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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1、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情况;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没有出现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能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
2、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能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重大行政处罚能按规定报备案。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我县还下发了《关于转发<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明确了规范要求。
(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1、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2009年以来,我县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保留、委托和转变管理方式事项均能及时衔接落实。2009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行政许可252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11项),精简53项(其中取消33项、暂停实施5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保留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31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2项),精简8项(其中取消3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2012年对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4项(其中省市级机关下放18项,受委托实施1项)。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的现象。
2、行政审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我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室基本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授权到位,实行“窗口受理、内部运转、统一收费、窗口出证、限时办结”的办理模式。同时,着力简化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办事程序,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对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流程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了流程再造,并通过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将流程再造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对保留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绝超时限审批现象发生。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在并联审批中不存在“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现象。
3、我县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遵循职权法定,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严格依法审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法管理,杜绝了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我县转发了《市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规范办法》,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登记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趋利执法;互认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执法等。同时,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信息也作了规范要求。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我县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要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综合知识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2010年至今,我县已对900多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协助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县公安、城管、城建、国土等部门聘用了协助执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能力考核,对录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聘用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助执法行为。
3、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施法过程中基本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同,二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执法评比、执法检查的力度有较大区别。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建设,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县安监局执法计划对象为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相关行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检查:1、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的中央、省、市驻企业;2、非煤矿山;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涉铅、涉毒、涉粉尘等危害较重的职业卫生企业。同时县安监局对各乡镇负责执法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按各乡镇检查总数不少于15%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批发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执法检查;对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事项
1.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2.国发〔〕23号文件和政〔〕89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规范执法。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各乡镇安全执法计划应在4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
一、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有组织、有计划、有程序的开展。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细化全单位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规范、充实了《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加强了档案收集、整理、移交、鉴定、统计、保管等各个环节管理工作。收集和整理做到齐全完整、分类清楚、编排有序,无当年积存零散文件。文件归档做到归档范围明确、保管期限准确、档案完整安全。文书档案在每年的12月底基本完成归档工作,其他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归档。不断加强档案的保管、鉴定、统计工作,档案保管安全,从没有出现过档案失密、泄密、损坏等违反《档案法》现象。在现代化管理上,我委结合“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便捷、高效、安全的计算机检索与查询,较好地发挥了档案现代化管理工具的作用,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和效果。
二、档案收集整理的情况
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档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充实了档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了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强化了档案工作的基本业务建设。现存室藏2018年档案共 余件(卷),其中:文书档案余件(永久 件、30年存档期限 件、10年存档期限 件);会计档案 件;建筑档案 件。同时建立人事档案 个专档、资料汇编 册等。
三、档案保管情况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完善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档案安全预案,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档案,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备份保管,确保档案实体绝对安全。目前,我委现有专职档案员1名,兼职档案员3名,档案室现有设备:计算机、多功能打印机、空调机、铁柜、保险柜、防盗门、干粉灭火器、档案管理软件1套。今年,我委在工作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加大资金投入档案管理工作,对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了防火、防虫、防盗、防潮、防鼠、防强光、防霉变等,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四、档案移交情况
按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制度规定,我委于2018年6月底前已将上个年度的档案资料整理完毕。根据《xx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xx发〔2011〕32号)文件精神,我委成立未满10年,没有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到期文书档案和重大活动档案。
五、监督指导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的情况
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全委文书、会计、声像、实物等各种档案的收集、管理、整理、保管、移交及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各科室档案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安排一名同志担任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已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协助档案室做好有关档案整理工作。
六、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法制工作计划的安排,县局法规科将于2012年10月中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下半年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行政处罚案件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各分局2012年以来自办案件和委托实施处罚的案件。检查依据主要是省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市局《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暨内部程序规范》、市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规则》,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
2.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检查范围主要是2012年以来各办案机构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检查的依据是《行政强制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检查内容包括强制措施的实施、强制措施法律文书的使用以及暂扣、罚没物资管理情况;
3.检查基层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看各分局法制员是否按规定开展法制监督工作,基层法制工作是否有计划、有组织,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检查基层法制工作的书面记录;
4.检查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抽查各分局行政许可卷宗,看行政许可实施是否规范;
5.检查基层巡查监管情况。通过查看有关巡查监管台帐,并走访监管对象,检查巡查监管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是否规范使用有关巡查监管文书,是否有越权行政、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行为。
二、人员及时间安排
为保证本次执法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县局将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法规科长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法规科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检查活动。检查时间初步安排为一周左右,从2012年10月13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2012年10月10日上午:墩尚分局下午:沙河分局;
2012年10月11日上午:石桥分局下午:海头分局;
2012年10月12日上午:厉庄分局下午:赣马分局;
2012年10月13日上午:城头分局下午:青口分局。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为保障检查活动顺利推进,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1.统计今年以来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完善相关材料并及时装订归档,交由专人保管;
2.认真清查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及现有暂扣、罚没物资;
3.整理好相关法制工作台帐;
一、基本评价自查表明,商务局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为:
(一)组织宣传教育。商务局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2015年3月,商务局邀请县法制办做了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在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干职工的法律认知水平。
(二)开展许可清理。商务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省市规定,对行政许可的项目、实施主体、许可依据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了行政许可项目5项,分别是:酒类商品零售许可、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畜禽定点屠宰许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审批、调味品经营许可;取消4项,分别是:酒类商品零售许可、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调味品经营许可;保留1项,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审批。国家、省、市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停止实施,不存在变相设定审批事项问题,无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三)行政许可制度健全。县法制办指导和帮助商务局制订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其进行备案审查。商务局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建立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了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许可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这些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较好地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四)提高许可效率。商务局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特点,积极改进行政许可方式方法,推行多种便民措施,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