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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整顿目的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决定成立市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何小波兼任。各镇(街)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及姓名、性别、相片、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及公民身份号码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重点摸清以下情况:
1、具有本区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户口的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特指在城区和镇(街)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人员情况。
5、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辖区内的境外人员情况。
7、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人员情况。
8、监狱、看守所服刑人员中无户口人员的基本情况。
9、编制、设置和清理门楼牌情况。
四、方法步骤
我区户口整顿工作自结束,分为准备、核对纠错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全区方案和区级户口整顿经费预算报告。培训各镇、办入户核对骨干,统一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的填写。
在《晚报》《告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各镇、办要通过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告居民一封信、社区网站、广播、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各镇、办根据区“六普”户口整顿办提供的人口数据,全面掌握本辖区实有人口的基本情况,测算本镇、办工作量。以社区、居(村)为单位,以居民小组或村民小组为最基本单元,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根据省、市“六普”办要求的每50户或250人配备二名入户调查员的要求,测算所需人员。7月6日前,在干部、职工和社区、村(居)委、学校等单位中选调人员,配齐配足户口整顿人员。
做好以下工作:
(1)将选调人员成立“入户调查”、“业务办理”、“质检汇总”三个小组。
(2)制发入户调查员胸牌。
(3)对参加户口整顿的各镇、办骨干进行业务培训,然后各镇、办对参加户口整顿选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各镇(街)利用区“六普”户口整顿办提供的数据,以居(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打印的《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作为人户调查员上门核对的原始依据。
(5)区“六普”户口整顿办制发《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登记表》、《人户分离情况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表》、《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六张表。
(二)核对纠错阶段
1、核对户口。由各镇、办“入户调查组”持《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按照街(路、巷)、自然村,上门入户与公民持有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实际情况进行逐户、逐人、逐项仔细核对,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作如下界定:
(1)对有项目差错的,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登记表》;
(2)属于人户分离的,填写《人户分离情况登记表》;
(3)属于暂住人口的,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4)属于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填写《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
(5)属于计划生育未落户或其他户口待定人员的,填写《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表》;
(6)属于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的,填写《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
2、质量检查。
(1)入户核对后,各镇、办“质检汇总组”应坚持“日清日结”制度,每日对已经核对完成的《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及六张登记表逐一进行质量检查,对户口整顿进行质量把关,签字存档。
(2)“质检汇总组”将入户调查员提交的六张表每天进行一次汇总,并填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表》,每10天一次汇总后分别上报区“六普”户口整顿办。
(3)对其中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转交给“业务办理组”。
3、业务办理。入户核对工作结束后,对入户调查中发现需要办理的户籍业务,由“业务办理组”进行跟踪办理和整改。
(1)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2)对核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
(3)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
(4)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也要及时登记落户。
(5)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
通过问题整改,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相一致。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4、提高人口相片采集率。公安分局要按照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20个100%”的要求16周岁以上人员相片采集率要达到100%,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要在此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对已办理二代证但因系统原因在我市信息系统中无相片的,要在省级平台下载相片加以维护,同时采取上门照相等方式努力提高本辖区内常住人口的相片采集率。
5、检查督促。镇、办领导要对辖区户口整顿情况每天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六普”户口整顿办要组织3次以上的督促检查,确保我区户口整顿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1、核对纠错工作结束后,各镇、办要组织自查,对“六张表”认真进行核对,发现相关数字不一致或有项目差错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重新入户核对,并据实更正。
2、区“六普”户口整顿办要组织人员对每个镇办进行全面验收,各镇、办将工作总结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区“六普”户口整顿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户口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整顿取得实效。各镇、办要把户口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合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把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抓,防止出现死角。要针对本地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户口清理整顿工作计划,有重点、分步骤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参与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改革、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及时向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四)抓好户口整顿与相关工作的结合。公安分局一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分局正在开展的夏季严打工作相结合。通过此项工作,加强人口管理,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打好基础,为现实斗争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相结合。尤其对入户核对工作中采集的暂住人口,要及时录入“派基”系统。三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大情报信息系统中的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相结合。通过入户核对,对部、省、市三级平台下发的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掌握,确保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取得实效。
为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镇人口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成立普查工作组
为做好我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各村(居)委会必须成立人口普查工作组,协助镇人普办组织实施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普查小区的普查员组成。要求于3月20日前向镇人普办上交“**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村(居)普查工作组成员通讯录”(同时上报纸介质表和电子表式)(见附件1)。
二、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
普查指导员负责组织实施本村(居)委会人口普查工作和本普查区内普查员的工作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普查员是人口普查登记填报的直接承担者,也是确保人口普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的主力军。各村(居)普查工作组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
(一)普查员: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小区最少要安排一名普查员。
(二)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各村(居)委会必须根据工作需要选调1-2名文化素质高,有一定统计业务基础、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的骨干担任普查指导员。
(三)普查联络员:各村(社区)推荐一名普查联络员到镇普查办工作(请优先考虑**籍大学生),具体负责所在村(居)委会的普查联络工作,其劳动报酬由镇普查办支付,上报被推荐人员名单时要附带其个人简历。
被选调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参加人口普查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待遇一律不变,仍由原单位支付。各村(社区)临时聘请普查员的工资由村(居)委会负责,镇人普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普查工作结束后,被选调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一律回原单位工作。普查联络员的工作直接由镇人普办安排,其待遇由镇人普办确定,属镇人普办的临时聘工,普查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工作。新晨
各村(居)委会普查工作组要认真做好普查区与普查小区的衔接、组织工作,加强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纪律教育,主动关心被选调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各村(社区)在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镇人普办(设在镇统计办)反映。
为积累户口整顿的实战经验,市人普办组织各区、县(市)人普办副主任和业务骨干全程参加3天的市级试点入户调查工作,还专门组织了一次讨论会,对入户调查的经验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
一、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前提。省人普办、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工作协调会和意见征求会,具体研究户口整顿试点的有关事项。省人普办、省公安厅;市人普办、市公安局均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江干区政府专门为户口整顿试点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区政府名义转发了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部门协调配合是重点。本次户口整顿试点过程中,省、市、区、街道四级人普办、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从方案设计、试点区域选定、调查员和陪调员的选聘、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等方面精诚合作,各尽其职,使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宣传发动工作是基础。本次试点的宣传工作采用了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在户外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宣传用语、发放《致调查户一封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在入户调查期间还及时在省、市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户口整顿试点情况的新闻。
(四)精心准备人财物是保障。在省、市公安系统的统一部署下,江干区公安分局从有关部门街道抽调部分协警参与试点工作;采荷街道也克服了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从相关社区抽调熟悉社区情况的调查员和陪调员,有效地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部门派出精兵强将全力以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派出所在短时间内整理和打印了试点区域的分户户籍资料。为便于调查员入户,以取得被调查户的配合,给被调查户准备了礼品;同时为调查员准备了每户10元的津贴,提高了调查员上门的积极性。
(五)业务培训到位是关键。为提高试点业务培训的效果,省人普办、省公安厅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心设计了户口整顿试点的调查表式,制订了相关指标解释,并分别对普查员、陪调员和各地参加试点的人普办、公安系统的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还对调查员上门应注意的调查询问技巧、入户礼仪等开展了细致地培训。
二、试点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一)《致调查户一封信》中告知调查户上门时间是3月10日~31日,而实际上门调查时间从3月6日下午就已经开始,告知时间与上门调查时间不一致,使小部分住户对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疑虑。
(二)人在户不在的家庭成员,因其无法出具相关的户籍资料,只能靠申报人的口头陈述,使试点资料的准确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有差异。如实际地址已根据民政部门路牌整顿发生变更,但住户的户口簿上仍是原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一致。
(四)对在同一门牌号中房屋出租较多的房东,由于各出租房没有单独的编号,容易在调查中出现遗漏。房客与房东的关系一律填“其他”,房客之间的关系无法体现。
(五)极少数调查员缺乏相应的调查询问技巧,出现应该调查的资料没有调查到,如只询问了户籍人数,没有询问实际居住人数。
(六)本次试点中,还有极少数住户对户口整顿的配合程度不高,尤其是外来人员对试点工作存在回避现象。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人口普查是政府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取得调查户的配合、理解和支持,因此我们在宣传工作中要注重宣传的连续性,要突出阶段性特点,要注重对各类人群的宣传。
(二)建议能将试点时采用的“一址一户”登记原则的基础上增加“经济、生活关系在一起的户作为一户”。从试点的实际操作和人口普查前期调研情况看,目前的户口整顿登记口径不利于全面摸清居住在出租房内的实际居住人口。从了解的情况看,在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多的户,其一个门牌号码中有30~40个租房户租住,人数多达70~80人左右,房东只将房屋出租,而实际居住有多少人则心中也没有底,若按现行原则进行登记,容易出现漏登现象。
(三)建议在调查表中增加“一年来的出生人口”和“一年来的死亡人口 ”登记项目。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是历次人口普查的难点和重点,要全面查准查实的难度又较大,尤其是出生人口的调查。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带来的统计结果也不相同,如计生部门对外来人口中在外地生育而后来杭居住的新生婴儿,不作为我市新生婴儿的登记管理对象;公安部门则是按照申报户籍的时间为口径,对持出生证去户籍登记处申报户籍的新生婴儿,不论其出生时间,只要在该时间段内申报户籍的新生婴儿,均作为出生人口统计;而在人口普查中的出生人口,则是在该时间段内居住在我市的新生婴儿,都属于我市的出生人口登记对象,包括妇女生育的活产数和产后不久就死亡的婴儿数。因此,最好通过户口整顿来基本摸清一年来新生婴儿的出生情况,为人口普查全面展开奠定基础。死亡人口也同样,但在询问时需注意方式和技巧。
(四)建议在户口整顿方案中,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有一个明确的阐述。人口普查是一项政府行为,需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单靠某一部门是无法完成这项工作,诸如宣传工作需要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和配合;门路牌整顿、地域划定等工作需要民政部门共同参与和配合等等。在户口整顿方案中缺少一项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最终将会产生户口整顿只是一、二个部门的工作,与相关部门关系不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参与部门也不清楚本部门有哪些工作职责,应承担哪些工作任务,导致职责不清,任务不明。
(五)建议制作警民联系卡。调查员在入户登记时携带警民联系卡,便于户籍资料与实际存在差异需要更正的住户与公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根据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侨〔2005〕调1号)精神,为了顺利地组织实施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结合我县侨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点侨情调查的对象
调查对象为河东县海外华侨华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重点对象:一是重点人士情况,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情况;二是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国(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三是1979年以来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情况;四是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情况。
二、重点侨情调查的内容
重点侨情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出生地、居住国(地区)等基本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中优秀人才的经济实力、回国投资、回国兴办公益事业、从业类型、工作处所、通讯地址等情况;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的名称、创办时间、届次、负责人、所处国家(地区)、宗旨、性质、活动情况和通讯地址等情况。
三、重点侨情调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方法:重点侨情调查主要采取行政村、社区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境内调查与境外调查相结合、数据汇总与资料分析评估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我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资料。正式调查开始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分析评估、重点对象及社团背景资料整理和重点侨情调查资料汇编等工作。
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从2005年9月开始,2006年1月结束。
(二)调查步骤:
1.成立机构(9月10日~12日)
成立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侨务办主任李莉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付军赐,统战部副部长欧林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华,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力非,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淑治,县人事局副局长杨德昌,县统计局副局长吴昌荣,县科技局副局长林生华,县侨联主席兰金泰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以下简称“调查办”)。
2.动员部署(9月13日~14日)
召开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会议,对做好侨情调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组建队伍(9月15日~20日)
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队伍。
4.调查培训(9月21日~25日)
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10月下旬,省调查办对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培训。
5.调查摸底(9月26日~10月7日)
在重点侨情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开始之前,进行调查对象摸底。一是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社区进行摸底,掌握需要开展调查的行政村、社区的有关情况,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摸底登记表》。二是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入户对象进行摸底,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对象摸底登记表》。摸底工作以1996年的侨情调查资料为参考,同时利用家谱、族谱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以及侨联、公安、教育、人事、科技等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在摸底的基础上,县调查办要对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把关。经摸底的调查对象的数量与1996年普查相比有减少的,县调查办会同基层认真查找原因,搞清情况,防止漏查和错查。
6.调查实施(10月8日~11月20日)
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按省统一印制的重点侨情调查表开展侨情调查。一是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二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三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
在开展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传真或发函联系等方式,请县外、海外乡亲和社团协助了解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侨情资料,补充、完善县内调查的数据与信息。
7.质量检查(11月21日~25日)
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调查结束后,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对填写的各类调查表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不合格的组织人员重新调查。县调查办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调查数据、材料的质量。
8.录入汇总(11月26日~12月26日)
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村、社区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录入汇总采取人工汇总与计算机录入汇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实行人工汇总(有条件的也可用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可实行人工汇总外,《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必须实行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除要在录入汇总的基础上对重点侨情调查的数据、材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估。
9.资料上报(12月27日~30日)
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在12月30日前按要求将侨情调查资料汇总报市重点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调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调查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专项经费和办公设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重点侨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注意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调查的有关侨情调查表格,须经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调查办审查。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既是统计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统计工作的常新课题。只有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我们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清晰的思路,为政府管理提供更明确的依据,为公众了解社会发展状况提供更真实的信息。
(一)抓重点,强力开展统计调查
认真做好二次经普的后续工作。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已近尾声,2010年要认真做好二次经普的后续工作,主要是要搞好经济普查资料整理归档、数据成果开发、信息和总结表彰等工作。适时第二次经济普查公报,编印整理《温岭市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汇编》,进一步展开经济普查资料的课题研究等。启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高效精干的市、镇两级普查队伍,抓好普查经费、物资的落实;制定普查实施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培训、全面调查、严格审核,有效保障普查数据的准确及时。努力完成各类调查任务。做好各专业的经常性调查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业、节能降耗、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统计工作。做好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加强社会、科技、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统计调查。
(二)扣热点,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紧跟形势需求,努力做好三项服务。一是科学前瞻服务决策。围绕经济和社会热点问题,围绕领导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重经济形势监测分析,提高服务时效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趋势,密切关注指标数据走向,对生产、销售、投资、消费、价格等领域运行情况加强监测,增加报送频率。注重热点焦点跟踪分析,提高服务针对性。开展诸如对节能降耗、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等热点问题的专项调查研究,敏锐捕捉经济运行中的趋势性、苗头性和突发性问题,提出决策建议。注重重大战略决策分析,提高服务前瞻性。加强对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跟踪,反映和监测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及时为各级领导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形势分析监测报告。
二是全面细致服务政务。组织社情调查,为政务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以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己任,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充分发挥设备和技术优势,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稳妥的方式,把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收集上来,反映上去,为管理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参与考核评估,为政务管理提供客观依据。着力做好“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温岭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等重点工作的统计监测评估。切实加强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完善考核指标的代表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扩展范畴,为部门统计提供多元服务。明年继续拓展1-2个镇、街道点,工作要向规模下企业、服务业、住户调查等其他行业延伸。同时进一步丰满内涵,扩展经营范围,如: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独立承担统计调查任务和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组织统计知识培训;对产值在300-500万元的规模下企业开展动态信息监测服务;对统计调查对象上报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等等,使当地统计部门人员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统计数据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从应付统计到研究统计的转变。
三是翔实及时服务公众。树立大统计、大服务意识,开发、开放统计资源,用好、用活统计成果,维护公众对社会发展状况的知情权,为公众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信息支持。精心编辑出版指标更清晰、内容更翔实、图文更精彩的统计数据资料。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及统计外网及时向社会时效性强的统计信息,增强信息传播速度,提高统计社会影响力。
(三)破难点,合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开发完善统计电子台帐。在完善已投入使用的第一套工业生产、能源统计专业台帐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劳动、价格、投资、科技等统计专业的电子台帐,稳步探索统一数据采集软件平台的建设,努力实现工业统计“一套表”制度,减轻企业报表报送负担,有效地保障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抓好“三网一库”建设。及时做好名录库的更新工作,继续加强市、镇两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在统计内外网上不断更新和充实统计综合信息,做好统计宣传工作。整合统计数据资源,使统计网站成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信息共享的平台,提高统计信息资料交换效率。同时,加强对镇、街道统计中心计算机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增强数据处理和网络安全维护能力,确保统计网络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二、围绕一个重点: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全力服务经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台州市统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在全面提升统计能力上努力做到“三个争一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争一流;强化管理、提高数据质量争一流;当好参谋、增强服务能力争一流。以建设一支有理、有情、有能的统计队伍为抓手,要求全市统计人员不断更新统计理念,拓宽统计思路,提升统计能力,满足市委、市政府、社会公众和各类经济组织等不同层面的信息需求。坚持统计工作“求真、求新、求精”的总要求,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服务,努力当好温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优秀“测报员”和“参谋员”。以追求双赢、多赢为目标,加强统计部门内外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我市统计事业快速、协调、持续发展。
三、突出三项并行
(一)着力统计宣传与统计文化活动并行
明年,我局将继续积极发挥统计文化的目标导向、团结协作、品牌铸造三大功能,科学设置载体,结合统计宣传,推进统计文化,形成上下联动、均衡发展的统计发展新格局。一是活跃统计宣传形式。以新《统计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把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作为统计法制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举办广场统计法宣传咨询活动和统计法知识竞赛,制作一批统计法漫画宣传图板,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和社区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形象化的统计信息产品,扩大统计的影响力。二是培育特色统计文化。首先对统计文化建设活动做深入部署,细化各个环节,落实各方责任,将统计文化建设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力度,保证每项活动开展有组织、有参与、有保障、有实效。其次借助文艺活动和统计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并且鼓励干部职工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积极引导优秀的统计人才投身统计文化事业,以统计人员自身的魅力,向社会渗透统计理念,展示统计风采。
(二)严格统计执法与深入统计巡查并行
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其他各专业统计调查工作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要紧抓法制建设不放松,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严格统计执法。进一步扩大统计执法的检查面。要在工业、能源、服务业、投资、劳资等各个统计范围中查,尽可能做到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全方位执法检查。按照新《统计法》的处罚标准和模式,对于统计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案件,从严处理;对于一些情节并不严重的统计违规行为,及时教育指导,以避免重犯。在执法中注意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二是深入统计巡查。继续选择有关镇、街道及部门单位开展统计巡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巡查单位在机构设置、基础配备、数据质量、统计调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反馈巡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另一方面,在上级统计部门和法制办的支持和认可下,认真选择统计基础好、条件成熟的有代表性的镇、街道,实施统计执法权下放事宜,谨慎地赋予镇、街道统计中心合适的执法权利,并在试点理想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推开。
(三)基层基础建设与机关队伍建设并行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统计行为。巩固和扩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成果,完善局内和镇、街道统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建立起事前重防范、事中重监管、事后重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统计效能,在全局树立起“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良好风貌。采取教育树廉、文化倡廉、读书思廉等有效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廉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继续保持温岭统计无违法违纪案件“零”的记录。此外,按照台州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以有机构、有人员、有保障、有制度、有档案、有作为的“六有”要求,开展统计中心规范化建设,力争明年全市16个镇、街道统计中心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