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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宣传教育,筑牢应急管理思想基础。紧密结合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全县依法治县“法律七进”活动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应急管理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我局组织4个宣讲组赴20个乡(镇)开展了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6月18日,县安办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在县城橄榄广场举行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普及民众安全知识。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将应急管理知识作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自觉抓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抓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突出应急预案管理,着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今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局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直管行业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适时督导各乡镇、县级部门、企业做好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突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今年7月2日上午,县安办联合__气矿在普安镇工业园区成功举行了天然气管道泄漏地企联合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升了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水平。督促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开展汛期防淹井应急演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高温防雷防静电应急演练。积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拟筹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鼓励企业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
三是抓应急值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畅通事故信息渠道,及时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依据。严格落实局机关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煤矿监管中心全天候值班值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预警信息,协调发挥好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险效率。
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层次较低,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匮乏,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尤其缺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二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援救实战演练缺乏,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三是一些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仍不健全、人员和设备配备不足,难以适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要求。
1、积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布局各类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镇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
二、继续完善非煤矿山企业档案库,建立非煤矿山信息管理平台
将各相关部门涉及非煤矿山企业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完善非煤矿山企业信息,建立非煤矿山管理资源共享平台,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
三、坚持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在联席会议上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更好更快的推进工作。会后及时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方便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1、继续推进和完善矿山企业信息化建设。对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发现一次限期整改,视频监控超过一周不运行的停产整改,直至修复后方可复工。<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2、按照制定的《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严格按照县安委会批准的执法计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全年执法工作任务。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三项监管”工作。根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及政府互联网+、权力清单的要求,依法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进一步推动已批整合项目建设。加快省国土厅已批的县桥头铜矿和县冲口铁矿整合项目,县马蹄山铜矿和县陵铜铜矿整合项目及三里佰金矿业、新世纪铜矿和金龙铜矿与自身探矿权的整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时申领新的采矿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经信委>
4、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要求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按有关文件规定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公示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企业职工名单、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情况,并设立劳动维权举报电话。对企业漏报瞒报录用职工情况,一经查实,立即纠正。<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公安机关监管责任,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对全县的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对全县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安装电子巡更系统;对各涉爆单位在民爆物品的领用和清退制度上进行检查,深入爆破作业地点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将民爆物品运输车辆的GPS监控系统与110报警系统联网;对已老化或损坏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库房的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更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6、落实非煤矿山的企业环境污染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等政策宣传。非煤矿山的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大对投产矿山执法力度和频次,确保非煤矿山环保手续合法、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非法排污行为,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排污行为进行严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7、探索各部门联合审批或者并联审批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县非煤矿山(尾矿库)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
8、积极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统筹推进集中区建设。按照《市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方案》要求,我县将设置4-6个矿山开采集中区,矿山企业集中度达到75%左右。下步,一是加速推进姚家岭矿的各项建设任务,力争早日投入生产。二是积极帮助县铜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矿权整合工作,积极推进桂花冲铜金矿权的新设工作和戴腰山-凤形山矿区、小工山-金子圩矿区的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国土局,工山镇人民政府>
9、继续实行并完善聘用专家参与检查指导制度。发挥安全技术专家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上档升级。<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10、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县非煤办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县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以非煤矿山企业为依托组建基本的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要指导企业开展透水、炮烟中毒、尾矿库溃坝、边坡坍塌等专项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各非煤矿山每年组织演练不得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相关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1、全面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及选矿厂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宣传上级关于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精神,督促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企业按期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技改矿山企业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并认真开展选矿厂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2、加大前置许可的审查。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许可内容与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相符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加大复工企业的审查。所有复工企业必须经属地监管所对营业执照、企业年报等情况认真核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狠抓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文件精神,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和工艺,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相关镇人民政府>
4、强制落实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非爆破方式二次破碎、专业爆破公司爆破等要求,严格按照分层分台阶要求,自上而下开采,严禁掏采。加强边坡管理,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特别是对技改矿山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县经信委核定的工程施工计划实施,并按核定的工程量供应火工品,拒绝建设单位不合理要求,杜绝技改矿山企业边技改边施工现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公安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5、从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落实尾矿库县级负责人负责制和防洪责任单位责任制,开展尾矿库防汛应急预案及防汛物资储备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积极推进尾矿库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相关镇人民政府>
6、继续推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持过期证照生产、整合期间非法生产、探矿阶段非法开采以及非法、违规建设等行为;强化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督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对非煤矿山技改企业的工程监管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县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彻底整治环境污染存在问题,有效遏制石油煤炭生产污染环境的现象,确保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开展油区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活动,恢复井场植被,建设井场围墙、边沟、排洪渠道、三池一槽,加强原油运输管理,防止原油跑、冒、滴、漏。积极推进清洁文明矿井建设,控制煤炭企业生产过程中造成粉尘、扬尘污染,治理煤矸石堆放造成的二次污染,合理处置生产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矿区植被。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备的应急设备,加强环境保护应急演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石油煤炭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蔺治斌任组长,副县长刘佑彪、马彦东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国土局、工业局、石油协调办、桥北林业局、张家湾镇、直罗镇、牛武镇等部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郭相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的日常工作。
四、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
经过一年的努力,大力建设清洁文明井场和清洁文明矿井,综合整治石油煤炭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使石油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一)宣传动员阶段。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召开培训会及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动员石油煤炭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环保意识,投入到环境整治工作之中,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直罗采油厂和各煤矿分别召开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清洁文明井场和清洁文明矿井建设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达到整治标准。县环保局每月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并常年轮流蹲守指导,要求县石油、煤炭企业一定要夯实责任,明确专人,认真排查各种影响环境的隐患,加大投入,限期整改。
(三)自查自纠阶段。直罗采油厂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对照省市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纠,逐场逐井认真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环保局要对整改的问题对照方案逐一核实,确保达到整改目标。(四)申报验收阶段。由县石油煤炭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全面检查验收,认真评估,对达到清洁文明标准的井场和煤矿给予挂牌明示,达不到清洁文明标准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环保局要积极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以及环境污染对群众身心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环保和污染治理活动之中,有力推动污染治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直罗采油厂和各煤炭企业要在企业附近主要路段设立治理污染和环保宣传牌,在各井场刷写和张贴整治污染和环境保护固定标语,使广大干部职工把污染治理工作时刻放在心上、落实在工作中。
(二)夯实工作责任。石油和煤炭企业一定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好本次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要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全程指导清洁文明井场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参与本次整治活动,确保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关键词:钢铁企业 安全生产 应急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3-146-02
钢铁企业具有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及生产过程连续的特点,主要生产设各有炼铁高炉、炼钢转炉、炼焦焦炉、轧钢生产线、大型锅炉、大型起重机械、大型车辆等生产设备。设施种类繁多,危险因素复杂,危害性大,各工序之间的关联程度较高。生产过程中主要事故类型有煤气中毒、火灾和爆炸、高温液体喷溅、溢出和泄露、机械伤害、电缆隧道桥架火灾、煤粉爆炸、职业病危害等。发生事故的风险高,安全管理的难道大,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机械伤害、职业病等重大安全生产危险因素。
首先,根据国家标准(GBl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对特定的生产场所及贮存场所确定为企业危险目标。根据危险性的大小将危险源划分为A级危险源、B级危险源、C级危险源三个等级。A级危险源即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工艺条件特殊,易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人员伤亡的场所和设施(如油库、火药库、高压锅炉、加热炉、烧结点火器、喷煤系统及煤气贮柜等),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B级危险源是指作业的危险性较大,危险物质储存数量较大,但未超过临界量,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场所和设施(如煤气水封、防爆板、煤气阀门、放散阀等)。C级危险源是指作业的危险性较小,危险物质储存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小的场所和设施(如机械传动部位等)。
其次,要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最好以企业的最高领导者担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环保、生产、安保、能源、运输部门和危险源较集中的成员单位领导者组成。要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分别负责指挥调度、监测监护、疏散人员、组织抢险救援、生产恢复和善后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小组成员及其所在单位要分工清晰、责权明确,务求高效。
第三,要完备报警装置,制定切实可行、简捷高效的应急措施。
采用可靠的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措施对公司内部危险源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根据钢铁企业生产特点、事故情况和企业对事故的控制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可制定三级应急响应预案:
(1)Ⅰ级响应。这个级别包括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及能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类别的事故。包括极小范围的危险物资泄露,可能发生小型火灾初期。现场人员要履行他们的职责,分厂及作业区的应急能力也可以处置。
(2)Ⅱ级响应(现场应急)。公司的应急能力可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范围基本处于厂内),主要部位需要关闭,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现场人员和阻止事态进一步扩散。现场人员应履行他们的职责,公司应急预案全面启动。
(3)Ⅲ级响应(全体应急)。这个级别包括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已超出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向周边扩散(影响范围超出厂界),事故可能影响周边企业或公众。公司生产区需全部关闭,需采取立即行动保护和撤离现场人员,需要取得外部支援,请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响应程序可参照下图所示制定。
1、初期响应
紧急情况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有关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等。
应急行动队伍及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1)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将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1)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部门和联系电话。
2)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主要毒物、事故性质、对救援的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
3)按应急救援程序,派出救援队伍。
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保持与救援队伍联系,视事故发展状况,必要时排出增援队伍。
(2)危险区的划定和隔离:
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救援指挥部或救援、急救医疗点。
(3)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应快速鉴定危险源的性质及危害程度,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区域,提供有关数据。
(4)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监护:
救援人员在救援行动中,应配戴好防护装置,并随时注意事故的发展变化,做好自身防护,执行救援任务时,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应,带好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5)危险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与撤离
1)在组织和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后,再撤离危险区域。
2)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3)员工要互救互助进行撤离。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进入扩大应急响应。
2、扩大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事故响应级别需要提高时,应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向政府部门及外援机构请求援助。
(1)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应尽快地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险程度,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抢险人员撤离的优先顺序是周围群众与员工――工作人员中的非关键人员――应急关键人员之外的所有人员――全部撤离。
(3)事故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1)对现场潜在的危害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2)人员安全疏散。
3)现场交通管制。
4)现场治安秩序维护。
(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对伤员按轻、中、重简易分类,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后轻的治疗原则,在急救顺序上应优先处理能够获得最大医疗效果的伤病员。
2)注意保护伤员眼睛。
3)对救治后的伤员实行一人一卡。
4)合理调用救护车辆。
5)合理选送医院。
3、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结束程序:
(1)如属于本公司自救,当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控制,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影响减少到最小,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正常或受控状态。事故现场已经恢复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如需政府启动应急,则由公司安环部组织配合环保局,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某某范围区域进行某某浓度监测。当监测结果表明,空气中的某浓度在正常标准范围时,由总指挥长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安监局等),并宣布事故危险全面解除。
4、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应急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评审,总结预案中存在的不足,重新修订应急预案,进入新的应急准备阶段。
5、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警戒及现场保护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警员负责进行。
(1)事故发生后,在对事故处理期间,由安保中心对警戒区各入口实行警戒封锁,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
(2)事故处理完毕,人员撤离后,事故发生岗位实行警戒,未经抢险指挥部批准,所有人员禁止进入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的拍照、录像应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的批准。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现场的洗消工作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统一安排进行,公司应急抢救救援小分队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洗消工作。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卫生安全监测。
6、事故调查处理
应按照规定来调查和分析事故。
7、恢复生产
能源装备部门对机械设备、工艺流程和厂房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修复。在确认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制定生产恢复计划和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8、善后处理
应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测试,对伤员提供充分的医疗救助,按企业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
另外,还要做好对应急处理部门及人员的应急培训及演练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和危机意识。
参考文献: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__、生态__”为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__。
通过努力,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到2016年底,对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调查工作,建立调查工作档案。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全市辖区内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2016年底前完成现有经营性加油站、储油库和现有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须进行地面硬化或绿化,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台、排水沟、沉沙井,并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推行低尘作业方式。对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未硬化,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未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工建设,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发现施工行为,依法降低建设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给予罚款处罚。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整治矿山扬尘。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逐步对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实施在线监管。严格执行对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城市周边的矿山企业的扬尘治理,在重污染天气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城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低空排放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坚决纠正将油烟引入城市下水道排放的行为。禁止城区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4.划定并逐步扩大城市禁燃区范围。划定燃煤、秸秆、烟花爆竹、生活垃圾等禁
燃区,逐步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2016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公安局
5.扩大绿地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建设绿色廊道,推进单位、居住区绿化,开拓立体绿化,拓展绿地空间。大力实施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农村绿化、水系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提升燃油品质。各加油站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2017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局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强化新车注册登记和转入监管,建成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强在用车年度检验,免费为达标车辆发放环保标志,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采用划定禁行区域,加大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力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商务局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完善天然气加气站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的规定,综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达州市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实施分类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五)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2016年明显降低。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销售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力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供应。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步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六)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须全部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1.5倍削减量替代。发改、经信、环保、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能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人行__分行
(七)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
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
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新能源装备的消费市场,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科技局、投促局
(八)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制定《__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环保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__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全区联防联控工作;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将大气污染整治要求贯穿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协同推进。同时,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全力以赴抓推进,凝聚合力抓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将大气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和评估结果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并交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