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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和公安部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提高全县消防工作水平、维护经济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大力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创建“和谐*,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孙万印同志任组长,公安、建设、水务、各乡镇、管区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力争做到科学安排、稳步推进、合理实施。
三、任务分工
1、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廊坊市*年消防工作会议要求,*年我县需完成县城及左各庄镇城镇发展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责任单位
县建设局、左各庄镇政府、县公安消防大队
县建设局、左各庄镇政府具体负责,县公安消防大队协助完成。
3、时间安排
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建设局和左各庄镇政府应当分别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收集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所需的资料信息,安排所需经费,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规划设计阶段(6月16日至8月1日)。由规划设计单位会同县规划、消防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做好消防专项规划的设计及文本(草案)编写工作。
第三阶段为专家论证阶段(8月中下旬)。县城及左各庄镇城镇发展消防专项规划编制(草案)完成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专家对规划草案进行充分论证,对规划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规划方案报批稿。
第四阶段为审批阶段。两个消防发展专项规划方案分别按程序申报批准。
(二)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
1、工作目标
根据我县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区应建设市政消防栓75个,目前我县县城仅有消防栓4个,公共消防水源严重不足。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建设规划将建成区所欠市政消火栓全部补齐。
2、责任单位
县政府决定由县城内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在路段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具体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表一。
3、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年8月1日完成,8月中旬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将通报县安委会,并计入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评成绩。
(三)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工作
1、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我县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计划建设农村消防水源300处,形式包括:消防水池、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栓、消防水鹤以及消防车专用加水点。
2、责任单位
由各乡镇政府、管区管委具体负责,具体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表二。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
3、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年10月1日前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的消防设施已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日益需要,消防力量不足,特别是消防水源匮乏已成为抑制社会抵御火灾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瓶颈”。今年以来,省、市政府先后召开会议,就加强基层消防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各乡镇、管区及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严格部署、认真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方案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涉及自身的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新建市政消火栓一律按照《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S4消火栓SA100-65)的要求进行施工,地下消火栓(产品)型号统一选用SA100—65,如有不明要及时与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沟通。其它消防水池、消火栓、消防水鹤及消防车加水点施工前应将方案及时上报县消防大队进行审核,待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为方便各单位组织施工,推荐工程施工由廊坊盛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城乡统筹规划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城乡统筹规划标准体系,抓紧编制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
2、抓好“一心、三线、五点”城乡空间规划
遵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建设。一是抓好城市核心区内搞好城市重点项目规划。二是围绕国道线、省道线和长城旅游公路沿线,抓好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三是围绕旅游项目建设,自然风景区以及农业旅游观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建设规划。
3、切实做好旧区(城中村)改造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时完成旧区(城中村)和住房建设规划,确立住房建设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合理安排旧区(城中村)改造进程。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类住房项目建设比例、规模和布局,重点规划和发展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抓紧完成供水、排水、道路交通、供热和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加快消防、市场、环境卫生、中小学布局、居委会布局、商业网点布局、抗震、防洪规划编制步伐,认真开展燃气、电力、电信、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利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和运营的安全性。
5、突出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控规编制计划,加快编制工作进度,突出抓好重点开发建设地段,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土地和批准开发建设,严格依据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6、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塑造一批彰显特色、独具魅力的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品位
深入研究我市的自然景观,准确把握特征,精心构思市区形象,使项目布局、街区设计和重要建筑设计融合自然特征、历史文脉和现代文明。突出抓好城市总体设计、城市道路景观规划,新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及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新汽车客运南站、第四中学和第四实验小学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的绿化、亮化、美化设计。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镇、开发区要认真贯彻《消防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镇政府、开发区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消防安全的领导责任。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本辖区的重大消防问题。要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专门的防火和灭火组织,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组织。行政村、社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六合一”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宣传和检查。
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是全社会消防工作格局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机关作为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综合监管的职责。其它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要将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情况作为本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和有关荣誉评比的重要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主动提供各部门依法履责的情况,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监督。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将部门履责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通报。凡未履责或未认真履责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制订《关于落实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落实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业主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推动单位和业主安全责任的真正落实。
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坚决整治“三合一”企业隐患。要深刻吸取吴兴区织里镇“9.14”、“10.21”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痛下决心,以更加严厉的措施,加大对“三合一”企业的整治和管理力度,严格依照《消防法》的要求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技术标准,坚决实行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与生活相分离,从根本上解决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经营;对不能整改分离的企业、经营户,一律关停。开发区、*镇、旧馆镇、双林镇、练市镇等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毛纺市场、服装、制革行业“三合一”企业(经营户)及木业消防隐患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力度,采取断然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辖区“三合一”企业、经营户安全隐患问题,并依法加强规划建设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严防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经营户。
坚决整治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医院、学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集聚场所和城镇老式居民住宅区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化工、木制品、毛纺等易燃易爆危险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大型活动,要坚决取消,对擅自举办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罚。要结合*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推进老式居民住宅区的拆迁和改造,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限时改造,狠抓落实。
坚决排查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加快建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排查建筑工程的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年底前,对本辖区内所有多业主共用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明确共用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归口单位。对责任不明确或无法落实,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年底前,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对未经审核擅自组织施工或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要依法坚决查处;对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要督促其在检查发现后3个月内补齐所有手续;对不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
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治力度。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认定公告、督办整改、部门通告和验收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通过滚动排摸,每季公告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整改进展情况,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实行无条件关停,逐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三、加强消防建设,努力增强防灾救灾能力
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将本级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谁使用、谁出资”的原则,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要落实好合同制消防队员和专职防火巡查员工作经费,同时配备好必要的装备。
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区政府将按照《湖州市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三年规划(*年-*年)》,抓好消防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消防灭火力量。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按每年10人的进度分3年完成3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招聘工作,充实消防力量,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防火监督队伍建设。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优化警力配置,集中更多的警力用于社会防火监督。要进一步加强专职防火巡查员队伍建设。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组建一支3至10人组成的专职防火巡查员队伍,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火灾隐患的防控。*古镇等重点区域要从实际出发,适当增加巡查员配备人数。专职防火巡查员由区有关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各镇政府和公安机关要严格对防火巡查员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对其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淘汰制。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救援装备建设。要按照消防规划,进一步加强消防站、消防车道和消防给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到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步”。*年底前旧馆、菱湖、和孚等镇要配置消防车等消防设施,建立专职消防队,*年底前要完成菱湖消防站建设。各镇政府、开发区要成立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办公室,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坍塌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恐怖事件严控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配置所需的特种装备和灭火救援通讯指挥装备。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层面加强消防安全建设
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司法、劳动保障、科技、安监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对专业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安监、劳动、保障、教育、工会等部门要开展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业主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探索建立火灾隐患有偿举报制度,形成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 临潼; 消防; 安全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4-0114-01
一、临潼区基本情况
临潼区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东部,是古都西安的东大门,总面积916平方公里,人口66.86万,辖区共有14个街道、4个镇、5个乡,28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占80%,1997年撤县设区。临潼区旅游资源丰富,是世界著名的旅游热点,拥有兵马俑、华清池、骊山、秦陵4个国家4A级旅游景点,其中秦陵和兵马俑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区内历史遗迹十分丰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51处,其中省级5处,主要景点年接待游客600万人次左右,其中外宾50万人次左右。
临潼区现有易燃易爆单位41家,其中加油站36家,气化厂2家,乙炔厂3家,公众聚集场所96家,大型超市13家,文化娱乐场所41家,其中歌舞厅9家,网吧30家,全区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40家。临潼消防科组建于1993年,2003年6月临潼消防科更名为临潼消防大队,管辖临潼消防中队。大中队现共有人员3人,其中干部6人,战士24人,中队有2辆消防水罐车,1辆器材车,大中队全体官兵担负着全区916平方公里的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任务。
二、临潼区消防基础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规划滞后,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
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消防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未制定消防规划的,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其他建制镇要在2005年上半年完成。新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按照《意见》要求,临潼区应于2004年底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工作,但目前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仍是“空白”。潼区属于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区内各项配套日趋完善,但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却日益突出,已严重影响到了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按照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室外公共消火栓的间距在城市主要街道应为120米,临潼区目前在市区主要街道只有9个消火栓,仅建设路丁字路口和骊山十字2个消火栓可以使用,其余7个已经被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且布局不合理。临潼区城区面积5年前只有20平方公里,现在已发展到38.6平方公里,面积扩大了1倍,但消火栓的数量却未增加,新修的文化路、人民路、东二环路、会昌路、大庆路等5条城区道路及正在修建的城市快速干道均未设置公共消火栓,一旦这些路段周边建筑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有限的消防业务经费制约了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在2008年的多次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中,由于中队器材装备不足,在西安市支队调度其他中队增援队伍的过程中往往延误了最佳的抢险救援时机,造成了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临潼区消防大中队的营房基础设施条件差,也成为制约临潼区经济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火灾隐患突出
农村乡镇、村庄普遍没有消防专项规划,多数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缺乏消防水源、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专业队伍及时有效的保护。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尤其是留守妇女、儿童、老人自防自救能力差。
三、加强和改进临潼区消防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广泛宣传,拓宽渠道,争取党政领导和社会各届的重视和关注
要从转变领导观念入手,可以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和经济建设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同时采取宣传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发生在身边的相关案例、事故教训等生动事例,结合严肃的汇报来引起党政和建设等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让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现代化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呼吁社会各届,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公共消防安全,通过人大、政协提案、群众呼吁等方法使各级领导关注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动全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之中。
(二)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使《临潼区消防规划》落到实处
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规划、建设、计划、通信、财政、公安消防等部门,所以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由政府统一领导,各主管领导亲自挂帅,重点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细化和规范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责任,认真做好督察落实工作,真正在思想上处理好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其他建设投资的关系。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地按目标任务抓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结合临潼区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将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并实施检查和督查。这样就会使全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调查,通力协作,下大力气夯实基础性工作
针对目前临潼区的消防安全状况,消防部门要广泛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研究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期间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同时要积极参与到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的评审工作之中,了解和掌握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情况,监督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的发展情况及时制定消防规划,并依法予以审批,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同步实施。临潼区经济开发区、代新工业园等城镇建设中涉及开发和旧城区改造中消防规划不合理的要及时修订,并严格按规划执行,促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同步进行,使之成为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加快各类规划的编制,促进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美好城乡规划引导工程”规划编制任务。
(一)区域统筹规划
1、完成东部片区发展规划,重点解决经济开发区和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整合、城南工业板块优化、经济开发区扩园、循环经济产业园与经济开发区关系以及东部片区交通干线网络等问题。
2、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研究县域功能分工(县城、县域门户镇、市级重点镇、沿海区镇一体化镇、重要节点镇等),促进差异发展、特色发展、集约发展。
3、深化研究陆海统筹规划。
(二)控规优化
将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城市设计成果、各类专项成果反馈到老城区、西南工业片区、新区三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强法定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城市设计
1、完成西南工业区城市设计导则,解决县城工业片区城市界面、色彩、风格混乱的问题,提高工业片区城市主干道两侧建设效果。
2、启动如等城市主要河流两侧规划控制和景观设计。
(四)专项规划
1、启动水系专项规划;
2、深化编制城市道路体系和公交、停车等专项规划;
3、在完成通信、电力、污水、排水、燃气等专项规划前提下,深化编制管网体系规划。
(五)重点专题板块研究
1、结合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编制沿城市河流建材堆场搬迁及物流布局规划;
2、完成殡葬服务综合区的选址和规划;
3、开展三号街区重点街道重要建筑细化设计、老城区交通水泥厂及周边工业遗产改造设计等。
二、品质提升,更美、更高。
1、按照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和“双低效应”的总体要求,强化城市水、绿特色,由围绕“道路”组织城市建设转变为围绕“水绿”组织城市建设。
2、进一步增强城市生活配套功能和工业区生产配套功能。按照“分层、多点、适宜规模”的原则,合理布局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功能配套,重点服务好商务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客运中心四大中心等城市级配套建设。以40-60公顷为一个基本单元,按照“8+2”(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肉菜市场、环卫、教育、公交停车点、社区服务和一个规模水面、一个规模绿地)要求,落实社区级的基本生活功能配套。在新区规划建设中,独立划出地块,强制落实商业服务和基本生活配套功能。
3、进一步放开规划测绘、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市场,全面落实重要项目、重点区域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切实提高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
4、开展城市主干道、主河流、主节点和主要公共空间的城市设计,会同住建等部门深化、细化东环(通洋高速接口与长江路段),长江路(东二环至苏223线段)道路景观设计和郊野公园、高尔夫球场改造设计。
5、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要求,优化新开发地段建筑形态,确保梯度和通透。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密度,促进房地产产品多元化。
三、行政效能,更快、更好。
1、进一步转变城乡规划管理职能,从管县城为主向管县域转变,从管项目为主向抓功能、形态、配套转变,从统一管理为主向统分结合转变。
2、完善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阶段与供电、结构、消防、市政等其它专项审查的衔接,提高方案审批效率。
3、延伸规划信息化管理至各镇区,实现规划审批网上提交和初审。
4、坚决执行落实服务期限承诺制,试行开发项目主要指标核算和日照分析承诺制和中介化。
5、加强各镇区规划报建员队伍建设,加强规划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实现规划把关的前移。
6、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后对各区的规划指导和服务。通过促进规划编制,细化规划管控;通过技术引导,提高规划水平;通过制定各类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通过巡查监督,及时提醒纠正。
7、进一步探索涉海工程规划审批,促进陆海一体化审批机制的建立。
四、服务镇区,更多、更实。
1、牵头做好经济开发区()和(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推进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部分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2、协助做好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服务好双甸、新店、丰利、曹埠等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新店、双甸、袁庄、马塘等镇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4、服务好各镇小城镇建设中八个一(一条示范街、一所公立医院、一个肉菜市场、一个规模小区、一个道路体系、一套环卫系统、一个特色工业园区、一个规模公园)重点项目的选址、改造和提升。
5、对各镇工业园区回头看,按照集约、特色、规模的要求,拓展平台空间。
6、积极探索农民集居点规划,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按照“镇郊型、老点拓展型、生产生活结合型、万亩良田集聚型”,探索农民集居点多模式规划建设,优化各镇集居点布局。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的农民搬迁,重点做好、、、等四个镇美丽村庄试点。
五、批后管理,更紧、更严。
1、进一步强化规划批后管理,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权责明晰,全程监管”的原则,建立日常巡查、节点定验、不定期抽查、重点督察的多层次全过程动态批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项目验线阶段、基础主体阶段、规划核实阶段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
2、加强批后管理制度化建设,制定完善《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县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办法》、《县建设工程听证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
3、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对规划测绘、规划编制、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单位规划诚信评价体系。
六、队伍建设,更精、更强。
1、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尤其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满足日益深化、细化、优化的城乡规划管理要求。配合重点镇区做好规划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改变镇区规划队伍紧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