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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交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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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交通安全制度

小学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1篇

一、当前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交通安全教育缺乏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参与的社会职能部门众多。

(二)教育经费短缺,交通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一些地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的经费难以保障,使得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三)专业负责人匮乏,交通安全教育缺乏有效性。目前,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交通部门,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都存在着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负责人缺少现象。

二、当前中小学学生交通行为的特点

首先,中小学生精力充沛,活泼好动、自控力相对较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得他们的交通行为呈现出在道路上追逐、蹦跳,玩耍等现象。尤其是他们的行走路线变化无常,行进中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其次,中小学生出行较多,安全风险系数高。其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道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玩耍,中小学生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第三,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加之只注重文化课的学习,缺乏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不懂得机动车辆的行驶特点,不明确行人的行走规则,不知道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要适时建立五种制度

一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政府要把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各职能部门、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要把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教育经费被挤、被挪,把有限的经费确实用在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资料的开发、制作、采购,师资力量培养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各方面。

二是建立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辖区交警大队、中队分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的负责人,每月或是每季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和学校周边的通行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要对潜伏的交通安全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

三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当地政府要定期组织安监、公安、教育、路政、交通、人社、医疗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例会,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特别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被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

四是建立考核评定制度。要建立起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公安交警共同组成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落实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考评。在具体做法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抓本系统与本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交通安全教育的考核评定。

五是建立评比先进制度。要建立开展交通安全“优秀学校、优秀班级、优秀学生”的评比活动,坚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出现,并对评选出的先进适时进行表彰。

(二)要全力坚持“三位一体”同步联动

保护学生出行安全,必须从教育入手,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同步联动。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体系,由教师队伍和学生群体里有一定领导能力的人员构成;二是要建立专业师资队伍。学校要聘请交通民警担任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以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规范学生的交通行为,并形成制度;三是学校可自编教材,使交通安全知识系统化。另一方面,多部门联动扎实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交警、家庭和社会共同来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光靠学校或是交通管理部门等任何一方,力量都是十分有限的,应多部门各方联动。

(三)要切实讲究方式方法。

一是要针对特点、对症下药。中小学学生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在这个年龄段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能使其终身不忘,深刻铭记。因此,要充分利用其感性认识强的特点,一方面进行警示片的观看,另一方面做好交通信号和标志的识别。

小学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宣传月活动”,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月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中小学生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日至6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会;三是全县各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0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1、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活动按中学生、小学生两组进行。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每人创作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推荐作品各30幅,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其他推荐作品为优秀奖。县教育部门将获得中学组、小学组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作品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2、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向小学生发送“小黄帽”,开展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活动。

3、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下发至各中小学校。

4、公安部门负责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发放至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5、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公安交警上交通安全课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给学生上课要达到2次以上。

6、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和团县委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品、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

7、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司法、电视台和团县委等部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少年警校”创建活动,组织“少年警校”进行交通指挥手势会操训练、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

8、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栏),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交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口安装缓冲带、安全警告标志,施划学生人行横道等。

10、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确定20篇“金点子”推荐短文,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其余推荐短文为优秀奖。县教育局要精选获奖中的优秀短文在《今日永嘉》上刊登,同时将获得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金点子”短文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要对本地“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并将本乡镇“宣传月活动”小结(书面材料)和组织奖推荐名单(每乡镇2至3名)于9月25前上报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漫画竞赛获奖作品、“金点子”获奖短文,县里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人员名单上报市公安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01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县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生8人,受伤105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永嘉”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郑小小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胡佐光、县电视台程爱兴、团县委胡铿、县公安局郑连松、县教育局陈益杰、县司法局李敏、县交通局邵永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伟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胡伯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反馈和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巡警大队,由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吕建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小学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3篇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负责、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构,协调和督促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镇政府和运输企业、行政村委会、中小学校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要建立健全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包括机构和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宣传计划、基础台账等。在各行政村、单位普遍设立专(兼)职交通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3、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制度,定期对各行政村、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4、各行政村、单位要加强配合,注重发挥镇政府的作用,督促双江线公路沿线各行政村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以村为单位聘请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在辖区内组织驾驶人及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普及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1、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行政村、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行政村、单位、学校和主要街道,以及群众休闲锻炼场地、公园、广场等居民聚集的地方,定期组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活动,在双江线和村道及事故多发点段和危桥险路两侧,粉刷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和宣传图板。

2、各行政村、单位要紧紧依靠市、镇两级政府,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平安*、平安乡镇”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交警队的联动作用,深化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村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个体车主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的动态基础台账,重点加强对个体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交警中队、镇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市机电园区用工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三)立足长远,努力提高少年儿童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1、要在我镇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通过专(兼)职交通安全联络员和交通民警,定期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在学校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设立交通安全园地,每学期在放假前、开学后开展至少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

2、我镇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小学生特点,通过开设以交通安全、学校安全、生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课,编写学生安全知识读本,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交警中队要建立向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配合学校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学校应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4、要注重发挥少年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1、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广播、进电视、进报刊、进网络,做到每天“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

2、宣传部门要督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拿出固定的公益广告时段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要在春运、“五一”和“十一”黄金周期间,重点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3、各行政村、单位要充分发挥交通广播的优势,及时传播安全知识和交通信息。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以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群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交通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现代交通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单位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要由专人负责交通宣传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帐。

(二)各行政村、单位要在每年春运第一天、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寒暑假后开学的第一天等时间段内,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日活动,形成阶段性的宣传。

小学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教体局、市交管大队、市交通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谈华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整治时间

年5月6日--6月5日

四、整治内容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乡镇场、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备案;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学校、幼儿园租用的校车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五、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工作。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联合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使用的校车,要签订《校车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必须研究建立长效校车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集中严查整治。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执法队分南中北片4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路查路检。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反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完善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定期向教体局和校车使用单位通报,由教体局督促驾驶人使用单位对违法、肇事人员进行处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促使教体局对学校进行整顿,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体局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公安局和教体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公安局要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场街道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是否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小学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5篇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一】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无条件遵守执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或本单位教职工车辆外,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亲友车辆需进入校园内的,由教职工本人引领,按规定进入校园,停放于规划车位。

二、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入校园时,须将《邵庄初中车辆出入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无此出入证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车辆不得驶入综合楼前、操场、篮球场、餐厅前、教学楼前等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

四、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道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五、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六、本校教职工,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开赌气车、英雄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七、严禁本校教职工以营利为目的用私家车搭载学生。尚处于实习驾驶期的教职工不得无偿搭载学生。

八、自觉监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车况不好的、超载的车辆。

九、学校小超市、卫生室、食堂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十、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邵庄初中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十一、对驶入校园的车辆因驾驶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车主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邵庄初级中学(盖章) 教师签名:

XXX年11月17日 年 月 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二】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

镇教育总支(盖章):

学校(盖章):

总支书记签字:

校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3、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单位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年月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四】

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在学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应遵守: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显车。

10、认真学习《书院中心小学交通安全守则》,加强安全意识。

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

6、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责任班主任老师

年 班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