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小学生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宣传月活动”,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月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中小学生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日至6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会;三是全县各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0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1、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活动按中学生、小学生两组进行。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每人创作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推荐作品各30幅,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其他推荐作品为优秀奖。县教育部门将获得中学组、小学组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作品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2、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向小学生发送“小黄帽”,开展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活动。
3、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下发至各中小学校。
4、公安部门负责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发放至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5、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公安交警上交通安全课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给学生上课要达到2次以上。
6、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和团县委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品、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
7、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司法、电视台和团县委等部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少年警校”创建活动,组织“少年警校”进行交通指挥手势会操训练、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
8、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栏),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交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口安装缓冲带、安全警告标志,施划学生人行横道等。
10、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确定20篇“金点子”推荐短文,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其余推荐短文为优秀奖。县教育局要精选获奖中的优秀短文在《今日永嘉》上刊登,同时将获得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金点子”短文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要对本地“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并将本乡镇“宣传月活动”小结(书面材料)和组织奖推荐名单(每乡镇2至3名)于9月25前上报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漫画竞赛获奖作品、“金点子”获奖短文,县里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人员名单上报市公安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01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县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生8人,受伤105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永嘉”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郑小小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胡佐光、县电视台程爱兴、团县委胡铿、县公安局郑连松、县教育局陈益杰、县司法局李敏、县交通局邵永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伟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胡伯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反馈和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巡警大队,由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吕建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件》、《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实行“校车准运证”制度,加强对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七座以下车辆、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促进校车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职责
镇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一)教育部门职责。将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配备校车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定期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需求,会同镇派出所、安监所汇总分析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派出所职责。建立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上下学车辆户籍化管理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设置与维护工作。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核查,依法打击违法使用校车标牌行为和非法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与幼儿上下学的车辆,及时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三)安监所职责。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纳入安全综合督管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度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把责任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因工作责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
(二)规范管理、加强配合。各责任单位既要按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建立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学习了交通安全知识,强化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重视家庭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学校给家长印发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信》《关于交通安全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信》《关于传染病预防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学校每遇节假日都会以温馨提示或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要求家长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在家长会、家长学校活动中强化家长安全意识。
3.学校修订校本课程《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做为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的教材。
4.同时加强对校车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公务用车要求必须到校办开取派车单,加强对校车司机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
学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我校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筑牢学校安全防线。
年月日,正宁榆林子街道“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校车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月2日城又发生校车翻车事故,再次敲响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警钟。特别冬季已至,大雾、降雪天气增多,冰雪路滑易发交通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生接送车辆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专门用于运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接送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影响尤其恶劣。目前,我市参与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车辆成分复杂,车况参差不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家长租用车辆缺少合法的运营资质,部分车辆破旧老化,私自改型,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甚至使用报废车辆运营;二是车辆超载现象较为普遍;三是上下学高峰,学校门前停满各种车辆,造成道路拥堵。为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层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校车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可是,从11月1日至今全市只有60辆校车进行了备案,整治效果不十分明显。因此,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工作力度,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1、进一步加强校车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即日起,再次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学校租(借)用车辆时必须查验车辆和驾驶人员是否具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证明,并与人、车见面;要分别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与自有车辆驾驶人签订车辆行驶安全责任书。要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认真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及时提示驾驶员安全守法、文明驾驶。
2、进一步强化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一是加强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年共同对校车驾驶人进行普遍的集中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担任校车驾驶员。二是灵通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灵通信息,使校车运行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检查。要定期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配合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深入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典型案例宣传进校园、进教室活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明白纸、告家长通知书、与学生及家长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监护人的责任,不要贪图便利省事,擅自租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当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三、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清形势,强化举措,扎实做好工作。
1、车辆排查常态化。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经常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逐校逐园逐生对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
2、宣传教育制度化。把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课堂内容,进一步增强学生自觉抵制乘坐非法和违规营运车辆的意识,强化源头管理。定期发放明白纸、告家长通知书,提醒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义务,经常对孩子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完成县教委安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小学安全工作计划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及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 具体工作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健全学校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学校文明交通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考核。
3、与本单位所有司机及私车驾驶员签定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安全无事故。
4、建立本单位所有司机及私车驾驶员、车辆安全档案,便于管理。
5、加强对教职工交通安全法宣传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6、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教育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7、认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入家庭、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为本单位司机创造条件,确保其按时参加教委安委会组织的例会学习。
9、提醒广大教职工、司机、学生家长按时检修自己及其子女所用的车辆,确保其状况良好,防患于未然。
10、认真贯彻落实延庆县教育系统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确保学校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