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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纵观我国历史长河,可以看到许多值得追溯和深思的章节,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相对西方国家来说起步较晚,但却在一定时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明清时期可以说是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在这期间中国经历了西方文化的洗礼,又经过了的创伤,但是也为资本主义在中国发芽、生长提供了一定的基础条件。本文将从我国明清时期资本主义发展的特征与发展条件着手,进而分析了资本主义在我国难以发展的原因,最后得出了对我国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启示。
关键词:资本主义明清时期发展
追溯起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应该是在明末清初时期,而中外历史界也最关注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发展,因为资本主义的起源在明清时期,所以,至今仍然有大批史学家与经济学家钻研该问题。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时间,据推算应该在公园十五世纪中段,之后经过十六、十七两个世纪的发展逐渐开始有所起步。而十八世纪末期彻底打破了旧中国传统小农经济模式,在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影响下,半殖民半封建中国开始步最初的资本主义歪曲的探索道路。
一、明清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
资本主义在我国确实是始终无法进行到底的一项运动,正是因为只是在封建中国短期存在过,所以资本主义在中国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存在,这也充分说明了资本主义其实并没有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一个固有时期的状态。明末清初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具有自身一些特点。
在明代时期,资本主义未能形成是因为一部分国内剥夺生产者的现象消失,而且社会小生产者的分化速度也逐渐变得缓慢,这段时期国外的资本主义状态还未真正形成,因为并没有一个相对集中的资本积累,此时在少数地区寥寥无几的资本主义生产力量也十分薄弱。清代时期,部分东南地区拥有着较高的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但也未能为资本主义的兴起提供充足的社会经济条件。而当时,地主阶级却拥有十分强大的经济实力,少数地主完全可以掌控所管区域的经济活动,这就是明代资本主义萌芽形成的最初形态,虽然因为封建社会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资本主义萌芽都未见起色。
二、资本主义难以发展的原因
在我国明清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举步维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原因并不只是一方面,下面将对资本主义难以发展的原因进行详细阐述。
1、封建社会自身条件的阻碍
封建社会在中国已经存在了不止一个世纪,因此,无论明清时期的中国如何发展都无法打破封建制度与封建专制统治的固有模式。抛却封建专制制度的起源不说,封建地主制在我国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封建制度的顽固存在并不能靠短期的经济发展就能连根拔除的,它深深地植入在每一个封建中国人的心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本主义无法得到在明清时期的中国得到顺利的发展。
2、中国自身的封建社会生产力
秦汉时期以来,中国经济就开始了漫长又稳步的发展,即使在后来的唐宋元明清朝,封建中国的社会生产力都处于较高水平。但是,尽管生产水平达到了一定要求,可是封建社会生产仿佛一个圆圈,始终循环前进,无法做到向前发展。因为战乱原因的影响,导致每一次战乱后社会经济都要重新起步发展,这就形成了在封建中国要无数次零起步来使社会经济复苏,严重破坏了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积累条件。
3、封统治者的建专制主义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明清时期,中国大部分商业如纺织业、制造业等都属于清朝官府机构的御用制造厂家,无论新兴行业发展速度多么迅速,都无法逃脱被封建专制主义掌控,几乎每种产业都是作为明清朝官府机构而存在。不仅如此,明清封建统治对社会小农经济进行了严重的限制和干涉,曾经占有社会主导地位的封建手工业已经被限制发展成为副业地位。自古以来,我国封建统治政府禁止商业发展,严重的“重农抑商”政策成为了资本主义萌芽无法顺利发展的主要障碍。尤其是明清时期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往往都是封建专制主义的支配城市,它们无法自由发展,无法获得自身经济的独立。
三、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启示
首先,我国明清时期的资本主义萌芽现象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经过几番周折资本主义最终无法在我国得到较好的发展,更说明了明清时期我国的封建制度顽固的根基对明清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非同小可。它代表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程,也代表了明清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普遍发展水平。尽管资本主义并未在我国历史上有过真正含义的发展时期,但却为后人对资本主义的研究提供了充分的历史材料。
其次,只有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做铺垫,才能够推动社会新的生产方式的顺利运行。无论经济多么发达,仍旧需要先封建专制主义之后才能够有空间去接纳的新的社会生产方式。明确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没有长期发展下去,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坏事,资本主义的消亡使得中国逐渐意识到自身发展道路是否正确,也为后来民族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正是资本主义的失败才拥有了今日社会主义的成功。
四、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浅析得到了一些启示和结果,从本文研究中可以看出人们研究历史的人不能单纯的从历史学方面谈历史,而是必须要认真学习与时俱进的知识理论,掌握大量史料,对历史学以外的其他科学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如今,我国的经济日益向前发展,而经济全球化也必定使得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紧密相连。在新时期的社会形势下,中国必须勇于前进、开拓进取,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才能够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1]杨益.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和近代资本主义间的关系[J].历史学习,2004(11).
[2]刘光临.回归传统:历史学视野中的资本主义[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3]广红娟.论资本主义萌芽与市场经济萌芽相互关系及其学术应用[D].西北大学,2010.
[4]殷松华.明清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J].历史学习,2006(2).
英文摘要: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 in the feudal Chinese society have remained an important issuein the study of commodity economy history.However,the explora-tion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odi-ty economy in the feudal Chinese society must first depend on a complete description of the situation of its own rather thanjust a simpl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feudal Chinese landlord system and the Western European suzerain system.The particula-rities of the feudal Chinese commodity economy can be seen inthe fact that it experienced three developmental peaks and thusformed a multi-dimensional pattem.During this course,commodityeconomy,though strongly interfered by political factors,has promo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hinese society.
关键词:商品经济、中外比较、中国特点
commodity economy/comparison between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Chinese characteristics
【正 文】
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乃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消长的过程。(注:李埏:《中国封建经济史论集》,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15页。)因此,要全面而又科学地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必须大力开展对商品经济史的研究。随着近20年来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研究的不断深入,这一点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商品经济问题是重新正确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突破口,应强调重视商品经济的研究。
大力开展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史的研究,首要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如何认识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从什么样的角度出发和以什么样的思想为指导去研究商品经济问题,并进而科学认识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最近,宁可先生强调:"从中国社会形态的研究,寻求中国历史发展的特点,不能不注重中国经济形态的特点,这里包括了商品经济的特点和作用,而寻求中国经济形态的特点,商品经济的特点和作用也许能给我们以线索和启示。"(注:宁可:《中国社会形态中应当注重的一个方面-商品经济》("社会形态与历史规律再认识笔谈"),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其意盖在于此。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揭示。但这并不能说明该问题已无探讨的必要,而恰恰说明这只是一个重新认识的开端。下面,试就此问题略抒管见。
一
我们先从对已有的特点的分析谈起。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研究商品经济问题和探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论著中,都曾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问题。其中,姜守鹏先生的《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注:见《社会科学战线》,1991年第2期。)是有关此问题的专文。限于篇幅,以下围绕此出分析。
在该文中,姜先生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概括有三。第一,"土地私有,土地较早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重要特征。"单从时间上看,中国在公元前359年商鞅变法之时,就确立起了"民得买卖"的地权原则,土地买卖逐渐盛行起来;而在西欧,到公元11世纪之后,"在大多数国家内,起初不能让渡和不能分割的'贵族'土地,渐渐变为可以让渡和可以分割的;实际上,它已被分割到漫无止境。"(注:[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44页。)土地买卖才发展起来。显然,中国历史上土地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确实比西欧要早得多。进一步来看,在中西方土地可以买卖之前,土地都是不能任意买卖的。在中国,西周就确立起了"田里不鬻"的地权原则;而在西欧,由于土地处于高度稳定状态,不能买卖,马克思曾称之为"不动产"。
贡赋和地租为需求基础的商品经济
消费和有效需求是形成市场的经济基础。在秦汉至唐中叶以前,君主是国内剩余产品的主要所有者。巨额的贡赋收入形成庞大的有效需求。贵族地主和官僚地主是当时地主阶级的主要部分。他们的地租收入量仅次于封建国家的贡赋收入量,也形成巨大的有效需求。君主、各级官吏、贵族地主、官僚地主大都居住在城市中,用他们的收入与工农业生产者相交换。各地的土特产品、奢侈品通过贩运贸易流向城市,形成繁荣的城市商业。当时的商业主要是满足以城市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坊市制的发展正与此相适应。人数众多的农民只是在地方小市场上互通有无,调剂余缺。
唐宋以后,地主制经济发展,到明清时期,庶民地主、中小地主在土地占有上已占显然的优势。贡赋收入和地租收入仍然是国内有效需求的主要来源,但地租收入已向上位移,提升居首要地位。试以清代乾隆年间情况为例作粗略说明。
清代乾隆间,全国耕地约达8亿亩(折亩后的税亩)。如地主占有一半,是为4亿亩。每亩租谷按一石计,合米5升,全国地租总量为2亿石米。石米按银一两计,地租收入形成的有效需求约为银2亿两。
乾隆间,封建国家的各项赋税收入每年约为银4千万两。另有漕粮400万石,石米按银一两计,国家整个财政收入为银4400万两。赋税收入仅为地租收入的1/4左右。
但值得指出的是,乾隆末,全国人口已达3亿。农民按90%计,是2.7亿人口,农户一家按三口计,是为9千万户。当时农民商品生产发展,商品消费增加。如从高每个农户年消费银一两计,约共为银9千万两。已超过国家财政收入所形成的有效需求,却不到地租收入所形成的有效需求的一半。
唐宋以后,城居地主逐渐增多,但大量中小地主们仍居住在农村。直到明清时期,商业虽然仍主要是满足以城市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但满足乡居地主与广大农民农村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已日显重要。这正是宋代以来草市发展,明清时期市镇发展的重要原因。
总之,自秦汉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以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是贡赋和地租所形成的消费需求所拉动的。明中叶以后,特别是清代,广大工农群众的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始日益显露。市场的经济基础走向坚实。
个体农民为生产基础的商品经济
秦汉至唐中叶,农产品和部分手工业品主要由地主与商人组织生产来满足社会的商品需求。这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即有反映。晋人江统也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
唐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农民的商品生产发展。农民的商品生产成本低,具有竞争优势,遂逐渐排挤商人和地主的商品生产而占领市场,成为第一市场主体,成为农产品和某些重要的手工业品(如棉布)等商品的主要供应者。农民经营是地主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农民成为社会商品的主要供应者,正是这到特征贯彻的必然结果,他们在?持我国众多人口的生活和开拓商品市场上,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比西欧中世纪发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广大农民在市场中具有不同的经济地位,在西欧,一直到14世纪英国资本主义开始发生的时候,市场交换活动还主要是由封建领主所进行的。
明清时期,手工业品中除棉布和丝绸等产品仍由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所生产之外,其他如油、酒、糖、烟、纸、铁冶铸、铜、铅、煤矿、井盐等产品的生产,也出现了沿着马克思所指出的“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与“商人直接支配生产”的两条道路发展,从小生产向大生产演进。
小生产、大市场的商品经济
地主制经济下的农民,经营规模小,生产能力低,其产品既要满足自己消?需要,如要交纳租赋,产品自给量在其产品总量中比重很大。从一家一户农民来说,商品率低,商品量少。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每个农户种植不多商品性农作物和生产不多的商品性手工业品,集中起来就可以构成巨大的商品堆积,不但能形成稠密的集市贸易,也可以形成具有很大商品流通量的集散市场和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清代人口巨增,农户数量大量增加,加之地区分工发展,其情况更会如此。粮、豆、棉、棉布、丝绸、果、茶等都已成为大宗贩运商品,形成许多重要的区域间贸易。
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是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清代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流向城市,与皇室、官吏和地主的租赋相交换,仍在继续发展,同时,与前述农民有效需求的增长相适应,粮食产区、手工业品产区和原料作物区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即生产者之间的交换扩大,发展了长距离贩运贸易,这是国内市场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发展。
什么是职业?根据辞典解释,指个人在社会中从事的作为个人或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收入的工作。它实际上也是个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施展才华、实现自我价值和理想的一个岗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个人的职业可以是个人和单位双向选择决定的,也可以是自主创业或自由职业。根据个人的才能和经济的变化,个人选择的职业可能终其一生,也可能有所变动,可能是变动一次,也可能是变动多次。
那么到哪里去寻找职业呢?职业就存在于行业之中。广义的行业,就是指职业。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里的行业,类似职业。我们把从事同一行业的工作的人叫同行。同行的人,在行业性质,劳动方式,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等方面有共同性。因此同行的人共同语言相对较多,而隔行就如同隔山了。在封建社会中,城市的商人、手工业者为了保障本行业和行业成员的利益,成立行会。这里的行会,是指同业人员的封建性质组织。不同的社会,行业的地位性质是不同的。在封建社会中,有所谓士农工商之说。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什么行业最赚钱,什么行业就吃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行业表示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成立了很多行业联合会,如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建筑业联合会等等,这些都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注册的全国性社团法人组织。
在庞大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存在许多部门和行业,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不同产业。各国使用标准不同,划分产业也略有不同。但是,按照人类生产活动的历史顺序和各行各业的性质,可将众多行业划分为三大产业,即第一产业的农业,第二产业的工业和建筑业,除了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所有行业,总称为第三产业。在一定社会的各类产业中,又可分基础产业和主导产业。产业也是不断变化的,有的产业会消失,新的产业会产生。从产业的历史顺序看,是有特殊性。从事高技术产业的劳动是知识劳动,而劳动者必须掌握尖端的科技知识和技能。高科技产业已成为产业竞争中的制高点,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
三大产业的从业人员应保持一定的比例。这样,才能使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从产业发展的趋势看。由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直接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劳动者减少。据估计,在知识经济时代,各占总人口2%的农业劳动者和工业劳动者,就能生产满足全体人类所需的物质消费。这样,大量的人口将去从事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一国社会经济发达程度如何,很重要的是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来实现的。第三产业的繁荣与发展程度的高低,已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也将成为国家最庞大的产业部门。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概念,古今不同。产业旧指私有的土地、房屋、工厂等财产。如购置产业,即买地置屋。有时指工业生产为产业,如产业工人、产业部门、产业革命等。
在三大产业中,我们把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产生和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叫企业。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根据不同标准,企业可以划分不同类型。根据企业的经营内容和行业性质,可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安装企业、邮电企业、金融企业、科技企业等。根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根据企业的规模,可以分为大、中、小型企业。根据企业的组织形式又可以分为单厂企业,多厂企业,联营企业和企业集团。而现代企业最重要的形式是公司。同一企业,从不同的标准看,他可以分属不同类型。如中国石化,它是工业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大型企业。
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作用。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社会生产和流通主要过程的直接承担者;企业也是推动社会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和活跃程度,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丰富程度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和满足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效益和国家经济实力增长程度。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其经济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在企业中选择职业,其收入同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挂钩,会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直接影响,有风险。
关键词:法经济学;霸权经济;经济垄断
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7-0013-02
法经济学,从其自身的角度及其所追求的目标看,是要以法律为基础建立社会经济结构、经济秩序、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即我们经常说的法制经济。一般情况下都认为,法制经济是一种有秩序的经济、公平的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我认为,这里存在两个很大认识误区:一是法制经济并不是市场经济或现代经济所特有的现象;二是法制经济并不等于公平经济或平等经济。众所周知,奴隶社会的经济、封建社会的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都是建立在特定的法律基础之上并按一定法律规则进行运作和管理的。除原始社会之外,没有那个社会的经济行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奴隶生产的全部产品归奴隶主所有;农民租种土地要向地主或封建主缴纳地税;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全部拿走。这一切都是按照法律和法律所确定的经济制度进行的,所以,他们是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法制经济,这些法制经济是平等经济或公平经济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法律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是平等,公平和正义,但法律的制定和法律的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平等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封建社会的法律基础,这个基础本身就是不平等的,不公平的,而是一种“王权原则”、“霸权原则”。资本主义法律似乎是平等的,公平的,但实质上仍是以霸权为基础的,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前提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产者没有财产,平等对于他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呢?从殖民地掠夺来的财产,用战争从他国掠夺来的财产,从工人劳动中榨取来的剩余价值,从无数购买金融衍生品的受害者中攫取的巨额利润等,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不是强盗的逻辑和霸权的法律吗?人们都知道,在市场经济中商品是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换的,这似乎是资本家发明并严格遵守的原则,然而,用坚船利炮打开弱国的大门是平等自愿原则吗?用机器生产出来的商品向贫弱国家进行大量倾销是平等吗?这是在平等的掩饰下、在法律的支持下的一种霸权经济。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这种霸权经济都是建立在充分的法律基础之上并受到法律的强有力保护。在当代国际社会,早期的裸的霸权经济已被虚伪、神秘甚至合法的面纱掩盖起来,市场原则似乎成了平等与公平的代名词,然而霸权经济的触角却伸向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买房的各种“霸王条款”、“最终解释权”,国有垄断企业对资源型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限制和独家定价权,政府的各类强制性收费规定及其标准的制定等,都具有霸权经济的性质。在国际商务领域,以各种借口发动战争,然后控制该国经济,瓜分该国市场是当代霸权经济的典型表现。以外援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为条件,为本国投资和商品开辟国际市场;把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从而为本国谋取经济利益。如美国经常使用其《综合贸易法案》中的“超级301”条款和“特别301条款”,对其他国家发起“双反”调查和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并依据自己的调查结果对他国进行制裁。利用自身的综合国力优势和政治、军事优势,肆意对其他国家的经贸政策指手画脚,横加干涉,甚至迫使他国的汇率升值,以有利于自己产品出口和提升竞争力,如1985年的“广场协议”,就是美英等西方国家恃强凌弱,迫使日元升值的霸权经济行为,而美国又企图把这种做法在中国进行复制,虽未得逞,但其霸权经济的本质却昭然若揭。大型跨国公司联合控制某种产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的国际市场价格(如三星等在中国),或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捆绑销售(如微软),也是霸权经济的表现。
在一国之内,霸权经济是由法律赋予其权利和合法性,如国有经济的垄断经营及政府的一些强制性政策;因此,打破和消除霸权经济必须要调整经济政策和修订其相关法律,这是法经济学面临的历史使命和严峻挑战。国际上的霸权经济是与强权政治一脉相承的,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存经济、技术优势及其极端自私的本性密切相关的,而国际公法、国际商法只是他们的工具而已;因此要消除国际上的霸权经济需要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与团结,为争取建立真正平等、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法律机制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 辛超举,耿秋兰.“最终解释权”条款的法经济学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