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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纠建并举
我局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制度创新工作的开展,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并强调抓好制度的落实,把制度创新工作以及制度落实的自检自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工作抓好抓牢,局办公室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做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力求最大限度地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创新工作初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工作,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督办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安监局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备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领会,确保制定出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能够及时贯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各科室、各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均能很好地按照《市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等执法文书。市政府、市安委会在重点时段,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节前均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和市属相关部门主要(或分管)领导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
根据我局制定的《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市政府对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奖励,极大地鼓舞了奋斗在安全监管战线上的干部职工的热情,充分有效地调动起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了以灵活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和灵活的改革举措把被束缚的职工思想解放出来,把潜在的职工斗志激活起来,把全市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安全监管水平,为我市顺利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翻身仗”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
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
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试运行。
—
安全检查是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企业进行检查的目的是:识别存在及潜在的危险,确定危害的根本原因,对危害源实施监控,最终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等多种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春季防火大检查;雨季“八防”(防触电、防中暑、防工伤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车祸、防中毒)大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检查。
2)节日前检查:春节前、“五一”节前、国庆节前、元旦前及其它节日前的安全检查。
3.专业检查
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4.不定期检查
a)企业应在装置开工前、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b)企业应根据国际、国内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管理机构、查管理制度、查现场管理、查安全培训、查安全防护措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查违章、查事故隐患等。
1.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查机构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规定,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2)查是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部门,并成立以党政领导为主的安委会,安委会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事宜做出反应与决定。企业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分级是否合理,安全部门是否岗位明确、工作协调。
3)专业技术安全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按企业在册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安全人员,3级单位设有安全组或专职安全员、4级单位设有专(兼)职安全员,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配有专职安全工程师。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的承包活动记录执行情况;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
2)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能够不断改进。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等规定的情况;制定现场施工作业、危险源管理等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制度在执行中能否得到不断细化、持续改进和及时完善等。
3)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包括能否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确定本企业危险作业相关文件与记录,特种作业的审批记录,是否建立工业动火、临时用电、大型吊装等特殊作业的审批程序规定和管理台账。
3.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工按规定参加了相应级别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做到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率达100%,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安全负责人是否落实了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并对其制定了培训计划或已进行了培训。
4)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情况。有无消防知识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以及消防演练计划、演练记录。
4.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1)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并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5.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情况
1)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报告中,是否有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是否对设计方案中的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
2)投产前是否进行了安全验收,有明确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档案,不符合项的记录、整改情况。
3)投产后是否有安全专项评价的管理规定、安全现状评价的管理办法以及安全评价报告中措施的落实情况。
6.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1)是否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反馈单。
2)是否按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了现场安全检查,并有标准化检查规定和记录。
3)防护设施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安全生产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施工现场和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5)防火、防爆、防雷击、防天然气中毒等制度是否健全,台账是否齐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
7.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1)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是否按程序进行申报。
2)特种设备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档案、台账、登记表,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
3)特种设备设施是否有年度检验计划和安排,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能否达到100%,存在问题隐患能否按规定整改,有无检验报告的存档制度或记录。
8.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1)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2)有无危险源的检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了预先分析。
9.安全投入情况
1)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要求,是否按标准保证了足额的安全投入(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隐患整改资金、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等)。
2)是否做到了安全设施齐全,劳动保护设施、护品满足要求,尘毒作业场所防护措施达到了国家标准。
10.隐患识别和治理情况
1)有无隐患识别机制,有无开展隐患识别机制的活动记录,是否做到了对有关隐患有分析报告,并建立了隐患台账。
2)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岗位,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重大隐患整改计划资金到位并限期整改。
11.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1)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包括能否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不断改进与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度,有应急预案的管理档案,有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程序。
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包括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报告、演练效果分析。
3)能否根据演练情况和生产情况的变化,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12.事故管理情况“”版权所有
1)事故上报情况。包括各类事故按规定、按时进行上报,对事故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的情况。
2)事故调查情况。能否做到事故调查程序合法,事故调查及时,信息资料详实、充分、完整,事故调查报告符合规范。
3)事故结案情况。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时,能否做到造成事故的原因清楚,责任划分明确,事故性质认定准确。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落实情况,即:查清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群众,处理事故责任者。
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安全技术监督部门。
1、搞好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向店员进行教育,提高店员维护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安全。
2、领导和店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检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区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及时总结超市各部门的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经验,对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已经发生的治安灾害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的原因,判明事故性质,对制造破坏事故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对的直接肇事者要报告上级,分清情况给予处理。
二、安全检查要点
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方法有各种各样。从检查的时间上分,有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从检验范围上分,有自我检查、联合检查、互相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等。
开展安全检查的程序,有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组织检查力量,制定检查计划、目的、要求、检查方法。
、检查阶段,按照检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检单位,以看、听、问的方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总结阶段,写出检查报告,报告上级领导,备案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三、聚众斗殴处理要点
成帮结伙聚众斗殴,对超市危害很大,一旦发现和发生这类事件,就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解决。其办法是:
1、抓住苗头,及早发现,解决在萌芽阶段。凡是成帮结伙聚众斗殴的,总是事前互相串联,纠集人马,准备工具或约定斗殴时间、地点,这些前兆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观察,把耳目搞灵,事先是可以发现的。发现有聚众斗殴的迹象,就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防范,掌握动向,及时做好充分瓦解和疏散工作,把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
2、发生这类事件,要立即报告,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对未斗殴起来的要驱散,对正在斗殴撕打的要责令或强制他们放下械具,停止武斗,发现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3、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后,应留住双方事主,并组织人员对参加斗殴的逐个登记,逐个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斗殴原因,进行调解,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保护盗窃现场要点
盗窃现场的保护方法,除在现场设岗,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外,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现场保护人员不准从犯罪分子进出通道通行。对被打开或破坏的锁头,爬越的院墙和窗户,盗取财物的箱柜、抽屉都要妥善保持原状,以免留下新的痕迹,对撒落在地上的衣物、文件、纸张和作案工具等物品,一律不准接触和移动。还要注意现场周围有无犯罪分子徘徊逗留、坐卧的地方以及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等痕迹,如有也要加以保护。
五、超市营业区保安监控要点
1、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重点保护珠宝柜、银行、古董柜等。
3、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
4、收银员应认真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使用假货币、假信用卡套购、诈骗。
5、营业柜内商品(包括展示陈列商品)由本柜营业员负责保护,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6、保安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营业柜内。发生案件,营业员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和保安部,同时保护好现场。
六、突发事件管理要点
1、保安部对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必须无条件地听从总经理或有关领导的指挥调动。
2、员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有责任立即报告保安部。
3、商场如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救伤员外,不得进入现场。
4、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七、停车及“的士”载客管理要点
1、超市的停车场的交通、治安、收费均为保安部负责,任何车辆的司机都应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超市停车场是收费公共停车场,只提供泊车方便,不负责保管,凡占泊位停车的车辆(排队候客的出租车除外)均应照章交费,乱停乱放的车辆均酌情给予处理。
3、保安部派岗,只有经考核结业并持有“调度证”的人员才有权对大堂前客人用车进行调度。
4、“的士”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排队候客,不得乱停乱放或抢客拉客。
5、严禁“的士”司机使用商场内部电话或设施,商场工作人员有责任进行劝阻,劝阻不听者可通知保安部处理。
6、调度员、门童、行李员等不得与“的士”司机攀拉关系、收受贿赂、提供方便,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安全督查的形式和方法有多种多样。从检查的时间上看,有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从检验范围上分,有自我检查、联合检查、互相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等。
开展安全检查的程序,有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组织检查力量,制定检查计划、目的、要求、检查方法。
2、检查阶段,按照检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检单位,以看、听、问的方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3、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4、总结阶段,写出检查报告,报告上级领导,备案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二、治安灾害事故预防要点
1、搞好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向店员进行教育,提高店员维护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安全。
2、领导和店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检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区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及时总结超市各部门的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经验,对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已经发生的治安灾害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的原因,判明事故性质,对制造破坏事故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对的直接肇事者要报告上级,分清情况给予处理。
三、聚众斗殴处理要点
成帮结伙聚众斗殴,对超市危害很大,一旦发现和发生这类事件,就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解决。其办法是:
1、抓住苗头,及早发现,解决在萌芽阶段。凡是成帮结伙聚众斗殴的,总是事前互相串联,纠集人马,准备工具或约定斗殴时间、地点,这些前兆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观察,把耳目搞灵,事先是可以发现的。发现有聚众斗殴的迹象,就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防范,掌握动向,及时做好充分瓦解和疏散工作,把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
2、发生这类事件,要立即报告,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对未斗殴起来的要驱散,对正在斗殴撕打的要责令或强制他们放下械具,停止武斗,发现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3、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后,应留住双方事主,并组织人员对参加斗殴的逐个登记,逐个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斗殴原因,进行调解,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保护盗窃现场要点
盗窃现场的保护方法,除在现场设岗,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外,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现场保护人员不准从犯罪分子进出通道通行。对被打开或破坏的锁头,爬越的院墙和窗户,盗取财物的箱柜、抽屉都要妥善保持原状,以免留下新的痕迹,对撒落在地上的衣物、文件、纸张和作案工具等物品,一律不准接触和移动。还要注意现场周围有无犯罪分子徘徊逗留、坐卧的地方以及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等痕迹,如有也要加以保护。
五、超市营业区保安监控要点
1、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重点保护珠宝柜、银行、古董柜等。
3、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
4、收银员应认真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使用假货币、假信用卡套购、诈骗。
5、营业柜内商品(包括展示陈列商品)由本柜营业员负责保护,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6、保安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营业柜内。发生案件,营业员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和保安部,同时保护好现场。
7、劝告消费者不要在商场区域内闲谈聊天。
8、对租赁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厂家或个人在进出货物时,原则上在晚间10:00以后进行。否则,保安人员有权给予阻拦。
六、停车及“的士”载客管理要点
1、超市的停车场的交通、治安、收费均为保安部负责,任何车辆的司机都应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超市停车场是收费公共停车场,只提供泊车方便,不负责保管,凡占泊位停车的车辆(排队候客的出租车除外)均应照章交费,乱停乱放的车辆均酌情给予处理。
3、保安部派岗,只有经考核结业并持有“调度证”的人员才有权对大堂前客人用车进行调度。
4、“的士”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排队候客,不得乱停乱放或抢客拉客。
5、严禁“的士”司机使用商场内部电话或设施,商场工作人员有责任进行劝阻,劝阻不听者可通知保安部处理。
6、调度员、门童、行李员等不得与“的士”司机攀拉关系、收受贿赂、提供方便,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7、凡违反商场规定的“的士”司机,保安部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直至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
8、保安员应维护好停车场的秩序,看护好停放的车辆,以防止损失。
9、遇有重大活动时,停车场中的任何车辆都应避让重大活动的车辆,确保活动的安全。
10、车辆(除面包车)原则上均应办理地下停车证件,租用车位泊车;凡在地面上停车,照章收费或请其办理“临时停车证”。
11、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及范围。
七、突发事件管理要点
1、保安部对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必须无条件地听从总经理或有关领导的指挥调动。
2、员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有责任立即报告保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