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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安全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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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安全培训方案

幼儿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深入排查整改为载体,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逐步形成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标准和目标

按照“八个一”工作标准,努力实现“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达到每个学校都有专门处室、专门人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火灾隐患得到排查整改,学校师生受到宣传教育,全面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个一”工作标准: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除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排查整治队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建立一套排除整治台账,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

“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排查整治覆盖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各学校、幼儿园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检查巡查制度。学校、幼儿园各个部位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并作好记录,每周进行汇总。学校、幼儿园每个月都要组织开展全校、全园范围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个季度都要对辖区学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或抽查。二是整改移交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报辖区政府和公安机关。三是宣传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对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省教育厅要求纳入课堂教学,并积极参加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辖区学校、幼儿园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或火灾隐患排查的专兼职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三)做到“七个必查”。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七个必查”:一是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学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必须做出水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进行主备电源切换及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必须报经测试。四是必查建筑内部专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阻燃制品及阻燃标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五是必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位并持证上岗。六是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七是必大隐患是否按要求彻底整改并销案。

(四)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学校建筑,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立即进行整改。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改阶段(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开展“清剿火患”活动,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彻查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幼儿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安全培训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长期性的工作,是保证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我乡各校在市教育局和市、乡两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采取各种形式对全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切实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现就我乡安全培训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安全培训工作计划

1、按着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10月27日、10月28日、11月2日、11月9日我乡利用5个半天的时间对全乡中小学校长,及全乡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

2、11月10日和11月11日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了安全知识讲座,并提出了安全注意事项和在校安全要求。

二、安全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11月27日召开中小学校长会,首先传达了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文件,同时重点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消防知识;10月28日各学校,分别组织本校教职员工对“两办法”和“消防知识”进行了重点培训;11月10日-11日各学校以班会或团队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消防知识》、《交通安全》、《学生在校日行为规范》等进行指导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和学校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实施意见。通过培训学习,使广大教职工明确了在日常安全管理和管理责任中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掌握了学生伤害事故中责任的介定和处理办法,全体学生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意识。同时,全体教职工通过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强化了安全意识,提高了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自查自纠阶段

11月12日-11月20日全乡各学校进行了自查自纠,各学校按照《管理办法》对照本学校和教师个人的情况和行为认真查找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了限期改正和完善。

幼儿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一、中小学(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接着学生的车辆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各类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

二、严格校车审批,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各中小学对本校及辖区内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定期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对未经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审核的校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校车使用证,并随车张贴校车使用证方可接送学生,否则,一律不准接送学生。

三、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校长管理职责。一是各学校要与辖区内校车使用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提前报告制度。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进行接送学生的监督管理。每月要对辖区内的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非校车接送学生行为。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不违法行驶保证书。要详细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手中,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四、加强校内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手中,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五、要把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六、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中心校

责任人(签名):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幼儿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此次消防安全清查治理工作,以杜绝各类学校、幼儿园、各类教育管理服务机构等发生火灾为目标。主要任务是严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纠正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避免一切火灾事故,坚决防止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清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2.消防应急(如师生安全疏散、防火、自救、逃生)等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3.消防器材、固定消防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和使用要求;

4.应急设施配备(如应急照明、防火、疏散指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5.消防知识教育开展以及有关人员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情况;

四、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年4月26日至年5月15日。主要工作是:

(一)全面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详细制定排查方案,将排查工作责任到人,组织好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人员要认真细致,决不能放过一个疑点、一处漏洞和任何不安全因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专门计划,制定整改措施,定出明确整改期限。排

查出需上级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上报,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未整改前该设施要停止使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台帐,对每个单位和场所要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登记。

(二)层层督查指导

市教育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学校进行督查。各督查组具体分工情况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组成情况的通知》(洛教办〔〕67号)附件2执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当地政府要求,高标准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学校、幼儿园的督查指导工作。

五、要求

(一)充分认清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应当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上级总体安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明确目标,细化指标,区分责任,做到计划到位、检查到位、指导到位、措施到位,抓好末端工作落实,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幼儿安全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抓手,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平安校园”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和忧患意识,全面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防火工作责任及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学校预防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教育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4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四、工作重点及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教育系统的工作重点是:消除和整改学校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全力整改和控制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强对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场所的管控;强化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防火的实战操作演练教育;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消防设施、安全教育及存在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此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严禁安装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2、重点清查具有火灾隐患的部位。对于存在有消防安全问题的部位,学校要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派专人负责死看死守,并及时上报。对拖延、隐瞒、失报、漏报的学校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各校防火通道、楼梯、走廊等要畅通无阻;关键场所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示意图;按照有关要求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合理摆放。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如学生宿舍、化学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多功能厅、锅炉房、食堂、学校死角地带等场所实行严格管理。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校要以不同的形式每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开展用电用火岗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6、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校要经常开展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7、加强节假日、双休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职责,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直至依法处罚。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5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20日至9月2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尽快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整治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学校将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县教体局。我局将组织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评验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按照公安部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保证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防火的重点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治。各校(园)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提交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将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