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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好科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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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好科室申报材料

社区好科室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以人为本,细节服务,深耕社区引领创新照护。

二、活动目的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充分激发我院广大护理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表彰奖励在护理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护理工作者“以人为本”、“细节服务”的理念,促进我院护理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领导小组

成立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常务)

成员:*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护士”活动;

(二)争创“星级护士站”活动;

(三)开展护理岗位技能操作大练兵暨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四)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五、时间安排

(一)4月27日前完成“优秀护士”和“星级护士站”的评选工作;

(二)4月30日前完成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三)5月9日下午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六、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二)“星级护士站”评选条件

1.护士站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物品摆放规范;

2.全体护士仪表端庄文雅,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符合护士行为规范;

3.团队协助精神好,医护关系融洽,患者投诉少。

七、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原则上每个科室(护理单元)限推荐“优秀护士”候选人一名;社区体检部可参照一个护理单元推荐。

(二)申报“星级护士站”的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于4月24日前报护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社区好科室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基本动因

据调查,保康县推行“为民服务制”,是缘于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情。20__年,歇马镇长坡村一个农民为了8株板栗树的所有权问题,到镇里、县里跑了19次,找了11个部门,历时8个多月才得以解决。此事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农民办事如此艰难,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民利如何落实?作为执政为民的县乡政府应该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于是,保康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分析与研究,并很快形成了三点共识:

第一,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要求来看,指导村民自治需要有一种新的机制。农村改革以来,乡镇合并、管理区撤销、机构精减和农业税取消,乡村干部从过去“催粮、刮宫、收款”中解脱出来,职能悄悄地发生了变化,尽管乡镇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没有改变,指导村民自治的职责没有减轻,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完善,村民要求政府办事的范围越来越宽。乡村干部对该干什么,怎样干一时感到无所适从。机制缺失、职能不清的问题开始暴露。农民盖房子要办手续、搞企业要办执照、采伐林木需要办许可手续......等等,这些事在村域内靠民主制度难以解决,农民盼望县、乡政府尽快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切实把工作的重点放到服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服务上来,而且在为民服务的方式上还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以促进乡镇政府尽快转变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村民自治,并赋予基层民主活动新的内涵。

第二,从解决农民群众办事难的现状来看,服务群众办事需要有一种新的为民服务载体。近几年,保康不断加大管理民主落实力度,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引导村民群众实践创造,探索出了“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的“五事”制度。并靠这项制度保障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心谈心,用议事的方法促使村组干部尊重群众意愿,实事求是的作出决策;用党性的要求促使干部心系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评议的手段促使干部公开管理政务,自觉接受监督;通过“问、说、议、办、评”这种具体而实在的办法,在干部问事中体察民情,在群众说事中了解民意,在集中议事中广纳民言,在及时办事中解决民难,在定期评事中凝聚民心,使群众怨气怒气有处可诉,急事难事有人解决,化解了村域生产、生活矛盾,形成了干部与群众经常沟通的密切联系机制、群众议政参政的民主管理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村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一方面乡镇职能急需界定,一方面有些部门仍未改变行政体制下的和衙门作风,农民群众办事难现象凸显:要么,不知到哪里办---找不到门;要么,不知找哪个办,----找不到人。有的农民群众还反映,实行8小时工作制,办事早不得、晚不得,碰上双休日、节假日又办不得。此外,在部分机关部门和少数干部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村民群众常常为办一个证、盖一个章、签一个字而来回折腾,既跑很多“冤枉路”,又花不少“冤枉钱”,还费较多“冤枉时”。要解决好群众办事难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建立一种新的载体,从根本上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消除“五难”现象,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惠民,切实保障村域管理民主的进一步落实。

第三,从保康山区的实际情况来看,为民解难需要有一种新的为民服务网络。保康境内有3369座山头,3193条沟壑,是襄樊市唯一的全山区县,省定新世纪扶贫攻坚重点县。版土面积3225平方公里,29.4万人。“竖起来的路,挂起来的田”,“上坡碰鼻子,下坡闪腿子”,是对保康县的真实写照。这里山大人稀,交通闭塞,最远的村距县城达200多公里,距乡镇有近100公里,很多地方不通公路,也不通班车。群众到镇上、到县城办事,出来一趟极不容易,有时为了办一件事情,得跑好几趟、好几天,而困难和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导致群众有怨气,干部窝火气,组织上理不出头绪。为此,从地处山区的县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考虑,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办事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需要尽快建立一种新的工作网络,并通过这一网络来把农民群众要办的事办好。

基于上述三点认识,该县开始探索“为民服务制”,于去年初先在城关镇试点,并通过实践总结。从4月初在全县普遍推行了“为民服务制”。

二、具体做法

保康推行“为民服务制”,就是在县、乡镇、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机构,群众提出办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群众无偿提供“全天候、无休日、一站式”的全程服务。

(一)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县里成立为民服务中心,与原有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县直部门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且已在“中心”设立办公窗口的,其窗口同时作为本部门的为民服务中心;其他未在“中心”设立办公窗口的部门则根据情况,在单位内部增设为民服务中心。目前,该县已有公安

、民政、计划生育、工商、林业、土地、城建、司法等10个部门在“中心”设立为民服务中心,24个部门在本单位增设为民服务中心。11个乡镇均设立了为民服务室,并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合署办公,负责本辖区群众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和其他需事务的全程服务。261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设立了为民服务点,员由村(社区)主要干部兼任,其他干部配合,为本村群众提供无偿服务。(二)建立受理、、办理纵横相连、高效运转的封闭办事系统。纵向上:村民申办事项,先由村级员受理、登记,之后由村员将有关手续移交给乡镇为民服务室。乡镇为民服务室受理登记后,属乡镇审批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转交给村员回复申办人;属县级审批的事项,由乡镇室安排人到县或有关部门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为民服务中心受理登记后,能直接办理的马上就办,不能直接办理的由服务中心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横向上:各级机构根据内部业务分工,建立起受理、、办理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封闭回路系统。一是“窗口”受理,村(社区)、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服务机构,负责受理群众的办事申请。二是全程,机构受理办事申请后,认真登记并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然后交给全程人,申请人坐等结果即可,全程人根据工作情况,将材料转给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按规定办结后再交给全程人,最后由全程人将结果交回申办人。

(三)建立即办、诺办、联办、代办、控办“五件五制”的办理制度。根据群众所办事项的具体情况,制明确了“五件五制”办理法。一是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群众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群众申报材料不齐全而影响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告知补办材料,在群众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二是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办件”,采取承诺办理。群众申报材料齐全,窗口收件后,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办结的时限;申报材料不全的,明确告知群众需补办的事项,待补齐后承诺办结限期。三是对生产性新办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其他需由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采取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实施同步审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四是对需上报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上报件”,采取上报。五是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作为“控制件”,采取解释办理。

(四)建立人员、制度、经费、办理权限四个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一是人员配备到位。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都从本单位骨干人员中抽调。县直部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业务量确定,实行定岗定责;乡镇室配备工作人员3至5人,从乡镇社会事务室等单位抽调,集中办公。!各级服务机构的负责人一律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工作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二是制度规范到位。建立健全了《为民服务室工作制度》、《为民服务点工作制度》、《为民服务工作回访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各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三是经费投入到位。县里要求各服务窗口的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配备微机、打印机、复印机、专线电话等办公设施,同时解决必要的办公经费。四是授权到位。规定凡适合进驻的事项,各部门都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并授予服务中心一般事项的终审权,除重大项目确需领导签批外,其他均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五)拓展服务范围,落实“四个延伸”。保康推行为民服务制,初始确定有29项事项,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变动,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农村五保户审批,城乡低保审批,农村特困户审批,生育证领取,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森林、林木、林地林权证办理,农户建房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注销,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签订、变更等。

随着制的不断健全完善,从20__年开始,全县确立了405项承办事项,并实行了“四个延伸”。即向生产领域延伸,定期国家产业政策、产品调整方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向科技领域延伸,举办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向流通领域延伸,及时向社会产品需求和价格信息;向社区延伸,开展了以行政事务、信息查询、社会福利为重点的便民利民服务。

三、初步成效

保康县从20__年2月份推行为民服务制以来,到目前各级服务机构已为群众事项26476件,已办结26246件,群众满意率100。

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保康县推行“为民服务制”,建立了方便群众办理的服务网络,打通了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被动办为主动办,变随意办为规范办,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办事难,真正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保康县民政局局长张大根说: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之后,农民处在休养生息时期,乡镇、村组干部落实管理民主的重点应该围绕为民服务做文章。比如,“生孩子上户口、盖房了办手续、搞个体办执照、用土地跑审批”等等事情,群众要跑的路都由干部来跑,群众要办的事都由干部来办,这样,乡镇、村组干部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了为民服务上,才能真正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群

众依法按章履行职责、活跃村民自治活动。二是方便了农民群众办事。推行“为民服务制”后,广大农民群众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只能定时办、分散办、节假日不能办的苦恼事了。先行试点“为民服务制”的城关镇党委书记、镇长吕克宪说;“我们把过去的办公楼改成为民服务楼,凡是群众申办的事项,通过村或者社区的员就可以一次性提交完整的材料,直接报到镇为民服务室,属镇里办理权限的,即时就可办理;需要县里及县以上单位办理的,经过材料审核,由室直接到县为民服务中心代为办理。”我们在过渡湾镇方家坪村二组调查时,村民邓代凤说;“过去办个证,要跑很多地方,还要找很多人,非常麻烦,现在由村干部为我们跑腿,办好后给我们送来,既省钱、又省力,还省心,所以,村里有什么事,我们也更加关心,也愿意参加。”

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过去,群众到县里、到镇上办事往往需要来回反复多次,“东跑西跑来回跑,你批我批多头批”,既费时又费力。现在,推行为民服务制后,群众办事如果不涉及实地勘查或需要调查的项目,不论涉及多少科室,也无论手续多么复杂,只要认准受理室一个门,随到随办,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城关镇陈家河村六组村民柳启萍说:“以前回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于不知道提交哪些材料,跑了三趟也没办成,镇里成立为民服务室后,我在外地打个电话就办妥了。”刘家坪村一组村民王风成为孩子上户口,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找到村员刘帮银,刘二话不说,为其写好申请,带齐户口簿、生育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镇为民服务室盖章后,又到镇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整个程序仅用了两个小时。

四是转变了干部作风。推行“为民服务制”,从机制上保证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不仅转变了部分公务人员“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也使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许多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城关镇小沟村三组村民胡春彦说:“党委、政府推行为民服务制,真正把工作做到了我们的心坎上。”店垭镇格兰村支书告诉我们说;“村里已为群众代办了建房地基、森林砍伐、流动人口证件等10件实事。过去,群众见我们愁眉苦脸;现在,村里开展自治活动,有“五事”制度作保障,村民有超越村域服务权限的困难,又有了为民服务制,群众见我们干部在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个个眉开眼笑。”

社区好科室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明确县、乡两级中心主要职责

(一)明确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明确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本级政府派出机构。并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152号)相关规定,明确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二)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乡镇机构改革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确保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有人履责,有人办事。

二、加大中心考核权重

(一)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窗口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绩效直接影响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政府目标任务完成的结果。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年终考核结果、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部门(含行政事业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参与表彰活动。县(市)、区人民政府范围内组织、参加的,与中心窗口部门、便民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外设大厅相关的各种评先评优等表彰活动,应当征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意见。

三、加强对外设办事大厅的监管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代表同级政府履行行政许可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县(市)、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监管办法。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对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的监管考核办法。

(三)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建立健全与单独外设服务大厅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探讨研究形势,不断总结提高,促进工作发展。

四、建设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

(一)严格出入口管理。各部门要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和业务骨干选派到中心窗口工作,进入窗口前要征得中心的同意。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在窗口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对不能胜任中心工作的窗口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换。

(二)加强教育管理。加强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学习、岗位练兵、创先争优竞赛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综合素质。

(三)不断提高政治待遇。大厅窗口人员的年度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年度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人事部门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作为整体,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实行单列,并适当高于其他单位比例。在干部使用晋升、调整工资、评定职称、晋升职级、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工作积极、服务优质的窗口工作人员。

(四)提高经济福利待遇。保证中心窗口人员在原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一对中心人员发放交通补助和误餐补贴,统一中心人员工作服装。

五、改善县、乡两级中心工作条件

(一)场地保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保证中心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建设相对独立的办事服务大厅。

(二)经费保障。县、乡两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办公经费要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保证逐年递增,专项建设经费要予以积极支持。

(三)设施保障。配备工作必需的公务用车、通讯、微机、打印机和配套设备,保证县、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

六、统一梳理进驻中心窗口、项目

(一)统一行政管理事项名称。由县(市)、区法制机构会同中心督促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统一各自行政管理事项名称。

(二)确定进中心窗口、项目及项目流程。由县(市)、区优化办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配合下,督促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确定各自行政管理事项“八公开”内容,确定进驻中心的窗口、项目。进驻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一般要与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相一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窗口及项目要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8个窗口32个项目进行统一,公安派出所户籍、身份证等便民项目要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或取消进驻中心窗口和项目。

七、提升服务水平

(一)前移行政许可(审批)权力。中心窗口办件实行“首接负责制”和“一审一核制”,确保办理事项“进中心审批,在中心办结”。要向中心窗口充分授权,由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进中心项目的审核把关签发,首席代表由部门中层干部担任;需要部门领导把关决定的事项,分管领导应在承诺时限内到中心审签,项目多、办件量大的部门分管领导要把中心作为主要办公地点。

(二)建立审批流水线。行政服务中心应按事项办理的逻辑关系和先后顺序编排窗口工位,建立经常办理事项的办事流水线,编制部门和窗口间衔接的流水线操作规程。

(三)再造业务流程。行政服务中心与进中心部门要通力协作,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理顺窗口单位内部办件操作程序,再造业务流程,提高项目在中心的即办率和就地办结率。进中心项目即办件比率达到30%以上,就地办结率达到60%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开展联审会办。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要积极推行“统一受理,抄告相关,承诺办理,限时反馈”的联审会办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有条件的中心要在联审会办中积极推行“一表制”,实现同步启动审批程序。

(五)推行全程服务。对各类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者可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实施全程代办,中心应无偿提供服务,各有关窗口单位要按照中心统一协调积极予以配合,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六)实行集中联合年检。清理规范年检年审项目,推进年检年审项目进中心办理,单项年检项目由中心统筹协调,集中进行年检,涉及多个部门的年检事项由中心设立联合年检窗口,统一进行联合年检。

八、加强规范化管理

(一)推进项目进中心集中办理。进中心集中办理项目要达到各县(市)、区经过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与非许可审批项目的70%以上,做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必进,与其他部门有联办关系的事项必进,窗口可当即办结的必进,办事流水线必需的环节必进。不宜在中心办理的行政管理事项,由中心实行代办或监管。

(二)确保审批权力进中心。做好行政事项服务科(股)设立工作,行政事项服务科(股)的设置应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部门、法制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职能调整、科室设置方案,报同级政府审定。垂直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部门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内设机构作相应调整。依法承担行政许可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县(市)、区本级行政许可部门内设机构改革的做法进行。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要归并行政许可职能,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事项服务科(股)”,并成建制进入中心办公。各部门要统一刻制行政审批专用印章,使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对外行使行政审批权力,并交由窗口首席代表保管使用。

(三)实行政务公开。各部门要将进中心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法律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申请书格式文本等“八公开”内容,制成《办事指南》在中心窗口公示。行政服务中心要从配套制度、格式文本、业务运作流程、办件程序、窗口就地办结等五个方面搞好规范化建设。

(四)保证进中心项目就地办结。凡进行政服务中心的许可服务事项,文书表格发放、图纸审查、签字盖章、批复文件印发、证照制作颁发、费用缴纳结算等环节都应在中心窗口完成;窗口工作人员要一次性详尽告知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按规定时限批办完毕;需要开展现场勘验、组织评估、论证、听证等工作的,各部门的相关业务科室要围绕行政许可事项为中心窗口提供支持和服务。绝不能将窗口变成部门的“收发室”,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暗箱操作”。

(五)规范收费行为。凡是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县本级非税收入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非税收入“以票控费”系统监管,实行“窗口办件、银行收款、电脑开票、微机传输”的运作模式。费用由中心结算处统一收取,并进入财政专户。部门派驻中心的机构不得自行收费,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申请人缴纳各种学会、协会费用。经本级政府批准的确属不宜在中心直接收取的规费也要纳入中心监管范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六)应用电子行政审批系统审批。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全部使用行政审批网办件,实现信息管理系统对办件情况的实时跟踪与监控。部门行政审批专网要向窗口延伸,完成与行政审批网对接工作,实现信息互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通中心互联网站,并不断完善功能,逐步拓展查阅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办件结果、投诉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等网络功能,试行开展网上审批,尽早实现网上办公。

(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促进中心各项工作良好运转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管理制度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

九、强化组织领导

(一)明确主管领导。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要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听取中心工作汇报,明确一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中心工作,加强对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与协调。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提供政策支持。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完善相关考核制度,促进窗口工作;制定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监管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强化业务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目标规划设定、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协调、指导。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对同级政府所属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类事项进行监督,对进中心项目进行业务规范化指导,统一使用行政审批网办件,搞好管理人员和窗口人员培训教育,加强业务办件的协调管理。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延伸服务链条,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加强业务联系,推进工作落实措施。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联动和有效对接。

(四)健全监督体系。各县(市)、区要构建行政服务中心与监察、优化、法制、编制、财政、发改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管监控体系,确保行政权力合法、规范、便民、高效运行;县(市)、区监察部门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监察室,督促协调同级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搞好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同时受理群众相关诉求。

(五)加强沟通联系。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联系、衔接、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各负其责、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

社区好科室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平安单位”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预防,努力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行业职能作用,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平安单位”创建标准,把全局建成领导机制健全,领导责任明确,服务行为规范,督查管理有效,安全管理到位,防范措施齐全,维稳工作扎实,队伍建设规范的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无重大安全生产和治安灾害事故,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领域)管理有序,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检查一批、整改一批,满意一批,整改率达到100%,遏制重大事故意识增强,实现行业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创建内容

以“五抓五促创平安”为载体,即抓行业,促规范;抓示范,促创建;抓调解,促稳定;抓机制,促落实;抓宣传,促氛围;有序稳步开展安全生产文化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等。

四、创建标准

1、人防到位。有领导主抓,有一名领导分工主抓平安创建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有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部署、检查记录(一年内不少于四次)。

2、物防到位。加强门、窗、柜等物理防范,在办公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加大防护力度,财务室安装防盗门,有效阻挡、延迟犯罪空间、时间。

3、技防到位。在重要部位安装防爆、防盗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有专人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4、宣传到位。单位环境整治,平安秩序良好。有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宣传栏,单位职工对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95%以上。

5、措施到位。单位(科室)达到“七无”标准:即无盗窃、无火灾、无、无职工犯罪、无黄赌毒丑恶形象、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众性闹事。干部职工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创建方法

按照《县“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整体要求,我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从4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5日-4月25日):部署工作。学习《县“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和职责,制定本局方案、强化宣传及落实,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务实创新,狠抓落实。

第二阶段(4月26日-9月30日):集中创建。按照“平安单位”创建标准,以及在巩固“自治区平安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上,使群众的平安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技防设施的建设,单位技防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档案资料,查缺补漏;加大执法力度,预防恶性事故的发生;不断总结分析,查找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档案资料齐全率要达到100%。

第三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总结阶段。在巩固前两个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总结,查找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把“平安创建”作为我局的经常性工作,全面提高综治工作水平。10月10日前将今年以来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报送至县综治办。

第四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验收阶段。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15日前结合创建单位申报材料,组织县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单位进行统一验收。

六、创建活动重点及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到位,健全创建机制。根据《平安创建工作标准》的通知要求,围绕“平安单位”创建标准,成立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加大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制定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相关队伍,定期研究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服务体制,规范服务行为。结合单位治安实际情况,排查隐患,在巩固原有“平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机制。结合行业特点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彰显促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活动。其主要举措如下:

1、3月中旬,在电视媒体,企业、社区广播、张贴《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一封信,使广大群众、干部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

2、3月底,计划举办安全生产文化“四进”—进校园活动。重点培养安全生产文化知识从娃娃抓起理念,实现校园安全生产文化常抓不懈。

3、4月中旬,举办一期非煤矿山、危化品《安全生产法》及政法规培训班,通过收看典型案列,建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意识。

4、4月底,开展一期安全生产热线专线电话服务活动。以“阿广热线”为载体,讲解安全生产法及典型案列,及时为群众提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咨询,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树立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新形象。

5、4月底,对前期下发的《以人为本、聚焦安全”第一届县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展活动方案》进行评选。实现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推动安全生产文化不断繁荣发展。

6、5月底,拟计划举办企业《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让安全第一的种子深深埋入企业和每位员工的心灵深处。

7、5月底,拟计划举办安全生产文化“四进”—进乡(镇)活动。重点讲解近期乡(镇)火灾频繁发生案列,传授防火、防灾知识,开展“119”消防演练,增强“平安家庭”意识和人身安全。

8、6月初,与县普法办对接,按照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法》开考试,营造全县领导干部人人懂安全生产法,共筑平安良好的氛围。

9、6月初,制定《县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举办群众喜闻乐见聚文艺演出、手工艺品展示、典型案列图片展示,应急演练、政策法规发放、黑板报比赛等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三)保持内部安全有序,有效督查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检查督查,力求实质性效果,防止流于形式。同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每逢节假日、两会等敏感时段,细化各类检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开展道路“打非治违”、无证驾驶、酒驾、疲劳驾驶,企业单位内有无违章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全面履行职能,安全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行业)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管力度,落实到人,管理到位,确保当年不突破地区下达的各类事故的控制指标,不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内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治安环境。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以严密的措施保持单位内有序的治安环境,确保单位内无打架斗殴、无重大火灾、爆炸、盗窃等案件发生,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干部无刑事犯罪。

(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维稳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化解;对群众时间及时调查处理,将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无群体性上访、闹事等事件。坚决制止在单位内组织进行、非法宗教等活动。

(七)规范队伍建设,狠抓精神文明健康。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消除年轻干部摆学历,老干部摆资历等不良现象,引导单位内部上下级和谐、干部工作、生活秩序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文明卫生、爱护环境蔚然成风。

(八)加强普法教育,增强道德素质、积极参加平安建设评选活动。结合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知识培训,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各项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观深入人心。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安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十佳个人和十佳单位”评选活动。经常开展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制意识,形成遵纪守法的风尚,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建立一支懂法、学法、守法、运法、依法执法的安监队伍。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人员,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及时确定创建“平安单位”操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领导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分析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上报各种材料,把宣传发动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在单位内人人皆知,形成全体机关干部个个参与创安的大治安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