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15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认真做好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重要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我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分局局长杨崇友同志任组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刘家根、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杨刚任副组长,区防火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刚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区教育局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学校工作。
1、督促学校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
2、做好学校教职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把消防知识纳入教职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3、组织学校每年要开展一次不少于1个学时的培训或消防演练,提高师生防火自救能力。
(二)区民政局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内容。
1、加强指导和协调,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
2、指导社区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义务消防宣传组织,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做到有志愿消防宣传队伍、有防火公约、有固定消防宣传栏、有宣传教育活动、有灭火逃生演习。
(三)区新闻中心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的职责和义务。
1、区新闻中心要依法履行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的义务,要在《**》和*电视台开辟消防宣传专版、专栏、专题、专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普及消防常识,及时报道重大消防工作动态,宣传消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2、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影响、有力度、有深度的消防宣传专题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四)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1、区*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同时通过建立消防教育馆、开放消防站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区人事局要把消防培训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并会同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
3、区科产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区文广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4、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团区委、区残联要组织建立一支以消防志愿者为主的宣传队,每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进行上门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完善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五)区*分局、*工商局、区文广局、区服务委、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民宗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监督指导。
1、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督促指导各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报警、组织灭火和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后方可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扎实深入开展,抓出成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市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内容,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方案要求,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活动。宣传部门组织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在其政务网站或自办刊物刊载《纲要》内容。
2.开展宣传贯彻活动。9月上旬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集中部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9月中下旬举行《纲要》宣传贯彻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并发放《纲要》宣传资料。
3.开展集中授课活动。市公安消防大队协助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卫生、安监等部门,开展一次《纲要》内容集中授课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将《纲要》宣传与“五大”活动、“119消防日”、消防宣传“六进”等相结合,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督促各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
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社区民警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划,结合“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纳入督导考核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基层民政系统、居(村)民委员会等对社区、农村、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文化广电部门要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化中心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中予以宣传。同时,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及时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和消防工作动态,鼓励指导相关媒体制作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广播电视节目和消防专题片。
卫生部门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安监部门要督促工矿、商贸等企业依法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进行考评。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市政府将对《纲要》宣传贯彻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并将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推荐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细化、量化职责,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请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春防、冬防、消防安全宣传月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社会单位、学校和居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组织媒体广泛报道党委、政府、社会部门、单位、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动态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屏幕、户外视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并在城镇街道、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与居民防火公约;每栋住宅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为该住宅楼绘制、张贴一张疏散逃生示意图;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并帮助家庭成员、老弱病残及鳏寡孤居等特殊群体经常查找、消除火灾隐患;购置一套灭火设备器材并熟练使用;设立不少于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消防宣传牌、栏或橱窗);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组织居民每年参加一次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设置一间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每年组织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教育馆、博物馆);社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每周播放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社区达到要求。
三、开展“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城市家庭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制定一份家庭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每户有一本消防安全知识图书;每年开展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参加一次社区消防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提出一条消防工作建议;每户家庭配备一对灭火器;鼓励家庭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配备一套简易疏散逃生装置(应急手电筒、逃生绳、简易呼吸面具等);家长每年陪同子女参与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农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建设,即:家长每年陪同子女参与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户储备一处灭火用水或沙土;有条件的家庭配备一个灭火器;鼓励家庭配备一套简易报警、照明、逃生自救消防器材;鼓励具备条件的家庭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城市家庭要达到“十个一”建设标准;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以上的农村家庭达到“五个一”建设标准。
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聘请一名校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辅导员;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每学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每学期开设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并编发一期消防主题校报、黑板报;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全体师生参加的学校重点场所、宿舍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学校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或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小学、初级中学每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疏散逃生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每月播、刊、发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内容。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城市学校要达到“十个一”标准;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以上的农村学校要达到“十个一”的标准。
五、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农村乡镇、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制定一套消防安全教育、自治联防制度与村民防火公约;依托治安联防队或民兵等组织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员;在集市、场镇和行政村人员集中场所建立一块(个)消防宣传栏(牌)、橱窗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每个村庄购置一套灭火设备器材并熟练使用;每年农忙、火灾多发时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每年组织播放一次消防电影;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应急演练;每年对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的农村要达到“十个一”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15号)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宣传火灾的危害性,多层次,全方位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律政策,增强群众消防法制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为构建平安南浔,打造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平安和谐
三,活动内容
(一)创新载体,策划"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消防日主题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在119活动前要认真策划消防日活动有创意的宣传方案,活动期间或举行1型宣传活动时,要组织各类消防趣味活动,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
(二)搭建平台,召开公众聚集场所业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会.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公众聚集场所"活动,组织辖区内酒吧,网吧,迪吧,茶吧,ktv等公众
聚集场所业主或安全管理人召开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会,搭建相互交流管理平台,指导提高开展互相检查,互相监督,互相整改能力,发挥安全管理人积极性,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
(三)壮大队伍,组织消防宣传志愿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各地可联合邮政部门和报刊发行站,发挥邮递员和送报员的工作优势,聘请邮递员和送报员为消防宣传志愿者,利用送家书和报纸工作机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向千家万户随送消防宣传教育资料,把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四)营造氛围,利用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文艺小分队进社区,进农村演出等活动,扩大影响面.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灭火逃生演练和"千镇万村消防文化之旅"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当地文艺小分队协同各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把消防常识融入文艺节目,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进行消防文艺演出,切实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巩固成果,积极参加"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消防知识竞赛和主题征文活动.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组织各单位和群众积极参加湖州市消防支队,市邮政局联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和省公安厅消防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联合举办的"中国人寿杯"消防知识竞赛活动."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于2011年11月9日前全面分发明信片,2011年12月9日前回收明信片并阅卷."中国人寿杯"活动消
防知识竞赛题刊登在11月1日的《都市快报》上,答题卡截止时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区教育局和区消防大队在全区各中小学校部署开展了以"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消防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各地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学校积极参与.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防火安全。旅游消防安全事关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各区县、风景区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旅游企业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旅游行业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清醒判断当前旅游行业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旅游节庆活动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地、各企业负责人要针对本地、本企业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各区县、风景区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辖区旅游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切实加强与消防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精心组织人员,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组团车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星级饭店要结合饭店复核工作,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旅行社要重点排查旅游车辆有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性能是否完好。车载逃生用具是否配备,设备是否完好;A级旅游景区(点)重点排查森林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旅游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落实责任和措施予以整改,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查。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区县、风景区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对游客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