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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

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经济法律法规”是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同时又是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它的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会计专业学生获取与经济相关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常用的经济法律法规,能在经济活动中自觉地把法律意识贯穿到实践中去,能正确地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一般的经济问题,能应对一般经济纠纷的和应诉,为培养学生成为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奠定专业法律基础。为在经济法律法规课的教学中,改变重知识教学、轻能力培养,重知识结论、轻知识的获得过程的教学方法,笔者采用了情境教学法进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创设音乐情境,有效调节学生情绪,激发学生的热爱之情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载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的教学方法。采用情境教学法展开教学活动,使教学变成具有吸引力的有趣的、有意义的活动,从而实现其“形真、情切、意远、理蕴”的特点。音乐是微妙的,也是强烈的,它会给人以美的享受、美的感染、美的震撼,它特有的旋律、节奏,能把听者带到特有的意境中之中。教师把传授知识放到一定的节奏和旋律当中去让学生借助于音乐感知进而去感知知识和真理,会收到良好的效果。巧妙地设置音乐情境,能有效地调节学生的情绪,扩大师生间知识和情感交流的空间,激发学生的热爱之情,拓展他们想象的空间。例如,在讲消费者权利时,播放歌手韩红的《天亮了》这首歌:“那是一个秋天,风儿那么缠绵,让我想起他们那双无助的眼,就是那个美丽风景相伴的地方,再看不到爸爸的脸,爸爸妈妈就这样走了,留下我在陌生的人世间,不知道未来还有多少风险,我想要紧紧抓住他们的手,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看到太阳出来,妈妈笑了,天亮了……”然后给学生讲述歌曲的背景———那是一个秋天,一对夫妇带着孩子郊游,在坐高山缆车时,突发故障,在缆车坠落峡谷时,爸爸妈妈用力将孩子托起,孩子得救了,爸爸妈妈却永远离开了他们的孩子。然后提出问题,“歌曲中的孩子应享有那些权利?”通过此歌曲的播放,调节学生的情绪,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其对经济法律法规课的热爱之情。

2.创设故事情境,烘托课堂气氛,感染学生创设故事情境,就是采用与教学内容有关的故事,通过故事的讲述,烘托课堂气氛来感染学生。故事情境的创设,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课堂气氛,调控课堂纪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的兴趣。例如,在讲《工业产权法》时,引用“中国眼球”流落异乡的故事,“中国眼球”是一项产自四川成都,曾震惊世界的眼科技术———硅凝胶软性人工晶体,该项技术是由四川省白内障专科医院在1978年自主研制成功的,问世后立即引起国际轰动,但由于发明者和有关部门漠视知识产权,一直未申请专利,没有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从1979年开始,发明者们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学术文章,详尽介绍人工晶体的特性、功能、研制过程,甚至连其化学结构和分子式都在文章中展露无遗。1986年美国STAAR公司的同类产品问世后,发明者们发现该产品全部引用了他们发明的分子式和化学结构,就连所用材料也都完全相同,十几年里,国外的数家公司靠它赢得数十亿元惊人的利润。美国公司生产出来的晶片,现在又返销到我国,每个售价高达2000多元。通过此故事情境的创设,感染学生,使学生明白产权的重要性,然后再进行教学,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创设案例情境,能够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能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创设模拟情境,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激发学生的兴趣在当今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可以说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经济案例花样不断翻新,经济纠纷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用掌握的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去判别、处理一些简单具体的经济案件,是会计专业教学的能力要求目标之一。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法律基本原理与法律法规的熟练识记,而且要求学生能够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原理和经济法律法规具体条文,为了完成此任务,就应创设模拟情境,模拟情境主要是根据学习内容的要求,模拟一个场景,扮演不同的角色,在这些场景中具有与实际相同的功能及工作过程,只是活动是模拟的。通过创设模拟情境教学,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在角色扮演中,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能力,让学生从中体验知识的运用,激发其学习兴趣。例如在经济诉讼时,结合案例,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让不同的学生扮演原告、被告和法官的角色,通过角色的扮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掌握实体法的运用方法,了解程序法的重要性。这样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在快乐中扮演着自已的角色———课堂主体,提高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参与竞争的意识和互相协作的精神。

4.创设案例情景,精心设计案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经济法律法规”任务之一,就是掌握常用的经济法律法规,能在经济活动中自觉地把法律意识贯穿到实践中去,能正确地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一般的经济问题。为了完成此任务,在课堂教学中可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案例情境,这种案例情境的创设,可由教师围绕教材内容选取案例精心设计。案例情境的创设,着力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能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案例对教学发挥有效的作用。例如,在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引用案例:“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3位自然人设立,公司成立后,发生下列事项,A公司拟作为唯一股东出资8万元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经营A公司的产品,拟定的设立方案是,注册资本分两期到位,B公司成立时到位4万元,3个月后缴清其余的4万元,B公司不设股东会,应由股东会做出的重大决议由A公司通过电话下达,由于B公司只有A公司一个股东,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合《公司法》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内容,试分析本题中有那些违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学生通过分组讨论、分析、得出结论,掌握了所学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知识,同时通过分析此案例,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强化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律师;企业;法律顾问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0-0118-02

律师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在企业预防经济纠纷、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完善企业管理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有个比喻,说法律顾问是企业的保健医生,因此,与其在企业伤筋动骨时请律师来充当“外科医生”,还不如一开始就请律师作企业日常的“保健医生”。律师如何当好企业的法律参谋,做好企业的“保健医生”,笔者结合自身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的实践经验,现就如何发挥律师在法律顾问中的作用,浅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律师如何与法律顾问单位进行签约谈判

1.了解。首先,知彼知己是商务谈判的通用法则,所以了解企业是谈判的第一步。其次,了解企业的业务或主要的法律需求点,衡量自己能否胜任,如果自己对此项业务不能胜任,应当找时间给自己充电,做好准备再迎接挑战。最后,了解企业决策机构的发展战略思想,主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优秀的律师不应当总是帮企业打官司,而是如何帮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在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思想后,律师可以主动地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保驾护航。

2.信任。首先,律师要有职业道德。律师要想有所成就,一定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否则就不要进入这个行业,以免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其次,律师要有一定的为人处事能力。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律师的能力没有绝对的标准,很多单位把律师当成神,这是对律师的理解不够全面,但是一位合格的律师必需具备为人处事的能力。

3.签约。签约的关键在于顾问费金额与支付方式,律师在处理此问题时不可草率,特别是在初次见面时避免谈费用,若对方再三要求,可以告诉对方在了解工作难度及占用时间后给对方一个务实的报价。

二、良好的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1.熟悉与该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税法》、《劳动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等。 对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最起码有所了解;对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一定要达到比较熟悉的程度。因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随时都要向法律顾问咨询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法律顾问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回答,不可能等你慢慢地查找法律、法规之后再来回答咨询。所以,就需要法律顾问对常用的法律、法规达到一个比较熟悉的程度。

2.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字功底。在现代大型企业中,日常可能使用到的合同有《购销合同》、《特约经销合同》、《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借款合同》、《商标许可/转让使用合同》、《专利权许可使用/转让合同》、《劳动合同》等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在起草、修改和审查各类合同和协议书的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必须准确无误,不得模棱两可;更不能出现文字解释的异议,因此,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字功底。

3.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在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与从事诉讼案件工作是不同的,两者之间的最明显区别就在于,诉讼案件你可以单打独斗,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不行,你必然要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老板进行各种各样的协调和沟通。否则,你再怎么行,企业没有按照你所设计的法律程序进行运转,一定会出问题。

4.具有敏捷的思维和应变能力。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会出现这样那样意想不到的事情。企业出了事,当然要找法律顾问;那么作为法律顾问的你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一定要泰然处之,快速调动你的思维,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处理突发事件的最佳处理方案。

5.必须对你所任职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只有对企业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如果你只是能对企业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而对企业的经营运作一窍不通,那么你最多是一个及格的法律顾问,而不是一个优秀的企业法律顾问。

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要注意以下事项

1.对于刚接手的企业,如果该企业原来不够规范的,一定要及时地进行整理,为该企业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在处理与顾问单位的利益冲突中,不要过于斤斤计较。

3.在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时,时刻把企业的利益作为第一个考虑的因素。要把企业的命运看似自己的命运,与企业共存亡。

4.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办理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工作记录。具体地可以制作工作备忘录,在备忘录上记录工作的内容和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让参与工作的人员或者企业负责人签字证明,这样万一与企业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也可以用来事后检讨自己的工作。

四、如何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1.明确顾问律师的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发挥顾问律师的业务能力。

2.改变传统观念,顾问律师应积极参与顾问单位各个方面涉及的法律工作。(1)顾问律师参与管理,帮助引导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寻找适合单位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将单位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2)使用完善的法律手续,把好法律关。(3)为单位的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可行性分析报告,供单位决策时参考,必要时参与论证和协商。(4)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审查。(5)协助单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3.加强顾问律师在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尽可能避免打官司,争取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4.充分利用顾问律师作好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维权工作。 如发现侵权现象,应由顾问律师及时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制止侵权。

5.通过顾问律师加强单位法制宣传工作。有利于员工提高法律素质,预防纠纷,防止经济诈骗行为,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单位和顾问律师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密切配合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顾问工作离不开单位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加强单位与顾问律师的相互了解,有利于顾问律师开展工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单位的利益。

五、建议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应做好以下书面法律文本工作

1.《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律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

2.《律师风险提示》,主要对于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某种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法律服务文书。

3.《紧急情况反映》,用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间较为紧迫的事项,包括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紧急作出决策的事项。

4.《律师谏言》,是律师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种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律师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5.《律师工作简报》,按照《律师工作简报法律服务细则》制作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服务延伸文书。具有综合性,包括建议性、说明性和记录性内容。

6.《情况说明》,是律师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7.《法律信息》,是律师提供给公司,对公司有影响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信息。

8.《请示》,是律师在从事某项须经公司同意的法律服务之前,向公司领导提出的书面请示性法律服务文书,在请示中应当就从事活动的必要性、具体情况等予以说明。

9.《工作日志》,是律师服务事项的简单记录,按照日期记录。

10.《法律顾问服务记录》,是律师服务过程中,根据服务事项填写的记录性表格,表明服务内容、律师意见等主要事项。

1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是律师对于公司口头或电话咨询事项填写的记录性表格。

12.《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是律师按照《律师参与谈判事宜法律服务细则》提供谈判法律服务过程中,对谈判法律服务事项进行记录的法律服务文书,按照一事一表的原则进行管理、归档。

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2017常用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贵金属经营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2、乙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所在区域内拥有一定的投资客户资源和投资咨询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运营事项

1、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 设立 ,相关注册手续由甲方提供,乙方办理;

2、该分公司可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拓展甲方公司相关业务;

3、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需与甲方签署居间协议,相关服务费标准以甲方协议为准;

4、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的居间服务费由乙方自行支付。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则甲方从乙方的盈利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代为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该分公司与开发的居间商之间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分公司不能对外签署任何合同或从事超出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活动。该分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代表处、营业部等),该分公司各种印章及营业执照正本等相关证照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 成本及利润

1、 该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由乙方决定,甲方可派员监督乙方日常运营。该分公司的经营费用、人员工资、广告费用、差旅费用、场地租赁费用等相关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分公司的一切对外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该分公司与其员工发生的用工纠纷以及工伤事件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分公司对外、对内民事纠纷一概由乙方负责处理,负债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果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等,需以甲方的名义作为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主体的,乙方可以用甲方的名义参与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或者从乙方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按照乙方承担百分之____的比例相应从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5、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盈利(xx贵金属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不包含在内)由甲方占百分之___,乙方占百分之_____,按月进行利润分配,结算时间为次月____日之前。次月结算时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的客户如造成该分公司发生交易亏损,甲方从已收到的盈利部分退还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客户交易盈利额度的百分之____给乙方,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甲方已收到的盈利额度,如有不足则由乙方补足。该分公司的交易盈利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公司银行账户。该分公司银行账户不得有非甲方允许或授权的资金往来,如发生不明资金往来则甲方有权力不予支付乙方的盈利及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6、该分公司及其所属员工不得开户进行交易;

7、该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与甲方按相关注册当地政策。如当注册地政策变更,则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按变更之后标准执行,甲方可以代为扣缴。

第三条 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

(1)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存入起始风险保证金____元人民币。自双方签署完成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指定账户缴纳的风险保证金额度最低为_____元人民币。当风险保证金不足_____元人民币时,乙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至______元人民币,逾期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缴纳或者追加风险保证金时,甲方有权不再为该分公司的新增客户开户,直至乙方交纳完所需的风险保证金后方可开立新客户;

(3)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低于_____人民币万元时乙方无需追加风险保证金。当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超过_____元人民币时,每增加_____元人民币客户资金净值乙方需追加______元风险保证金。当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亏损____%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风险告知,邮件或传真发出,视乙方已经收到风险告知,此时乙方须向甲方追加风险保证金以确保该分公司名下客户交易的风险在乙方可控制及承担的范围内,如乙方未追加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无能力追加风险保证金,则当乙方缴纳给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亏损_____%时,乙方不再享有该分公司名下客户的收益获得的权利,亦不可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_____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风险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正常情况下解除协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在弥补甲方损失后,由甲方退还乙方。非正常解除或者非正常终止协议则按照相应条款执行;

(5)该分公司注册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工作日内没有客户入金交易,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该分公司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指导意见,防止违法行为、违规操作的发生。如果该分公司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相应利益;

3、对该分公司进行专业培训,(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为该分公司按照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协助该分公司进行市场推广;

5、对于客户反映的该分公司违规行为,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及严肃处理;

6、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本协议取得经营管理 的权利;

2、该分公司享有开发居间商与开发客户的权利;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4、积极宣传甲方形象,为甲方开拓市场;

5、为客户保密,积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6、应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7、不得与居间商或者客户串通,以任何形式损害、侵占甲方或其他客户利益;

8、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

9、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要清晰、合法,如产生纠纷,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对于该分公司与客户间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该分公司在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时必须充分揭示贵金属的风险,所有宣传中必须在明显位置列明贵金属交易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风险提示;

11、该分公司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需在媒体平台或公开场合向客户宣传、介绍甲方及其业务时,需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并完全使用甲方提供之宣传内容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对发生的任何不实宣传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该分公司不当宣传或行为致使甲方受到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或其他单位的处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处罚。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12、该分公司负责代收《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xx贵金属交易所存联,并于每月__日前将上一月资料邮寄至甲方,甲方收到该分公司寄送的《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xx贵金属交易所留存联后,与当月实际开户姓名、数量进行核对,如有信息不符,三方协议缺失的,限期要求乙方进行情况说明,并补齐。如逾期不能补齐,按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会员合规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13、该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各项规定,因该分公司违反规定而造成甲方受到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或其他单位处罚,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第六条保密条款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对自己所获知、了解或掌握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资料等商业机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接收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如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电子邮件等。

第七条 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暂停交易、互联网系统故障及通过互联网未经许可的存取、盗窃交易敏感性数据、他人恶意地对网站攻击病毒等事件及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信息传递中断等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且不能合理控制的事件)发生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合作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已经仔细阅读并业已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承认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及责任: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以随时终止。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视合作情况续签协议,如乙方可以按要求完成甲方指定之工作目标及内容,则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续约,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剩余风险保证金;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经核实后有权终止协议;

6、双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作好相关交接手续;

7、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

8、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需要完成甲方规定的基础任务如下: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需完成三名新客户的开发(___万人民币客户入金有效)或____手(单边)交易量;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完成两名新客户的开发工作,或每月完成_____元人民币客户入金(客户全部累计入金有效);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则取消其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资格,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获得该分公司名下客户及该分公司名下居间商的收益的权力,同时在甲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分公司不得从事或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没有限期改正,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所有协议,并且该分公司名下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客户如需提取现货,甲乙双方按照《xx贵金属交易所黄金交收管理办法》和《xx贵金属交易所白银交收管理办法》共同办理;

4、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第十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形式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 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相关附属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常用的服装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 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 合伙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 万元,计 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 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 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大项开支实行公开制度________元以上必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七 . 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法;项目化;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6-0228-03

项目化教学是许多高职院校目前正在大力推行的一种教学方法。笔者在政法高职院校法学课程教学实践中,通过对项目化教学与传统教学方法进行对比,发现项目化教学无论是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还是工作职业都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项目化教学概述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项目化教学以任务驱动的形式进行教学,它是“行为导向”教学法的一种,融理论知识、实践操作、素质培养于一体,围绕具体项目让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获得知识、技能的提升。项目化教学法不同于传统教学方法。

(一)知识和能力的关系

这是教学目标方面的关系。知识和能力哪个更重要?这个问题一直是教育教学争论的焦点。传统教学是基于教材内容采取讲解的方式传授知识和技能,首要目标是传授知识,其次是培养能力。项目化教学是把培养学生的素质能力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知识目标。因而,传统教学通过知识对学生进行评价,看的是分数,但是往往导致“高分低能”的现象,学生动手能力较差。项目化课程的考核与评价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效果,把学生的实践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更能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二)老师和学生的关系

这是课堂上谁占主导地位扮演主角的问题。传统的教学形式是“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法,整个课程由老师主导,老师扮演课堂的主角,学生在教师的拉动下被动学习。课堂的知识安排以知识系统为导向,突出知识目标,课堂内容仅仅是知识的介绍,或者增加些课堂活动、问答、巩固知识,用逻辑推导训练思维,整个课程上体现出了知识理论与实践分离的课程设计。项目化教学强调学生的主导地位,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课堂内容的安排以职业活动过程为导向,突出学生能力目标,以项目为载体采用任务的形式训练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整个课程体现了知识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课程设计。

(三)课堂和社会的关系

许多毕业生走出学校走入工作岗位后反映,虽然自己在学校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说起专业知识头头是道。但是学生毕业了走上工作岗位,却发现自己课堂上学的知识大多用不上,甚至学习的知识落后了,需要重新学习,面对工作无从下手,这就形成了学生走出校园却不受社会单位欢迎。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理论教学,导致教学与实际工作要求脱节。而项目化教学更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采取结合社会需求的方式培养学生,学生在校所学和今后步入社会的职位需求是一致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很快上手。

二、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必要性

(一)经济法课程的要求

《经济法》是政法类高职院校的基础必修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今后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的综合性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养成起基础性支撑作用。《经济法》作为一门理论课,其教学目标应为:让学生理解并掌握一些重点的经济法律法规并将其转化为知法、守法和用法能力。

(二)教学改革的要求

围绕高职政法类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推行教学改革工作重要且紧迫,将学习过程、工作过程与学生的素质能力和个性发展联系起来,开展“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改革是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在备课、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以及考试和评价机制等方面都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学改革。

(三)职业教育的要求

与法律相关工作岗位均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目前的法学人才培养重在课程体系,没有从工作岗位出发,致使人才培养目标脱离岗位实际。高职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技能培养为目标的教育。高职的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社会的需求是对口的,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满足这样的培养目标。学生学好经济法,对于规范其今后在实际工作中的经济行为,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经济秩序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设计理念

(一)立足于学习能力

通过项目化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同时,项目化设计还应当丰富生动形象,开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不仅让学生达到主动学习的目的,还要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创新学习方法,也就是常说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应当逐步建立现代化的新型学习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素养。

(二)立足于实践能力

缺乏法律实践能力,即便是法规烂熟于心,案例分析却无从下手,更不能解决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要改变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弊端,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课程教学不能局限于教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指导学生自己动手实践。项目教学法让学生带着特定任务自主探索解决,在完成项目任务过程中,不仅培养了学习能力,更提升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独立意识和协作精神。课程项目设计应当有一定的训练性,让学生主动思考,独立或者集体协作解决某一项问题,达到促使学生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三)立足于工作能力

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我们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要求课程项目必须与实践工作领域相联系,与学生未来的职业相联系,把课堂和社会联系起来,把课堂和工作联系起来,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职业要求密切相关,这样的项目才具有驱动性,才能激发学生学习探究的兴趣和分析解决问题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宏观设计

(一)从课程内容设计

在整个法的体系中,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又可以把经济法划分为若干个经济法的子部门,构成了完整的经济法体系。经济法的体系一般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涵盖了经济法的起源、概念、特征、地位等基本理论知识;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公司法、企业法等;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投资法、预算法、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等;社会保障法,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经济纠纷的法律解决,对相关经济纠纷采取民事、刑事、行政等方法予以解决。根据政法类高职院校教学目标和就业前景,依托将来从事法律职业面对的对象和工作要求,采取创设真实情景、凸显职业氛围的方式,将经济法课程涵盖的内容横向设置为6大板块,也就是项目化教学中的大项目,包括基本理论探索、走进公司、调研市场、对话消费者、访谈劳动者、经济争端解决。在具体的教学中,在每个大项目中进一步设计若干子项目。

(二)从教学形式设计

1.课堂教学

课堂依然是当前教学的主要阵地,学生的知识主要依靠从课堂上学习。依托课堂开展项目化教学要在传统课堂讲授、学生听讲的教学模式下,创新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将多媒体、视频资料、研讨等形式吸收到课堂,坚持创新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方式,做到:一是教学理念创新。要合理选择现代的教学思想,以创新为宗旨,努力摈弃传统的灌输式的授课方式。二是教案设计精美。要依据课程要求、教材内容、学生认知水平,精心确定教学目标,科学设计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三是教学手段先进。要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依据学科特点,制作精美生动的课件,要体现动画效果、视频影像效果,既要静态展示,还要动画演示。四是教师素质提升。教师要做到教学语言清晰、表达准确,沉着自然、运用自如,同时,教师在课堂上要有较强的亲和力。五是教学主体突出。学生的参与度是衡量是否以学生为主体的重要指标,教师能引导、启发学员来获取信息,思考探究、辨析纠错,使课堂成为可说、可想、可做的学堂。

2.实践教学

充分利用学校内部和社会的教学资源,坚持学以致用的要求,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有效结合起来。实践教学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一是现场观摩。采取模拟演示、案例视频等方式,展示相关的经济法知识,并组织学生现场观摩讨论,进一步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二是校内实训。可以利用校园网络,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教师与学生可利用该平台进行相关教学活动。也可以利用校园实验室,开展模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如实模拟操作公司财务、合同等经济法方面的技能。三是校外实训。与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践学习。四是工作见习。根据教学知识,组织学生到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学习掌握经济法的工作实践和运作。

3.案例教学

选取不同专业知识的相关案例形成案例模块,采取研讨辩论等方式,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法律问题。具体形式可以包括:一是课堂上的法庭。将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分类归纳,与相关的知识相对应,在项目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研讨,运用案例施教。也可以设定法律情景,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法官以及辅岗位,模拟法庭审判,检验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法庭上的课堂。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将课堂转移到法庭,组织学生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旁听经济案件的审理;另一方面,将法庭引入课堂,协调法院将审判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组织学生现场观摩学习。

五、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微观设计

对每一个训练项目,按照课前、课上、课后纵向的三个环节进行科学的设计。每次训练项目按照两节课,每节课45分钟共90分钟的时间进行安排。

(一)课前:项目的设计

1.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实践目标。其中知识目标要明确在该项目中学生应当掌握、熟悉和了解的知识点和基本理论。能力目标要求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即运用各种资源、发现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思考能力,即运用所学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较复杂的法律关系;解决问题能力,即对现实中存在的经济法律纠纷,能分析选择适当的途径解决;创新思维能力,即通过典型案例及热点问题的讨论,培养学生提出不同的见解,在讨论中澄清模糊认识,巩固经济法知识;动手能力,即将所学的经济法知识运用于实践,如虚拟成立一家公司,能够订立规范的劳动合同;维权能力,即能够识别经济活动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合法权益。实践目标要求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基本公民品质,严谨求实、公平竞争的良好职业素质,科学创新、公平公正的社会生活修养,为今后走入社会奠定良好的综合素质基础。

2.课程内容

这一部分内容的设计是项目化教学的核心所在,应当注意以下要求:一是课程内容是课程目标的知识的具体体现,所选定的项目应紧扣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根据不同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实践目标在教学中展现项目。二是项目训练应当是岗位工作的模拟训练,在拟定项目之前,应当认真调研分析该项课程内容涉及的职业岗位特征,依据岗位技能编制出相应的项目,使项目教学目标直接与职业岗位和职业技能紧密结合起来,应体现岗位操作的一般流程。三是项目训练要考虑班级集体,项目的难易程度应适宜,要统筹大局,面向大多数学生,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项目要适应社会发展进步要求,坚持与时俱进,项目能激励学生的兴趣,能激发其创造性和成就感,并能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自信心。

3.教学进度

教学进度设计要结合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做到经济法课程统筹规划、科学实施。每一个大项目要有独立的知识点并满足教学课时数要求,每一个子项目要有独立的任务和训练手段、考核标准。项目之间在内容上要有一定的衔接,形式上要有所区别,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做到逐步推进,避免大起大落。

4.项目作业

根据教学目标要求,对照每个项目训练的重点,给学生布置不同题型的课外作业,如起草经济合同、公司章程,撰写书、答辩状等常用法律文书,开展市场调查,模拟开展法庭辩论等。作业既可以在课堂上现场训练,也可以课后布置作为下一次课程的项目训练准备。作业既可以要求每一名学生分别完成,也可以分组实施,甚至可以由全部共同实施一项作业,但无论何种形式,应当实现每一次项目完成后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或者学术论文等。

(二)课上:项目的实施

1.复习回顾(约5分钟)

开课之初,复习回顾上一次项目的知识点和训练成效。如果是学期初第一次上课还应当进行教师自我介绍、师生相互认识、对学生进行组织、明确教学纪律等准备工作。

2.知识点提示(约15分钟)

由授课教师对该项目涉及的经济法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以便更好地在实践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

3.项目训练(约50分钟)

项目训练是整个项目化教学的核心环节。在明确项目训练形式后,教师将项目任务分配给相关的学生小组,学生小组领取任务后,小组成员要明确自己在该项目训练中的身份,协作配合展示项目训练的成果。在训练过程中要注意:一是教师要手把手指导。全程参与任务的准备、演示方式和成果,做到不盲目开展,防止训练过程混乱。二是课堂面对面交流。项目训练过程中遇到知识、能力方面的问题,可以寻求和教师交流,也可以在小组内或小组间讨论、资料查阅自行解决。三是训练形式要多样化。鼓励指导负责训练项目的学生小组创新思维,开展形式多样的训练成果展示,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陈述;可以实物展示,也可以现场演示;可以是设计方案,也可以是实战业绩;既可以在课堂上展示,也可以在课外展示。总之,无论是经济法的哪部分内容,通过项目训练后,学生能更多地看到“活的法”,而不是纸上谈兵。

4.点评答疑(约15分钟)

对每训练项目的成果展示,教师要结合学生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简要评价,要充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就改进提出建议。如果是单个小组实施其他小组观摩,还应当由观摩的同学谈谈感受。如果是不同小组实施同一项目,应当进行比较分析。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应当当场予以解决或者课后单独辅导解决。

5.布置作业(约5分钟)

针对当次项目训练和下次课程要求,布置进一步训练的考核作业和下一个子项目训练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给不同的学生小组分别布置考核、准备作业。

(三)课后:项目的考核

经济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一

贷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可周转性或分期发放的贷款。

每笔贷款发放根据借款人合理需要、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资金供应可能等确定,贷款发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为准。

第二条 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上述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费用)。

第三条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总计万元(详见抵押物清单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抵押人的义务:

l.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妥善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保证其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负担。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配合协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等文件交贷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从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对贷款人要求保险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财产保险应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把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

7.抵押人负责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保险等事宜及全部费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经营机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

(4)申请破产、歇业、解散;

(5)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6)法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为、注册资本发生变更。

抵押为有本项第(1)款第(4)款的情形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为;有本项第(2)、(3)、(5)、(6)款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贷款人。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因抵押人过错造成抵押物毁损、灭失或受查封的,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期他等价的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价值不低于原估价金额,否则,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待业导致内的损失,而获得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归还贷款本息或存入贷款本息或应当存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内,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动用。

第七条 以上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银行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条 抵押人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应按借款金额的3%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损失赔偿。

第九条 抵押物依法继承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清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期限(即贷款展期),应事先取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抵押人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取得抵押人同意。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合同时,就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局面协议,法律有规定,从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含展期后到期),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扣除处分费用后,优先归还贷款本息,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不足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另行追偿。

第十五条 抵押人发生合并、分立,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十七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__________持有。

抵押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三

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单位: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____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

账面价值:_____________ 抵押现值:____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