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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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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财务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财务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前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关系到居民基础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满足和健康状况的改善,关系着卫生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日趋明显,街道办事处各类拨付款,如生活费、税收返还、工作奖金等涉及资金较多,但财务管理存在突出问题,亟需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社区资金来得清楚,花得明白,用得合理。

二、社区卫生服务财务管理常见问题

社区卫生服务在财务管理方面尚存较多不足之处,诸如认识不足、制度不全。此类问题具体表现为:

1.资产物资采购和项目投入随意性大

各项资产物资的采购由领导一支笔定论,或流于形式上的讨论和比价,缺少实质性的可行性研究和价格调研,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没有经过集体审批、事先订立合同、招标制度等环节来加以控制,或哪个部门哪个人都可以购买,物资购进后也没有严格的验收制度,从而在所难免的采购一些高价物资或购置一些闲置设备,造成盲目采购、重复投入,甚至出现以劣充优,缺斤短两、假公济私现象,使得单位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认识不足、制度不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领导都来源于医疗骨干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尤其是财务管理知识,对于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相对而言不是十分重视,有的单位虽有内控制度,但执行不严,有的单位连起码的内控制度都没有制定,更谈不上实行有效的内控措施了。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支出失控,会计信息失真等诸多弊端。

3.岗位分工或受权审批不确实,授权不明确岗位分工不科学

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较普遍也有一个人担任不相容工作岗位、一人办理现金业务全过程等情况,如采购兼保管、会计人员兼后勤采购等,虽说兼职能减少人员的配备和人力成本的支出,但由于某些岗位设置不合理,责权利划分不明,出现了问题无人负责或没有监督过程,反而增加了管理的困难。各岗位间缺少制约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

4.缺少专门的审计部门

内部监督检查是由单位内部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目的是对涉及控制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会计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保证各项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保证财政拨款的合理使用,保证国有资产不发生意外流失。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制度建设

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机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并按月编制报表,做好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政策,认真执行《会计法》,以《会计法》为准则,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加强经济管理,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必收,防止多收,漏收,少收,监督和控制各项支出,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稽核。

3.严格按照物资采购审批制度,对外采购开支的原始凭证由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保管验收、入库,并由财务科审核后报账。

4.财务科应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定期清查库存,搞好折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防止浪费和积压、损坏,要充分发挥物资设备的使用价值。

5.监督现金和支票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收入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不得以白条抵账,不准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

6. 负责工资、奖金及有价证券的管理和核算及发放,对各项原始凭证,要按照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办理。加强药品的管理,按月进行盘点,合理使用资金,回快资金周转,防止亏损和积压。按国家档案局规定,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具体是在经济核算资料基础上,借助于会计、统计及现代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管理机构内部财产物资,并对中心未来发展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1.做好收支预算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职能,应充分发挥财务预测和决策职能,重点研究分析服务中心内部重大经济活动,提升会计把关能力,实现财务管理科学化、高效化。并以科学合理的收支预算为财务管理指导,对中心筹资、投资等具体事项进行预算及可行性分析,使资金运转良性进行。

2.资产物资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重点内容

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财务结算问题上应严格把关,做好票据审核。

3.加强会计人员组织管理加强财务人员素质教育,应采取内外结合、内辅外导的有效方式

首先实施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即在制定岗位轮换计划基础上,按照岗位所需,合理安排次序,并加大考核力度,对轮换岗位人员进行工作考评,以提高整体素质;采取会计委派制和集中核算相结合,即通过委派会计参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一切经济活动,使委派会计基本掌握其全部支出,再配合集中核算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有效杜绝虚假发票和账目的出现。

社区卫生服务财务制度范文第2篇

总体来讲,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覆盖面广,政策连续性强、政策的实施已经对我国政府、居民和卫生服务机构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政策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亟需要针对政策的执行体系进行研究。目前对社区卫生服务需要明确和规范的政策执行体系有以下几方面。

1投入机制尚需明确

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方面政府行为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形式,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目前在财产投入方面存在两个明显的弊端,一方面是政府投入不足,严重影响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成,另一方面是政府投入方式不公平,对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任何投入,而实际上非政府举办的机构也完成了大量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甚至比政府举办的机构完成状况更好,更有活力,效率更高。因此,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同时,改针对机构的投入方式为针对服务的投入方式,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

另外,现有经济政策不完善,导致社区卫生服务失去了生机与活力。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一种劳务商品,同样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社区卫生服务的生产单位,即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机构,客观上具有独立的经济活动能力,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所消耗的物化劳动也应得到一定的补偿[1]。社区卫生服务的这些特征,均具备市场的客观条件。因此,社区卫生服务市场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在实践中,强调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政府行为的多,知晓社区卫生服务的市场属性甚少;而且现行的政策带有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

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特点决定了其承担的社会公益任务较重,本着公平竞争原则,应合理拉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收费标准的差距,降低病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自付比例,以吸引更多的病人到社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一方面从政策导向上分流病人,减轻大医院压力,扭转卫生资源呈倒三角型的不合理分布状态,另一方面小伤小病解决在社区,既减轻居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又扶持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目前政府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流向二、三级医疗机构,而投入社区卫生服务和防保的费用明显不足。有研究表明,上个世纪80至90年代,国家对城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呈现明显的倒三角状态,政府对城市一、二、三级医院卫生事业费和专项拨款的比例大致为1:(22~25):(110~250),对城市基层一级医院的投入接近负增长。部分地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没有专项投入,或只给予启动资金,无后续补充资金。而社区卫生机构除医疗服务项目有经济收益外,健康咨询、残疾人康复、低保优惠、妇儿保健、慢病干预等免费项目,每年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时给予部分补偿,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这些项目所投入的大量时间、人力及物力来说,这些补偿是远远不够的。

由于财政投入和医保政策的不到位,促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不注重服务收费;同时服务收费标准的扭曲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明确,加上提供者缺乏把握居民需求、主动开拓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导致重医轻防和功能偏废,难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便利和经济”优势;诱使社区居民选择高级别医疗机构的消费行为,加重了卫生资源浪费等问题,形成恶性循环。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是,社区卫生服务难以体现政策初衷,表现为流于形式,其可持续发展前景模糊。其中,财政投入不足和医保政策的不到位起根源作用。

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经济政策方面,首先应注意到,政府在卫生经费的核拨上应切实从注重个体健康转向群体健康上来,把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市场难以发挥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上。在投入方式上要实行投入产出评估制度,从效率和效益上分析投入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高投入与产出比例。对于那些市场机制能够较好发挥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优惠政策,利用市场机制发挥筹资作用。目前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急需政府调整卫生投入结构,加大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专项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的启动经费、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必要的设备和房租费等问题。

其次,要逐步理顺服务价格体系。社区卫生服务内容非常广泛,有些项目如家庭护理、联系住院、代请会诊、代为取药等,按现行医疗收费标准难以套用,需要建立一套适合于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收费标准既要有基本卫生服务的,也要有特需服务的,既要有医疗的,又要有防保的,使社区卫生服务得到合理的补偿。社区卫生服务是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的结合,疾病的诊治费、药品费,定期的健康检查、护理、康复服务、家庭病床、医学检查、健康咨询、针对个人的健康促进、医疗设备使用等为个人提供的卫生服务,应该实行非营利性的有偿服务,按照服务成本收费;而健康档案建立费用、健康教育、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等为公众提供的卫生服务应实行无偿服务,但也要计算成本,以便从其它渠道加以补助。

第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优质、便捷、低价、高效的服务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制定激励与约束政策,一方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建立自我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倡导竞争,公开评优奖励,并落实对管理者和职工的双重激励,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另一方面严格约束机制,以经济指标和财务制度进行经济约束,以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进行责任约束。总之,只有激励与约束并举,才能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者和执业人员的积极性,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快速健康发展[2]。

2考核体系需要规范和明确

考核体系的规范主要是针对社区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和功能落实状况。资源问题的重点是社区卫生人力资源。现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调查显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中无专业学历者占13.5%,无专业技术职称者占6.8%,中专学历者占83.7%,大专以上学历者占2.8%,初级职称占89.6%,中级职称占3.1%,高级职称仅占0.5%[3]。

绝大多数社区卫生站医务人员是从一级医院或地段医院安排来的。部分医疗机构把医院富余人员、竞争下岗人员派到社区,导致社区卫生机构人员技术水平低,成本耗资大,产出少。即使年龄、学历结构比较合理,这些人员由于自身存在被分流、被遗弃的心理包袱,从观念上、技术经验上,尚不能适应医疗模式的转变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功能调整。

另外在全科医师的培训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培训与各类考试脱节;培训与使用相脱节;培训与申请学位相脱节;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及培训教材不统一等等,严重影响全科医师队伍的建设。

3管理制度需要完善和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是我国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系统,也是医疗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但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参与或承担医疗保险的卫生机构的层次也并不完整,使社区卫生服务偏离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轨道。

社区卫生服务应实行非营利性的有偿服务原则,医疗保险费应为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经济政策,有的社保部门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条件太差为由,不同意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定点医疗单位。此外,还有一些与健康相关的项目,可以通过保偿制等经济政策实施,但还没有落实。

据上海市的一项对老年人的调查表明,如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与职工定点就诊医院相同的门诊自付比例,那么愿意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将由39.0%上升到69.3%,年人均节省门诊费用75.23元。

为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普遍开展和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健全,应制定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配套的各项政策,尽快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目前在我国镇江已启动了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上海也将一级医院的家庭病床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补偿范畴,北京已经出台了《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公费医疗管理的暂行办法》,鼓励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职工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其具体政策是: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费用允许报销,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时个人支付的比例尽可能小,社区能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到大医院就医要加大个人支付比例。

4目标导向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

在城镇卫生体系建设中,社区卫生服务将是近期投入建设的重点。在投入建设的同时,运用什么样的机制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效率,从政策上应该明确。如果没有一套明确的机制,在投入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导致卫生资源的不必要浪费。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的完善和机制建设的明确化,在设计社区卫生服务监测指标体系时,应发挥监测评价的导向作用。

参考文献

[1]梁万年.社区卫生服务管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8 (8):460-463.

[2]崔树起,梁万年.社区卫生服务意义及其发展方向[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8,(9):452-453.

社区卫生服务财务制度范文第3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08年6月5日成立,是全市第一家军民共建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238平米,业务面积1150余平米。现有员工40人,服务**街道8个社区(辖区常住居民52000人,另有流动人口2万余人)。中心紧紧围绕创建要求和标准,努力打造医疗技术过硬、服务水平提升、百姓真正受益的一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机构布局 中心严格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五统一”的要求进行了统一的环境打造。坚持开展“六位一体”服务项目,设置了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理疗室、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输液观察室、预防接种室等,现有诊室7间,床位20张。安置了直达电梯方便无障碍出行,为居民及时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在大厅候诊区域设置了咨询台。为创造整洁的内环境,中心与物业公司签订绿化、清洁外包合同,定期对绿色植物实行更换和养护;按照5S标准对清洁卫生进行管理;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理流程,严格执行垃圾袋装化,保证了中心环境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我中心是“无烟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示,达到“四无”的要求。

(二)人力资源管理 中心现有卫生技术人员34名,包含临床类执业(助理)医师5名,执业中医师4名,公卫医师1名,其中注册为全科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2名,另有注册护士14名。在所有医护人员中,中级职称中医类执业医师1名,中级职称临床执业医师3名,14名护士均为护师或护士职称,未取得职称人员4名。全部人员均按劳动合同法签订了劳动(或劳务)合同,履行了相应的用人职责。中心从2008年开始制定并完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每月定时开展了绩效考核,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重视员工培训工作,制定了人员外派进修学习规定、人员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每年组织员工按要求完成了继续教育任务。因人员均属临聘人员,流动性较大,现具有省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的员工仅有8名,仅占所有医护人员的28%。

(三)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各种财务制度。严格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为,设置了内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设置了物价管理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项收入专款专用。中心所有医疗收费项目、药品价格明细目录每天通过门诊大厅电视滚动播出。对成本进行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开展的业务活动所需费用全部按科室分类,月末逐笔核实核算并按支出明细逐项向各科室进行分配。

(四)文化建设 制定《综合管理办法》及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诊疗规范、职业道德的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设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政务管理委员会等监督考核机构,每月进行精神文明查房、绩效考核,并针对各科室及岗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仪容仪表、精神风貌等项目进行政府、群众、病人、内部顾客满意度的测评,听取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员工诊疗规范、职业素质、行为规范。

注重实施人文管理,与员工树立正确的奋斗目标,把员工的个人目标和利益与中心的目标和利益统一起来,着重了以“自励、奉献、感恩”等为核心内涵的团队精神的培养。

改进了员工医德医风档案,将医德医风纳入每月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记入员工医德医风档案,并与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对出现问题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过程中缺乏计划性,还需进一步改进。

(五)信息管理 以“亲人般的全面关怀,朋友式的服务关系”为服务理念,坚持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和便民性,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大厅电视公示中心诊疗项目、诊疗价格、药品价格、医生信息、就诊流程、免费公共卫生服务等关键信息。网络接入沙坪坝区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了医生诊疗及公卫服务电子化、系统化、动态化。

二、公共卫生服务

(一)居民健康管理 2011年1-12月通过门诊患者就诊、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入户筛查等形式共为辖区12091 人建立、更新了居民健康档案,截止2011年12月31日辖区居民建档率达88.76%,健康档案合格率为90%,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

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辖区人口数统计局的数据与街道派出所提供的数据不一致,增加了筛查建档难度。我中心地处城乡结合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对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不理解,出现建档不配合甚至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等情况。另外,因系统问题,居民健康档案更新等一些情况不能很好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电子档案建档率。

(二)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 中心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健康小屋、多媒体播放设备等工具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天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至少8小时。举办44次健康教育讲座,6次重大节日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共惠及24594人次。

存在的问题:社区居民对疾病形成因素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较低,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力度。

(三)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建证率100%,疫苗接种率99.2%,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率100%。

(四)传染病管理 辖区全年无聚集性传染病的爆发,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五)儿童保健 新生儿访视率95%,儿童健康管理率99.5%,儿童系统管理率较好的完成预定目标。

(六)孕产妇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建册率因辖区孕妇流动性大,又可以自由选择待产医院,信息渠道目前存在遗漏。产前健康管理率也因辖区流动人口多,孕妇流动性大,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人员意识和经济状况不均衡。产后访视率95%。

(七)老年人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68%。65岁以上老年人年检率较低,主要是辖区人口流动性大,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有很多老年人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免费体检政策存在顾虑而不愿年检。

(八)慢病患者健康管理 2011年中心高血压建档率为65%,规范管理人数2883人,血压控制理想人数2943人。糖尿病建档率100%,规范管理人数1399人,血糖控制理想人数1604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较低,主要是辖区人口基数较大,如按沙坪坝区社区诊断报告19.5%和4.8%的发病率计算,截止到2011年底还无法完成。现因公共卫生人员不足,加之一部分居民为获得免费体检而故意捏造高血压、糖尿病病史,回访时却否定病史,造成规范管理率下降。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建档率24.7%。规范管理率94%,患者显好率92%。

(十)中医药应用 中医体质辨识率100%,但因为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有自由选择药物的权利,且中医药在针对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的使用时疗效较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使用。

(十一)卫生应急管理 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并开展了培训与演练,但在相应记录上还有待完善。

三、基本医疗服务

(一)医疗费用

     2009年,业务收入1492277元,服务25306人次;2010年,业务收入1994922元,服务31248人次;2011年,业务收入2786327元,服务39141人次。门诊次均诊疗费用增长了15%。

(二)质量管理 认真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医护质量为落脚点,进一步完善了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方案,改进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严格遵守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通过每月行政查房、院科两级督查,突发应急事件演练,组织岗位技术练兵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医护管理质量。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护理质量方面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检验室的各项检验试剂质量均符合要求,并开展了实验室室内质控工作,院感方面指派专人负责。不足之处是各种申请单书写的规范较差,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三)合理用药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国家规定基本配备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完全实行零差率销售。落实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每月处方点评对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临床用药。不足之处为抗生素处方比例和静脉点滴处方比例偶有超标现象,还需加强改进。

(四)康复服务 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康复小组,配有专门的康复理疗医师,制定了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三个一”工作方针,为残疾人服务。为克服业务用房紧张的困难,将康复设备转移到原有的一条闲置走廊,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康复长廊”。不足之处是还要加强完善残疾人健康档案。

(五)中医药服务 单独设置了中医诊室、康复理疗室,通过悬挂标语和名老中医画像、健教宣传等方式提高中医药知晓率。聘请重庆医科大学中医副教授到中心坐诊,很受辖区居民欢迎,中医门诊量不断增加。近期又聘请了专职中医师,满足辖区居民需求。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中医内容的健康教育,发放中医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中医药防病和保健知识。制定了一系列中医特色保健方案,开展了中药、针灸、推拿、火罐、刮痧、穴位注射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各项服务,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作用,为辖区居民服务。不足之处是利用中医药开展康复工作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重庆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各项资料,做好各项工作,打造百姓受益的示范化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财务制度范文第4篇

一、适用范围有所改变

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适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但根据政府的要求,不少省份的大医院往往下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如广东省的中山附属第一医院等),按新财务制度,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各自适用不同的会计制度,而新制度未明确医院与社区服务中心报表合并时的一些详细指引。

二、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而不再是收付实现制

这是根本上的一个改变。因医院的特殊性,住院病人跨月结算的金额较大,按照权责发生制是适合行业实际的,是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和惯例的。

三、规定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这点充分说明了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环境下,对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高度重视,对医院成本核算等的要求愈来愈高,对财务人才要求也愈高。

四、规定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大篇幅地规定预算的详细要求,最重要的是要求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这一点将推动全面预算的全面开展和执行。全面预算也将不再是一句空话。

五、将收入重新细分为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是规定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随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的普及和发展,对不同病种,尤其是重大疾病、慢性病等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各有不同。各省规定和实际情况不同,有按病种结算,有按最高限额结算,有按服务人次结算的,这提高了对财务核算的要求,也加强了管理的难度。对财务人员素质和信息系统的支持性提出了高要求。例如广东省很多地区实施免费产前检查,孕妇到医院检查后卫生局才与医院按照人次定额结算,旧制度下医院按照实际医疗收费标准确认收入,在新制度下则应该按照应收卫生局的结算金额确认收入。笔者认为新制度应该进一步明确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等政策发生改变时,医院应采取怎么样的处理。应该明确对病人收费金额与结算部门实际结算金额有出入的时候,差额应该做何处理。二是初次明确了科教收入。现代大中型医院往往与学校、基层医院合作,担负教学任务,实习、进修、培训收入日益增长,旧医院财务制度未明确此类收入的做法,管理混乱,新制度明确做法,规范了管理。三是把药品收入并入医疗收入核算、取消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设立药事服务费收入科目。此举符合医改方向,但如果有细则指引新旧制度变更时,旧科目“药品进销差价”余额做如何处理则会更完善。

六、明确规定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

指出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明确科室成本的分摊方法应该按照全成本核算方法。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旧医院财务制度的科室成本未提出全成本概念,这对医院成本核算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明确医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药品、材料管理制度,按成本价入库。外购药品也而不再按以前的进销差价核算。

七、提出设立医疗风险基金

计提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随着医疗事故赔偿事件的增多和制度的完善,此举符合实际发展需要。

八、完善财务报告

增设了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医院财务制度向企业财务靠拢,医院财务发展完善的标志。

参考文献:

[1]王志勇、武东、王振宇:《新医改政策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及其改革相关影响的初步研究》,《中医药管理杂志》2009年9月第17卷第9期。

社区卫生服务财务制度范文第5篇

(一)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国发〔20*〕20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二、任务目标和原则

(二)任务目标:20*年10月在3个地市启动试点,20*年增加3个至4个试点城市,有条件的县(市)开始启动试点,力争到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省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要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多方筹集、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完善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城镇居民提供方便的医疗保险服务。

(三)试点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医疗保险费由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统筹层次原则上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一致,居民参保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石油、铁路等行业企业职工家属中非从业居民要逐步向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暂时自行管理,做好所辖区域内的非从业职工家属的参保工作。同时,各地要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工作。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四)参保范围。有城镇户籍的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按原来的保障办法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比较健全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统筹。城镇暂住人口的参保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五)筹资水平。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家庭和财政负担能力,认真测算,合理确定具体的缴费标准。缴费标准分成年人、未成年人两个标准。成年居民缴费每人每年按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筹集,未成年人每人每年按不低于90元的标准筹集。各地还要建立连续缴费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定年限的居民,可适当采取提高封顶线标准或适当降低起付线标准等办法,积极鼓励城镇居民及时参保并能够连续缴费。

(六)缴费和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已实行职工家属医疗保险的行业企业,要继续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家属给予补助,其他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也要给予适当补助。企业为职工家庭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可享受国家出台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试点城市参保的一般居民按人均不低于60元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年起每年对参保居民按每人20元给予补助,省财政每人每年按20元给予补助,市(含县、区)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20元。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按人均75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省、市(含县、区)财政分别按每人2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按不低于各试点市县人均筹资标准的80%给予补助,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由省民政厅另行制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按试点市县人均筹资标准的80%给予补助,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每年每人50元给予补助,市(含县、区)财政兜底安排其余部分所需补助资金。对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帮助特殊困难居民通过医疗救助解决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

(七)基金的筹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地区政府组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街道、社区承担宣传和登记参保工作。在校学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各类参保城镇居民家庭缴费资金统一存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专户。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划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八)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各地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其中,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应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总额的50%以上,计算方法尽量做到简单易懂,操作方便。各地要考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城镇非从业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适宜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

(九)组织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现有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建立健全由政府部门、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建立医疗保险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和专家咨询组织,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切实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加强统计分析,建立激励机制,整合管理体制,不断增强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各级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必要的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十)基金管理。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试点城市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财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对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服务管理。各地要制定适合城镇居民特点,符合当地实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要在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增加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目录不能自行减少,可调整乙类目录的自付比例,儿童用药待国家调整后,按新目录执行。要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一种或几种等结算办法为主,其他计算办法为辅的结算方式,探索协议确定医疗费用标准的办法。

(十二)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整合、提升、拓宽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加强社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解决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参保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要适当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

五、深化相关改革

(十三)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大病统筹问题;继续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规范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各统筹地区可逐步建立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对城镇居民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按规定比例给予偿付。

(十四)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标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参保居民分级医疗的办法。

(十五)建立*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各试点城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

(十六)选择确定试点城市。经认真审核,综合评价,并报经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审批,确定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为我省20*年试点城市。试点城市的试点实施方案,要报省联席会议批准,并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申报扩大试点的城市,要于申请正式实施试点年份的前一年11月底前,将申报文件和拟实施的方案以当地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联席会议审批。拟申请试点的县(市)要经过地市级政府统一上报,暂未确定试点的城市要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数据统计和调查测算等有关工作,为启动试点做好准备。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卫生、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物价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及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卫生部门要合理布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民政部门要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参保和医疗救助工作,同时负责做好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医疗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物价部门要做好各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以及各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调查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按各自职能做好有关工作,为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八)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试点目标和任务、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骤,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本行政区域的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在充分调研、周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和机制。已经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