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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我辖区版图面积2174平方公里,共辖21个乡镇6个办事处,下辖378个社区村居,3490个社区村(居)组,目前我区上年末总人口46.39万人,上年末常住总人口44.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2.68万人,城镇人口21.62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22.13万人,所占百分比为49%。根据城乡劳动力资源采集有效进系统总人数248592人,其中农村劳动力人数193725人,城镇劳动力人数54867人。
(二)就业情况:就业人员总数为233440,16-54岁女性有130944人,其中妇女就业人数为109717人,就业率为83.8%。
(三)创业情况:自主创业妇女人数103人,创业的主要行业服务类、种植、养殖。
(四)失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情况: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812人,其中妇女失业人数为1971人,所占百分比为52%。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2724人,其中妇女人数1226人,所占百分比45%。
(一)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20__年小额担保贷款总金额909万元,其中妇女获贷金额为618万元,所占百分比为68%;发放136笔贷款,其中妇女获贷人数为82人,所占百分比为61%。
(二)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妇女创业人数82人,带动妇女就业216人。
(一)搭建就业平台,提高职业介绍服务质量,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坚持市场就业方针,通过完善和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为宗旨,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服务。举办了大型“春风行动”,大力宣传了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共计发放春风行动卡8756份。20__年举办组织专场招聘会10场,有162家招聘单位参加举办的招聘会。如__科技公司专场招聘会,从全区劳动力筛选128人送往__高新企业__科技公司务工,经公司人事部考核其中70人合格,其中妇女23人。
(二)扎实开展妇女就业培训工作,不断拓展培训领域。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妇女创业意识和能力,提供专家咨询、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突出创业意识培训,提高全民创业意识。聘请副高职称的创业指导师,通过丰富的案例有趣互动的了解“怎样创业、创业途径、创业注意事项”以及创业后能享受国家那些优惠政策的讲解,使参训妇女增强了创业意识、对创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提升了就业创业能力,更让他们树立了理性的创业思想。
(三)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20__年此项工作启动晚,要求高,任务重,不易操作。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享受此项政策,我局积极创造条件,狠抓落实。一是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家界分行签订了小额担保贷款协议。此协议双方多次讨论协商,并经过区人社局法制股、区法制办、区人社局、区政府审批,该协议既最大限度地防范了担保风险,又解决了贷款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3个百分点后不予贴息的难题;二是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市邮政储蓄银行三家发文制定小额贷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资金来源、贷款程序、操作办法,各部门、乡镇办事处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三是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分赴各乡镇办事处,20天时间深入到341个家庭,逐个现场查看评估。
(一)传统观念影响妇女创业就业。一是由于农村家庭中“男尊女卑”思想观念的影响,认为妇女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家庭,操持家务,尤其是农村中很多家庭,男劳力外出打工,家庭中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教育都由妇女承担,使广大妇女既没有创业的动力也没有创业的基础条件,致使妇女创业就业的主动性和客观条件不足。二是部分女性受传统择业观念影响,还没有从“单位”、“机关”、“贵贱”等劳动观念中解放出来,缺乏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精神,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淡漠,致使女性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力不足。三是性别歧视也一定程度影响女性就业。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但由于操作性不强和缺乏相关罚则,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如女大中专毕业生的求职经历比男生更为艰难,一些文化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女性就业难度更大,不少企业不想承担女性生育等五期保护带来的成本,使妇女就业增加了难度。
(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让妇女创业就业缺乏支持。有效的服务源自有力的政策支撑。近年来,各级
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就业法》等,其中的政策措施考虑到了妇女创业就业中遇到的方方面面问题,然而,由于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妇女的认识不到位、政策的监督落实不到位,致使很多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得不到很好落实,妇女创业就业缺乏有力支持。(三)妇女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发展,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之相比,目前妇女劳动力的文化状况、技术水平、知识储备和创新能力都有不少差距。妇女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就必须尽快提高素质,增强自身的能力。
(一)一是创业培训方面,大力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帮助其解决知识储备和经营能力问题,探索“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模式。二是在创业环境方面,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女性创业的艰辛和勇于创业的精神。妇联可以树立、培育、表彰各类创业女性,鼓励更多的妇女走创业之路,要关心创业女性的生活和需求,为她们提供学习、交流、沟通的发展平台。三是可以制定实施鼓励女性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招收女性的优惠政策,通过政策鼓励等手段来促进女职工的充分就业。
我市申报就业创业的民警家属61人,(其中需就业的45人,需创业的16人),年龄结构在30至50岁之间;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其中本科7人),高中学历17人,中专学历11人,初中学历3人;家属年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的39人,1万元至2万元的11人,2万元至3万元的11人。42人掌握一些基本技能。想从事的就业领域分别为销售员、教师、办公文员、生产工人、手工编织、服装加工、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项目,有25人想参加培训。有创业志愿的家属有基础的5人,能自筹部分资金的9人。创业项目集中在种植业、餐饮业、批发、绿色洗衣、服务、修理、医药等。
根据以上数据,全市民警家属需就业创业状况呈如下特点:
1、年龄有些偏大。全市就业家属人数45人,30岁以下的8人,占家属总人数的17。8%,30岁至40岁的家属19人,占总数的42.2%。40岁至50岁的16人,占总数的35,6%。50岁至60岁的2人,占总数的4,4%。由于就业面偏窄、工种少,年龄偏大就业难,像服务行业餐饮、美容美发等需要30岁以下人员。
2、年人均收入较低。全市调查中显示,家属年人均收入1万元的10人,总人数的占16,4%,收入低,花销大,经济紧张急需就业创业。
3、文化水平较高。需就业的家属6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占总数的49,2%,中专11人占总数的18%,高中17人占总数的28%,初中3人占总数的4,9%。
4、选择的岗位偏高。需就业的45人中,想当教师的9人,占总数的20%,办公文员14人占总数的31%,销售员2人,占总数的4%。由于我市民警家属的文化水平较高,决定了她们选择就业岗位偏高,期望值过高是与她们的文化素质和愿望决定的。
5、有基础的较少,能自筹部分资金的较多。16名创业人员中仅有5人有创业基础,占创业总数的31%,能自筹部分资金的9人占总人数的56,3%。
1、提供就业岗位。各级妇联组织共提供就业项目21个,就业岗位70个。2、提供技能培训。一是创业培训,结合SYB普惠制培训为警嫂创业提升创业能力。二是岗位培训,提供家政服务、计算机、手工编织、美容美发等多种技能培训。3、贷款扶持。积极争取巾帼创业循环金、小额担保贷款优先照顾警嫂
(一)问题
1、创业意识不强阻碍了她们就业创业
一是畏难情绪严重,进取意识不强。在调查中,有近60%以上的妇女对自主创业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保守,满足现状,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妇女
担心投资不赚钱,害怕失败,依赖政府思想很浓。二是家庭事务繁重,制约了创业就业意愿的实现。民警工作忙,没有时间做家务,家属家务繁重等诸多困难,限制了她们外出创业就业的积极性,甚至放弃了创业就业的机会。
2、期望值过高限制了她们就业创业
部分家属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缺乏竞争意识和吃苦精神。表现在市场期望值与市场行情不符,不愿从事条
件差、待遇低的低端岗位,一味追求环境好、工资高、离家近、工作轻的工作,人为缩小了择业范围,增加了就业难度,造成了就业需求与用工实际之间的不平衡。
(二)对策
一、以统筹发展为根本点,创新思路,引领妇女积极参与创业富民
1、全面启动“创业富民”活动,优化妇女创业氛围。一是以白箬铺镇光明村为主体,从六个方面(开展一轮专题调研、组织一系列专门培训、组建一支巾帼文艺宣传队、举办一期“女性创业大家谈”研讨活动、组织一次学习考察、开展一系列评比表彰)着手,全面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创业富民活动试点工作的方案》,并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县推广。二是配合市妇联,开展“创业富民·巾帼建功”七大系列活动:进行一次女性创业情况调研、培训一批创业女性、培植一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举行一次创业女性联谊会、组织一个“创业女性巡回报告团”、开展一轮“岗企结对”活动、表彰一批创业女性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2、加强妇联实体建设,提升妇女自主创业水平。一是加强对乡镇妇女培训阵地的分类指导和品牌建设;二是着力抓好县妇联妇女培训场地建设,力争创办“女性创业就业指导培训中心”、等1-2个“妇”字号实体。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当前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下企业大幅裁员、农民工纷纷返乡的现实,开展对下岗、返乡女性的新一轮再就业培训;二是面向农村剩余女劳动力,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工作,促进劳动力转移;三是对有创业意向的女性,帮助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提高女性创业成功率。同时抓住县委县政府行政中心搬迁契机,争取创办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以家庭建设为着力点,推陈出新,引领妇女共同构建和谐
1、打造特色家庭创建品牌。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家庭文明建设之首,以创建“和谐家庭”为主,树立特色家庭为辅,努力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创建氛围,力争使全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率达到25%以上。
2、扎实抓好家庭教育工作。一方面以家长学校为载体,着力办好“母亲课堂”,通过开设菜单式培训课程,帮助“自然母亲”成长为“合格母亲”。另一方面继续实施“关爱留守儿童阳光行动”,策划组织1-2次以促进“知心伯伯/阿姨”与留守儿童间交流互动为主题的活动。
三、以依法维权为落脚点,优化环境,引领妇女着力建设平安
1、提升维权水平。以将矛盾处理在最基层,化解在最萌芽状态为目标,继续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开展好信息搜集、纠纷调处、法制宣传等工作。重点关注农村失地、离婚妇女及留守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分析,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2、强化扶贫力度。继续开展各类走访慰问、结对帮困活动,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
3、突破“两纲”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母婴保健水平;二是完善信息平台,定期编发《妇儿信息》,发挥上传下达作用,推动跨部门联动,促进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
四、以能力建设为支撑点,激发活力,切实服务“两型”建设
一、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情况
(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了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市政府制定了《**妇女发展纲要(20**—2**0年)》,将妇女依法享有的六大权利纳入其中,由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任务分解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市妇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内容。同时,将学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尊重妇女、关爱母亲,自觉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正在成为社会意识的主流。
(二)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近年来,**市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力度,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农村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关于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到20**年底,**市女干部达到1728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20.2%。其中,有厅级女干部4人,县级女干部124人,科级女干部764人,除广饶县委班子因干部调整暂时缺配女干部外,市、县区、乡镇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女干部。市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50%和56.7%。女性进村“两委”比例达到16.**%。市和县区两级人大代表中,妇女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1%和22.8%,两级政协委员中,妇女所占比例分别为17%和23.5%。女党员数量明显增加,**市女党员达到13098人,占**市党员总数的15%以上。
(三)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得到重视。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是消除妇女贫困、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的首要因素。**各级妇联加大“春蕾计划”实施力度,资助年幼贫困女童完成义务教育,对大龄女童开展后续教育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女职业培训。目前,**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达到100%;初中女生巩固率达99.32%,高中女生毛入学率达91.32%;培训农村妇女27.5万人次,有3.39万名妇女获绿色证书,2.32万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职称。
(四)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落实。目前,**市全社会从业女性52.1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6.1%,其中城镇单位从业女性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39.2%。妇女就业层次明显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到了41.5%,科教文卫金融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女性从业人数上升,一批知识女性跻身于高科技领域和新兴产业。就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从事第三产业女性5.35万人,占比重39%。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行业可规定录用人员性别比例以外,其他单位均不得提出性别限制。近两年**市新招录公务员中女性比例均超过55%。广大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更多的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今年**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中女性占到39%。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逐步落实,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不断扩大。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劳动保护条例,98%的企业严格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
(五)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保护。**各级妇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持管、防、治、建多管齐下,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18个,为受害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注重保护妇女生命健康权,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妇幼保健网络。20**年,**市妇联与卫生局联合争取将农村妇女“两病”普查纳入市政府为民所办实事,免费为**市13.78万名年龄在35—49岁之间的已婚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乳腺癌、宫颈癌”健康普查。
(六)妇女的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得到维护。**各级妇联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十星级文明户”、“零家庭暴力村庄”等的创建活动,尤其是平安家庭创建纳入了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依法维护婚姻家庭权益。各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妇女维权法庭,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原有的“138”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等维权机构的基础上,与综治办、法院等14部门联合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与市综治办等7部门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中心”,与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家庭暴力救助站。**建立了妇联特邀陪审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有22名妇联干部被法院聘为特邀陪审员,13名妇联干部被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市有1000余名司法工作者和妇联干部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
二、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营造《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上下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各项规定深入人心。一是深入基层宣传。**市妇联将每年三月份作为普法宣传月,集中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妇联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文艺汇演、举办模拟法庭、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家庭,将《妇女权益保障法》送到妇女手中。二是借助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的优势,扩大法制宣传的辐射面。**市妇联通过“**妇女网”维权驿站以及“三八”节前后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做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三是开展互动宣传。向社会公布138等妇女维权热线,及时为咨询者、求助者排忧解难,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等,促进了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激活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市妇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妇女维权工作和为上访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各县区都设立了妇女儿童权益部、法律顾问处等服务机构,;乡镇设有妇联干部参与的司法调解中心;村有妇代会主任参加的调解委员会,从而形成网络。实行全日制接访制度。同时,加强工作研究,认真调查,避免错判。实施办信工作“绿色邮政”工程,引导妇女群众通过写信途径反映问题,规范秩序。二是建立健全维权保护机制。近年来,**市妇联坚持把源头维权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加大源头参与力度。针对家庭暴力投诉上升及妇女法律援助等问题,**妇联与联合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的意见》、《关于建立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138”妇女法律服务热线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使妇女维权工作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得到了落实。
(三)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引领妇女创业就业。一是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本领。面向农村妇女深入推进实施新型女农民培训计划和“巾帼星火创业培训计划”,根据当地产业布局有针对性地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面向城镇妇女开展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本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面向女企业家开展现代管理知识和经济形势培训。面对毕业女大学生举办就业创业指导报告会。二是搭建援助平台,为妇女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开展妇女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就业信息对接”网络招聘活动,将“**妇女网”与“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进行链接,实现了资源共享,拓宽了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渠道。充分发挥女能人的带动作用,鼓励女企业家和致富女能手带头消化安置下岗女工、女大学生、返乡女农民。实施“信贷助推万名农村妇女创业行动”,为创业妇女提供资金扶持。
(四)参与平安创建,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创建平安、文明、和谐家庭的目标,以家庭为主体,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治安防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家庭、安全措施进家庭、纠纷化解进家庭”“五进家”和家庭“无毒、无赌、无黄、无、无传销、无暴力”“六无”活动,提高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的意识。二是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目前,**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村庄建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16处,为流动妇女提供了学习培训、健康教育、法律帮助、文化娱乐等服务,维护了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平安家庭护全运平安”、争创“优秀妇女维权岗”、“零家庭暴力社区”、“零家庭暴力村庄”等活动,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一是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贡献。二是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生活富足安康、村风文明向上、村容整洁美观、家庭和谐幸福、妇女素养提高”的目标。三是开展“净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提高家长指导孩子健康文明上网的能力。四是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家长学校,举办优秀家长巡回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家庭教育普及率。五是开展“爱祖国、爱家乡”书画摄影大赛、“小海豚”故事大王比赛等活动,丰富了妇女儿童的文化生活。六是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模范典型。
(六)注重办好事、实事,保障妇女弱势群体利益。一是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开展“结对认穷亲”活动,授技能、上项目,帮助脱贫致富。对劳动能力差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采取给予物品和资金救助的方式,改善她们生活状况。二是开展“为妇女送健康”活动,开展了“关爱女性”免费健康查体活动。三是开展“同心牵手”结对帮扶活动。发动志愿家庭与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在精神和物质上对灾区贫困家庭进行帮扶援助。做好联系村帮扶工作,帮助所联系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五是争取政策对农村少儿舞蹈美育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了她们的教学能力。
三、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某些领域中仍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不够广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观念还不够深入。在工作中,往往偏重于把广大妇女群众作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点宣传对象,对男性尤其是各层次的男性领导干部宣传的力度不够,致使部分单位和领导对妇女维权工作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保障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在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得不到全面落实。
二是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在城市,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正职人数偏少,副职实职较少,个别应配备女干部的岗位尚未配齐。同时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在农村,由于受到“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思想和从夫居习惯的影响以及农村换届过程中职数限制等原因,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不高。
三是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依然存在。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突出,个别单位和部门在招工中存在招男不招女、减员增效中裁女不裁男的问题。企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也时有发生。部分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困难企业的女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较差,安全卫生设施不配套,“四期”保护做得不够好,不能按时查体,存在加班加点现象等。
四是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随着**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出嫁女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及村民待遇权益受侵害问题日益凸显,部分村通过村规民约、村民大会或村委会决议等方式,限制和剥夺出嫁女应享有的土地补偿金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和村民待遇,侵害了农村出嫁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因为农村土地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相关规定,导致农村妇女在结婚或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及其它相关权益。
五是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家庭暴力和重婚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女性在家庭中受歧视、虐待、残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一些地方和范围内还根深蒂固,等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依然存在。
四、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更有利于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环境。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根据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更加适宜和更加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妇女群体、对各级党政领导、对司法执法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妇女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增强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推动性别意识进入领导决策主流,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性别平等观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推进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进高校、进机关,扩大性别平等教育的普及面;进一步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注意提高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男女平等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重视妇女参政议政,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女干部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女干部脱颖而出的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女干部尤其是年轻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为女干部提供接受培训和开发能力的机会,提高其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二是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在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立法、司法实践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通过人大执法检查、调研等渠道,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方面执法检查监督,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得以全面实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守法经营,避免和减少性别歧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促进建立稳固和谐的劳动关系。四是进一步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预防作为重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
(三)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维权工作的机制。一是完善预警分析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自下而上,组织健全,网络完善的政治和社会优势,建立健全妇女权益问题预测预防制度。做到妇女问题反映强烈随时报,重大事件当天报,情况按月报,动态分析按季报。逐级定期收集、排查妇女维权的新动向,及时把握妇女问题的新趋势,适时为法律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依托维权志愿者队伍、法律工作者队伍,在社区建立以妇联组织为主,相关人员参与的妇女心理咨询中心、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法律服务网点,为妇女提供、咨询、投诉、援助等全方位的维权服务,形成妇女维权工作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筑起第一道防线。二是不断完善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格局。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重视和完善人民监督,注重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报道,建立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具有长效监督作用的监督协调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整合各部门的资源,集中各方面力量,加强对涉及妇女权益保障重大问题和案件方面情况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妇女权益的难点、重点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人大、政协支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妇女维权工作格局。
(四)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妇联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专兼职干部队伍,是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保证。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联的职能和作用也进一步做出了规定,为妇联组织更好的发挥优势,开展工作,履行职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不断加强培训,增强各级妇联维权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维权的自觉性,提高妇联维权干部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准确把握妇联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依法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水平,使妇联维权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
一、深入学习实践,强化科学发展思想意思
二是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促稳定”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为贯彻落实通办[200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县妇联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妇联一是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任务、主要措施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结合妇女儿童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通过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妇联干部的学习意识、效能意识、和谐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洁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妇联干部队伍,把妇联机关建设成为妇女群众满意的、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和谐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树立好新时期妇联干部的新形象。
二、以发展提高为主题,继续深化三大主体活动
半年来,县妇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县,产业兴县”的目标,扎实开展三大主体活动,促进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双学双比”活动紧紧围绕科技兴农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引导帮助农村妇女转变观念,联合有关部门举办蔬菜种植、葡萄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余60人,涌现出了一批妇女典型。如临口镇临口村马冲组的养牛专业户杨秀英、江口乡江口村二组的香菇种植大户石大菊、溪口镇溪口村沙坪头组的无公害种植户游云惠等。菁芜洲镇地连村妇代会主任李世梅获2009年怀化市“巾帼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巾帼建功”活动继续在“巾帼建功”示范岗中实施星级岗考核制度,积极帮助县级巾帼示范岗申报创建市级、省级乃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今年,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这是我县继2005年以来国税局获得该荣誉称号来第二个获得该荣誉的单位。县广电局电视台、电力公司财务部被怀化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怀化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同时,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她们送上了一份社会的温暖。与县总工会、团县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业、促和谐、谋发展”实践与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在全县各级工会系统、妇联组织、团组织共同开展以关爱、扶持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为主题的实践与服务活动。目前,活动正在开展之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原来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今年我县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对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对象、评比表彰等作了具体要求,加强规范管理。2009年2月,我县又有15户家庭荣获怀化市“绿色家庭”荣誉称号。截至目前,我县共有51户家庭荣获怀花市绿色家庭荣誉称号。今年“三八”期间,对47户县级“绿色家庭”进行了表彰。
三、加大维权力度,积极做好儿少工作
四、积极组织“三八”、“六一”两大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