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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1、澄清底子,为做到有的放矢,我们精心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各房屋征收项目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对存在房屋征收遗留问题的七个项目进行了逐个登记备案。这七个征收项目共涉及拆迁户数计713户,已拆迁425户,未拆迁未安置288户。(1)元光路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秀水办事处二里井社区,于2010年9月动迁,已拆迁163户,未拆迁19户;(2)根亲文化园建设项目,位于秀水办事处八里松社区,于2011年10月动迁,已拆迁98户,未拆迁39户;(3)新福东路建设项目,位于城关幸福路东段,于2010年8月动迁,已拆迁26户,未拆迁3户;(4)产业集聚区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县城产业为集聚区内,于2011年9月动迁,已拆迁360户,未拆迁200户;(5)吉尔茶叶建设项目,位于番城办事处六里庙社区,于2010年8月动迁,已拆迁16户,未拆迁7户;(6)温州商贸城建设项目,位于蓼城办事处东大店社区,于2011年4月动迁,已拆迁26户,未拆迁12户;(7)204省道建设项目,位于204省道两边,于2012年12月动迁,已拆迁24户,未拆迁3户。
2、制定解决房屋征收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解决每项遗留问题的时间节点,安排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在工作方案中对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强化督查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3、全面启动存在遗留问题项目的征收工作,务必做到遗留问题不彻底解决,人员不散、机构不撤、工作不停。日前在解决元光路东段城中村改造拆迁遗留问题时,通过多方努力,顺利拆除了位于项目区内的两处房屋,为项目的区间道路建设和拉舍围墙扫清了障碍。
4、督催部分项目安置用房开工建设。根亲文化园房屋征收项目用于安置的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已全面展开,产业集聚区用于安置的金色雅居项目已开工建设。
5、依法拆除部分项目区内的违章建筑,共拆除违建21处,拆除违章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另外温州商贸城项目的违章建筑进行证据收集等工作,为强拆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6、组织了工作组深入各项目区,对被征收户开展全面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加强了与被征收群众的积极沟通,争取获得被征收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对被征收人的合理合法诉求予以解决。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被征收户对征收补偿安置要求过高,拒不搬迁,影响项目推进及整个项目的安置工作;二是个别项目中被征收户以安置房面积、楼层以及配套建设不符合个体要求为由拒不入住;三是部分被征收人对同期先后开展的征收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形式解读不清,即要求最高的补偿价格,又要求最实惠的安置及产权调换政策。
一、基本情况
(一)原物资公司和原种子公司宿舍征收情况
1、原物资公司办公楼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7.5亩,公、私建筑面积2774.06m2,涉及私住房13户,建筑面积1200m2。
2、原种子公司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5.35亩,征收公、私建筑面积3594.68m2,涉及私住房16户,建筑面积1340.68m2。
(二)下西坊区域改造第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改造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切实改造旧城区脏、乱、差现象。
(三)肖家城中村修建肖家中路征收范围
修建肖家中路,北从欧阳修大道通跃进西路,全长500m,宽50m,初步预计征收房屋89户,其中集体民房61户,居民住房28户。征收房屋面积29955m2,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3500m2。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情况
1、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原皮革厂棚改项目,涉及征收房住61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00m2,其中产权调换9户,货币补偿52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落实到位。
2、2012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截止到8月底止)。
①已启动征收项目4个,涉及178户,建筑面积37715.68m2,其中集体民房61户,建筑面积26455m2。
②已做出征收决定项目3个,涉及89户,建筑面积7760.68m2。
③非公共利益收购项目2个,建筑面积3828.06m2,2012年6月份已拆除。
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原则
1、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文明、和谐征收。
2、房屋征收与补偿,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3、旧城区改造反复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和听证会,坚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四、征收补偿办法
1、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2、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企事业单位土地上(房改房)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
3、选择产权调换,实行“征一还一”等面积房屋产权调换。
4、选择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另增加8%的补偿,即按房屋评估价的108%给予补偿。
五、安置补偿及奖励
被征收房屋人实行自行搬迁、自行过渡、但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给予补偿。
1、过渡房补助:①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房屋征收面积3元/m2·月,另按期签约按期搬迁再给予2元/m2·月的租房奖励。先预付18个月的过渡房补助,超过18个月未交付使用的,按每月3.5元/m2补助,另给予搬迁费1000元/户次。②选择货币补助,支付一次性搬迁费1000元/户和支付一次性按征收面积每月3元/m2和奖励2元/m2,发放6个月的过渡补偿费。
2、其他设施补偿,严格按规定执行,即空调拆装120元/台,固定电话150元/部,有线电视120元/户,自来水拆装200元/户,电设施拆装200元/户,网络移装128元/户。
3、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所10%给予奖励。同时在规定时限内搬迁,腾出房屋拆迁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5%的奖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发[]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力度,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用地、滥占耕地的势头,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讨论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依法履责,切实践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
当前我街道国土资源管理形势严峻,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时有发生,涉土仍较突出,各村及街道驻村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国土资源部连续下发了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并明确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责任制。管好土地,依法用地,是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管理区、驻村干部和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辖区土地管理的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承担责任,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二、网格化监管,分级控制,切实推进土地资源长效管理
街道以管理区为单位,建立土地管理责任区制度,以二个管理区及下属村为基础,建立横到边,竖到底的土地监控体系,落实包区域负责制,建立街道——管理区——村“三级”包片监管、分级控制的土地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健全土地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处置责任制。管理区、驻村干部、各村要按照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土地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
1、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辖区村土地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土地日常管理。一旦发现违建现象,当报告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和分管干部必须首先到场制止、停建,同时责令其恢复原状;对劝告制止无效或拒不纠正的,要牵头组织干部。
2、街道驻村干部对所驻村土地监管为第一责任人。每周实地巡查2次以上,发现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要首先进行劝阻制止,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组织村两委干部依法进行处置,对制止无效或拒不纠正的,立即将情况报告管理区领导。
3、管理区对辖区内的村土地监管负总责,书记、主任为管理区第一责任人。一旦接到驻村干部违法用地及相关部门转交的土地违法案件后,要及时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置、拆除。对重大复杂案件,管理区无法独立处置的,应提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部署拆除。
三、加大打击违法用地,严格责任追究
1、严肃惩处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做到“四必拆”:占用基本农田必拆、违犯村庄规划必拆、顶风违建必拆、超标准面积(按县政发〔〕36号文件规定)必拆。2、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村支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对违法用地隐瞒不报或不制止、不组织拆除,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诫免谈话,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或出现一次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占地建至地梁上或其他严重后果),是党员的予以免职、停职等党纪处分;村委会成员的,依法予以处置。违建对象为干部、党员的从严处理。村两委干部必须配合参加土地监管执法行动。
街道驻村干部所驻的村发生违法用地建至地梁高度以上的,每出现一宗,扣发岗位考核奖;发生2宗以上,驻村干部应主动辞职。情节严重的,启动责任追究倒查程序,根据党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街道管理区书记、主任对管辖内违法占地建房未处置到位,导致土地一年内有2宗以上案件,提交街道领导牵头,组织强拆的,每宗扣减管理区工作经费和年度考核奖5000元,全年完成土地管理工作任务的,给予管理区1万元经费奖励。
一场遍及浙江城乡的攻坚战,就在这个春天吹响号角。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对走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征程上的浙江而言,这是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巩固提升的关键一役,是建好“浙江的今天”夯基垒台的奠基一锤,是打造“美丽中国浙江样板”示范引领的先遣一战。
号角吹响,我省各级人大迅速行动。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剿灭劣Ⅴ类水专项审议和“剿灭劣Ⅴ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发动全省四级人大和8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全面投入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率先行动、凝聚力量,形成全省“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的强大合力,为打造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板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蔡荣章 摄
围绕打好打赢剿灭劣Ⅴ类水大决战,我省各级人大和全省8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迅速行动,以全新姿态全面投入到这场声势浩大的攻坚战中。
专项监督和主题活动:全力助推剿灭劣Ⅴ类水
春节刚过,浙江省召开全省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会议,对继续全面深化“五水共治”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到2017年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这意味着,浙江将提前3年、在更高水平上改善水体质量。
全面剿灭劣Ⅴ类水,是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巩固提升的关键一役,是建好“浙江的今天”的“奠基石”,是向“中国的明天”鲜活样本挺进的“先遣战”。可以说,这是一场全面提升水质的里程碑式“治水革命”。
围绕打好打赢这场大决战,我省各级人大和全省8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迅速行动,以全新姿态全面投入到剿灭劣Ⅴ类水这场声势浩大的攻坚战中。
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首先要打赢全省33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剿灭战,并溯流而上、长驱直入,把“剿灭战”纵深推向小溪小沟,全面提升水质。
省控和市控断面,是剿灭劣Ⅴ类水的重中之重,要作为“消劣”的突破口,率先打通、优先打通。2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主任会议就省本级开展剿灭劣V类水专项审议和代表主题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要求各级人大紧盯省控、市控、县控劣Ⅴ类水质断面,精准监督。其中,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6个省控劣Ⅴ类断面治理完成情况和35个三级以上超标断面推进情况。
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拟通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发动和组织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剿灭劣Ⅴ类水专项监督和主题活动,全力助推治水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
从纵向看,活动涉及四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从横向看,涉及人大、政府、代表、媒体。强化协同、齐力并进,形成推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的强大合力与浓厚氛围尤为重要。
据介绍,为取得监督实效,人大监督方式体现几个结合:首先是把专项审议与代表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专项审议工作注重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意见,深度挖掘具体问题,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推动问题解决。
其次是把工作监督与执法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在专项审议和主题活动中,加强对水污染防治17部法律法规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管理和鉴湖、温瑞塘河、曹娥江、乌溪江保护等11部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查法规是否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查执法是不是严格到位,努力为治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是易碎品,污染容易、治理难,而且极易产生反复。活动强调把剿灭劣Ⅴ类水的监督与防反弹建立长效机制监督结合起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辉忠指出,人大开展剿灭劣Ⅴ类水的监督,既要加强对具体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更要重视对防反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的监督,推动完善常态化的维护、巡查、监管等机制,特别是要大力推动落实好“河长制”管理这一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以工作机制的长效化,维护好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全省人大剿灭劣V类水专项审议和代表主题活动视频部署会上,王辉忠强调,今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履职的“收官之年”,同时又是新一届市县乡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的“开局之年”。能否助力打赢、打好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这是“收官战”“揭幕战”打得如何的重要衡量标准。
“考前动员”:上下联动,开展督查
为打好这场有准备之仗,3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的6个调研组,分别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赴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等6个设区市开展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督查。
这是一次重要的“摸底调查”,也是一次关键的“考前动员”。
3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赴杭州调研督查组实地察看了萧绍运河萧山出口断面、假山新村截污纳管情况、十字港河生态治理情况、皋亭村城中村改造情况、半山桥断面、赭山港综合整治项目等。听取杭州市、余杭区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汇报,与部分人大代表就共同参与剿灭劣V类水工作进行了交流。
剿灭劣Ⅴ类水体,拱墅区有着丰富的经验,是“零直排”河道的发源地。拱墅区还一直不断探索治水新模式――片区治理,“以内养外”,让水域美起来。目前,拱墅区按照水系和流域情况的特点,将今年要治理的41条河道108个项目划分为六大片区,采取按片区治理的模式。
最早开始试验的红旗河片区中,后横港的自我保护能力强大了很多。与此同时,拱墅区还将进行雨水排放口的提升改造、河道的生态治理等配套工程,相当于把所有要排入河道内的水都“洗”一遍。
这种治理模式,不仅可以将上游来的污染给截住,最终,河道里的水汇入大运河,达到“以内养外”效果,让整体水域美起来。
水乡余杭,美丽之洲。余杭境内共有河道983条,总长1765公里。但纵横交错的河道,复杂的水质也给余杭治水带来艰巨的任务。
为了确保到今年实现全面消灭劣Ⅴ类河道的目标,余杭区建立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一河一表”。其中,“一河一档”就是要每一条河都有“身份证”,里面详细写明每一条河道的位置、功能作用、水体容量、周边污染控制等情况,提出每条河道治理的标准和具体意见,并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排污口、水环境等建立档案。
3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赴宁波调研督查组马不停蹄,来到宁波东钱湖、中塘河和新杨木\河等地深入调研。在东钱湖,调研组在水上细致地考察,对沿湖的房屋、水上的船只一一进行了解询问。
地处浙南的温州,今年剿劣形势比较严峻,目前依然存在20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省控、14个市控、5个县控)。省人大常委会赴温州调研督查组实地视察了温瑞主塘河“一环三线”水岸同治情况、温瑞塘河塘下省控断面及水质自动监测站。
塘下镇地处温瑞塘河沿线,是瑞安的工业重镇,也是治水重镇。该镇共有温州市级以上水质监测站位3个,其中陈宅村站位是省控劣V类水质监测站位。
瑞安市环保局刚刚公布的2月份水质监测数据显示:省控劣Ⅴ类水质塘下站位氨氮指标为1.58mg/L,已连续第4个月氨氮指标达标。
“我们将消劣当作首要任务,实行完善的治水责任体系和严格的督查问责机制。”塘下镇主要负责人介绍,针对氨氮指标超标这个主要问题,该镇重拳出击,剑指“四无”,已有248家酸洗、热处理、铸造、洗铜砂非法企业被取缔关停。
据省人大办公厅有关同志介绍,6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将再次组织6个组,赴杭州等6个市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并向当地反馈监督检查情况;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8月上旬形成审议意见,计划12月底要求省政府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王辉忠指出,治水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老百姓对治水期望值高。必须要有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队伍来实现剿劣目标,兑现对老百姓的承Z,切实做到取信于民。
精准监督:聚焦“靶心”,集中发力
有人担心,这次专项审议和代表主题活动会不会能搞成“大呼隆”式的运动?这样的担忧不免多余。
人大监督精准发力,首先贵在选准“靶心”、聚焦“靶心”,集中发力。据介绍,解决截污纳管不到位问题,增强河道本身的生态修复和水体自净能力等成为监督着力点,其中,污水处理能力问题首当其冲。
2015年9月,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发现全省投资共计近8亿元的23座污水处理厂,因设计规划不合理、配套资金跟不上等原因,建成后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经过常委会一年持续督查,之前处于闲置状态的23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从2015年的不足30%提升到65.6%。这意味着近8亿元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在一年里,提高了1倍多,建好的污水处理厂“晒太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当前,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监督视线延伸到全省所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目前全省已建成的29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有的是超负荷运转,有的是吃不饱,有的县、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跟不上,这不仅仅事关眼前,也关系到治水工作的长远长效。”王辉忠说。
“掘九井而无一水,非无水也,力不及也。”人大监督贵在持续,摒弃表面上的“轰轰烈烈”,此次专项审议对污水处理厂紧盯不放体现了人大监督的韧性。
当前,一些地方特别是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镇河道沿河区域等,截污纳管工程规划、建设等成为“短板”;还有一些老旧社区、出租房雨污未能实现分流,导致下雨天雨水连同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推进截污纳管已经成为消劣攻坚至关重要的一项工程。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斩断城乡污染源,是整治水环境的根本之策,要求到2017年底前,实现城乡截污“两覆盖”――城镇截污纳管基本覆盖和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本覆盖。
全省各地主干河道中,小溪小沟里,一场狙击污泥浊水的歼灭战迅即打响。加快建设城镇截污管网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各地“挂图作战”,制定时间表,落实到人、倒排进度。
推动解决截污纳管不到位问题以及推动解决好河道清淤与生态配水力度不够等问题是此次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重点。
如果把主河道比喻为水环境的“动脉血管”,那么池塘、沟渠、河浜、小支流等小微水体就是“毛细血管”。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保障主河道水质清澈,必须让“毛细血管”干净通畅。
建德大慈岩镇新叶古村是远近闻名的游览胜地,在旅游宣传画页上出镜率最高的,就属总祠堂前的一口池塘。村民们喜欢在池塘里洗涤,水面上时常会有油渍出现。
今年2月,小微水体整治后,新叶村古水系得以恢复,池塘变得清澈,村内沟渠也得到贯通,活水蜿蜒流经村落,给徽派建筑群平添几分灵气。
一、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奋力跨越争进位,富民强县快发展”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全县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大,房地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保持市场供需总量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合理,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的态势下,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快速运行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指标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至目前,我县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已有17家,“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3亿元,建设花园、锦华苑、公园、城南、金都、金明寓、栗园、金星等成规模小区8处,开发商品住宅6200套、5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为我县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我县房地产业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时期,各类型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建筑类型方面,已建和待建楼房以砖混结构为主,框架结构楼房所占比重逐渐上升;楼盘品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日益改善。XX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同时,我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品质得到了不断提升,购房户的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住宅小区的环境和品位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加大了居民对住房消费的吸引力。消费结构方面,主要以10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楼房为主,90-100平方米的小户型销售情况良好但数量较少,仅占年度开发量的25%左右。
总体看,XX年我县房地产需求增长速度将低于XX年,房地产供求形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价格涨势将趋向相对稳定。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抑制房地产非合理需求的力度加强,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等调控措施的实现以及二级市场的扩大,我县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主要消费需求是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乡镇机关工作者及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成为购房的主力军;同时,个体从业者、私企老板及企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高档住宅的需求也将有所增加。商品房购买对象以个人购买为主,投资商尚未大量出现。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市场化程度如何(特别是个人购房比例)以及投资性购房的比例。XX年,从购房者购房的动机来看,我县城区购房者中,购房用于自己居住的比例达到93%,以投资为目的占7%,而纯属投机炒作购房的比例尚不到2%,说明我县整个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大量投机者,整个销售市场处于自然销售状态。
预计房屋价格在较旺的实际需求的支撑下将继续上涨,涨幅经历了XX年爆发性增长之后,将趋向平稳,全年增长速度预计将小于XX年水平。XX年全县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280元/m2,同比上涨6.5%。受土地价格、建筑“三材”价格上涨和小高层商品房投放量的增加,以及商品房配套设施,环境建设档次提高等因素的影响,XX年全县商品房平均售价涨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市场供给与需求同步增长,商品房价格与商品住房价值基本相符,价格与价值之间并未形成较大的炒作空间。我县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没有呈现“泡沫”,并且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XX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17%,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拉动全县gdp增长1.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开辟了财源,每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了6%。拉动了社会总体消费的增长。XX年,房地产销售收入1.3亿元,按拉动消费系数1.4计算,拉动其他消费额1.82亿元,两项累计达到3.12亿元。同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5000余个。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房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中高档住房供应量过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偏少。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房供应量不足三成,严重供不应求。由于近年来我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而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幅远赶不上房价的涨幅,广大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楼兴叹,希望能多推出经济适用房以及小户型楼房,以满足部分弱势群体的购房需求。
2、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括商品房预售和销售、二手房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备案、开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开发经营许可、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开发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房地产信贷等。房地产业涉及的十多个税种,由国税、地税、财政分别征收,计税方式复杂,征管难度大。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是能够很好地解决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增加透明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监测市场运行的动态变化提供依据,有利于调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监督科学化;二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平台,以房地产信息为依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推动房地产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达到“先缴税、后办证”的要求,以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我县的房地产信息系统还没有建立,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机制尚未形成,不利于及时便捷地对市场进行监测分析,同时也造出市场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
3、城乡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由于房产管理体制不理顺,导致产权、产籍多头管理,市、县、乡镇房产分治。按照建设部建房(1997)173号文和省建设厅鲁建房发(1997)239号文《关于制作颁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要求,一个县只能有一个发证机关,并且所颁发的房产证必须是经建设部备案、由北京印钞厂统一印制。县城规划区外的各乡镇、村街房产,特别是各乡镇驻地企业,因无法办理全国统一的房产证,所以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过户等手续,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不仅造成了工作上的扯皮,损害了群众利益,还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
4、部分开发商重视商品房建设,轻视配套设施建设的思想还很严重。相当项目配套设施水平低,配套不完善,开发项目整体功能差,造成消费者使用不方便,也给社会带来一些隐患。如绿地、公厕、幼儿园、超市、健身场、物业用房等这些基础配套设施多数小区没有或根本达不到设计要求。
5、违规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以前旧村改造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建房过程中,除还建本村居民和本单位职工住房外,还对外销售了许多手续不完备的房屋,驻城村街中也有个别住户在建房过程中少批多建,并将多建的住房违规出售,这些违规开发行为造成了房地产税费流失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对商品房市场带来很大冲击;也导致大量的房屋因手续不完备而不能确权和上市交易流通,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关于规范发展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
1、引导普通商品房建设,推行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土地由国家划拨,各种税费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主要面向社会上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我县目前为止未开发经济适用住房。XX年11月,由县房管局牵头,统计局、民政局等6部门参与组织了一次低保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县低保家庭户主属“三无”、下岗、失业人员的约占97%,低保家庭无房户约为三分之一,有住房的用户,平均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约占二分之一,且大多住房设施不全。所以,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迫切需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XX】37号文件已经要求,自XX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注重规划,加快步伐,搞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县的旧城情况,待开发的区域很多,前景是好的,因此加快旧城改建工作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以建设“临沂卫星城”为战略目标,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正确处理经营城市和旧城改造的关系,继续大力推进旧城区改造,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县城规划区基本消除危陋棚户区和“贫民窟”住房。严格控制企事业单位自建自用和零星插建性开发,改变过去那种局部改造、见缝插针的做法,实施地段开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开发模式,对影响城市道路景观的危旧平房进行大面积拆迁。按照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坚持成区连片开发,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完善一片,宁缺勿滥。建议县政府成立旧城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县房地产管理局、县计划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物价局、临沭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旧城改造项目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补偿费和承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用可据实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补偿。要做好“模拟拆迁”:即先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处理解决好拆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后拆迁公告,最后签订拆迁协议,
3、严格控制机关企事单位自建住房。为满足职工住房需求,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临沭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沭政发[1999]43号文中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停止单位自行建设住房,需要住房的统一到县政府的住宅小区购买。”鲁政发[XX]22号文件中再一次规定:“从意见下发之日起(XX、3、22),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停止单位建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投资置业,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最近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住房[XX]196号《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再次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因此,机关单位住房改造要走法制化、正规化轨道。要树立“要住房,找市场”的观念,杜绝新的住房实物分配和“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变相福利分房的现象。
4、加强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禁止其他部门发放不具法律效力的房产证,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5、提升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实力。行业内要树立现代的房地产经营理念,整体提升我县房地产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水平,这是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一是要注重铸造房地产企业的“航空母舰”。要通过重组、兼并、控股、引外靠优等方式,尽快创建能对中小企业有带动作用“航母”型企业,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增强生存与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注重打造品牌。房地产企业要尽快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精品带动战略,提高信誉,建立品牌,扩大市场;三是要注重物业管理,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情侣效应”,实现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互促互动。四是要注重企业诚信和经济伦理。倡导房地产开发商要建起企业诚信档案,树立起经济伦理观念,在发展中讲究文化底蕴、道德因素、科技含量、绿色生态,尽可能地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健康、优美、洁净、安全、方便和环保等各方面优良的产品。
6、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做好拆迁工作。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城市拆迁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加快发展经济、造福于民的好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牵扯到各个方面的利害关系,特别是拆迁人、被拆迁人的经济利益问题,拆迁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如我局在整理拆迁档案工作中发现,有的房产已拆除,但未到我局办理拆迁注销或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导致一宗土地出现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