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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组织,增强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各单位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
二、组织领导和适用范围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村、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一)驻镇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1.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建立和落实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所属人员私车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所属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接受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改正。
(二)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专业运输单位和其他拥有专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接受专业(行业)安委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同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确立责任部门,设置1至2名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并向专业(行业)安委会备案。
2.建立健全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机动车行驶信息档案,定期对车辆行驶记录仪所记载的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和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单位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
3.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核制度,对录用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录用的持有非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除进行驾驶资质审核外,还需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并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凡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年内不得安排其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凡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3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对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单位有责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
4.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责任
健全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制定本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履行校车监管责任,接受市教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对教职员工的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确立责任部门,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内容。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主题班会、大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适时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应纳入学生的综合评定。
3.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管理,应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对接送学生的各类校车建立监管档案,并根据校车使用性质,逐车落实监管责任。遇重大活动时,要及时充实监管档案内容。要确保校车安全性能良好,每季度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验。要确保驾驶人员资质符合国家标准,做到驾驶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把好交通安全第一关。
四、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不断提高全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责任明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和源头管控工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各类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形成齐抓共管、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局面。
具体目标: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
2、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3、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规划局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交通处,汪路兼办公室主任,常文军、袁亚东任副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各直属单位,各区规划分局,机关各处室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二)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三)加快推进编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
(四)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五)积极配合交警支队做好智能交通系统总体规划,以及各类智能交通设施的布点规划。
(六)积极出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争取在规划阶段就能预见未来的交通影响,从而就能有效地避免建设项目带来的负面影响,正面的引导城市建设和发展,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城市与交通协调发展。。
五、工作制度
(一)联系会议制度
1、全体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2、定期通报各单位的排查和整治情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工作。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及排查整治情况。
2、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各单位要及时报告交办、督办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各单位认为需要向局领导小组报告的其它情况应一并报告。
(三)考核奖惩制度
局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由局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系统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开展隐患自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迅速启动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在7月中旬自行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行动,排查要组织严密,有责任人、有记录、有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三查、一追、两加强”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道路运输检查。运输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行业安全规范标准,对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排查隐患。二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驾驶人员的质量信誉考核。三是对“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严格检查“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五是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六是严格检查事故到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内部事故追查制度和从业人员警告、黑名单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车辆和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公开结果。
2、交通安全隐患检查。一是交警部门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查询,违法记分达到8分至12分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督促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二是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三是严厉取缔“黑校车”,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从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两条主线入手,狠抓整改,确保安全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处理暂行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理措施。二是强化所属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审验直至取消其相应行政许可。三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为三级以上营运线路的长途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建立监管平台。四是加强驻站管理,重点主要放在二保、等评、安检、保险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检查上,对受检项目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确保经常化常态化管理,有效地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整治。五是建立违法违章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抄报信息,监督企业强化驾驶人管理。六是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运管部门和企业要按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并加强信息公开。
2、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整治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要以通乡通村、农场、山区公路为重点执法道路,以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农用车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严厉整治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违法停车以治乱为重点,重点治理乱停乱放、逆向停车、违反交通标志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整治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驾驶车辆和乘车过程中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严厉查处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科学调动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本地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把握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规律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加强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提高整治工作效率。六是严厉整治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车型为公路客运汽车和7座以上客车。严把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关,对客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禁止其上路营运,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逐一上车核查人数并做好登记,防止超员客车驶出辖区。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针对农民工返乡客流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大的特点,把住出村口、上路口以及重要路段,严格查处短途客车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
1、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企业要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卡考核制度,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驾驶人员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在运输站场摆放交通事故展板、制作警示教育光碟、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形式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2、交警窗口。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单位要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交通安全提示卡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挂图等方式,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3、车辆单位。各单位要采取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警示教育、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用品等方式,对本单位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通过悬挂宣传牌匾、条幅,利用电子屏、广告栏等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1、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以“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拒绝酒驾”、“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系好安全带安全无意外”为宣传主题,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出行提示。
2、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重点报道各部门深入排查整治货运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以及酒后驾驶、驾车不系安全带、违章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举措。
3、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状况评估、评价,分类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制度以及客运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同行业管理挂钩行动情况;宣传客运企业推行每月对司乘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情况;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事故多发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实行“黑名单”各有关部门互相通报情况;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投标清理取缔客运挂靠车辆,调整道路客运企业规模结构,优化道路旅客运输资源配置,规范道路客运运输市场秩序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四大”会战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充分发挥领导、监督、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单位要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全力,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取得实效。要密切与宣传部门配合,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加大宣传力度。
关键词:城市开发新区;交通管理;交通安全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国家级新区、城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城市开发新区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城市面积扩张的主力军。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做出了突出贡献,而开发新区道路建设快,配套交通管理设施、交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交通问题日益显现。
一、开发新区交通管理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施工区域与允许通行区域混合,相互干扰严重。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开发区会面临工地与开放区域同时存在的局面。开发区新建道路等级高、路面宽、路况好,但部分道路未通过综合验收即通车,一部分企业单位进驻后,社会车辆随即通行,前往开放区域不得不穿行施工区域。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平面交叉路口信号灯控制率不高,交通标志、隔离设施设置率不高,缺少道路照明设施。交叉口渠化不规范,未对车辆、行人采取合理分离、导流等形式进行组织。道路建设等级高,往往注重车辆通行而未考虑行人,致使道路宽、车速快,过街设施缺乏,行人通行不方便、不安全。道路里程快速增长与安全设施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致使交通事故频发,赔偿纠纷多,社会影响严重。
(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执法力量凸现不足。
一些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摩托车、工程车驾驶员漠视交通法规,违规变道、逆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附近居民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较为突出。特殊路段出现交通拥堵,违法停车现象突出,开发区建设快、面积广,交通管理警力投入跟不上开发区发展的步伐。
二、开发新区交通管理问题分析
(一)未落实“三同时”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2012年7月22日颁布实施)规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与,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未通过综合验收即通车的道路,往往伴随着交通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设施设置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二)道路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不统一。
部分开发区管理单位享受管理道路的权利,却往往出现对道路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道路未通过综合验收移交市政部门统一管理之前,不需要履行道路施工、开口等审批手续就可以施工。因此,部分开发区管理单位并不想交出道路管理权。但是,当道路缺少监管的情况下,往往道路改扩建、开口随意性大,道路及管理设施维护不及时,设置管理不规范,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管理单位又希望尽快移交道路管理,以摆脱道路安全责任。
(三)道路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开发新区集居区以农转非人口为主,出行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欠缺,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还建房、公租房、场镇等居民集城市规划•FORUM聚区的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少数驾驶员法制观念不强,无视交通法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开车随心所欲,不计后果;部分行人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对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图快图方便,以致人车争道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交通事故。
三、开发新区交通安全管理对策及建议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切实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
对于已通车未验收道路限期按规定完善手续,对于在建或新建道路严格落实道路“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程监理,对照设计标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监督措施,使同步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力争达到道路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即可通过综合验收、交付使用。
(二)加强在建道路的监管。
开发区管理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采用围挡、道闸、提示标志等措施明确划分施工区域与允许社会车辆通行道路的界限,严禁社会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确保安全。对没有将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的在建道路,开发区管理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尽快完善设计,督促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加快进度,使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尽快跟上道路建设主体工程进度,同时完成投入使用。
(三)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
不论道路是否移交,开发区都应明确道路责任主体,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交通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工作例会、督查检查、公文办理、信息通报和经费保障等制度;开展日常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四)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当地政府应重视对开发区交通管理发展所需警力投入,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已通车道路管控力度,优化路面管理措施,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日常巡逻查工作,严查严纠各类违法行为,把事故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的作用,继续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方式,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消除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三是对重点干线道路、违法多发、秩序混乱的点段以及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道路,要认真分析原因,因情施策,保畅通,压事故,保安全。
参考文献
[1]刘立峰,我国城市新区发展战略研究,城市观察,2012年3期
[2]陶希东,国外新城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城市问题,2005年5期
[3]黄胜利,宁越敏,国外新城建设及启示,现代城市研究,2003年4期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镇交通安全组织,增强村民和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各单位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人数不超过控制指标。
二、工作任务
1.成立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确定分管交通的领导担任交管站站长,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2、落实镇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督促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根据会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各单位、各行政村要强化日常管理。督促辖区所有单位车辆登记备案,备案率达到。每月日前,由交管站通报本辖区交通安全情况,包括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超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等内容。
4、各行政村、各职能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区域道路的维护,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收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信息,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道路平整,设施完备。
5、驻镇单位应积极参加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和交警中队组织的交通安全活动,配合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责任制的单位,按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则禁止其机动车上路行驶。
6、定期组织各村、单位,围绕市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村民和职工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乱点、堵点、事故黑点治理,维护交通秩序及重大活动勤务路线周边秩序;适时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7.交管站要将辖区内建筑(道路)施工、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违法超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单位,作为工作重点进行走访,要建立走访工作档案,每季度走访率达到。
8、对发生重大、特大亡人事故的单位,由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9、建立校车户籍化管理制度,建立监管档案。大溪滩交警中队与使用校车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与校车驾驶员、乘坐校车学生的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每月核查校车驾驶人安全行车状况,凡不具备规定资格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学校要在假期前对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把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预防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到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以及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村、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并对其它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要虚心采纳,及早解决。同时,部门间要重视相互合作,加强联系,资源共享,双向互动,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工作难点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