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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地域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办法中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的广告。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必须各部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受相关部门委托负责依照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受理、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的出让活动。
县工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户外广告经营者经营资质的审核,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发证及监督管理。
县交通局根据《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选址初审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制定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县财政局是户外广告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的主管机关,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征收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县规划与建设局参与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制定,将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纳入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新建建筑设计方案中。
公、国土、林业等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有关事项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规划与设置原则。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突出重点(重点管理区域:县城规划区、重要交通沿线、风景旅游区、县域主要交通出入口等),规范实用,体现公共性、商业性、景观性、文化性,富有地域特色;
设置广告应坚持统一规划、公益先行、总量控制、公开公正的原则,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第六条禁设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设置户外广告:
(一)妨碍生产或者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
(二)利用交通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的;
(三)影响交通全设施、交通标志功能正常发挥的;
(四)影响市政公共设施功能的;
(五)人行道宽度不足3米需占用道路的;
(六)损害市容市貌及建筑物外观的;
(七)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和范围。
第七条公共场地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根据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公共场地、公共设施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依法实行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
公共场地、公共设施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出让所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公开招标、拍卖的具体管理与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八条非公共场地户外广告使用权。非公共场地、非公共设施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由该场地、设施的所有权人享有。
鼓励非公共场地、非公共设施所有权人将该场地、设施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委托统一经营。
第九条设置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户外广告设施的场地、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四)户外广告设施的正立面图、彩色效果图和全结构图;
(五)户外广告制作说明及全措施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审批程序。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由县城市管理局统一受理,并转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县城市管理局转来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联系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县城市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广告设施设置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户外广告的变更。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按照批准的地点、规格、形式、时限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5个工作日内报原审批单位同意,受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的利用。户外广告设施经批准设置后连续15日未商业广告的,应当按照审批单位的要求以公益广告补充版面,直至商业广告为止。
第十三条户外广告的终止。使用权使用期限已满要继续广告的,须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期满前10日内,审批单位应向使用权人发出书面通知,使用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在设置期满后7日内自行组织拆除。
第十四条临时性户外广告。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开业、庆典、文体、公益等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经审批登记后方可,但设置期限不得超过15日,有效期满后应立即拆除;未拆除的,由审批单位组织代为拆除。
第十五条设施拆除。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覆盖和拆除。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单位应当提前10日通知户外广告设施产权人和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对未满使用期限而拆除的,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部门应将核定的剩余年限的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退还给广告设施使用单位或个人。
第十六条设施全。户外广告的设置、设计、制作、装、验收、维护保养及全检测评估必须符合《省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做到牢固、全、定期维护。
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应及时修复和更新陈旧、破损的广告。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应及时采取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户外广告设施使用合同中须包含使用全责任条款。
第十七条公益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牌匾、大屏幕、灯杆灯箱等的公益广告原则上不低于其广告位总数的10%。
政府鼓励社会资金赞助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但不允许以公益广告的名义擅自占用公共阵地同时商业广告。
第十八条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地方标准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无照经营户外广告业务、利用户外广告作虚假宣传和擅自更改经核准登记同意户外广告内容等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使用权的,由审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行为人依法予以查处或移交公机关处罚。
(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取得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的经营者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不按时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设置规划和技术规定,或者擅自变更户外广告设施地点、规格、形式和广告内容,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户外广告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的,陈旧、腐蚀、破损的,责任人应及时予以修复、更新或拆除,逾期未整改的,审批单位应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拆除,并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对合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擅自予以覆盖、拆除、污损或毁坏的,对其行为人依法予以查处或移交公机关处罚。
第十九条全责任。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设置广告应装牢固,定期维护。户外广告设施由于装、维护不当,致使设施倒塌、坠落等,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产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行政责任。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及管理中,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强化规划统筹,提高城镇化水平。
1、加强规划策划,落实“两轴三圈”空间战略。
(1)策划打造“两轴”,开展重要节点规划。在南起老城及河口、北至西江新城滨江带区域,以新城快线和河杨公路为依托,做好“两轴”(精品生活服务轴和高端产业联系轴)策划。一是开展区域范围项目、功能、形象策划,推动新旧城区联动、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如加快“云谷”整体概念性规划暨城市设计的编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现已完成现状地形图(1:500)的测绘,修改完善了“云谷”交通组织图、启动区效果图、整体效果图和总平面图,组织开展了“云谷”整体概念性规划暨城市设计的招投标工作;加快新城快线的建设和形象设计,对新城快线余村段(南起新城快线与324国道交叉点,北至新城快线分叉口)进行优化设计,制订了余村周边地区景观优化设计方案;对云浮东站周边及各条出入主干道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突出宣传平台的作用,兼顾实际需要以及整体协调,使东站站场及周边一带的功能配套既实用、便民,又有品位、时尚。二是提早谋划“两轴”范围要发展的建设用地。将按省住建厅部署,开展“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加强与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好云城组团北片区、西片区以及西江新城沿江片区、中央商务区以北片区、河杨公路热电联产健康医药产业基地等“两轴”可发展的建设用地控规编制工作。其中,已与云城组团北片区控规中标单位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技术咨询合同;云浮市健康医药产业园发展规划与详细设计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新城中央商务区以北片区控规、文化艺术中心片区控规划正修改完善。
(2)统筹“三圈”相关规划。一是组织编制中心城区重要法定规划。目前根据行政区划的调整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对西江新城总体规划、六都组团分区规划及六都组团启动区控规进行梳理、调整,把云安区的商贸金融、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住、行政服务等功能向西江新城集中,强化西江新城的公共服务功能,增强服务环境吸引力。南园启动区总体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批前公示及专家评审会等系列工作,正在修改完善。南园西片区控规近日再次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二是跟进云浮新区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批、报备工作。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已印发实施,并于6月12日与新区低碳生态发展规划、水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上报省发改委备案。三是强化专项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充分发挥“三规合一”优势,加快新城公共设施、道路竖向、市政管线综合等专项规划编制。其中,新城市政综合管网专项规划已于5月18日上报市政府审批,待按市府办意见补充批前公示环节后再报;已完成新城公共配套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正修改完善;新城电网专项规划已于3月1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现正修改完善。
2、强化规划引控,推动现代生态城市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云浮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构建科学合理、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生态安全格局。已完成生态控制线调研工作,《云浮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印发,6月30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云浮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二是统筹规划西江岸线资源,形成了《西江云浮段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研究报告》(包括现状图、规划布局图、管理办法),现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同时配合西江码头整治工作。三是加强新
城北湖启动区项目规划对接,严格对北湖景观设计、标高进行把关。目前正在细化完善景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四是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标准划定新城东山森林公园范围,推进公园规划设计,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工程。目前已划定东山森林公园控制范围,并提交市林业局作参考。五是统筹编制相关规划。修编中心城区云城组团“三旧”改造规划,灵活用好棚户区改造和空间管理政策,推进旧城成片连片改造,现正对规划修编成果进行公示。六是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在全市域内谋划好资源配置、城市等级、产业布局等功能,构建产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三者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统一的规划体系。目前已落实规划经费。3、健全规划制度,规范城区建设管理。
一是强化依法规划建设。组织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原钢铁厂“三旧”改造项目相关调整事项等6个议题。二是制定切合实际和适合发展的规划技术标准,结合《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通则》,修订《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已完成二次征求意见,现正修改完善。三是积极配合省派驻云浮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配合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协助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接访群众规划投诉。目前,已综合形成《云浮市历史建筑保护情况报告》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情况表》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并按省、市的要求,制定了《云浮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实施方案》,现正上报市政府审定。四是健全完善规划管理体制。针对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总结“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以来的实践经验,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已形成了调研报告初稿,现正在修改完善。五是以作为省遥感监测执法工作试点城市为契机,配合做好我市城市总体规划遥感监测图斑核查及违法图斑处理工作。
(二)配合项目建设,加强规划服务。
全力配合省、市重点工作、项目,完善市政等各项基础设施,依法、高效办理规划业务,为中心城区提质提供规划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市国土规划局来函的业务案件117宗,其中用地规划业务40宗,工程管理业务10宗,市政道路业务7宗,其他业务60宗;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30项,竣工验收测量29宗、放线测量16宗、市政管线测量4宗,完成了云谷项目2.4平方公里1:500全野外数字化地形测量。在用地选址方面,认真做好云浮新区互通立交工程、民办三立凤凰学校等选址工作,积极配合各类征地留用地和拆迁回迁地的安置及道路排水设计,对已审批的“三旧”改造项目进行规划对接核实并动态跟踪管理。在市政交通方面,配合金山路北段、乐谊路西段等道路贯通工程建设,调整完善金山北路(东方路至星岩四路段)及牧羊路、城区污水管网(恒大城至龙华路段)规划线路,核实清云高速跨沿江路规划方案、广梧高速增设云浮新区互通立交等项目规划,修改完善《云城区国道324沿线企业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及环境整治规划(广梧高速云浮东出口示范段)》,配合完成市区新建道路命名。
(三)深化“三规合一”,夯实规划基础。
着力深化“三规合一”,逐步完善地理信息空间数据收集机制。一是加强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重构委内业务系统结构,开发基于b/s模式的规划展示系统,测试完善地形图数据规整工具软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控规数据整理与数据建库系统等功能,优化“三规合一”应用系统平台,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二是夯实中心城区规划信息基础,努力争取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工程专项试点。已形成“一张蓝图”试点工程方案送审稿,并于4月底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住建厅。三是建设集现状与规划成果、规划审批数据于一体的、统一的、完整的“一张蓝图”数据库平台。收集整理更新四组团规划信息数据、规划方案,重点更新新城云谷启动区、新城快线二期和中央商务区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基本完成六都组团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规整入库,为规划编制、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了云浮市中心城区gps-d级控制网和四等水准测量项目建设;通过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整理各部门数据,形成各部门数据库结合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规划报建审批系统建设,完成相关规范及数据建库的流程梳理和标准制定,完成思劳启动区三维空间建模等工作。四是配合市直部门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新城市政管网规划已完成初步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现正修改完善;积极配合市城管局草拟我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已完成初步方案,待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住建厅;召集相关管线单位进行市政管网普查动员,5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普查工作方案。五是开发利用好城建档案。上半年共整理著录城建档案资料1100多份,装订入库220多册,整理其他资料250多份,接受办理查阅资料170多次,提供利用120多卷。
(四)加强指导协调,强化技术服务。
充分发挥全省“三规合一”试点市的先行优势,指导开展各类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冲突问题,提高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效率。一是加强与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的对接,配齐配强驻新城规划工作小组,专责协调、对接新城规划编制、实施等工作,主动提供规划咨询服务。二是积极开展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已完成郁南县“三旧”改造规划编制征求意见稿,安塘街总体规划送审稿和安塘街消防设施专项规划及镇安镇总体规划和镇安镇片区控规,天堂镇消防设施专项规划初稿;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帮扶完成我市1条生态文明村、1条贫困村的建设规划。三是配合市重点工作开展。配合开展2016年生态文明示范镇、村督查工作,配合各县(市)开展工业园区产业集聚申报工作;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调派了8名干部参与园区建设、“三旧”改造、宜居建设、市道路贯通工作。
我委下半年将强化职能,以攻坚的劲力、改革的措施、实干的作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规划编制研究。
一是根据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加快编制中心城区“十
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通过这个法定规划进一步梳理、细化各重点发展片区、项目的具体建设安排,同时也解决个别建设片区、项目突破城市总体规划的问题。二是对新城近期重点连片区域进行总体一体化的规划设计,形成“总规--控规--专项规划--项目设计”良性互动的规划体系,系统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用地布局、道路设计、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问题,强化给排水、道路竖向、管线综合等市政专项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拟于10月完成规划成果。三是完成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年底前完成生态控制线详细划定、调研、建库等工作。四是加快新城相关规划设计,尽快完成《新城快线线位规划调整及沿线土地储备规划》、《云谷深化规划及设计》、《云谷功能延伸区城市设计》、《“一带两区”景观环境提升(含道路市政)》、《水景中轴的建设策划》等。五是围绕全市2016年重点工作,抓紧完成西江新城总体规划、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总体规划和六都组团分区规划以及一批已经启动了的控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六是启动云浮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招标采购。七是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编制部门“十三五”规划。(二)加强规划技术支撑。
一是做好省、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及规划建设工作。二是配合市国土规划局办理各项业务案件。三是积极配合市国土规划局、云城区政府做好各类征地留用地和拆迁回迁地的安置及道路排水设计等工作。四是继续配合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局等做好管线普查、市城区市政道路贯通、各高速公路与市政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工作。五是积极配合、协调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参加各项村镇学习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对各县(市、区)村庄整治进行技术帮扶等。六是加强与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的对接,为园区招商、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七是筹备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计划在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框架下成立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历史建筑咨询、审议和评定等相关工作,完善历史建筑认定审批程序。
(三)深入推进规划信息化。
一是规整地形图数据。继续开展四组团原有地形图整理入库,推进新城快线周边用地和“两轴”片区地形图测绘及入库工作,计划年底完成中心城区约300平方公里的基础底图,为规划编制、管理及基础设施规划提供依据。二是完善地理信息标准建设。在使用中完善全市大比例尺地形图采集及入库标准和更新制度,完善规划编制数据入库标准。争取年底前申报相关标准并争取获得奖项。三是落实三维建模工作。计划开展“云谷”片区三维建模工作,逐步推进西江新城三维模型建设,并计划年底前完成。四是推进市区管线普查工作。配合市牵头部门,计划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五是统一规划信息化管理模式。计划引进佛山市的先进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和经验,并向四个组团规划管理部门推广,利用规划“一书三证”管理信息系统和规划项目总平面及建筑单体审核入库系统,将规划审批管理信息及时收集并入库,实现统一的规划管理信息化模式及信息收集系统,解决规划管理信息不畅、资料分散和混乱等问题,同时整体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关键词:广告色彩;色彩规划
一、研究背景
(一)国外城市户外广告色彩研究的现状
国外户外广告色彩的研究建设的相对要早,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际学术界对“城市环境色彩”的关注日益增多,在“保护环境发展人类社会”的主题下,设计者和管理者,对城市建筑景观色彩、城市户外的广告色彩、城市色彩和地区文化间的联系等问题开始重视,并形成了相关理论成果。国外城市法律规定中对于户外广告牌的位置、尺寸、色彩以及数量时间等都有非常明确而严格的相关规定,并在设立后还要经常定期检查。一些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例如纽约是世界商业发达的城市,然而其广告的摆放却极为严格,除商业中心外,其他地区是较少出现广告的;巴黎香榭丽舍大街尽管是举世闻名的商业中心,但户外广告的数量、位置、面积等却是极为节制有序;美国法律规定,凡住宅区内都一律禁止设置各类广告。而这些成功的经验和例子,首先是在进行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最后一个环节由从事专业的色彩配色人员参与城市环境色彩的专项规划以及户外广告的主体外观色彩的配色。如果没有此环节,那么规划设计将不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二)国内城市户外广告色彩的现状
目前我国城市户外广告色彩的现状是,与国外相比严重滞后,管理无序,很多城市的户外广告严重损害了建筑外观形象和街道大面积的景观主色,使原本有序的城市环境变得混乱无章。现将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第一、户外广告牌子的布局数量过多,从色彩角度看杂乱无章,这就与城市的功能分区互相排斥。第二、户外广告布置的位置不当,喧宾夺主,反而破坏环境。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户外广告随意设置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在文化广场、文教中心这样的一些公共活动场所,甚至一些学校的门口、主题公园的绿地也布满了各种各样的户外广告,这样不仅破坏了城市街景,更遮挡损害建筑整体形象,喧宾夺主。第三、户外广告设计的形态与尺度随意性太强,种类繁多,巨幅广告招商牌、电子显示屏、霓虹灯广告、大型灯箱、商店标牌、彩旗等,形态繁多,规格不一,质量参差不齐。没有完全有效地与城市环境有机结合,给人的感觉是视觉污染。广告设计通常会以低价的投入进而影响设计的质量,具体表现在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材料和样式设计上的不尽人意,甚至很多年前使用过的木架铁皮的临时广告牌,至今仍随处可见。由于受广告主对费用和时间的要求,广告画面的设计质量低俗和呆板也相当普遍。
二、街区现状调查
城市户外广告与城市建筑问题:大多数街面建筑,被广告画面所吞噬以致建筑物的采光、通风功能形同虚设,更谈不到形式美,建筑设计受到严重损毁,建筑物进而成为户外广告的附庸品。高层建筑屋顶广告,布局混乱,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更存在年久失修的安全隐患。城市户外广告色彩与城市色彩问题:城市色彩是集中完整的色彩环境系统,包括城市色彩的构筑和城市色彩的象征环境。城市户外广告既关乎城市的总体色彩(主要由建筑构成),又是城市硬质景观色彩的构成元素。城市户外广告由于长期的缺乏系统理论指导,没有统一的色彩规划,导致户外广告色彩存在单一、杂乱、品质低、毫无艺术性的问题。
三、解决途径以及未来发展的可能
(一)通过对户外广告色彩的现状调研、明确户外广告色彩与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加强分区的特色塑造,打破原有规划中色彩“赋色模式”应该更多地考虑“色彩弹性规划”,确定主色调、辅色调、点缀色等方面进行规划,并进行设计方面的色彩引导。(二)城市户外广告导则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力求以城市整体色彩规划相协调,从城市整体环境色彩出发,使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与城市整体环境色彩相统一,最重要的是要以不损害城市整体形象的统一性为原则。那就要将户外广告作为城市点缀,与城市建筑、道路和设施一起组合成一整体景观,切忌喧宾夺主。此外,某些地段,例如街区的各类广告内容和形式虽然不同,但其设置的位置大小尽量统一规划。(三)城市户外广告色彩导则设置:对城市环境色彩设计区域中色彩特征最具典型意义的对象,收集色彩信息,通过色样形式表达出来,提出户外广告色彩规划导则,建立广告色彩配谱。(四)城市户外广告色彩总体分区导则设置:城镇户外广告总体规划的目的在于解决城市户外广告点的分布、广告点之间的联系、主次的确立。户外广告色彩分区结合城镇不同的功能区特点,对城镇户外广告色彩进行规划。对于不同区域室外广告的位置、内容、尺度、形式要提出不同的审定、检查与管理方法。城市户外广告色彩规划实施与管理导则设置:对于不同区域户外广告的位置、内容、尺度、形式要提出不同的审定、检查与管理方法。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城市建设中户外广告色彩乱象的分析及规划整治得以实践的关键在于与同城市功能分区相结合,采用分区设计的方法,构建以“特色塑造”为主的发射性色彩设计规划模式。初步提出了打破城市色彩规划的“赋色模式”应该更多地考虑“色彩弹性规划”的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城市建设中户外广告色彩规划的实际,控制和引导城市户外广告色彩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崔唯著.《城市环境色彩规划与设计》[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11.
[2](美)斯文诺芙著,屠苏南,黄勇忠译.《城市色彩———一个国际化视角》[J].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12.
[3]郭红雨,蔡云楠著.《城市色彩的规划策略与途径》[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09.
[4]松涛等编著.《城市色彩规划原理》[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05.
20*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不断致力提高公众规划意识,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以统筹城乡规划为导向,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推进
1、开展各类规划编制。为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上半年以来,县域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继续推进,完成*两岸整治专项规划的初审工作,完成县城绿地、交通设施专项规划的评审工作,完成北入城口—城南隧道景观改造、盘龙市民休闲广场专项规划方案。坑口、云山片区中心区块修建详细规划有了新进展,石坑里、桃花坞、新兴街等区块详细规划正在编制之中。
2、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全面铺开。根据我县新农村建设计划,开展仁川镇整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柳岸、方山等6个村已进行规划草案公告,岭下、平象、姜华坑等村规划初稿已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其他村正在编制之中,这些规划将较好地促进各村经济生活的统筹发展。
3、磐安工业园区、新城区规划逐步完善。转变观念,强化服务,认真指导磐安工业园区搞好4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各工业功能区以及新城区的有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以完善规划管理体制为契机,城乡规划管理取得新突破
1、村镇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结合《城乡规划法》,我局通过认真调研,明确乡村庄规划管理主体,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管理体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
2、严把“一书三证”发放工作。“一书三证”发放是规划管理的核心工作。我局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注重现场踏勘,兼顾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发放工作。半年来,核发云山水厂、广播电视发射台、尖山镇火炉岭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新城区翠溪防洪堤一期工程等市政、公建项目等选址意见书40件;核发磐安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4件,共计用地面积21.4万平方米。核发磐安县陈亮农副产品保鲜厂、浙江和和箱包有限公司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8本,共计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全县农(居)民建房共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许可证》22本,共计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
3、深化“阳光规划”。严格实施《磐安县县城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和“阳光规划”制度,4月份,冷水镇政府要求修改总体规划,我局及时会同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论证。有效地减少了规划修改的随意性。每个建设项目都实行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公布地点为政府公示栏和建设项目现场,并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开展建设项目走访活动,对批后在建重点工程进行了走访,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动态。
(三)以提高公众规划意识为目标,规划监察力度不断加大
1、预防和查处违章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把违法建设遏止在萌芽状态,划分了规划监察责任区域,加强日夜巡逻,确保及时查处全县范围内重大违法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巡查责任包干制,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建设情况全面实施监察,并做好巡查记录。半年来,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84件,配合综合验收66起。其中,自行拆除违法建设1起,罚款处理的20起,停工、整改的29起,正在查处的34起。有效遏止了违法建设的发生,教育了违法者和广大群众,维护了《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
2、社会各界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积极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充分利用《今日磐安》、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广告牌等进行大力宣传,并向公众发放《城乡规划法》读本200余册。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以做好基础测绘工作为抓手,测绘管理再迈新台阶
1、基础测绘工作深入推进。完成城区数字化地形图修测1平方公里,完成西山林场1:500数字化地形图1平方公里和圆塘林场1:500数字化地形图2.5平方公里,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测绘工作的发展。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测绘工作,共计完成新渥、仁川等11个乡镇25个村1:500数字化地形图3.5平方公里,确保了城乡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现时性,能更好结合实际地形地貌,编制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规划。
2、测绘服务全面开展。及时为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提供测绘服务,共计完成放样50多件,土石方计算20多万方。免费为方前下山移民小区测绘地形区2幅,放样10件,土石方计算2万方,共计减免费用5万元。较好地提升了规划部门在广大群众心目中为民服务的形象。
(五)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1、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活动。为进一步了解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月份,局班子成员带队分5次走访了2个联系村、3个联系企业,向有关企业、村干部、群众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分别参加了深泽乡马祥村和仁川镇流岸村组织的规划问题座谈会,专门就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开展及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了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2、积极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绿色通道”规划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明确了服务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大。办事方式全面优化,设立了行政许可科和村镇规划管理站,承担全部行政审批职能,真正实现了“一窗式服务”和“一站式办公”。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叫随到,随到随办,努力改善审批服务。
3、依法办理、法制和建议、提案工作。承办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共17件,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答复。已解决落实的为13件,正在解决的为4件。工业难题交办9件,已全部与交办单位企业取得联系和沟通。依法受理各级各类16件,其中县长信箱8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以往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重视,尽量加以解决:
一是部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着主体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经费不到位,进度还不够快等问题。
二是部分乡镇对违反《城乡规划法》案件处理职责不清、查处不力。
三是规划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难以适应当前繁重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任务。
四是部分群众规划法律意识淡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1、加快完成县城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县域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北入城口—城南隧道景观改造、盘龙市民休闲广场、*两岸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继续开展石坑里、桃花坞、新兴街等区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坑口、云山片区中心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完成云山片区给排水专项规划施工图设计。
2、继续开展仁川镇整镇村庄规划编制,加强村镇规划服务工作。完成仁川镇月岭、洋坑等村庄规划编制并通过论证,完成全县示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做好其他乡镇规划编制指导工作,加快推进水、电、道路、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生产。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全县规划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规划业务水平,加强全县规划管理工作。
3、继续指导工业园区、新城区规划编制。继续指导磐安工业园区搞好4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各工业功能区以及新城区的有关规划编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乡镇工业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全方位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努力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1、深化“阳光规划”。完善批前、批中、批后项目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网上公示办法,尝试实行重大规划方案审批公众听证制度,努力提高规划透明度,确保规划的公平与公正。
2、优化规划管理方式。落实责任到职能科室,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模式研究,优化城乡管理网络和方式,确保真正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3、强化服务制度。积极开展对县优势企业、县重点工程及民生关注的项目“绿色通道”规划服务。兼顾效率和公平,积极探索行政许可职能内部运作方案。
(三)继续加大规划监察力度,确保规划严肃性
1、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一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项目。同时,立足预防,进一步加强批后跟踪管理和日常巡查,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2、进一步加强规划宣传工作。结合磐安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报纸《今日磐安》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增强规划震慑作用,促进规划法制意识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搞好基础测绘工作,全面加强测绘管理工作
1、加强基础测绘保障工作。认真服务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抓好测绘技术指导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工作机制,推动“数字磐安”建设。
2、开展应用“新农村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运行维护系统方案,挑选3-5个重点部门作为试点单,对“服务平台”进行掌握应用,然后提出建议和意见,再由省测绘局和第一测绘院修改完善。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1、继续抓好学习教育,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局系统年度学习计划,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法》及新农村建设等有关内容学习,有计划地实施“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队伍廉洁从政意识。
2、继续抓好维稳工作,超前化解矛盾纠纷。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深入实地,直面群众,做好政策法规的引导解释宣传工作;遇到问题“不推、不拖、不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超前做好矛盾的疏导化解,因势引导和消除的发生,把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打造精品”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为重点,营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区品位、彰显地域特色,以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绿化
增加绿化面积。以公园、游园、广场建设为板块,1.以多种树、种大苗为重点。营造城市精品绿地。以街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为骨架,建设绿色生态长廊。以居民区和单位庭院等附属绿地为载体,构建宜居环境。以立体、屋顶绿化为辅助,构建城市绿色空间。
打造具有特色的精品工程。按照1000米绿地服务半径,2.大幅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规划建设单位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城市新区新建1处5万平方米以上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公园。新建1条主干路两侧留10米以上生态绿色廊道,形成园林化景观大道。
建设绿色景观风光带,3.以城市河道、人工湖等为体系。营造优美的水系环境,给市民提供足够戏水、亲水场所,使城市环境和观水、戏水相得益彰。
二美化
整治主干路临街建筑立面。编制城市色彩专项规划,1.规范城市建筑色调。营造和谐城市色彩环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和构筑物保持整洁,对脏损或陈旧立面进行清洗、粉饰或添平,拆除违规、破旧、废弃建筑。保留建筑根据建筑风格和特点进行粉饰;具有历史价值建筑按照原有风貌进行粉饰;破损、脏污建筑进行修缮。保持主要街路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完好,鼓励楼顶“平改坡”营造良好的视觉环境。
建设一批设置艺术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的广告牌匾。清理规范交通标识路牌,2.规划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识。拆除城区及铁路、公路沿线陈旧破损、影响观瞻及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设施。规范车站、宾馆、饭店等部位导向标识和内容。
规范户外广告及围挡设置,3.加大整治广告牌匾力度。对画面污损字体和夜景照明设施残缺的商业门面、牌匾进行清洁和修理。取缔城区主次干道、街巷路两侧违规设置的招牌、灯箱。
对第十二届全运会筹备和比赛实况进行宣传和转播,4.完善户外宣传设施。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和重点部位完善、新建一批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营造文化氛围。
营造内涵丰富、景物宜人的艺术氛围。5.设置公共艺术小品。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广场、公园等场所建设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雕塑和植物花卉景观。
三净化
消灭城区管理死角。具备早扫条件的城区主次干道执行早扫,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99%以上。城区各出口路面及时清扫或保洁,道路两侧无存积垃圾、残土,堵塞的沟渠、涵洞要疏通,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不留死角。垃圾日产日清,2.街巷路和居民小区内卫生做到日扫。清运率达100%垃圾容器外观洁净、无破损;垃圾箱、垃圾点周围整洁;街巷路面干净,下水通畅;居民区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污水、粪便无外溢。
杜绝乱排乱倒现象。确保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整洁美观,3.清除铁路和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市场与居民区结合部残土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无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无河塘漂浮物。
火车站和汽车站,4.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庭院内外。公园和风景区、宾馆、歌舞厅、运动场馆等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倒垃圾、乱扔污物和随地吐痰现象;卫生设施齐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经营单位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公共娱乐场所设置禁烟标志;越冬垃圾、残土和残冰积雪清除彻底。
做到环境整洁,5.集贸市场(摊区设置卫生设施。无乱摆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
推进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6.取缔违规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加工厂、摊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露天烧烤。对暂时无法实现退路进厅的占道市场加强管理。全面规范市场秩序,做到市场设置规范、不影响交通、不堵塞公交线路。学校周边300米范围内无占道市场和摊群,严格遵守经营时间,不超时超界经营,市场内不搭建棚厦。
实行封闭施工。场地整洁,7.建筑施工现场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物料堆放整齐,运输车辆无遗洒、滴漏;用地不超占,马路作业有措施、基建残土无积存;各类待开工的施工现场及时拆除施工暂设、清运积存建筑物料,恢复道路原状,确保路面完好无损。实行文明施工,严禁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严格道路挖掘管理,8.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和安全排查工作。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确保城区主次干路、路面平整无坑包、边石顺直无破损、步道美观无缺失、井盖平稳无松动。提高排水能力,确保城市主干路、出口路及车站等重点部位遭遇暴雨时,路面不积水。
四亮化
合理设置景观照明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1.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逐步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实现城市街巷路、小区、单位和居民楼道亮化,消灭城区摸黑路。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及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结构合理、节能环保的景观照明体系,2.编制和完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城市主干路两侧楼宇、标志性建筑、广场、公园、城市出入口、车站等场所。形成简洁大气、点线面结合、动静适宜的城市整体亮化夜景。
建立健全城市照明巡视、维护管理责任体系。加强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3.认真落实《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有关节能规定。杜绝照明灯饰设施不亮、缺失、损坏、断条现象,保障亮化效果。
三、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一加强领导。
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组织和领导。加强监督考核和“民心网”民意测评工作,1.为加强对“四化”竞赛活动的领导。及时通报情况,搞好督办落实,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2.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城市“四化”竞赛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突出重点,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将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内容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3.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城市“四化”竞赛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较好效果。
落实责任二明确任务。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把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各项任务和本行业、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工作职能相结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分工如下:
1.县委宣传部:负责“四化”竞赛活动宣传工作。
2.县政府纠风办:负责“四化”竞赛活动“民心网”测评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四化”竞赛活动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导向标识整治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四化”竞赛活动资金保证。
重点抓好电子广告屏、公益广告牌、公共艺术小品设置、楼顶“平改坡”工程、城市建筑立面粉饰、施工现场整治,5.县城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四化”竞赛活动工作。城市绿化、亮化、环卫、市政设施、水系建设整治,未验收进户小区的环境整治,四化”活动中涉及的各项专项规划工作。
取缔违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拆除违规建筑、废旧建筑、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等工作。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四化”竞赛活动整治占道市场。
负责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红线内环境整治工作。7.县交通局:负责“四化”竞赛活动公路路域环境及汽车站、火车站等部位整治工作。
8.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负责“四化”竞赛活动体育、文化娱乐场所环境整治及历史建筑、文化古迹修缮、粉饰及景区导向标识整治工作。
9.县卫生局:负责“四化”竞赛活动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
10.县工商局:负责“四化”竞赛活动工商个体有序经营及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1.台东区、台南区、台西区、台北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四化”竞赛活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