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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镇、*镇、*镇、*乡、*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2009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好治理,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管辖区必须管环境保护和整改,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分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长期坚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整改标准,确保整改成效。坚持用最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和铁的纪律要求,全面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整改任务有效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主要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针对省生态环保督察组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从细、从实、从严、从快,狠抓整改落实,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以绿色创建为基础,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街道创建,提高创建层次,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把省政府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二)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辖区河道综合整治。
1、第一季度整改措施: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完善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
2、第二季度整改措施:4月份进行春季清理行动。集中清理河道
及周边各类垃圾、农作物,确保河道保护范围各种障碍物清除干净。
3、第三季度整改措施:排查河道排污口,查清每一个入河排污口的位置、类型和污水来源,依法进行清理、封堵,提升水环境质量。
4、第四季度整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针对环保观念淡薄,乱丢乱扔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等现象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
(三)加大需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的整改力度。认真执行“村收集、街转运、市处理”的运行机制,让农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1、第一季度整改措施:坚持同意村为监督主体,明基公司为责任主体,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村收集,明基公司转运处理工作机制,要科学设置生活垃圾点,鼓励引导村民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街道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落实经费;完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实施治理工作月检查季度通报,年底统一考核,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
2、第二季度整改措施:加强宣传,策划和组织“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活动宣传;广泛利用LED屏、广播、宣传横幅、宣传单及微信公众号,结合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舆论宣传,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引导村民从身边垃圾治理做起,实现生活环境明显改观,形成文明自觉。
3、第三季度整改措施:完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构建生活垃圾处理责任体系,实现村级公共环境干净、优美。
4、第四季度整改措施:开展同意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模式“回头看”,查找治理目标差距,制定治理措施整改落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保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专题研究,统筹安排
对照省、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办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强化机制建设,优化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坚持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广泛发动。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过程变为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获得群众支持、为群众谋利益的过程。以舆论宣传为先导,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村民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既深入人心又形成合力,建立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1.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内容扩展至市容市貌整治、污水治理、河道整治、畜禽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实现全面铺开,同步推进。年投入3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农村垃圾处理,已建成垃圾中转站1座,配备垃圾压缩清运车2辆、钩臂式垃圾转运车6辆、垃圾中转箱200个,根据村庄、居民点特点优化布局,合理放置,方便居民投放。并为每个村组配备1-2名专职保洁员,全办3.4万人口共配备保洁员120余名,远远超过上级要求的2‰标准,配齐了保洁车和工具,建立健全了村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现全办农村日产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已超过90%。
2.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了以河道、沟渠、公路沿线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为重点的陈年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筹措专项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前期每户60元启动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共向各村(居)拨款40余万元。每村(社区)选取1-2个自然村作为试点,采取了“划段包干、村(居)带头、群众参与”的办法,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治理,使村庄和农户庭院干净整洁,环境大为改观。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常住人口2‰的标准配齐配农村强保洁员队伍,对保洁员的服务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目前在岗保洁员有111人,实现所有村组农村保洁全覆盖。同时对保洁员实行动态考评,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出台管理办法,通过资金调控措施,建立街道、村(社区)、群众三级监督评比体系,奖优罚劣。同时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严格按季兑现,不得拖欠。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制订了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卫生管理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现已基本建成了人员齐备、设施完善、经费有保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覆盖面达到100%。
四、下部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目前已与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了对接,出资30余万元由城乡规划局对西部4个行政村进行总体规划,通过逐村实地查看,重点对道路、排水、小游园等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待规划完成后逐步实施。
二是持续推进“厕所革命”。要加快户用厕所改造,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目前全办非卫生户厕调查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省、市相关部署,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每户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和改造模式。
一、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要求,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要充分认识到卫生创建工作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做好规划与计划,严格按照标准,分步实施,逐项达标。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创建的组织协调、宣传、培训和检查评比工作,充分调动各镇(街)、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2014年将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创卫文化宣传廊6处,组织专项培训2场,组织社区卫生评比2次。
(二)进一步加强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中山、大同、滨海等老城区的路面、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等小市政建设、小街小巷的密闭垃圾收集设施以及小街小巷的绿化美化建设。
(三)全面开展辖区老旧小区垃圾屋建设(改造)和暴露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促使辖区垃圾的收集管理达到基本卫生管理要求。
(四)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在完成辖区所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活禽区的设置改造和熟食区的封闭隔离。
(五)在巩固、提升前期14个社区创卫示范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打造新的示范点。2014年拟建示范点:滨濂南、北社区、银湖社区、龙昆上社区、泰华社区、西湖社区、南社区等。
(六)在各单位、各行业分别新建1—2个创卫工作示范点,并进行总结推广。
二、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巩固“三项”达标成果
2013年12月上旬国家将对病媒生物“三项”达标进行复查考核(结果未知)。2014年要继续加大病媒防制工作力度,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安排好春、夏、秋季的全面除“四害”(鼠、蚊、蝇、蟑螂)工作,为广大市(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扎实开展农村改厕工作
根据省、市2014年农村改厕任务安排,做好宣传、培训、督导和验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三格无害化家庭卫生户厕建设任务。
四、开展卫生单位、卫生村创建活动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组织开展驻区单位(小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通过评选一批卫生管理成效突出的卫生先进单位,发挥其在创卫爱卫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广泛发动各镇、村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活动。拟建省级卫生村5个,市级卫生村10个。
一、2014年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双零”的目标;
2.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3.物业小区、直管公房的防汛、防火工作不出任何任何安全隐患;
4.加强拆迁工地施工安全及城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
5.依法查处房地产行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
6.处理城市房屋的装修投诉处理率100%。
二、2014年思路
主要做好以下10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落实到每个职能科室,落实到每个企业,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监管体系的作用。1—2月份为防火,防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宣传和自查阶段,3月初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阶段,组织街道对城市房屋安全工作、农村自建房屋的协管员工作,玻璃幕墙的统计、排查工作、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下发宣传资料,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内涵,面向社会、面向行业、面向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二)增强消防意识,抓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3月中旬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邀请区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企业、直管公房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下发宣传海报,宣传资料,房屋装修宣传手册,并有针对性的选择1个高层建筑小区和一个多层物业小区进行消防演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预案,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更换、补充情况进行检查。
(三)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协管员组建工作,确保农村房屋安全
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协管员工作的开展,按市局房安办的要求,指导涉农街道建立安全协管员工作,增强农村自建房屋的安防意识,今年7月份前,完成四个涉农街道中除西华街道办事处外的三个街道办事处农村自建房屋协管员的组建设工作,计划于3月初为宣传、培训、组建阶段,4月份分别对四个涉农街道进行组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8月30日前向市局上报协管员工作总结情况,确保农村房屋不出安全问题。
(四)未雨绸缪,扎实做好防汛工作
针对地区天气变化特点,4月初进行防汛预案的制定,并向物业服务企业等所管辖单位下发防汛工作的通知,5月中旬并对我区地势较地,容易引起水涝、引起水灾的物业小区分别进行一次防汛演练,检查防汛预案,7—9月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查防汛工作,及时上报防汛工作自查表,确保本年度防汛工作无隐患。
(五)构建联合排查机制,做好玻璃幕墙排查工作,
按照市局对玻璃幕墙的排查、排危、统计工作的要求,计划于5月初对新增的建筑群体进行检查,并进一步进行统计,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进行督促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对问题较多,粘胶部位脱落明显,有安全隐患的,及时要求整改,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9月30号前向市局上报2013年玻璃幕墙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
(六)深化创建成果,继续做好《安全社区建工作》
按照《开展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要求,3月初为宣传培训阶段,对物业小区的志愿队伍组建情况,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月份向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开展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的通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创建工作。
(七)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好投诉查处工作
梳理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群众的热情和感情,着力解决接待群众不耐心,解决问题不用心,对待群众诉求不关心的问题,杜绝群众投诉执法人员的现象。对外公开投诉电话上班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值守,对反映问题或投诉业主做到态度和蔼,语气平和,认真记录,现场查处,及时回复,保证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八)加强房屋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机制
在做好日常公房监管和我区房屋结构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机制,今年主要关注通锦桥26号院房屋地基下陷的排危处理工作,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协调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排查,巡查工作;对观音阁前街27号的维修事宜进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解放路217号新建楼盘造成附近居民院落墙体裂隙的安全鉴定和排危处理;及时做好对城市房屋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九)狠抓扬尘治理工作,加强拆迁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管措施
继续抓好拆迁工地规范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必须按照房屋拆迁相关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对旧房拆除必须打围、保洁,采取湿法作业法,拆除旧房的建筑垃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清运;对待建工地必须实行硬围打筑,达到围墙景观化。建立“扬尘”管理工作联络制度,层层签订拆迁工地“扬尘”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要求。对部分扬尘污染较重的拆迁工地,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地改善了城区环境和空气污染质量,确保拆迁工地不发生安全事故和扬尘污染事故。
(十)规范行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执法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