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专项规划的作用

专项规划的作用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专项规划的作用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专项规划的作用

专项规划的作用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 规划编制 问题 对策

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规划、给排水工程规划、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燃气供热工程规划等。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是城市合理发展的前提,因此要针对当前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提高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1、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城市的发展规模与发展水平。合理的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却暴露出种种问题,导致工程建设与城市化进程不能协调发展。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规范性不强。由于缺乏统一的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办法,导致规划编审程序和编制技术的规范性不强。目前,关于市政工程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相对较少,没有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编制办法,这是造成规划编制规范性不强的主要原因。

第二,缺乏宏观指导。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基本上停留在微观层面,对于城市的总体布局缺乏宏观指导,造成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没有科学合理的宏观指导,城市与工程规划之间会产生矛盾,不能协调发展。

第三,缺少理论研究。关于市政工程规划的理论研究工作非常少,没有建立起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系统理论科学。很多市政工程并没有从科学合理的角度进行规划编制,不经具体分析和研究便随意制定工程方案,使规划编制演变成花样文章,无法发挥指导工程建设的作用

第四,缺少技术优势。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含量不高,编制人员只是做一些表面文章,无法从实质上提高编制的质量。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低水平编制技术,使规划编制陷入技术倒退的困境。这种缺少技术优势的现状,导致无法实现规划编制的综合协调功能,抑制了城市的规划与发展。

第五,重视程度不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的工程规划应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需求,而政府的行政干预则是保证工程规划编制质量的重要前提。但是,受到政策不健全、政府分管不明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工程规划编制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规划编制无法实现应有的作用。

第六,编制与管理工作脱节。在规划编制中,规划管理手段和管理目标不明确。规划管理中涉及到的控制要素、工程建设时序等问题,规划编制中都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这些问题通常都交给工程运营商自行解决,导致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脱节,规划编制成为形同虚设的环节。

2、加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对策

针对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相关工作经验,提出一些改进规划编制的相应对策,希望能够对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所增益。

第一,重视工程现状的现场勘查工作。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之前,要详细了解工程的现状。重视现场勘查工作,并及时搜集工程资料,绘制工程现状图,认真分析工程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合理的管线分布方案。重视工程现状的勘查工作,能够确保现状与规划之间有效融合,提高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

第二,加强市政工程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国家应完善相关立法,制定统一的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办法,建立健全市政工程总体规划体系,制定统一的编制技术标准,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进而增强规划的法定性。

第三,协调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使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发展。专项规划要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在规划编制中要充分体现城市整体规划的发展策略,紧密联系实际完成专项规划工作。

第四,从实际出发,合理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如果市政工程综合规划的条件不足,可考虑先编制亟待解决的工程规划。例如,独立编制城市给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通常情况下,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应该优先编制。由于排水管线占地空间较多,位于其他管线的下方,直接影响其他管线的布置,所以要优先编制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部分城市由于排水系统不完善,导致下水道中的污水经常溢出,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第五,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往往需要很多行业和部门的参与,所以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规划部门、政府部门、行业部门等的合作机制。通过加强沟通,达成规划要求的一致性,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第六,做好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道路工程规划是工程总体规划的基础,道路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将决定工程总体规划的合理性。城市道路的合理布局是准确布置各种工程管线的前提,只有做好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这个基础工作,才能确保其他各项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合理完成。

第七,实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市政工程将不断更新,市政工程规划也会随着向前发展。因此,规划编制工作不能驻足不前,而是要形成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编制技术,实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结语

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是为了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与城市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解决工程建设随意和不合理的现象。因此,要重视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针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更新更好的解决办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参考文献

[1] 郝天文.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几点问题的探讨[J].城市规划,2008(09).

[2] 刘光治,葛幼松,周彧.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探讨[J].江苏城市规划,2008(08).

[3] 刘亚丽,彭瑶玲,孟庆,丁湘城.国内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经验借鉴和启示[J].规划师,2010(02).

专项规划的作用范文第2篇

关键词:市政专项规划;整体性上市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Zibo city planning new difficult problems in municipal area, and solutions are put forward in this paper, and planning a certain reference on the regional municipal.

Key words: special planning municipal holistic listing;

中图分类号:TU984

引言

市政专项规划是在城市规划不同层次阶段中的市政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将达到系统性、统筹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完美统一的目标。然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历史遗留的问题,成为新时期市政专项规划的难点。以淄博市高新区市政专项规划为例进行分析。

1新型市政专项规划的难点分析

1.1现状基础资料缺乏准确性和完整性

淄博高新区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北部,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53家国家级高新区之一,辖区面积121.13平方公里。建区20年以来,地下管线错综复杂,而现状管线资料一般是由市政专业部门提供一些电子资料或是竣工图,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的管线时间久远,资料图纸已无从查考,有的管线虽然存在,已经不再运行使用,而正在使用的管线,有的部分已经老化,因此现状管线的准确度和完整度都很难得到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市政管线规划的可操作性。

1.2规划负荷的依据不足

1.2.1规范标准相对滞后

现行市政规划专业的规范只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B50282-9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缺乏《城市燃气工程规划规范》、《城市供热工程规划规范》以及《城市弱电工程规划规范》等尚未出台,而现行的给水、排水、电力规划规范中关于负荷的预测均以城市人口及城市建设用地为计算基础所形成的指标为计算单位进行预测,如此一种预测方法在当时经济发展时期是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在新型城镇化时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旧的负荷指标中部分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符合节约资源生态节能的主旨要求,迫切需要进行修编,以更加科学地指导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

1.2.2所依据的规划条件受到限制

市政专项规划的平台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平台上进行的,不具备详尽具体的规划用地条件,尤其工业用地性质笼统,企业生产类型不确定,不具备准确预测负荷的条件,因此而规划的市政站点位置、规模、占地不够准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1.3规划站点难落实

由于规划负荷的依据不足直接影响着规划站点的规模、占地。使用上述旧指标所预测出的负荷往往偏差较大,实施后容易与现实需求不符或造成浪费。再者规划站点用地需要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性质,而城市总体规划中市政站点的设置相对宏观,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阶段时发现原来总规中的站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很多时候出现不符,而专项规划阶段需要新增加的站点却会因总规中没有市政站点用地而难以落实。第三,新站点的规划还应紧密结合周边区域同类规划中站点的服务范围,从区域性范围、集约高效建设理念出发进行规划,而现实条件下,专项规划的范围限制了与周边紧密联系的可操作性,致使本范围内的规划站点无法服务于周边环境而相对浪费了资源。

1.4规划管线难定位

市政专项规划中所规划的各类市政管线的管径是由管线负荷所决定的,而管线负荷的计算依据往往不足,致使所规划的管线管径实施后与现状需求产生差距。再者市政管线种类繁多,管线的排列定位依据不够明确。目前仅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中有此类内容的原则性的叙述而未作明确规定,这就在规划中难以定位各类市政管线的确定位置。全国南北方的管线综合设计也不能统一标准,因此还需要更为详细、科学、合理的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的出台,以指导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第三,市政管线的规划落地一般与道路断面关系密切,道路断面规划时是否预留了充分的管线用地,在规划阶段还未出台相关规范。只是在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中规定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且规定了管线工程设计应遵循的原则,这一原则与《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中的相关内容相一致,但同样存在管线定位不明确的问题。第四,市政专项规划中的综合管线规划还需要在现状管线的基础上进行,而现状管线的基础资料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得新的管线综合规划难以进行。

1.5某些单项市政规划中的系统方案难确定

例如淄博市高新区燃气专项规划中输配系统方案的选择,是只考虑高新区范围还是统筹考虑淄博市燃气输配系统,这在规划中成为一个讨论的难点。又如淄博市高新区电力规划中系统的方案也同样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只在规划范围内布局,和着眼于更大范围的系统布局,方案将会差别很大,站点选址、规模、服务区域都会因规划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1.6市政专项规划的实施受到限制

淄博市高新区各单项市政规划完成后却难以实施,这是什么原因呢?各单项规划虽然完成了,但还缺最后一个市政综合规划没有完成,各单项规划中的市政站点及市政管线无法定位,因此不能实施。

2市政专项规划问题的解决途径

2.1尽快建立地下管线规划信息平台,解决现状管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问题。

淄博高新区进行了现状地下管线普查,形成了详细的地下管线电子信息系统,结合各专业部门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核查校对,对准确的资料予以保留,对不准确的部分和缺失的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准确且完整的电子版最新地下管线资料,最终形成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以共享,为下一步市政管线规划打下了坚实可靠的基础。

2.2尽快完善各类市政规划规范,结合现实数据进行负荷预测。

尽快完善各类市政规划规范,可把总体(分区)规划中的规划指标具体化,甚至定量化,为下一步市政专项规划设计及建设管理提供系统,全面的定量依据。

在无规范可依据的现实情况下,需要全面收集现状运行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分析,以建立具有代表性的切合实际的科学合理的指标,作为规划负荷预测的依据。

深化规划条件,紧密结合产业规划,细化工业用地类别、规模,结合现有企业负荷数据,进行同类工业负荷预测,以强化预测负荷的准确性。

2.3从现状市政站点出发,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市政设施。

规划市政站点首先从现状已有站点分析开始,现有的容量规模占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是否需要保留,是否需要扩容。根据市政规划要求,增设新的站点需结合规划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市政设施,从集约化、生态化、智能化、景观化原则出发,科学配置市政设施整合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市政基础设施的效力,形成统一的整体性的市政基础设施资源平台,为下一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打好基础。

2.4合理确定管线管径,深化道路规划断面,统筹安排管线布局,合理定位。

建议完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出台《城市道路规划规范》,详细规定市政管线与城市道路的位置关系,为市政管线定位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依据。

一般规划市政管线首先从各单项市政规划的地块负荷入手,进行负荷预测,结合管线系统确定管线管径。其次需结合道路规划断面,依据相关规范统筹管线综合布局,将各类管线进行水平和竖向上的定位,并预留必要的发展空间。

2.5放眼区域范围,先做大系统后做小系统,规划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市政系统方案。

例如淄博市高新区燃气专项规划中输配系统方案的选择,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淄博市燃气输配系统,本着安全第一原则,兼顾经济效益,科学合理布局输配系统,最终实现在大系统基础上规划小系统,使整个输配系统的运行安全高效。又如淄博市高新区电力规划中系统的选择,经过多次论证后最终选择从大处着眼,抛开人为界限,依据电力系统规范原理,充分结合实际运行,统筹考虑大区域系统进行本次高新区电力规划系统选择并最终确定。由此看出市政工程规划系统性很强,这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因此建议市政专项规划应从区域大范围规划开始,逐步进行小范围的规划,不可倒置。

2.6市政专项规划的实施需要整体性上市。

单独完成一单项市政规划将难以实施,这是由市政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市政工程单项自成系统,而实施时必须在各专业统一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市政综合规划进行落实,因此说新型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具有专业性、系统性、综合性、整体性的特点。一个新的城镇规划,需同步进行各项市政专项规划,在紧密结合城市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各种市政设施,市政管线,最终体现在市政综合规划上,完成市政专项规划的整体上市方可得以实施。

3结语

市政专项规划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工程规划,其内容可扩展到城市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城市防洪、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燃气、热力、环卫、公交以及竖向规划也应一并纳入市政专项规划的范畴,它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国家规划规范,在详实的现状资料基础之上,从区域大范围市政专项规划开始,逐步进行小范围市政专项规划。从各单项市政规划开始,以市政综合规划结束,形成完整的市政工程规划体系,并同时建立统一的整体性的市政规划信息平台,为下一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邓竞成,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办法的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2]刘光治,葛劲松,周彧,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探讨[J].江苏城市规划,2008年第8期

专项规划的作用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道路工程;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互动关系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land price is rising, the land use of the growing tension, urban roads and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of land use of the more complex. Previous city road engineering special planning and the urban master planning of land use planning disconnected from the long-term, cause of negative consequences gradually emerges. This paper use urban road engineering special planning framework of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to both of them for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Key words: the city road engineering; Overall planning; Land us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U412.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互动关系分析

城市总体规划从多层次多方面对城市的发展进行预判和研究,在空间上主要落实在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因此对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研究实质上是对城市道路与土地利用的研究。

1.1 城市道路和土地利用二者概念的关系探讨

城市道路和土地利用两者之间的基本关系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循环作用与相互反馈关系。首先,城市道路系统的实际运行水平会对城市空间结构及城市的规模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城市土地利用状况,特别是城市交通可达性对城市商业、文化、教育等公共设施的空间分布具有决定作用。其次,城市土地利用是城市交通需求的根源,决定了城市交通源、交通量及交通方式,从宏观上规定了城市道路系统的结构与基础,不同的城市的空间格局及土地利用状况要求有不同的城市交通模式、道路格局与之相适应。

同时,城市居民出行与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关系,居民出行的空间分布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功能分区、土地利用格局的特征,因此,在规划设计中应该从居民出行的角度对城市道路发展、土地利用布局提出了建议。

1.2城市道路和土地利用二者空间布局的关系探讨

城市道路和土地利用在空间上是相辅相成、互为基础的。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是道路系统布局的前提,同时城市道路系统布局引导城市土地利用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影响到土地利用空间结构的变化及城市远期发展方向。自19世纪以来,交通工具及交通技术的多次创新带来相应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形态的演变,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1.3城市道路和土地利用二者规划关系的探讨

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都对指导城市未来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道路工程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很大的共生性,两者必须紧密结合、相互协调,应在不同层次上取得密切配合与协调,促进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一体化。

2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目的和原则

2.1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

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应通过现状调查、数据资料收集等对现状道路网结构进行分析,并对路网密度、路网级配、道路断面形式、交通设施等进行研究,再对城市的道路工程进行系统规划,从而保障规划方案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2.2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目的

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及年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其编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四点:

(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确保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使城市道路建设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

(2)配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道路的预留用地;

(3)协调好道路用地和城市其他用地之间的关系,为城市道路的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4)为市政管线专项规划提供基础支撑。

2.3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原则

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等技术标准;并可持续性原则,即与现状道路、在建道路合理衔接;整体性原则,即兼顾线路的整体性及局部路段的特殊性;实用性原则,即满通、工程管线的要求;可行性原则,即规划成果在经济、技术上要合理,可操作性强;美观性原则,即注意道路的功能定位及周边环境,尽量达到功能与景观相协调。

3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内容

3.1路网结构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各级公路的走向及与城市内部道路的衔接,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等的对外交通设施的布点。

(2)城市道路等级:确定城市道路网的形式与结构、道路级别构成与各级道路布局,一般城市道路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3.2道路平面规划

(1)道路红线宽度设计:对城市各条道路的红线宽度、机动车道条数提出了控制要求。考虑到目前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红线宽度的设计可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上适当进一步提高标准。

(2)设计行车速度:对城市各条道路的机动车行驶速度提出控制要求,通过控制速度既能保持城市道路好的交通秩序,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又可作为指导道路设计与交通各项管控的依据。

(3)道路定位:确定道路交叉口坐标、圆曲线坐标、半径等,对道路进行定点定位。

3.3道路竖向规划

落实新建道路、拟建道路的竖向标高,依据现有地面高程确定道路设计高程,并确定每条道路的坡度和坡向。

3.4道路功能规划

依据已确定的城市道路等级,对各等级道路的功能进行确定,以便于根据其承担的功能确定合理的断面形式。城市道路按功能分类主要有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生活性主干道、综合性主干道、交通性次干道,生活性次干道、综合性次干道、支路等。道路的功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最为紧密,临道路的土地利用性质直接决定了道路的功能,道路性质一旦确定,也必然对两侧地块临街建设提出控制要求。例如,交通性主干道以城市各组团的快速对外疏散为主要功能,一旦确定交通性主干道的道路功能,就必然对两侧地块提出控制:不宜作为地块主要出入方向,禁止路内停车。

3.5道路横断面规划

根据道路等级、道路功能确定各条道路横断面的形式。道路横断面的布局为合理组织行人交通、非机动车交通等创造条件;规划尽量保留道路中间及两侧树木绿化,改善人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环境。

3.6交叉口规划

明确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形式,并对异形路口、与铁路交叉路口等提出控制要求,特别路口可做方案设计;对主要平面交叉口提出渠化设计要求,包含交叉口进口道宽度、进口道展宽段、转弯半径、拓宽车道等要素控制。交叉口规划可以通过图示对主干与主干、次干与次干、主干与支路交叉口等典型路口进行渠化设计示意。交叉口渠化后的道路控制红线,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3.7停车设施规划

停车设施规划是道路设施规划的最重要内容。停车设施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结构、土地利用规划、交通需求预测及城市停车特征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停车配建分区,并针对不同分区制定差异化的停车发展政策和目标。

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应合理确定社会停车场的布点及规模。为增加停车场控制的灵活性,可采用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动车停车场进行控制,刚性布局即规划严格确定停车设施的位置、规模、形式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半刚性布局即确定地块内总的泊位供应量,但停车设施的具置、形式尚未确切落实,可根据地块的开发性质进行设计,但必须保证社会停车位的供应量。此外,还应考虑划定路内停车的道路路段,提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指标。

3.8道路设施规划

对公共交通停靠站、慢行交通设施的形式及设计要点提出控制要求。

4结束语

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在道路工程的深化设计及实施的过程中,总是会面临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问题。笔者建议将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期进行,以便于更好的指导下层次的规划编制,例如道路施工图、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也有利于规划管理部门实施操作。

【参考文献】:

[1]《集约化的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发展模式研究》孙玉;同济大学出版社

专项规划的作用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重大意义

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转型工作涉及全县各方面,贯穿“十二五”,事关全局和长远。转型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抓手。制定和完善转型规划是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首要工作和重要基础,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纵深推进我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发展为主线,积极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发展生态化,打造经济繁荣、开明开放的活力,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绿色、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幸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县中长期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引领作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转变发展方式,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型为突破口,以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壮大、城市功能转型、人才结构转变、民生改善为重点,着力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抓好技术改造和创新,着力拓展延伸产业链,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居住、医疗、社保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全面对接。我县转型期处于我国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我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西经济区、落实“十二五”新的发展要求等重大举措的关键时期,转型规划的编制要以国家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策为依据,符合国家及省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并与相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相衔接。

2、深入研究,科学论证。转型规划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前期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前期研究必须达到一定深度。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审议并报上级审查等方式,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转型规划要与我县中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体现转型特色,突出重点,实现有限目标,着力解决我县因资源枯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定位、目标、战略、任务、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在做好转型规划的同时,把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放到重要位置,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

三、规划体系和规划期

(一)规划体系

县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体系由转型规划和13个重点专项规划组成。

(二)规划期

规划期共五年,即2011年—2015年,展望到2020年。重点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与总体规划同步,有的可结合实际,灵活确定。

四、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前期调研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在全面分析我县转型期发展环境和现状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对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对转型定位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产业布局、城市建设、水土资源、能源、矿产资源、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政策支持等重点问题及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本部门、本领域清晰的转型基本思路。

(二)强化规划功能

转型规划是推进转型的纲领性文件,要加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要在突出特色和规划内容创新的基础上,提出我县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定位;明确转型方向和转型途径;确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城市功能区划和空间区域发展布局,明确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整治、资源保护等改善民生、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相应配套政策措施。

(三)做好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按照转型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深化和落实转型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并依据本领域的特点,提出量化指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和特色。

(四)加强重大项目论证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国家政策,研究提出和完善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体现转型主题的重大转型项目;每一个重点专项规划必须有与之配套的重大项目库,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五)衔接相关规划

转型规划要与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县城和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省、市相关规划相衔接。各重点专项规划要与转型规划和省、市相关规划相衔接。重点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通过有效衔接,确保规划体系功能清晰、相互配合。

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转型规划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从2012年1月开始,2012年4月提交《规划》文本(讨论稿),2012年5月形成最终稿。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2月15日)。全面启动和布置规划编制工作,县各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调研,就课题组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形成相关调研文字材料,拟定和安排课题组实地考察、座谈等调研事项。

2、集中调研阶段(2012年2月16日—2012年2月29日)。编制课题组到实地调研,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范围提交基础资料,介绍基本情况和转型初步意见,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县各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开展调研基础上,形成和完善转型专项规划纲要。

3、形成规划思路阶段(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15日)。课题组在前期调研和分析研究全县相关部门转型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形成转型规划基本思路。

4、形成规划初稿阶段(2012年3月16日—2012年4月30日)。3月31日前,形成各专项规划。3月16日—4月10日,县转型办组织对课题组提交的规划基本思路进行充分讨论,就重点问题与课题组充分交换意见,课题组形成转型规划初稿。4月11日—4月30日,县转型办通过召开座谈会、热线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来函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5、咨询论证和送审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5月31日)。县转型办组织对转型规划初稿进行审议咨询,包括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审议,省转型规划专家组论证,最后形成转型规划送审稿。

六、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转型规划编制工作在县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转型办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提出转型规划编制方案和意见;组织和衔接转型规划的资料收集、前期调研课题、课题组实地考察;组织策划和凝炼支撑规划的重大项目;组织规划征求意见和评审论证;组织、协调、指导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承担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部门,要相应成立转型规划编制工作班子,落实必要工作经费,高质量地完成编制工作任务;其他涉及转型规划编制工作的部门,应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责任分工

1、转型规划

由县转型办负责,县相关部门参与。

2、13个重点专项规划

(1)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县发改委

(2)工业产业转型专项规划:县工信局

(3)物流业发展规划:县交通运输局

(4)经济转型国土(矿产)规划:县国土局、县矿管局

(5)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县商务局

(6)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县文广局

(7)教育发展规划:县教育局

(8)经济转型农业示范建设规划:县农粮局

(9)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县林业局

(10)城市转型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县环保局

(11)旅游发展规划:县旅游局

(12)城市新区转型发展规划: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专项规划的作用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09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0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0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