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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但在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仍存在应急主体责任不落实、救援指挥不科学、救援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全力以赴搜救遇险人员,精心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有效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二、严格落实事故应急处置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应急培训,组织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核实遇险、遇难及受伤人数,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并组织做好伤亡人员赔偿和安抚善后、救援人员抚恤和荣誉认定、应急处置信息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三、进一步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一)做好企业先期处置。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要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二)加强政府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总指挥要认真履行指挥职责,明确下达指挥命令,明确责任、任务、纪律。指挥部会议、重大决策事项等要指定专人记录,指挥命令、会议纪要和图纸资料等要妥善保存。事故现场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指挥部指令,对于延误或拒绝执行命令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事故等级和相关规定,上一级人民政府成立指挥部的,下一级人民政府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接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指令或有关企业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出动参加事故救援。
(三)强化救援现场管理。指挥部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要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区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四)确保安全有效施救。救援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当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根据救援方案和总指挥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五)适时把握救援暂停和终止。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组织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后,在经专家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要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加强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一)全力强化应急保障。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要采取财政措施,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指挥部的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气象服务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救援条件。
(二)及时有关信息。指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登记、核实举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各方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不得编造、虚假信息。
(三)精心组织医疗卫生服务。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做好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协调有关专家、特种 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全力救治事故受伤人员,并按照专业规程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必要时,由指挥部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配医疗专家和药品及转治伤员等相关请求。
(四)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要组织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组织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建立分级指导配合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和相关规定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配合事发地开展工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国务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重特大事故或全国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重大、较大事故或本省(区、市)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市(地)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较大、一般事故或本市(地)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和初步原因;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核查核实并如实上报事故遇险、遇难、受伤人员情况;根据前期处置情况对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协调调动外部应急资源,指导事故应对处置工作,但不替代地方指挥部的指挥职责;指导当地做好舆论引导和善后处理工作;起草事故情况报告,并及时向派出单位或上级单位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完善总结和评估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总结和评估制度。指挥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为了提高集团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处置和保障能力,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司春运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畅通、方便、快捷,使广大群众过上温馨祥和的春节,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春运期间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场地、车辆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天气、路况等突变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求助。
二、安全运输生产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原则,以一切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为原则。
2、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循本预案规定,各尽其责、服从调度、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是春运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尚
副组长:刘红宾、阮中福、尚亮
成 员:王庆堂、潘军、刘泽国、楚克宁、张立、关玉成、黄国敏、夏惠阳、张涛、杨明、李建国、冯伟
指挥部设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春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承担春运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日常组织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春运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指挥部下设3个处置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潘军,成员:安技部、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预防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努力预防事故的发生。
2、疏导处置小组。组长;刘泽国,成员:公司总调、基层单位行车调度人员。负责维护运输生产秩序,调配车辆、保障运力,疏散滞留人员,安全优质高效的做好旅客运输工作。
3、消防保卫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楚克宁,成员:稽查保卫部、基层单位的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春运期间车场和重点防火防盗单位的管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安全及生产部门工作,加强现场秩序的维护管理。
各基层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为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在集团公司统一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四、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应急处置程序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发车一线的现场管理,严格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不安全隐患,如遇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行车安全时,各单位要安排人员探明路况,经由安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准车辆投入运营。驻市单位车辆如遇特殊天气停班时,应在早上6时以前各单位按方向分别安排管理人员探明路况,按照一客公司向东、二客公司向西、三客公司向南、五客公司向北的原则执行,并将探路情况向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根据探明的道路具体情况进行协调处置。当路面积雪影响运行时要逐车检查车辆防滑链的安装,未落实防滑措施的一律不准投入运行。如遇大雾天气,能见度低于50米的,车辆要一律停运,确保行车安全。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后,要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由当事人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报案,便于救援行动的及时有效开展。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车属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安技部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总调及各单位生产调度人员要及时根据线路旅客流量,提前调配、组织车辆加班,保证运力。遇恶劣天气、交通堵塞造成旅客滞留或旅客流量激增时,要妥善安置旅客,保证服务质量,各客运站如遇严重旅客滞留情况,要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运务部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春运圆满顺利进行。
五、春运工作要求及值班信息联络
春运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的平安出行,关系社会和谐安定。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安排好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发生交通事故恶劣天气交通堵塞等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汇报,并落实防范措施。
集团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0376-6285333 0376-6287616
以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0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深圳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统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一线督导、推动落实,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方案,对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8次,安全生产培训6次。5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秀爱同志专门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当场与所属站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有效管控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汽车客运站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务工人员返岗长距离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重点公路路段及桥梁,长途客车、危货车和特种设备的驾驶员、操作员、押运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三、扛起政治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突出道路危货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和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领导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具体指导、全程督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二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风险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工作举措,深入整改存在问题。
(二)突出道路危货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和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辖区内129家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自改问题隐患169项。151家企业开展了风险辨识,辨识出0项重大风险、151项一般风险。全部都已经整改完毕。
1、危货运输企业管理。我县共有危货运输企业2家,危货运输车辆牵引车47辆,挂车53辆。主要隐患是驾驶员疲劳驾驶,我们深入危货运输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人员、车辆、制度、设施都严格检查。安装了车载防疲劳电子设施,有效解决疲劳驾驶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防静电工作,加强GPS监控管理,相关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各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和对监控人员的管理。
2、加强道路运输服务保障。汽车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及实名制购票等管理规定,做好车辆及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的源头安检工作,严防危险品上车;进京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路线、班次、站点运行,严管、严查、严处违规中途上下旅客的行为。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工作,投资30多万元购置了相关设备。
3、加强公路服务保障。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围绕公路桥梁、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临河临塘、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开展了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做好四、五类桥梁安全管理,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4、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联合治超执法力度。依托联合治超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5、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工程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道路运输车辆695辆,道路客运11起,黑出租11辆(按道路运输、道路客运、出租运营分列)。
6、加强应急处置。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充实锻炼应急队伍,更换补充应急物资。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7、做好燃气运输整治。我县共有燃气运输企业2家,燃气运输车辆50辆。责成运管站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对燃气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四、2021年工作计划
1、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落实。
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一是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二是强力整治安全隐患。
3、继续做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围绕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人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2014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