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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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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给自己启迪了消防安全思维,增添不少的见识和实际性理论知识,让我在提高消防安全认识的同时也抓住落实工作,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参加这次培训让我有几点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最突出,而从麻痹和认识不到所引发的,疏忽而忽视所造成的,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重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隐患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必须做到位,做到彻底,“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长鸣,做到居安思维,防患于未然,防范于隐患,确实做到安全为天的理念。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灾害无情,火更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保护自己的方式来为自己采取一些自救措施,那是非常必然的,利用一些物体和地形采取有效的办法,让被动变为主动,给自己生存和逃脱一些生机,要采取果断的、有效的、必然的、灵活多变的办法去为生存找到出口。在平时里要多掌握一些消防基本常识、基本消防要点,作为一名消防工作人员,必须学会有关广泛消防知识,吸收各个案例消防火灾经验,和一些自救,疏散人流,及时采取消防果断措施,利用灭火器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 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处境”。当你面对、或者突然发生火灾,要保持镇静,冷静,认真客观的对待面前所发生一切,首先,看外环境灾情大小,怎样采取有效办法,及时是否打报警电话119,要准确汇报时间、地点、火情范围,在现场中要维护秩序,了解火灾范围内人员和一些实际情况,自己在救援他人中,要首先,采取啥办法,用被子或者其他绝缘空气物体来为别人逃生,逃生的方向是否可行。在室内要采取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放到嘴鼻子之间用来呼吸,过滤那烟雾和干燥环境,等待救援,必要时,不间断呼叫救援,千万要保持冷静态度,不能慌乱。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 让我认识也不少,掌握的也很多,受益匪浅,让我进一步提增强知识,也提高认识,增强了工作实践操作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掌握以下几点;

一、熟悉本岗位的基本消防通道,具体消防基点和基线。

1、你所职责工作范围 ,了解和掌握各个消防安全通道以及路线,或一些安全出口。

2,、要掌握你所工作的范围消防栓有几个,具体在哪里。

3、要掌握消防栓的水、流程图 ,和监控室的报警电路图。

二、 要经常性的,检查各个水流线路是否完好,检查消防栓设备 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灵活,检查阀门是否完好,消防软管是否完好,一些消防器材备用是否完好。

三,要一定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检查是否过期。

四, 必须掌握一些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增强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积累一些消防安全经验。

五、遇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遇到火情及时采取边报警,边扑救,采取 “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争取在短时间内灭火成效。

六、 在工作中要保持交接清楚,有责任、有义务确保安全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

七、 不断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安全基础,参加消防灭火演练,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共同参与从点滴做起, 防范做去,自身做起。

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新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系列活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成立由镇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松任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时间

7月29日至党的十结束。

四、活动内容

系列活动由镇、社区(村)两级联动实施,包括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全中消防安全培训,镇、村干部分批轮训、学生消防安全体验、消防志愿服务下基层、消防社会化文体活动等六大内容。

(一)全民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期间,动员和督促社会单位,采取镇集中演练、社区(村)自主演练、与消防部门联合演练、委托专业机构指导演练等方式,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和灭火救援演习活动。确保重点单位100%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即日开始,依托县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干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100%培训到位。发动社区和村开展一次以上灭火演练或消防培训活动。

(三)镇、村干部分批轮训。8月份,组织镇领导、社区(村)“两委”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制定专门档案,确保所有镇领导和村“两委”负责人都懂得消防知识,熟悉消防管理。

(四)学生消防安全体验。暑假期间,镇属各小学要通过布置消防逃生作业、组织消防夏令营、消防军训、开展参观体验等活动,引导学生学习消防知识。9月1日至25日,公安、教育部门督促学校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行体验。同时通过组织“消防安全示范学校”评选活动,开展学生消防知识大赛,提升消防安全的关注度。

(五)消防志愿服务下基层。9月份,各社区(村)要发动志愿者,深入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部,以慰问和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活动。结合街道、小区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工作,深入孤寡残等弱势群体居民家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查找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传递消防关爱。

(六)社会化消防文体活动。8至9月,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牵头,踊跃开展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题的消防知识竞赛等社会化文体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动活动稳步开展。各社区(村),镇属各单位要站在为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氛围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开展活动。

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也是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为推进“平安建设,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年。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强化公共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推进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2011年全县消防工作实施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2011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年内除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

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提早介入,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建党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

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

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2011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请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春防、冬防、消防安全宣传月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社会单位、学校和居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组织媒体广泛报道党委、政府、社会部门、单位、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动态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屏幕、户外视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并在城镇街道、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与居民防火公约;每栋住宅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为该住宅楼绘制、张贴一张疏散逃生示意图;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并帮助家庭成员、老弱病残及鳏寡孤居等特殊群体经常查找、消除火灾隐患;购置一套灭火设备器材并熟练使用;设立不少于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消防宣传牌、栏或橱窗);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组织居民每年参加一次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设置一间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每年组织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教育馆、博物馆);社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每周播放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社区达到要求。

三、开展“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城市家庭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制定一份家庭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每户有一本消防安全知识图书;每年开展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参加一次社区消防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提出一条消防工作建议;每户家庭配备一对灭火器;鼓励家庭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配备一套简易疏散逃生装置(应急手电筒、逃生绳、简易呼吸面具等);家长每年陪同子女参与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农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建设,即:家长每年陪同子女参与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户储备一处灭火用水或沙土;有条件的家庭配备一个灭火器;鼓励家庭配备一套简易报警、照明、逃生自救消防器材;鼓励具备条件的家庭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城市家庭要达到“十个一”建设标准;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以上的农村家庭达到“五个一”建设标准。

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聘请一名校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辅导员;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每学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每学期开设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并编发一期消防主题校报、黑板报;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全体师生参加的学校重点场所、宿舍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学校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或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小学、初级中学每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疏散逃生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每月播、刊、发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内容。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城市学校要达到“十个一”标准;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以上的农村学校要达到“十个一”的标准。

五、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农村乡镇、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制定一套消防安全教育、自治联防制度与村民防火公约;依托治安联防队或民兵等组织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员;在集市、场镇和行政村人员集中场所建立一块(个)消防宣传栏(牌)、橱窗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每个村庄购置一套灭火设备器材并熟练使用;每年农忙、火灾多发时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每年组织播放一次消防电影;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应急演练;每年对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的农村要达到“十个一”标准。

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学校教书育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驻校(园)各单位,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四条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层单位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科室、年级、楼宇内的楼层、班级设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校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学校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在全校范围内组建教职工义务消防队,高等学校要组建学生义务消防队,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和应急疏散。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消防监督员,负责监督、反映消防情况。

第七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的人员组成,以保卫部门人员为主体,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岗位消防安全员为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由保卫部门统一领导指挥。

第八条高校学生义务消防队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保卫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学生义务消防队员同时是学生宿舍各楼栋消防安全员。

第三章消防职责

第九条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服从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管理,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

况,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安排,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学校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中层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设施、器材、供水系统的监管,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领导保卫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

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检查和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消防

安全检查,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负责对岗位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消

防知识及相关的消防法规,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器材的

使用。

(五)进行消防巡查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六)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指导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训练和灭火演练。

(七)制定学校的灭火、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八)负责配备消防器材,检查督促全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和更换工作。

(九)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检查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

全情况,及时报告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

题。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确实可行的临时措施,严防发生

故。

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防火巡查制度。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重点部位必须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防火检查制度。校内各单位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五条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

火,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办理许可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六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区不准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得在师生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200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

电。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供电、供气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或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

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

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

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申报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保卫部门申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卫部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当场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二条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设计中,符合国家标准化或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要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第二十三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

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校内各单位、部门

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高层建筑的通道上堆放杂物。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学校消防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第二十六条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学校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及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指挥人员、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各消防重点部位、岗位的各类档案资料,都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保卫部门存档。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火灾情况记录。

(七)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