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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机制,加大管护力度
20*年1月,xx上任后,在调研中发现,xx农场的林业生产工作多年以来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局面,他首先提出了“植树造林,绿化家园”的口号,并多次在经理办公会和全场生产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绿化造林的重要性,督促林业主管部门制定《xx农场林业发展规划》和《林业管理办法》,按照《林业管理办法》明确基层各单位的管护责任,与各单位签定《管护责任状》,每年投入4.2万元为各单位安排了专职护林员,同时各单位领导又与护林员签定《森林管护合同》。由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近年来未发生偷伐、盗伐林木现象,使林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大投入,提高森林覆盖率
为了鼓励和提倡职工个人进行荒山荒地造林,在《xx农场林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个人实施荒山造林农场不收取土地使用费,造林费用由职工个人自理,承包期30年,经营原则“''''谁栽树、谁拥有、谁管护、谁受益,''''采伐时林木收益职工个人与农场实行8:2分成”。由于办法切合实际,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欢迎,既有利于提高职工个人荒山造林的积极性,又提高了职工个人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森林覆盖率。近三年来,农场为职工个人造林投入资金10余万元,实施荒山造林547.05亩,植树50000余株。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12.8%,提高到现在的15%,造林成活率达到93%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科学规划,场区绿化显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存环境,已成为新农村场区建设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建造一个绿化、美化、香化的场区环境,xx同志针对绿地少、树种单一的状况,在制定“十一五”林业规划时,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行“点线面”相结合,提出了场区绿化整体设想,即“场区逐步形成以街头绿色景观为点,道路两侧绿化带为线,居民小区庭院式,广场式为面的绿化格局。在绿化布局上,注重乔灌木,花草相结合的复层绿化模式。突出“林荫型”绿化主体为特色,给人以主体感,空间感,层次分明的感受。20*年为改善场区绿化美化状况,投入资金3万余元,栽植各种绿化树木15000株,建绿化带2处,庭院式、广场式景区4处,达到了绿化结构的创新和人居环境的更加合理,美观与和谐,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强化管理,退耕还林成果突出
1湟源县林业发展成效
1.1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四旁”植树工作成效显著
截至2000年底,湟源县林地总面积为4.13万hm2,其中有林地3333.33hm2,灌木林地3.47万hm2,未成林造林地3333.33hm2,四旁植树1153万株(其中林网288万株)。全县人工造林保存面积1.17万hm2、封山育林成林面积1.47万hm2,全县森林覆盖率由解放初的2.0%提高到现在的24.75%,全县森林蓄积量为50万m3。1996年被全国绿化委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称号,同时全县涌现出了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1个、“千佳村”5个、部门造林绿化“四百佳”单位2个,为全县的林业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1.2村办林场在造林、营林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建国后,为了适应造林绿化和营林事业发展的需要,先后在10个乡建立了133个村办林场,占全县总村数的90%,使大部分村都有自己的育苗、采种、造林、营林基地。各基地安排村级林业管理人员,在全县造林、育苗和护林管理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1.3城镇园林建设和道路绿化得到发展
在原有基础上先后建成了湟源县人民公园、北极山绿化风景区等县城园林景点,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休闲、游乐活动场所。国道109、315线,在县境内里程分别为34、21km,现已分别绿化29、18km,公路绿化率达85%;县城主要街道已栽植各类绿化观赏树种和花灌木5000株(墩),城镇绿化率达20%。
1.4森林“三防”建设得到加强,林业基础建设初具规模
全县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森防站、森林防火办公室等县级森林“三防”机构,各乡成立了基层林业站、森林病虫灾害预报和防治体系基本形成。通讯、交通、防火设施等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有所改善。县、乡、村3级林木管护网络已形成,使全县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林木病虫危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1.5林政资源管理取得成效
一是加强了林政资源建设,建立健全林木管护制度,完善了林政管理机构,目前配备专职和兼职林政人员32名,依据《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湟源县实际,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湟源县关于加强林木管护制度通告》《湟源县城市园林管护制度》《湟源县国营林区管护制度》《湟源县封山育林(草)暂行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二是加强了林木采伐管理,把林木采伐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严格实行依法申请采伐许可证制度,在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了林地、林权管理,认真开展了林权登记及《林权证》的发放工作,规范了林地、林权管理机制。
2存在的问题
一是荒山造林遵循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进行,致使现存的宜林荒山不仅离村庄远,而且坡度陡、土层薄、雨量少、海拔高,造林难度相对加大,并且造林投资增多,国家造林投资较少,加上气候干旱,成活率和保存率较低。二是由于受种苗价格等因素影响,苗圃地逆转现象严重,造林苗木短缺,供需矛盾大。三是由于气候干旱转暖等原因,湟源县林木病虫害种类、危害程度、发生面积呈上升趋势。四是由于营林生产科技含量不高,使抗旱造林系列技术推广应用不广。
3湟源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在林业生产中充分发挥和利用乡村“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优势,大力推进全县的造林绿化进程。二是实行集体林木资源统一管理,鼓励群众多栽树、多育苗,国营、集体、个人一体上,在增加集体资金积累和群众收入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林业发展速度,制订林业短期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实事求是地分析湟源县林业发展的利弊因素,为湟源县林业发展规划确定一个合适的起点和发展速度。四是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着重林业三大效益的协调统一。湟源县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汇处,生态系统脆弱,生态体系不完备,生产力不高,搞好生态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生态效益,形成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是林业建设的根本目标。五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以营林为基础的前提下,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植被,稳定和扩大人工造林规模的同时,发展生态经济型林业,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提高林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1]。六是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国家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增加对林业的投入,加快林业生产建设步伐[2]。七是坚持林业经济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重点搞好“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和林业生态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八是坚持与各专项规划相接衔的原则。湟源县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编制了《湟源县森林经营方案》《湟源县“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规划》《湟源县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实施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这些规划已经批准实施,是制订长、短期规划的重要依据,要充分注重与这些规划的衔接,以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连续性。
4湟源县林业发展对策
4.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
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各级党政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出发,把湟源县的造林绿化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落实林业目标责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领导办绿化点制度。树立起全社会办林业、全民义务绿化的良好风尚。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投身到湟源县的造林绿化事业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湟源县的绿化进程[3]。
4.2实施优惠政策,调动群众造林的积极性
造林绿化中要始终坚持“谁造谁有,荒山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收益,长期不变,允许继承转让”等政策。退耕还林(草)工程中,应结合湟源县退耕还林(草)实施办法,落实政策,完善措施,针对退耕还林(草)的具体情况,调整好农村产业结构,安排好农民种树种草中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种苗、地块、技术,正确处理农业与林业、牧业与林业、退耕与还林(草)的关系,把退耕还林(草)与农民的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4]。
4.3重视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推广工作
结合生产实际,大力开展试验示范活动,及时推广适用技术,增加科技投入,增加科技推广力度。
4.4加强林业项目的计划管理
本着宏观控制、微观放开的原则,全县在中长期林业规划的基础上,搞好年度计划,根据工作实绩,实行计划调控。
4.5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林业执法水平
依法治林,进一步抓好森林“三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三防”工作依法,从严治林,继续抓紧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网、护林、防火网络及林业公安体系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增强“三防”能力。
4.6健全机构,强化职能
为使规划顺利实施,健全林业机构,理顺管理渠道,强化基层林业组织,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维护林业的基础地位,保持各级林业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充实力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林业职能作用。
保护和管理好重点公益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对于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目前已落实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73.64万亩,涉及新集等11个乡镇、国有林场。由于种种原因,我县重点公益林大部分属中幼林,林相单一,林分质量差,生态调节能力较弱,管理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重点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增强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统一规划、依法保护、严格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搞好区域内的重点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按照森林自然演替规律,实行造、补、抚、管相结合,努力把我县重点公益林建成树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采取有效措施,搞好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
(一)加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管理重点公益林的意识和责任。在重点公益林周边的主要山口、河流交叉点、交通路口等显著位置,以当地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的名义,设立永久性标志牌,标明重点公益林的范围、面积及管护要求等内容。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加强重点公益林管理的重要性及破坏重点公益林应负的法律责任,使群众既增强管护意识又掌握管理办法,为重点公益林管理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组建重点公益林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县林业局、乡镇政府(区、场)要切实承担起重点公益林管理职责,发动群众建立护林公约和自发护林,以乡镇为单位配备一批专职护林员,签订护林合同,具体负责公益林管护工作。加强专职护林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工作,乡镇(区、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积极协助林政部门及时查处破坏重点公益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形成专业护林、兼职护林与群众分散护林相结合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格局。
(三)认真落实重点公益林管理措施。重点公益林林区实行封山育林,禁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乱挖、乱占林地等各种破坏重点公益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重点公益林防火工作;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加强检疫管理,加大森林病虫害治理力度;在重点公益林区内开展森林旅游等经营活动,需写出申请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经专家进行生态影响论证可行后批准实施。
(四)切实用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拨付到县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为每亩每年4.5元,县林场可根据《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及《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自行安排使用;集体林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配办法:林权人或承包人护林劳务费每亩每年1.5元和补植补造抚育费每亩每年1元,共计2.5元/亩,由县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核准后,通过财政主渠道直接发放到户;专职护林员劳务费每亩每年1.5元和补植补造费用中提取的每亩每年0.5元,共计2元/亩,由县财政局划拨到县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依据县乡重点公益林管理及护林员年度考核情况,县公益林办将护林员工资拨付到乡镇公益林管理机构发放给专职护林员,补植补造资金在县公益林办验收合格后拨付。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林改工作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一核心,全力抓好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配套改革探索推进两大环节,突出做好八项重点工作,加快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落实、流转规范顺畅、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集体林业产权制度,为实现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二、目标任务
2、巩固完善主体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明晰产权,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林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8%以上。加快推进配套改革,重点抓好林木采伐制度改革试点和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及相关制度建设,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重点工作
3、继续做好明晰产权工作。主体改革中以“村内均股”形式明晰产权的,应依法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户。确实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要将产权落实到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或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依法落实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并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认。
4、加快登记发证进度。已经完成明晰产权的林地、林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林权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让农民群众早日吃上“定心丸”。
5、规范林改档案管理。加强改革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做好林改档案的完善、提高、升级工作,逐步推进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建”工作。
6、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全力做好我市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森林分类经营为主线,县级森林经营规划为指导,森林经营方案为载体,小班经营为单元,多种经营模式为支撑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新体系。
7、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建立健全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加快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森林资源丰富、流转需求较大的县(市、区)要建立森林资源流转服务中心。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研究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管理办法,确保森林资源流转规范、有序地开展。
8、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大对林权所有者发展林地经营等林业生产的金融扶持力度。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发展林业保险业务,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9、引导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引导农民依法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解决林改后农民单家独户发展林业在规模、技术资金和市场信息方面的难题。
10、加强基层林业机构对林改的服务。加强基层林业机构建设,深化乡镇林业站改革,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在林业发展改革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围绕科技服务林改的工作需要,实施林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对农民的林业科技培训力度,让农民能够掌握一种或几种林业实用技术。
四、主要措施
1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破解“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切实把林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又要总结和指导好基层的改革实践,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12、加强协调联动。各级林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新闻宣传、司法、民政、金融、档案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认真研究建立支持集体林业的公共财政制度,支持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小额抵押贷款制度,研究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制度,为集体林权制度的深入开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林业产业大国并不是林业产业强国。我国的林业产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制约因素。一是森林资源短缺成为制约产业良好快速发展的最大瓶颈,木材对外依存度已达到40%以上。二是国家生态建设任务艰巨,产业发展与生态改善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三是产业素质较低和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大多数林业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仍然处于劣势地位。四是产业发展缺乏宏观调控,机构缺位,手段缺乏。没有有效的政策扶持难以将产业做大做强,市场监管缺位导致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
针对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做大做强我国林业产业,国家林业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超前战略研究。组织研究和编写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循环型森林工业:模式分析与对策研究》。针对木材资源短缺问题,组织编写和实施了《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并着手组织研究《木材安全保障战略》。
二是推进对林业产业的政策扶持。出台和下发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起草了《关于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工作将在今年着手组织开展,相关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和落实。
三是引导产业集群发展。起草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建立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的意见》,并对福建莆田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进行了命名。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起草了《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和《加强林产品交易会管理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五是强化产业信息服务。作为信息服务平台的全国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库系统已经开始建设,重点市场和企业联系制度工作将着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