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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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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

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第1篇

出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活动分3个阶段,现就自查阶段工作

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韩林麟副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

责任人和承办单位。同时各区县农业局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

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

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

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

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

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

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00份,利用《简报》宣传动

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

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

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

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

,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强化督导整改、及时查处曝光。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执

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3、加强指导服务、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

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立足省会城市中心区实际,率先在全省建立“全覆盖、零盲点、高标准”的农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和专业执法队伍,建立有效针对各站(点)实时监控的网络监控体系。投入640万元,在全区各大标准化集贸市场统一规范建立标准化检测室20间、配备流动检测车1辆、农业综合执法车1辆,全面启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程,着力打造“全国一流、西北第一”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基地监管,推行产地准出制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号)有关要求,在全区10065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内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并通过“农超对接、场地挂钩”等项目实施项目带动,全面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确保农产品的可溯源。

2.加强宣传、落实政策,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等措施的宣传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索证索票手续,坚决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相关规定,以全程监管农产品销售轨迹。实现“市场准入看”的良好局面。

3.加大推进流通领域体系建设力度。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区20家标准化集贸市场内全面建立标准化检测室,配备检测农产品用的RP—410速测仪、紫外分析仪和畜产品快速检测仪。同时为每个标准化检测站(点)配备电子显示屏,对检测结果做到及时公布、滚动播报;在前期公开招聘20名检测员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40名由财政供养的专职检测人员,进一步充实检测队伍,配备1辆流动的检测车辆,在区农产品监测站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挥中心”,建立针对各站(点)的网络监控体系,并配备必要的电子设备建立信息平台,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做到即时监控。力争使全区上市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并逐步实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目标,确保5月中旬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场观摩会在我区如期召开。

4.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专业执法车辆,加强源头监管及各站(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及时查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0—3月2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召开专门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第3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涉农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通过整顿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彻底杜绝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有效遏制涉农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维护农业各领域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对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协调各乡镇、街办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市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各乡镇、街办分管农业的副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任由李贵生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乡镇、街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同时负责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和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汇总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结合*市农业局(并农发[2009]37号)《关于2009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要做到全面覆盖,对各自的生产、建筑、经营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整治,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本乡镇、街办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整治,具体分工市级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经销及农产品安全质量由市农业局负责监管整治,乡、村两级经营经销及农产品安全质量由各乡镇、街办负责监管整治。

四、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市和各乡镇、街办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主体责任,即“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生产经营门市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五、专项整治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整,各乡镇、街办对其进行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办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要求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开展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一)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对本单位及所属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自整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要立即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监管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照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乡镇、街办所涉及的安全进行排查整治

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各乡镇、街办对所辖内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不论非法、合法,不论规模大小,不论录属关系)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取缔名单,并由各乡镇、街办组织实施关闭取缔。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加强日常监管。

六、专项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3个月)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要求,做好部署和宣传发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公告,开展这次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并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3个月)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自整情况汇报市农业局。

第三阶段(6个月)在上级联动对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用后两个月的时间,再进行“回头看”并做好总结工作,为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要对一年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万无一失,认真总结,对组织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与各涉农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头上。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要对各涉农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约束能力。进一步掌握整治检查的程序、内容、范围,做到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构。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活动,召开会议,教育到人,宣传到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设置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箱及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统筹安排,足额配置,按时到位,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依法落实监管职责、搞好监管服务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条件和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13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办)全部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建设,增加投入,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使其有明确的公益性单位性质和职责任务,有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工作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切实全面提高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主要依托现有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进行建设。

(二)编制、人员及设备。各乡镇(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实行工作人员“兼职专职”并存的工作模式,同时增加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每个乡镇(办)监管机构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经费保障。加快建立完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人员基本支出和业务工作所需经费要依法统一纳入乡镇(办)年度财政预算,并真正落实到位。

(四)加快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点建设。要求各行政村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点,设立1名监管员;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示范园区、县级以上标准化基地、农产品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全部设立相对稳定的1名监管员。监管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并在各级农业部门登记备案,作为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延伸和有效补充。

(五)人员培训。各县区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对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村级监管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等生产环节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产品市场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四、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从2013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一4月)。制定下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正式实施(5月一10月)。按照要求,各乡镇(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出台文件,加挂牌子,配齐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独立检测用房,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切实发挥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1月一12月底)。11月1日一20日,县区开展自查,对各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及时整改。同时搞好工作总结、材料汇编归档等工作,迎接市局的考核验收。11月20日一12月10日,市局将组织4个考核组对县区督导检查,按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逐个乡镇(办)进行实地查验。12月10日一30日,全力做好省厅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市局成立了强有力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推进实施方案。各县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人员编制、设备配备、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力争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个建设工作的顺利有效进展。

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畜产品及其投入品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畜牧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生猪瘦肉精零检出率,饲料和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养殖场(户);重点区域: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市场信息科和生产科牵头负责,并与“全市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相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区,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

(四)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无公害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督促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无公害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无公害畜产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无公害畜产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五)饲料兽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和饲料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劣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和黑窝点,饲料兽药市场和县乡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产品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和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日-3月15日)

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投入品和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3月底、4月初对区县畜牧局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畜牧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畜牧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畜牧生产的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防疫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生产经营者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索票索据和票据保存制度。养殖场档案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12月初)

各区县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畜牧局组织召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市畜牧局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组,即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畜产品治暨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切实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市畜牧局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区县畜牧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区县畜牧局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区县须每月报送1次畜产品监测结果报表;每月报送2次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表;各项报表分别报送相关科站,由相关科站汇总后报送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各区县须在每月的5、15日前报送市局有关科站(奶牛养殖场(户)监测结果报送生产科),各科站须在每月8、18日前报到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一次督查;半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和总结;12月份组织全面检查,并完成全年总结。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企业、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畜牧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畜牧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和兽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饲料兽药和疫苗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对兽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

(二)4月,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召开2009年度生鲜奶收购监管工作会议,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

(三)5月,开展生鲜奶监测和奶站监管培训。