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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解决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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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解决步骤

经济纠纷的解决步骤范文第1篇

一、做好案件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1.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证据。案件档案真实记录了案件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忠实反映了案件的轨迹和过程。这些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有较强的说服力、借鉴力,为企业决策者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支持性证据。

2.为企业规范管理提供参考资料。案件档案是企业依法治企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反映,是检验一个企业依法规范经济行为、及时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凭证。通过对案件档案的剖析,加强对案件档案的学习和研讨,可以对如何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提出针对性对策,从而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规避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资料。

3.为企业诉讼工作积累经验。近期,一些国有企业由于案件档案的缺失或不规范,使得企业在案件纠纷中,常常蒙受经济损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通过对案件档案的整理与研究,可以总结诉讼案件中的经验与不足,为今后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积累经验,有利于识别企业在经济和诉讼活动中的诸多法律风险,并提出预防措施,从而使企业在经济纠纷中争得主动权。

二、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的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数量大。以北京建工集团为例,截至2010年底,北京建工集团处理法律纠纷案件1000多件,结案600多件,涉案总金额上亿元。其中有90%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0%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案件类型多样,主要表现为:委托担保贷款类;土地及房产权属类,包括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合同类,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纠纷、拖欠工程款、材料采购供应欠款、加工租赁费欠款等;劳动争议类;人身伤害类;财产损失类等法律纠纷案件。

2.案件情况复杂,涉面广。涉及到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及面p-,包含多个法律关系。如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工程总承包方与业主方、分包方、供应商等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的法律关系。很多案件经过、反诉、撤诉、再诉,有的案件经过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过程复杂,给归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3.案件时间跨度长,收集难。有些重大案件从到判决历时多年,由于多方面原因,案件判决后多年,仍然没有执行完毕。如北京某公司拖欠建工集团工程款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案件历时三年多的时间。如此长的跨度,给档案收集管理提出了挑战。

三、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归案意识薄弱。档案工作涉及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依赖于该档案形成的整个过程的所有人员:档案形成部门领导、文件形成者、文件工作者、计算机技术专家等。目前,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及员工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案件档案没有提高到依法管理的高度,认为案件档案工作可有可无,档案意识淡薄,一些该归档的资料要么未保存或保存不全,企业案件档案工作还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有的法务部门或承力、人为留用方便,将诉讼文件保存在个人手中,不愿将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个别单位的法务部门甚至以种种理由拒绝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案件档案遗失或缺失现象严重。

2.收集渠道不畅,影响归档质量。案件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决定了文件材料的收集要通过不同的途径,涉及到不同部门。目前,对于档案的收集与管理,有的部门自行保管,有的无人管理,有的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企业对档案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沟通协商和约束机制,档案部门无法获取全部信息,造成归档的文件材料不齐全、不完整,无法实现资源共享,也不能有效满足利用者的服务需求。

3.专业水平不高,缺乏规范管理。目前,国有企业一些档案人员既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缺乏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比较模糊,造成归档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规范管理,给档案利用造成困难。同时,一些企业在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上不予重视,没有解决档案人员的待遇、地位等问题,档案部门人员流失现象严重,档案管理工作不能持续进行,档案工作效果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案件档案管理的方法与对策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争取领导重视。一是要大力宣传《档案法》,提高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的档案意识,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氛围,要让企业决策者充分认识到,案件档案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和凭证,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组织人员编写《经济纠纷(仲裁)案件选编》、《经济纠纷(仲裁)案件警示录》、《经济纠纷(仲裁)案件档案管理手册》以及开展成果交流、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发展和经济活动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案件档案生动的利用实例,充分发挥案件档案的效用,更好地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服务,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对案件档案的认识。

2.强化收集,疏通渠道,集中管理档案。为了确保档案收集渠道的畅通,北京建工集团对案件档案变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针对案件档案的特点,档案部门不再面向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收集,而是明确由法务部门负责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同时,为加快案件档案的收集,建工集团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受理后,即开始收集本案的各种案件材料,并加强跟踪管理,在案件审理进程中随时进行材料收集工作。案件办结以后,要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法务部门、档案部门责任人要及时对案件档案的真实完整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办理移交手续。此外,北京建工集团还成立了案件档案管理中心,配备了专业人员,不仅制定了相关制度,还严格遵守企业档案管理流程,促进了案件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做好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保障。为了加强案件档案的管理,北京建工集团制定了《诉讼(仲裁)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了管理机构与职责,还构建了案件档案管理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构筑现代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管理动力机制,北京建工集团案件档案工作紧贴企

业的需求,变企业发展的动力为企业案件档案工作的动力,建立了有效的责权利机制、竞争上岗机制和职绩考核机制,为企业案件档案工作提供了活力。同时,北京建工集团要求企业的全部案件档案在法务部门收集齐全后依法集中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集团档案部门不断加强对二级公司的指导力度,并将其作为档案管理目标考核、年度检查的重点,形成了有效的案件档案管理的约束机制。

4.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提高队伍素质。为使案件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北京建工集团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解决了档案人员的职级和待遇问题,提高了档案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保持了案件档案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还强化业务培训,主要做法是:加强档案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定期组织培训,横向覆盖各部室,纵向覆盖二级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培训时注意采取高效率的教学方式,比如理论传授与学习操作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系统讲解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及时开展练兵活动,把档案管理与利用结合起来,使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和管理。同时,档案部门还和法务部门联合,开展档案知识、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工作能力和管理素质。

经济纠纷的解决步骤范文第2篇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2010年截止6月30日,我庭新收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5件,增幅为14.7%。诉讼标的金额4.31亿元,去年同期(5.62亿)相比有小幅度下降,与2008年相比,下降大幅度较大,减幅达57.7%。连同去年旧存案件11件,上半年我庭共办理一、二审案件50件,已审结34件,结案率为68%。未结案件中部分是近期新收案件,部分在公告送达和司法鉴定期间,部分案件在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已结的33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的16件,改判的8件,发回重审的2件。二审案件维持率为4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2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率为24.2%,与去年同期改判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共7件,占21.2%,与去年基本持平,相比2008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内部纠纷和传统借款担保纠纷仍为我庭主要案件类型,分别受理了12件和18件。从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分布情况看,南昌中院上诉10件,上饶中院上诉8件,景德镇、赣州、宜春、抚州、九江中院分别上诉3件,新余、萍乡中院各2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处理好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慎处理涉国有企业纠纷。随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涉国有企业主要案件类型由企业改制纠纷,包括因改制行为效力产生的纠纷和改制后因对外债务的承担而引起的纠纷,转变为不良金融债权的借贷纠纷和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国有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借贷案件数量虽呈下降趋势,但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在债权转让程序被认定合法的情况下,各方利益更是难以协调。我庭始终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局为重,在强调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加大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措施的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产环境。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我庭通过对不服破产裁定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二是从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诉讼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纠纷、中小股东诉讼、公司解散诉讼等,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公司的稳定和生存发展,进而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我庭坚持公司意思自治,司法谨慎干预的审判理念,对中小股东提起的知情权、盈余分配等诉讼,我们既注重协调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如我庭审理的秦玉林与九江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中,小股东秦玉林因不满公司不分配利润,在与其他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主张分配公司利润。由于公司股东会未形成利润分配决议,直接判决分配利润可能会造成司法过度干预公司自治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判决驳回诉请又不利于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合议庭通过提出其他救济途径的调解方案反复做股东之间调解工作,庭领导也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以其他股东收购该小股东股份形式调解结案,既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也有效的回避了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审理违约责任纠纷。在审理各种类型合同违约纠纷中,我庭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在涉及合同撤销、变更或解除的诉讼中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据公平原则,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诉讼中,我们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据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认定违约金数额。

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国资委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2005年至2009年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2008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制定并完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使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强化审判管理,我庭进一步修订了《民二庭审判管理细则》,完善了从收案到结案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要求,对每一个阶段工作严格控制时间进度,提高案件审判各环节的运转效率。其次为保证庭务工作能得到及时部署,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我们制定了《民二庭庭长办公会规则》,明确了庭长办公会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明晰了内部任务分工和决策程序。再次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我庭继续坚持并完善庭务会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和庭长指导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庭务会的作用,集中全庭的智慧,为合议庭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同时通过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列席全部案件的评议,及时指导和监督合议庭审判,强化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我庭结合院机关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争议、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全庭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庭通过选派人员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开阔视野,更新商事审判理念。上半年,我庭选派了1名同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司法培训合作项目的学习;2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民事证据实务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破产法论坛研讨;1名同志参加全国商事审判研讨会。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的意识。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商事审判工作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商事法官处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我庭特别注重抓好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全庭人员加强自我约束,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司法行为,拒绝贪婪之心、不伸贪婪之手、不做贪婪之事,固守淡泊,严格自律。

经济纠纷的解决步骤范文第3篇

一、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署问题。首先,合同主体职责了解不全面,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过程中,签署资质不充分,委托人没有提供证明,甚至存有一方当事人不具有签署合同的资格。包括合同范本缺乏规范。一部分企业没有给予合同高度重视,促使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内容掌握不完整、文字编辑不标准、条文不全面等问题。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文本内没有充分呈现,促使执行条文中出现模糊的情况。甚至在签署合同时,存在一部分内容被遗忘的状况,在这类环境下签署合同,可能造成合同中出现一些纰漏或是瑕疵,引起纠纷案件。2.合同管理问题。首先,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实际意义。目前,我国一部分电力企业没有给予合同管理工作充分关注,法制观念较为欠缺,这给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产生了直接影响,没法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项,影响合同管理价值的充分发挥。甚至一部分企业核心理念不强,普遍认为主要签署合同就可以,促使合同签署过度片面化,不可以在企业生产制造、推广等阶段中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其次,合同生效流程管理不认真细致。一部分电力企业存有和另一方当事人签署合同以后,对当事人资质、信誉度等状况了解不全面,导致企业签署合同出现失效情况,给企业造成比较严重的财产损失。再其次,合同签署过度流于形式。目前,我国在一部分合同签署过程中,就算设置了标准的合同签署步骤,可是签署合同时,内容设置不科学,在文本表述及其内容审核上不标准,甚至存有签订步骤不认真细致,签署掌握不深入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产生变动或是终止合同状况,进而引起合同纠纷案。3.合同保管问题。首先,合同档案保管人员综合素养参差不齐。目前,从业档案保管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把握的专业知识不全面,专业人才较少,不能对档案资料信息内容多方面剖析和发掘。其次,没有对档案资料进行创新管理,实际呈现在档号、安全标题设置不合理,案件材料卷内目标缺失等。再其次,档案资料信息内容不完整。电力企业在签署及其履行合同职责时,对于一部分关键档案资料信息内容没有及时收集和融合,促使合同内容大量遗失。

二、规范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1.确立合同签订关键点。电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另一方当事人具体情况及其资历信息进行深层次审查,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对合同内容及规定有一定的了解的状况下才可以签署合同。在合同格式层面,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文件格式,确保签署合同内容标准、具体,相应内容精确清楚。此外,应当对合同价格、做好本职工作、合同期限等关键内容进行确立,避免合同不合理合法或是不具有法律认可等情况发生。严格依照担保法有关规范和规定签署合同,确立双方职责和责任,防止受骗上当,确保电力企业自身效益。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应当做好调研工作,也就是资信调查和职能调查。对于合同中各类内容,双方必须对其有一定的了解,如当事人是不是具备法人资格或是运营资质,双方合同职责执行状况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有关规范开展。签订双方必须对合同内容和权利与义务有一定的了解,假如存有毁约状况,必须面临的惩罚,避免产生虚报合同的状况,或是签订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严格依照合同内容执行相匹配职责,让签订双方总体目标能够如期完成。在电力行业本身经济收益达到的状况下,适度妥协,让另一方权益能够获得确保。仅有企业法人代表具备资格签订对外开放合同,假如授权委托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提供法人代表委托证实。此外,任何人在任何状况下签订的合同,都不具有相匹配的法律认可。总之,在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做到:第一,合同签订前,应进行经济收益论述,并与合同统一进行档案保管;第二,创建合同签订前的审查规章制度;第三,完善合同签订要素,确立合同履行时间;第四,完善合同签订审核手续,明确合同的审核主体及各行为主体相对应的审核义务,在签署审核表中应根据本单位审批内容和工作职责,进行签署建议。如图所示。2.合同实行跟踪。合同的实行需要在有关部门进行运转,任何一个阶段的忽略会导致合同实行的误差。首先,部管单位创建合同管理账表,按时编写合同实行形式,避免合同的疏忽管理,书面情况报告在合同实行结束时,和合同正本留档备存;然后,合同主管机构创建合同实行运转跟踪账表,并依据合同实行进展与合同规定及时进行跟踪管理方法,监管单位对合同实行跟踪,避免合同实行管理时的出现疏忽。3.合同保管阶段。首先,电力企业必须给予合同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确保合同管理的合理化和规范化,让企业全部员工都能了解到合同管理的实际意义和价值,参加到合同管理工作上,推动电力企业合同管理水准提升。融合当今电力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科学搭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制订标准的和融通管理方法规范,让每一个工作人员确立自身岗位职责,将合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在合同管理步骤编程上,保证标准有效,提升合同实行管理方法,让电力企业合同管理水准获得全面提高。然后,应当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全面提高管理者专业素养和水准。让其对现代化管理机制和技术有一定的掌握,并将其应用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上,真正将合同管理工作执行具体到位,正确引导合同管理总体目标如期完成。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经过专业培训之后,其技术专业水准可能获得全面提高,在给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支持的同时,推动企业经济收益的提升。最终,对合同签署过程进行风险防控,确立双方当事人岗位职责和责任,高度重视企业律师顾问培训,进而最大程度避免多余合同纠纷问题发生。电力企业能够把合同管理规定落实到各个阶段中,完成合同标准化管理。假如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有毁约状况,企业应当立即采用有关防范措施进行解决,在确保企业本身权益不受损害的状况下,明确提出一定赔偿规定,将给企业的损害降至最少。4.合同纠纷解决。创建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或管理条例,有专业的部门、专业的团队进行追踪处理,有规范的解决方案、审核规章制度;在有经济责任的状况下,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解决;针对纠纷案件解决情况,应及时更新至合同管理表中,方便日后查找;最后,严格依照档案保管方法,进行存档至相对应的合同档案资料中,并进行标识予以轻松识别。

三、结语

经济纠纷的解决步骤范文第4篇

现代法制社会,怎样追债,是企业老板关心的热门话题,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关系到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

要追债,首先要了解怎样逃债。职业无贵贱,逃债有高低。现代著名的企业家,很多都是逃债的专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专业,就算是赖掉大部分债款,人家可能还要感恩戴德,感谢你还了钱,珠海巨人集团就是这类的典型,这也是逃债的最高境界;另有一类是属于“狸猫换太子”型的,对于你送的货,让企业员工去签收,过一段时间把那人解雇了,你找上门去,他翻脸不认人,说根本没收到货,你对他也无可奈何;还有一类这样的人,天天喊穷,追得急了就给你一点,总是这样不死不活的跟你拖下去;还有一类是逃债中最无赖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实在不行,溜之大吉。

了解逃债者的逃债方式,只是追债的第一步。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不得已的选择,最好能够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做好防范工作,是企业追债的最高目标。企业在发生业务联系时,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这是业务开展的基础。了解对方企业资信,要先调查对方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这是了解对方企业资信的必备工作。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实地考察对于生产型企业是一种特别有效的办法,但有些地方非常严重,通常的风险防范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本人曾过这样的案例,一外商与某地政府合作开设一大型设备生产厂,利用当地政府合作批出的地块建厂房,工程款是施工队垫资的。建好后用厂房融资租用设备,向我当事人招揽业务,向其供货,像这样的小供应商就有100多家,付款方式都是月结后60天付款。在供应了几十万元的货后,对方只支付了几万元,后面根本就不付款。后,法院判决该设备生产厂支付欠款,对方却已无财产可以执行。设备和厂房均被抵押,施工队和供应商天天找他们要钱,当地政府要我们找外商,而外商早已拍拍屁股跑掉了。当我们要求法院判对方破产清算时,法院却迟迟不予立案。我们知道法院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压力。面对这样的逃债,通常的防范措施无济于事。所以,当企业了解到对方有政府背景时,应更加具体地了解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要小心从事。

调查完企业资信,正式开展业务,下一步就是怎样签订合同了。有一些企业不重视合同,认为出事找人解决就可以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确实存在着有时“找人”比合同管用的现象,但“找人”也要付出成本,如果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做出对企业有利的约定,可能比“找人”的成本更低,而且更起作用。

现代社会经济纠纷在所难免。对于客户欠债,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我们多次受理货款纠纷案件,很多追不回货款的案件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到法院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

到法院,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经常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就成为能否顺利追回债款的关键。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提请法院查封或冻结对方资产。去年我们曾一银行担保合同纠纷,债务人是香港人,向银行贷款购房,后由于香港金融危机楼价大跌,债务人的房产被银行收回后还欠银行200多万元,我们代表银行债务人及担保人,一立案就申请查封了担保人的房产及公司股份,担保人在几次交手后,意识到官司打下去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只得乖乖拿出钱,最后双方和解结案。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半年,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而且,尽管《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最长不超过半年,但法院经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超过时限,我们有一经济纠纷案件,主审法官三易其人,从2000年立案,到现在还没有终结。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不需要经过二审,时间上快捷。另外,仲裁是国际承认的,在全世界都可以申请执行。

判决下来后,就是申请执行。执行是诉讼价值的最终体现,一个胜诉判决,如果没法执行,这样的判决对当事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对于个人来说,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执行都是有效的,对于企业来说,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都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上海曾发生这样的事,一律师在一经济纠纷案件胜诉后,从法院领回判决书,由于事情较多,忘了告诉当事人,也没有申请执行,等发现时已过了执行时效,无法申请执行,40多万的胜诉款无法追回。当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该律师告上法院。这样的事虽然不多,但作为债权人也应重视。

上述是用法律武器追债的一般程序,但也有一些非法律手段追债。多数情况下,公司都会把追欠的任务放到员工身上,一般是谁做的业务谁负责任。追回来有奖,工资全发,还可能有提成;追不回来,扣工资,奖金别提,还可能走人。这使一些业务员深感压力。在此情况下,有些聪明的业务员也总结出了一套办法,那就是死缠滥打,要诀是态度和气,立场坚定,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往往效果都不错。

有些欠债是“善意”的,之所以说是“善意”,主要是从动机方面分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赖你的钱。有些经销商故意欠下企业的债只是为了跟企业讨价还价,争取更好的待遇,比如说支持更有力度一些,供货周期更短一些,结算周期更长一些,优惠政策更多一些,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明辨对方的意图到底是什么,是有意赖债?还是别有所图?然后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一般也会达到较好的效果,在这方面,负责清欠的业务员要做好经销商与厂家的沟通工作,这是成功清欠的关键。

追债是门很有学问的艺术。有些人甚至研究出在什么时间打电话追债效果最好。他们提出的时间是下午3点半左右。为什么是下午3点半左右?理由是一般生意的规律都是上午较忙,而下午则是商人们点钞票的时候,一般心情都较好。在人家心情好的时候,追债当然就有更多机会被接受。要注意的是,要尽力避免在对方进餐的时间打电话追债,除早、晚餐外,一般人的午餐时间大致在上午11半以后到下午2点钟之前。做生意的人客人多,中午招待客人吃个饭,聊聊天,喝点酒,一般就要到下午2点左右。再午休一下,起来后再清醒一下,一般就到下午3点半左右了,这时候打电话追债效果最好。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在南方,由于气候的缘故,很多人都有午睡的习惯,应尽量避免在这时候打扰对方。好梦被搅总是不会令人愉快的,在欠债人心情郁闷的情况下想把债要回来肯定很难。当然,也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你采取的是“骚扰追债法”,但这种追债办法不到万不得已,你什么办法都试过了,确实已无计可施,请尽量不要采用,因为它很容易迫使对方走向极端。

如果你是一个供应商,你要随时了解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一般来说,在你供货以后,对方将货品销到80%的时候清欠效果最好,因为第一,这时候对方手里有钱,第二,一般这时候对方都会考虑还要不要跟你合作,是他的犹豫期。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怎样,如果你态度坚决地要钱,他都会跟你结掉一部分货款。等到把货卖光了,他可能把钱转到别的方面用了或者觉得你的货品不好,或者他又有了新的目标,他可能已经打定主意不再跟你做了,这时候你要钱反而困难了。

如果你想做到顺利追债,就要关心你的客户,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对方的经营情况,尤其是对方的进货周期和结算周期。这可以保证让你领先其他企业一步,在对方手里有钱的时候向对方要钱。企业欠债有多种原因,有些企业将故意欠债当作一种经营手段,目的是占压对方资金供自己周转,但大多数企业欠债是确因资金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抢先拿到了钱,别人就只能等下一趟车。

要经常与你的客户沟通,不但要与对方的老板沟通、部门负责人沟通,包括对方的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等,只要是与你将来讨债有关联的人员,你都要与他们搞好关系,表现出你的尊重,未雨绸缪是聪明人的做法。我们经常看见的一种情况是:阎王好过,小鬼难搪。

经济纠纷的解决步骤范文第5篇

第一,依法管理的原则,即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为制定准则,并在经济管理活动的各项环节中贯彻国家规律、法规。依法管理的原则要求企业要严格的按照正规经济合同法律体系进行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第二,法律审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众所周知。企业之间需要经济合同来维系其良好关系的发展,同时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是一种经济上的行为,是具有合法性的。不过,即使合同制定多么完善,如果出现法律上的缺陷,经济效益的目标就不能实现。所以要依据法律,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审查企业签订的经济活动,从而使得企业规避风险。第三,预防风险为主原则。由于目前经济体制处于转型期,我国的市场情况较为复杂,很容易因为当事人专业素质偏低,导致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出现经济上的矛盾纠纷,从而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收效不高。所以企业要以预防风险为主,任用专业素质较高的人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行。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1.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目前,虽然很多企业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但是由于这些制度不够完善,很容易导致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当中,这些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除此之外,企业的人员设置及合同管理机构方面的制度也不够完善,使得企业的运行存在障碍。2.企业较为注重经济合同的局部化管理。当前,很多的企业管理者对于经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例如这些管理者通常认为经济合同签订之后,就可以归档入库。现在大多数企业在跟对方签订经济合同之前,都存在对主体现状缺少详细全面的评估就大意签订了。在以后的合同履行里,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就会直接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因此企业要重视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科学化管理。

三、解决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问题的措施

1.完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复杂化。所以当企业要以实际情况为标准,完善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从而保障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在完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同时,还应该建立经济合同谈判、评估、审核、签定、履行、归档等相关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进而使得经济合同的管理落到实处。除此之外,企业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在实际的经营管理及经营模式转变中,调整完善企业经济合同体系,从而保障企业经济合同体系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现状。2.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第一,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基础。其合同文本中必须包括经济组织或者法人的真实名称、居住、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的真实姓名、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订立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履行期限的地点与方式、合同生效与有效期限、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另外,签订合同的企业对于经济合同的重要条款、注意事项也要有明确的了解,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经济合同的安全性,企业经办人、单位要严格的审查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合同履约能力、资格。注重合同的审查管理也是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重要步骤。所谓重视合同的审查管理就是要审查经济合同的真实程度、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可行性,从而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该加强管理合同存档的工作。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企业应该及时的将与合同相关的数据参数输入合同管理系统中。合同承办人员也要对与经济合同有关的审批表、会签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资格、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相关材料归档,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