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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和适用范围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村、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组织,增强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各单位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
三、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一)驻镇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1.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建立和落实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所属人员私车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所属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接受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改正。
(二)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专业运输单位和其他拥有专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接受专业(行业)安委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同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确立责任部门,设置至名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并向专业(行业)安委会备案。
2.建立健全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机动车行驶信息档案,定期对车辆行驶记录仪所记载的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和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单位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
3.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核制度,对录用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录用的持有非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除进行驾驶资质审核外,还需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并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凡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年内不得安排其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凡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3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对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单位有责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
4.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责任
健全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制定本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履行校车监管责任,接受市教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对教职员工的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确立责任部门,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内容。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主题班会、大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适时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应纳入学生的综合评定。
3.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管理,应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对接送学生的各类校车建立监管档案,并根据校车使用性质,逐车落实监管责任。遇重大活动时,要及时充实监管档案内容。要确保校车安全性能良好,每季度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验。要确保驾驶人员资质符合国家标准,做到驾驶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把好交通安全第一关。
四、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部分地区城市文明交通综合评估情况
各地在贯彻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均有不同的措施,其中江苏省、上海市和深圳市积极转变思想、更新理念,创新工作形式,以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为抓手,有效建立文明交通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交通文明综合评估工作中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1创新测评体系,推进测评专业化
江苏省共设置道路交通秩序、交通管理设施、城市客运服务、交通文明礼让、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众感受6个测评项目,16项测评指标,28项测评内容。为确保测评工作客观公正,聘请专业调查咨询公司具体实施。测评方法采用实地考察、调阅录像、统计分析、问卷调查4种方法,其中实地考察以暗访方式进行,统计分析由相关部门提供数据,问卷调查以随机街访方式进行。测评范围覆盖13个设区市和41个县(市)。在测评流程上,根据以点带面、均衡分布原则,随机抽取考察地点,开展实地考察。考察期间,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在分值构成上,道路交通秩序35分,交通管理设施15分,城市客运服务、交通文明礼让、道路交通安全各占10分,社会公众感受20分。上海市委托市民巡访团对全市8个中心城区、8个郊区县的16个文明交通示范商圈、16条文明交通示范线路和16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抽样测评80个)的文明交通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包括全市交通文明创建综合指数、文明示范路口测评指数、文明示范线路测评指数和文明示范商圈测评指数。深圳市进一步细化了指数,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中涵盖守法率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人行道无障碍指数等四项指标,以及用于比较同期情况的进步指数,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实施。
1.2客观反馈结果,问题导向促整改
江苏省向测评公司提供交通路口、主次千道、中小学校、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等测评样本,在测评结束后,将全省测评情况向省级党委政府作专报。同时,将各市测评结果、各项排名、存在问题等情况,逐市详细地书面函告各市政府、文明委,并联合组成检查组,督查各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上海市旨在通过问题导向调整创建项目,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以点带线促面,推动整体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形成道路交通文明与公共交通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每月按中心城区和郊区的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创建、交通文明线路创建和交通文明示范商圈创建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督促在全市范围进一步扩大交通文明示范路口、交通文明示范线路、交通文明示范商圈创建,推动交通行业创建水平的稳步提高。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法制化建设,探索建立文明交通失信惩戒机制。深圳市每月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包括全市、各区和样本路通指数的分数和比较情况。每期测评结果都由市委宣传部主管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市长亲自部署整改工作。
1.3加强数据应用,促管理提质升级
江苏省一是根据对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测评数据的分析,向社会文明交通大数据,在全社会开展了“我最讨厌的交通陋习”和“我最推崇的文明交通行为”的“双评”活动,共有252万群众参与到投票中,并形成文明交通“江苏共识”和安全行车“江苏规矩”,文明交通主题系列活动影响不断增强;二是不断建立健全文明交通信用管理体系,2016年共有34余万人列入失信名单,其中1527人已经实施惩戒到位,推动了个人自律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的形成。上海市2016年交通文明综合指数的不断提升,印证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利于在交通大整治行动后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文明交通创建机制,构建交通综合管理常态长效机制。深圳市每月在官方媒体上对交通文明指数报告进行权威解释,涉及到交通设施管理和维护、秩序管控等多方面因素,并以数据中反映的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交通整治行动。
2文明交通综合评估对交通文明建设的实践意义
城市交通文明综合评估侧重于衡量一个地区交通文明程度,通过量化交通管理工作成效,利于研判道路交通运行态势和改进道路交通治理能力。建立城市交通文明综合评价体系,可为评估同一地区职能部门之间落实交通管理主体责任情况,以及评估不同城市党委政府重视和改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提供有效方法。在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背景下,开展城市文明交通综合评估有利于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和城市交通管理的深度融合,并突出以改善路面秩序、交通设施等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落实。
2.1量化管理工作成效,凝聚力量协同治理
城市交通管理涵盖城市规划、交通设计、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管理等众多领域,涉及城建、规划、交通、公安、城管、教育等众多职能部门,部门间需要加强协同治理才能取得工作成效。交通文明评价体系的构建应用,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清楚看出各职能部门履职、工作开展和部门协调等情况,对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整合交通管理资源具有积极推进作用,有助于防止发生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责任分散现象,从而打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交通管理工作局面。同时,量化的指数有利于纵向考核、横向比较。
2.2量化社会文明程度,争取支持赢得理解
交通文明综合评估是以交通管理成效为切入点,客观反映了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虽然公众对具体的评估构成指标、考核标准等内容可能并不清楚,但通过对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过程中,在对比城市不同路段、区域和时间的守法率、设施完好率等交通文明指数后,增强了公众对交通文明程度的具体感受。因此,传播交通文明综合评估结果本身可作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的载体,一方面使社会公众有机会了解本地区交通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提升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另一方面,结果具有权威性,可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2.3量化交通运行态势,丰富数据支撑研判
交通文明综合评估工作采集和反映的是整个城市交通运行的各个要素,并按照权重以量化形式表现出来,以数据可视化方式研判交通运行态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研判评估成果,也可掌握薄弱环节,找准问题补足短板,把握城市交通管理的规律,预测交通变化趋势,积极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交通管理能力水平。
3提升文明交通综合评估的对策建议
安全出行、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不可缺少的文明主题,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以交通文明综合评估为抓手推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具有较为广泛的社会基础。
3.1推动发挥文明交通管理体系中政府主导作用
促进文明交通综合评估与深化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积极发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以及文明村镇创建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导向作用,将交通文明综合评估纳入到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及工作方案中。以文明交通综合评估为切入点,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各部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加强党委政府在测评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文明办、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不断推动交通文明建设制度化建设,着力形成常态化机制。
3.2加强城市文明交通评价指标体系的顶层设计
文明交通综合评估体系的构建要侧重于与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互相融合和补充,并与目前现有的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及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指标要求中涉及文明交通方面的内容相适应,确保直观反映城市交通管理的实际状况和管理效果。综合评估应围绕城市交通“安全、文明、有序、畅通、便捷”等主题,测评指标可涵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交通管理设施、公共交通服务、文明交通行为、市民满意度等方面,测评样本可选取城市主要路口、主次千道、医院学校及商圈等地点,测评方法可结合实地考察、调取指挥中心实时图像、网络问卷等方式。各城市可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调整交通文明综合评估的侧重点,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文明交通创建品牌。
3.3研究建立文明交通综合评估的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文明交通综合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在落实测评工作中能够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研究建立健全以城市文明交通综合评估结果为主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改善综合评估工作评估、检查和监督。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对照评估结果查找不足,通过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督促落实。及时向社会通报考评结果,对措施落实有力、实施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排位靠后的地区和部门针对性加强指导。三是研究引入第三方测评工作,聘请院校专家、专业调查测评机构参与,充分利用学术机构、专业机构的知识与技术能力科学测评。
3.4拓宽文明交通综合评估数据的采集渠道
一是引入基于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市民评价机制。一方面科学设计网络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居民出行基本情况、对路网结构、交通管理和安全等方面满意度的意向调查。有效的问卷需根据城市人口不同规模达到一定的样本量,在此基础上,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市民交通满意度。另一方面可设计基于评价指标的公众参与城市交通管理互动平台,将市民反映的城市交通新问题、新热点用于更新测评指标、测评权重。二是深化与互联网企业、科研单位合作。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优势,通过掌握实时动态的数据、把握重大方针政策、吸纳跨专业的研究观点,不断丰富数据来源,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数据检验提供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防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力量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精细化、精准化防控体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实现“三个确保、两个下降”工作目标,即确保实现全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年下降30%以上目标(2019年不超过3人、2020年不超过3人)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平安考核争先进。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日10月31日)。镇村两级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各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日5月31日)根据各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日6月30日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县交安办对大会战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常态综治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联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强化实体联动。组建大会战专班,由镇分管交通领导牵头与溪警中队密切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二是强化路长负责制。根据县平安考核要求,把平安考核列入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年度考核。
(二)、积极落实整改
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对县道岔路口完善交通设施,尤其对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进行改造提升。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路段安全警示标牌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弯道视线不好的农村公路增设广角镜,对贯穿行政村的农村公路增设缓冲带,与县道交叉口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柱、禁令牌等。
(三)、强化车辆宣传
强化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劝导,要求劝导员对两类车辆进行常态化劝导,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电动车不得带人。
(四)、调查研究到位
要求各行政村把下发的交通管理重点群体登记表和文明安全出行承诺书按时上交交通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调查工作做实做细、到角到边。
四、积极宣传
展开镇村联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把交通安全警示片在集镇大屏幕上进行滚动播出。要求各村组织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教育。加强道路安全基层网格建设,发挥好农村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县交安办的要求,对网格内60岁以上且驾驶电动车的老年人要逐人逐户建档,实施挂联宣传教育,落实“每周一提醒,每月一见面”常态化宣传制度。对网格内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追责问责。切实加强两站两员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把出村入镇、进出学校的重要路口,做好逢车逢人必劝导。对两员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 “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上级道路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实现既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地见效成立组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有礼出行,共创平安”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工作专班,由镇长:饶明耀任组长,党委委员:付小明任副组长,副镇长:郑胜、徐家有、占鲁明为成员。交通安全大会战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细化各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倒实处。
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对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二十公”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
2、加强学习,落实学习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
3、继续巩固行风建设中取得的成果,不断进取,进一步提高我县交警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
4、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认真抓好在职民警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5、认真做好机关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中队班子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提高中队长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想大事、谋大事能力。
7、继续做好民警的工资福利、警衔、优抚和老干部等项工作,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8、加强工会建设,丰富民警文化活动。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畅通工程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1、深入实施畅通工程,高起点管理,高要求实施,促进我县交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引入“绿色交通”理念,将畅通工程建设目标定位在“以人为本,绿色交通”,即和谐、安全、环保、舒适、有序、畅通,实现交通与城市环境和居民心理需求的和谐,交通与未来城市持续发展的和谐,交通与居民出行安全、效率的和谐。
2、从停车场的用地规划、建设、配置、布局等方面入手,加紧编制我县“停车场规划”,完善大型建筑及居民区的配建停车场,创造有序和谐的静态交通环境。
3、以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秩序为重点,在城区大力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行人、非机动车的遵章率。
4、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施畅通工程不同时期的交通违章特点,合理部署警力,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章,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违章专项整治工作。
5、继续完善和拓展警务通的功能和应用,完善自助式交通违章处理,加快交通违章信息综合处理系统在全市的普及和推广应用。
6、加强领导,全力做好“两会”“5·18”“10·18”等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三、巩固、深化创建“平安大道”成果,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1、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大道创建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我县公路巡警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2、大力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行动,重点对国、省道和县城区、乡镇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加大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3、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理公路超载工作方案,不断加大治理超载工作的力度。
4、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5、认真抓好年交通事故“黑点”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集中整顿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重点解决车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2、以落实ISO9001警务管理体系为载体,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3、积极整合、清理车管数据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报废车的跟踪管理,严格落实报废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4、做好公安部28、29号令修改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5、严格驾驶员考试,建设并完善无纸化考试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驾驶员培训和考试,为社会输送合格驾驶员。
五、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水平
1、继续大力推行分体办案、阳光作业,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进一步加强事故处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加强事故处理民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执法质量。
3、加强事故成因分析,搞好预防交通事故的对策研究。
4、加大事故逃逸侦破工作的科技投入,完成国道的治安卡口设备建设,构筑天网工程。
5、完善交通事故“绿色通道”快速抢救机制,总结警、医联动工作经验,全力做好建立快速抢救工作。
6、推广版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六、大力开展宣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大力开展群众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活动,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1、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县级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以“普法、安全、文明”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2、强化源头管理,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健全各级交通安全组织,明确职责和任务。大力推广实施“五项工程”,即交通安全进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推进交通安全向纵深发展。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机动车驾驶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依法严格审验,实行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等级化管理。
七、进一步加强科技强警建设,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步伐
1、加强车管工作中的科技应用能力,逐步使“智能警察”取代法律认可的民警工作岗位,大胆探索机动车注册登记自助式服务模式,实现“智能警察”上岗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进一步加强事故工作的科技应用能力,逐步实现事故处理计算机测绘、绘制现场图、分析推断事故责任等功能,提高公开、公正处理水平。
1、关于应当减少或免除企业危化品管理软件的使用费的问题
根据科技强警规划要求,市公安局自2014年3月开始,组织对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研,经过反复的考察、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了软件开发公司,并在征求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试点运行并逐步推广。目前,企业通过淄博市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即可实现申请、出证 网上办理,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为群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各企业用户普遍反映良好。至于企业所交的软件开发费用,均由软件开发公司收取,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关于应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执法力度的问题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察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的同时,选派2800余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社区民警深入校园,通过开展警校共建、创建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安全防范教育和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儿童的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二是抽调民警对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现场维护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派出所和基层交警中队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及时调整巡逻区域、时段,落实巡区、巡段责任制,特别是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增派巡逻力量,扩大巡逻覆盖面,强化社会面控制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努力减少校园及周边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3、关于学校周围公共道路交通比较混乱,需要规范的问题
由于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周边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加强巡逻管控。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助学岗活动,落实校园周边路段民警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定时、定责,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指挥疏导交通,排放车辆。结合正在开展的预防整治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隐患百日行动,严查严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停车、校车超员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校园助学岗89处,有效净化了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
4、关于交警部门应严格执法,对禁行道路应严格执行禁行;进一步加强对交通信号的管理和酒驾的管理的问题
一是为严禁大货车进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各区县城区外围道路出入口均设置了禁行标志,各交警大队还成立了夜巡队伍,加大了路面巡查力度,从严查处大货车进城等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禁行道路的管理,严查严处各类禁行车辆闯禁行区域违法行为,保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二是在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中,严格落实查处酒驾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实施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起,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今年1-8月份,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115起,醉酒驾驶130起,暂扣驾驶证3354本,行政拘留115人。
5、关于个别车管所有社会人员违规车辆年检业务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中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推行了引车员免费替群众上线检测车辆服务举措。二是引导合法中介在车管所设立车管业务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有偿车管业务代办服务。三是会同工商等部门对非法中介人员进行严厉打击。通过以上措施,较好的打击了车管所周边存在的非法中介人员,净化了办公环境,切实维护了广大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公安机关将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非法中介的严打态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不受侵害。
6、关于市内很多公交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而且在路口经常违章超车,交警管理不力,带来隐患的问题
对于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自11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公交车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同时抄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高其违法成本。并会同公交公司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摆放展板,发放材料,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