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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案件防范,提高防护能力
案件防范工作是确保我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内容,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保证我银行安全工作,我安全保卫部加强了对案件防范工作的研究,定期召开了案件防范分析会,研究。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着力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内容,以“学、练、改”为措施,学习案例、总结经验、引以为戒,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患未然。我银行共五个网点,在新机制运行初期,我安全保卫部根据银行保卫部的要求,完善了《银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办法》和《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2014年10月26日,根据我银行实际,周密计划、加强协调,精心组织了一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工作,全面提高我安全保卫员的应变处置能力和防护能力。
二、加强消防演练,提高消防意识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HSE管理理念,加强全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和处置火险隐患的能力,保障全行工作安全运营无事故,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和火灾案例,我安全保卫部进行了周密计划:
(一)学习动员
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在全行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大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银行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银行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二)组织演练
请消防部门的同志来行,讲解消防知识及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在消防队的指导下进行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设施、器材需要更新的请求领导进行了及时解决。
经过对消防演练,全年无一消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押运值守,提高安全责任
一、加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夯实人防基础
人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要素,我行把重视和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技能,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工作来抓。支行党总支始终坚持“防范胜于治理”的法则,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始终绷紧教育这根弦,做到了警钟长鸣。因为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多么坚固的防护设施、多么先进的技防设备,都是要靠人去遵守、去操作、去维护,只有把全行员工调动起来,夯实人防基础,制度、设施、设备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我们把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重点围绕防抢、防盗、防诈骗的应知应会等内容对网点员工进行预案教育和防范技能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预案教育,就是对员工进行案例教育,组织员工熟悉“四防预案”,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针对近年来银行案件日趋频繁的严峻局面,我们及时收集整理转发相关案例,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上级行下发的各种文件、通报、通知、案例剖析,组织员工进行分析,针对我行自身的防范工作查找隐患,完善防范措施。
对前台网点的防范技能教育,主要侧重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基本防范技能,掌握正确的操作规范和程序以及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分工、动作要领,各种自卫武器、报警监控装置的操作使用等。使员工较熟练地掌握了突发性事件及遇险的应急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的能力。
二、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夯实技防物防基础
防护设施建设对抵御盗窃、抢劫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我行在注重抓全员防范意识教育培训的同时,十分注重抓好防护设施建设,保证所有营业场所有灵敏可靠、严密完善的技防、物防设施。
一、主要工作总结
(一)加强全员合规及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夯实人防基础
人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要素。今年以来,我司更加重视和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技能,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工作来抓。我司总经理室始终坚持“防范胜于治理”的法则,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始终绷紧教育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因为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多么坚固的防护设施、多么先进的技防设备,都是要靠人去遵守、去操作、去维护,只有把全公司员工调动起来,夯实人防基础,制度、设施、设备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今年以来,我们把增强员工的合规防范意识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重点围绕防火、防盗、防暴的应知应会等内容对员工进行预案教育和防范技能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对前台业务人员的防范技能教育,主要侧重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基本防范技能,掌握正确的操作规范和程序以及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分工、动作要领,各种自卫武器、消防设备、报警监控装置的操作使用等。使员工能熟练地掌握了突发性事件及遇险的应急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的能力。
同时提高全员合规意识也是案件(风险)重点工作。一是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切实承担起事中控制与现场管理的职责,扎实做好业务操作的基础管理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部门的业务客观、准确、真实发生。
二是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教育和引导员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业务过程中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情绪,把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防止触碰各类违规操作红线,结合业务风险案例教育员工树立案件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防止随意操作引起风险事件。
始终坚持合规警示教育,通报案例宣传、加强制度学习,针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强化开展对员工的合规警示教育,认真为员工算好经济账、亲情帐、名誉帐、前途帐,教育大家认清形势、把握好自己。通过这种广泛、深入、持续地教育学习,引起员工思想共鸣,自觉远离违规经营及经济犯罪,做到自觉合规、主动合规。
(二)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夯实技防、物防基础
防护设施建设对抵御盗窃、抢劫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司在注重抓全员防范意识教育培训的同时,十分注重抓好防护设施建设,保证营业场所的所有设备都灵敏可靠、严密完善。
在物防、技防设施的管理上,我司明确各职位员工自己岗位的物防、技防设施负总责,并建立健全了110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的检测校准台帐,定期进行检测、校准,确保了各种物防、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夯实规范管理基础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一项保障安全防范工作步入规范和有序轨道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通过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来抵御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我司根据省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保卫案件防控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在省公司支持与教导中发展完善,在需要中充实,在变化中调整,在实践中创新的原则,联系我司实际,建立健全了安全防范工作规章制度。
我司坚持每月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分五个层次落实检查工作,即主任亲自查;分管领导定期查;值班人员每日负责一天,每天对网点进行安全制度和防范设施检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持做到每日营业终了检查;主任会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阶段性综合检查。
我司还建立了节假日、双休日行政领导值班岗,公布了值班电话。在平时工作中,突出抓好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早、中、晚”三个时段的安全检查,针对网点营业期间员工安防制度是否落实、柜员是否坚守岗位,中午和节假日确保1名领导带班;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放过、不迁就、重整改、严处罚。
同时加强了营业场所日常的自查工作。目前,我司设有安全保卫案件防控负责人协助主任进行安全检查,网点每日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作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包括业务方面的章、证、押是否入箱上锁,水、电、气阀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闭锁等等。
(四)加强安全经营管理
根据2019年宜宾银行保险业机构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司提高了对安全保卫案件防控工作职能和任务的重新认识:明确了安全保卫案件防控工作是公司平安、稳健经营的前提和条件。一年来,我们按照宜宾银行保险业机构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加强安全经营、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围绕防火灾事故、防暴力事故、防电气事故、防盗窃事故、防坠落事故等方面的工作,做好了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公用设备、食品、饮用水等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基本上做到了治安保卫和安全经营一肩挑,没有出现顾此失彼,偏废任何一方面工作的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及薄弱环节
(一)部分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案件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员工心存侥幸,规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或因业务繁忙而放松风险防范工作,没有将案件防范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理论学习学习的方法与效果上还存在不足,部分员工对平时的学习还存在着“走过场”的应付现象,真正通过学习来研究解决问题和矛盾、来指导业务发展还做得不够好。
(三)业务培训工作力度还不够,导致员工钻研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操作上,部分员还存在着随意性的现象,不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岗位制约有时没有真正发挥。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把握重点,切实提高案件防控工作能力。
1.抓方案制定,着力长期深入推动。认真分析当前案件防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以案件防控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科技化的方向,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2.抓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防堵案件。在抓“制度建设”方面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和“开办一项业务、出台一项制度、建立一项流程”的原则,增强制度的安全性、适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二是对失效的制度及时废止。三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建设。
3.抓风险排查,着力清除案防盲点。按照“抓分类治理、抓高发部位、抓跟踪整改、抓内部控制、抓案件问责”的要求,开展案件风险排查。
4.抓处罚整治,着力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并在必要时延伸排查到其他机构、其他业务,抓好同质同类问题和风险的整改,达到检查一点、整改一片的效果,提高案件防控工作效率。
(二)强化监督,有效提升案件防控精细化水平。
发挥业务条线的垂直化管控作用。一是着力深化各条线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二是增强业务管理能力,提高业务条线垂直化管控力度。三是强化业务部门对自身风险所有者和风险回报的认识。四是充分发挥业务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在各自业务办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提高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行为监察,着力防范员工行为失范带来的案件风险
1.建立员工行为失范监察制度。建立员工行为失范监察制度,特别是要制定针对涉嫌黄赌毒、参与经商办企业、大额资金炒股和买彩票、参与高利贷和非法集资、交友混乱和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等行为失范的检查规定、内部报告、处罚标准和鼓励员工监督与举报的奖励措施等制度。
2.围绕案件易发部位抓好管理。一是抓案件易发环节。二是抓案件易发岗位。三是抓案件易发生业务。
3.加强对员工行为的排查。把员工日常行为排查纳入常态化管理,按照“一级不少、一人不漏”的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排查工作,管理好员工。
(四)加强合规教育,努力增强从业人员主动防控案件的意识
关键词 手机银行 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据艾瑞统计,截至今年二季度,中国智能手机用户数已达到2.9亿户,3G用户规模超过1.8亿人 ,可以说智能手机上网的大环境已经形成,移动网络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都在致力于更多服务的探索和研发,各类咨询、社交、购物、生活类客户端不断推陈出新,中国的手机用户越来越习惯于通过手机享受各类服务和生活。
手机银行是商业银行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借助于移动网络通信平台将客户的手机连接至银行,向客户提供信息和金融交易服务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据统计,全国共有50家银行推出了手机银行客户端,客户总量和交易量均呈迅猛发展态势 。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手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抢占市场份额,同时又规避掉新型金融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受到各银行的普遍关注。本文主要对手机银行的几个区别于传统银行业务的风险进行阐述,并提出法律应对建议。
一、手机银行主要法律风险
(一)客户身份审核与认证。
1、身份认证选择。
《电子支付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第十条规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根据客户性质、电子支付类型、支付金额等,与客户约定适当的认证方式,如密码、密钥、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由于手机银行的高技术特性,各类安全认证手段日新月异,黑客破解手段也随之变化,银行如果为高风险的移动金融服务,配套安全级别较低的身份认证方式,一旦安全认证手段被攻破或冒用,客户资金损失,出现民事诉讼,客户可能将以银行未能履行与客户约定适宜的安全认证手段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与传统网上银行相比,手机银行的突出优势是可移动及便携性。我国金融机构对外接或携带的硬件证书或动态口令卡的安全认证方式普遍持观望态度,尽管安全级别高,但便携性大打折扣。目前国内较为普遍的做法是绑定手机的MAC地址等机器设备码,通过加密算法生成设备串号,作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重要认证信息。而这种做法本身有其局限性,一是市面上手机型号及对应的操作系统繁多,并非都能照上述规则计算出对应的设备串号,返回信息可能不被银行业务系统的容错程序识别,一旦被黑客利用可以实现非法登录;二是黑客一旦嗅探到客户移动终端的MAC地址,也可伪造身份认证信息登录该客户的手机银行。如果银行方没有采取很好的其他认证方式进行辅助认证,或者进行辅助认证的认证方式安全级别较低,同样存在风险隐患。
2、非客户授权的交易。
客户输入与银行约定的交易安全认证方式,包括账号、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及动态密码等安全认证方式,银行收到上述信息后按与客户约定对上述电子签名信息进行核实无误,识别客户身份后,按客户指令进行交易。
在实务中,客户的电子签名存在被冒用,银行收到非客户授权的交易的情况,出现这一情况,主要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客户保管个人账户信息和电子签名不善,导致丢失或被他人冒用;二是客户网络及终端安全意识淡薄,受到黑客攻击被盗取账户信息及电子签名;三是客户被不法分子欺骗,主动将账户信息及电子签名泄露给第三方。
上述三方面原因容易导致客户资金损失而引发民事诉讼。对这一类型民事纠纷责任划分,我国相关法律、规章规定存在矛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银行只要按“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视为发件人发送,银行不是过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第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客户有意泄漏交易密码,或者未按照服务协议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与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免于承担相应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有银行能证明客户存在有意泄漏交易密码,或者未按照服务协议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与保密义务时才推定银行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否则将推定银行有过错,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该办法所规定的责任分担机制过分加重了银行责任。虽然《办法》属于规章,法律效力层级较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进行责任划分,但在实务中,法院常以客户属于弱势群体,应加强银行责任为由,适用《办法》划分客户与银行的责任,加大了银行的风险。
(二)产品销售与宣传。
1、可向其销售的客户类型。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其进行民事活动时应由其法定人,否则该行为可能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人或经法定人追认后,该行为才有效,但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除外。通过手机银行进行基金、黄金、保险、外汇等理财产品投资的,投资者应具备一定的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能够认识到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的风险和损失。笔者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具备上述投资行为所需的判断力,如银行向上述客户销售此类产品,一旦该类客户出现资金损失产生法律诉讼时,法院可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定该交易行为无效,由银行承担相应责任。
2、产品宣传方式及内容。
根据最新的调研报告,除了查询转账等传统的银行金融服务外,银行推出的各类特色服务也颇受欢迎,这其中就包括和各类第三方公司合作推出的手机银行商城服务。在对此类产品进行宣传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宣传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为他人广告的需首先办理广告经营等级并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可能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相应处罚。
同时通过手机银行、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推荐产品时,应注意保证银行对用于宣传的图片、视频、文字、图形享有合法的知识产品或使用权。如果向客户提供的上述宣传材料收到其他第三方的合法质疑时,可能导致银行遭受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客户风险提示。
手机银行是通过移动互联网渠道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如果银行未能在手机银行业务开通或使用环节,对手机银行电子签名方式及各类功能进行充分的解释和风险提示,客户在其资金被盗的情况下将可能以银行未履行应尽的提示和告知义务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二、防范手机银行法律风险的建议
(一)完善合同文本,约定适当的免责条款。
在客户开通手机银行业务时,在合同文本中明确约定客户应尽的安全防范和保密义务。详细约定客户对于与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电子签名等负有严格的安全防范和保密义务,如因客户泄露账户信息、电子签名或被诈骗等而导致的资金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同时考虑到《办法》所规定的责任分担机制过分加重了银行责任,可考虑在合同文本中增加相应的免责条款,约定对于非银行原因(例如不可抗力以及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事故而导致的客户损失免责。
(二)根据业务类型设定不同的认证手段,并持续更新。
为确保手机银行上产品与认证手段的安全性能够匹配,应该根据不同业务类型的安全要求,匹配相应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并建立持续评估机制,对最新推出的产品和认证方式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安全性及客户体验的需要,随时调整匹配规则。
(三)履行客户身份审查义务,加强对银行权益的保护。
原则上银行不得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投资理财类的手机银行服务,但考虑到客户的实际需要,应由法定人,严格履行身份审查义务,建议要求法定人陪同开通并由其负责保管相关登录凭证及密码凭证,并在合同文本中载明法定人有义务保管上述密码,对通过密码完成的交易,是同由法定人完成,法定人不得否认有此对被人造成的一切后果。因客户自己或监护人未尽到相关保管义务,致使密码泄露或盗取款项或被诈骗等,由客户和法定人自行承担责任。同时,在高风险业务的交易页面或手机银行自助注册该业务的页面,可增加相应提示,即在客户选择已年满十八岁后才进入下一个交易环节,以表明银行已尽到识别客户是否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义务。
(四)选择合适的产品宣传角度和方式。
在通过手机银行进行产品宣传环节,为避免银行为第三方合作公司的服务和产品进行推介宣传被认定为网络广告,银行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宣传角度和方式,尽量从银行所提供的手机银行服务角度对合作第三方的服务和产品进行推介宣传,而不是直接推介宣传合作方的服务和产品。同时应获得客户明确同意,可考虑在合同文本中列明银行有权利用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向客户介绍银行的最新产品及服务等。同时对于第三方合作方提供的宣传材料,应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合作方应保证其有权授权银行使用宣传材料,且该等授权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合法质疑。如因合作方提供的宣传材料的权利瑕疵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的,合作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五)建立统一的手机银行交易监控平台。
按照监管要求,银行方要切实做好电子渠道的交易监控工作。银行方应建设统一的手机银行交易监控平台,收集客户交易行为及风险事件特征,制定对应的监控规则,并进行风险估值,确定对应的监控策略,并采取包括自动/人工触发短信、电话及人工干预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以实现“实时监控,线上处理”的最终目标。所谓“实时监控”是指监控平台数据来自实时交互的手机银行各类交易数据,而最终要实现的“线上处理”一般是指当监控平台发现可疑交易时,监控人员可以对此交易进行及时阻断,并选择电话渠道与客户进行交易真实意愿核实后,确定该交易是否放行。
(六)加强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强化客户风险防范意识。
银行方对内要加强对各级关键岗位人员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安全教育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外建立与同业、证书或安全设备提供商、公安部门的互动交流机制,沟通了解最新的电子银行业务及技术发展方向、新案件的风险特点等内容,优化自身安全策略;对客户采取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折页、网站、手机银行、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提示,提高客户的风险防范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
年,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在市联社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联社“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逐级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以夯实人防、物防、技防基础为重点,以管理规范、设施达标为目标,抓住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着力构建我
市“抓基层、打基础、严监管、重预防”为核心的安全保卫组织领导体系和规范化运作机制,努力提高我市农村信用社预防和处置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强化责任是关键,领导重视是保障,年初我市就把“四防一保”工作提高到维护金融秩序,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进行的高度来抓,树立了用安全“保业务、增效益、促发展”的思想,坚持把“四防一保”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其他科室配合抓,齐抓共管,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内部管理和案件防范工作上,狠抓薄弱环节,重点整治不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各类案件和治安突发事故的发生。
一是市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监事长、副主任和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职责。首先制定了全市信用社安全责任目标,再者是督促全市信用社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处置突发事件,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要害岗位人员的思想状态和行为表现,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
二是各信用社成立了以信用社主任为组长,稽核员为副组长、座班主任、副主任及各分社主任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层层签订了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书。市联社与各信用社,信用社与各分社,分社与员工层层签订了《防范案件事故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强化了全员案防责任意识,使全体干部、员工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四是搞好联防,构建网络,各营业网点与联防单位或友邻住户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使当地派出所(警务室)和信用社、分社构筑成强大的联防网络,从而增强了内外防范的力量。
二、强化教育、提升素质、增强防范意识
案件防范,人防是前提,为保证我市全面提升“人防”力量,全面增强“技防”水平。
(一)强化思想警示教育。今年10月以来,我市先后在全市开展典型案例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启发,规范员工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忧患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案防观念,掌握犯罪特点,增强案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强化治安形势教育。面对日趋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联社领导审时度势,以宣传贯彻落实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制度为主,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着力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内容,以“学、练、改”为措施,在全市农村信用社开展了“百日安全无(责任)事故”活动,通过学习制度,开展预防演练和排查整改隐患三个阶段,各社层层动员,结合全辖农村信用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开展,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治安形势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逐步消除了员工侥幸麻痹思想,进一步增了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自觉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今年,我市安全保卫工作从抓建章立制,落实规章制度等基础工作入手,使全市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扭转了过去有章不循的陋习。
一是认真落实联社制定的“五级”连环监督管理办法,定人、定岗、定责、实行相互衔接,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规定了各科室下乡“五必查”,规定了各级监督岗位必须缴纳履职目标保证金,并按不同岗位进行奖惩,使各级都明确了监督别人就是保护自己的道理。
二是市联社保卫科制定了防盗、防抢应急处置预案,并利用联社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会)进行了讲解,在下乡检查时,每到一社就对该社人员进行现场操作问答,对各类防范预案进行现场演练,今年共组织全辖营业网点现场演练86社次,培训人员达344人,培训面达100%和61%。这样,通过实地演练操作,临柜人员即便于理解,又易于掌握,一看就会,收效颇佳,对安全防范知识和预案处置做到应知应会。
三是整合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建全了安全保卫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我市根据全辖信用社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改进,使制度更趋可行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信用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现金押运操作规定》、《农村信用社营业、值班、守库、查岗管理办法》,做到了事事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四、夯实基础、增加投入、提高物防水平
(一)加快普查,落实物防规划。年初根据省联社南 充办事处的安排,对全市营业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全市86个营业网点按省公安厅、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评估打分,并实施规划三年全面整改达标,乡镇信用社达到三级防护标准,城区机构达到二级防护标准。规划整改达标32个信用社,规划达标30个,年全面达标。今年已实施整改6个信用社,2个机构正在实施,13个机构已报预算
、图纸待进一步实施。
(二)加大投入、构建“物防”体系。为更好地加强物防设施的防范能力,促进我市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迈向新台阶。我市今年共投入资金422万元,其中210多万元用于安装56个营业网点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目前,我市86个营业机构已安装了77个营业机构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占总数的89%,2个信用社进行了改建,对6个信用社的营业室、库房进行了整改装修。更换了报警器30台,全市营业机构和大社押运现金配备了多功能电警棍。构建了先进的现代物防防范体系,切实保障辖内信用社安全经营。
(三)加强管理、发挥物防作用。为管好、用好现有的防范器具,我市制定了《农村信用社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电警棍使用管理规定》,电警棍配发了《持械证》,严禁电警棍外借和非押运时间使用,以免造成伤害。
五、真抓实干、防漏堵缺
(一)一年来,我们采取了“七个结合”(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普通查与重点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领导查与科室查相结合、工作时间查与非工作时间查相结合、平时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现场查与电话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全辖86个营业机构进行了安全检查9305社次,社均108次,其中夜间现场检查153 社次,社均2.2次,夜间电话抽查8895次,社均127次。我们对所掌握的个别人、个别社除了日常检查外,还针对性的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复查。
(二)今年,在硬件设施上联社大力投入资金,保卫科积极参与指导,整改、维修、新建了营业场所8处,全部按照公安部《安全防范设施规范标准》(ga38-)标准执行,大大提高了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形象和地位,有效地提高了全市营业网点的安全率。
(三)确保全市现金运送安全无事故。全年我科除每天担负着城区个营业机构的钞箱押运外,还担负了日常的现金存、取业务,同时负责全市个大社的现金调运任务,全年共押运现金社次,金额万元,其中城区押运现金社次,金额万元,区乡押运现金社次,金额万元,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确保我市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更好地服务于基层。从增强业务功能出发,我科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掌握了一些安全器械、设施的装配与维修技术,对部分社出现问题的安全设施进行了及时的维修。除按联社安排做好检查外,每到一社,都要对金库门、保险柜、营业室门窗、护栏、报警器以及防卫器具进行实地“看、听、摇”,绝不只听员工说,走马观花。通过摸排了解,先后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了案件事故的发生。
为使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制度,比规章,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出重拳、下猛药,决不手软,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全年共处罚款元,处罚人次。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狠抓监督、检查基层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着力大抓了科室自身建设。首先是培养自身的战斗力。今年,我们先后在夏季和冬季两次联系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对经警人员进行了武器实弹射击训练,对武器的性能、枪械的使用、保养等知识进行了培训,从而对专业知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同时还积极参与了南充市、阆中市公安局的相关业务培训。
其次是经警人员在执行押运任务时,做到了持械着装,对武器的保管严格执行了有关规定,杜绝了涉枪案件的发生。
再者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只要有任务,不论是份内份外,都会积极主动完成,如夜间检查时,专职驾驶员与非专职驾驶员,内勤与外勤都会不分彼此,一声令下,全员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