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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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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总结

水上安全总结范文第1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动,我镇及时调整充实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镇管船站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有专职管船站工作人员3人,渡口监管员(管船员)5人,义务监管员5人,并落实组干部四名,负责渡口安全平时的监管工作。年初镇政府分别与镇管船站、有船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2014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镇管船站分别与有船村组、渡口渡工、渡口监管员、自用船船主分别签订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镇管船站分别于渡工、监管员、自用船主签订了汛期水上安全承诺书。

二、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工作

抓好重大节假日、两会、汛期等重要时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一是抓好春运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春运期间,我镇实行蹲点巡查制度,管船站人员每人到渡口值周一周,对各渡口和自用船只进行巡查,重点打击超载、非法营运等现象,严格签单制度,继续深化和认真抓好渡口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两会期间、汛期期间开展“治超打非”、“救生衣”行动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三是在“清明”、“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活动,对渡口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加强穿戴救生衣及签单的管理,维持水上交通秩序。扎实开展白日安全活动、“3.15”宣传日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让水上安全深入人心。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救生衣”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渡船和自用船只未穿戴救生衣摆渡的一律顶格处罚,并针对我镇自用船很多救生衣已坏的情况,管船站从海事处购买救生衣发放给各自用船,确保“救生衣行动两个100%”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加强各阶段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针对渡口渡工、自用船船主和村干部、监管员安全意识不强等现象,半年来管船站共集中开展安全培训4次,也利用其它会议和检查安全时对渡工、船主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强调未穿救生衣禁止发航和超载禁止发航。通过不断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水上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真正懂法、知法、守法。三是加大汛期船只的监管力度。进入汛期,镇管船站增加检查的次数和检查力度,实行停航封渡期间派人到渡口蹲守巡查的机制。一旦赤水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线,我镇立即要求各渡口和自用船只停渡,为了保证封航停渡严格执行,我镇管船站实行每人到渡口蹲守巡查3天的机制,直到水位回落到警戒线以下方可离开,在巡查期间,要加强对自用船冒险摆渡、非法载客、不穿救生衣等严重违规违章情况进行严厉打击。四是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镇管船站工作人员和船主的手机或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如今年开春后第一场大雨,管船站立即向水情员询问水情,并向各渡口通报水情信息,要求每个渡口高度重视,有了异常情况及时向管船站报告并停止航行。五是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定时、不定时地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六是狠抓渡口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渡口渡工、监管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口“两线一牌”工作和渡口卫生工作。

四、加强薄弱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上半年的工作不但重视五个渡口客渡船的管理工作,还认识到了自用船的管理处于相当薄弱环节,由于我镇自用船只多且比较分散,船主安全意识也比较薄弱,给管船站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当的困难,所以通过管船站与村、社、自用船主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自用船只监管责任具体分解到每一个监管员头上,督促村、社、监管员配合管船站加强日常管理,同时通过多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自用船主法律意思、安全意识与自我管理意识。

五、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镇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管船站充分发挥骨干力量,交管办、派出所、有船村组等相关部门或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每个季度主要领导到水上安全检查一次以上,每个月分管领导水上安全检查1次以上,每个月管船站安全管理人员水上安全检查3次以上,渡口监管员(管船员)安全检查15次以上,春运期间和重大节假日实行水上安全监管员每日现场监管,工作时间工作效果到位。

六、加强违章处罚和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一)我镇坚持对水上交通“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违章情况一律顶格处罚,绝不姑息。上半年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拆毁自用船只两艘;查处渡口渡工违规违章行为4起,给予行政处罚3000余元;查处自用船违规违章行为2起,给予行政罚款700元;对三位渡工未按时参加市、县安全培训的,给予停岗、停发补助的处罚。

(二)镇管船站多次组织水上交通现场安全知识培训,在有船村所在地集中组织船主、渡工、监管员、有船村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渡口等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文件,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解读。上半年召开水上交通安全会议6次,安全培训会4次,安全宣传2次,共印发水上交通安全资料3000余份。

七、取得成效

我镇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交通局、海事处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了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以下效果:

1、总体目标:上半年无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即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具体工作目标:5个渡口证照齐全,安全渡运,“两线一牌”完整规范,符合城乡环境整治和渡口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标准;渡工、监管员履职情况良好,违规违章行为减少;自用船监管得到了强化,管理规范,不留死角,正常有序运行。

八、存在问题

(一)部分船主安全意识仍然不高,不穿救生衣、超载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过河群众安全意识不高,偶有不配合的现象,有些觉得自己水性好就不穿救生衣。

(三)水上安全监管范围广、线路长,且雨天道路通畅情况不佳,导致安全监管压力增大。

九、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高度重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安全管理高压势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现场检查,认真落实“人盯人、人盯船”的工作力度,维护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二)继续做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危害气候的安全防范、应急抢救措施等宣传,提高船员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对重点隐患对象进行跟踪追查,并要求当地村组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救生衣不足、船名牌遗失的,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增补,维持正常、文明、有序的渡运秩序。

水上安全总结范文第2篇

该工程拟建防波堤从中海油东护岸端部向堤头单线推进,堤顶设计宽度较窄,必须确保堤顶运输通道畅通;施工海域风浪较大,必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抛填、装药设备的安全;堤头及内外侧各工序交叉施工相互干扰大,工序衔接紧密,流水作业性强,工期紧凑。鉴于上述情况,该项工程涉及的人员和设备多,不确定因此也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必须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施工,以确保安全生产。1.该工程爆炸挤淤施工特点。爆填堤心石施工是该工程的施工重点,也是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实现的关键,需置换淤泥层厚度大(10~22m),属深厚淤泥的爆炸挤淤施工。爆炸挤淤的机理﹑装药工艺﹑爆炸参数设计及施工组织不同于浅层淤泥,不但要有类似的工程经验参考,而且要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考虑,爆炸挤淤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要有较多的工程经验和综合处理工程问题的能力。2.施工流程。2.1根据施工图放样,设立抛填标志。2.2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抛填宽度和高度进行堤身抛填,严格控制抛填进尺。2.3抛填进尺达到设计值后,在堤头前面和两侧布药爆炸,施工时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段的爆炸参数制做药包和装药。2.4爆后补抛并继续向前推进,当进尺达到设计进尺后,再次布药爆炸,这样“抛填—爆炸—抛填”循环进行,直到达到设计堤长。2.5施工检测,在每次爆炸作业前后,都进行堤身上部形状测量和统计抛填量,采用体积平衡法等进行分析,发现与设计有偏差时,及时调整抛填和爆炸参数。根据设计要求,部分或全部爆炸完成后,利用钻孔和物探法进行检测验收,并做好施工期和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3.施工机具选择。根据淤泥厚度及装药宽度要求,工程采用2~3种不同施工机具。堤头爆炸装药采用挖掘机改装的液压振动式布药机;当两侧侧爆装药达不到实际宽度时,采用吊架装药或吊机振冲装药;三种布药方式都为陆上装药,不受风浪及天气影响。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主要采用长臂挖机振冲装药方式。4.起爆网路。爆炸挤淤施工起爆网路的主体为导爆索,用导爆索加工成起爆体放入药包中,然后将药包埋入泥中一定深度处,同时将导爆索引出水面,并与主导爆索相连(并联),主导爆索可用单股或双股,最后用电雷管起爆;自备的起爆器型号为:GM-300小型起爆器。5.药包结构。爆破作业前,认真计算药包数量、总药量,并通知炸药库在指定时间内将雷管炸药运到工地。施工采用散装乳化炸药,主要是考虑炸药的防水性能,且乳化炸药在药包加工过程中不易散落。选用防水塑料导爆索,导爆索TNT含量为1.5g/m。单个药包重量按淤泥层厚度计算选取,药包重量用台秤称重。药包防护采用塑料编织袋防护,编织袋要有一定的抗拉强度。爆炸挤淤施工单个药包重量根据设计选取。将称量好的炸药装入塑料编织袋内;将导爆索的一端做成起爆头,插入炸药内部;用细麻绳捆扎袋口。导爆索另一端用塑料防水胶布包扎。6.材料及制作要求。检查导爆索外观质量,如有过粗、过细、破皮或其它缺陷的应切除。每盘导爆索的两端应先切掉5cm,使用快刀切取导爆索,切口做防水处理。切割时工作台上严禁摆放电雷管,禁止切割已接上电雷管或已插入炸药的导爆索。导爆索需用搭接连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5cm,并绑扎结实,导爆索禁止打结或打圈。药包制作时,应在现场专用加工房作业,并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药包防水应根据药包需要浸水时间和承受水压采用相应防水措施,必要时采取现场浸水准爆试验加以确定。7.装药作业。7.1装药机械。爆炸挤淤堤头爆破施工使用挖掘机加装振动器的陆上装药机,以保证装药深度,选用陆上成孔和装药的工艺,该工艺是在陆上用挖掘机和装药器成孔,陆(水)上装药。该装药机具组成主要为1台履带式400型挖掘机和振动器及装药圆管组成。装药圆管内径219mm,管长15m(可加长),装药量为50kg/m。7.2装药。装药时履带式挖掘机行至指定位置,提起装药器,陆上一次装药。通过挖掘机的行走和旋转将装药器定位,在设计位置上利用加装的振动器在淤泥中成孔,达到深度后,挖掘机上提,自动脱钩装置开启,药包在配重和淤泥、水压作用下落至设计位置;提起装药器进行下一循环作业。一次埋设单个药包的时间约为5min。

二、爆破安全分析

本工程项目爆区位于位于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岛西南端的铁炉湾内;周围被荷包岛、大杧岛、三角山、南水岛等岛屿环抱,爆破作业受外部影响较少,爆破环境较好。爆炸挤淤施工主要在海上进行,爆破作业区内无需保护的永久建筑,施工临时设施亦在爆破警戒范围之外。主要保护设备为现场各种施工机械,务类机械起爆前均需全部撤离至警戒区外。该工程爆破作业安全主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爆破过程中来往船只,水下工作人员与施工人员安全。主要表现为水中冲击波与淤泥和碎石的抛掷。爆破时水面布置两条警戒船,陆上设置3个警戒点。根据相关规程,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取1500m,飞石与淤泥抛掷安全距离取200m,水面警戒距离取1000m,堤上警戒距离确定为人员300m,机械设备车辆等200m。2.爆炸震动安全。根据爆破震动控制相关规定,一般房屋,非抗震建筑物的安全震动速度为2~3cm/s,沿岸建筑物距离爆破点最近处为1000m外,取安全震动速度1cm/s,根据公式:1.65RQV4501/3其中:V:爆炸引起的震动速度(cm/s);Q:单炮药量(kg);R:建筑物距爆区中心距离(m)。工程所用火工品均由珠海市民爆公司配送,同时委托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火工品库代为保管,火工品的运输、保管与使用均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安全管控分析

水上安全总结范文第3篇

甲米河二级水电站自2011年4月主体工程开工至2013年11月7日首台机组发电以来,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进行管理和控制,未发生一起重伤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2安全生产管理

2.1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

2.1.1安全设施规划

安全设施规划包括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前,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的选址、工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本身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2)建设项目对可能范围内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公众活动、农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安全影响;(3)可能范围内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公众活动、农民生产生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安全影响;(4)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5)建设项目对当地自然条件的影响。

2.1.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机构应按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与AQ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以及对从业人员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的定性、定量评价;(2)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评价;(3)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安全对策措施、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效果评价;(4)预评价明确的结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1.3安全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具有审批权的上级单位或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提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报(备案)表;(2)建设项目选址确认书;(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设立安全审查通过的项目,应取得设立安全审查合格意见书。

2.1.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向具有审批权的上级单位或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或备案。

2.1.5安全设施施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或者其他安全防范措施计划。

2.1.6安全设施验收

安全设施建成后需要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试运行,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处理。施工单位应在安全设施试运行结束后编制试运行自查报告,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设施施工总结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按照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应向具有审批权的单位或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意见和要求,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形成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报原审批单位或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收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贯彻执行,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在工程建设前,应结合工程位于林区易发森林火灾,隧洞开挖存在瓦斯等有害气体,引水隧洞围岩差、山洪泥石流威胁等特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工程安全生产实际,以公司的名义颁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森林防火管理办法》、《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办法》、《瓦斯防治措施》、《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管理办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投入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性文件。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以防止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随意性,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是安全管理体系的负责人;总工程师是安全及其技术管理体系的主要责任人;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时管安全,是安全生产实施体系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主要责任人。建设单位还应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作为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员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和《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还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副总经理任安委会副主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和设计单位为安委会成员。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持有《安全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各施工单位也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其第一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在建设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工作。

2.4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明确规定:“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要性,建设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应当让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牵头,工会、工程建设部门参与,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主要负责人或安委会审定。安全生产投入应使用在安全工程,临时安全防护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危险因素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日常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项目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应设管理台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监督使用。

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甲米河二级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对员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及其他人员,接受安全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包括: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换岗安全教育,外来参观、实习人员安全教育,职工复工安全教育,外借人员、临时聘用员工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资质培训和安全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技术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其它安全教育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等。

2.6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检查目的在于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合现场规程。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建设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检查工作坚持“闭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甲米河二级电站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定期安全检查(月、年),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围绕“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等六个方面展开。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行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各类规章制度的执行、安全设施等;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防滑、防寒、防冻、防火,夏季防暑,雨季防汛、防泥石流、防风等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爆破、开挖、高边坡开挖、深基坑开挖、水上(下)施工、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大型设备吊装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物品、尘毒作业、防汛、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压力容器等而进行的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需要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整改部位和内容、整改措施建议、整改日期、经费来源、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

2.7对承包商的管理

对承包商的管理一直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很多电站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甲米河二级电站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概况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1)明确双方的责任;(2)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和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3)做好现场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4)开展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对承包商现场管理,甲米河二级电站主要做好了以下几点:(1)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2)在有危险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溺水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要求施工单位作业前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3)在承包方进入作业现场前,检查其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并上报施工组织措施,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4)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对违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罚款和教育。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