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范文第1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金融功能;绿色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10-0013-04

循环经济是在发达国家率先实践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也是我国政府积极推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模式。“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经验表明,循环经济需要立法先行与政策推动,而我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循环经济法》和相关的财税政策的出台与实施。然而发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立法约束和财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能力有限,在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开发与利用金融工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也是必然选择。

一、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需要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

1.循环经济的技术推动与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倡导的3R (reduce,recycle,reuse)原则以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率为目标,以技术进步为前提――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企业中率先实践也印证了这一模式所需要的技术进步前提。就技术进步过程而言,生产经验积累与市场需求导向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开发可以加速技术创新过程。技术开发需要资金支持,技术开发过程亦存在各种风险成本。因而,为技术进步提供资金支持,规避技术开发过程的金融风险也是现代金融发展的目标之一。

2.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与金融支持

产业结构理论与经验研究结论揭示了技术进步对产业结构演化与产业升级的显著推动作用。我们可以预测,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与生态效率导向的技术进步推动其产业结构转型的方向是资源再生产行业和环保产业比重的不断增加,同时资源生产率将取代劳动生产率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标志。然而,这也意味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从追求劳动生产率转向资源生产率的提高。从技术经济性角度来看,由劳动节约的技术进步转向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方向也会增加关联行业的技术开发成本并伴随着技术的不经济性,而克服转换成本则需要有相应的财税与金融手段支持。另一方面,作为新型行业的资源再生产和环保产业,在其起步阶段,受技术约束与市场规模限制,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其发展过程同样需要有相应的财税政策与金融手段的有效支持。

3.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无论从技术经济条件或者市场需求条件来看,现阶段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即是在政府预设发展目标前提下,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和金融手段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过程。计划经济背景下,我国具有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度基础,建国初期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改革开放过程实施出口促进工业化战略,都是以财税政策为主,在促进各阶段的发展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改革深化以及宏观经济规模扩张,国家财政手段与税收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受到限制,而以市场机制为前提的金融手段对于宏观经济的引导作用日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工具也需要强化金融手段的支持。强化金融手段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二、我国金融体系的环境功能缺失与绿色金融改革

1.我国金融体系的环境功能缺失

金融发展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而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功能拓展与完善也提出更高要求。纵观金融发展的历史,金融功能与经济发展阶段的关系可以见表1。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部分沿海省区则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从金融功能视角审视我国金融系统发展状况,国内金融机构在便利交换和中介结算方面的基础功能健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系统在促进资本形成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也日益显现。然而,我国金融系统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提供衍生功能方面则处于较低水平。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是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受长期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宏观经济管理理念影响,我国金融系统功能也存在着“财政化”功能越位和“市场化”功能缺位的双功能错位现象。[1]或者说,政策性金融往往被国家的财政功能替代,而金融作为市场化的调控工具的作用有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市场化的金融功能的调控作用势在必行,而我国的金融调控也需要服务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并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战略方向保持高度一致。现阶段,我国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旨在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长期以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目标导致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失衡,而我国金融系统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也存在着环境保护功能的缺失。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生产性质无需判断,生产过程并不作为信贷资质的评价依据;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未纳入到信贷评价体系;对于环保产业或绿色认证企业没有特殊的信贷优惠。另一方面,我国传统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主要服务于国家的专项任务和经济增长目标,也没有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最典型的例证就是,至今为止,我国尚无一家银行宣布其接受赤道原则①。

2.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

绿色金融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到金融功能的服务范围,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目前有关绿色金融的概念界定尚不统一,相关表述见表2。[2]

在我国,绿色金融也称为生态金融,是可持续金融的一种表述形式,它以绿色价值为导向,倡导生产和生活的绿色理念,以科学发展为原则,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为目标。因而,我国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为:一是引导生产企业从事绿色生产和经营,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价值消费理念;二是动员社会资本流向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环境保护事业,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目标。

3.我国实施绿色金融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绿色金融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现阶段我国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科学发展道路,基于发展观的转变即对金融功能的拓展提出要求,而绿色金融则可以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即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国新型工业化战略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转型的战略推动工具。

其次,从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背景来看,2006年我国公布首份绿色GDP报告,其中测算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GDP污染扣减指数);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角度,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直接投资10800亿元,占当年GDP6.8%左右;而我国当年GDP增长率为10.1%(修正后数据),尚不足抵消当年环境污染损失与污染治理成本,我国经济增长过程的环境损害令人担忧。[3]

再次,从金融企业的自身发展来看,规避风险是金融发展的基本目标,而环境风险越来越受到金融企业关注和重视,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自律组织(UNEPFI)指出了这一趋势背后的原因:一是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与经营场所造成的资源消费与环境污染费用,也涉及保险业的金融机构对与环境相关的索赔有直接利益关系。二是不良的环境表现会引起金融投资客户的盈利能力下降,并最终危及债务安全以及增加客户偿还债务的风险等。[4]在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背景下,我国企业生产和经营面临的环境风险的潜在威胁不能不引起高度关注。

三、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

1、拓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提升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绿色信贷是服务于环境保护目标、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银行信贷业务的统称。[5]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信贷业务全面启动。绿色信贷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地方环保部门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制约了绿色信贷深入;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等。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地方环保部门与商业银行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共享平台,保证地方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具有时效性;其次,商业银行需要将绿色信贷业务作为新业务的主要拓展方向之一,建立对口业务部门,提高业务人员对我国现行环境法规与环境政策的认同与执行能力;第三,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产业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提供利率优惠和信贷规模与期限优惠的政策指导,并以“赤道原则”的国际规范为依据,制定商业银行的信贷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第四,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对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而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增加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力。

2.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循环经济导向作用

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组织,可弱化投入循环经济生产的金融资本的逐利性,为循环经济生产提供政策性或廉价资金支持,为其提供资金成本低等市场竞争优势。[6]现阶段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循环经济的导向作用,首先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所具有的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与循环经济中的环境、资源等问题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发展,促使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支持面广量多的中小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支持环保高科技企业进行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循环经济设备生产。其次,可考虑建立专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金融组织,将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与政策性金融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发放财政贴息和低息信贷业业务、发行绿色债券、提供循环经济项目的风险担保等形式支持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或完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的投融资服务。第三,考虑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政策性金融不应被视为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主体,因而在其支持循环经济项目的融资方式和风险担保方式上,应该以商业银行提供的绿色信贷业务的配套融资方案为主,这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能力促进企业成长与产业转型

作为新兴资本市场,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时期,其融资能力与增长潜力空间较大。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充分利用快速成长的资本市场。首先,对于部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和技术力量、运作规范的大型环保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发债等形式融得生产与研发、更新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所需的资金。其次,对于环保类中小企业或资源再生类的企业,今后亦可尝试到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第三,可以通过金融公司发行绿色债券间接融资用于专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或项目的新增设备和技术改造投资贷款等。充分利用资本与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来解决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不足,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从而减轻和化解循环经济发展前期的资金投入风险。

4.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的产业投资基金

现阶段我国的宏观货币政策还存在着一刀切现象,在实施信贷指导过程中不能有效区分资源消费类与资源再生类项目,致使某些资源消费类生产中引进的资源再生类技改项目受到信贷政策抑制。[7]商业银行对循环经济项目的绿色贷款也会受短期逐利性和信贷风险等因素而集中于近期循环经济获利能力较强的项目,但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是闭合物质生产系统,过分集中某一环节的循环经济投资支持不利于循环经济的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循环经济的产业链条越完整,整体获得能力越强。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尽快完善宏观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对接机制――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利用其开放融资、共担风险的优势,面向社会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和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及项目。其次,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投融资方式向战略性的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部门投资,同时要避免对循环经济的单一生产环节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盲目扩张,而对于有助于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提高行业长期收益的领域进行重点引导投资。第三,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承担政策性金融与循环经济产业政策的双重使命,可以将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投资纳入投资基金管理,并吸纳环保人士的投资捐助以及社会闲散资金,专门投资各类循环经济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鉴于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和远期社会经济效益前景看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短期收益可能不如一般产业投资基金,但从长远来看,其收益前景却是非常乐观的。

总之,我国要推进循环经济战略实施需要金融系统的全面支持,而我国的金融体系只有通过绿色金融体系改革才能有效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需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条件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要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和政策性金融的辅助引导作用。此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并不断开发金融衍生产品、推动金融创新等也是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补充手段。

参考文献:

[1] 王佳菲. 金融发展视角下金融功能的定位――兼论中国金融体系功能的错位与复位[J].海南金融,2006,(11).

[2] 李小燕,王林萍,郑海荣. 绿色金融及其相关概念的比较[J].科技与产业,2007,(7).

[3] 国家环保局,国家统计局. 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R].2006-9-7.

[4] 何建奎,江通,王稳利. “绿色金融”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J].生态经济,2006,(7).

[5] 何德旭,张雪兰. 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若干问题的思考[J].上海金融,2007,(12).

[6] 循环经济发展需要良性的、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DB/OL].循环经济网,,2007-11-7.

[7]李虹. 循环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东岳论丛,2006,(3).

Building Green Financial System and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dustries Structure of Circular Economy LIU Li

(Center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Research,Guangdong Foreign Study University,Guangzhou,511495)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范文第2篇

1.1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有利于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十以来我国将深化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而实施绿色金融则有助于在金融服务上为经济结构转型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地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二是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通过实施绿色金融可以在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经济行为,使企业重视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

1.2促进生态环保与能源节约

一方面粗放型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污染,环境治理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而资金短期又是影响环境治理的主要问题,而绿色金融则是将环境治理作为工作的发展方向,通过绿色金融为环境治理提供大量的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环境治理企业,这样可以强化企业的节约意识,规范他们的环保行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绿色管理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比如银行机构进行的账单无纸化方式,节约了纸张的使用,有效地节约了能源。

1.3促进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绿色金融为银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发展良机。环境的日益恶化,使得社会对环境的问题越来越重视,环境投资已经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行业,而绿色金融业务则是将绿色概念与金融产品融合为一体,丰富了银行金融服务的内容,拓展了银行的业务;其次降低银行的金融风险。绿色环保是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新切入点,也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因此绿色金融产品的推出势必会降低银行机构的经营风险;最后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力。实施绿色金融虽然会增加金融机构的评估成本,不利于金融机构的短期盈利。但是长远看,绿色金融符合国家的根本政策,优化了信贷结构,实现了金融机构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实现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低碳经济路径下绿色金融创新所面临的问题

2.1政府部门对发展绿色金融缺乏动力

虽然“低碳”“、碳金融”成为当前最热门的名词,人们也意识到发展碳经济的重要性,但是我国在追求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我国政府部门对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表现得明显不足,而更多的是依赖外界的压力而不得不进行绿色金融创新,比如中司没有发挥自己的优势从事碳交易,却以碳交易市场规模小、制度不完善等由,拒绝参加碳交易,没有为我国额碳交易市场建立提供应有的力量。

2.2绿色金融实施的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我国实施绿色金融的主体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银行机构开设的绿色信贷业务,而其它一些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的探索则非常有限,比如证券业虽然对上市企业融资设立了环保要求,但是其主要针对的是“两高”行业,同时对低碳、环保企业的激励制度也不完善,导致上市企业实施绿色金融存在较高的难度。保险业虽然也在绿色金融实施方面进行着局部试点实验,但是其仅限于环境污染责任险,使得绿色金融在保险业很难获得全面推行。

2.3绿色金融信息沟通渠道不顺畅

作为绿色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两大职权部门:环保部门和银行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沟通不畅的现象,一方面环保部门的信息公布无法满足银行部门对环保信息的需求,影响绿色金融的执行效果;另一方面环保部门与银行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模式不科学。它们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为单项运行,导致信息反馈机制的不健全,同时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也影响绿色金融的发展。

3低碳经济路径下的绿色金融创新模式

3.1加强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

一是要构建绿色金融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国家要制定有利于绿色金融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与绿色金融监管体系相适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并且要严格限制高污染行业发展规模;二是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机构,国家要鼓励各大银行进行绿色金融改革,积极推广绿色金融服务,拓展绿色金融产品;三是要建立绿色信贷体系。实施绿色信贷体系既可以实现对绿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也可以限制与淘汰高污染的企业,实现经济的发展。

3.2加强环保部门与绿色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环保部门与绿色金融机构、司法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我国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它们之间的信息沟通:首先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信息的检查力度,并且将污染企业的各项数据提供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则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对污染企业进行信用授权以及信贷审批。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及时将企业的信贷情况信息反馈给环保部门;其次建立新更新和异议处理机制。环保部门要及时对要求整合的企业进行重新审核,并且将审核信息反馈给金融机构,如果企业对于重新审议的结果存在异议,环保部门则要对企业进行评估与重审,并且将重审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

3.3开拓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发展绿色金融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丰富金融产品创新,拓展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一是银行机构要完善绿色信贷,在信贷行业、环境评估等方面制定统一的绿色信贷标准,并且创新信贷政策,比如在还款方式、还款周期上进行创新;二是保险业在现有的绿色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金融产品创新,比如对于环保达标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保费等方式开展保险业务产品;三是证券业要完善上市公司环保门槛,同时建立可环保板块,为环保企业提供融资环境。

3.4加强绿色金融社会组织的建设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范文第3篇

中国经济在经历了30多年快速增长之后,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扶持新兴产业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目标。在此背景下,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和我国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

“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兴起与发展

所谓绿色金融指的是,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合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方面是指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另一方面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绿色金融”提出的背景一是环境保护,二是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世界各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纷纷出台各种文件践行“绿色金融”理念。我国是较早关注信贷对环境影响的国家之一,但具有标志性的发展绿色金融的事件是自2007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继出台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金融”制度,为金融业挺进环保市场奠定了基础,使“绿色金融”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从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由于后两者刚刚起步,且规模和作用比较有限,因此,目前绿色金融的主要方式还是银行的绿色信贷。

就我国目前低碳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绿色经济是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战略转型的现实需要:首先,从经济发展的视角看,我国发展绿色经济,研究发展新的节能产品和新能源,解决资源过度消耗问题,必将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而单纯依靠国家有限的财政收入是远远不够的,这些都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撑,而低碳产业带来的巨大经济利润也会部分回流至金融机构实现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双赢。其次,从金融业本身来看,金融机构作为特殊的企业,也要考虑其经营风险和收益,自1994年我国政府确立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以后,环境风险已经越来越被金融企业所重视,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我国金融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建立的旨在判断、评估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赤道原则值得我国金融机构借鉴。最后,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国内金融机构要在以往“绿色金融”理念和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在深度和广度上支持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这是我国发展新经济的需要,更是我国发展新金融的需要。

“绿色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绿色经济作为新兴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可为金融业提供持续的发展机会和创新空间。绿色经济的发展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持,而绿色金融也只有融入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经济中才能真正成为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目前,我国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交易量占全球市场的1/3,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资源国家和最重要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供给国。同时,国家产业政策也加大了对节能环保型行业的支持,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只有节能环保型企业才能得到长期发展,金融行业要获得长远利益,必须加大对环保行业的投入。因此绿色金融给银行业提高发展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变革服务理念提供了一个新契机。

我国践行绿色金融理念、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尚处在起步阶段,发展绿色金融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

第一,绿色金融业务普遍风险较高而收益偏低,影响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性。目前绿色金融主要方式还是银行的绿色信贷,除了承担社会责任外,银行参与绿色金融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规避风险,拒绝向污染企业贷款,避免企业遭环保部门查处而导致贷款不能收回之风险;二是获得收益,银行可以通过抓住环保带来的机遇,参与一些节能环保项目来获利。然而这两种理想状态却由于种种现实的体制和技术原因难以达到:从体制方面来看,―方面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甚至一些污染企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和银行难免受到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另一方面,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即污染主体行为的私人成本要小于其社会成本。“绿色金融”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银行和企业的风险联系在一起,但由于当前污染企业并没有完全承担污染风险,一部分风险仍由地方政府承担着,而对企业来说,由地方政府承担风险等于没有风险。同时,污染企业因为少了治污成本,经营状况反而可能好于普通企业;而一些环保项目投资期限长、管理成本高,甚至有些经济效益不太好,商业银行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迫于盈利和市场份额的压力,自然缺乏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

第二,商业银行普遍欠缺对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影响绿色金融信贷投放快速增长。绿色金融涉及的专业技术十分复杂且处于不断更新中,从国内外实践经验来看,商业银行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较少,对于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和风险评估能力相对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倾向于将信贷资金投向于传统经济领域。另外,绿色信贷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从而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由于缺少推进的激励机制,对环保做得好的企业和银行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也难以有效吸引商业银行支持环保项目。

第三,环保机构和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金融部门获得及时和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是绿色金融开展的前提条件。目前,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不及时,阻碍了企业相关环保记录的传导和共享,导致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项目积极性不高。环保和金融部门应该明确分工,加强彼此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信息平台和企业征信系统等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部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先决条件。

发展“绿色金融”需各方共同努力

在工业革命、信息革命和生物技术革命之后,绿色经济能否成为改变世界经济的新浪潮,有赖于社会各界包括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金融既是现代

经济的核心,又依靠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效益。从经济决定金融的意义上来讲,有什么样的经济模式,就应该有什么样的金融来相应,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因此,发展绿色金融同样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推动,多方联动,构建多层级金融支持体系,为发展绿色金融奠定制度基础。政府方面,应继续出台一系列利于环保、鼓励资源再生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财税政策,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限制污染企业,鼓励环保型企业发展,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引导资金向环保企业倾斜。环保部门方面,要加强和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的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制定出一套全面系统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环保评价指标。金融监管部门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例如细化贷款统计口径,从行业类别监测绿色信贷;对于违规性污染严重企业贷款的银行坚决惩罚等。

其次,金融机构应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进业务转型。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发展绿色金融要做好下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引入环境观念,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和业务流程的环境评估。不仅有针对性修订制度,对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而且在市场准入、客户选择、风险管理、合规检查等多方面设计相关标准和流程,逐步将环境因素纳入放贷时的考察范围之内,将环境风险防范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二是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创新能力。绿色金融多数涉及的是新兴领域,投资项目一般具有投资期限长,管理成本高的特点,银行对此要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并主动进行业务创新来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放开和扩大银行业的综合经营范围。商业银行有必要把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发展综合经营和发展绿色金融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通过贷款、理财、担保、租赁、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市场。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范文第4篇

《经济》:今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全球首个政府主导的较为全面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在您看来,国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可能会给经济与环境带来哪些影响和挑战?

刘优辉:一方面,绿色金融将成为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环节。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国家确定了包括“绿色发展”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同时全力推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正是贯彻中央调整经济结构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体系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调节和引导作用,绿色金融是绿色产业繁荣发展的推动力,发展绿色金融是从应对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方向进行的改革发展举措,有利于遏制环境恶化趋势,同时对国家提倡的绿色事业给予资金支持,对社会资本起到先导信号作用,激发广大社会资本的投资兴趣,这将有力促进环保节能领域的技术进步,促进绿色产业的蓬勃发展,实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经济》:去年年底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后,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很快成为了绿色金融的重要融资渠道,但相关监管标准、配套政策尚不健全。就您了解,目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还需要做出哪些优化?

刘优辉:一是适时调整优化《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充分考虑“三农”项目。建议适时修订目录,将生态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棚改建设等与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相关的产业项目列入支持目录。

二是整合绿色金融相关优惠政策并促进其落地生根。目前诸多政策还停留在“鼓励”层面,或者短期内无法落实,例如财税优惠包括价格补贴、贴息、减免税收等,需要金融监管部门与财税部门沟通协商尽快落地。

三是创新和丰富绿色金融产品。要积极发展绿色证券指数、绿色指数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债券和相关投资产品,丰富投资选择,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不断拓展绿色金融市场空间。

四是统一绿色金融投融资项目认定标准。目前央行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发改委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均对我国绿色债券项目分类作了较为详细的梳理,但两者口径略有差异,应探索对两个目录的互相认可和整合。

五是统一境内外绿色债券标准,积极吸引境外机构到中国境内发行绿色债券以及鼓励境内机构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满足不同投资人和发行人的需求。

六是加强债券信息披露和规范第三方认证体系。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发行主体的增加,项目透明度和“绿色”的认定将成为绿色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

《经济》:绿色经济转型所需的资本规模庞大且周期较长,因此如何拓展绿色投融资渠道也备受关注,除了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基金等领域也在积极创新。以目前的市场情况看,您认为,这将给投资市场带来哪些“福音”?

刘优辉:首先,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绿色信贷流动性,一方面为银行挪出信贷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在公开市场发售为绿色资金寻求更多的投资者。其次,绿色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绿色投资先行者的功能,通过特殊政策支持,动员和激励民间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投资中。最后,各种类型的绿色指数基金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分享绿色发展成果的手段,有利于扩大融资渠道,活跃绿色金融市场。包括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在内的绿色金融工具、产品创新将有助于丰富投资者选择,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发行人参与绿色金融,实现绿色发展收益共享,最终实现绿色金融体系长期可持续发展。

《经济》:在经历经济增长下滑后,我国将着眼于绿色发展,金融部门也将迎来一次绿色金融大发展的良机,您觉得未来经济的绿色转型将呈现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刘优辉:“声誉效应”十分显著。“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焦点,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者正积极寻求兼具环境和经济效益的投资渠道,在追求商业回报的同时,收获良好的社会声誉,这样不但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还体现了保护环境、造福后代的责任担当。

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绿色发展 绿色信贷 金融支持 创新

绿色发展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国内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路径。绿色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推动,亦离不开金融支持。我国金融机构承担着绿色发展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和绿色金融服务的“创新者”双重责任,理应把握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新契机,积极进行相关业务创新,实现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拓展自身盈利空间的双赢。

一、绿色信贷与金融支持

2007年,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全面进入我国污染减排的主战场。《意见》是我国现阶段“绿色信贷”的基础性文件,它引入了赤道原则的一些理念,建立了我国“绿色信贷”的雏形。

“十二五”以来,依托市场化方式推进节能减排已成为国内社会各界的共识,在此背景下,解决节能减排问题的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也陆续推出,不仅为节能减排注入新活力,也进一步促进了绿色产业的培育与发展。而在银行业来看,新兴绿色产业发展快速,有着巨大金融服务需求;但产业中的实体如节能服务商等一般是轻资产型企业,缺乏通常意义上的担保品,贷款风险难以把控。当前,常规意义上信贷模式与新兴绿色产业的融资需求已无法对接。

因此,转变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创新绿色信贷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同时,绿色信贷导致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模式、消费模式乃至生活模式的变革,也必然会导致银行金融业务的变革。

二、金融支持绿色信贷的现状分析

2007年以来,我国环保部门银监会出台关于“绿色信贷”的意见,在金融业掀起了一场绿色发展浪潮。在意见指引下,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制定绿色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发展。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也对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产品及服务创新不断涌现

2006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创造性地推出了能效融资产品,开创了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之先河。2008年,浦发银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率先推出首个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2012年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2.0,包含五大板块十大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形成业内最全面和领先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在理财方面,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推出了“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理财产品。2010年3月,光大银行推出低碳主题信用卡,4月与北京环交所签订《中国光大银行碳中和服务》。国家开发银行等也探索出针对清洁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各种创新融资方案,如节能服务行业模式、金融租赁模式等。农行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保理业务,2012年末,成功办理国有商业银行首个“合同能源管理(EMC)融资业务”。

(二)绿色信贷初见成效

2008年,兴业银行率先公开承诺实行赤道原则,随后开发了节能减排企业直接融资、EMC贷款、节能减排卖方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节能减排设置制造商信贷、融资租赁和功用事业服务商等绿色信贷业务模式。截止2012年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余额1126亿元,占贷款总额9.16%,其中绿色金融贷款余额70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74%。中国建设银行积极支持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完善信贷标准,实施差别化授信审批方式,截止2012年末,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239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37%。2013年,兴业银行针对绿色产业推出“绿金融全攻略(2013)”专案,涵盖诸多特色产品,例如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的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买方信贷和适用于LED绿色照明推广的订单融资等等。

(三)交易平台逐步形成

2008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此外,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国际能源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及香港RESET公司于2009年联合在深圳发起设立亚洲排放权交易所(CAE)。我国先后批准设立了包括北京、天津、湖南等地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排污权试点、环境责任险试点等,兴业银行、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各种平台建设,为试点提供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等金融支持。

(四)国际合作提供绿色金融支持

国际金融公司针对国内工商企业及事业单位提高能源效率,利用洁净能源及开发再生能源而设计了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CHUEE),法国开发署与中国财政部签署了专门用于支持提高能效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贷款协议——绿色信贷项目,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开发了促进节能减排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节能融资项目等,得到了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合作支持与推荐,在实践中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三、金融支持绿色信贷面临的问题

(一)相关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第一,金融支持绿色信贷要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作为条件,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第二,我国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制及奖惩机制,影响银行、企业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第三,金融支持绿色信贷指标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乏统一实施标准及具体指导名录,使得金融支持流于形式。第四,金融机构内部机制难以满足绿色发展需要,缺乏绿色发展专门部门。

(二)绿色投资不足且融资渠道单一

“十一五”期间,我国全社会环保投资累计达到1.37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6%,未达到3%的国际标准。尽管我国绿色能源投资规模2012年已达全球第一,但是绿色投资项目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信贷,融资渠道狭窄,未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也无法实现社会资源对绿色经济发展领域的资源配置作用。对于绿色信贷项目,融资仍然是比较突出的难题。例如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照明、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项目寻求融资时,仍然因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融资;如果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不仅增加成本,而且担保公司一般也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缺乏操作可行性;即使成功申请到贷款,一般也只是流动资金贷款,难以满足企业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三)金融机构尚未充分发挥支持功能

一是缺少专业的负责绿色经济发展项目的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全面专门的金融支持,二是银行内部绿色信贷制度缺位、缺乏绿色信贷实施细则等,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深入开展,导致操作层面“徒有其名”,或者使银行跟在绿色产业后面分享利益,而失去了本来的资金引导、信贷支持作用。三是由于贷款规模限制,无法满足绿色发展项目资金缺口,四是金融机构尚无法为绿色发展提供全面化金融支持,例如绿色企业融资上市、绿色发展项目担保、绿色投资咨询等服务。

四、创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第一,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制、相关奖惩机制、征信体系及信息沟通机制,使得绿色发展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提高银行及企业推进绿色发展的积极性。第二,制定明确、具体的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指导名录及相关指导指标,改善金融支持的实施效果。第三,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培育专业化绿色发展机构及专业人员,使得金融机构满足绿色发展的需求。

(二)大力推广绿色信贷

建立健全绿色信贷体系,确立切实可行的环境评价标准、信贷披露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立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制度,规范绿色信贷审批程序及实施细则,引入环保指标评估企业借贷能力;加强贷后管理,严格监督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对企业无视环境保护的随意投资行为采取措施督促改进,使商业银行真正发挥资金引导作用,使绿色信贷在促进社会追求生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

一是金融中介服务创新。为国内绿色发展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包括项目推荐、信用咨询、项目担保等中介服务,充分自身优势推进绿色发展。二是开发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可发行结构型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基金化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和信托类绿色金融理财产品等,支持绿色发展。三是发展绿色产业保理业务。商业银行可为卖方(设备供应企业)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使得买方(绿色发展企业)在出售绿色产品或研发新型绿色技术后向银行分期支付应收账款,优化绿色项目资金周转。四是推广绿色金融融资租赁业务。商业银行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绿色项目提供所需设备,企业通过出售相关绿色产品向银行支付租金。

参考文献

[1]陈柳欣.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问题探讨[J].当代经济研究2013.02.

[2]任辉.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绿色金融体系构建[J].现代经济探讨2009.10.

[3]林章毅.绿色金融的创新与实践[J].中国金融2012.10.

[4]安伟.绿色金融的内涵、机理和实践初探[J].经济经纬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