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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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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内业资料管理;重要性;问题;策略

市政工程在资料形成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施工原始资料书写、格式不范;工程资料验收签证不齐全,存在代签现象等诸多问题,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对市政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策略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政工程内业资料管理的重要性

市政工程内业资料可以真实反映出工程建设施工的过程,可以对施工工序以及质量检验过程进行准确的记录,还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记录,在工程验收阶段,内业资料可以对施工过程进行真实的还原,是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通过内业资料文件中的各种数据,可以了解施工工序以及施工情况,可以对市政工程施工进行监督与指导。在市政工程内业资料包含多种信息,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这也是市政工程中一项重要的工程,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流程。

二、市政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政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内业资料整理缺乏及时性的问题。内业资料整理是一项基础的工作,但是有的施工单位并不重视这项工作,在整理的过程中,缺乏及时性,而且没有与施工现场进行搭配,有的施工工序具有滞后性,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没有在项目完成后第一时间对资料进行整理,造成工程项目在施工结束后才进行内业资料的汇收,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使得内业资料整理缺乏实时性。(2)内业资料的真实度问题。现有市政的质量评定都是要以数据为依据,为了达到合格标准,很多施工企业并没有遵循把质量检查放到首位的原则,而是按照技术评定标准对各工序包含的检查项目允许偏差值的要求,把数据都填写为规定范围之内,由于缺乏真实性这也造成了很多内业资料存在着前后矛盾、数据过分雷同等问题。(3)内业资料整理人员的素质问题。施工单位一直都把现场施工人员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忽视了内业资料人员素质教育的培养,一个好的工程质量固然需要施工技术人员的艰辛付出,但也离不开内业资料管理人员的辛苦努力,只有内业资料的规范才能打造出一个优质工程。(4)监管部门的问题。即对竣工资料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监理单位工作人员,正规参加过国家监理工程师培训和持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人员少,特别是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工作把关不严。

三、加强市政工程内业资料管理的策略

1.严格市政工程内业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要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就设立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应做到内业资料管理工作贯穿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这样才能保证内业资料真实有效,相关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工程建设与资料整理同步进行,切忌先完成施工任务,而后补资料的现象发生。

2.健全完善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市政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初期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始之初最好能制定出一套可行的、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竣工资料所要求的表格及样本,以便于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资料整理过程中有依据,好操作,这样,才能避免资料格式的多样性、不规范性。项目部应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内业资料的收集范围和工作细则》、《资料员职责》和《技术书籍借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只有加强工程建设各阶段内业资料的有序管理,才能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及图纸内容的准确、齐全、规范,才能保证施工技术资料记录齐全、签署完备,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可靠。

3.加强市政工程竣工验资料的管理。市政工程在立项、施工、竣工过程中均有工程资料的同步记录,而工程资料的有效性在于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面记录的真实性。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对于记录不完整、欠缺、错误、涂改的地方应追究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责任;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资料收集人员应核对工程资料与工程相关情况是否统一;对工程单位编制的施工报告与技术材料等内容进行核实;项目负责人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工程状况与工程资料相符;杜绝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情况发生;认真检查竣工图及相关文字的准确、真实与完整等。

4.提高市政工程内业资料中电子文档管理水平。办公自动化、无纸化等事物的出现,使资料的生成方式发生很大变化,诸如部分文件的起草、签发、催办、归档等运作过程在计算机和通讯线路中进行。这种变化预示着内业资料工作者将面对更多的机读形式以磁盘为载体的资料。由此看来,内业资料信息电子化是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预见,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和原始面貌的照片、录音、录像等不同载体的资料将会越来越多,如不及时解决这部分资料在收集和管理上面临的问题,势必会严重影响新时期内业资料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市政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必须保证内业资料完整、准确、系统、规范、齐全、真实的记述和反映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原始资料图物相符,技术数据真实可靠,签字手续完备齐全,同时又要按规范、标准填写,使之符合归档要求。

参考文献:

[1]于志开.浅谈公路工程内业资料的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1(26)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测量

1.市政工程平面控制测量

城市导线适合市政工程呈线形分布的特点,因此市政工程往往采用城市导线作为平面控制的加密,也作为城市施工测量的直接依据。市政工程中道路、排水、桥梁工程规定仅规定了导线的方位角闭合差为±40n,相当于工程测量规范和城市测量规范中图根导线的要求(新出版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已重新作了规定)。工程测量规范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施工工程导线一般不应低于三级导线。

在市政工程控制测量中,最重要的是起始数据的精度。起始数据对导线点位误差的影响分纵向误差和横向误差两种,导线所附合的起始点的纵向误差或边长误差影响导线的纵向闭合差,两端起始方位角的误差或水平角误差影响导线的横向闭合差。起始数据的精度,应能满足加密导线的精度要求,事实上设计图上或业主提供的起始数据精度往往达不到要求,常会造成同级导线附合在同级导线点上,甚至高级导线附合在低级导线点上,结果往往不能满足要求。为此,在市政控制测量的实践中常常将导线设计成等边直伸导线构所成近似往返测的闭合环,也就是以一个导线点作为基点,与该点的相连的另一导线点构成起始边,沿工程路线构成闭合环,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A、B为已知点,T1~T8为新布导线点(可以包含其它已知点)。其中,T6、T7、T8重点,构成近似往返测的闭合环。平差计算时先满足T4、T5、T6三角形闭合条件,再满足T1、T8,T2、T7,T3、T6全圆条件,平差结果T1、T8,T2、T7,T3、T6坐标分别取中数,保证工程相对精度。

2.市政工程高程测量

水准点的布设不仅应考虑易保留和长期使用,更应考虑水准点的密度和位置满足工程放样的需要,市政工程由于工程性质,使水准点破坏较大,部分水准点由于施工中地形的变化(如遇路堤、路堑不再具备使用价值,特别是有些规范明文规定水准必须一站到位,不得转站。所以监理人员要特别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加大水准点密度和水准点的点位布设,以免施工中造成被动。

市政工程水准测量是施工阶段高程放样的基础。城市现有各等级水准点,一般均可作为城市工程测量的首级控制。但是由于市政工程建设对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比较高,几部规范对水准点的技术要求基本是一致的,可以看出,一般为三等水准要求。

三等水准所附合的水准点应是一、二等水准点,但设计图或业主经常难以提供,常常是三等水准附合在三等或四等水准点。为了解决此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同样选择某一水准点作为基点,沿工程沿线方向构成闭合环,以确保工程的相对精度。

3.市政工程施工测量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工程监控主体,它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测量监理人员从工程一开始就应介入。在开工前,监理人员应熟悉图纸、分析资料、了解工程特点、质量要求等,在全面理解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确定导线、水准路线走向、选定路线等,直至竣工验收测量,贯穿整个工程的始终。

1)控制测量:对于测量监理而言,把握好市政工程中控制测量是至关重要的,对原有控制成果不管何种施工控制网,在放样前,必须进行复测,以确定点位和测量成果的一致性和使用的可靠性。

2)编制高程一览表:要求施工部门编制高程一览表,并进行逐项检核,因为这是施工的直接依据。

3)中线放样: 线路设计阶段所测设的中线桩至开始施工时,一般均有丢失现象,为保证施工中线位置准确可靠,施工前应根据定线条件复核中桩。

4)横断面测量(原地面测量):为了核实土方工程量,故一般在开工前需进行横断面测量,相邻横断面的间距越小则方量越精确,但测量工作也将相应增大。一般可按设计图提供横断面间隔施测,地形变化较大可加桩,而对地势平坦或工程面较窄的地方可不施测横断面,而以中线桩的地面高程代表两侧地形即可。

5)隐蔽工程测量:隐蔽工程一般均为标外工程,监理应请业主共同参与,便于确认工程量。

工程竣工验收就是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通过检查评定,考核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以工程竣工验收对质量的影响是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测量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收尾工程和竣工验收测量资料的准备。

4.结束语

市政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不仅仅是进行工程测量,而应是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在监理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组织协调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硬件上要武装自己,提高本专业技术本领。遵循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既要维护建设单位权益,也要保护施工单位合法利益。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掌握本专业技术的基础上,还应拓宽知识面,掌握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

参考文献

[1]王福良.浅议城市道路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14).

[2]李志明.关于城市道路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06(06).

[3]郭勇,蒙祥达.浅谈工程测量技术的发展与应用[J].红水河.2009(01).

[4]于红杰.RTK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J].安徽建筑.2009(01).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 cost control characteristics, and from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has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stage and the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four stages to cost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project.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 cost;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6.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市政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特点

1、市政工程涉及专业种类众多,包括桥梁、排水、道路等工程,经常需要进行跨行业协调。

2、工期要求紧,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阶段,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完善和加强,因此,投入施工的市政工程往往是亟待使用的,要求工程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3、工程管理要求高,市政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因此资金使用量也大,且工程一般是在资金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的,这就要求管理者注意控制投资,节省成本,同时要求管理者具有资金筹措的能力,不至于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工程进度。

4、市政工程通常多为改建工程,一般是拆迁与工程建设同时进行,这就要求拆迁工作及时到位,且拆迁工作一般在道路中或者繁华地段,不能影响正常通行,施工用地十分紧张。

二、市政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措施

市政工程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从施工前期的招投标到施工准备再到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成本控制。市政单位的成本控制首先要抓好合同管理,然后从项目施工前期、项目施工阶段和项目竣工验收三个方面着手,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1、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认真履行的法律性文件,是承包商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交付质量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工程实物,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和依据,是发包人与承包商之间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也是工程成本决算审计的重要依据,因此,完善合同管理是市政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2、项目前期

第一,理性投标,优价中标。市政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随着建筑市场开放的深入,市政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投标竞争也是愈演愈烈。施工企业应理性应对,打有把握之仗。首先,通过有效途径确认招标人的法定资格和资信能力,并仔细分析研究招标文件,确定其招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然后,细致缜密地组织投标,精心设计各种技术标、商务标,挖掘内部长处和优势,在市场行情下全面充分考虑各项成本费用发生的基础上制定投标价格,从而完成一份有竞争力的竞标书,争得优价中标。

第二,在会审图纸的基础上优化施工方案。优化施工方案,会审图纸是基础工作。会审图纸在满足用户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好在施工方、业主和设计单位三方共同参与下进行。对于结构复杂、施工难度高的项目,要从既方便施工、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质量,又能降低资源消耗、增加工程收入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有科学根据的合理化建议。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具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组织。制定施工方案要以合同工期和业主要求为依据,正确选择施工方案,联系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现成条件、装备情况、人员素质等因素,而且遵循先进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如果只先进不可行,不能在施工中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那就不是最佳的施工方案。

第三,做好工程成本规划,实行责任成本制。进行项目成本规划时,市政单位应立足于工程的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析研究项目的基本资料,然后依据本企业此前类似项目工程的操作经验,并结合中标报价资料,对工程每一细目内容制定详细的成本规划,确定完成工程需发生的合理成本预算。在确定工程完成成本预算的基础上,推行责任成本制。市政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下达施工,并编制月、季成本计划和总成本计划,测算出盈亏平衡点和目标利润作为控制施工过程成本的依据,使项目部在每个施工阶段都明确知晓自己的责任成本。当然,成本规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展同步完善,如发生施工变更等情况需及时测算相关数据,使之确实成为市政工程施工中成本控制的标准。

3、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人工成本控制,材料成本控制,机械成本控制,管理费用和间接费用控制。

第一,人工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控制是市政工程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所占比例一般在7%―12%左右,并且随劳动力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加强人工成本控制,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引入竞争机制,在民工队伍之间开展竞标,实行优胜劣汰,选择一支性价比较高的施工队伍。所选施工队伍要满足施工技术水平过硬、施工质量高,并且善于管理、工作状态稳定的要求。其次,从安排用工方面控制成本。①重视书面合同的效力和应用。必须先签定书面合同再进场施工,书面合同中对民工队伍人工费的结算方法、方式、单价要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不可含糊其辞。双方协商好价格、签定书面合同后,民工队伍方可进场施工。②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使施工人员适时进入施工现场,做好工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减少窝工和工时浪费,减少无效用工的发生。

第二,材料成本控制。材料成本一般占市政工程施工总成本的60%―70%,而且节约潜力巨大,所以对材料的加强管理和合理使用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所在。材料成本的控制

分为“量”和“价”两个方面。材料价格控制包括:首先,要落实采购责任制。实行公开采购和比质比价,在满足材料质量、性能、规格要求的条件下,选择质优、价低、运距短的供应单位,使购进材料既满足生产要求,又符合成本控制要求。其次,把握材料价格变动的趋势。通过市场行情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市场价格曲线,在明确开工时间的前提下,在施工淡季、价格曲线最低点适当的购料囤积,可以减少工程材料成本。材料用量的控制包括:①严格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制度,完善材料计划和材料的领取、补料、退料和回收制度,多方面控制材料用量。②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避免发生二次倒运,降低堆放、仓储损耗。在堆放料物的地方,为防止材料被盗,安排专职警卫人员日夜值班。③重视验收工作。材料的进场验收应严把质量和数量关。质量验收时,检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应做好抽样复检,防止劣质材料造成成本支出;在数量验收时,注意因无效数量造成成本的增加,如钢筋超径等。如遇质量差、量不足的情况,要进行索赔。④改进施工技术。要积极推广新技术,重视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从而降低材料成本。

第三,机械成本控制。随着现代化施工程度的提高,机械费是三大直接成本中的主要部分。首先,加强项目部的机械成本控制。①强化调度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内部合理调度,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尽量避免窝工。②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因使用不当、野蛮操作造成机械设备的停置和非正常损坏而大幅增加维修费用。③提高施工机械员的操作水平,实行竞争上岗,把机械的保养与操作员的奖金挂钩。其次,市政工程施工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成立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对机械设备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对内、对外租赁市场。由租赁公司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和设备能力的要求,合理地配备施工机械,提高机械利用率。而且,租赁公司的设立不仅可以通过将闲置多余的设备外租取得收益,减少设备费用的负担而且可以改变项目部各自把持机械设备、宁可闲置也不给别人使用的现象,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

第四,管理费用和间接费用控制。管理费用是施工成本中难以控制的一部分,因为它包含后勤人员的各项费用、水电费、临建费、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费等内容。主要途径是精简现场管理机构和人员。要压缩现场非生产人员的数量,对现场管理机构实行合理定员定岗,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减少管理费成本支出。另外,对资金的合理调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4、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工程结束后,要进行分析总结,合理统筹,精心安排人员干净利落地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一是防止战线拉得太长,成本费用照样发生,加大成本开支,而且有助于找出优点和不足,为下一个工程积累经验。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主要分项目竣工决算和项目竣工审计两个方面。项目竣工决算。竣工决算是成本控制的最终结果,也是企业真正实现盈利的关键。项目竣工决算是累计反映项目自接受到完工过程施工创造的总值及生产耗费情况的书面文件。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等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又合称为竣工财务决算,它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要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以确保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将影响工程的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后,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部提交的成本资料及结算资料进行审计。首先要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合理安排审计组,优化配置审计人员。审计应以审查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做到公开、透明。具体安排如下:公司财务部门对该工程成本资料进行审核,公司预结算部门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公司审计部门对该工程的盈亏情况作详细审查,并做出该工程盈亏额认定内部审计报告,并结合预算和财务部门的分析和相关经济效益指标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以作为奖惩依据。工程成本控制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要求企业中每个员工都应该树立成本控制意识,每个业务环节都要积极行动;在建立合理预算程序及成本核算分析流程基础上,进行定期的成本分析与反馈,这对整个企业管理、提高效益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合涛.施工项目成本之我见[J].管理观察,2009,(14).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范文第4篇

毕洪瑕

荣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四川自贡荣县 643100

摘要: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加快了发展步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和规模进一步增加,结合当前实行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展开详

细的分析。同时就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改进进行研究,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新时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这些年来,国家建设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

式也已经初步形成。同时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随着历史、市

场经济体制的影响,工程质量监管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相应的监管模式尚

且存在一定的不足,对此对新时代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进行进一步的

改进和创新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一、现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下安全形势分析

2015 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 起、死亡554 人,

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80 起、死亡人数减少94 人(见图1、图2)。同

年,全国有32 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0 个地区

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由此可见现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下安全形势依

然不容乐观,需引起各地高度重视。

图1 2015 年事故起数情况

图2 2015 年事故死亡人数情况

二、现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

当前人们对工程质量、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

的监督模式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求。该管理模式主要

具有下面几点问题:

(一)缺乏较强的行政质量监督

比如,某市一项监督项目,当前年均所监督的在建项目超过300 个,

监督建筑总面积超过1000 万m2,但是该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编的

工作人员不足40 人,而一线的质量监督人员不足在编人员的一半,由此可

知,相关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庞大,这种情况下会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严

重不足。由此,该市工程质量监管部门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如何对自身监督

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使得自身监督力量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

(二)行政质量监督缺乏较强的有效性

因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方式是定点检查,工程巡查发挥辅助作用,

在进行定点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的时间和内容已经被确定,由此极易出现

受检单位提早应付检查的情况,最终导致检查工作成了“走过场”的形式,

监督检查工作自身的有效性大大削弱。

(三)没有明确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组织监督管理活动时,给予了工程实体质量以

及工程责任主体行为给予了同样的重视,分别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对于工程实体质量采取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检查,这种情况下既不能

对监督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造成实体质量监督工作占用过多监督资源的

局面,同时保姆式的监督模式极易使得群众以及五方责任主体对于责任主

体质量认识进一步弱化,甚至会出现监督部门协助责任主体应付工程质量

控制的误会。

(四)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指

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在工程竣工验收日起5 日以内,向相关单

位上交工程质量监管报告。工程竣工验收为工程项目投入使用之前的最后

一次活动,在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提交整改要求之后,

一般来说5 日难以完成,这会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于报告中相关问题验

收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新时代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改进措施

新时代下,不管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要求,还是住房建设部门所采取的专项质量行动,均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当前的监管模式提出新要求,要求其模式必须同行政执法相关要求相符合,

需要利用以抽样检查为主的监督方法;同时对监管职责以及企业相应的主

体责任区进行明确的规定,必须反映五方责任主体根据自身职责践行相关

工程质量责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切实负责监督行为。所以,监督管理模

式存在一定的弊端,需要积极深入的思考监督工作,经济的探索新的监督

模式。

(一)新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

工程监督管理部门需要积极探索全新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以“差别

化”以及“分类管理”原则为指导,通过抽查与抽测的方式,在综合和专

项检查的辅助下,监督的侧重点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逐步形成勘察、设

计、建设、施工、监理等为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为监管主体的高

效监管体系【1】。

(二)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对相关的监督工作内容进行明确,

加强对监督中的抽查与抽测活动,对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

保障工程实体安全以及主要功能区的质量,确保质量责任主体切实落实质

量责任【2】。因为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可以根据

相关内容组织自身的监督管理工作,规避了工作的盲目性,确保执法人员

的监督工作重点更加突出,不至于会使执法人员自身的检查工作过于随意。

(三)明确质量监督检查频次

工程质量监督由过去的定点监督逐步转变为随机巡查,由此需要确定

一个合适的质量监督检查频次,一方面需要注意关键节点对应的质量的监

督,另一方面需要切实防止质量责任主体应对检测的情况再次发生。关于

执法检查频次,需要按照监督部门资源、项目特点及其具体情况、质量责

任主体资质等方面,结合工程的分项、分户验收和竣工预验收以及竣工验

收等,对其进行合理的确定,通常来说,一项工程的检查频次为5 次 ~

10 次【3】。确定合理的质量监督检查频次,可以促进监督工作的有效性的显

著提升,不仅可以保障检查活动可以涵盖工程建造全程,也可以充分体现

检查活动的随机性,同时还对监督部门自身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

(四)对工程竣工预验收和验收进行合理的分工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切实将工程竣工预验收和验收分工工作做

到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的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具有难度,通常是因为

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工程质量依然不过关导致的。对此,工程质量监督管

理部门需要对工程竣工预验收以及验收进行合理的分工,也就是将工程竣

工预验收活动作为质量监督部门开展质量检查的一项内容,这项工作内容

主要含有详细核查建筑项目实体质量、工程质量材料以及设计、合同规定

项目完成情况,进而判定该工程是否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监

督活动主要是对工程竣工验收的验收流程、实施验收标准、组织形式等内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参考文献:

[1] 陈世江,侯丽萍. 浅谈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在提高工程质量方面的重要性[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0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