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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培训
一、两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1.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虽然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制度化发展标志性历程主要体现在:标志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无疑使公务员培训再也不是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事情,而将被顺理成章地纳入法制轨道。公务员培训有序化、系列化、法制化逐步形成培训制度体系于1996年施行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以及《2001年一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01年- 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2002一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公务员法》则最终将公务员培训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给我们解读了公务员培训的政策法规。此外,还有《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等政策文件,公务员培训的法律化表明自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推行以来,公务员培训制度取得了历史性飞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公务员培训取得一定的成果,具体表现为:教学内容不断充实提高;培训形式向多样化、科学化发展;培训机构初步形成网络;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不难看出,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在许多方面总结和继承了以往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经验,同时也吸取了国外相关经验,在新形势下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1]。
2.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日本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是战后初期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这两部法律后来都进行了多轮修订[2] 。1979年,日本政府根据公务员法颁布了《职业训练法》,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共同开发和提高劳动者职业所需要的能力,通过充实职业训练内容,普及和加强职业训练及技能鉴定,以谋求劳动者职业的稳定和地位的提高,并有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并对培训的种类、方式和内容等作了规定。1981年6月25日,日本以《国家公务员法》为基础制定了《人事院规则》,它成为人事院执行研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于1994年最后修改。1997年最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法》第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事院根据法律的规定,负责改善公务员报酬、工作条件,提供行政管理建议,确保职阶制、考试及任免、报酬、研修、晋升、惩戒、申诉及其他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正性,负责做好公务员利益的保护工作"。日本《地方公务员法》也对公务员培训加以立法保障,其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为使职员发挥及增进工作绩效,应赋予其接受研修之机会"。
二、两国公务员培训的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1.中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从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现状来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约束程度较低,曾出现了"培训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传统的公务员培训根植于计划经济的土壤,计划经济下的"国家包办,高度集中统一"的方式,使公务员培训渐渐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从而暴露出许多和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市场经济成分,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高新技术革命带来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文化程度、管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及发达地区对于传统的"一次培训,终身享用"的观念日渐淡薄,不断更新知识的再教育、继续教育直至终身教育已逐渐成为公务员心中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为。公务员培训的日趋制度化也逐渐使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开始由被动式培训向主动式培训转变。
2.日本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理念
日本的公务员培训课程设计非常丰富,2005年,日本人事院以及各省府开设的进修总课程数已达13,375门,进修学员达337,029人,其中授课时间超过20小时的课程达4119门,进修学员达99,524人。根据前述的日本公务员培训种类及日本人事院白皮书,日本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干部行政官研讨会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各府省部局长级、审议官级和首席课长级职员开展,培训内容一般根据时事热点设定,并不固定。
(2)行政研修
行政研修是日本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方式,课程主要以公务员现状思考、公共政策现状思考、学习领导力和管理提升等三大主题为核心来设计,参加此类进修的职员除日本政府各府省的职员外,还有来自民营企业、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外国政府的相关人员,研修形式包括集训进修、反复研讨、交换意见等。
(3)女性职员研修
课程设计以提高女性职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为主,包括女性职业生涯规划、女性自强等。还以"保持高涨热情、发挥能力继续工作"为主题,开展以休产假的女性职员为对象的"中央官厅女性职员公开研讨会"。
(4)实务经验者进修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从民间和企业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公务员而开展,一般为期两天,课程内容包括国民服务意识、惩戒制度、公务员伦理讲座和案例研究,同时会安排与老一辈的有实际行政经验的公务员作交流讨论。
三、两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保障
1.中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是我国最具权威且管理现代化的公务员培训院校,以中短期在职培训为主,隶属于国务院,主要培训副厅、局、司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和培养高层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员,培训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除国家行政学院外,中国政府还相继建立了省级地方行政学院,其中地方行政学院的师资由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养。另外,党校在我国成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基地,同时不少科研院所,尤其是从事人事、人才科学研究的科研院所经过批准,也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任务。但由于我国国家公务员培训事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管理干部学院之间的培训范畴划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日本公务员培训机构
在培训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日本全国公务员培训领导机构为日本人事院。作为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中立组织,人事院受内阁管辖,负责公务员的招聘考试、薪酬、休假、研修服务、惩戒申诉、伦理保持等工作。在培训方面,人事院主导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制定培训的总体规划并指导各相关府省培训工作的实施。日本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组成,其中1人担任总裁,人事官经国会同意、内阁任命、天皇批准后担任。人事院下设事务总局,其下再设人才局、公务员研修所、8个地方事务局及冲绳事务所等机构。其中人才局主管国家公务员的招聘、晋升、职位管理、人才发展等事务,下设培训协调处和培训指导处负责对各府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全面指导。各地方事务局或事务所负责当地公务员的进修培训。公务员研修所则是为各府省职员提供培训进修的机关,是国家行政培训机构的核心,它成立于1959年,承担着全日本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凡是通过选拔、考试进入高级公务员队伍序列的公务员,或者能力突出、有志于进入行政管理核心层面的公务员,都需参加该研修所的培训后方能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现在,每年有大约2,000人在公务员研修所接受进修[3]。
四、公务员培训体系研究的启示
培训工作是对公务员的长期投资,是对在职公务员进行的继续教育,培养公务员履行职务所需的特定智能,增强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与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和完善自身的潜能,使工作人员开拓自我,超越自身,与此同时,还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开支,提高生产收入,并适应行政改革的知识需要,这是培训的作用所在。
公务员培训的需求是高度多样化的,包括知识、能力等大类,又包括知识和能力的多种构成要素,如决断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使事情更复杂化的是,知识和能力不是抽象的,不仅需要与受训者的职责领域结合起来(比如, 县长和处长、商务部处长和交通部处长,职责领域存在巨大差别),而且要与他们的职位结合起来(比如同样是决断能力、协调能力,厅长和处长所要求的就有所不同)。要切实提高受训练者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显然十分重要,否则,不仅意味着有限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因为供需脱节而影响培训对公务员的吸引力。在发达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专业学位教育,如公共行政(MPA)、公共政策(MPP)、公共卫生(MPH)等。由于学员来源的多样性,这类培训的针对性还是有限的,着眼于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可以说是"某一专业领域的通才培养模式"。对履职需要的专门技能,主要靠其他方式进行培训。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公务员培训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对于其他几个国家来说,没有公务员培训的立法保障,即没有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法来对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培训提供指导的参考。此外,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培训理念上没有真正把公务员培训重视起来或者放到一定高度上。最后,公务员培训出现了国际化与市场化的趋势,针对我们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是否变成出国旅游等实际问题,还有待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杨桄.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吴园.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及对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启示[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
[3]佐藤达夫.国家公务员制度[M].日本:学阳书房,1997
[4] 陈福今. 《公务员培训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
[5] 谭功荣.《公务员制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职位分类;品位分类;职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192-03
近年来,“国考热”俨然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几百个人甚至是几千人竞争一个职位,这无疑表明公务员已逐渐成为广大求职者的首选职业目标。随着越来越多高质量优秀的人才进入公务员系统,公务员职业发展的管理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公务员法》以制度设计的全新理念,完善了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等类别,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培训制度和交流制度,为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也对公务员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以此为背景,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不同分类制度下公务员职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具体分析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下的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模式。
一、理论溯源
(一)经济人:公务员的基础人性
穆勒指出,“经济人”是指会计算、有创造性、能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1]。经济人概念是对人类行为中的普遍原则的抽象。正如加里·贝克尔所言,政客也罢、商人也好,利己主义也好、利他主义也好,各种人的各种活动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追求效用最大,而不管这些人的职业和这些人的活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2]。这即是说,“经济人”假设同样适合于公务员,公务员的“经济人”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它不会因公务员职位、头衔、身份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公务员从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追求职业发展空间是可以理解的。反过来说,若现有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无法给广大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可期望的职业发展空间和路径,相应地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比如职业倦怠、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低下等。
(二)职业发展的概念
所谓职业发展就是个人在步入工作岗位后所承担职务的连续的过程,主要包括“外在职业发展”和“内在职业发展”。“外在职业发展”是指招聘、培训、晋升、解聘、退休等各个阶段在内的一种职业通路;而“内在职业发展”则更多地注重主观特征,涉及一个人的价值观、需要、动机、能力、发展取向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公共组织管理环境的变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其中强调和重视公职人员的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就是一个重要的特点和趋势。一方面,要求公职人员通过继续学习不断提供其业务能力和素质,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表明组织开始关注于公务员的个体职业需求,力求使个体价值实现与组织目标相协调,实现对人才的合理使用。
(三)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是以“事”为对象的分类,它考虑的是职位本身的四大因素: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根据这些因素,它把许多复杂的工作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对每个职级做出准确的定义和说明,为国家公务员用统一标准进行管理提供了依据。
与职位分类相对应的是品位分类,它是以“人”为对象的分类,强调依据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资历、学历等)和身份(如地位、薪金等)等标准要素,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类别。品位分类主张以人为中心,遵循“因人择事”原则,要求公务员一旦被授予一定级别后,不管做何事或调何处,均可享受该级别待遇。
二、现实背景
结合现实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方面的欠缺和不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发展遇到的呈现出的问题很多。虽然我国《公务员法》理论上规定我国公务员除了职务晋升外还包括级别晋升,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只是处于文本规定的阶段,还未在现实中具体实施。经相关调查也发现,大部分的公务员对于自身的级别也不甚了解。目前,我国公务员职业晋升的路径主要是依靠职务的晋升。单一的职业发展通路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大多数公务员职业晋升的希望,加之,公务员晋升中不公平的现象严重,旧的论资排辈现象还依旧长期存在,公开的民主监督和法律保障问题已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许多的人治上产生的腐败,官僚作风磨灭了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公务员的雄心,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很难形成良好健康的进取心态,也让政府机关不能有效地吸引外部的优秀人才和留住现有的优秀人才。
在这个人力资源管理的时代,员工满意度的研究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许多研究都表明,工作满意度与员工的绩效、对组织的忠诚度、心理健康等都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公务员工作满意度将直接影响到其处理公务的效率和态度,影响到政府机关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社会形象,影响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乃至善治的实现。因此,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重视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对于提高我国政府的效能和服务质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不同分类制度下的公务员职业发展分析
(一)品位分类制度下的公务员职业发展
[关键词] 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理念缺失;实践缺位;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 D63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1-007-2
“职业化是指以某种特定的、专门的知识或技能而形成的特定的职业领域,并以此形成的专门的知识权威和相关的职业操守状态。”公务员职业化就是在相关制度的保障及社会力量的监督之下,公务员不断规范自身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提升职业素养,从而使“公务员”真正成为一种具备严格职业准入、职业操守、职业规范的“职业”。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即公务员职业化塑造。
一、公务员职业化塑造何以必要
(一)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理念的缺失
意识是行为的先导,理念是实践的准绳。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理念的缺失是影响我国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的首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公务员自身职业化意识淡薄,缺乏提升个人职业化水平的自觉性。有人说,现在的大学生不是在考公务员,就是在考公务员的路上,在7年的时间里考公务员的人数增加了16倍。从“考碗热”现象背后的动机能看出公务员职业意识的扭曲与理性的缺失。职业意识的淡薄必然会导致公务员服务意识的变异,从而缺乏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而不断增强自身职业能力的主动性。其次,公共管理组织管理方式落后,缺乏职业化管理理念的引导。公务员是人力资本的重要载体,在政府管理中导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企业同样重要。政府部门应从招考、录用、薪酬管理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全方位导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最后,受传统“官本位”意识的影响,全社会缺乏对公务员职业的正确认同。由于我国封建统治的历史很长,“官本位”等封建糟粕思想对社会各阶层影响很深。“公务员”这一职位不但盲目被公务员群体当成一种“官位”的象征,作为公务员服务对象的人民群众,更是错误地将其视为国家的“官”、人民的“主”,而非自身的“代表”、人民的“仆”,这是一种认同的错位。为此,我们需要上下、内外共同努力,端正公务员职业化理念,塑造职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职业化塑造实践的缺位
公务员职业化塑造是一个由制度规范、组织管理、文化熏陶、自我养成等一系列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塑造的方式包括“硬”性的制度规约、“软”性的文化感染、自我的内在吸收,简单说来,即――“软”“硬”“兼收”,这三个环节相环相扣缺一不可。我国在进行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的过程中主要存在着塑造途径单一、侧重点失衡等问题,塑造方式主要侧重于制度建设方面,片面地停留在想简单通过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来达到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的成功。没有积极行政组织文化的引导、组织管理方式的创新及公务员自身的职业化模塑,想仅仅通过法律法规的建立自然实现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的完美愿景,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我们需要付诸更多实践的探索,全方位、多角度地弥补现实中的缺位,尽快实现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的宏伟大业。
二、公务员职业化塑造何以实现
深圳景安文化传播公司董事长徐景安先生认为,“制度是文化的产物、文化的体现”。公务员制度作为制度的一种,其健全如何必然同样导源于行政文化的优劣,公务员职业化塑造在依赖相关制度建设的同时,不得不思考从文化建设方面做出努力。最终,公务员职业化塑造需要回归的主体是公务员自身,所有这些“软硬兼施”手段的贯彻依然需要公务员自身的吸收、模塑,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一)通过制度完善提高公务员职业化技能
1.完善公务员竞争选拔机制,规范公务员职业准入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是进行公务员选拔,规范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原则,是促进公务员职业化的基本保障。这八个字的践行,需要各项配套机制的积极贯彻。首先,完善考录制度,提升考录层次。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实行不同等级公务员分级考录。2013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首次采用分级分类式考试模式,根据公务员报考类别的不同,将笔试试卷分为综合类、基层类、村干部类和社区干部类。考录制度的日渐完善必然会带来考录层次的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务员职业化塑造根基的打造。其次,大力发展聘任制,增强公务员队伍开放性。引入市场机制,借鉴企业化管理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一些辅职位可直接从社会上进行聘任,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最后,加强面试工作监督,贯彻官员回避制。公务员考录是笔试与面试的综合,面试之中除了综合素质的较量之外,或许会夹杂着些许的“水分”,如何风干这些“水分”,就必须依靠完善的监督制度、健全的官员回避制度,规避在公务员面试中的不公平、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现象,实现公务员招录的公开、公平。
2.优化公务员培训提升机制,提高公务员职业能力
公务员培训机制完善与否以公务员培训效果的优劣为其判断标准,培训效果的好坏直接受培训过程中内容及形式的影响,从这两面做出努力,是提高公务员培训效能、实现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的必然选择。首先,在公务员培训内容上实现“两化”。第一,多样化。将实用性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坚持多样化,以员工的需要为内容,以工作实际为重点,注重全面的知识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学习与训练,注重公务员职业态度的端正与公务员精神的培育。第二,差异化。不同公务员的知识积累水平与培训需求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对于他们要进行差异化的管理。例如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的培训,侧重点要有别于有工作经验的公务员,侧重于其工作经验的积累,可在就职前安排一定时间的基层锻炼,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上海规定新公务员须下基层锻炼一年,合格者录用就是在这方面的有益探索。其次,创新公务员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采取的是“满堂灌”的任务形式,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形式服务于培训内容,讲求有效性,要从纯粹强调政治理论培训转变为强调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拓展训练、岗位学习等方式,把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结合起来,节约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二)通过文化熏陶培育公务员职业化
1.摆脱“官本位”文化影响,统一职业认同
正确的职业认同是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的第一步,职业认同的科学树立需要先进文化的正确引导。十中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要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公务员自身要自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摆脱传统“官本位”文化影响,正确认识公务员职业内涵,将其视为为人民谋福利、为祖国谋发展的途径,而不是为自己谋私利的捷径,树立正确职业认同;人民群众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正确认识公务员的职业性质,正视自身主人翁地位,明确公务员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官员”,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只有以社会主义优秀文化为指导,实现公务员自身职业认同与人民群众对公务员职业认识的统一,才能真正从内外两方面确保公务员职业化塑造的实现。
2.学习积极行政组织文化,培育职业精神
培育公务员职业精神,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要在全体公务员之中乃至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氛围的构筑依赖于文化的熏陶。“文化比较政治、经济等更富有普遍性、继承性和延续性,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广泛的作用。”[3]先进行政组织文化的形成,同时也是影响公务员职业精神形成的过程,进而影响公务员的职业化行为,在现代政府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积极行政组织文化的核心是执政为民,公务员必须在这种文化的引导之下,树立符合时展和人民需要的民主精神、科学精神,弱化“家长”意识、“主人”意识,强化“顾客”意识、服务意识,形成一支真正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国家利益为己任的职业化人才队伍。
(三)通过自身模塑提升公务员职业化素养
1.秉持基本职业道德,培养科学职业意识
职业意识支配着全部职业行为,影响着个人的就业和择业方向。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秉承职业操守决定着能否以职业化的表现在工作岗位中收获职业化的成就。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可以整理归结为如下八点,“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刻苦学习,精通业务;忠诚老实,实事求是;谦虚谨慎,文明礼貌”,相对应于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我国公务员必须要培养忠诚意识,忠诚于祖国、人民,做到“双手编织着人民的希望,心里维系着群众的安康,肩上承载着祖国的昌盛。”;法律意识,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用专业化法律知识的积累指导自己的工作,依法执政;顾客意识,将人民视为服务的对象,国家的主人,将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评定自身工作好坏的标准;自律意识,面对外部的各种诱惑,要禁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提高自身觉悟,全心全意以祖国利益、人民幸福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
2.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职业化行为
不同职业所表现出来的职业化行为具有不同的表征特点。公务员作为国家职能的履行着、政府行为的践行者、人民利益的表达者,其职业化行为表征可概括为:以科学职业意识和职业理想为指导,以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基础,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为此,必须从以下三点出发,全面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第一,提高“针对性”。针对岗位特点、岗位专业要求,增强自身相应专业知识的积累;针对人民需要的变化,提高自身满足人民需求的能力。第二,确保“对应性”。与自身所学专业相对应,公务员职业化的行为以其专业化的积累为保障。第三,践行“服务性”。服务性,是公务员职业化行为最重要的特征,公务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发展经济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及时接受新事物、新理念,善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样才能求得自身能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在职业表现中的专业化、高效化,最终实现公务员职业化的整体塑造。
参考文献:
[1]孙柏瑛.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叶秀娟.政府单位如何加强人力资源管理[J].理论纵横,2011,(10).
[3]许文惠等.行政决策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63.
摘要:在美、日、英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培训就很早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认实施,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则于200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但至今为止,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比较常见的问题有培训内容设置不合理、培训形式单一以及培训内容与使用没有效结合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效。因此需要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并对国外的培训制度进行借鉴。
关键词:公务员 培训模式
本文阐述了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四大理论基础,分别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管理理论、学习迁移理论以及培训理论,由于培训模式的研究非常之少,本部分内容还阐述了美、法、新、加四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情况,以期通过从上述四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中,管中窥豹获得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建构的启示。
一、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理论基础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者认为参加学习的个体对于知识的掌握是以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为参照体系,并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构建起个体的新的知识框架。因此,教学过程中应该重视学习者的固有经验,把参与学习的个体固有的知识、经验作为个体新知识的生长点,可以说,教学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
建构主义的目的也是要寻求适合于学习的教学途径,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确立了本论文培训模式的思想,是公务员的培训模式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二)人本管理理论
人本管理思想产生于西方的二十世纪约三十年代,而真正将人本的思想有效运用于企业管理。人本管理思想引入至公务员培训中的借鉴意义非常重要,人本思想强调培训要依照公务员的自身发展规律,可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通过培训,一方面使公务员更好的完成工作任眨同时,培训可以提高、完善公务员的意志、品格。因此,人本管理思想可以视为公务员培训模式的研究中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学习迁移理论
关于学习迁移的理论,具有代表性的是十八世纪德国心理学家沃尔夫(Wolff)创立的官能心理学的形式训练说。学习迁移理论之所以受到学者和研究界的重视,主要是因为学习迁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其广泛存在于各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中。学习迁移理论的意义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学习迁移理论能给学习者带来高的学习效率,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地发挥教学者的作用。
(四)培训理论
许多学者提出了有关培训的思想理论,比较有影响的是雨果・芒斯特伯格的《心理学与工业效率》著作,芒斯特伯格分析了环境、生理、心理等因素对生产效率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并突出强调了教育培训在工业生产中的重要性。
麦基和泰勒合作出版了《企业与工业中的培训》。在书中,他们提出了三层次分析法来分析培训需求,即组织分析、任务分析、人员分析。直到现阶段,国内外的学者和管理者一直沿用三层次分析法的理论开展培训需求的分析。
二、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借鉴
(一)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经验
国外许多国家通过公务员培训的实践,从中总结出了不少极具有借鉴意义的培训制度,下面逐一进行介绍:
1、美国公务员的培训制度
1978年,美国颁布的《文官制度改革法》就是对美国文官制度的重大改革,制定了有关公务员培训的细则。美国的政府培训机构一直致力于与高等学校相结合,形成资源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网络。
美国公务员培训具有务实求新的培训理念,并且培训内容注重实效。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是美国政府公务员培训的根本目的。美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准则是培训要与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密切相关,要与提高公务员的自身潜能密切相关,同时,要有助于政府机构工作效率的改观。
美国公务员的培训类型多种多样,大致分为高等学校提供的行政学研究生课程、短期培训和行政官员“快升系列”项目等。培训过程中广泛采用理论讲授、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网络培训等方法。
2、法国公务员培训制度
公务员培训历来被法国政府视之为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1971年通过的《继续教育法》对法国公务员的培训与进修做出了详细规定。1985年,法国政府在法律上规定,政府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公务员参加培训,公务员也有权要求参加培训,政府会从国库中提取大量的资金用于文官的培训方面。
法国普遍建立起遍及全国范围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的网络化系统,系统由上百所专门的培训院校和机构所组成,包括基于行政划分而形成的不同层次的培训机构,还包括基于不同职系、不同专业设立的培训机构。
在培训内容、培训方法方面法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也做得很出色。法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依托于现实需要,实用性是法国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原则。不仅重视基础理论的学习,也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学习。
3、新加坡公务员培训制度
每一个政府公务员每年需要接受大约两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在接受培训时,公务员既可以选择参加国内的培训,也可以选择参加国外的培训。新加坡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培训提出申请,其主要的培训项目有5个,即攻读研究生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其它短期培训项目、非政府资助的研究生培养项目、由本人自费或外部奖学金资助参加的学习项目。
2005年,新加坡的公共服务署公布了重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培训和发展政策》,其中有内容规定为:公共服务署全面推行公务员强制培训项目,包括入职培训、领导力开发计划、面向督导者的绩效管理等。
4、加拿大公务员培训制度
加拿大于2006年1月1日颁布的《学习、培训和开发政策》是公务员学校为公务员提供培训的政策依据。加拿大政府对公务员学校的运作模式进行了重组:在课程提供方面,由提供满足个人需要的课程转变为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综合性课程;在学习途径方面,由单一的课堂学习途径转变为综合性的学习模式,该模式运用一系列的方法和技术帮助公务员进行学习,主要包括网络在线学习、课堂与网络相结合的学习等。
(二)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的启示
美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四个国家的公务员培训各有自己的特色,从总体上对四个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其实有很多相通的做法,这些做法为我国公务员的培训提供了借鉴作用,有助于探索研究我国的公务员培训模式。
1、公务员培训的法制保障
美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四个国家很早就将公务员培训提升到政府管理工作的战略高度,纷纷为公务员培训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公务员培训机构的网络化
通过多年实践操作与运行,西方一些国家纷纷建立起以各级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包括各级培训机构在内的公务员培训网络。同时,充分注意运用高等院校、各类研究团体等机构开展对公务员的培训。培训机构呈现出的网络化特点,提供给公务员充足的培训基地,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了充分准备。
3、公务员培训内容实用化
一、以高素质人才为重点,坚持引进、培养并举,优化人才环境,着力构建区域性人才高地
㈠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引进各类高素质人才。一要全面实施“325人才引进工程”。全年确保引进各类人才2500名以上,其中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以上的中高层次人才2000名,重点解决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等领域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二要积极组织各类人才交流招聘活动。重点组织好市内外4次大型人才交流活动,对来我市应聘的中高层次紧缺人才,将继续实施交通费补助。要进一步办好人才市场交流活动,适时增加交流场次。要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全国性的各类人才招聘。三要努力办好国内重点高校xx实习基地。重点联系10所左右高校,选拔300名左右外经外贸、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类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实习,力争有百名以上毕业生留我市工作。四要大力实施高层次引进人才经费资(补)助制度。对携带国家发明专利或高新科技成果来我市创业并用于产业化的各类人才;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给予3-10万元的经费资(补)助。五要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积极实施引进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鼓励国内外人才不迁户口、不转关系,以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企业顾问等灵活方式,来我市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符合年龄规定要求的可办理《工作居住证》,并享受本市同类人事人员同等待遇。六要进一步加大国内外智力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专家来我市进行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咨询和服务,帮助解决重大技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全年力争引进国内外智力项目50个以上,其中国外智力项目20个。争取设立省级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
㈡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要继续推进“115人才工程”,着力抓好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培养工作机制,确立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加大培训力度。要努力改进完善培养人选选拔、考核和科研经费资助等各项管理工作。二要重视做好在职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高层次管理人才赴国(境)外培训规划,将选送3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外参加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和城建规划等专业培训。继续选送一批在职优秀中青年赴国内重点高校培训深造。三要会同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办班,开设国际商务、财务总监、市场营销和工民建等专业班次。四要创新形式和内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根据本市2003-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实施《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WTO基本知识》和《通用英语水平等级》等公共课目的培训,同时要切实抓好专业课的培训。五要继续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对到村工作满二年的,将择优考录到镇属事业单位工作。要切实加大培养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工资报酬等相关待遇。
㈢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一要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目标考核和督促检查。要大力宣传重才爱才单位以及做出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适时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人才工作先进。二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要积极推进人事工作,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定期人才供求信息。三要创造条件,争取建造一批有一定档次和规模的人才公寓,重点解决企业高层次人才居住问题,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网络,积极发挥镇(街道)人才服务站作用,建立重点企业人才工作联系制度。着手启动现代化人才大厦建造。
二、以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㈠强化公务员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要按照上级有关公务员培训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公务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要加强公务员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重点学习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和《行政许可法》等。要继续抓好公务员计算机三级、电子政务、英语等级培训和初任培训、学历培训等。
㈡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公务员管理办法。要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按照“凡进必考”要求,组织实施市镇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加强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积极探索机关中层骨干跨部门交流办法,大力推进年轻优秀公务员多岗锻炼,对关键岗位上的公务员实行定期轮岗。根据市镇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工作,更好地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要继续实施公务员奖励和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制度,严格惩戒制度。
㈢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执政为民意识。要继续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强化公务员公仆意识,规范公务员服务行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要全面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增强公务员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度,克服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现象。要引导公务员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三、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增强事业单位生机和活力
㈠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围绕人事管理“进、管、出”各个环节,继续推进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用人制度改革,规范完善聘用制度,切实加强聘后管理。严格实施新进人员考录制度和人事制度。继续实施紧缺专业人才聘用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严格考核和解聘辞聘等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㈡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事业单位自主选择岗位工资、结构工资、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合理拉开收入档次,使分配向绩效和关键岗位倾斜。
㈢积极探索职称制度改革。要按照科学分类、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宏观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社会评价机制,实行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法。要改进完善聘任制度,严格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宏观控制,推行以考核为依据的竞争聘任制度,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和职能,做好分类管理工作。要从严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法人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
同时,继续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军转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目标管理考核、退休干部管理和工资福利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