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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政府采购;问题;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政府拥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呈现出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新特点,由此对基层市县政府采购提出了更高的现实性要求。一方面,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买方市场逐步成长壮大,各购买实体的自主权明显扩大,政府采购牵涉的范围更加广泛;另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并未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力。实际运行中不可避免地造成采购行为不规范、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采购过程以部门或小集团利益为重,并引发不同程度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弱化了政府、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仍需要从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
1 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些单位认识不到位,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还有一定阻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加强支出管理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然而,少数部门单位认为财政揽事过多,实行政府采购后,部门单位本身没有了采购自主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无非是将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和资金归集到一起,增强腐败的集中性。因而产生了较强的反感和抵触情绪,想方设法规避政府采购,加之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规避行为也无具体的立法处罚依据。所以,致使这种矛盾长期以来一直影响着政府采购的进一步深化。
(2)政府采购规模偏小,效益有待提高。当前政府采购项目主要集中在空调、电脑、汽车等货物类商品及定点加油等个别服务类项目,财政支出较大的工程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虽然都经过公开招投标,但有的地方中标后的采购并未纳入政府的采购。另一方面,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供应商的数量、分布、来源不一样,采购资金的节约率也不相同。较多供应商参与竞争的项目,通过公开竞标,节省的资金数量较大,反之就比较少。总体上看政府采购资金节约不到位,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3)政府采购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尽管各地市县在推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分设,但政府采购管理职能问题上仍存在界定不清,出现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另外,政府采购人员应通晓相关领域的法规政策,熟悉国际贸易的政策规则,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而这方面的专业人员短缺,多数采购办没有建专家库、评标办法不完善、不科学、评标专家不是在开标当天随机抽取,造成评标专家名单事先泄露了出去,甚至参与评标专家人数根本达不到科学合理人数,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
(4)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采购管理基础较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采购程序和方式执行不严,缺乏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缺乏采购台账管理制度,很多单位没有采购管理办法。缺乏采购档案管理制度,采购项目档案资料不全。
(5)政府采购的信息建设相对滞后和时效性不强。《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质量好。但部分地区因信息建设滞后,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少以及电脑类电子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变化较快等客观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采购时效性不强,采购单位突发性临时采购报来的项目往往数量不多、金额不大、时间要求紧,通过集中采购效率又不高,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
2 改善政府采购管理的建议
(1)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对政府采购进行广泛、深入、多层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供应商、政府聘用的专家等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采取学习、培训等形式,也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2)完善配套法规,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配套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将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拓宽政府采购渠道,扩大协议供货供应商范围,县一级采购单位允许在市一级、省一级采购供应商中选择供货单位,增加基层单位在采购制度内的自主选择权。
(3)理顺机构关系,提高人员素质水平。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集中采购的设置模式,合理界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职责,理顺两者关系,明确机构设置,可探索政府采购新模式,利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轻集中采购时工作量大的压力。大力培育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机构的业务水平。另外,通过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使政府采购的质量不断提高。
(4)加强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行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推行政府采购的基础。在《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框架内结合本地实际,对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方法、程序、资金管理及违纪处罚等制定明确、可操作的规定。通过建立各项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的各类台账管理,如采购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行为。
[关键词] 公立医院;经济管理;方法措施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091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13- 0164- 03
1 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的组织建设,保障各项经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立医院的经济管理工作牵涉面广,仅依靠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是不够的。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经济管理工作。建议医院应建立经济管理的三级管理网络,明确相应职责,即:领导组组长、领导组、经济管理办公室。领导组组长应由院长担任,作为医院经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对医院各项经济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对经济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领导组成员中应包括院级领导、财务审计部门、采购部门、纪检监察、总务后勤、设备管理、医护管理部门等。其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梳理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此基础上指导经济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各项经济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认真执行,对医院经济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及时优化、改进各项经济管理流程。经济管理办公室一般应设在财务管理部门,其职责是根据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内部控制等各项经济管理具体工作。
2 强化医院经济管理各方面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管理工作氛围
各项经济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医院管理干部及职工熟知程度如何,管理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成败。公立医院经济管理的相关制度一般包括: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医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控制制度、重大经济活动集体决策制度、采购管理流程、绩效分配制度、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管理规定、资金支付流程管理规定、财务报销规定、各项费用控制规定等,涵盖了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公立医院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一要梳理优化各项经济管理业务工作流程;二要补充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对重大经济活动要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三要将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手册,印发至相关科室及全院管理干部,以供学习执行;四要明确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科室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管理权责,进而使制度的执行落实到实处。
3 公立医院各项经济活动管理的方法措施
3.1 医院预算管理
医院的财务部门应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每年的财务收支预算及物资设备采购预算;对按照程序上报批复的预算及时进行指标分解、具体落实各科室部门的预算管理任务,下达科室二级预算管理指标;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医院各项收支和物资采购,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对超出预算的各项收支,严格管控并按规范程序办理各项预算的追加、调整;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将结果汇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作为医院管理层面,应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同时应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结果的应用,应将各科室预算执行的考核结果与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的约束。
3.2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医院应明确各项收支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科室及部门私自截留收入不入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和大额现金发放管理;通过加强内涵管理,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支出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
作为具体负责医院收支管理的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医院的各项收支活动真实、合法、完整。其中,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根据省市医疗收费制定的公立医院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进一步补充完善医院医疗收费体系,依法组织各项医疗收入,做到不多收、不漏收,确保医院收入的完整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医院财务部门应设置票据专管员,加强各类财务票据的购买、使用、核销的登记管理工作;会同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各项医疗应收款项的催收回笼工作;完善退费管理制度,加强退费审核;建立健全医院各项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各项支出事项。医院费用结算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门诊及住院病人的费用收取及入出院手续工作;完善病人各项费用结算资料;建立患者费用复核制度,减少收费差错;收费员每天必须出具日报表并及时上交财务审核,严禁截留挪用,强化对收费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欠费病人的管理,减少坏账。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部门及医保管理部门应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应用及单病种付费管理,加强病人次均费用控制;进一步优化医院业务收入结构,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及耗材比例。医院人事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定员定岗管理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绩效考评方案,在保证医院各项经济工作运转的前提下,合理控制人员数量,提高医务人员薪资待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3 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管理
医院应成立成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成本管理机构和岗位;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考核制度,定期召开成本专题会议;强化全员的成本控制意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防止资源浪费;引进医院成本管理信息系统,科学开展成本管理工作,并将成本控制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进保安、保洁、洗涤、食堂、停车等后勤服务社会化。
医院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方法与流程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工作,在以科室、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展项目成本与病种成本核算;定期对核算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医院医务护理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科室成本意识;在保证各项医疗活动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控制人员数量;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高质耗材使用,减少卫生材料消耗,控制药品费用。医院后勤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模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后勤社会化签约服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控制能源消耗,推动节约型医院的建设。基建采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工程、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4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
医院应按规定要求设置资产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范房屋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按规定报批;加强负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控制医院建设标准和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出库、调拨、处置等环节管理。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和货币资金核查;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严格执行负债审批制度。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在保证临床安全使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存货库存定额,加快资金周转;加强库存物资盘点、效期的管理,对高值耗材实行条形码追溯。医院基建及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的管理、议事决策与审核机制,健全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及超过一定金额以上的零星维修项目应按规定办理决算审计。
3.5 医院采购业务及合同管理
医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医院发展和需求编制每年的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交易制度和备案交易制度,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必须按规定执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医院应严格按照院部物资采购流程规定进行采购;进一步强化财务部门、纪检及审计部门对采购过程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对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应组织法律、技术、财务专家参与谈判。
医院财务部门在汇总相关部门专项采购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全院物资设备采购专项预算并按规定报上级部门批准;医院采购管理部门采购药品耗材必须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上运行,禁止平台外交易;应遵循政府采购规定及院部采购物资流程进行各项物资的采购;进一步完善各项物资的采购计划、验收入库、领用审批等环节管理;对计划外的采购业务,应严格按程序办理追加预算后方可按程序进行。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的所有合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各科室签订的合同均应由院办进行统计、分类、归档,实行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医院审计部门重大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应进行专项审计。
3.6 医院绩效考核与分配机制建设
医院应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实际,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考核与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各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通过科学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和设立专项绩效考核资金,建立规范诊疗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医院人事财务部门要结合医院经济运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分配方案和专项绩效考核奖励方案,要重点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风险程度、成本控制、预算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科室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方案;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方案挂钩。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
第五条 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 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 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
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
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第八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
1、组织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
2、制定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3、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编制、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人。
5、完成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采购工作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不能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而以内部比价方式在公司等网站招标信息等开展招标工作的,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
第十二条 需要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公司内部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该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专业性较强且潜在投标人较少的;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内容、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招标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技术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职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项目符合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等条件的大宗物资,应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根据制度规范或经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下列情况可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
(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三)本办法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采购过程要做到有章可循,公开透明,比质比价,监督制约,严格考核。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物资采购的,参照现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市场状况和资金情况,每年年初编制大宗物资物品年度采购计划,遇有生产经营中急需或政府交办事项中所需等大宗物资物品采购时,编制临时采购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国资委备案;分公司的采购计划经该分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 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编制的招标文件经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外,需在公司网站公开招标信息。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定点工作。采购领导小组按资金的额度,决定招标,议标采购。
第二十四条 制订采购方案。根据采购计划,由采购领导小组制订物品的采购方案。采购方案需要明确说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需要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品牌、数量、估价等指标;二是提出上述物品采购的供货渠道、采购办法、采购人员、评议原则以及采购时间的安排等建议。
第二十五条 确认采购方案。采购领导小组编制的采购方案要及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和确定,并根据会议要求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 采购信息的。采购管理委员会要及时通过合适的渠道公布采购计划,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具体要求等,信息要公正、公平。
第二十七条 实施采购
1、公开招标。一次性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具体以不超越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限额标准为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并有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2、邀标采购。一次性采购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采取邀标采购的方式。邀请和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企业参与;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3、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项目,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4、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并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协商帮助采购人获得合理的成交价并保证采购质量。
5、询价。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制询价书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发放给合格给供应商。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报价确定中标人。
6、开标、评标。开标工作在采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下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物资的不同,组建临时评标(谈判)小组,负责评标、定标。
第二十八条 公司采购3万元以下的物品的,一般亦应在指定的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处采购。若指定大宗采购供应商无相应物资,可视情况通过大宗采购供应商代购或自行采购。但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
2、货比三家,摸清行情;
3、根据采购预算,控制支出额度;
4、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反馈采购信息;
5、编制采购细目和价格清单;
6、清单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名,注明供货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九条 提请支出审批。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
第三十条 采购管理委员会完成大宗物品定点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规定。遇有未经定点的物品种类,应及时提请采购管理委员会定点。
第三十一条 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在公司网站公示大宗物品采购定点及实际情况。
第三十二条 在供应和服务过程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必须按合同要求督促供应商履行义务,据此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和按合同要求付款,切实维护应享受之权利。
对于供应商违约和继续采购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形,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采购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继续或中止合同的建议。
第三十三条 年终采购领导小组应对采购工作进行简单总结,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价,听取各采购单位意见,分析采购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改进采购工作的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四章 公司采购活动接受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有关采购的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采购人员和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指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差跟踪。
上级主管:行政部经理
工作对象:各办事处(区域)相关业务人员
(2)、主要职责
A.协助主管组织月度和季度考评,并及时完成统计、整理和工作。
B.负责营销系统员工的薪酬计算与统计工作,并将考评和薪酬调整结果记入档案。
C.负责营销系统员工的人事档案的日常维护工作。
D.协助主管解决员工考评和职位调整中发生的异议与纠纷。
E.办理员工录用、登记、入职、任免、迁调、奖惩和离职等具体手续。
F.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3)行政文员工作职责
1.协助主管对人员的招聘。(按招聘流程)
2.新进人员的入厂和离职人员的出厂手续之办理。
3.协助主管对新进人员的教育训练之准备与后序工作之进行。
4.全厂人员档案的建立与管制。(电脑化)
5.对试用人员之试工与考核调查。
6.负责全厂人事异动工作。(转正/升职/调动/降职等手续之办理)
7.全厂奖惩手续之办理。
8.对各类资料进行签收,整理并分类归档。(厂内程序文件/内部联络/外部联络/会议资料/各类培训资料/考勤资料/奖惩资料/人事异动资料等分类整理)
9.每日/月对全厂职员工的考勤工作。(每日/月之考勤日报表/每月人力流动统计表/请假、放假手续办理/平时查卡、监卡/加班申请手续等)
10.月底对相关报表的整理并交于财务。
11.月底新工卡及饭卡的发放,月初对全厂职员工上月的工卡查核并及时交于财室。
12.对全厂钥匙之管理。
13.配合舍监对宿舍名单的修改和月底水电之统计。
14.职员工劳动合同/暂住证及各类保险之办理。
15.完成主管临时交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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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办公室行政考核办法标准
公司人事考核制度
办公总务管理系统--会议管理制
办公总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制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
关键词:煤炭采购 管理 三公开
2003年,中石化荆门分公司新建CFB锅炉,采用燃煤发电供能,需要采购大量煤炭保证生产供应,开始启动煤炭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管理,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供应商管理混乱。大量煤炭供应商蜂拥而至,最高峰时达13家之多。他们完全因市场而动,利益至上。市场萧条时,想尽办法拉关系,打招呼,争取不多的供应份额;市场俏销时,或以次充好,或要求涨价,且保供不力。二是煤炭质量忽高忽低,不易控制,严重状态时,直接影响CFB锅炉正常运行。三是采购成本偏高。由于管理制度不太健全,供应商考核体系尚待建立,价格管理方法不多,控制采购成本难度较大。
针对这些问题,中石化荆门分公司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指示:“引入公开竞争机制,实现煤炭阳光、规范管理。”
一、公开供应商选择程序,优选战略供应商
按照大矿化、主渠道化,积极培育战略伙伴供应商的原则,兼顾来煤方向、运输方式、煤炭质量、煤炭价格、保供能力等多种因素,中石化荆门分公司将待选供应商在煤炭专项管理小组会上进行公开,并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通过一段时间的“梳理”,对筛选出的十余家供应商进行公开择优,使其保持在四家左右,并建立《供应商动态考核制度》。
与此同时,在年初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协议中规定详细的奖惩条款,每月办理结算时,严格按合同中的奖惩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奖惩兑现,促使煤炭供应商进一步改善质量,保证供应,相关资料建档保存。
二、公开计划制定和价格确定过程,严把采购成本关
为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中石化荆门分公司专门成立了由机动工程处、动力厂、监察处、计划处、运销中心、装运车间、物资装备管理中心等七家单位组成的用煤计划管理专项小组和由物资装备管理中心、机动工程处、动力厂、企管处、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质量管理中心组成的价格管理专项小组,采取集体决策,并对计划和价格的决策程序公开。
针对计划管理,专项小组每月25日左右,召开下一月度用煤计划会,综合考虑生产需求数量、库存情况、在途数量、市场行情、运输和接卸能力等多种因素,制定合理的月度煤炭采购计划总量。然后依据对每个供应商的考核评估结果,确定每个供应商下一月度的供煤计划并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执行。
针对价格管理,价格管理专项小组依据中石化物装部每月的月度煤炭采购参考价格,结合荆门周边市场行情及兄弟企业的采购价格进行分析,确定到厂煤炭的合理采购价格。
三、公开“采制化”过程及考核结果,确保购煤质量
煤炭质量直接关系CFB锅炉运行效率。中石化荆门分公司主要采取用煤单位和化验部门共同采样、共同制样、分别化验、结果数据比对监督,每月向煤炭专项管理小组公开的管理方法,确保购煤质量。为做好考核结果的公开工作,物资装备管理中心每月将供应商煤炭考核情况汇总成表格,送呈各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实践证明,上述措施的落实,有效保证了CFB锅炉的稳定运行,提高了综合效益。
四、三项措施推动“三公开”持续开展
(一)从教育引导入手
近年来,中石化荆门分公司持续开展“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成败就在手中”的警示教育,有效利用集团公司下发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教育,让岗位上的干部职工从中受到警醒,知道推进“三公开”,是从制度上设置防线,保护干部职工。
质量管理中心、动力厂在煤质分析岗位的墙上挂上“自重、自省、自警”和“公心、公平、公正”的警示牌,在煤质分析岗位人员操作台上和煤质分析管理人员办公桌上分别放上廉洁自律承诺牌。专抽调责任心强,政治觉悟高的同志进入煤炭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定期组织岗位人员进行专题座谈,邀请纪委同志进行专题讲课,不断增强这些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责任和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
(二)用制度约束固本
几年来,中石化荆门分公司在坚决执行总部关于煤炭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对煤炭采购供应的全过程不间断的建章立制,规范煤炭采购的计划、发货、卸车、采样、制样、化验、入库、结算、付款等环节,形成有中石化荆门分公司特色的煤炭采购全过程规范管理办法。
首先,该公司对煤炭管理办法不断进行完善。2007年下发了荆门石字[2007]74号《关于修订印发煤炭管理办法的通知》,使之更加符合荆门石化的管理实际。
其次,针对煤炭管理各环节,逐步进行了制度完善。在计划管理上,建立了用煤计划专项管理办法,对工作内容和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在采购管理上,严格按照总部煤炭组织集中采购程序在ERP和中石化商务网上进行操作。针对煤炭质量,在与供应商签订煤炭采购合同中,将入炉煤的低位热值、全水份、含硫、挥发份、灰份等指标进行量化要求,明确规定扣款额度。
在计量管理中,制定了规范的计量监督程序。汽车煤炭进厂由运销中心、动力厂两家单位共同监磅称重计量,对每车称重数据共同签字确认;火车煤炭进厂由计量中心、动力厂共同监衡称重计量,对称重数据共同签字确认,保证煤炭准确计量。
针对采、制、化各个关键环节,中石化荆门分公司制定了《煤炭质量分析实施细则》、《无烟煤入厂计量、采样管理规定》、《锅炉车间煤场进(上)煤管理规定》、《入厂煤采样化验管理制度》、《采样化验“十不准”》、《化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等制度,加强对煤炭质量分析全过程的监控。
(三)让监督保障有效
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中石化荆门分公司效能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过程监督,促进“三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
一是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管理专项效能监察的通知》,成立了价格监督组、质量监督组、计划和数量监督三个专业组,对9个监察点和监察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要求,效能监察人员进入到煤炭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确保各环节操作程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