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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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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街道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略;副指挥:略;成员:略。

2.安全事故应急队伍:

(1)各班主任

(2)各科任教师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2)严禁学生在教室里使用用电设备等。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5)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学习、演练。

(7)教育学生不私自上山,必须有家长陪同上山,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等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直接向街道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高度危险用电设备。

(3)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4)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5)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学习。

(6)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防范预案:

(1)定期组织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2)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

,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2.应急预案:

(1)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院诊疗。

(2)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出疹等症状,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4)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追究责任。

(四)体育活动及活动课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要求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体育课、活动课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然后才实施活动项目。

(3)按规定开展学生跳高、长跑等课程项目,事前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4)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2.应急预案:

(1)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或发生其它安全意外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2)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给予补充水份。

(3)发生上述第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4)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五)教室课间活动安全预案:1.防范预案:

(1)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2)学生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栏,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3)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

(4)要求学生在教室活动或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不要碰电源插座。

(5)要求门卫到点锁好大门,落实来人、车辆登记制度。

(6)定期检查教室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1)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2)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严重伤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六)交通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识。

(2)在校门附近树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来往车辆注意行人安全。

2.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其它相关部门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

理等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流行传染病预防教育。

(2)加强个人卫生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街道及相关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八)社会实践、校外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外出前认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杜绝师生在外滋事。

(2)加强门卫保安工作,外来未经允许人员,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应急预案: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十)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街道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我区辖区内的镇村渡口、渡船及其渡运的乘客。

第三条区渡口渡船和镇村船舶安全管理涉及多个方面。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执法监督检查为保障、渡口经营者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水上交通安全格局,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镇村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

(一)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定部门负责对渡口渡船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落实人员、职责和经费;

(二)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健全和层级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渡口渡船管理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

(三)渡口的设置及撤销。规范渡口渡船的承包经营市场,建立承包经营风险金制度,充分运用经济杠杆,从源头上整治渡船违章渡运行为;

(四)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落实必要的现场监管、监护措施,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五)搞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镇村渡口渡船更新改造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区镇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第五条海事处的管理职责:

(一)督促、指导渡船进行船舶登记和船员考试、发证。加强现场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三)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强化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镇村渡口渡船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必须依法采取责令临时停航、停止作业、驶向指定地点,禁止进港、离港等强制性措施,对发现有违章渡运行为的渡船,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可采取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四)制止和取缔“三无”船、渔船、农用船等非渡船从事载客、载车渡运;

(五)发生沉船或人员伤亡事故。展开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六)积极受理各级政府部门及群众反映投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确保水上交通违章必究;

(七)负责渡船的检验发证工作。严禁修造低标准渡船;

(八)调查处理渡船水上交通事故;

(九)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渡船的台账。

第六条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职责:

(一)积极参与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协助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除安全隐患;

(二)召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和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查出事故隐患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期。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镇村船舶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七条区交通局的管理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

(三)贯彻落实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四)组织协调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五)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以进一步改善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改善渡口设施,使渡口与公路技术状况相适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筹集渡口渡船更新改造资金,推广渡船标准船型和新技术,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码头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简单适用的原则,加快镇村渡口渡船改造更新;

(六)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期。加强对乘客上落秩序的维护和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七)协助各镇街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港航管理分局职责:

(一)监督检查渡口渡船所有人、经营人或者承包人执行国家渡船渡工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和渡工,按规定办理有关证照;

(二)对镇村渡口渡船依法进行安全检查。码头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三)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渡口码头的台账。

第九条公安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渡口秩序和治安管理。

第十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责:

(一)制定、完善本镇街的渡口管理方法。建立渡口渡船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渡口船舶、渡工、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时间。

序;

(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监督渡口经营行为;

(四)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沉船或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抢救。

(五)负责向群众、学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

(六)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并按基建程序,做好镇村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工作;

(七)规范、监督村(居)委会与渡口承包者的承包行为。

第十一条村(居)委会的管理职责:

(一)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负责组织人员在墟日、节假日到渡口、码头现场维护渡运秩序。制止和纠正“三无”船、渔船、农用船等非渡船从事载客;严禁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镇村渡口渡船超载、违规载车渡运行为。

(三)负责渡船操作人员的管理。至少配备1名镇村渡口专门管理人员。组织渡工接受培训,镇村渡口管理员要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四)组织村民制订“村民安全公约”加强对本村渡口及其渡船的安全管理;

(五)实行“以渡养渡”政策。用于码头及渡船的更新改造及管理资金,此项管理资金要专款专用;

(六)依法规与渡口承包者签订渡口承包合同。

第十二条渡船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与村(居)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必须按规定申请办理渡船、渡工证照。

(三)必须亲自或督促渡工每天记录《市镇村客渡船、车渡船航行记录簿》

(四)严禁非法载客、渡运汽车或超航区渡运;

(五)必须在明显的位置标明船名、载重线和乘客定额。

(六)不准在恶劣天气和洪水期间冒险渡运;未经批准。

第十三条渡口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参照《省乡镇渡口管理方法》规定。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经批准设置的渡口,必须实行“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制度”

第十四条设置或撤销镇村渡口必须由渡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送区交通局审核,跨市(区)经营的渡口须经区交通局同意,涉及堤防安全的还须经区水利局同意,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按照“建桥撤渡”原则。提高渡运安全系数。

第十六条渡口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经过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二)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

(三)具备码头或台阶、缆桩、跳板、照明等便于货物装卸、旅客上落的安全设施。

(四)渡口设置候船室或候船亭。

(五)渡口竖立有明显的渡口安全管理制度”十不准开航”渡口守则”和“乘客守则”牌。

(六)配备1名以上具备水上安全知识和技能。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七)渡口应当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八)渡船应办理船舶保险和乘客意外保险。

第十七条渡口承包单位(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渡口承包以船公司经营为主。逐步向全面实行船公司经营的方式转变,规范经营行为;

(二)渡口承包期不少于3年。

(三)渡口承包招标应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四)渡口承包合同应以渡口承包人(经营人)为安全生产主体。违章渡运与经济处罚挂钩;

(五)渡口承包者应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缴交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金。

(六)渡运承包价、过渡收费标准应在承包前由物价部审核。

第十八条渡船具备下列条件,方准航行: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五)配备其他必要的航行资料;

(六)配备足够数量、完备、有效的消防、救生、信号等必要的航行设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渡运:

(一)超客额或超重的

(二)船体有裂缝或有漏水的

(三)天气恶劣、对航行安全有危险;

(四)船舶证书超期或渡工无证的

(五)载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

(六)其它有碍渡船安全航行的

第二十条渡工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掌握驾驶渡船技能,会游泳,并经海事部门考试合格领有合格证书;对于在载客超过12人或载运危险品的渡船上任职的渡工应当按照规定经过相应的特殊培训,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

持有相应的有效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渡工应保持相对稳定。

每天记录《市镇村客渡船、车渡船航行记录簿》必须自觉维持乘客上落船秩序,渡工必须做好渡船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不得随意停航罢渡,不得刁难乘客。当渡船在航行中发生危险或乘客落水时,渡船人员必须积极抢救。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应及时拔打12395水上求救电话。

第二十一条乘客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渡船停稳后。不得争先恐后,上船后按指定位置坐好或站好,不得坐在或蹲在渡船的左右两舷侧板上;

(二)自行车、摩托车、其它物品必须按渡工指定位置放好。一辆自行车或摩托车或50公斤物品按一个乘客额计算;

(三)船满载时。后上者应自觉离船,渡工有权责令后上者离船;

(四)听从渡工指挥。不得惊扰骚动;

(五)应自觉交纳过渡费。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渡运汽车、证照不全或失效的渡船擅自航行的一律由海事部门予以强制滞留。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方法》镇村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渡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镇村船舶安全管理员未按本方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镇村船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开通社会监督举报电话。接到镇村船舶安全管理隐患举报后应立即安排有关人员核实情况,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街道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事故控制目标。(自查得分20分)

2014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体目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日常工作目标。(自查得分:65分)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调整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履职的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辖区单位代表为成员的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安办,配齐配强了2名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各社区均落实了以主任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加强了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街道对安全工作的各项经费支出予以全面保障,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街道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与各辖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单位法人代表(业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街道安委会对辖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落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五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街道还专门将安全社区建设促进领导小组更名为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并召集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工作,签订《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责任状》,落实责任,为安全社区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

2、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一是街道、社区对已建立好的基础台账及时修订,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台账信息的真实性。二是进一步巩固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成果,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四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听取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安全隐患监管中的各种隐患和问题。五是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委会,通报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研究预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街道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社区建设”、“城市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为契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一是通过街头宣传、会议、板报、挂图、墙报、黑板报、辖区单位led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宣传质量和拓宽宣传途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2014年安全工作,共印制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张贴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标语600余条,出专栏12期,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了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切实开展政策法规培训。8月1日、22日,组织酒都饭店、梅西百货等辖区单位参加由区安监局举办的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及粉尘知识培训班。另外,还组织辖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区上举办的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社区、辖区各单位也积极组织居民、员工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人数达2000人以上。三是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新闻网、新闻网、新闻网、日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宣传报道31次。此外,街道、社区还就安全生产、安全社区建设发了近50期工作简报。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二字家喻户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开展隐患排查、突出治理重点。今年以来,以“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各类专项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性的隐患排查整治;街道主要开展了危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职业健康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合安全监管力量联合上级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领导带队,点面结合,分组包片,每次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一是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企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以及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二是检查消防安全容易存在隐患的商场、网吧、学校、酒店、地下仓库、农贸市场、寺庙、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三是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完好情况、检测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安全检查。今年,街道开展日常安全检查30次,组织集中检查25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深入辖区各单位、商场、网吧、学校、酒店、地下仓库、农贸市场、寺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出一般隐患128起,较大隐患2起,现场整改113起,限时整改15起,向天主教教区、酒都农贸市场、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等责任单位发出整改函3份,已整改1处,现有2处正在整改,有效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持续推进安全社区,有效提升安全保障。按照省、市、区党委政府安全社区建设的统一部署,秉承“安全、健康、和谐”之理念,着力预防和减少事故与伤害目标,紧盯“两高一脆”和“三重一需”,把握“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灵魂,以强化保障、发动群众、整合资源、项目引领为抓手,遵循组建机构、启动建设、信息交流、建章立制、安全诊断、制定目标、策划项目、组织实施、总结完善、申请评定十步工作法,竭力围绕社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安全、老年人儿童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场所安全、食品安全、涉水安全等11个大项目和39个子项目开展工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居民满意度持续上升。2014年4月9日,我城安全社区建设接受省级专家组现场评定,在评定组领导和专家们充分肯定的情况下,我城根据专家组评定反馈意见,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于2014年7月18日顺利地通过了省级专家组的复评。

6、夯实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为切实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街道和社区相关人员在应急处置中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消除事件隐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城制定了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各部门行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墓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街道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完善了应对各类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制定了更加详细具体、可操作较强的应对措施。同时,要求辖区各单位、社区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完善预案并开展演练。二是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我城对拟定的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多部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细化预案内容。今年,酒都饭店、国美电器、东风商场、教工幼儿园、中山街小学、武庙街小学、前进社区等辖区单位相继开展了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查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软件资料建设。一方面是街道做好资料收集和情况汇总,责任单位上报的各种信息、总结、通知等资料安办都进行收集归档,完善资料的采集。同时,对资料认真核对后上报,特别是一些文件的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街道都要指派专人送达,确保文件送达的及时性。另一方面是对往年的资料进行整理,从中吸收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动态安全督查。(自查得分10分)

老城区安全历史问题较多,我们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一是教工幼儿园、武庙街防高坠物得以妥善解决;二是武庙街小学消防通道已于今年9月正式打通;三是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今年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匡时街等5条街巷以街为市市场己于9月15日顺利取缔,有序入驻酒都农贸市场;四是口袋院栅户区改造试点成功,第一期18户居民己顺利搬迁至江北龙泉苑小区,第二期30户居民可望在明年初住进新家;五是中心路批发市场火灾隐患的老大难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启动;六是东街夜市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己基本就绪,待市区领导将搬迁地点定夺后,可立即实施;七是棚户区隐患排查治理,已上报整治方案及整治资金预算,待区政府批复后开展实施。

街道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发〔2007〕160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我县自然条件复杂,干旱、滑坡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发。进入汛期雨季,极易出现河水陡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毁损道路,淹没矿井,雷击现象也多发,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煤矿、危化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的任务异常艰巨。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防汛安全投入,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街镇乡及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加强险路、险段的整治,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等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及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交警、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道路交通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对重点路段实施严防死守。

1.认真排查隐患。县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对境内的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要联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排查,重点排查县、乡道路,将塌方、水毁隐患和多雾路段登记造册,制订相应的防治方案。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各街镇乡和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管养职责,全面落实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整治和监控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制作相应的警示标志。

2.落实防范措施。国土、交通、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提高对恶劣气象的防范意识。交通部门和路权单位在道路设计施工中,要高度重视边坡的地质勘查,做好道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订有效的治理塌方和滑坡的方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详细查明公路沿线的危岩、不稳定斜坡等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预加固、截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监测预警工作。

3.加强路面监管。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恶劣气象制订相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实施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要路段、重点路口、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

气象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在公众信息网上开通恶劣气象和地质灾害信息通报平台,将恶劣天气信息和地质灾害信息(包括具体方位、严重程度、变化情况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及时上网。气象、国土、交通、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产路权单位、道路管养单位、运输企业等要建立定期上网查询制度,确保恶劣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到位。

4.制订工作预案。县政府将组织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制订和完善恶劣气象下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预案。预案要针对行政区域气象和地质特点,制定分级响应措施,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实施程序、安全措施和具体要求等多方面严格规定,重点落实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工作职责。路权单位要根据道路灾害隐患的具体情况,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监管,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提高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处置能力。

(二)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街镇乡及交通部门要以提高船员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针对性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进一步健全防洪抢险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成功率。

(三)煤矿安全方面。汛期是煤矿事故多发季节,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淹井、垮塌、滑坡、雷击事故发生。大到暴雨天气,井工开采矿山企业必须撤出井下人员,严防淹井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配备专人,落实责任制,完善水文资料档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资,进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和汛期方案应急演练。

2.严防煤矿透水事故。各产煤乡镇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排除,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煤矿企业实施严管重罚。要建立预警强制撤退机制。县气象局要及时暴雨、雷电预警信息,煤管部门、乡镇收到气象部门的暴雨、雷电气象信息,要迅速通过电传、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达到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水害严重矿井、下山开采矿井,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3.各煤矿企业和当地政府要加强对煤矸石山的安全监管。必须做到专人值守,严密监控,严防垮塌导致伤亡事故。

4.严禁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水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老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各产煤乡镇要组织煤矿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企业按照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组织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加强应急救援。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水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县煤矿救援队要对救护车辆、开关、电缆、排水管道、水泵等抢排水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备足各类零配件和易耗品,装备器材保持战备状态。

(四)抓好建筑防汛安全。各街镇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对人口密集地及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防汛安全。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落实雨季防雷击等措施,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工作。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特别要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学校、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材、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要按照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对重点隐患和高危部位实施24小时严防死守,确保汛期安全。

三、加强协作配合,搞好值守应急,形成联动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街镇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汛期安全。各街镇乡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靠前指挥,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要层层建立“一对一”的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和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落实到隐患排查整改、现场监督管控和应急抢险救援的全过程,要认真分析查找确保汛期安全的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狠抓工作落实。对于,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防汛设备、材料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分工负责,严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对本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级有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街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监管、监察和督查。

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制订检查督查方案,将汛期领导带队检查安排情况登记列表,于6月22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抄送县安监局。

街道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黄金周是我市建立假日旅游协调制度以来的第20个黄金周。假日旅游有力地拉动了市场消费和经济增长,带动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在推进我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黄金周历来是全年游客出游最为集中、市场供给压力最大的黄金周。辖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按照省、市假日办的有关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长假持续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确保黄金周安全有序

安全工作是黄金周旅游重中之重的工作,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黄金周的成功。辖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旅游安全责任,消除旅游安全隐患。要对黄金周期间可能发生和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苗头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区假日办。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做到熟悉程序,反应快速,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景区、重点地段、重大设备设施、重大节庆活动和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安全监控和防范,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要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区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要根据春节旅游的运行规律,更加重视旅游交通安全,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的地区如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商场等,和时段、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组织和疏导,严查旅游车辆和游船违法运营行为,严禁超速、超载、超时运营。(二)加强旅游接待单位管理。区安监、消防、旅游、卫生、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热点旅游景区(点)、旅游酒店、宾馆旅社、游览游乐设施、重大节庆活动、休闲度假场所、旅游餐饮企业等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三)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是检查各旅游酒店、宾馆、旅社要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检查测试内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火灾器具、交通通讯工具状况,对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彻底检查,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强酒店内部和周边的治安安全,严密防范拎包、盗窃事件的发生。其次要检查各旅游景区(点)要注意各项设施设备、用电安全,及时清理景区内的残枝败叶,危险地段要加固围栏护栏,并制作设置安全警示牌。为进一步加强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于黄金周前,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在此之前,要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检查,查找漏洞,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三、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我区作为中心城区,是全市主要旅游接待区域,因此要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是确保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要做到:(一)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诚信旅游,诚信”活动内涵,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二)从月日--日继续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由区旅游局、工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民政局、中华街道、鹭江街道等单位参加。要完善综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整规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

四、启动旅游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制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从月23日至月日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务必在月27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大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重要景区、重大活动、宾馆酒店和“海上游”等重点旅游项目要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迎接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全检查。

(二)及时启动黄金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黄金周期间,市假日办将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统筹协调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和景区景点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工商、安监、卫生、旅游、交警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共同维护好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区旅游投诉机构(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要实行全天候受理投诉制度,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