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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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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区治理

乡村社区治理范文第1篇

1村落规划设计背景及缘由

2013年年初,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净”的美丽云南,省级财政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7亿元,计划建设500个项目,每个项目财政奖补资金补助标准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计划建设“美丽乡村”500个,以后每年建设1000个以上,逐步建成一批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为此,昆明市呈贡区印发了《呈贡区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并以“三清四美三宜”作为“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目标,争取把“美丽乡村”建成基于城市地缘,突出休闲旅游及主题体验为特色的乡村人居环境,带动山村区域经济发展。

云南财经大学和呈贡区建立校地合作项目的契机也是在全省对村落建设政策的支持和当地政府对村落营建的积极响应之上,使得此项目在政策扶持及智力支持上都具备了先天条件,并得到了当地群众认可。2013年在当地政府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依托云南财经大学科研设计团队的智力支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主旨,结合呈贡新区的发展态势,云南财经大学对赵家山村进行了民居建筑设计、乡村景观规划和旅游发展策划。科研团队在一年多的设计及实施过程中,不断与呈贡区相关单位、社区相关负责人及村民进行沟通协调,实地走访和现场踏勘,征询不同专业人员(如水利部门、市政、施工等)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议规划选址,农户民居位置定位,建筑立面及风格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村庄整体规划和具体民居建造方案进行了设计并投入实施。

2村庄现状

赵家山村位于呈贡东部半山区,坐落于呈贡新区大学城旁,隶属于郎家营社区第八居民小组,是典型的山区自然村。东与澄江县交界,南与万溪冲村接壤,西与缪家营村相邻,北与段家营村相连。距呈贡高校片区5公里,距市级行政中心124公里,距昆明主城区35公里,毗邻黄马高速公路。驾车从市区出发至赵家山村仅需1小时(见图1)。

随着昆明主城区不断扩张发展、呈贡新区快速建设,村庄周边高速交通修竣、昆明火车南站施工、大学各高校的入驻、村庄与呈贡主城区道路的打通,使得仅101户的自然村在短时间内变成了紧邻主要城区的村落,其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外来事物的不断冲击,将村民与城市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也促使其村民思维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对当地环境和民居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

赵家山村作为城市周边的“场所”,虽然目前还未产生出应有的市场价值,但在城市高速发展和扩张之下,其乡村经济如何发展自然便成了首要考虑的问题,这也加剧了本课题研究的形成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的迫切性。

3户型选型及三个方案

31户型选型

根据上文所述和赵家山村的实际情况,我们把“重组当代乡村生活”作为民居营建的根本思路,并以此归纳出赵家山村民居营建的模式为:“主题院落、古树梨园”。在整体发展思路上,首先,以“主题院落”为核心,营建主题院落,建立庭院旅游,开发当地特色餐饮;其次,推出庭院休闲项目,围绕“古树梨园”,在院落内保护古梨树,传承古民俗,发展古园艺。

在设计过程中,首先根据当地政府对村落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指标来确定村民住宅面积,其次广泛征求当地村民对民居设计的造价、样式、户型、面积、院落形式等多方面意见和建议。在和村民不断沟通了解的同时,综合考虑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及要求,对设计进行多方案比较,形成了适合当地实际政策、居民资金能够承受和符合村落地形的三个单体建筑方案。并将其呈现给当地社区和村民,让村民对其方案提出意见,再不断进行修改,最终经村委会小组召集村民讨论,确定了下文所谈到的三个民居方案:重构院落民居、本土民居再现、“L”形民居。

32三个民居方案

321方案一(重构院落民居模数化的院落建造体系)

此方案由三栋建筑组成,户型面积均相同,设计基底尺寸以8000mm×8000mm为单位,依据当地基本宅基地面积,所设计的宅基地(每户)总占地面积为64?O。设计过程中,考虑到赵家山村丰富多变的山地地形,方案在采光、住宿、仓储、观光、休闲等设施上都进行了综合考虑。依据其丰富多变的山地地形,采用了错落建筑及组合式的模数化建造体系,同时,对屋顶形式、家庭内部使用功能、后期发展旅游经营、住宿客房使用需求等方面都在方案中给予了充分体现(见图2)。

322方案二(本土民居再现还原本土民居形态体系)

本土民居建筑形式再现,即还原本土民居建筑形态。昆明及周边地区的民居建筑形式多以云南“一颗印”建筑形式为主,因此本方案户型的设计具有本土建筑形式及空间特点,且不破坏当地原有村落建筑形态及肌理。为此我们依据规划要求及政府对宅基地的面积控制,设计继承和发展了“一颗印”民居的传统风貌,延续云南“一颗印”的家庭空间使用功能,并结合当代农村民居户型要求将当地原有“一颗印”的房间面积、进深开间做了修改,设计出同昆明本土建筑形态相类似的“一颗印”新民居建筑(见图3)。

323方案三(“L”形民居)

“L”形民居构成形式是在村民原有宅基地场地划分不变的情况下形成的建筑形态。在方案推选过程中,参考当地部分村民家庭院落形态,以及村民对未来旅游接待、独户院落的需求和发展,方案运用“L”形及半开敞式的围合状态对农户的住宅形态、农户院落、晒台、廊架进行了设计,释放了院落空间,使其住宅院落较为规整,形成了“L”形建筑形态围合而成的院落形式(见图4)。

4方案一(重构院落民居)的多样特点

41自住与经营

我们以方案一作为村落民居建设的主推方案,在村内进行民居户型方案选择时有意引导村民选择该方案。设计者认为当地的土地政策、地形地貌、城市周边地理位置都使得此方案具有独特的优势,其建筑形态为村民未来进行乡村旅游和旅游接待??造了较好的条件。选择此方案对营建以“主题院落”为核心,建立庭院经济,自住和民宿相结合的乡村旅游经济都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由于此方案在一块地内由三栋独立建筑组成,因此村民可以选择其中一栋自住,余下组团内的两栋进行季节性的旅游短租以增加家庭收入;此建筑形式还有利于围绕“古树梨园”为主题,在院落内保护古梨树,传承院落文化;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和旅游管理体系的完善,实施此方案其优势会更加突出;村民还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收入来源(据村民所述及社区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赵家山村村民年均收入在4000~6000元不等,收入较低);院落经济的形成更有利于吸引外出务工的村民回村就业发展,活跃农村经济市场。同时还必将对整个村落未来的建筑形态及村落肌理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42模数化体系

针对院落型民居的设计特点,笔者从村落自身场地限制出发,重组重构原有昆明本土民居即“一颗印”的建筑体系,将其原有的独栋式封闭院落形式分解为开敞的三栋建筑,并组合成院落,将其中的建筑功能根据8000mm×8000mm的模数体系进行集约化设计,将整个宅基地面积按要求标准设计分解成独立的三栋建筑,每户即每个组团中的三栋建筑依据地形及农民的宅基地面积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见图5),并在其中一栋建筑外加一间储梨仓库,以满足村民在每年梨树结果之后储存呈贡产出的宝珠梨。

43材料及结构

考虑到农民实际的资金承受能力,我们在民居设计时选择了两种体系的营建模式: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见图6)。此两种结构在建造成本和施工速度上均具有便于施工和快速完成的优点。在方案设计之初也曾考虑应用自制土坯砖的形式对已建好的框架或剩余墙体部分进行填充,但由于场地、人员配给、施工进度等方面的限制而暂时搁置。在设计选择民居外立面颜色及材料时,尽量遵循原有建筑外形色彩(赵家山原有民居建筑外立面大多以土坯砖内填充稻草为主,色彩应用以自然的土坯砖颜色为主),利用土坯砖的模数化形式,将水泥、铁黄粉加上稻草按比例进行混合对民居外墙进行装饰,以期呈现原有建筑的立面质感。同时在对建筑屋顶形式设计上,依然沿用瓦片形成的屋顶结构形式,采取多变的小坡顶组合,让屋顶形式变化多样,使成组团的建筑在屋顶上给人以丰富灵巧的感觉。

5营建过程中的问题及思考

51户型选择及院落型民居的推广难度

三个民居方案在设计之初就已同村民进行过多方沟通,作为设计者而言更希望村民能选择上文所述的方案一。笔者认为此种户型应是赵家山村民目前急需解决并实现的一种建筑形式,也是未来其村落发展及院落经营模式的最优选择。首先,在以“主题院落”为核心的民居建筑基础上,此方案能更好地围绕营建主题院落及开发当地特色餐饮形成院落经营;其次,可以以院落为依托,围绕“古树梨园”,推出院落文化休闲项目。

在实际户型选择中,村民则以选择“L”形户型为最多,另外为本土民居建筑形式(俗称“一颗印”),最后选择的才是我们主推的院落模式化民居。究其原因,笔者在深入听取并分析村干部及村民意见和建议后,发现多数村民对方案一(院落模式化的构建体系)从设计角度和发展前景上也看好,并且认为院落模式化户型对村庄未来发展和支持家庭经济收入方面无疑都是较好的一种民居组合方式。但由于村民对独栋民居住房面积最大化的强烈需求,以及受建造资金、未来预期和建造时间的种种限制,最终放弃了对院落型民居的选择。然而据我们了解,村民其实可以通过当地银行得到政策扶持并获得较优惠的银行贷款来完成三栋院落型民居的建造,即便没有贷款,部分村民还是有经济能力承担此方案的建造费用,其造价也并不比其他两个方案产生较多偏差。

由此看来,加强对村民进行各方案优势的宣传引导,让他们深入了解设计的特点、看到建成后的实惠、前瞻乡村美好的未来是极其重要的。

52营建过程中对施工等各方面的控制难度

由于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绘制是由不同设计团队完成的,加之在施工图绘制过程中方案与施工图的深化人员没能及时对图纸进行协调和对接,导致施工图和已确定下来的方案出入较大,施工图纸深度不够。还有的农民在方案和施工图尚未确定,设计人员仍处在沟通过程之中,就迫不及待地比照未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进行了施工,并在民居建造过程中自主定夺做出修改设计方案的点子。

村民为了节约建房费用,理所应当地会在建造成本上做文章,如简化外墙表皮材料的配比、部分结构等。原本对几个方案的外立面及结构本身定义了多种实施方案,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失于控制和村民对自住房的原始需求,使得方案履行和房屋建造都遇到了一些困难。在问题出现时本来应在设计人员、村民、社区共同协商并形成书面修改意见后再进行施工,可村民为了能尽快封顶入住,仍然加快了自住房的建设速度。尽管设计人员修改了施工图纸,也对民居修改方案进行了图纸核对,但为时已晚。因此不难看出,在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业人员加强对设计方案履行及建房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是必不可少的。

53提升村民发展观念和加强政策引导

主要反映在建筑改造提升过程当中,设计方和当地政府没能在项目设计之初及时制定相关与赵家山村整体规划和建筑风貌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及设计指导手册(如《丽江古城环境风貌保护整治手册》)或制定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村民建房,为将来保护村容村貌和引入旅游发展体系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引。赵家山村的乡村改造属于边摸索边建设,建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各类问题,虽在村民自治和不成文的村规约束下,大部分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但总比不上用严肃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效率高、效果好。

由此得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地方政府、设计方、乡镇组织等有关方面首先应共同研究制定严格的建设实施规则或法规导则来指导和规范村民的建设。从规划设计和拆除旧屋伊始就应将其法规导则通过当地政府、村民小组发放并宣传给每位需要建房的村民,让其认识到村落风貌完整,建筑协调统一,村容环境与建筑规划和谐的重要性,对其进行整体控制,以避免出现村民在发展村落旅游时过度地私搭乱建房屋和混乱经营。做到规划有依据,设计有细节,同时让其具有法律效力,保护乡村聚落形态完整,民居建筑和谐统一。

乡村社区治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分化;村庄治理;困境;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9-0081-04

基金项目:2011年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农村社会分化背景下的村庄治理与和谐村庄建设对策研究”(1145725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杜胜利(1970-),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管理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在读博士,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农村社会发展问题。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社区日益分化,这给村庄治理带来巨大挑战。只有不断创新村庄治理机制,探索村庄治理新模式,才能实现农村社区分化背景下的村庄科学治理与和谐村庄建设。

一、农村社区分化及其特点

1.农村社区的界定。社区是相对独立的有领导、有组织的地域性社会,是由一定数量、具有共同意识、相同习俗和规范的社会群体结合而成的生活共同体,有着相对独立的社会管理系统和服务设施。在我国,对农村社区的定位较为复杂,理论界还存在分歧,有的把农村社区定位为行政村或自然村,有的把农村社区定位为村庄、乡、集镇或乡镇、县城等。但是,根据我国现有的实践操作,不论是江西、青岛,还是湖北秭归,都将农村社区定位为自然村,看来不论如何争论,把农村社区定位为自然村是最有实践操作性的。因为,中国农村的自然村落是基于血缘、地缘关系而结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圈子,是村民聚居的一个基本单元,是村民在以共同拥有土地的基础上一起生产、生活而形成的拥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念的群体。这种形成过程具有自然和历史的特征,并非是一个人为地、机械地结合在一起的分散的团体,它的这种特征经历了几千年历史的考验和熏陶。所以,农村社区,是“村落——以大的自然村为单位或者以中心自然村带周围零星的小村庄”。[1]

2.农村社区分化的特点。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农村社会的发展,由于受资源、环境、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原来同构性的农村社区逐渐分化,这种分化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农村社区类型日益多样化。从同构性农村社区分离出的多种类型的村庄,形成了水平和模式不同的多类村庄并存和发展的新型农村社会格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刘慧根据5大类31个指标,采用多层次空间聚类对全国农村地区进行地域类型划分,将全国农村社区分为6大类型:现代化农村、发达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较快农村、中等发达农村、欠发达农村、不发达农村。[2]北京大学社会分化课题组根据各地乡村工业化水平及社区集体化程度把农村社区分为4种类型,即高集体化低工业化类型、低集体化低工业化类型、高工业化低集体化类型和高工业化高集体化类型。江丽根据劳动力就业结构、村庄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同,把农村社区分为经济发达的工业村、商业村、稳速前进的外出务工村和经济落后的资源依赖村4种类型。[3]卢福营以非农化的方式和水平为标准进行分类,认为现阶段中国农村的村庄主要有城村、镇村、工业村和农业村。[4]二是农村社区差距逐步拉大。南京大学师生2006年5月的社会调查报告表明:我国的农村已经不是一个同质化极高的整体,而是出现了明显的村庄分化,其程度并不亚于城乡分化。按人均年收入,调查组将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分成“三个世界”——人均年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是经济发展水平高的村庄即“第一世界”;人均年收入在3000-5000元的为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即“第二世界”;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是经济发展水平低的村庄,被划为“第三世界”。在这项调查中,2005年人均收入最高的是江苏省华西村,达到18820元,而陕西省的南泥湾仅为1526元,二者相差了近12倍,[5]由此可见,农村社区差距正在逐步拉大。

二、农村社区分化背景下村庄治理面临的困境

农村社区分化对村庄治理具有双重影响。判断社区分化是否有利于村庄治理,进而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其关键在于社区分化过程中,村庄治理模式是否越来越制度化、科学

化,落后社区的比重是否越来越小。应当说,一方面,农村社区分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有利于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形成相互竞争的压力,从而弥补了在工业主义发展相对不足的前提下进行政治治理的动力。但是,另一方面,从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分化的状况来看,分化速度越来越快,分化程度越来越大,已使村庄治理面临巨大困境。

1.村庄差距的扩大造成社会流动失序,加大了治理难度。村庄分化使人口流动呈现单向性特征,即主要是由不发达村庄流向发达村庄。这种单向的人口流动是一种失序的社会流动,容易滋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村庄治理带来困难。一方面,对落后村庄而言,一是随着农村人口持续流出,乡村社会发生了结构性变化,造成了村庄治理的困难。农村迁出的主体是乡村青年劳力和知识精英,村庄中留守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这样的乡村社会结构变化不但造成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效,而且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老人赡养、儿童教育等问题。二是单向的人口流动造成落后村庄人才流失严重,使得原本人才就很短缺的落后村庄人才更加匮乏。这种情况不利于落后村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拉大了落后村庄与发达村庄的差距。三是单向流动造成了村庄自治弱化。由于大量党员外出务工,村党员对村党支部的监督更加弱化,支部的运作及对村级事务的管理主要取决于少数几个支部委员;村民外流对村委会的产生和运作也产生了类似的消极影响。此外,由于外出村民多为年轻力壮、素质较高的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劳动力既要处理琐碎家务,又要负责农活,无暇关注、参与和监督村庄公共事务,致使村庄自治名存实亡。四是人地分离导致村治权力的运作难以达致治理对象。由于户口在家乡,流动的农民仍然属于家乡的村治对象。而农民流动使得家乡村治权力难以发挥作用,给乡村治理带来了困难。如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由于缺人、缺钱、协调不易等原因实施难度增大。另一方面,对富裕村庄而言,大量的人口流入,给村庄治理带来了极大压力。如流入人口的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由于人口流动的非理性化、盲目性、随意性,很多流动人口没有明确的目标,这不可避免地造成流动人口与流入地的不适应。又由于一些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劳动技能,法纪观念淡薄,当通过正当途径难以谋生时,他们中的一部分思想道德低下者易铤而走险,走上危害社会治安乃至犯罪的道路,从而成为社会秩序的一大隐患,加大了治理难度。化会影响村庄稳定,增大社会风险。其一,严重的农村社区分化会导致落后村庄不稳定。农村社区过度分化会使落后村庄产生相对被剥夺感。社会心理学认为,“相对剥夺感”是一种人们没有获得他们认为应得之物的心理状态。当个人将自己的处境与其参照群体中的人相比较并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就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剥夺。这种剥夺因人们不是与某一绝对的或永恒的标准相比,而是与某一变量相比,因此是相对的,这个变量可以是其他人,其他群体,也可以是自己的过去。有时,即使某一群体本身的处境已有所改善,但如果改善的程度低于其他参照群体的改善程度,相对剥夺感也会产生。这种感觉会产生消极情绪,可以表现为愤怒、怨恨或不满。在现实中,贫富差距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是引起低收入村庄“相对剥夺感”的重要原因。一些村庄在改革开放中脱贫致富,而一些村庄发展却相当迟缓,落后的经济、文化生活与富裕村庄相比差距明显,这必然会导致落后村庄人口的大量外流,致使土地无人耕种,矿产无人开采,治安无人管理,人心不稳,并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引起社会不稳定,从而加大村庄治理难度。其二,严重的农村社区分化导致村庄之间隔阂。村庄间的非均衡发展虽可以成为村庄发展的动力,但当村庄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特别是邻村之间的差距过于明显时,先进村庄就会产生优越感,落后村庄则极端消极低沉,从而直接加深富裕村庄与贫穷村庄的隔阂。特别是富裕村庄生活参照系的绝对优势使落后村庄农民内心逐渐产生并积聚起一种强烈的不断增强的受挫感,当落后村庄面对巨大的地区差距而感到无能为力时,发展动力就会异化为对富裕村庄的嫉恨。不管是富裕村庄对贫穷村庄的鄙视,还是贫穷村庄由于产生“相对剥夺感”而对富裕村庄的仇视,都会加剧人们对贫富分化现实的不满,进而会影响社区

、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农村社区分化对村庄治理模式创新提出了挑战。一是农村社区分化对国家的村庄治理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农村社区分化为政府农村治理制度创新设置了难度。农村社区分化表明村庄自主意识增强,民主觉悟不断提高,其对国家制度的选择更加积极和挑剔,要求有更完善的农村治理制度设计来满足他们的需要,这就对国家的村庄治理体制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农村社区的过度分化导致村庄之间相互适应性越来越小,新生治理制度难以适合如此之“地情”,使得新生治理制度整体性特征缺失而难以推广。另一方面,农村社区分化对政府的农村政治整合提出了新的挑战。农村社区分化在本质上表现为利益分化,而利益分化又必然会产生利益冲突。对于国家政治发展来说,农村社区分化就是一个利益整合的过程。所以,国家在如何既能使各分化主体的权力和利益得到保证,又能够促进社会整体稳定和发展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如2012年5月8日,河南濮阳庆祖镇西辛庄村要建“村级市”,[6]希望能够得到与其经济实力相称的政治权力。因此,农村社区分化对国家政治整合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二是农村社区分化使乡镇政府的村庄治理面临新的矛盾。随着农村社区分化,村庄治理模式也在由权力集中逐步向“乡政村治”模式转变。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的基层代表,对村庄治理具有直接的影响力。但是,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失去了对人、财、物的统一调控权,进而使其统一指挥失效,导致乡镇行政能力不足,并逐渐失去了对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农村社区分化使村庄独立自主能力逐渐增强,民主意识不断强化,村庄自治越来越深入人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乡镇政府对村庄治理的控制力,对乡镇政府治理的稳定性产生了冲击。而乡镇政府也会在农村社区急剧分化的时候,出于对自身行动合法性基础的考虑,对村庄治理的控制逐渐减弱。鉴此,乡镇政府既要退出领导权,站在法律规定的位置上,又要在动员力和影响力弱化的情况下实现有效的村庄治理,保持农村社会的有序性,这就构成了乡镇政府村庄治理的矛盾。

三是农村社区分化成为乡村自治的障碍。尽管村庄自治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合理性,但从中国乡村社会的现实来看,各农村社区分化现象明显,政治体制环境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等特征决定了自治模式具体实施上的复杂性。自治本身是一个过程,需要各个方面的条件支持,这些条件不仅包括国家政治统治的情形,更多的则是地方或者社区本身的客观现实,比如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观念习俗等。而我国的乡村社会现实情况十分复杂,当国家试图以统一标准规划治理结构或者是落后地区不顾本身的客观现实而将自己的治理选择建立在“理想国”上时,原本理想的治理模式反而起不到预期效果。以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为例,一个村庄实施自治,其本身必须能够提供自治所需要的物质与文化条件,而中国绝大多数的乡村社区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村庄自治受到了前提条件的制约。

三、农村社区分化背景下的村庄治理路径选择

我国农村社区分化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村庄治理路径的选择也必须符合这样的现实,既要强调国家宏观层面的村庄治理,又要重视农村微观层面的村庄治理,只有加强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农村社区的合理分化与有效治理,最终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1.国家要从宏观上引导农村社区合理分化。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历史、社会、文化等原因形成了较大的村庄差距。因此,我国既不能像当今西方国家那样实行发展后的公平型战略,也不能像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那样实行效率型战略,国家对村庄治理的影响要遵循有限平衡原则,既强调公平,又不能忽略效率。为此,政府要从宏观上把握和控制农村社区分化问题,引导农村社区充分、有序、合理分化。一是注重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区发展差异问题。加大区域经济支持力度,对外出务工村、商品性农业村等发展较慢的村庄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他们发展经济,缩小村庄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加大对贫困农村的帮扶力度,通过技术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贫困村庄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缩小村庄之间的贫富差距。二是正确协调流动人口,改善村治水平。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口管理机制,形成一个公平开放的人口管理机制。不断调整政策,促进流动农民的政治参与,重视流动人口的

社会资本,鼓励农民精英参与村庄的治理。还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制度,防止土地荒芜,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庄内部治理制度的创新。对村庄治理进行制度上的创新,必须考虑宪法选择原则、村庄操作规则与村庄集体选择规则的综合运用,促进村庄治理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组织和村庄自治组织要以科学的治理理念,形成普遍认同的治理目标,通过协商与合作,实施对村庄的共同治理。要保障村庄治理者与其地位相适应的参与、决策、执行、管理和监督等权力的实施,并使村庄治理者之间的治理权力适当分离,互相约束,互相制衡。各村庄治理者都应是独立、平等的主体,是平等、自愿与合作的关系。要保障每一个村庄治理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实现它们之间的正常沟通与协调,形成科学、合理、和谐、发展的村庄治理理念与治理制度体系。一是培育多元村庄治理主体。积极培育村庄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加强政府部门与村庄自治组织、村民的合作。二是构建多元互动的网络型政府权力运作方式。改革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方式,建立政府、村庄正式组织、民间组织和村民之间的多元互动运作模式。以村庄共识和认同为基础,形成充分调动村庄能动性和自主性的治理机制。三是为村民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健全村庄管理制度与组织体制,为村民参与村庄治理提供制度途径。四是在治理结构上,改变传统的治理结构,使村庄内的公共治理和主要资源向村庄集中,突出村庄的主体作用。五是在治理主体上,村委会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治理,村庄中的其他自治组织和普通村民也将参与治理。各治理主体要不断更新治理观念,在治理方式上由强化村庄管理转变为以服务村庄为主,更加注重通过契约和法律手段来履行权利和义务,实现在法律制度框架内的各村庄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六是在治理内容上,划清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在村庄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明确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村庄治理功能。[7]

3.不断探索农村社区分化背景下的村庄治理新模式。村庄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整个社会的变迁和发展,因此,村民治理模式的选择要结合各个村庄的传统和实际情况,根据农村社区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地区差异性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不应强求同一。

一是先进村庄采取自治型治理模式。先进村庄从整体而言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内部利益结构分化和组织分化越来越充分,农民自治意识和素质不断提高,这都为农村自治提供了先决条件。村庄自治组织要真正成为村庄治理的主体,真正成为承担村庄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自治性组织。政府与村庄自治组织共同为村庄提供资源,共同提高村庄吸收社会资源的能力。随着村庄的民主政治不断发展,村庄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特征逐渐成为在法律保障下的民主选举、民主治理以及民主决策。在这种治理模式下,整个村庄成为一种具有一定灵活性的组织体系,在该体系内各种组织组成的资源不断进行互补同时信息互通。政府通过法律、制度为村庄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的同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是中间村庄采取合作型村庄治理模式。由于中间村庄自治能力相对较强,村庄自治组织的治理能力和作用体现越来越明显,尤其是村庄的民主政治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初步具备了一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能力,所以,中间村庄可以实行合作型村庄治理模式。合作型村庄治理模式是国家政权力量与村庄自我治理力量通过一定的制度体系,共同治理村庄的一种模式。政府通过行政力量对村庄进行宏观和间接的干预,由政府、地方、村庄自治组织以及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治理机构,村庄以自治为主。政府从宏观上负责对村庄事务和治理进行科学规划和指导,确保村庄治理方向的正确及治理理念和制度的先进性。政府通过授权把权力移转给村庄自治组织,由其履行原本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职能。对于村庄治理资源的投入,主要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村庄各自治组织投入为辅,同时鼓励村民不断增加对村庄治理资源的自我投入。合作型村庄治理模式的实施是符合中间村庄实际情况的,“这种模式的治理主体由二元(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转变为多元(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

区组织、其他非营利性组织、辖区单位、农村居民),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变为民主协商,治理体系由垂直结构转变为横向结构,治理关系由依附与庇护关系逐步转变为信任与互惠关系。”[7]

三是落后村庄采取国家主导型治理模式。在国家主导型治理模式中,基层政权组织是村庄治理的主体,承担治理的主要责任;行政手段是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手段,基层政权充分组织和协调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并通过有效控制村庄治理资源达到村庄合理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的目的。同时国家主导还可使科学、有效、合理的村庄治理模式迅速推广,并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不断的校正与创新。落后村庄的经济发展相对迟缓,自主能力相对不足,民主政治发展相对滞后。在这样的地区,如果没有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力量的介入,要想获得经济和社会的顺利发展,并缩小与发达村庄的差距,是非常困难的。为此,此类村庄治理过程中,要强调行政的主动性发挥与村庄自身的能动性创造。另外,落后村庄由于社会结构简单,人口同质性强,其治理还要依靠风俗、习惯、道德、社会舆论等非正式社会控制,如乡规民约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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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慧.我国农村发展地域差异及类型划分[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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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松涛,南京大学新农村调查组.乡土中国分成三个世界:人均年收入相差12倍[n].中国青年报,2006-07-31.

乡村社区治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微观组织;社区;自我整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在成为一个全社会所关注的重大问题。新农村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回答的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为谁而建,由谁来建。按照惯常的思维自然是中央出政策,地方出规划,基层来组织。但是,伴随农业税的免除和乡村治理体制改革,相当多数地区的农村基层政府与基层组织由于财政经费的缺乏而处于维持状态,难以承担组织动员农民、整合资源,进行新农村建设的重任。由此需要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体系,大力推动乡村社区民间组织的发育,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载体。本文将结合中国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状况,以湖北省一个乡镇的农村社区建设经验为例,探讨农村微观组织再造与社区自我整合问题。

一、乡村治理体系中社区民间组织的缺失

在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体制是官治与民治的二元并存结构。除征税征兵以外,国家不直接干预乡村内部事务,处于孤立分散状态的乡村主要依靠民间社会资源进行自我整合。自近代以来,伴随现代国家建设,乡村治理体制开始趋于单轨制。一方面,国家将原来散落在各个村落的权力集中为统一的,形成自上而下的单一行政治理体制;另一方面,国家又要将其意志极力渗透到分散孤立的乡村,促使乡村社会的国家化。近代以来,特别是1949年以来,中国的乡村经过社会主义和现代化的改造,建立了覆盖全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体系。但同时,原有的内生于乡村内部的组织及其整合机制趋于消失。

自上而下的单一行政治理对于将分散孤立的乡村迅速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有其积极意义,但这种整合主要是依靠外部性的国家力量所进行的外部性整合,它在将乡村和农民带入国家体系的同时,却中止或者割断了乡村内部农民之间的联系,发轫于乡村内部和农民需求并联结农民的自组织基本不复存在。而外部性国家治理乡村的体制一旦发生变化,乡村内部没有相应的组织来承接和应对大量农村内部公共事务,进行自我整合,由此就会陷于“治理真空”。

而造成单一的行政化治理体制不断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又在于这一治理体制所赖以存在的财政体制。体制是单一的行政化治理达到极致的体制。这一体制存续的基础就是“政社合一”,即政权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为一体。上千万农村干部(包括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是由公社集体经济供养的准国家干部,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办理主要依靠集体经济的支持。国家依靠这一体制,既实现了国家意志的渗透,又节省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当然,它的代价是由农民支付着本应由国家承担的治理成本,其后果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逐渐降低和农民对国家的高度依附。正是基于此,农村改革后,分户经营体制取代了体制。分户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自主性,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构造了乡村治理体制,即实行“政社分开”,农村基层实行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是在体制解体并出现“治理真空”时产生的,是农村微观组织体制的重构。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载体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群众自治组织。但是,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村民小组仍然属于国家管理农村居民的基层组织,仍然属于一种外部性的制度安排,由此使村和组(大多由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名而生)具有天然的行政地域属性和服从国家的公共管理功能(从国家的行政管理看,村民委员会又被视之为“行政村”)。在宏观的单一制下,法定的自治组织与实际的基层行政组织合为一体,并大量承载着自上而下的行政功能,由此使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村民小组更多地具有行政化的色彩,即它们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完成政府交办的各种任务,而不是基于本社区内部需要的公共事务。与公社体制相同的是,改革后的农村基层治理的经费仍然主要来源于农民。由于包括政府任务在内的公共事务的迅速增多和人员的增加,以各种税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负担日益沉重,以致达到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而“抛荒”和“民怨沸腾”的程度。为此,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央政府决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并免除农业税。在这一过程中,还开展了以合并村组、合并乡镇、“减人减事减支”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制改革。

税费改革和乡村治理体制改革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而展开的。这一改革同公社体制改革之初一样,又面临着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无钱办、无人管的问题,即外部性治理体制一旦变动,没有内生的社区组织来承接原由行政化组织所承担的事务,农村迅速重新陷入一盘散沙的“治理真空”境地。一是村组干部人数大量减少。在中部地区的村,如有2000—3000人,一般规定配村干部5人左右,许多村民小组的组长由村干部兼任。二是免除农业税费以后,村组基本没有公用财力,也没有了从内部获取资源的体制性渠道。三是村组干部减少后,村组干部更缺乏精力和时间处理本村公共事务。另外,村组干部的报酬由县一级财政支付,具有“工资化”的倾向,从而更强化了村组干部对上级政府的依赖。所以,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个预想不到的后果是行政化治理进一步向村组渗透,而大量基于乡村社区内部,需要以自治的方式加以处理的公共事务却陷于无组织依托办理的困境。这实际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中的一个共同性问题,即一旦外部性的行政(党政)整合机制发生变化或者链条中断后,没有内生的自组织加以替代,缺乏自我整合的机制。要解决这一“治理真空”问题,必须重新构造微观组织体系,特别是注重内生的社区民间组织的发育。湖北省杨林桥镇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产生的农村社区建设经验为我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提供了经验性范例。

二、杨林桥镇社区建设的动因及自我整合机制

湖北省秭归县位于长江三峡大坝坝址所在地,是典型的山区,还是国家级贫困县。杨林桥镇位于该县西南部的高寒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近年,该镇利用兴建三峡大坝的机遇,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农村贫困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交通状况的改善,将长期封闭的山区农民与山外的大市场紧密联系起来,经济社会发展对村庄外部的依存度愈来愈高,人们对当地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求也愈来愈强。但是,该镇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物质基础很薄弱,特别是在税费改革后遇到了新的问题,无法满足农民对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需求。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稳定,杨林桥镇贯彻中央的税费改革政策,从!""&年下半年开始,取消了统一规定的积累工和义务工等筹劳项目以及以资代劳和道路、教育等集资项目,同时进行乡村机构配套改革。然而杨林桥镇和全国其他农业地区一样,农村水利工程、乡村道路建设、校舍改造等公益事业的办理出现了新的“空壳化”现象。

首先是无钱办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并且正在成为发展投入的一个“盲区”。一方面,取消和减免各种税费后,加剧了乡镇财政的收支矛盾,过去主要依靠向农民收费来维系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现在只能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来办,由于标准低、数额少,与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实际需要相距甚远。另一方面,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数额有限,杨林桥镇各个村转移支付只有20000多元,支付村组干部的工资后,所剩无几,根本没钱办理乡村的公益事业项目。其次是无人理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出现了无组织机构管理协调的“治理真空”局面。杨林桥镇进行乡镇机构配套改革,裁减和辞退富余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只保留30人左右,撤销和合并了各种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一些职能被转并到了乡镇和县直其他单位,但人手、经费都不足,公共服务职能严重弱化。同时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为适应税费改革的要求,杨林桥镇将36个村304个村民小组合并成14个村84个村民小组,平均每村1800多人,600多户,一个小组97户,一个村的村干部不过三五人,平均一人管150多户。乡镇财政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成了出力不讨好的事,因而乡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缺乏积极性。特别是乡镇干部人数大大减少,主要精力只能用于贯彻和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根本无力和无暇顾及本地公益事业。

“危机孕育着生机”。当外部性整合“缺位”时,基于乡村内部和农民需要的自组织力量也有可能产生,并填补“治理真空”。正当当地干部和村民面对“治理真空”一筹莫展时,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身面临的公共性问题的活动得以出现,其初始动因便是道路修建。

杨林桥镇是典型的山区,离秭归县城有60多公里,道路沿高山盘绕九曲十八弯,平均海拔1000多米,农户大多分散居住在山区,原先县乡道路没打通时,许多人一辈子没有出过大山,农村的道路建设确实困扰了山区里许多代人的出行问题。修路可以说是山区人最为迫切的公共需要。该镇凤凰岭村4组,有个叫铁炉冲的小自然村,有11户42名村民,三面环山一面临崖,仅有一条悬崖上开凿的小道与外界联系。两人相遇,得侧着身子才能通过。眼看山下的农民依靠种蔬菜、种烤烟脱贫致富,铁炉冲的村民却连喂养的猪都卖不出去。有胆大的请几个人下山卖猪,可连续有7头猪滚下悬崖,村民们心都凉了半截。以前由于对国家的依附而产生依赖思想,总是希望上级能拨付经费并组织修建道路。2002年,村组合并后,为数不多的村干部很少光顾该地,更无钱投入,该村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失去依赖的村民只好自发地组织起来,推举袁学商领头,连开五次会,最后一次用稿纸写下修路计划,各户签名盖章,共同举手宣誓:依靠自己的力量修路,一年不成两年,总有一天要修通。22个劳动力,靠卖猪、鸡蛋凑起2万余元,连续3个冬春闲月,投工5600多个,1037天,终于在悬崖上开凿出一条2公里的山区公路。村民种的烤烟、野菜能运出去了。2004年人均收入达到了3000多元。

受到铁炉冲依靠村民自己办理自己最需要的公益事业的启发,2003年5月,镇党委和政府引入当时正流行于城市的“社区建设”的理念,并首先在白鹤洞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试点成功后便在全镇统一推行。2003年7月1日,杨林桥镇正式开始撤销运行多年的村民小组建制,组建农村社区。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全镇14个村成立社区306个,互助组1034个。每个社区30个左右农户,设理事长1人,理事2—3人,共“海选”出理事会成员1028人,建立了“村委会—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组织机构。社区理事会在村党总支和村委会的领导下,以议事恳谈会为主要形式,广泛听取社区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议,再付诸实施,行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职责,“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完全由农民群众自己说了算,实现了真正的群众当家作主。

从表1可以看出,村民小组延续了时期生产队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行政色彩较浓厚。农村税费改革和合村并组以后,村民小组无法满足新时期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农村社区与村民小组从服务户数、事务范围、产生方式、工作方式、责任指向和报酬的有无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杨林桥镇杨林桥村村支书王太富说:“以前当组长,是村委指派的,上头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现在当理事长,是海选的,每件事都是老百姓自己坐下来协商好,干的都是农民想干的。”“以前的村干部就是处乱子(解决民事纠纷)、收款子(收农业税)、刮娃子(抓计划生育),根本没有精力想发展。现在从小事中解放出来,能考虑大事了。”

表1:杨林镇农村社区与村民小组的区别

数量87个306个

户数97户/组30户/社区

产生方式村委会指派村民投票选举

报酬由村提留提取无报酬或项目奖励

工作方式行政命令方式协商肯谈方式

事务范围上级任务为主本社区事务

责任指向向上级负责对村民负责

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但是,长期以来,自治的组织载体单一,主要是依靠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而村和组的行政功能较强,村民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缺乏必要的组织载体。杨林桥镇通过农民自组织农村社区这一载体,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深化了村民自治的内涵,突出农民参与,建立起“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事情大家议”的活动机制。白鹤洞村25社区于!2004年6月10日就农网改造问题共同讨论并定出的一套方案是:(1)每户集资15元,选一人负责经营(师傅吃饭每人一天一顿5元的标准,由集资中开支,烟在外,给师傅烟时,必须要有证人)。(2)不交钱的献出杆子一根(7米长、粗一尺二,大叶春木不要)。(3)不够用的钱大家补,用不完的退到农户,做到不存不挂。不上工的付多做工的每天20元。社区理事会根据村民的需求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如民事调解、举办科技培训活动、提供经济信息等,自发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使过去很多不通公路的地方打通了道路,农家生产的无公害蔬菜和粮食可以运出山外,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杨林桥镇各社区2004年兴办基础设施25个,集资12496元,投工51155个,维修公路492公里,新修公路49.8公里,同时也减少了投入成本。响水洞村13社区王太成说,他们自发在海拔800米的山上修路0.5公里,集资和投工共花费1600元左右,而政府按照这个标准修路则至少需要5000元。近年,社区的饮水、供电、通讯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地连接起来了。

社区在为农民参与提供组织平台的同时,也建立起相应的行为规则,从而形成社区自我整合的机制。这一机制的基础是利益共享。农村社区发轫于当地居民最迫切的修路需求,正是道路修建后社区成员可以共同受益,才促使社区成员自愿投资投劳,没有感到这是额外的“负担”。社区自我整合机制的活动原则是商议共识和公共舆论。社区要办的事由社区成员共同讨论,对于讨论通过的事,虽然允许有少数人不同意或不愿参与这种情况出现,但这些“反对者”也面临着利益和道德的双重压力。响水洞村13社区王太成说,他们自发在海拔800米的山上修路,当时讨论集资,规定“摩托车10元,拖拉机50元,自行车5元,人均3元”,集资方案拿出来以后,80%-的人同意,只有20%-的人不同意。但是村社区是熟人共同体,20%-的人面临公众舆论压力,别人在修路,自己不修路,以后走在别人费钱费力修的路上怎能心安理得呢?王太成说,后来这部分人也参与到集资建路中来,或者以其他方式为自己的“过失”进行补偿。

民间性的社区组织还为整合各种资源提供了开放性平台。现阶段的农村处于大流动和大变动之中,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大量农村精英外流,但这并不意味农村组织资源完全枯竭。关键在于开发和利用。由公社体制沿袭下来的村组体制是与户籍制、土地承包制相伴随的。行政化的村组体制只是将村组干部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其他民间精英往往被排斥在外。传统的村组体制打破后,实行社区体制,则有助于将各种民间精英吸纳到社区组织中来,丰富农村组织资源。一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各种“致富能人”得以进入社区理事会,成为主事者和社区致富的带头人。杨林桥社区理事会的会长有相当一部分是近年跑运输,种蔬菜、魔芋、烤烟的能人。以往,他们只是考虑自己的利益,但当他们进入社区组织中心以后,道德荣誉感促使他们考虑社区共同富裕的问题。他们通过传授技术,带动社区成员种植经济作物,带来更大效益,实现社区整体“共赢”。二是由城镇返乡居住的人得以进入社区理事会。这部分人在村组体制下根本没有进入社区组织中心的可能。实行社区体制以后,他们以居住者的身份参与社区活动,并以其特有的见识、权威和资源在社区内发挥主导性作用。

三、杨林桥镇社区自我整合的效能与启示

杨林桥镇以民间性的社区组织建设,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体制,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办理难的问题,填补了外部整合“缺位”和“治理真空”,取得了初步成效。与传统的村组体制相比,其成效及其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启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变动员式参与为主动性参与。20世纪以来,伴随国家政权建设和外部性整合,成为唯一整合力量的是对农民的外部性动员。这种动员式参与的直接后果是培育了农村社区和农民对外部力量的依从性和依赖性。一旦外部整合发生变化,农村社区内部就有可能无所适从。这种“等、靠、要”的思想已深深浸润在广大农村干部与村民之中,在新农村建设中也处处可见。如新农村建设本来是为农民而建,但许多农民却无动于衷,认为只是政府行为或者“政府政绩”。杨林桥社区建设的突出功能是将“政府要”变成“我自己要干”。社区事务来自农民需求,社区治理由农民讨论,农民通过社区组织平台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二,要开发农村内部的组织资源。在20世纪的外部性整合过程中,乡村组织基本上都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建构和延伸的,这一组织体制是适应于国家对乡村资源的汲取和社会改造的。而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国家由向农村汲取资源转为支持农村发展,大量的资源将输入农村。但是,自上而下的输入不可能穷尽农村所有事务,更不可能由政府包办一切。如在道路建设中,中央、省、市、县财政主要用于主干道的建设,而农户与主干道连接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关键的一公里”,却得由农村自我负责。在新农村建设中,会产生大量农村内部事务。这些事务需要相应的组织加以处理,传统的县、乡、村、组的行政一体化组织体制显然已不适应这一要求。杨林桥社区建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也为新农村建设中开发农村内部的组织资源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三,要节省乡村治理成本。20世纪以来,乡村治理体制之所以不断发生变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部性整合的治理成本过高。这一治理成本是多方面的,包括财政成本、行政成本和心理成本。单一的行政治理并不都是为了从农村汲取资源,有的的确是为农村发展谋取利益,但是,单向度的行政吸纳资源的方式将被吸纳者排斥在外,使他们将无论何种政府行为都视之为外在于自己的“负担”或者与自己无关的“公事”。杨林桥社区建设的重要经验是在构造农村微观组织的同时,重新构造着农民的治理成本意识。大家的事大家办,大家的财大家管,调动了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管为修路,他们的集资集劳早已超出政府设定的限制,但是农民并没有感到这是不可忍受的“额外负担”。因为投资投劳是为自己谋求福利,并直接接受投资投劳者对全过程的监督。

社区的概念原本就来自乡村,其核心精神是形成具有共同的认同和归属感的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基础是共同体成员的公共需求,并主要依靠社区自身的力量进行整合。但长时间以来,由于单一的行政化治理,社区的理念未能进入乡村。杨林桥镇率先将社区的理念引入乡村治理中,并以社区体制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体系,对于构建乡村自我整合机制具有重要启示性意义。

乡村社区治理范文第4篇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情况,我之前给总理写信时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三句话高度概括了三农问题。如果用三句话来描述今天中国中西部地区农民的状况,就是“政治贫民、社会流民、市场贱民”。今天基层组织的状况:经济发展靠外资,动不动就是招商引资,一些中西部地区的县一级、村一级都在招商引资,外资不一定是外国资金,主要是外部资金;社区建设靠恩赐,求爷爷告奶奶;社区治理靠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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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出路在哪里?我们把城市化、工业化概念先放到一边,从农村的角度来研究农村。我认为农村发展的力量要靠这三个方面:第一,金融创新,钱生钱。农民组织内部没有金融是没有能量的。台湾的农民为什么厉害?因为有农会;台湾的农会为什么厉害,因为里面有农信部。台湾一个乡2000个农民,农信部一年可以为农民提供贷款20个亿到60个亿。第二是靠土地增值。如果在土地上种庄稼,一家一户这么一点小地赚不了多少钱,而连片的种植可以赚到钱,如果种药材、经济作物更赚钱,如果在土地上“种房子”更加赚钱。土地是财富之母,在改变土地用途的过程中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到底归谁,如果这个增值收益归农民,农民就有希望。第三是组织创新,增加农民自己的主体性。任何小农都不可能成为强势的市场主体,只有将千千万万的小农组织起来,变成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主体和市场的主体。现在的农民组织都没有力量,所以农民没有权利。

金融创新钱生钱、土地创新土地增值、组织创新人增权,并且这三个方面是互动的,是一体化的。金融创新能够带来土地创新,土地创新能够带来组织创新,如果农民组织有了土地增值的权利和金融创新,这个组织就变得有力量,所以金融创新是土地创新的基础,土地创新是组织创新的基础。

土地金融创新,就是将一个村社建成一个共同体,在共同体里加入内置金融,成立土地金融信托服务社。村社内成立资金互助组织,依托这个组织,赋予它很多的功能。第一个功能是土地储存功能。农村土地很分散,农民出去打工了,无法经营,可以将自己的土地作价储存到金地融托服务社。组织给你一定的利息,存的时间越长利息越多。农民也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取走,若进城不想回来了,也可以将地权变现,出售给村社组织,或卖给村社内的其他农民。同时,宅基地和房屋也可以作价,信托给这个组织,每年收取固定的收益或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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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农民村社共同体。中国乡村社会在旧社会时期,是以家族共同体自治为主,加上乡绅自治。解放后将家族共同体社会改造成为村社共同体社会。改革开放后,我们将村社共同体社会解体,现在的中国农村是无主体社会,不知道谁是主体。小农作为一个主体,在市场上没有权利了,就一定要组织起来。我认为必须重建农民的村社共同体,要村社一体化。改革开放以后,只要实行村社一体化的地方都发展很好,只要没有实行村社一体化的地方,发展都不太行。这是规律性的东西,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必须要组织起来,最好的组织就是村社一体化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三位一体的,不仅要发展经济,还要建设社区和治理社区,通过社区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的建设和治理,反过来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乡村社区治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区公共服务;“福州模式”;创新;数字社区媒体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1)12-0032-03

社区公共服务是政府社会管理的新载体。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种主体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逐步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在社区公共服务发展模式的探索中,各地创新出各种有效的模式,如武汉百步亭社区模式、北京回龙观社区模式等。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城市家庭中普及率越来越高,互联网的优势日益凸现,充分利用互联网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网络虚拟与实体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构建立体、全方位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成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新趋势。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即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又称福州法治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此方面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探索。

一、“福州模式”发展现状及主要特点

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fzsqw.省略/ )是由福州市司法局、北京互联通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办,各级党政核心部门、社区居委会参与,通过社会化运作的综合性社区服务网站集群,是全国首家以普法为主线,以社区为服务对象,力图使社会各界资源集聚、共享的数字社区媒体;是全国首家以社区为精准分众的数字社区媒体,是实施国家社区法治化、信息化战略,立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其以“电子政务加速器、社区经济孵化器、百姓生活动力器、商家营销导航器”为指导,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构筑法治信息平台、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建设法治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不断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整合社区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广大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多样化服务。目前,网站设有多个栏目与专栏,是一个由福州社区网总站和包括福州市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五城区300多个社区网站组成的网站集群。其以自己突出的特点和先进的理念创新,已逐渐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福州模式”。

据笔者总结,“福州模式”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1.构建纵横交错的网上立体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我国目前的行政层级划分,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从纵向上划分为三级(市、区、街道),加上社区层级,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总共为金字塔型的四级,从上至下每一层级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网站,每一层级的网站与自己所管辖(或指导)的下一层级的网站之间,以及平行的层级网站之间实现网网联动、信息共享,其网站集群的最基本组成单位是300多个社区网站,为福州市五城区200多万人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从横向角度上看,每一层级网站内容丰富,主要子模块相对统一,主要包括:资讯抢先看、办事在社区、法律进社区、工商进社区、银行进社区、电力进社区等三十个子模块。纵向和横向交错有致,共同构成网上立体公共服务体系。

2.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为“电子政务加速器、社区经济孵化器、百姓生活动力器、商家营销导航器”,其主要内容包含了面向社区的公共行政事务(具体如工商、地税、环保、综治进社区等)、公用事业服务(电信、电力进社区等)、商业便民服务(金融进社区等)、社会便民服务(就业进社区等)、信息提供(便民情报站等)等六大类内容,为社区居民工作、生活提供着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3.强调互动,便捷实用。 一方面,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在设计上考虑到社区居民与相关主体互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内容、程序的设计上为网络互动、沟通交流提供便利;如居民在输入必要的信息后可以注册成为会员,可以登录“会员管理中心”窗口获得“法律咨询”等六个方面的法律服务,社区“在线律师”可以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网站上设有“网站使用指南”栏目,使初入网站者能快速掌握使用网站的技巧;网站上还设有“问吧”搜索引擎,使使用者能便捷寻找网站上所有对其有用的信息。此外,互联网的优势使社区居民足不出户便能高效利用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快速了解信息、解决许多现实问题。

4.政府与市场携手,互利共赢。由于社区公共服务内容繁杂,既包含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内容,也包含大量商业服务的内容,还包括了居民自治、自我服务的内容,这就决定了采用单一模式运行机制无法达到最佳的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的目的。为此,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创造性地采用了由福州市司法局与北京互联通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办,各级党政核心部门、社区居委会参与的社会化运作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政府(具体由福州市司法局负责)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并承担监控网站集群运行的责任;企业(北京互联通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其在网站经营、维护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充分挖掘为居民提供商业服务的商机,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居民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福州模式”的理念创新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单元和重要基石。福州市包含外来人口在内总人口约780万人,市城区有300多个社区,人口比例约占总人口的40%。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社区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地,如何高效、全面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成为福州市社区建设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而“福州模式”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积极尝试,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

其一, 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社区事务涉及内容极广,既包括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公共行政范围内的管理事务(工商、环保、税务、 计生等)也包括其他公共行政范围外的社会经济事务。而随着“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入发展,管理与服务之间界限日益模糊,大量传统的公共行政事务日益体现服务理念,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一方面,在社区网集群内容设计中将社区公共行政事务与其他社会经济事务有机融入全方位公共服务的整体范围内;另一方面,传统公共行政事务范围内事项(如税务管理)则寓管理活动于全面服务范围内,立足“公民本位”,设置子栏目,充分体现服务理念。

其二,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运行模式。目前中国城市社区网站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由居民自建的、自己维护的网站;二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自己建立并维护的网站;三是物业管理公司与网络公司共建的社区网站。[1]从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视角来看,这三种模式各有一定缺陷:第一种模式内容、作用受局限,现阶段运行存在资金困难等困境;第二、三种模式通常着眼于社区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同样无法囊括全面公共服务的内容。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的运行模式符合公共服务生产与供给相分离的理念,由政府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具体由专业企业运作,政府把控方向,从而有效解决了网上公共服务体系资金、方向、技术等各方面的问题。

其三,网上与现实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互联网本身是一种沟通工具,与电话“点对点”的即时沟通方式相比,它可以实现“点对面”的沟通,并且有、接收、视听等功能,这些特性,恰恰可以满足社区人与人之间沟通、融合及现代公共服务发展的需求。社区网是建立在真实社区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网络技术,成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场所及现代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2]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将政府、社区、商家、居民等多种资源有机整合,形成平有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成为政府政务公开的窗口、社区管理的平台、居民生活的帮手、企业发展的舞台,为社区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和服务。利用社区网提供公共服务相对于现实社区中的实体公共服务体系而言具有效率高、互动性强、相关结构趋向简化等优点。二者相结合有利于构建成立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再造的思路

虽然“福州模式”在理念上有一定创新度,在现实中也取得一定成绩,但毋须讳言,“福州模式” 无论在建构的思路还是在具体运行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影响到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进一步发展。应当进一步开阔视野,吸收社区网络治理的新理念,对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进行有效再造。

1.针对设计内容上的不足,从居民本位出发进行栏目再造,进一步提高性能、完善体系。通过多阶段随机抽样调查,“福州模式”的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在具体内容方面,虽然目前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是300多个社区网站的集合,但属于同一区的社区网站内容大多雷同,真正具有本社区特点的内容只有“公交线路”、“社区联系电话”等极有限的信息;页面设计繁杂、具体项目设计众多,模块不清晰,对于电脑技术有限的年长居民而言更是凸显使用不便的缺陷;目前现有的内容多以提供资讯为主,真正开发设计的具有创新性的针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栏目很少;内容更新的速度慢。其次,在具体效用方面,福州市社区网站的一些功能在现实中并未真正实现,设计中的互动环节基本未实现。如网站中的互动栏目“社区大家谈”实际成为居委会信息场所,网站上设计的“网友评论”、“我想回答”子栏目中网友的回应数量基本为零。此外,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在最初设计时是由福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其以“普法”为核心,力图“把公共服务内容与普法紧密结合”,这种由司法行政管理机构而非综合管理机构推进的模式也导致了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内容比较完善,但其他公共服务内容不足的问题。

“福州模式”并未达到其预期目标,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网站设计存在缺陷,居民认知需要一个过程等原因,但从深层次上看,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整体设计没有脱离传统官僚机构层级管理的旧的思路,未能真正从居民视角出发构建具有创新性,能为居民真正提供便利、高效、可操作的公共服务体系,是其未发挥实效的根本症结所在。借鉴“流程再造”的理念(指对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再思考和彻底性再设计,从而获得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业绩的戏剧性的改善,其中“根本性”、“彻底性”、“戏剧性”和“流程”是核心特征),[3]应当从“居民本位”角度而不是传统的“机关本位”的角度对使用社区网的流程、整体模块、具体栏目设计进行根本性再思考和彻底性再设计,简化程序、强化互动,增强其实用性、可操作性,以逐渐建构较为完备的信息采集工作体系、公共服务工作体系、行政辅助服务工作体系、公益服务工作体系、便民服务工作体系,使其真正成为全市社区网络服务的中心、社区信息数据汇集与交换中心、社区管理数据访问的通道、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互动交流平台。在此系统再造的基础上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扩大、提高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范围、频率,使越来越多的人能认识它,并不断增强对其的认可度,逐渐提高其效用。

2.克服运作模式的缺陷,变“蜘蛛型”为“海星型”模式,真正成为社区网络治理有效平台。所谓社区网络治理是指为了实现与增进社区公共利益,众多的社区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利,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而目前的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是自上而下构建的,由政府机构出资,政府在其运行中占据完全的主动,政府不仅是倡导者而且还是资金支持者、组织者,掌控着社区网集群发展的模式和方向。作为社区网络治理,“一方面,必须将现行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直线式社区建设结构,变革为上下结合多元互动的横向网状结构,以便使更大范围的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另一方面,通过使居民成为社区自治组织的成员,将居民最大限度地组织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通过自助、互助建设自己的社区家园,提高居民自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各个横向网络之间是平等合作关系。这两方面恰恰是社区网络治理的基本逻辑”。[4]根据以上标准,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虽然利用了互联网的先进形式,但仍未脱离自上而下传统的公共服务体系、模式的窠臼,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网络治理。

虽然在现阶段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由强势的政府推进、操办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具有一定现实性和可行性,但这种模式存在以下缺陷:一是弱化了公共服务中公民自我服务的意识,不利于公民自我服务的发展。“治理”理论及“多中心”理论均指出,政府与公民、社会自治组织之间公共服务职责的划分应当遵循“辅原则”,公民或自治组织的自我责任和合作优先于国家责任,国家只有在公民或公民组织的社会组织不能或不再自我服务、自我救济的情况下才提供帮助;而根据萨瓦斯的归纳,“志愿服务”及“自我服务”为公共服务基本类型之一。目前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设计中却忽视了公民自我服务、志愿服务在现代基层公共服务中的作用,这不利于社区公共服务的健康、全面发展。二是不利于培育公民自治精神,不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虽然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在具体形式上各层级网站之间互联互通,但其本质仍是自上而下的行政直线式社区建设结构,官僚体制的科层制度仍起着重要作用,相关组织结构并未扁平化,公民在其中充其量只是被动的客体,这不利于培育公民自治精神,不利于实现真正的社区网络治理。

美国学者布莱福曼与贝克斯特朗将组织从形态上划分为“蜘蛛型”组织、“海星型”组织以及混合型组织这三种类型,利用其分类,可以将科层制集权化的组织视为典型的“蜘蛛型”的组织模型(支配蜘蛛行动的是蜘蛛的脑袋,如果失去了脑袋,蜘蛛必死无疑),分权化、开放性、多中心的社区网络治理组织可以视为“海星型”组织(海星的主要器官遍布每一个肢节,代替头部发挥作用的都是一个分散化的细胞网络)。[5]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从本质上看是以政府为主体,其组织形态仍是“有头”的“蜘蛛型”组织,其与主要由居民自主掌控、每个人都是平等而自由的个体的“海星模型”的社区网络治理组织存在着本质区别。在“海星型”组织中类似海星不同肢节的多中心的公共行动者通过制度化的合作机制,相互调试目标,共同解决冲突,增进彼此利益,这是社区组织发展的方向。“排除了‘蜘蛛型’组织中的掌权首脑,一个权力与智慧发散于它所搭建的放射性关系网中的组织,必然显现其民主自治特性。通过社区网络平台的创建,扩宽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渠道,调动起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为社区民主的培育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6]近年来高层日益重视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而基层政治民主的发展是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要从“蜘蛛型”模式嬗变为“海星型”模式,其关键是政府从全面把控的角色中逐渐退出,促使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成为探索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试验田,使其逐渐发展成社区自治、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3.突破仅限于城区的局限,进一步连通乡村社区网,加快城市化步伐,促进城乡协同发展。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市化也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之中。 “近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对农村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明显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但长期形成的城乡公共服务利益二元结构并没从根本上得到改变。”[7]此外,在目前虽然逐渐进行变革但仍大量存在的市管县体制下,城市政府管理着大量农村区域;而在城市内部,“城中村”问题同样是困扰城市发展的难题之一。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复杂原因,目前城乡二元割据的现象虽仍然存在着,但从作为公民所应当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来看,城乡居民应当享受同质、均衡的公共服务,城乡二元割据最终将消失;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如何在此持续城市化过程中打破割据,做好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与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效连通,为二者之间最终兼容打下基础,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目前社会发展所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而由于互联网具有连通便利、快捷的优势,大力发展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并促使其与城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连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具体体现在:

其一,城市社区与乡村社区同为基层社区,具有许多共同点,通过大力发展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并使其与城市社区在线平台连通,更有利于相互之间取长补短,缩小差距,协同发展。如一些乡村社区在基层民主的探索方面较之城市更为真实、先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发展更好;而城市在公共服务模式、机制、发展程度等方面做得更好,二者之间相互学习的空间很大。其二,消除城乡二元割据、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并使其与城市公共服务在线平台连通,有利于使即将转化为市民的村民认识、熟悉城市公共服务具体内容、政策、机制,为其更好转变为市民,以及对促进各地顺利推进城市化提供条件。

对此,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已做出初步探索,建立起乡村社区网的模块,在具体网站设计上有一些体现与城市社区网不同的栏目(如“三农”服务站),但从整体上看,福州市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尚处于初始启动阶段,具体体现在,目前所建成的网站仅有由福州市新店镇西园村民委员会主办的福州西园村网(xyc.省略/xcpd/sjzrzx.asp ),且栏目内容单一,与城市社区网有较大雷同,基本不能体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虽然村民文化素质、上网操作技能、互联网普及率等方面与市民存在较大差距,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面临更大的困难,但这应当是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福州模式”应克服困难,大力推进,并通过城乡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互通加快城市化步伐,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锦辉,吕立峰.发展社区网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J].党史文苑,2009,(1).

[2]王晨燕.社区网,崛起的社区媒体[J].新媒介,2008,(6).

[3]Hammer M, Champ J. 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 A Manifesto for Business Revolution[M].New York: Harper Collins, 1993:33-36.

[4]杨蓓蕾,孙荣.城市社区网络治理:内涵、建构与实证[J].中国行政管理,2008,(9).

[5]奥瑞・布莱福曼,罗德・贝克斯特朗.海星模式[M].中信出版社,2008: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