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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家的立法工作越来越完善,实施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这对整个社会产生的作用都是巨大的,在教育层面,有了明确的法律明文规定,就能更直观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强制性。学校可以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建立与其对应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使每个学生都感到平等。这样,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教学过程会更加顺利。当然,良好的社会风气不能单靠法律来维持,道德风尚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时我们就能看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了,人类发展的过程,也是道德风气的不断完善的过程,现存的道德习惯,是多少代人的智慧积累而成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一些良好的道德风尚存留下来,为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二、如何将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结合起来
当前社会形势变化的十分快速和巨大,许多大学生一时会产生一些迷茫,世界观,价值观不科学,一些良好的道德意识淡薄,对道德品质的认识不足,导致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素质越来越低下,对法律的敬畏心更是不够,很可能导致犯罪。
1.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所以他们能否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律观,道德观是很重要的。法律教育是一种大学生必须接受的教育,必须要教给他们法律知识,无论他们是否从事法律行业,对一些必须的法律知识必须要了解。比如,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坚决不能去尝试。法律的教学不仅仅是传授一些法律知识,更要教导学生的一些为人处世,一些法律素养,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深入了解进去,更能接触到法律文化。当然,对于一些法律的细节问题,不是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不用研究了。
2.道德教育是应该从小就要开始的,一些好的道德行为和意识并不是先天就有的,是要在后天的学习中慢慢学会并运用的,要把一个好的行为变成一个好的习惯,不是一节课或者一次谈话就能做到的,是需要一个慢慢教导的过程,不然是得不到学生内心的认可的。很多道德观念是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慢慢变成习惯的,大学的道德教育更是必不可少的。道德教育主要是激发人们内心美好的心灵,使人处处向善,如果做了违反道德底线的事,首先就应该受到自己内心的谴责和感到愧疚,然后还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3.从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教学方式来说,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就是在课堂上教学。当然,课堂外的实践也是很重要的,一些关于法律实践,道德行为实践,例如可以举行模拟法庭的活动,使学生感受到法庭的严肃性和法律的不可侵犯性;在道德教学方面,可以进行许多现实生活场景的再现,让学生知道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才是不道德的,应该怎样做,并在以后运用到实践中,学以致用。
在不断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紧跟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内容,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可能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情况的,不同的社会背景对人的行为方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要求教师要运用科学的合理的教学方法,跟着时代的步伐,这样才能培养出新时期的有道德的人才。在教学上,把法律和道德结合起来教学是事半功倍的,如果能让大学生做到把一些道德准则当做法律一样重要,当成自己内心的底线。这样才算是达到了教学的效果。
学生抄袭论文导师“连坐”
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211”院校,太原理工大学出台了《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规定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除对学生进行处理外,根据指导教师负有责任的大小,对指导教师给予如下处理:通报批评,暂缓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中止项目并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则要给予降职、解职、辞退或开除等,并要求其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规范》还要求在编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研究生(含博士后)、本科生,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注明出处;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说明转引之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部分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实验记录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整洁;写错作废的张页,不得撕毁。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不准以任何方式抄袭或变相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调查资料、实验数据、专利产品等研究成果。
对有明显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学术道德规定的学生,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情节轻微者,可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和取消申请学位资格等处理。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判定,对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
论文引用超30%就延迟答辩
山西大学较早地使用了同方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该系统资料库中储存有大量的各学科期刊和论文,在将学生论文输入时,系统就会识别出该篇论文引用内容所占全篇的百分比。山西大学近年来都是通过该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如果论文引用率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就会让学生进行修改或延迟答辩。
“对于硕士研究生,一旦发现引用超过30%就延迟答辩,严重者重新开题,取消给学生再次修改、同批答辩的机会。”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张云波说,“这个百分比还要逐年下降。”除此之外,山西大学对硕士论文采用按一定比例进行匿名评审、博士论文全部省外匿名评审的方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个评审专家提出异议即宣布论文不合格。
张云波说:“这个检测系统也不是判定论文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数据只能从一个侧面来评定论文。不同学科的论文,引用量也不尽相同,例如法律专业,引用所占百分比就会多一些。”
论文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
同山西大学一样,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也将硕士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名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崔满红说:“论文作者和导师不知道论文送往何处,更不知道哪个人评审,这样就能杜绝评审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对待博士论文会更加严格。”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探究性教学;研究
所谓的探究性教学指的是老师对学生的研究意识、能力进行创新的培养,把探究性思维融入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的学习活动。笔者在本文中首先分析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培养探究性教学模式所必备的“沃土”,然后就培养在校大学生养成探究性学习的措施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进一步提升国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质量。
一、优化课堂教学,培养适合“基础”课的探究性教学模式
1.提出问题阶段
开展探究性教学的重要阶段为提问题阶段,其会对探究性教学的质量、效果造成很大的影响。深入探讨问题的本质我们会发现,它是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矛盾并反映在人脑海中。也就意味着问题是联系人们了解客观世界的纽带和桥梁。老师可以对“基础”教材深入的研究,在掌握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极具启发性的开场问题,让学生的兴趣和思维被激发。也可以让学生自主的研究问题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问题,划分学习小组自行讨论,进一步研究自认为有价值的问题。怎样去确定问题、确定什么样的问题和教师选取的视角有很大的关系,也和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息息相关,学生自主提问题则受其自身的兴趣爱好,生长的环境等有关系。
2.探索答案阶段
该阶段为探究性教学的实质性阶段,该阶段需要老师对学生进行指导,使用自主研究或者小组合作的方式选择进行探究性学习的课题。方法不唯一,可以按照“基础”教学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的方式为:确定问题后,可以自问自答,经由自己研究的基础上攥写报告或者学习论文;也可以班级为整体,提出问题、寻找答案;同时,可以选择学习小组的形式,以小组为单位共同研究,然后小组选择攥写人编写论文,在内部针对论文进行讨论最终定稿。班级内的每一名同学至少一次担任小组长,然后提出问题。就整个过程而言,老师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学生有不懂的地方经过讨论仍无法解决就需要老师及时的给予解答,老师保障控制全场的基础上又要给学生极大的自。
3.交流内化阶段
该阶段不仅仅是探究活动终结的过程,也是老师进行总结并发现、解决问题的过程,需要客观的评价整场教育教学活动,有效的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在此阶段,选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做简要的报告、五分钟讲演、辩论等,对学习的成果进行展示。方式不唯一,需要老师根据学生在“基础”课堂上的具体表现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总结评价需要结合教学全过程,很好的结合个人评价和小组评价,选取表现较好的同学,根据他们的表现情况开展鼓励性教学,以便于其可以进一步开展探究活动,激发其创造性,让学生的学习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作为老师,及时的反思教学活动中的不足和缺陷很有必要,在下一次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很好的完善。
二、培养和促进大学生探究性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的形成
1.教师应对学生选择研究课题进行指导
实际教学中我们经常看到,选择什么样的研究课题是学生比较疑惑的环节,无法确定研究什么而不是怎样研究。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就需要老师进行积极的引导,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他们一起逐渐理清思路,选择适合自己或小组实际情况的研究课题。老师应该让学生明确的知道所选课题的内容、意义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到适合个人和团体的探究方法;怎样很好的协调时间、精力等各方面的关系等。
2.教师应教授学生基本的探究方法
常见的探究方式有: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等,还应该教授学生学会处理探究结果、表述探究成果、攥写论文等方法。使用合适的方式对学生的研究进行引导,让学生在实际的体验中提高能力、完善致使框架、提升道德修养,夯实法律知识。
3.创设一个融洽的课堂研究氛围
探究性学习开展的必备条件之一为融洽的课堂氛围,在一个相对宽松、和谐、民主的学习环境中,学生才会独立并深入的研究,大胆的表述自己的看法。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应该致力于培养学生质疑的品质,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的听取、接纳;学生在尊重老师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见解、看法进行展示,形成平等共处、互相进步、共同研究的师生、生生关系。唯有如此,融洽的探究课堂氛围才会形成,在老师循循善诱下,学生对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探讨,渐渐地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其探究性思想以及实践能力进行培养。解放学生的思想和个性是探究性教学的宗旨,借此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正确的选择和确定探究题目,使用科学的探究方式,主动地了解知识、发现知识、获取知识。进行深入的思考,这也是探究性教学的本质要求。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而言,应该大力推进探究性教学,更好的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思想品质和法律意识。
作者:常卫恒 单位: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宏祥,姚利民,史曼莉,康雯,蒋家琼.大学研究性教学内涵、特征和过程[J].湖南社会科学.2008(05)
论文摘要: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是传统的知识产权行为在网络媒介中的延伸。我国应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使其在更加开放、更加和谐的环境下长足发展
1我国网络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使用网络的人以每年10倍的速度发展。因国际互联网络的广泛应用给知识产权带来了一个大课题。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商业化发展,网络正日益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网络提供的更多便捷、更庞大的资源共享体系,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网络环境下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日益增多,严重侵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影晌了网络环境的正常秩序。而立法的空白、惩治的不力是导致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因素。
2网络知识产权受侵权的原因
2.1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化人们在传统的社会现实与网络社会中的道德观念存在很大差异。传统的社会,依靠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以及社会舆论等的监督,以及周围人们的提醒或者注视下,传统的法律和道德都会相对很好的被维护。而网络社会是一个相对非常自由的空间,既没有中心,也没有明确的国界和地区的界限,人们受到的时间空间的束缚大大缩小。
2.2法律不健全现行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仅局限于支付报酬,是不完整的,其中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作为文摘、资料刊登的规定,也是不完善的。当网络论文在网络环境下以数字化形式存储、传播时,各类作品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传播形式发生很大变化,速度更加迅捷,而且作品一旦在网上被公开,就会产生传播,下载,复制等一系列的行为。在网络环境中,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即没有起到指导人类行动规则的作用,也没有起到强制作用,法律的权威在网络侵权者眼中荡然无存。
3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措施
3.,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在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人享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充分、更广泛的信息自由权利,它的合理利用,将有力地促进人的自由自觉地全面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互联网本身就是通过互通有无、互相帮助建立起来的。作为网络社会的一员,在深被网络社会的福泽的同时,也应有维护网络秩序和安全、为网络社会作贡献的意识。在网络上,有些信息的获得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以回报提供服务者的劳动,信息是生产人高投入的结果,我们应该尊重信息生产人的劳动,试图“不劳而获”,或者“少劳多得”则是不道德的行为。
3.2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犯条第2款的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种“法定许可”制度,是对知识产权的有限保护,是在法制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际。尽管如此,这样的权宜之际,实际执行效果却不十分理想。对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使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以维护论文作者应有的合法权益。
①加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当前,知识产权的法制宣传比较弱,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大家在充分享受网络带来的实惠、尽享人类文明成果的同时,缺乏一种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意识。因此,有关部门,特别是法制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网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使他们自觉按法律的规定办事。多数网络用户在使用BT下载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侵权行为。加强普法教育可以使公民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②加大执法力度。“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除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的自觉性来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外,还要通过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惩治违法行为,从而把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这样,就可以把自觉执行与督促执行相结合,以收到事半功倍的实效。因此,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等多种措施,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监督的力度,并定期公布违法的典型案例,维护网络论文作者的合法权益。③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网络论文的保护,主要是社会效益,没有或基本没有什么经济效益,相对于其他方面的执法,没有利益的驱动,执法部门的积极性普遍不太高的实际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督促政府有关部门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把保护措施落到实处。④技术保护。数字网络环境下,权利人仅仅享有控制作品在网上传输的权利还不够,还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技术措施实现自己的权利。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网络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可采用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水印技术、控制复制技术等。⑤立法完善。网络立法的形式应当是建立一部类似于《著作权法》、《商标法》或者《专利法》这样的法律,全面规定网络的法律问题。另外,在一些基本法中补充有关网络内容的规定。要建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网络法还要做出实施细则,成为一个由网络法为核心的,由基本法的相关内容为配套的,由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作补充的,由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作为法律实施说明的,这样完整的法律体系。此外,在理论研究中,网络法律研究可以成为一个综合的学科,将网络法律问题都概括进去。之后,在每一个网络法律的分支中,都可以建立分支学科,各自有自己的体系,有自己的理论。
4总结
论文摘要: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大学生诚信理念成为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如何增强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是高校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阐述了诚信的内涵和意义,并通过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提出了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一、大学生的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 考试诚信:考试作弊,屡禁不止
尽管各高校都制定了严格的监考制度,不仅对考场纪律有严格规定,而且对监考老师的职责也有严格的考核,但学生的作弊方式还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作弊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不断发展的通讯技术也为作弊的学生大大提供了方便。而当前大学生的作弊现象也由“个别”现象迅速发展成为“群体”或“团体”作弊,有的学生甚至考试过后还采取请客、送礼等方式,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者要求老师为其隐瞒违纪作弊事实等。
2. 信贷诚信:恶意拖欠贷款、学费,银行高校处境为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缓解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压力而设置的一种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即在校大学生通过学校提供贷款介绍人和借款学生自行提供见证人,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发放的助学贷款。但是此项活动却遭遇了“诚信危机”的重棒,就是有极少数学生恶意逃债,给银行信贷工作蒙上阴影,甚至直接影响了一些银行继续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信心。
有的学生在新学年伊始,拿着家长给的学费不交到学校却擅自存入银行进行“增值”,认为反正国家有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政策,岂不知他们这样做的同时,剥夺了那些政府和学校给予真正家庭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的机会,对学校、家长、同学都没有做到以“诚”相待。
3. 学术诚信:抄袭成风,瞒天过海
关于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问题还未引起我国高校的足够重视。事实上,有关大学生抄袭、剽窃的报道,不绝于报端;大量的“”广告、论文交易广告充斥于大学校园和网络;做实验把实际数据“调整”成自己所需理想状态的数据;抄袭他人的作业,从网上下载论文作为自己的论文等,学术腐败问题已成为一个困扰学术发展的障碍和笼罩在校园象牙塔的阴影。在学术诚信上,学生往往对于教师和他人的要求高,对自己的要求差。这说明当前高校教育体制的确存在一定的弊端,不少大学生并未确立严肃的学术观,掌握做学问的方法与途径,“剪刀加浆糊”的学习方式被相当一部分学生认同。
在如何防止和减少学生学生学术舞弊问题上,我国高校也还基本停留在惩戒的层面上,靠惩罚被发现的学术舞弊行为学生来“杀鸡禁猴”,恐怕是难以奏效。对于论文抄袭一类的学术舞弊来说,由于难以被发现和鉴定,其作用几乎是微乎其微。
4. 就业诚信:择业履历,不实之词;就业签约,无故悔约
如今,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失业、待业人群增多,为了能在走出校园后就能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很多大学生身不由己,选择不择手段,在自荐材料中弄虚作假,夸大其词。有的学生为适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具有工作经验”等要求,在自己的“实践经历”栏且添上许多子虚乌有的实践和打工经历;有的甚至把其他同学获得的荣誉证书借来复印为已所用。有的毕业生由于害怕没有合适岗位,求职心切,缺少慎重考虑,一遇到接收单位就迫不急待地草草签约,等到后来,发现可供选择的单位多了,回头一想,又觉得自己所签的单位不理想,于是马上要求毁约。也有的毕业生看到各方面不如自己的同学签了一份较好的单位,于是心理感到不平衡,便不顾一切地与用人单位毁约。另外,还有少数毕业“脚踏两只船”,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
二、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的对策
大学的教育应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认知(学习)。大学生涉世不深,对于信用和诚信的认识不清,如果再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正确引导,就很容易被不良的社会现象误导,同时他们又还没有通过足够丰富生活的阅历来体验道德素养对一个人的生存所发挥的重大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对道德失范所带来的后果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加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我们呼唤建立规范、科学、操作性强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
第一,拓展诚信教育的渠道,使诚信教育深入人心培育社会的诚信道德文化,构建社会诚信文化系统,在环境建设中要体现诚信道德建设,引导学生共建和谐校园。
首先,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诚信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让诚信教育走进教材、走进课堂,把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作为“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重要内容。注意“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与诚信教育的有机结合,根据“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特点,确定诚信教育内容的侧重点。如思想品德修养部分可侧重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等角度,对学生进行诚信意识教育;法律基础部分可把法律诚信作为重点加以讲解,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树立守信意识,做诚信之人。同时,把道德与法律相结合,从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的层面,对学生进行诚信约束力教育。
其次,高校应利用校园网的资源优势,建立诚信教育的专题网站或网页等,相关信息和正面资料,让网络成为倡导诚信教育的渠道。告诫学生务必遵守网络道德,共同维护网络这一优越便捷的“诚信”教育园地。同时,充分发掘各类课程的诚信道德教育资源,高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要把诚信道德教育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诚信道德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诚信意识,养成诚信习惯。
再次,学校应将诚信道德教育贯通和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中,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广泛开展诚信道德实践活动。充分依靠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和学生工作教师,依靠学生的各种组织,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深入细致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诚信教育,一方面引导学生进行诚信道德修养,另一方面也使教育者自己受到诚信教育。与此同时,将宣传与活动并举,在高校校园里积极营造“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讲诚信者得益,不讲诚信难行”的校园氛围。
第二,建立诚信档案,加强诚信管理体制
当前,社会上之所以存在大量信用缺失现象,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而失信者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得到了不应得的收益。因此,高校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定期、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使其成为考核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从而促进学生诚信习惯养成。这种做法有助于在校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并且带动整个社会信用理念的提升与诚信氛围的营造。此外,在校园中应积极拓展诚信监察渠道,如建立公示制度、申请和听证制度以及加强学术活动的舆论监督和建立举报奖励制等。使应当做什么、不应当作什么与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规范、规章制度的强制性和导向性,促进学生们良好的“诚信”观念和学术道德的形成;另外,还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考前教育,治理考试作弊现象。
第三,树立诚信立教的教师行为准则
近年来,许多高校都提出了“教学为立校之本”、“科研为强校之路”的口号,却很少有人强调“诚信立教”,“诚信为师德之本”的教师行为准则。人们把校园看成塑造人类灵魂的殿堂,是坚守诚实守信道德理念的净土,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在学生眼中,教师是人格健全、知识渊博、道德高尚的人,是传道、授业、解惑者。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猛烈冲击下,校园已非诚信的净土,教授、博导学术抄袭、科研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诚信立教已成为全社会对教育界的迫切要求,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必须做到“两个统一”:言与事的统一、言与行的统一,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榜样。
总之,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研究是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新课题,是一个刻不容缓的系统工程。作为教育者我们应结合我们的具体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当前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象,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胡建强,刘建柱.诚信的现代意义与大学生诚信教育[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