人防工程空气环境指标主要包括温度、湿度、风速、新风量、CO2和CO浓度、细菌总数、甲醛等,若通风设备发生故障、通风能力不足,机械通风系统或空气调节装置积尘、积垢和有霉变物,都会增加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使空气品质降低而引发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6]。
在人防工程安全风险中,空气品质和通风事故相对于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过程相对较长,产生破坏的效果不像其他事故那样直接和猛烈,因此常常被忽略。
2?2?3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
人防工程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质,而且使用天然气的餐饮部、备用柴油发电机间等都处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内并设有独立的进排风系统,所以人防工程发生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的概率较小,但鉴于事故后果严重,仍然要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人为破坏应从安全保卫角度进行管理。
2?2?4涌水事故
随着全球气候异常事件的出现,强降雨天气时有发生,地面洪涝灾害也能够导致人防工程地下发生涌水事故。在短时间内地下空间大量进水,使人防工程地面高程较低区域发生被淹、现场人员溺亡事故,同时供电系统被淹停止工作,使地下空间空气中含氧量不足,供配电设施漏电导致现场人员窒息和触电死亡。如2009年,江南某地发生强对流天气,强降雨导致积水漫过集水沟倒灌入一个平时作为公共停车库的人防工程,造成数量高档轿车被洪水浸泡,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2007年,济南英雄山人防商城内积水1m多深,济南银座地下商城发生水灾,死亡100多人。
2?2?5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
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多发生在应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扶梯等区域。由于应急通道狭窄或人流高度集中、安全出口不正常关闭,扶梯设备超负荷、维护不当、意外倒塌掉落等原因发生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
2?2?6意外停电事故
当出现停电事件时,应急电源不能迅速启动,通风系统停止工作,使地下空间照度不足、空气品质下降,导致现场顾客恐慌逃生,可能引发人员踩踏挤压伤害事故。当意外停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同时发生时,还会造成消防设备无法启动、火灾迅速蔓延的后果。
2?3安全风险评估
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应该对人防工程公共安全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如火灾、涌水事故、危险气体泄漏、意外停电等)能引起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针对内部风险应明确人防工程危险设备和关键保障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监控和风险管理;针对具体的外来风险明确防范措施;对事故疏散逃生过程中的可能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3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模式
3?1应急管理组织和职能设置要求
建设有城市公用人防工程的地方政府要增加人防工程综合安全管理职能,覆盖安监、消防、环境、公共安全管理,接受对口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管理对象为人防工程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和经营户个人等。
各人防工程直接管理单位要设置综合安全员和应急组织机构。
3?2应急管理模式结构及实施要求
应急管理模式结构主要由应急策划、应急实施、应急实施监控和应急改进四大管理要素构成,其实施要求见表2。
3?3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包括针对事故的应急现场处置的演练和人员逃生的演练。具体说来,主要指应急设备设施/器材使用演练、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至安全区域的指挥演练和伤员救护演练,演练主体为人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
3?3?1应急设备设施/器材演练
针对应急设备设施/器材的演练主要包括:火灾事故时对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卷帘门、消防报警、消防自动控制设备、自动排水排污设施的使用演练;应急电源、应急广播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演练。演练主体主要为该设备设施器材的专职操作人员或应知应会人员。只有熟练地操作设备,才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果断处置,正确操作;只有平时多开机,才能掌握设备的特性,才能熟练地处理易发故障,才能真正提高设备的应急保障能力[4]。
3?3?2紧急疏散演练
主要包括火灾事故、涌水事故、紧急停电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发生这类事故时,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和各使用单位工作人员要指挥、引导和带领责任区域内的现场被服务人员识别地面走道疏散方向标识和安全出口标识,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到地面安全区域。当发生涌水事故、危险气体和液体泄漏事故时,逃生路线应避开地面高程最低区域及其安全出口。
3?3?3应急职责协调履行演练
由于应急职责实际应用较少,应急主体组成人员对自身职责内容不熟悉、相互之间职责履行缺乏配合,应急职责分配的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难以暴露,这些现实情况都呼求应实施应急职责协调履行演练。通过该专项演练,使人防工程应急人员熟练本岗位应急职责、学会与其他人员应急职责的配合,为应急职责的科学分配、调整打下基础,可以有效提高应急人员自救、互救的应变能力和素质。
3?4应急维护
主要指对应急设备、应急人员、应急文件的维护。
(1)对应急设备应勤检查、勤维护。应根据维护要求对设备按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设备的性能一方面取决于它的设计制造质量,一方面取决于它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水平,良好的维护对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2)对应急人员应实施应急培训。具体包括入企总体应急培训、入岗(含转岗、复岗)应急培训、定期应急培训,培训依据主要为企标有效文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等。
(3)对应急文件应定期更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至少应更新一次,更新内容包括时间、勘误内容、合理性调整内容和其他发生变化的部分,更新前应征求意见,更新后应宣贯培训。
4结束语
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作,在我国这项工作刚刚起步。人防工程应急宏观管理架构尚未形成,微观应用和创新也只是处在萌芽之中。总之,人防工程应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空间广阔。
参考文献:
[1]李精英.基于数据技术的城市地下空间特征信息表达与挖掘[D].南京:南京工业大学,2008.
[2]孙一明.人防工程产权管理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9.
[3]何世茂.走向有序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规、规划、管理三位一体的体系建设[J].现代城市研究,2009(8).
[4]王义全.浅谈人防工程使用安全与管理[EB/OL].张家港市民防局网,zjgrfb.gw.cn,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